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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对调控行业规模,优化企业结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搞好施工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就位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定要着眼全局,一定要坚持原则,必须艰苦工作,务求最佳效果"。
二、工作目标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要实现下列工作目标:
(一)凡是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遵纪守法的我省建筑业企业顺利就位,一大批中小型企业平稳转移到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
(二)全省建筑业规模得到控制,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一级企业的数量要减少20%。
(三)扶持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鼓励支持"劳务企业"健康发展,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过度竞争的局面得到控制,并向供求平衡的方向发展。
(五)建筑业企业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六)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不符合就位条件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得到清出。
三、工作步骤
根据建设部的计划和部署,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年4月开始,*年6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工作阶段:
(一)就位准备阶段:*年4月17日至6月30日。
1、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各地按照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使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建筑业企业了解新规定和标准的内容。特别是从事企业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掌握新的规定和标准。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资质就位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在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3、加强对使用计算机进行申请和审批的培训。这次资质就位工作,建设部要求将对部分企业采取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有关建筑业企业数据库,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数据库。
4、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为在资质就位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省建设厅将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重大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由厅有关领导和省纪委驻省建设厅工作组、监察室、建筑管理处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审查组和办公室。专家审查组成员在专家库抽出组成,主要负责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材料的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的组织、监督、协调等日常工作。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在资质就位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
各地在资质就位期间是否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组织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5、建立建筑业资质评审责任制。各地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中,除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外,还要严格执行以下责任制度: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报送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报告中写上"经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各方面条件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同意上报"的字样。并对其上报材料负责。
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有关部门要对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报告中写上"经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各方面条件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同意上报"的字样。并对其上报的材料负责。
(2)上报附件材料中企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复印件、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当单独装订。并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3)直接接收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4)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如实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6)省建设厅有权对全省所有企业申请材料、各级资质审核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检查。
各地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6、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申请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具体规定另行印发。
(二)申请与审批阶段:*年7月1日开始,*年6月30日结束。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建筑业企业申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建筑业企业分批进行资质审批,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1、建设部对特级、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的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7月1-15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10月8-15日;
第三批申请期为*年1月4-15日;
第四批申请期为*年4月1-15日;
*年4月16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的就位申请。
根据建设部上述安排,省建设厅受理建筑业企业申请特级、一级资质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受理申请期为*年6月20-30日;
第二批受理申请期为*年9月1-15日;
第三批受理申请期为*年12月1-15日;
第四批受理申请期为*年3月1-15日;
*年3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企业申请特级、一级资质就位。
2、省建设厅对二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一级劳务分包企业的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8月1--15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11月1--15日;
第三批申请期为*年2月1--15日;
第四批申请期为*年5月1--15日;
*年5月16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就位。
对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二级劳务分包(包括不分等级企业)企业的就位,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9月1日--10月1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3月1日--4月1日;
3、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二级劳务分包企业就位的时间安排,在*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内,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对资质就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总结报告,于*年8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是关系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和牵涉每个建筑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这次资质就位工作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注意掌握好企业资质就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贯彻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保证按计划完成本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从事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和避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在资质就位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越权随意干预资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
(四)加强资质就位工作的公开性,严防腐败现象发生。在资质就位工作中,对各类企业的申请要一视同仁,要做到"三个公开",即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注意处理好与各专业部门的关系,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六)正确处理地区、企业差异与严格标准的关系。按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衡量,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差异会更大。在按新规定就位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一、适用范围
