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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工程 施工 事故处理
一、工程施工事故的分类
1、按事故发生的事件划分
工程施工事故分为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凡未达到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造成(或隐含)危及工程的功能、使用价值和工程结构安全的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危及或造成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伤亡的事故。
2、按事故后果划分
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未遂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质量和不安全的苗头,经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未造成经济损失、延误工期、人员伤亡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均称为未遂事故。已遂事故是指已发生的施工事故,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事故。
3、按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划分
建设工程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通常是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万元额度内的质量事故或未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危及工程结构安全性、可靠性和功能要求的质量事故或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按建设部1989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指出,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重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①死亡30人以上;②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①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①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②重伤20人以上;③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①死亡2人以下;②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③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4、按事故责任划分
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分为指导责任事故和操作责任事故。指导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因指导或领导失误造成的事故;操作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人员违背技术标准、施工及安全规程所进行的违章作业而引发的事故。
5、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划分
工程施工事故可分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社会与经济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等引发的事故。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是因设计技术、施工技术、材料及机械设备性能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要求而造成失误所引发的事故;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是指因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程序及施工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不严格等引起的事故;社会与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是指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社会秩序混乱、生产资金供不应求而造成停工待料、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不公平所造成操作者情绪低落等均会有可能诱发事故;自然因素,如暴雨、洪水、狂风、地震、滑坡等发生突变,未能做出充分预测和防范准备而引起的事故。
二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施工事故(含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图:
1、事故发生
施工和监理人员应善于洞察事故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遂事故的出现。如果一旦事故发生,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
2、事故上报
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决不允许隐瞒事故或避重就轻。对于一般事故每月汇总集中上报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特别是对重大事故调查,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应将调查报告送交组织调查的部门审查,经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如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事故原因分析和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及措施;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责任情况等。
4、事故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要对事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充分的数据资料,广泛听取专家及其各方面的意见,经科学论证,决定该事故是否需要做出处理。如果事故需要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制定安全、可靠、适用及经济的事故处理方案。
【关键词】:施工质量; 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997-0668 (2008)0110053-02
一、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 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2. 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3. 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4. 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 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二、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1. 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2. 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3. 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4. 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5. 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 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6. 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 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 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 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 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 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 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7. 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8. 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三、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一)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 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 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 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 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二)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 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 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 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 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 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 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 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 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 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 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 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关键词:市政工程;项目;业主;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责任主体决定了工程建设的优劣。业主要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不盲目赶超工程进度,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宏观控制,确保工程的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
一、重视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
1.调查摸底
市政工程的地域性决定了工程建设的复杂性,老城区项目尤为突出。地上障碍物、管线的搬迁、地下管网基础资料的收集、建成绿化、古树名木的保护、道口的开设等问题,在工程准备阶段,业主要认真调查摸底,扫除工程建设中的障碍,制定搬迁、保护方案,避免影响工程投资和进度。
2.地质勘察
市政工程的投资、质量控制也取决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如笔者所在的地区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较低,土壤含水量较高,地下可能存在暗沟、淤泥质粉质粘土层等不利地质,勘察报告要详细、详实不作遗漏,以便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追加工程投资。
3.工程设计
业主根据本地区的特点,确定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决定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评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
二、加强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
1.规范施工、监理招标
工程招投标市场化竞争日渐激烈,一是低价中标,施工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假、借资质企业中标,管理队伍素质差,不利于工程质量提高。业主单位要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与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联合,加强标后管理,对假、借资质加大处罚力度,以选优、选强的原则,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2.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以监理为核心,工序节点验收为手段进行质量控制。坚持工序施工前审查检验评定制,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查一般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的审核,审查工序施工申请,把好工序开工关。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质量控制点。明确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复检、业主、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检查的三级质量控制机制,特别是质量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等也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工作,并及时完善其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前,不得隐蔽。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在验收、检测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监理单位负主要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如至工程竣工验收,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则按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进行奖励。
