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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扎实地搞好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县春季防疫工作一是早准备,在去年12月底就从省市购进了猪瘟疫苗10万头剂,禽流感苗60万羽,猪口蹄疫疫苗2万头剂,作为春防备用疫苗。同时,对县局及全县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现有的冰箱、冰柜等保苗设备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确保疫苗质量。二是早部署、早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3月2日下午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于3月3日上午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乡镇畜牧服务中心主任及县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抓好我县今年的春防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县指挥部下发了专题文件。县委副书记曾少良同志、县政府副县长梅新潮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并与各乡镇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于3月4日召开了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就今年的春防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县春防工作从5日开始,力争在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普注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及鸡新城疫、羊痘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免疫动物的标识率要达到100%。三是目前整个春防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全县春防工作从5日开始,其开展面已达到100%,已注射猪瘟疫苗、猪口蹄疫疫苗各1万余头剂。
二、后段工作意见
2006年是我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体制改革后的开局年,虽然全县春防工作面临的任务大、困难多,但我们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充分调动全体畜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坚决打好春季动物防疫关键战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后段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1、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到位。今年的春防工作我们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免疫注射工作任务,我们将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检查督办,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春防督办小组,全县分4片,实行包保责任制,在整个春防期间力争做到包片领导住在乡镇、吃在乡镇、工作在乡镇,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我县春防工作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把防疫质量关。由分管业务的局长牵头,县兽医站为主体,抽调业务技术骨干,不定期到乡镇对春防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防疫质量。三是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在春防结束后,全县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防疫质量实行抗体监测,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及个人,要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带来不良后果的,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2、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物资供应到位。要认真做好春季疫苗供应衔接工作,保障疫苗及时供应到位,确保春防工作适时开展。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转移支付疫苗经费汇至指定的疫苗生产厂家,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二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解决好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免疫计划执行到位,并切实承担起计划免疫疫苗、免疫标识、消毒药品等其它防疫物资费用。三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认真做好厂家送达疫苗的验收确认和冷藏保存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3、强化监督措施,确保防疫质量到位。一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场,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须达到100%。二要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染疫动物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动。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和免疫标识的要严厉打击。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检查,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确认和处理工作。三要加强病原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疫情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抗体监测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四要加强疫苗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转移支付疫苗资金落实不到位、截留、挪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4、强化报告措施,确保疫情处置到位。一要规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网络要建立到乡到村,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必须遵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严禁滥报、慌报、瞒报动物疫情,严禁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擅自疫情信息。对举报的疫情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二是实行疫苗到位和免疫进展上报制度。春防期间全县统一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到位情况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乡镇务必于每周三以前,将辖区内上周疫苗到位和免疫注射进展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兽医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第三条国家实行兽医实验室考核制度。兽医实验室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方可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
兽医实验室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该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应当委托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承担。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第五条兽医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能力承担本行政区域及授权范围内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技术工作,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验室建设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
(三)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实验室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少于80%;
(四)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活动的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
(五)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运行正常;
(六)近两年内完成上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诊断、监测和检测任务;
(七)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室程序文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规范;
(八)建立健全实验活动原始记录,实验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成卷,统一归档。
第六条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兽医实验室,可以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
第七条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兽医实验室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近两年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三)现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四)保存或者使用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名录;
(五)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室人员情况表;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在5日内补齐。
第九条现场考核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从兽医实验室管理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考核组负责。
专家考核组由3-5人组成。专家考核组应当制订考核方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日将考核时间、内容和日程等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现场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指定。
第十一条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现场检查有关实验室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
(四)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
(五)随机抽取所检项目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可采用盲样检测或者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查检测流程、操作技能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六)按照实验室考核标准逐项考核。
第十二条在现场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组应当详细记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并进行评议汇总,全面、公正、客观地撰写考核报告,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当由专家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类。
第十三条专家考核组应当在现场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意见和考核记录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考核建议,并报农业部审查。农业部应当在收到考核建议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需要“整改”的兽医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经再审查或者现场考核合格的,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考核“不合格”的兽医实验室,应当在6个月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复评申请。