云南省建筑业企业中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人。
二、申报条件
云南省建筑业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职业道德行为良好,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执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2012年度担任中型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2.2012年度未担任中型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85号)和《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云建建[]472号)中规定的工程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即:工程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完成中型工程工程总承包1项;
b.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大型工程标准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56号附件)施工总承包1项;
c.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d.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
e.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f.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g.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h.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3)每项工程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持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未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不符合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满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
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不能同时申报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已批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的;
2.重复注册的;
3.注销注册的;
4.弄虚作假的;
5.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的。
三、申报方式及审批程序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
1.提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向受聘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
2.网上申报。受聘建筑业企业审核同意后登录云南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信息网(网址:),在网上进行申报。
3.书面申请。受聘建筑业企业网上申报成功后,将自动生成条形码的书面申请表、汇总表签署企业意见,贴上申请人照片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州(市)级初审。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专家对签署的审查意见负责。
5.省级复审。省建设厅委托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6.审批发证。建设厅审批并公示后,核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与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可以作为招标投标、资质评审、个人资格管理的依据。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印章按建设部统一式样,由省建设厅印制并颁发,证书、印章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经过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可续期使用2年。
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持证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专业注册,省建设厅收回其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后,核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一)上报时间
1.2013年3月底前,建筑业企业务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2013年4月底前,建筑业企业务必完成书面申请工作。
3.2013年5月20日前,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完成初审工作。
4.2013年6月20前,省建设厅委托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审批合格后公示7天,公示无疑义者核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及印章。
(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及审批工作涉及广大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省建筑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加之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宣传有关政策,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及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若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停止申请企业的申报权,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企业负责人责任,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四)申报人应当根据所学专业、完成工程业绩等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报。书面材料上报数量及装订要求如下:总汇总表、各专业汇总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申报书面材料需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装订顺序为:
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总汇总表;
2.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汇总表;
3.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书;
(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书封面;
(2)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表;
(3)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证明材料:
a.申报证明材料目录;
b.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主要业绩统计表;
c.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d.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复印件)。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人必须是建筑业企业从事施工管理的在职人员;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和省建设厅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申报专业是指按《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13号)文件规定的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企业的人员可申报相近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人根据本人工程业绩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4.大、中型工程是指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厅发[]16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56号)规定中“各专业大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列明的工程;
5.工程总承包是指受发包商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管理,或至少应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实施管理;
6.施工总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7.施工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或有关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8.一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9.申请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在单位一致;
10.从业年限、业绩及申报人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11.业绩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确认工程业绩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在施工承包合同不反映工程规模、数量、合同额时,可参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预(结)算书等;
12.总包与分包业绩可分别使用,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及其分包项目,依据总包或分包合同,可作为业绩分别认定。分包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分包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中型以上工程标准。分包工程不能作为总承包业绩;
