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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标;问题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 A
近些年来,招标采购一直是政府采购项目中大力推行的做法。可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总是尽如人意。存在的问题方方面面,其中的原因很多。本文结合某项目实例,对政府招标采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从法律、制度等层面提高政府招标采购的实施效果。
一、本案例采购的过程简介
为迎接在本市召开的一次大型运动会,某市拟投资更换2万多块道路名牌。在2011年下半年,进行了部分试点,通过招标采购共更换了300多块名牌,花费近百万,平均每块名牌接近3000元。
由于花费较高,这次采购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一次奢侈的浪费,甚至可能存在腐败问题。那么,这次采购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为什么政府招标采购常常引起大家的关注,这里面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1 法律和制度的问题
我国公共采购领域并存着《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在实践中,两法的法律适用存在着冲突。在本案例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是行政机关,当然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但是,把路牌看成市政设施,属于市政工程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又要适用《招标投标法》。由于两法在有些规定上的差异,且只能进行一次招标,这就造成了矛盾。本案例项目如果按《政府采购法》,应当由市财政局进行监督;如果按《招标投标法》,则应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适用不同的法律,采用的评标办法也可能不同。如性价比法是政府采购制度允许的评标方法,而招标投标制度中则没有这一评标办法。
2 招标时的质量问题
本案例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在招标中只能提要求,但不指定品牌。中标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因此价格也比较高”。从这一解释不难看出,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规定刚性的质量要求,甚至没有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要不怎么会出现“产品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因此价格也比较高”的结果呢。笔者认为,招标采购中关于质量问题应该做到如下要求:
(1)必须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如技术规格的要求,必须明确诸如质量、性能、参数等标准。对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书,详细阐述技术规格、质量参数等,招标人可以就此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进行第二阶段的价格招标。本案例显然不符合招标采购制度的这一要求。
(2)招标采购的质量要求应当是刚性的
采购时能否规定最低的质量要求,在评标时鼓励投标人在这个最低要求之上提高质量要求?我们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如果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对对投标人提高质量标准扣减评标价;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评标人提高质量标准加分。就会可能出现本案例“产品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因此价格也比较高”的结果。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中,应当尽量节约资金,质量、功能等应当以够用为原则。有位学者曾说过:“在政府采购事业中,最大的节约就是符合必要功能要求;最大的浪费就是偏离了“必要功能”这个重心,采购了“多余功能”和“不必要功能””。
因此,政府招标采购的质量要求应当是刚性的,评标时不应当鼓励提高质量标准。当然低于国家标准也是要淘汰的。
(3)关于性价比法评标的弊端
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允许采用性价比法进行评标。但是这种方法存在很大的弊端,极易出现“产品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因此价格也比较高”的结果。这是不符合招标制度的基本要求的。就像采购人准备去买一辆汽车,他可能买回一辆QQ,也可能买回一辆劳斯莱斯,QQ和劳斯莱斯的性价比可能是差不多的,但如果这样以性价比高低去采购,可能采购到的商品并不是您真正需要的。
3 最终结算价的问题
本案例招标负责人曾想质疑者解释说:“因为先进行了试点采购,在合同当中做了一个额外的约定,要求有第三方审计,并规定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计的数额为准。估计会比合同价有所下降。”