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原则上实行材料复评,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合格的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八条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兽医实验室需要继续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等任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
第十九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实验室条件和实验能力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应当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对兽医实验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20*年上半年度所做的工作
1、组织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宣传重点的第二十七届“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和省高防办的安排,认真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冰雪灾害后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上半年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情。
3、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申报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4类项目23项,总投资11603.28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261.8万元。一是新申报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额度103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投入8312万元;二是申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4项,总投资354.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60万元;三是组织开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焦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11个单位完成了2009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总投资691.7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569.8万元;四是组织*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灵宝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汝南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3个国家级监测站的2009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7.0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20万元。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及2009年投资计划。
4、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灾后重建工作。20*年春节前后,我省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遭遇50年来罕见的特大暴雪袭击,由于受灾国有林场大多在深山区,海拔高、气温低,平均积雪厚度达50余厘米,部分地区积雪厚度达60余厘米,致使全省58个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基础设施、野生动植物和国有林场职工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害,直接损失达28902.8万元。针对我省国有林场受灾情况,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国有林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指导全省国有林场恢复重建工作。
5、组织开展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因省重点工程河口村水库建设的需要,我们组织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召开保护区涉及的济源、焦作、新乡3市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座谈,研究调整方案,并组织编制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后)》,填报了面积及功能区调整申报书,并按程序由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致函报送。
6、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要求,与计划财务处共同完成了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等7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了对新县连康山、灵宝小秦岭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
7、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提案5件,政协建议3件,均按时给予答复。
8、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工程项目审查。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规定,对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博爱—*输气管道工程、晋东南—南阳—荆门第二回100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穿越保护区进行审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不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9、积极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国家拟下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意见,进行了改革前有关情况调研和统计。为更好的掌握国有林场工作现状,5-6月份,全省分4片召开了国有林场场长座谈会,听取了国有林场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了全省国有林场有关情况,为下一步国有林场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10、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元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了河南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经营面积3300.00公顷,建设单位为禹州市鸠山乡人民政府。至此,全省国家森林公园达到30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了灵宝河西村申报的汉山省级森林公园,待专家考察论证后批复。
11、全省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为有效应对森林旅游安全风险,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和森林风景资源安全,结合国家林业局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森林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森林旅游经营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12、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办理《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36份,《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5份,完成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核3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5项,经营利用审核1项(国家林业局已批复),审批2项。
13、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普查。按照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机构、人口、规划、经费、资源、旅游等因子进行全面系统调查,从而全面掌握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14、完成了部分物种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虎皮、豹皮及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15、开展森林公园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全省森林公园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森林公园有关情况,为今后全省森林公园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16、朱鹮繁育获得新突破。国家林业局去年调拨到我省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只朱鹮,今年已繁育成功。3月,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领导实地考察了朱鹮人工繁育、放归自然项目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17、完成厅统一安排的造林督查和集体林权改革督查。3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春季造林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帮助两市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加快造林进度。5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督查,帮助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谈讨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18、承办全国旅游交易会相关接待任务。4月,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共同主办了“20*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按照会议总体部署,我厅负责接待辽宁省代表团,由我处具体承办。同时,我处还接待了厅交办的接待黑龙江森工集团代表团任务。会议期间,我处派专人搞好后勤服务,保证代表用车,帮助他们安排食宿、领取证件及资料等,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19、承办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4月,中国林场协会在*组织召开了“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湖北、湖南等7个省份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处具体承办了会务,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保障。
20、协助中国林场协会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调研。4月下旬,中国林场协会沈茂成会长一行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研,我处陪同沈茂成会长实地察看了洛阳五马寺林场、鲁山林场、石漫滩林场和修武林场,并分别在五马寺林场和石漫滩林场召开了部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座谈会。沈茂成会长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上半年,全处同志以贯彻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为主线,以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职责内的各项工作,保证了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建设与管理、野生动物监管体系建设、疫源设病监测、国有林场改革及森林旅游开发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处全年责任目标14项,其中4项为全年性工作,其他10项工作中有8项已开始实施或部分完成,还有2项工作计划安排在第三季度完成。由于我处工作涉及面广、事务性强,非计划内的应急工作多,影响了全年目标进度的完成,对照全年目标任务,今年下半年的任务仍相当艰巨。
二、承担的列入省政府下达责任目标的任务完成情况
林业厅20*年度责任目标涉及我处的任务有2项,一是
“森林旅游收入达到2100万人次,森林旅游业直接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二是“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具体完成情况是:
1、森林旅游工作。经初步调查,截止6月底,预计森林旅游接待人数将达到1000万人次,森林旅游业直接经济收入将超过2亿元。受灾害和节假日调整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森林旅游保持平稳,增速较往年减缓,森林旅游接待人数和森林旅游收入基本于去年持平。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目前森林旅游呈现日益好转的局面,森林旅游人数和经济收入将稳步上升。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和省高防办的安排,认真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上半年共向监测总站和省高防办报送疫情报告单181份。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冰雪灾害后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上半年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情。落实淮滨、封丘、孟津3个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国家投资120万元。
三、下半年工作基本思路
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除做好全年性的工作外,下半年我处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组织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
2、举办全省第二期自然保护区管理培训班;
3、举办第二期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培训班;
防汛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防汛准备工作,按照XX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分工,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畜牧生产安全度汛,现将防汛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畜牧业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召开了畜牧业防汛抗旱工(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作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指挥,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相关股室及各防控所负责人任成员的防汛组织机构,安排了20xx年防汛值班落实表,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将防汛值班落实到人。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预防及应对措施,抓好灾害防范和责任落实。
二、强化落实,防患未然
(一)全面开展防汛检查。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的目标,分阶段开展单位自查、重点单位检查和综合检查。要求规模养殖企业进行防汛自查,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局业务股和各防控所到重点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各防控所组织人员对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重点检查规模养殖企业10个,重点场户45个,养殖户320余户。发现不合格设计15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限期5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加强防灾减灾指导与服务。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到养殖场户进行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做好防灾指导。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对畜禽棚圈、排水管道等进行检查,督促养殖场户进行整修和完善,指导养殖场户全面排除隐患,做好防灾的准备工作。共发放便民服务卡500份,印发宣传材料2019余份,帮助养殖场户排除隐患20余处。
(三)强化灾害应急响应。与气象局进行对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灾害性天气,对灾害性天气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将天气信息通过“农政通”信息服务平台传递到养殖场户,尽量减轻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科学客观评估灾害损失,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饲料和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协调和协助养殖场户做好饲草饲料的储备,避免灾情引起饲料短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饲草饲料调入、畜禽出栏、种苗运输等渠道畅通,确保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免疫和消毒等基础防控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密切关注动物疫情动态,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不扩散。
(六)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对畜牧业防汛工作开展检查,发现尚有部分养殖场户棚舍老化、防灾能力弱,存在灾害安全隐患;部分养殖者防灾意识淡薄,未能真正认识到危险,存在侥幸心理。现在即将进入汛期,下一步要建立防汛长效机制,将重点围绕问题开展教育和监督,督促养殖户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畜牧业安全度汛。
防汛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切实做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安全运行,根据江防汛指〔20xx〕3号、江水〔20xx〕8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开展防汛检查工作,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从20xx年2月底开始,我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所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留死角。
1、认真宣传水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真正把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提高到事关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做到精心组织、细致检查、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2、检查方法和内容:做到重点突出、一是对小(三)型以上水库进行全面检查, 将小(二)型以上水库、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列为重点检查范围。二是对小流域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上洋至彭村段、外坞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在建水利工程复工、完成进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尚未开工的督促限期开工、工程进度缓慢实行倒排工期、在天气不影响的情况下确保汛期前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对基层防汛能力建设、防汛抢险组织机构、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储备、各类预警预案完善修订、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等进行检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二、防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小(三)型以上蓄水工程:一是存在管理责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坝体坝坡杂草较多、溢洪道淤积未及时清除、影响水库安全检查及度汛。二是未加固的山塘坝体坝基渗漏水的较多、迎水坝由于鱼类淘刷及风浪冲刷,造成下塌致使坝坡单簿且较陡,个别水库分级卧管放水涵管渗漏水情况严重,己达到无法正常蓄水的地步。(其中新塘边村刘家塘等8座小(三)型水库存在坝体渗漏、坝体单薄、涵管破裂等现象)。三是溢洪道不标准、有的杂草泥土淤积严重、个别养鱼户设置拦鱼栅。四是水库封启制度不严、养鱼与防汛灌溉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
2、小流域普遍存在防洪标准低,河道沿线人为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严重污染水质。
3、在建、续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较慢,特别是长塘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将严重影响下一步水库安全度汛和蓄水。具体情况如下:
长塘坞水库:1、老涵管封堵灌浆后尚有部分渗水,要求于3月10日前复灌完成。老涵管封堵成功之前水库必须空库运行。2、坝项填筑、排水棱体、迎水坡护砌、背水坡整理、启闭机动力部分与机房等未完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并加大施工力量,于4月15日前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3、要求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
青建水库:迎水坡护砌、启闭机房、观测设施、背坡草皮等未完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于3月20日前按设计要求完成。
徐垄水库:启闭机、机房与工作桥、溢洪道与排洪渠、迎水坡护砌、观测设施等未完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并加大施工力量,于4月15日前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板塘水库: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复工,于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
4、少数干部群众防汛意识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致使防汛责任、措施难落实、一旦出现灾情将措手不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水库巡查员、小流域地质灾害预警员巡查管理不到位、巡查记录不规范、汇报不及时、数据不正确。
6、基层防汛能力建没基础薄弱、无独立办公场所、物资仓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不足。
7、水利建设、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特别是山塘、水库、堤防加固自筹资金难筹措、致使病险水库、水毁堤防得不到及时加固修复,给安全度汛埋下严重隐患。
通过这次安全度汛大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再次证明我镇防汛任务十分繁重、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做好今年防汛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建立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强化服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针对这次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别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落实好具体责任人,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采取临时度汛保安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各类工程安全。
三、加快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对长塘坞水库、青建水库、徐垄水库、板塘水库要求汛前完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资料,尽早送审。
四、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并与各行政村、山塘水库巡查员、小流域防御山洪灾害预警员签订好责任书和工作协议书。修订镇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小(二)型以上水库、屋顶山塘抢险预案、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使各类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五、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器材,落实好抢险资金、后勤保障、维护好防汛观测设施和会商系统、信息传送设备、维修检测提水设备、进一步提升我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
六、正确处理养鱼与防汛、蓄水与抗旱的关系,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建设与管理的关系,使水利工程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