13.特大型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可以分割使用,可按不同专业、不同阶段等形式分割成若干个工程项目分别认定。分割的工程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中型以上工程标准,并经由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14.地上、地下分别实施的工程,若为分别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业绩可以分别计算,工程项目规模应满足中型以上工程标准;
15.国外工程业绩认定,符合申报业绩标准的国外工程业绩可以申报,但应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要翻译成中文;
16.业绩不受时间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不论在何时、何地、何企业实施的项目,其业绩均有效;
17.借调期间的业绩。申请人在借调其他企业期间负责管理实施的工程项目,符合中型以上工程标准的可以作为业绩申报。有关材料由借调单位提供,由现工作单位申报;
18.若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实施,并且该项目是由同一个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所承担,该工程项目的若干合同中反映的业绩可以累计计算;
19.已经归入档案馆的工程业绩证明,可以向档案馆借取原件,或出具加盖档案馆公章的复印件;
20.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一项工程业绩只能由一位申请人使用,不得由两人及以上多人重复使用;
21.项目经理任职文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时的企业任职文件;
22.不受理港、澳、台籍人员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23.申请人在调入本企业之前负责管理实施的工程项目可以申报。有关材料由申请人原单位提供,由现工作单位申报;
24.目前已不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但仍从事与工程承包或施工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只要满足申报相关条件,均可以申报;
25.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确认后,在《申请表》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26.审核意见。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审核意见栏中填写“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27.中央管理的企业及下属企业的项目经理,由其所在企业直接向中央管理的企业申报。其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二级、三级子公司中的项目经理,由所在企业按企业资质申报渠道申报。
七、本《实施细则》由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关键词:优质工程;工程质量;市场竞争;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质量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产品质量概念所具备的内容,又因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具有更为广泛和特殊的内容,其影响力比较深远。通过参加公司项目创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笔者认为创建优质工程需要从以下几个相关因素着手努力。
1企业整体素质是基础
1.1决策层重视是工程创优的先决条件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时代,产品质量就是市场的通行证,尤其是建设工程质量,无论从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等方面,还是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角度,质量始终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决策层必须充分认识到项目创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对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的影响。从客观角度,创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项目管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工程创优,可以带动企业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达到用户满意、占领市场的目的。
1.2员工素质是工程创优的基本条件
项目创优需要全过程控制,而全程控制必然要求全员参与,这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因此需将创新及创优的意识灌输给每位员工,充分发挥项目团队每位员工的潜能,把过程控制变成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当然这是一个强化的过程,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
同时根据员工队伍实际状况,制订科学实用的培训计划并有效地实施,分层次、分对象进行培训,包括业务技能、质量和安全意识、项目管理以及各种专业资质等方面的培训,从而使质量意识和创优目标真正变成公司的理念,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工作目标,而不仅仅局限于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口号。
1.3事先策划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公司决策层应在工程还没有实施之前就开始思考如何创优,而不是等到项目已经建成才想到创优。只有带着强烈的创优理念去设计、施工、管理,追求高质量的项目目标,才能促进技术的不断创新,才能挖掘项目的新、奇、特。创优意识是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础,在项目策划之初,首先要了解技术现状,通过分析对比产生创新的思维,这样在工程伊始就确定创优目标,并围绕目标制订创优规划、编制创优计划,明确指导方针、目标,分解创优活动。创优计划应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以及时间节点,分节点、分步骤策划,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编制统一创优表格,把创优工作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2过程控制是保障
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下实施的,这就意味着实施工程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项目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创优”为核心,强化过程控制。
2.1创新思维、优化设计
按照规定,申报评选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并已同时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设计奖。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项目,应已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争创优秀设计奖也应做好事前策划,客观判断项目难度,评估创优创新潜力,确定创优目标,用创新的思想开展方案设计,并在缩短加工流程、优化总平面布置等各个方面多下功夫。
2.2严把设备材料采购质量关采购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
采购工作不仅具有专业种类繁多、技术要求严格、专业接口复杂等特征,而且还具有周期短、业主要求严、控制环节多、采购干预大等特点,所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首先,要制订系统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模式、采购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保证项目采购的顺利进行。其次,应建立采购管理的专业化机构,挑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政治素质较高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采购工作,同时要严格选择和评价供货厂商。拥有完善的采购制度、专业化的采购机构和适合的供应商等“硬件”之后,还要对采购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纠正或预防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人为的或突发的事项,其中包括监造、催交催运、包装、运输、货物检验、交接及收尾服务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需要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采购质量。因此,要切实加强管理,对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
2.3以科技创新为亮点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加快把现有成熟设计、施工技术集成升级为专利、专有技术和工法的同时,坚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采取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等方式并举,积极突破短板技术,攻克急缺技术,储备未来技术,以强大的技术实力提升项目创优的竞争力。
2.4质量与工期的平衡
达到符合要求的质量标准是项目创优的先决条件。在施工过程中“保质量、促进度”是工程建设公司永恒的主题。进度和质量是工程的一个矛盾统一体,不能分割开来。当质量与进度发生冲突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促进进度。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工程进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努力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合理的施工计划,就无法保证按期完成合格的工程;相反如果盲目追求工期,质量难以控制,就难免会产生施工质量问题。因此在施工高峰阶段,或工期要求紧的情况下,仍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决不能以降低质量标准去抢工期,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工期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创效益,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例如工程建设公司通过推行“图说质量”、 “首件样板制度”等活动,在每项工作开始前,制订该项工作的模板实例,此后的工作按照同样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对于关键点严格控制,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成功率、合格率,减少或避免返工,达到保质量促进度的目的,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创优标准要求。
2.5注重分包管控
对分包单位实施管控,注重对其企业资质、项目执行能力、信用评价、关键岗位人员(
