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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16号)的要求,本市于年设立了56个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在各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的努力下,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大部分实验街镇都成立了社区教育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社区教育队伍,投入一定社区教育经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中开展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33号)所设立的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各区县一般可按照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数的30%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2个。
二、评选程序
由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教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在推荐、评估、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我委批准后公布。
三、评选条件
近三年来,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1.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有明确具体的实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基本形成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社区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2.形成街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居民区教学点组成的社区教育培训实体网络。社区学校(成人学校)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居民区教学点做到全覆盖。
3.能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机构、团体、单位的资源为社区教育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含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及文化、体育、科技等场所、设施面向社区开放。
4.街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和各教学点都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较好的培训效果。
5.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区内各类人群的总体培训率达到70%,并且逐年稳步增长。
6.积极开展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形成一定工作与创建制度,区域内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达到比例较高。积极组织与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形成一定的特色和品牌。
7.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超过所在区县街道(乡镇)的平均水平,落实到位,努力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并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能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和师资队伍,有一支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
8.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与成果并形成特色。重视开展社区教育的探索与研究,积极参与市、区有关课题的研究。
9.社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提升了街道(乡镇)市民文明程度,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
四、报送材料
1.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每个推荐社区教育示范街镇的推荐意见。
2.报送所推荐的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年的工作总结及其相关材料。
3.《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申报表》(见附件二)。
以上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五、报送时间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任务为10000户,其中陈集镇900户、屠园乡700户、中扬镇1200户、仓集镇1200户、郑楼镇900户、洋北镇800户、埠子镇1200户、龙河镇800户、罗圩乡1200户,南蔡乡800户、耿车镇300户。
二、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
按照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渠道筹集农村改厕所需资金。区财政按规定标准进行配套,由乡镇负责组织生产改厕材料,以实物形式配发给改厕户。卫生户厕地上部分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农户自筹资金、自主购买,村统一安装施工。各乡镇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地农村改厕工作给予扶持。
(二)资金监管
区财政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各乡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厂家和付款方式,区财政按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年终,区财政、审计部门对本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送区政府。
三、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
各乡镇具体负责改厕项目申报、集体组织施工、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改厕项目村应放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居)或符合上级审批乡镇总体规划的村(居)。项目村改厕必须整村连片推进,改厕普及率应达到80%以上。新农村康居示范点不列入项目改厕。非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小散农户,暂不改厕。
项目申报程序为:各乡镇根据项目改厕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区改厕办申报,经区改厕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改厕办备案。具体申报内容包括村农户总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
(二)规范改厕材料和施工管理
1、改厕器材采购。由各乡镇要公开招标确定生产化粪池材料厂家,统一组织生产和采购。水封式蹲便器尺寸要达到60×45厘米的标准。过粪孔直径要达到10厘米。化粪池统一推广三只内径(120×80cm)的水泥函管式,函管用C30混凝土制作抗渗标号达到S6,内外壁光滑,渗漏量为加满水时水位减少不超过10mm,样品要通过区改厕办认可方可使用。
2、厕屋必须选建在院内或室内。厕屋面积≥1.2㎡,厕窗面积≥0.26㎡,厕门高≥2米、宽≥0.9米,屋顶可用水泥板、机砖瓦、石棉瓦等,地面有地坪并高于室外。
3、施工质量控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改厕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管,既要保证质量,又要降低成本,严禁使用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区改厕办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乡镇所确定生产厂家的采购材料和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工程竣工验收。各乡镇要先行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按庄形连续编号,建立改厕户台帐,并将受益户全部录入微机管理并进行公示。乡镇自验合格后,分期分批向区改厕办申请验收,区改厕办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量进行复查验收。
(三)进度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序时进度完成改厕工作,具体要求是:2月底完成全面发动,确定改厕项目村、改厕模式,完成改厕材料招投标;3月底完成示范户建设和全面推进;4月底完成任务的60%以上;5月底完成任务的80%以上;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7月份区组织改厕工作考核验收;10月底迎接省、市全面验收。
(四)使用管理
各项目村在建成无害化户厕时,要印制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户,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厕专业施工队在施工结束时要教会农户使用方法,使农户养成良好的如厕习惯。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农工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区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督查和考核。各乡镇政府要成立改厕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改厕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完成任务时限,于3月1日将领导小组名单、办公室专职主任和具体推进计划报区改厕办。
(二)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改厕工作,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改厕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确定材料生产厂和经过培训的专业施工队伍之后,动员项目村党员干部、教师、医生等条件较好的家庭作为改厕示范户,先行建好化粪池和新厕屋,以点带面,连片推进。