按照这样的解释,虽然有投标报价,也签订了合同价,但将来双方结算时并不依据合同价。这显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价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其他参与该项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很不公平。如果他们知道最终的结算价与投标报价没有决定性的关系,他们肯定会后悔,他们完全可以不考虑成本和利润去报价,只要能中标就行。如果这样,价格在本次招标中就失去了意义。这样的招标也失去了本来的应有的公平原则。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而最终的结果并不一定像那位负责人说的那样“估计会比合同价有所下降。”造成的结果是很难确定的,结算价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任何一个企业不可能赔钱为你提供服务。至于“第三方审计”,并不是招标人指挥的工具。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度执行不畅的情况下,市场诚信缺失,违法违纪屡禁不止,“第三方审计”的结果变得更高也未可知
结语
总之,不难看出,这是一次很不成功的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不完善,职责的不清晰,管理的不科学,人员的不负责任等等,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这样一个结果。招投标制度有其积极的一面,有关部门关于完善招投标制度的工作还任重道远。国有资金的使用监管一直是个难题,在大量资金通入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更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杜绝或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1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11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
在进行实际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往往选择合适的中标单位是比较困难的。在招标过程中常常会考虑选择合理的低价中标还是考虑最低的价格中标,由于其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不论选择哪种中标方式,其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然而合理中标是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的合理价格但不是最低价,由于我国目前各方面机制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不能正确遏制社会上的不正当恶性竞争,因此合理低价中标的概率并没有最低价中标的概率大。[1]但是对于最低价中标来说,评委会可能过于高估每位竞标者,认为每位竞标者提供的内容和保证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这其中不乏存在着恶意降价降低质量的做法,因此,在选择最低价中标的过程中,无疑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主要是来自容易使一些总体水平不达标,公司服务质量和实力较差、管理方法较为混乱的公司中标,从而降低服务质量。[2]最低报价容易成为竞标过程中的主要优选条件,从而忽略了公司的实际服务质量,有些公司甚至会故意压低价格,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删减部分服务指标,从而吸引评委的眼球,最终竞标成功,但是这种最低价中标,容易使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出现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3]高校学生正处于智力和身体高速发展的黄金阶段,万万不能因为竞标失误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在竞标过程中,最低价中标的问题也是整个高校物资招标采购的主要风险之一。
12低价中标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既想选择最低价中标,同时,又无法保证最低价中标的可行性结果。[4]从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来看,进行低价中标的防范是刻不容缓的。对此,建议在低价中标中要注意以下的防范措施。首先,一定要要充分认识到,最低报价并不是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并且,要充分考虑到参与竞标者的各个方面综合素质以及所能提供服务的性价比。在特定的一些工程方面要注意产品的成熟和稳定性,充分了解市场占有率,商家信誉最终的售后服务等各方面服务质量。因为后期的维护在整个过程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尽量筛选出整体素质较高,质量、技术以及信誉都比较好的品牌或是公司进行中标,避免恶性竞争。其次,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制度,杜绝陪标行为,使投标的价格更加具有真实性,排除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5]此外,要对低价中标的厂家审核合同以及赔偿制度,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在实际工作中,招标单位应当结合各方面因素对中标单位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确保招标的安全性。
2招标文件编制的风险与防范
招标文件的标准技术指标是整个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招标的技术指标如果不全面或是不准确会对整个厂商的报价产生很大差别,会导致整个招标的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给评委的评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6]在高校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由于工作习惯以及业务接触面比较小等一些个人因素带来一定的倾向性。这种带有偏见或是倾向的招标评判对于公平竞争的影响很大,导致招标过程不能公平公正,使得一些公司失去信心,招标的竞争力减弱因而会影响最终的中标结果。因此,对于招标文件的风险与防范提出了以下三点措施:
21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决定了最终招标结果的质量,因此,招标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一切把高校学生和学校的利益作为首位,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结果偏差。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众说纷纭中找到最适合的投标单位,为学校的物资招标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此外,还要在正式招标之前仔细研究各个产品以及单位之间的特点,考虑到各方面综合因素,针对要求选择最合适的招标单位,尽量加强招标文件的技术性,以提高各个竞标者的竞争意识,达到充分竞争,有利于进行选择。
22加强前期调研工作
在高校物资竞标之前,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调查好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好招标文件,制定最合适的招标标准,结合所需产品的特点以及各个单位的能力表现对于整个招标工作进行权衡。在调研过程中就可以充分了解所需产品要求,有助于在最?K招标中找到合适的中标单位。一般来说,前期调研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使招标单位不至于在众多的投标中盲目,可以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进行所需要的选择,对最终的选择结果起到了很大的辅助作用。
23做好审核工作
整个高校物资招标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同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招标过程中的审核工作。由于招标涉及的后期问题比较复杂,一定要在比价的过程中同时做好对于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核。审核的具体内同包括投标公司的信誉以及合同各个款项内容,单位实力,单位综合素质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综合性判断各个投标单位的性价比。从而有助于最终找到合适的中标单位。因此,在高校物资招标工作中,做好审核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图书采购;招标;质量控制
0 引言
高校图书资料采购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首要环节,对馆藏质量、馆藏结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图书馆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科技、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图书馆在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的重要地位(生均图书与年进书量),各个高校对图书馆的图书采购经费都加大了投入。如何充分发挥文献购置经费的最大效益,以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求是当前很多高校图书馆思考的问题。
图书采购政府招标有利有弊,但高校图书馆实行图书采购政府招标已是不争的事实。高校图书馆充分享受了图书采购政府招标的优势,也对不利的一面深有体会。图书采购政府招标一般是每年进行一次,中标书商存在不稳定性,每一次招标,中标书商不一定与上一年的完全相同,新的合作将会伴随机遇与挑战。因此,探讨高校图书馆如何主动加强对中标书商的管理,使图书馆对中标书商的管理规范化,让图书馆与中标书商能真正从图书政府采购中受益,实现图书政府采购的双赢无疑是个值得研究的现实课题。
1 高校图书馆实行图书采购招标的意义
1.1 有利于图书馆选择有实力、重信誉的书商 2004年以来,我国逐渐放开了图书零售市场,形成了新华书店、出版社、民营书店互相竞争的态势。高校图书馆作为图书集中采购的大户,已经成为各大书商重点追逐的对象。实行图书采购招标使得众多的书商在同一平台竞争,学校通过审查招标文件,对投标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在众多的书商中选择综合实力最强的公司进行合作,保证图书馆文献采购的质量和数量。
1.2 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经费 引入招标机制,将图书采购市场化,使图书采购经费被更加合理的利用。为了能够在招标中确立优势,各个书商都在想方设法压缩成本,降低利润,在标书中明确给出最优惠的折扣,这实际上也是客观的降低了文献的价格,使图书馆在原有经费的基础上买到更多的图书。
1.3 能获得更多形式的增值服务,有利于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效率 实行图书采购招标,可以要求馆配商提供诸如中文图书新书的采访数据及编目数据和免费提供图书粗加工服务。有了这些配套服务,可以减少图书馆的加工人员,减轻分编人员工作的压力,缩短了新书上架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1.4 有利于真正做到阳光采购,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在施行图书采购招标之前,图书折扣一直是敏感的话题,实行招标采购之后,由学校国有资产处、审计、财务、纪检、图书馆等多个部门联合参与,将图书折扣写进合同中,在增强采购工作透明度的同时规范了采购人员的办事行为,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产生。
1.5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馆配商的到书质量,提高到书速度与到书率 图书馆通过招标采购,可将图书质量、到书时间、到书率等条件纳入招标合同。既保证了图书馆到书的质量,也加快了图书与读者见面的时间。