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资格的验证,确认其是否能满足项目创优的基本要求。
严格落实人员与设备进场审查、方案与计划审查、进度控制、质量与HSE等管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创优目标需及时向各分包方传递,并要求工程分包单位将创优目标具体分解到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加强与分包方的沟通和反馈,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定期考核评比,建立分包单位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使分包方自觉执行项目管理要求和创优计划,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3申报资料是关键
俗话说“编筐窝篓,全在收口”。评委组对于参评项目的直观认识尤其是第一印象通常来自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往往在创优项目的评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佐证作用,
因此申报资料的准备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分析工程项目的执行难度,让评委了解到工程的执行难度,为评委提供推荐项目获奖的理由,这是获奖的前提。
二是要总结工程的亮点和创新点,这是国优工程评审组最关注的内容,也是获奖的关键。创新成果总结,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内容。上述内容应区别于竣工资料里所要求的工程总结,注重突出“创新”二字,阐述工程中所采用的设计方法、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措施等,以及解决或突破了何种关键技术难题,该技术在国际上处于何种领先地位,取得了何种实质性创新成果,该技术是否完全属于自行开发研究,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对投资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三是申报材料中还应该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资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科学技术研究报告、图纸、图片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在各种评审过程中获得的评价、上级部门的认可等。同时,申报材料做到“四个齐全”,即项目建设合法性确认资料等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验收资料、各项专项验收资料、项目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可追踪的落实资料齐全。
四是应注意申报材料外观质量,按标准装订文字排版风格统一,没有错别字,叙述内容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应前后一致。
五是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所提供的工程简介DVD光盘内容应涵盖工程简介、立项、可研性报告批复、合法性证明介绍、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案、主要施工过程介绍、工程主要特色部位介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介绍、节能环保措施介绍、业主、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内容,并紧紧围绕工程质量这个主题,避免拍成使用浮夸广告词的宣传片。应特别注意解说词和镜头画面相对应,避免出现指东说西的情况。
4结束语
优质工程体现的是项目团队所承担的工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水平,要想使项目成为优秀的作品,就必须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认真总结,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切实有效的控制,时刻体现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才能创建优质工程,展现出公司的综合实力,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发挥电子政务在促进效能建设、加强行业管理、改进为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推进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办事,普及机关文档电子化,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
2、工作目标。根据有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建委实际,今后一个时期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依托建设信息网平台,在一年内,基本建成建委系统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平台,重点建设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社会公共资源查询,办公OA等三大系统,全面提升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基本实现对外审批服务网络化,政务信息资源数字化,内部办公过程无纸化。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建设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法人和公众不仅可以在窗口申请,审批结果在网上查询;也可以在网上系统申请,再到窗口办理。该系统以行政许可办件人及业务审批人员为系统用户,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流转、网上公告、网上查询等功能;远期可建立电话语音查询和手机短信子系统,实现语音电话、手机短信告知办理结果。
法人和公众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或者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报送行政审批需要的材料。所报原始材料,如果是纸质的,可将其电子化(不能或不方便电子化的原始材料除外),再通过网络转送至审批的处室;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在预审后通知法人和公众提供原始材料。需要审批的材料通过网上审批系统传送到相关处室或领导,经过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相关处室或领导利用网上审批系统,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审批系统自动将结果反馈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将结果通知行政许可办件人并在网上公示。
(二)完善社会公共资源查询系统。及时完善更新建设信息网上已公布的部门职能、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建设图库等已有的公共资源。建立建筑业企业、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资质查询系统,建立各类执业资格人员查询系统,建立企业、人员信用档案公示查询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城建档案馆档案利用功能,建立城建公共资源数据资料库。
(三)完善办公OA系统。近期完善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上网权限设置系统、安全认证系统和短信平台发送系统。远期开发多媒体应用系统、网络教育系统、人员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和资产(物资)管理系统。
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开发公文制发、公文流转、会议通知、等子系统。实现文书档案工作从拟稿、审核、发文、收文、审批、归档、打印、盖章加密、电子传递、检索和统计等整个工作过程的自动化。网上权限设置系统:根据工作人员的职务、职责、职权,合理设置不同的上网办公权限。安全认证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电子身份认证等子系统。短信平台发送系统:根据发送内容的不同,一次性地向发送对象发送短信,并具有自动和定时提醒功能。多媒体应用系统:该系统包括数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视频系统,以及其它语音图像信息服务等。网络教育系统:通过网络教育系统管理平台提供了一个在线课堂,实现在线授课。人员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内容。项目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项目进度、工程款审核、工程款拨付等。资产(物资)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图书资料管理、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等内容。
三、政务(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政务公开方面(主要依托建设信息网):
1、建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责任单位:委人事科)
2、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委法规科)
3、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服务承诺公开。(责任单位:委办公室)城市维护费和城市建设各种收费的使用计划。(责任单位:城建处委财务科)
4、建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建管处)
5、建筑工程招投标报名、开标时间、中标结果;在建工程信息;建筑工程的造价、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建管处)
6、市政公用建设工程主要项目的计划编制、方案审查、预决算管理及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城建处)
7、村镇建设资金计划下达及计划执行情况;村镇建设试点和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责任单位:城建处)
8、办理各项业务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人员的责任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
9、机关及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与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委目标办)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责任单位:委纪检监察室)机关干部交流、考核、任免情况。(责任单位:委人事科)
11、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1)单位的名称、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办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4)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5)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监督处理办法和便民服务电话。(责任单位:各公用事业单位)
(二)事务公开方面(办公OA系统)
