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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教育局,考核内容和标准见《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室,具体负责考核的事务性工作。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市级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县级自查工作于2012年12月15日前结束,市级考核工作于2012年12月底结束。
(一)县级自查
县区教育局对照《考核量化表》认真组织自查,填写自查得分,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及《考核量化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市级考核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市级考核组实地进行年终考核。
1、对县区教育局的考核
听取县区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情况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并随机访谈。
2、对县区所辖乡镇学校的教育考核
在每县随机抽取2—3个乡镇、学校实地考核,包括查阅资料、考察学校、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不召开汇报会,被查单位提供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材料)。
市级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赋分并形成考核报告。
(三)市级平时考核
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对各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考核赋分。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赋分方法
《考核量化表》中的总分值为1000分,按“年终考核得分×70%+平时考核得分×30%”的公式计算各县区教育局最后得分。
(二)考核奖项设定
年度考核设综合奖和单项奖各2个。为突出年度考核的综合性,除特殊情况外,本年度不再对其它单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表彰。
1、综合奖
综合奖设2个,分别授予“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单项奖
单项奖设2个,对在教育民生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教育局给予表彰,分别授予“2012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本辖区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的评选: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因工作过失发生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获奖的单位,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单位奖牌。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建设“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机关为目标,建立以行政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利用“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增加民主评议方式,对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和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绩效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公务人员(不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季度)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方面,年终考核则是对一年中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综合表现的考核。
1.平时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进度、完成数量等(30%);(2)工作质量,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的情况包括,品质意识,责任感,工作瑕疵、差错情况等(30%);(3)考勤,被考核人员的考勤情况(10%);(4)工作技能,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技能掌握情况(10%);(5)遵守规章和配合度,被考核人员是否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服从情况(10%);(6)总体印象,考评人对被考核人各项工作和日常表现的总体印象(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1)[占年度考核成绩60%]
2.年终考核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终考核采用百分制。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具体表现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等方面(15%);(2)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表现在工作思路、知识掌握及工作处理等方面(15%);(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具体表现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等方面(10%);(4)绩,就是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具体表现在工作完成情况、成绩成效等方面(50%);(5)廉,指廉洁自律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2)[占年度考核成绩40%]
四、考核等次
考核的标准以公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经过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最终确认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勤奋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清正廉洁。
2.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热情服务,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办法
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在单位公务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人具体负责。
(一)平时考核
本单位公务人员要在平时工作中,及时、如实做好记录,科(室)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其检查审核,每个季度结束后,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组织对每位公务人员的季度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公务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考勤、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2.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每月小结、季度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公务人员本人在每周结束后将本周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到上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系统中,并及时对每月进行小结。
(2)每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周二的学习例会上进行公开打分,首先,单位公务人员要针对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中存在不足以及工作创新、奖惩、出勤等情况向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简要书面汇报,然后民主打分,由专人加权平均汇总。
最终分数的确定: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三方面由各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参考民主打分情况确定;考勤方面由平时请销假、签到情况等确定;遵守规章和配合度、总体印象完全依照民主打分情况确定。
由分管领导和科室长确认该季度个人成绩及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输入绩效考核系统,并记录备案,供年度考核使用。