2 图书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2.1 图书采购的采购对象具有不确定性 图书招标时,成交的产品是未定的,因为招标后图书馆才开始采购,直到采购停止前其成交产品才完全确定。图书招标的标的就是需购买的图书,然而图书馆在招标时却无法列明标的,因为图书馆的入藏图书与一般物品不同:
第一,品种多,入藏图书具有多品种的特点,一定采购额含有几千甚至几万种图书;第二,品种无法预先确定,图书馆采购的图书仅能依据出版发行的情况来挑选,而招标时根本不可能预知可供图书的品种;第三,图书采购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对采购的书目清单适时调整,不断更新。因此招标时无法确定所需购买的品种,而使标的不明确。
2.2 评标的标准难以量化 图书招标的评标项目一般有六个方面的内容:折扣、服务、数据、加工、信用度、合作单位业绩等。在这六个方面中只有价格是客观明了的、可比较的,其余在没有实质的合作之前都难以衡量。因此,评委对各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所做的承诺在评标时无法量化考核,做出真伪判断。结果就是谁的标书做得好,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导致某些书商的各项服务承诺在达到中标目的后却无法履约,最终使图书馆的采购工作变得很被动。
2.3 没有具体的交货期 图书资料的采购是一种持续行为,不可能每提交1次清单就招标1次,只能以购书经费的总额来进行集中招标,确定图书供应商,然后图书馆不定期地向供应商提交采购清单,直到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为止。一般图书资料(指定书刊资料除外)招标采购时无法提供具体的购物清单,也不能约定具体交货期,招标时书商只能承诺笼统的到书时限,因此在到货时间方面,只能做一些原则上的规定。
2.4 低价中标使采购的图书质量不高,影响图书馆馆藏质量 由于开价太低,书商几乎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经营,甚至有些书进货价高于承诺给图书馆的供货价。因此,书商只提供高折扣的图书,价低往往导致图书馆只能购得“大路货”,图书馆购进的图书只是凑数,实际上也造成了另外意义的购书经费的浪费。更有甚者,所供图书中夹杂特价书或盗版图书。
2.5 图书招标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及一味注重图书折扣的取向,不利于选择到最佳的馆配商 当前很多高校的图书采购招标刚刚起步,在成立招标委员时依然沿用了其他物品招标时的成员,即国资、审计、监察、纪检和图书馆。由于招标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学校的各个部门,图书馆方面专家代表人数较少,很多领导和代表不是图书馆领域的专家,一般都不熟悉图书招标采购的特点和采购部门对配套服务的需求,而导致图书馆的意见被忽视或弱化,过分依赖于图书折扣,使得一些进货正规、服务完善但运营成本相对较高的书商中不了标,而许多劣质书商依靠单纯的低折扣却有可能中标。
2.6 图书供应商无法实现应有的承诺 为了能在图书招标中获得图书供应权,有些图书公司在投标时做出了很多的承诺,对标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也都满口答应。以诸多的优惠条件博得专家的信任和偏爱,最终得以中标。但实际上在履行合同时,由于自身实力不济,无法实现当初投标时的承诺,主要表现在:
①受到书商的自身实力和进货渠道的限制,提供图书品种无法保证图书馆全面的采购需求,另外就是一些专业性强的图书进货折扣较高,供货商考虑到利润的问题,不愿提供。②到书时间不能保证,由于服务众多客户,供货时间的冲突导致无法正常到货的事情经常发生。③一些中标图书公司对数据的制作不专业,无法满足高校图书馆在采访和编目MARC方面的要求。
2.7 有些图书无法从馆配单位取得 在图书市场上,受众多主客观因素影响,馆配商供书品种上不能满足高校图书馆多样化馆藏需求,如很多教师读者急需的设计资料、年鉴工具书、某些专业学术性图书、地方出版物、交流出版物和高教社出版图书等,要么是无法提供,要么是量小利微、超过折扣范围,不想做。
3 图书招标采购的质量控制策略
3.1 招标工作的质量控制策略
3.1.1 科学制定好招标文件,合理设置图书采购评标委员会。科学制定好图书招标文件是图书招标采购工作的起点,也是关键的一环。准确、规范、科学地制定招标文件、招标程序、商家资质预审规则、投标商招标书、评标标准等相关文件。将馆配商数据加工、信息服务、到货率等评分纳入到评标标准中来。评标委员会应适当增加图书馆专业权威人士的构成比例。科学的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以及结构优良的评审团队,是图书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保证。
3.1.2 制定合理的招标周期。中文图书的采购招标,与一般设备物资的采购招标不同。图书采购具有采购品种多、单个品种数量少的特点,且采购任务是持续的、分批次进行的,不可能一次完成。因此,建议招标周期为2~3年比较合理。
3.1.3 采用多标底招标,博取各家所长。每个书商都有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经营优势,为避免少数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可以将采购总标分成多个标底,以选择多个不同的供应商。
3.1.4 合理设定中标家数及份额分配比例。分成多个标段,选择多家供应商。多家书商中标后,按照分值由高到低地分配招标采购总额度的80%,各家的份额分配比例应科学合理。同时预留20%的采购额度机动分配给其中服务做得好的供应商。这样可以促进几家供应商的良性竞争。同时,可防止出现中标的书商不按合同办事,不得不重新进行招标的麻烦。预留经费的分配要采取公正公开的方式,防止其他问题的出现。
3.1.5 实行滚动招标方式。高校图书馆购书量大、品种多,任何一家供应商都是难以满足的。加之图书馆文献采购对连续性供货的要求,这就需要确定5~6家实力强的图书供应商来参与图书采购。为了保证馆藏资源建设质量和图书馆工作的连续性,有必要实行滚动招标方式进行图书采购。即从上次中标的供应商中确定1~2家直接滚动到下一周期作为图书馆的供应商,而其余份额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另行确定。