1、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委财务科),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委财务科),资金来源、使用方向(责任单位:委财务科)。车辆行使里程、外出地点、油料消耗(责任单位:委办公室)。
2、单位基建、装修、车辆及大宗物件出售、购买、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委办公室委财务科)。
3、职工福利待遇、工资晋升、推荐先进、评选先进情况。(责任单位:委人事科)
【关键词】施工阶段; 工程质量; 监理
前言
要做好监理工作, 适应目前大环境, 除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监理外, 还要掌握一些技巧, 才能在监理行业中立足。项目监理部人员, 在施工质量的监理过程中, 抓好每一道工作程序的监理, 并将每道工作程序的监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对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进行有重点的控制, 才能将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做好, 并取得满意的结果。
一、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问题分析
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招投标阶段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首先要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 确定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而对符合参与投标承包企业的考核首先要查对 营业执照 及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并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等。其次是考核承包企业近期的表现, 资质升降级情况, 了解其是否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再者查对近期承建工程, 有条件时可实地参观考核工程质量情况及现场管理水平。
2、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审查及方案实施。(1)审查施工组织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和承包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要突出“质量第一, 安全第一”的原则。(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的施工条件是否考虑充分,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点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行。(3)审查施工单位在工程中运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4)审查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5)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提交详细说明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6)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必须一致。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以确定的施工方案为依据, 正确体现施工的总体布署、流向顺序及工艺关系等。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布置的协调一致。(7)审查一定要有审查记录, 记录要注明审查时间、提出的问题, 需修改或需增补的内容, 并签字留底。
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问题分析
1、进入施工现场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1)建立监理材料质量责任制: 明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在材料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 把材料质量作为关键控制内容, 建立控制措施,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并向承包商交底。(2)监理人员将这一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 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定该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均符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文件要求, 方可使用。对按规范规定需再行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的各种材料, 都必须得到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提交的检验或试验报告, 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对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构配件, 立即要求该批材料退场。
2、工序的质量控制监理。(1)监理人员要熟悉图纸、规范, 建立 质量管理卡 ,明确管理的内容及质量标准、测定方法、测定时间、技术实施对策、检查人、责任人等。(2)对一些特殊工艺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增强全员质量意识, 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建立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明确各工序责任人, 使责任落实。严格“三检”制度, 严禁施工人员将没有经过“三检”的过程或产品交由监理工程师验收。
3、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理。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机械设备清单, 列出进场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设备状况、进场时间; 机械设备进场后,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清单进行现场核对, 主要是核对所进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所列的内容相符。特殊设备安全运行的审查: 对于现场使用的塔吊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 进入现场后在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鉴定, 符合要求并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允许承包单位投入使用。大型临时设备的检查: 大型临时设备在使用前, 承包单位必须取得本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 办好相关手续后, 监理工程师方可批准投入使用。
4、施工安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配置充足的安全设施, 以保障工程能顺利完成。
三、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问题分析
1、隐蔽工程验收。(1)承包单位的隐蔽工程在完成后, 首先要自我检查,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然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监理或建设单位的代表进行检查, 最后再由各方共同签署 检验批验收记录。(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施工合同中隐蔽验收的时限规定进行验收, 尽可能避免发生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工程隐蔽验收而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现象, 并由此引起承包商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3)对于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 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 符合要求才予以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 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峻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把好工程质量监控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并自检合格后, 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 工程峻工报验单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针对检查的土建、暖卫、电气和外观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全部整改后, 写出整改报告。预验合格后, 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交工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 应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 要求真实、完整, 符合档案整理要求。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工程峻工验收工作。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听取政府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并在峻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3、做好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收集和整理。监理档案资料不仅是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控的记录, 也是工程交付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 (或事故 )时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的依据之一。工程峻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将监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成册, 上交公司归档。
四、结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部颁的各项规程、规范,加强行业内部学习,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遵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者的关系,并配合质量监督机构搞好工作,使建设工程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