诚信企业评选方案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评比
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员: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xx年—20xx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3122464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 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xx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楚雄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企业荣誉记录:重大奖励,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资料,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荣誉记录。2、企业不良记录:偷、逃、骗、抗税,制假、贩假、安全事故,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利用合同诈骗等违法情况,以及具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记录。3、有关数据计算以20xx年为报告期。
附件:考察变量的说明与计算
对指标每一个参考变量都设计具体的计算方法或公式。根据参考变量的要求来收集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计算方法或公式进行处理,得到基本数据。以下是部分参考变量举例说明:
(1)维持人才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员工流动率。
员工流动率的计算公式是:
员工流动率=年离职人数/((年初雇用人数+年末雇用人数)/2)×100%
通常认为员工流动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好,它的合理范围应该为5-10。偏离这一范围越远,说明公司公司维持员工的能力越弱。
(2)与获利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这些考察变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利率=年净利润/年销售收入×100%
资产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权益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权益总额+年末权益总额)/2)×100%
这几个比率的值越高,说明公司的获利能力也越强。
(3)与对国家社会贡献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社会贡献率、向教育慈善机构捐款额。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越大。
其中社会贡献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社会贡献率=企业年社会贡献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x100%
式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是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及有关费用和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表示企业每一单位资产对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
(4)与企业整体形象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罚项支出比率。
企业美誉度是指公众对企业的认同,可以以每百人中对企业表示认同的人数来衡量。此处我们以第一轮问卷调查中所得到的企业得票率数据来衡量。
品牌价值是指权威机构对公司品牌价值的评定结果。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高,说明企业的整体形象越好。
罚项支出比率罚项的计算公式如下:
支出比率=年罚项支出总额/企业年收入总额×100%
罚项支出总额指企业支付的各种罚金、罚款、罚息、滞纳金、赔偿费、诉讼费等。通常这一比率越高,企业形象受到的负面影响也越大。
(5)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是否依靠IT技术建立起自己的SCM、ERP、CRM系统以及系统运行状况如何。SCM系统指(6)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系统,(7)ERP系统指(8)企业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9)CRM系统是指(10)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1)与技术创新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研发投入率和授权专利数。
研发投入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研发投入率=企业年研发投入总额/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x100%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污泥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自动监控率100%;完成机械、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固废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固废污染执法监管,加大调处力度,固废污染重复下降5%。
二、工作计划
1、加快固废监管和处置能力建设
(1)完善工业固废监控平台建设。(3月-5月)
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视频监控安装,危废焚烧处置单位加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完善污泥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GPS定位模块安装并与局污染源监控平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理科)
(2)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6月-9月)
在全面调点行业固废产生情况的基础上,委托科研单位进一步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包括建设的数量、处理能力、区域布局等一体化统筹考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计划科)
(3)协调推进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建设。
协调加快夹山工业垃圾和污泥焚烧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尽快确定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力争年内开工。进一步加快废酸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探讨废酸回收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机制,在用酸大户中推广废酸回收利用技术,力争年内新增废酸处置单位一家,在用酸大户中落实废酸回用试点单位一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2、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1)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申报和调查。(3月-6月)
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年度申报。在申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专项调查和核实。重点行业包括化工(含医药、农药)、电镀、纺织印染、酸洗、机械加工、污水处理厂。重点调查内容为化工残渣、废酸、废碱、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2)深入开展危废管理规范化整治。(5月-10月)
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为标准,进一步深入开展机械、化工(含医药、农药)、金属表面处理、纺织印染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机械行业要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分区域推开。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要在历次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污染企业全覆盖,贮存、转移、处置全规范。纺织印染企业重点整治水处理污泥、废碱液的收集处置,规范水处理废酸来源渠道。(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3、强化固废污染执法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3月-5月)
按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近两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危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2)严把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预审关。
环评申报材料不得瞒报、漏报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审批意见中必须明确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并对贮存、运输和处置提出明确要求,“三同时”验收必须严把固废处置关,确保新建项目产生的固废规范贮存、规范运输、规范处置。(责任科室:开发科、固废中心)
(3)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行政执法力度。
根据“科室管理,全局监控”的原则,监察大队和固废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固废污染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监察大队要将固废污染监察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各企业固废污染防治检查情况作为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的重要依据。(执法检查频次要求和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4)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调处力度。