3.1.6 招标时应预留部分专项的非招标性经费。对于高校图书馆来说,节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固然很重要,但采购高品质的文献资源,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才是采访工作的最高目标。因此,在招标采购的同时,也要注意采购渠道的调整与改进。高校图书馆全年图书经费总额不全用在招标采购上,要预留部分专项的非招标性经费,以保证馆藏图书资料的专业性、学术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建议每年预留采购经费的1/20,用于此类图书的自主采购。
3.2 图书馆工作规范在图书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量控制
3.2.1 图书馆应加强图书采购的计划管理。高等学校大多数是行政事业单位,图书经费拨款时间常规是年初,且每年的经费常处于变化中,为避免经费变化的影响而与中标商产生合同纠纷,图书馆大多是在图书经费下达后才进行采购招标。而学校的经费使用一般规定,当年经费只能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这样,完成招标,供应书的时间也就只有差不多半年了。因此,图书采购应有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在完成招标工作后,严格按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要科学地确定合理的交货期,既保证供应商有合理的图书采购和加工周期,又能保证图书质量,按时完成采购图书计划。
3.2.2 签订规范化、内容详尽的图书采购合同。图书招标结束后,图书馆将和中标书商签订图书采购合同。在合同中要详细列出书商在标书中的承诺,对于一些知名出版社和针对本校专业的出版社要重点列出;对于书商在标书中承诺的一些服务,如:送货到馆、协助验收、加盖馆藏章等要明确记录;增加对书商的约束条款,明确对书商违约行为的认定;制定因书商违约而中止合同的处罚;明确书款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合同细化,包括中标书商每次选送书目信息的及时性与出版社范围、订书的到馆率、差错率、自选图书的到货率、图书加工的质量、编目信息的质量等。对于细化内容的执行,要有相应的考核规则和验收记录,以备下次招标之用。
3.2.3 图书馆验收人员要严格按订单验收,做到价量相符。采购人是查验图书的重要防线,要及时对图书认真查验,核对书目、册数、金额是否与自己的要求相符。验收是图书采购招标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关口,能有效确保验收质量,减少图书采购质量风险。
3.2.4 图书馆加强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考核,规范供应商的行为。目前,高校图书招标工作是每年进行一次,由于种种原因,中标商更换频繁,对于图书馆业务非常不利。因为新的书商难以在短时间内搞清某个院校的馆藏结构、学校专业设置、科研水平等情况,也就难以准确地提供所需要的书目。
因此,招标院校应对供应商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与信誉的供应商。高校图书采购招标,应该在评标前做好投标供应商的考察工作,掌握投标商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及时对图书供应进行催交,解决供应商在供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开展对合格供应商的考评和管理,对于供应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诚信危机等须立刻进行评价评估和采取果断措施止险。
3.3 书商行为规范中的图书采购质量控制
3.3.1 规范书商的书目提供。一般书商会根据图书馆的要求来提供采访书目,做得好的书商会定期提供。但图书供应商都有自己的经营倾向和对出版社的偏爱,他所提供的很多品种未能满足大学图书馆对质量高、专业性强、学术性强图书的需求,因此要规范书商提供的采访书目。
3.3.2 建立科学合理的书商考核体系。关于书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理论研究和实例应用业内已有文献发表,高校图书馆可以借鉴已有的成果和自身的具体情况,构建一个科学有效、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与标准,对中标书商多方面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次,各等次采取不同的激励或惩罚措施,这对书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优质服务也可起到一种鞭策作用。
3.3.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高校图书馆要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图书招标采购和业务外包的整个过程中。一方面,要细化合同,将影响图书采购质量的各项条款尽量细化。另一方面,图书馆要依据合同加强对图书供应商的检查和监督,对供应商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写出统计分析报告,并与供应商就评价结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其认真履行合同。对不能履行协议的,随时终止协议,防范来自于供应商的风险。
3.3.4 建立中标书商信息档案。了解是合作的基础。建立中标书商,特别是新中标书商基本信息档案,是熟悉与了解中标书商各项信息的有效渠道。档案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资质、经营方向、服务特色、管理水平、人员配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货方式、优惠率等基本信息,并随时对变更信息进行更新,保证书商信息的准确性及利用的有效性。
总之,中文图书实行采购招标是发展大势,并不断为高校图书馆界采用。为了加快高校图书馆馆藏文献保障体系的建设,就必须建立以招标为主导的文献资源多元化采购体制,使得图书采购工作更加透明化、合理化。在招标条件下对各个采购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并使其规范化,从根本上提高图书采购招标的质量,满足馆藏建设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徐文贤,李亮先.图书馆图书采购招投标及其实施[J].图书情报工作,2004(2):78.
