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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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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在2013年年初,根据移民迁建工作转型为发展经济的需要,调整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村委及乡级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形成科学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乡政府与各村委、乡级单位、信息员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增强各级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宣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咨询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大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深化专项治理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照是的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强化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查处,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的黑窝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开展畜禽屠宰、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突出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对销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管检查

(四)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以食醋、酱油、泡菜、豆瓣、料酒等广大人民群众常用的调味品为重点,集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抽检工作(重点是本地生产的调味品、泡菜等),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nn年,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进行了食品安全,工作体制调整,成立了“湛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安委由十九个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成了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出台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20nn-20nn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划》。食安委成立以后,基本解决了“各自为政”的问题,多次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合执法,解决了单一部门执法存在的管理工作不到位、工作脱节、执法力度弱、信息交流阻滞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存在诸多隐患。

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禽畜养殖滥用违禁药物及饲料添加剂、激素,造成有毒元素残留超标;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无牌无证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小作坊,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增白剂、保鲜剂、色素等;部分小食店、小餐馆无证照经营食品,食品卫生状况极差,一些中小学校集体食堂加工食品的设施远远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一些不法商人私自加工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禁药品;一些无良咸鱼加工者用敌百虫、滴滴畏等高毒性农药加工咸鱼……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二)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分散,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多个部门管辖,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食安委的成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在职能整合、联合执法、职能链接、信息互通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三)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难到位。

据了解,20nn年我市财政只投入经费418.3万元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我市、特别是县、镇食品检测装备落后,检测经费欠缺,无法有效发挥监管职能。

(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存有阻力。

户我市大量存在无牌无照的小食店、餐馆、小作坊,他们分散在市区、农村,面广点多,同时我市驻军较多,随军家属就业困难,在部队周边开放小食店、小餐馆就成为就业的首选,在农村强制执法常常遭到不明***的群众围攻,在部队周边执法也遭到个别人员干扰,执法难度极大,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五)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不足。

我市地域宽广,生产、经营企业较多且分散,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均不能应付执法工作需要,严重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也造成了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六)市民食品安全知识及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我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较差,市民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低,自我保护能力低下,间接造成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三、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督查制度。

建议研究尝试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一级行政首长的问责范围,依靠行政首长的权威建立多元一体的矩阵式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并将主管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纳入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系统,以强化行政首长的责任意识。尽快制定《06食品安全民心工程计划》,把20nn年定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年”,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全市推行食品安全工程。

(二)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应在有限编制范围内优先解决执法人员编制问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录用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到各检测中心工作。另根据市食安委的估算,经费缺口约巧00万元,建议各级政府应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在今年全面完善县级检测站、镇级建立流动检测站,建立完善的检测网络。

(三)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门多,过程长,在现有执法资源及组织架构的情况下,应加强联合执法,强化信息交流、信息互通,整合现有检测技术及装备,提高监管效能。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监督管理成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治,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把多个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合力、壮大声威是解决执法难的一个好办法,并且将定期联合执法及突击性联合执法结合。

2、建立定期与突发性信息互通机制。建议市政府重新修改案情报告及通报机制,制定信息交流处罚配套措施及责任追究制度,力求使信息互通成为履行执法职责的原动力。

3,整合各个部门的检测装备,完善市、县(区)、镇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发挥最大检测效能。由于执法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均需要建立一套检测装备,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市政府可探讨打破现行体制限制,将各个部门现有的检测装备进行合并,组建市宣传活动。一是指导消费者有正确的消费观;二是引导消费者购买经权威机构或部门监测或认证的安全食品如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三是要加强***监督,电视、报刊、广播等宣传工具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的厂家、销售商予以曝光。对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能否形成每周食品安全通报制度),同时,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增加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各职能部门还应将日常的执法工作与向生产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结合起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建立自律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全镇食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镇长杨治钊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每个村、驻镇单位要设立义务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各一名。

三、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覆盖率100%,建立食品“两网”网络组织图及相关制度。

四、基地建设维护

镇上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团坝村和山寨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监管,在东庙村建立标准化养殖场,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制度建设