(3)分管领导在每季度末根据公务人员每季度工作汇报,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公务人员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评语中要指出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指导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单位公务人员的平时的工作纪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监督打分、汇总等考核程序的进行,并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
3.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季度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两次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一年内连续四个季度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时可给予适当加分;平时考核成绩以60%的比重计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nextpage](二)年度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并结合年终岗位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比例计算所得。
1.考核内容和等次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分两个步骤,首先进行年终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和德才素质民主评议,各占年度考核权重的20%。然后根据比重计算年度得分,最终得出该年度成绩,按照成绩高低和优秀比列,确认我单位应上报优秀等次和我单位优秀人员。
3.考核程序
年终考核,每年一次,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当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年终两项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其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向单位全体人员做简要报告。
(2)年度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对公务人员的年度岗位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主要有单位分管领导、科室长、本科室同事考评,权重按照区考核办法具体规定执行(网上进行)。
(3) 综合素质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参考个人平时考核备案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采用完全民主评议方式对单位公务人员的德、能、勤、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为了提高测评的准确性,本着谁了解谁测评的原则,对每一位公务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科室长、其他公务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比重参照人劳局标准)(网上进行)。
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四个等次的分值分别是: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不称职60以下。综合素质考核得分按权重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最后,再按综合素质所占比例进行折算,计入年度考核个人得分。
(4)计算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个人年度考核最后得分由平时工作考核得分(60%)、年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20%)、综合素质评议得分(20%)和年度专项考评加减分组成。(见附表-3)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根据个人年度最后得分情况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认。我单位上报人劳局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优秀比列为10%,可结合受表彰情况适当增加比例),如遇成绩不能分出高低的情况时,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局全体人员参加,以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从候选人中民主选出,并将民主评选情况和结果备案
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个人意见。
(6)公示。年度考核成绩及等次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争议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出解释。
(7)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公示未有异议的,应将我单位考核结果上报区人事局,并将单位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情况和资料汇总备案留存。
4.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确认后,上报区人劳局,作为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整的依据,单位要在年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此外,单位内部另设3名优秀名额(不含优秀等次人员),评选方式同优秀等次的评选方式,对该3名优秀工作人员,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对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思考
1.归档文件整体质量概念。无论是过去的立卷还是现在的归档文件整理,其对整理的整体质量要求这个核心是不变的。即在保证个体(卷或件)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持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最大限度地保持归档文件的直观质量。
在档案整理实践中,有的业务指导人员和文档人员对个体的质量要求都很明确,而对整体质量要求则比较模糊,甚而误把个体质量当作整体质量。殊不知,档案整理不同于一般事物,个体整理质量之和并不等于整体整理质量,至多是整体质量的一个方面。
档案整理的整体质量由四个因素组成,即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程度越高,归档质量越高;归档文件的直观质量越高,归档质量越高;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划分得准确度越高,归档质量越高;归档文件的个体质量越高,对归档质量也有提高作用。
2.归档文件整体质量的现状。归档文件整体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有:有的重要文件缺失不完整;有的把本来只有几十卷的文件分装成近二百卷(其中有部分应销毁文件);个别立档单位为减轻室藏,将短期卷有意划入长期归档,意在移交档案馆,因而连续七年没有长期卷。更令人不解的是,在验收一家县级单位晋升示范档案室过程中,该档案室三年无一卷永久卷,参加验收的十几人中竟无一人发现,也无一人提出异议。这也许是市场经济浪潮的腥味刺激了一些同志的嗅觉,以致扰乱了我们的正常思维,因而没有履行自己应履行的职责。也许是我们掌握档案质量生杀大权的指导人员太相信纸上的“规则”的作用,而忽视了具体操作整理规则的人。
归档文件的整体质量,不仅体现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档案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水平,而且也决定着这个地方历史的完整或残缺。试想,如果一个单位至关重要的文件存在领导的笔记本里或把数年的重要会议记录放在抽屉里,在归档时因文档人员疏忽或某种因素而未归档,那么这个单位文件的归档质量就可想而知。再比如,如果一个大机关的档案由于文档人员不熟悉业务或指导人员指导失误,而将整个归档文件中的永久比例划分得低于正常范围,甚至永久档案出现几年断档,过若干年这些档案进馆后,后代们将怎样处置到期长期卷?其难度和工作量可想而知。
3.造成归档文件整体质量低劣的原因。造成归档文件整体质量低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各级档案人员的质量意识淡薄,整体观念不强。当然,也少不了社会因素。例如某省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管理上等升级标准》中“业务建设”只占整个考核项目分数的24%,而案卷质量只占7%,对馆室藏档案的整体质量没有一个具体的要求标准,对档案的齐全完整程度和保管期限划分几乎没有提出要求,查看档案质量只看表面而不看实质,没有把归档文件的整体质量作为档案工作之本。
这一现象比较普遍。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上等升级标准中,往往只注重硬件设施,而忽视了对档案质量的要求。上级档案部门的质量意识如此之淡薄,那么基层机关文档人员和指导人员的质量意识还能高到哪去?