[2]林泽明.图书采购特点、折扣与质量的分析[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8(2):47-49.
关键词:材料采购;招投标;存在问题
1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方式
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符合招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适用于大宗材料和定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其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单位主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者须知、投标格式、合同格式、货物清单、质量标准及必要的的附件。 2)招标公告。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需要时)。 4)发售招标文件。 5)接受投标书。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公开开标。8)评标委员会评标。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0)中标通知书。11)签订合同。
1.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制竞争招标,是对招标人向已经基本了解或通过征询意见的若干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材料、设备生产的投标人或他组织经过资格审查后,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直接邀请符合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将采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供货方式等情况作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且投标人的数目应不少于三家。被邀请的单位同意参加投标后,从招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标报价。邀请招标一般适用于采购非批量生产的大型复杂机组设备、特殊用途的材料及非标准部件。
2货物采购合同包的划分
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物资按实际需求时间分阶段进行招标。每次招标依据物资的性质可以只发一个合同包或分成几个合同包同时招标。划分合同包的原则是,有力于吸引较多的投标单位参加竞争
以达到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目的。具体应考虑以下因素:
1)有利于投标竞争。按照采购货物金额的大小恰当地分标和分包。若一个合同包划分过大,中小供货商无力问津;反之,划分过小对有实力的供货商又缺少吸引力。
2)协调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的关系。分阶段招标的计划应以到货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计划为条件,综合考虑制造周期、运输、仓储能力等因素。既不能延误施工,也不应过早到货,以免支出过多保管费用及占用建设资金。
3)考虑市场供应情况。应合理预计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合理分阶段、分批采购。
4)考虑资金计划。依据建设资金的到位计划和周转计划,合理地进行分次采购招标。
3 问题分析
3.1自行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1)以工期紧为借口不招标或设法规避招标。有些招标人故意拖延材料设备采购,然后以程序复杂、运行时间长会影响工程正常进行为借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民主形式,决定不进行公开招标而采取直接议标采购或甲控乙供等形式来达到规避招标、降解责任之目的。
2)以产品质量与服务可靠性为托辞指定品牌。材料设备自行采购招标中指定材料设备品牌的现象十分普遍,招标人常常在其招标文件中并不列出产品相关技术参数与要求,而直接标明“限定选择×××品牌材料设备”,从而排斥了其它品牌材料设备的竞争。
3)以民主表决形式代替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有些招标人制定的评标办法是“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中标人”,而没有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典型的“拍脑袋”法,主观臆断现象严重,其客观公正性难以保证,更谈不上科学性。
4)以开放竞争为幌子默许以他人名义投标。一些招标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以开放自由竞争为幌子,无视法规要求,默许无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借他人资质或直接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竞争,这种放纵违规行为助长了“串标”、“围标”现象的滋生蔓延,从而扰乱了正常的采购招标市场秩序。
3.2委托招标中的问题
1)以项目要求高为名设置招标报名高门槛。委托招标机构进行的招标多以公开招标为主。有些招标人为达到排斥某些“不中意”潜在投标人而暗保“意中人”的目的,明示机构在招标公告中按高标准、高要求设置一些无必要但为“不中意”投标申请人难以跨越的采购投标报名高门槛,大大削弱了采购招标的竞争性。
2)以公开为由透露有关招投标及评标信息。有的招标人因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出于自身目的,以招标应该公开透明为由,向与己关联的潜在投标人透露了有关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如参加投标单位数量、名称,甚至是评标和定标细节,严重违反了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
3)以业务为诱饵授意机构搞暗箱操作。有些招标人以许诺委托招标业务为诱饵,授意机构按其意图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操纵评委产生过程并暗示招标人意图,按“意中人”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并制订相应的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以保证“意中人”中标。
4)以评委会负责人身份评价投标、左右结局。公开招标都在有形招投标市场进行,其评标委员会组建时一般会推荐招标人为评委并担当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评标过程中另有所图的招标人评委经常会毫无顾忌地对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作出“引导性”评价,并伴有倾向性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结果,造成采购招标程序合法、实不公正的非正常结局。