1、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

建立群体聚餐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申报率必须达100%,到位监督率必须达100%。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镇上决定在节假日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

3、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镇上决定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高温、开学季节均要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站所室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合镇卫生院、畜牧站、工商所等监管资源,针对重大节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镇上决定在4月和10月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业主以及相关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采用宣传车等形式在逢场天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5、工作保障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对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列支。

6、奖惩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及信息员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不称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镇纪委执行。

7、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基本职责

一是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三是负责制定镇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要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保证措施。

四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重大活动及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坚持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抓好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人员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九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是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完成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及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

9、镇食品安全有关人员的基本职责

主任: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为本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负责具体抓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本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综合各部门的信息,及时按要求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工商所长:负责本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不留死角死面,强化集贸市场的监管。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卫生院院长:协助上级部门强化食品卫生监管,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为上级部门提供监管信息,及时按要求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本镇种植业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整治种植业违禁药物乱用的行为,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畜牧站站长:负责本镇养殖业的监管指导,组织监督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化兽药、添加剂残留的监管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中心小学校长: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常识的教学规划,全民开设食品安全常识课程,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按照卫生等业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杂店、摊点的管理。

10、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参与食品监管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信息员的管理;

(2)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3)传递食品安全质量信息;

(4)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农村食品信息员职责:

(1)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食品宣传质量信息收集及上报;

(3)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1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组织管理:镇上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管理和与农业局等部门的衔接工作。

农资管理方面: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无公害农药和肥料。基地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的农药。

生产管理:基地生产单元要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填写录表,特别是要对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做如实录,并实行签名负责制。生产记录在收获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管理部门存档,并完整保存3年。

销储管理方面:基地销售的大宗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表,基地和销售商各执一份,销售商可凭记录表免检进入无公害专营市场销售从基地购进的农产品;零散销售的产品,由基地记录销售去向。基地销售记录表要完整保存3年。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xx食安办关于印发对各d单位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7〕9号)所涉内容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现场督查考评组对其复核打分,现场评议考核时力戒重复。

2、对师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评议考核同步进行。

3、食品安全团创建工作评议考核对象为2016年批准示范创建的28团场(社区)。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以销售为目的的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如蔬菜腌制、禽类宰杀、烘干等。

(一)以自产的蔬菜、禽类、等农产品为主进行初级加工的,由农经部门监管;

(二)以收购原料为主进行初级加工的,由质监部门监管;

(三)个体分散生产豆芽的行为由农经部门监管;工业化的豆芽生产行为由质监部门监管;

(四)在食品交易市场内从事上述初级加工活动,由工商部门监管。

二、食品交易市场内的农产品经营活动,由工商部门监管。

三、食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以外(不含歌舞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的食品制售活动。

(一)制售分离(有异地销售行为)的食品加工活动,由质监部门监管;

(二)制售分离的食品经营活动,由工商部门监管;

(三)全部现场制售或以现场制售为主的面包糕饼、卤味烤禽店等,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监管;以销售食品(含预包装食品和非现场自制散装食品)为主的面包糕饼、卤味烤禽店等,由工商部门监管。

食品交易市场范围以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的规划为准,包括规划区内所有建筑物及其内外空间。

四、食品摊贩、便民交易点。

(一)对规划确定的临时经营场所内的食品摊贩(包括五芳斋早点摊、夜排档、大型社会活动和节庆活动期间的食品摊贩等),全部现场制售即食食品或以现场制售即食食品为主的,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监管,其余由工商部门监管;城管执法部门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取缔规划确定的临时经营场所以外的流动无证食品摊贩。

(二)便民交易点由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根据便民和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规划,划定交易区域、交易时间,并加强日常管理。便民交易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参照食品交易市场分工负责。

五、“农产品配送企业”由工商部门监管。

六、“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监管。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要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环保部门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过程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农经部门对畜禽养殖户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进行管理;商务部门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食用油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重复使用食用油的规范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七、生猪肉品的监管。

农经部门负责对生猪养殖环节和外地调入生猪的监管,负责生猪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国企办受商务局委托负责对屠宰企业和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生猪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生猪产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