进一步提高调处效率。固废污染接报后,中队或乡镇环保科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群众因误解而误报的、零星遗撒工业垃圾等类型的案件要当场解决,将确属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的案件转至固废中心承办。(责任科室:监理科、各中队、各镇环保科)
进一步压复和越级。对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类的案件,要迅速介入调查取证。监测站要在第一时间现场采样,废水、废气监测数据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迅速完成危废鉴定委托监测。案件要严肃依法迅速处理到位,并协调镇、村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消除恐慌情绪,避免重复和越级。(责任科室:监理科、固废中心、监测站)
(5)完善固废转移管理机制。
规范固废运输的管理,采用招投标方式,设置运输资质、运输监控、车辆要求等规范条件,将运输推向市场,针对不同的固废,分别招标,由资质合法、管理规范的运输公司统一运输,局对运输公司统一监管,规避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6)建立和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城管、乡镇及新闻媒体,对重大非法倾倒案件,形成城管、乡镇提供线索,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纪检、检察院、法院全过程督办,新闻媒体跟踪监督的协同监管机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4、加大固废污染防治宣教力度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协调区各新闻媒体,将固废污染防治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专栏节目,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责任科室:法宣科、固废中心)
(2)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
结合重点区域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深入牛塘、横林、横山、郑陆等重点乡镇开展面对行政村、重点企业的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结合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举办全区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讲座。(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一、范围和主体
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以下简称)是指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办证中心)接受中小企业委托,牵头组织涉及项目审批的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以并联审批方式,代为办理该项目所有或部分(涉及到向省、部等上级部门申报的除外)相关审批手续。
(一)范围。
1.用地范围已基本落实的投资企业设立和技改项目的审批。
2.企业为中小企业,审批权限基本在市级范围内的项目。
3.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
(二)主体。
市办证中心作为牵头单位;工商、发改、经贸、外经贸、城建、国土、消防、环保、海洋与渔业、港务、农林等为主办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
二、职责
根据“联合审批、合法合理、公开规范、便民高效、改善服务”的原则,市办证中心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范围,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一)市办证中心职责。
1.受理各类投资政策咨询。
2.为服务对象代办投资项目需要办理的各种行政许可和有关手续。
3.对全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服务做好牵头、衔接、协调和跟踪工作。
4.对县(区)、乡镇(街道)项目员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培训。
5.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及时召开项目联审会议。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及时向市办证中心提供项目信息。
2.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快捷、优质地办结项目中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它事项。
3.负责协调项目在本部门主办阶段或协办环节的相关事宜,参与市办证中心组织的联合踏勘和联合会审等工作。
4.有关部门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定审批权力人参加联审会议、联合踏勘等主要审批环节,保证工作有序实施。
三、相关机制
(一)无偿服务制。除各职能部门按规定收取的有关规费外,市办证中心和相关部门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各项咨询和服务。
(二)主办负责制。市工商局为各类企业注册登记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发改委为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经贸委为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外经贸局为外资企业设立或变更时合同、章程审批的主办部门;市国土资源局为土地招、拍、挂,核发土地证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城建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环保局为环保初步意见和环评审批等阶段的主办部门;**消防支队为消防初步意见和审核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企业涉及海域审批等阶段的主办部门;**港务局为企业涉及岸线审批等阶段的主办部门;市农林局为企业涉及林地转用的林地许可证报批等阶段的主办部门。主办部门确定进驻市办证中心窗口负责人或部门内设处室负责人为主办负责人,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市办证中心备案。
(三)协办配合制。各部门在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尤其是前置条件有关联、审批环节有交叉、可以纳入并联审批的,要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同时,协调好部门内设处室间的审批环节,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市办证中心。
(四)提前介入制。市办证中心在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项目基本情况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前介入,做好本部门各审批环节的衔接工作。
(五)分级制。服务实行分级,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市本级项目由市办证中心负责,县(区)级项目由各县(区)中心负责,乡镇(街道)级项目由乡镇(街道)项目员负责。
(六)政务公开制。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事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办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便于企业和投资者了解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审批的进展情况,使服务工作置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四、工作程序
服务按照“咨询受理、牵头负责、联合会审、协调办理、限时办结、接受监督”的程序运行。
(一)咨询受理。市办证中心对已基本落实用地范围的企业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行政许可程序的咨询,指导服务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和本办法中范围的企业,按照企业的书面申请进行受理和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协议书》。
(二)牵头负责。由市办证中心牵头,告知各主办部门;主办部门按照市办证中心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制度》(舟证[2006]19号)中的职责,根据项目情况,对阶段内审批事项提出审批意见、具体程序及告知相关审批要件,协助市办证中心召开联审会议。
(三)联合会审。市办证中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业主申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踏勘,召开联审会议,就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作出会议纪要。各主办部门参加联合踏勘和联审会议的人员必须是从事本部门审批工作、且能在现场出具初步意见的权力人,并按联审会议确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协调办理。市办证中心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全力督办,积极协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市办证中心共同做好项目工作。
(五)限时办结。市办证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确定的审批流程和承诺时限办结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般项目要比原先承诺时限提前办结,对于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特殊环节,按《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操作,相关部门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同时须及时向市办证中心作出说明。
(六)接受监督。服务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项目快捷、便利、顺畅办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服务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二)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必须无条件地为项目提供有关的便利服务,保证事项能够快速办结。
(三)过程中如发现,违法乱纪,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应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