4 原因剖析
4.1法制观念缺乏,思想认识肤浅
当前,很多招标人没有系统学习过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仅仅靠实践积累与借鉴,明显反映出了招标人法制观念的缺乏和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此外,相关人员思想认识肤浅,对法律法规精神实质理解不透,没有意识到采购运作是受法律法规制约的,而认为招标只是采购意图的实现方式,采购人可以主宰招标。
4.2 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招标采购的目标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由于采购资金主要为国有资金,或采购项目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项目,故应优先体现社会效益,但现实中招标人往往特别强调采购招标的经济效益,以节约资金作为考核招标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忽视了招标采购所涉及的社会效益。
4.3 难拒利益诱惑,人员素质不高
招投标各阶段、各环节或多或少存在着潜在或显在的诱惑,而现在从事采购工作的多为来自其它部门的分流人员,普遍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务素质不太高,有的甚至缺少职业操守,抵挡不住诱惑的投机分子就会伺机而动。
4.4 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出现真空
虽然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发改委27号令等配套规章已陆续出台实施,但还没有细则来规范招标人每个招标环节上的操作行为。例如变更新增材料设备达到招标规模标准并不招标,而签证给乙方自行直接采购,缺乏规章制约,也无人监管。而自主招标的监管则出现了真空,目前行政监督部门因职责不明,人力财力不足,难以延伸监督到每个招标人的各工作环节,有的环节如报名资格条件与招标文件的审定,以及评委会的组建等就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
5对策探析
5.1 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首先要对招标人进行全面、仔细、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与贯彻培训。必须改变过去“会议加自学”的学习方式,而应采用“政治业绩”加“继续教育学分”制,即依照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设定相应学分,每个采购招标相关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部以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取得合格学分,使之成为业绩评价、胜任考核以及凭分奖惩的依据之一,以此来调动大家深入、扎实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意识。
5.2 倡导社会效益优先,力争经济效益最佳
使用国有资金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的采购活动,理应充分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大力倡导社会效益优先,切实理顺社会效益与单位或部门效益的关系,当二者效益关系相背时,招标人应优先考虑社会效益,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放在小集体利益之上。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考虑采购
招投标当事各方的正当权益,力争在采购招标中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这样既可有效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又能促进其健康科学发展。
5.3 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抵诱抗蚀能力
任何管理活动都是人的活动,是人的政治、文化、专业素质的外在表现。因此,要不断提高采购招投标管理水平,就要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竞聘择优选择政治思想过硬、文化基础扎实、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从事材料设备采购工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实施定期专业技能培训、现行法规的继续学习以及不定期的防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此来增强招标人员抵挡诱惑、抗击腐蚀的免疫能力。
5.4 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有效监控招标全程
制度的不完善容易产生监管盲点及盲区,是问题的频发点和高发地。因此,进一步完善采购招投标监督与管理的规章制度,是解决存在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中不仅要有原则性法律法规作指导,还要有可行的操作细则,更应有切实的执法督查。目前应当针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状况,出台招标人自行招标管理规定来规范招标人招标行为,完善自行招标报备制度来掌握自行招标动态,建立过程监督检查机制来督导采购招标活动。此外,为防范监管出现真空,还需要对采购招投标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促进招标采购全过程段段透明运行、环环阳光操作。
关键词:物资采购;招标;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99-01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企业间的竞争已愈来愈激烈,从采购管理中降低成本,挖掘利润空间已成为帮助企业获得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采购与供应管理方面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物资采购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其使命就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快速、高效、节约地做好物资的计划,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和核算等工作,达到供应好、周转快、费用省的目标,保证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物资采购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一、采购概念的基本框架
企业采购是指需方企业为获取物资资料、技术、信息或服务与供方进行的一种交易活动。它既是一个商流过程,也是一个物流过程。目前主要的采购模式有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招标采购、供应链协同采购、战略采购与电子采购等。