二、对归档文件整理质量实行百分制考核的实践
为了督促立档单位能够依据档案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及时规范地完成年度文书材料的归档,确保国家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和高效利用,笔者根据多年接触档案质量的切身体验,设置了《机关文书归档质量年度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从2个大项11小项对归档质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和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以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
1.建立归档质量年度考核制度的好处。年度归档工作面广量大,仅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巡回指导、监督检查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依靠各主管单位和立档单位的自身力量,才能全面、系统、规范地完成归档工作。但由于机关档案员兼职多、业务生疏、档案责任意识等因素对归档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只有在全辖区建立起归档质量年度考核制度,才能切实提高应归档档案的质量。归档质量年度考核标准虽简单,但易于操作,可行性强。不论是机关档案员,还是业务指导人员,都能对照考核标准在及时、准确、有效地把住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同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从而使机关档案室的业务建设得到加强。
第二条窗口联络员由中心督办科的工作人员担任。
第三条窗口联络员负责对所联络窗口单位审批工作的管理及考核
1、负责协调窗口和后方部门的工作,积极帮助窗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负责窗口单位领导到中心值班、调研的签到;
3、负责对窗口单位出席联审联办会议的调度和督办;
4、负责对窗口单位审批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四条负责对所联络窗口的日常办件管理及考核。
1、在机关党委的配合下,负责对窗口单位选调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审核把关;
2、负责窗口人员的请销假事宜及顶岗人员的管理,并做好记录;
3、负责窗口办件的管理、督办、协调工作。对涉及的联办项目,或领导交办的联办项目要按照联审联办的有关规定和联审会的意见进行协调、督办,确保落实。
4、根据窗口人员每月的工作情况,按照《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实施细则》,负责对窗口人员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窗口人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负责窗口及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
第五条负责所联络窗口服务项目的管理。
1、负责服务项目进中心的审核、确认和调整;
2、负责服务项目的环节改革和审批提速;
3、负责服务项目《告知单》中关于服务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公开内容的审核,并根据情况变化,督促窗口单位及时更新、调整;
4、负责服务项目《示范文本》的审核,并根据情况变化,督促窗口及时更新、调整;
5、负责服务项目运行流程图的审核,并根据情况变化,督促窗口及时更新、调整。
第六条负责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及对服务对象的回访。
1、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2、对窗口审批项目的服务质量要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第七条负责窗口单位及窗口人员突出业绩的推选表彰,每月向中心简报和其他新闻媒体提供不少于两篇的报道稿。
第八条对窗口发生的重大事项,或遇到协调不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滨海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按照任务分解、包干落实、择优评奖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70分
1.市级有关部门
全面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70分;未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70分。
2.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
(1)区域水环境质量考核,基本分30分。根据《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选取各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断面,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每年底由市环保局根据考核断面月度监测结果对被考核单位的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其中达标为30分、基本达标为20分、不达标为0分。
(2)全面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40分;未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40分。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情况,基本分20分
1.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清水工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5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1—5分。
2.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被市政府或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水办)通报批评的,得3分;每通报批评1次,扣0.5—1分,扣分上限3分。
3.及时做好计划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工作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0.5分,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扣分上限3分。
4.建设及管理资料齐全的,得3分;未按要求的,扣1—3分。
5.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的,得6分;未按要求的,扣1—6分。
(三)日常督查情况,基本分10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清水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明确事项定期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年底进行汇总打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扣分上限10分。
(四)加分,上限20分
1.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作为典型宣传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3分。
2.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4分。
3.制订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加1—5分。
4.提前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加1—3分。
5.超额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超过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加分,加分上限5分。
(五)因清水工程的实施,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奖资格
1.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被追究法纪责任的。
三、考核程序
(一)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于当年12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材料送市清水办。
(二)市清水办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局等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三)年度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被考核单位自评分占40%,考核组考评分占60%(详见附件)。其中考核组在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若考核得分相同,可视情增加奖励名额。
(四)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奖惩
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清水工程的工作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曹娥江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