分散采购就是公司将采购权分散到各个分支机构(包括分厂、分公司等),由各分支机构在核定的商品资金定额范围内,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
集中采购是相对于分散采购而说的。它是将采购权集中在公司的总部,实行统一采购,这样可以真正发挥企业的整体效益,大型企业由于其规模优势,普遍实施了集中采购模式。
招标采购是目前用得比较多的一种采购方式。所谓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事先提出货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然后邀请众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一般情况下,对于重要的、数量大的项目和物资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来进行采购。有效运用公开招标方式可以扩大采购的渠道,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电子采购又称网上采购。简单的说,电子采购就是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而进行的采购活动。电子采购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个快速寻找机会、快速交易的电子商务社区。供需双方能够快速建立联系,从而使企业的订购和销售能够快速履行。由于网上采购具有透明度高、成本低廉、高效简便的特点,已经成为全球的发展趋势。但是网上采购属新鲜事物,采购过程还不够规范,需经制度的不断完善后,才能在企业中大量运用。
二、基层单位采购招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我国大型企业物资采购中材料批量大、工程造价高、设备单价高的物资采购由集团公司组织专门的招标部门或交专业的招标公司负责招标采购。基层单位负责小批量材料、小型工程或设备的招标,如不能及时招标采购,同样会给生产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1.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出现的问题。(1)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问题有工程设计前技术交底不足,工业厂房设计中静态荷载、动态荷载、地质资料的准确性等是影响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条件。设计荷载不足则带来安全隐患,需对厂房重新加固处理,荷载多算则增加不必要的投资,招标前土建工程图纸会审不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补充设计以及签证不仅影响工期,同样增加了不必要的投资。土建工程招标文件缺少材料价格明确,不同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材料价格不能统一,投标单位以低价投标中标高价结算。(2)设备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的问题有个别设备选型超前或落后,系统不配套,出现大马拉小车或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设备后续维修考虑不足,设备超过保修期后,厂家后续配件供应,或维修漫天要价的现象。招标前市场考察准备不足。
2.招标方式的选择没有对采购物品进行分类,对几百万元的设备与几元钱的螺丝钉采取同样的采购程序,一方面造成采购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在有限的采购资源的情况下造成采购效率低下。
3.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设备到货延期,到货后验收不及时,验收过程中对设备的技术性能没有按实际的技术参数验收。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验收不及时,监督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出现的新材料价格认定不及时等问题。
三、完善基层采购的措施及流程
1.物资采购管理流程再造
(1)土建工程招标招标前准备工作流程:图纸会审――确定材料价格――标底制作――招标计划审批――投标单位推荐以及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制作以及发放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材料价格信息部分)――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评委(开标前24小时内通知评委)。
(2)机电设备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流程:技术方案论证及技术参数的确定――招标计划审批―投标单位推荐以及资质初审――制作以及发放招标文件――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评委。
2.招标方式选择量化
单批次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元;同一品种物资月累计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元;安全生产和建设急用物资。采购部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可直接现金采购。监督部门对小额现金采购必须不定期抽查,发现价格偏高的要对当事进行处罚。设备单价以及批量总价在30000元以下的招标方式可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询价厂家必须超过三家以上含三家。单价或成批总价在30000元以上进行邀请招标。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己制定不同招标方式具体量化标准。
3.招标制度的不断完善
监督部门要对整个招标过程全程监督,物资采购四权分制。加强验收的监管力度。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招标管理部门要对整个招标过程不断的反思,对社会上反映出来的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对照单位的招标制度对招标流程重造,用制度把关,用制度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有效保护物资采购人员的平安和家庭幸福。
总之,为了顺应当前企业发展的要求,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既可为企业保障供应、维持正常生产,又可以最少支出获取最大经济效益。我们必须充分地认识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物资采购管理的重要性,没有物资采购就没有生产条件,没有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就不能保障企业所需的各种物资的正常供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