3.规范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工程师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研究,经各方同意签字后形成纪要,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先报总监初审,经各方研究且业主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及附件应先报业主方,由业主方会同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进行研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报设计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凡增加投资的工程变更,均要报财务、审计、监督部门备案后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4.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市政工程进度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大,受此影响往往造成进度滞后。因此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的加快进度,可避免不可预测因素影响造成的进度滞后。也不可盲目的赶超工期,片面强调进度,就可能忽视质量。因此要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细化到每一工序节点,通过节点控制,强化进度考核,使进度始终保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确保按照合同工期,如期竣工。
5.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施工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业主方和设计单位认可;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影响下道工序的质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业主方同意,由监理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验,并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存档;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处理完成后监理单位依据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文件,各有关单位会签;
为杜绝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对工程质量的处理还必须严格执行“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单位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
项目完工后,业主方先组织对项目进行预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再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设专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相关施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关键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搞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多少年来一直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公路使用质量和资金效益,对我们每一位公路建设和管理人员来说,是迫在眉捷,刻不容缓的。当今公路建设进入“黄金时代”并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重庆綦江彩虹桥” 、 “云南昆禄公路” 、 “浙江防海大堤” 、 “九江长江大堤”……等等质量事故的发生,无不令人感到悚目心惊,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环境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工程质量令人担忧。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分析原因如下:
一、设计方面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处理技术和经济关系的关键环节,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近几年公路建设突增猛长,设计力量一下跟不上,如果由于设计部门考虑不周,设计周期短,导致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控制整个项目最关键的因素编制深度不够,设计不太精细,质量低劣,漏洞百出,从而带来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缓,既影响施工,也增加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造价。如出现重大设计事故,将严重影响工程实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没发现设计问题,就会导致质量隐患。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缺乏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缺乏能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的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2、施工单位自身质量意识薄弱。
(1)施工单位合同履约率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更换很频繁,主要人员和设备不能及时到场,普遍存在技术人员短缺的现象,施工现场缺少经验丰富、擅于管理的施工骨干。
(2)多数项目由于投标单位竞相压价,造成中标单位利润空间小。小型结构物施工存在分包现象,以包代管,由于分包单位工艺水平落后,管理不到位,直接导致外观质量较差的局面。
(3)施工单位抓住了业主抓进度、急于受益的心理,加快施工进度,放松质量管理,抵制监理现场指令,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4)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有的单位尽管建立了该体系,墙面挂满质量管理规章牌,但往往流于形式,不能正常运作,难以起到自控把关的作用。
(5)由于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建筑材料特别是地材紧张,进场材料质量控制不严,有时为了工程进度,违规采用不合格材料,使施工过程本身就留下质量隐患。
(6)由于建筑材料的物理指标不稳定性和路堤填筑材料的变化,部分参建单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未能及时重做,造成现场控制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相一致,控制试验的结果不准确,可靠性差。
(7)项目领导质量意识不强,不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
(8)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经验少,或者不勤于检查,发现不了现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从而埋下质量隐患。
三、监理方面
1、有的监理单位实力差,人员无序流动比较突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人员匮乏,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合理,在社会上招聘的人员有刚出校门的毕业生和退休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务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部分现场监理旁站不到位,工序把关不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所发的现场指令有时不具有针对性,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少监理人员难以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2、部分驻地办受到业主重抓进度的思想影响,质量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受到业主的负面干扰和施工单位的正面抵触双重作用后,质量管理的信心和力度大幅下降,部分监理自身素质和职业修养差,责任心不强,直接导致现场失控。
那么,如何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呢?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
作为业主,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通过招投标,选择符合工程施工条件的承包商,杜绝搞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业主和承包商沟通一气,共同贪坑国家集体财产。
(2)严格实行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是除业主和承包商以外的第三方,按建设程序,对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在技术、经济方面,实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制度。我国的监理制度近几年逐渐走向成熟。但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监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增加监理人员人数,对承包商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施工点,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理。严格实行监理员旁站制度。
(3)施工单位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在一个项目施工中,成立一个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领导核心的质量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质量试验员、现场施工负责人、各作业队(班)队(班)长。由项目总工招集小组成员对施工蓝图进行会审、复核。对关键部位要进行设计校核,由项目总工进行质量和安全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要严格遵守监理程序等有关建设程序。加大承包商的管理力度不要让民工自行施工,自行质量管理,消除或杜绝质量事故发生的隐患。
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主要职责,明确分工,责权分明。编制项目奖罚条例,质量事故发生,要查明原因,该谁负责就谁负责,该进行何种处罚就进行何种处罚,决不枯息迁就。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质量事故的发生,事故责任人不管是不是还在原来的部门工作,不管你到了哪里,该承担民事责任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轰动全国的“綦江彩虹桥”事件就是最好的事例。
(4)加强现场质量管理,预防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已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
由于公路施工项目质量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等特点。所以,在一个施工项目中,发生质量事故是在所难免的。究其事发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违背建设程序,未查明真正地质情况,对软弱地基未做好处理,设计计算出错,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施工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自然条件影响等。就其诸多原因,又以由于施工和管理所造成的为最,其具体表现为: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未进行图纸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缺乏基本知识,施工蛮干;施工管理混乱,施工方案不同,不重视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等等。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质量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由于事故诱发原因的多样性,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亦呈多样性,主要还是表现为:建筑结构物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不均匀沉降、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对重要事故的调查,是为了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因素等。调查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的结果要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①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情况; ②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 ③是否需要采用临时应急措施;④事故设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质量事故原因的分析,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只有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立在原因分析基础上。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
总之,国家投资巨大的资金支持公路建设,我们作为一个建设前线的工作者,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去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国家集体的经济损失。对已发后的质量事故,要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罗添明.议土建施工现场理性管理研究[J].2010(1).
关键词:建筑项目 质量控制 s施工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特点
工程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为满足各种特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且各地的气候、地区条件不同,施工条件不同。如建筑物的开裂,可能是设计构造不良,或出现计算错误,或地基沉降过大,或出现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变形,或干缩过大,或材料质量低劣,或施工质量较差,或使用不当,或周围环境变化等,可能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
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发生过程质量问题往往会给单位带来诸多麻烦和困难。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所以要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例如,钢筋混凝土大梁上出现裂缝,其数量。长度和宽度会随着周围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能逐步发展成构建的断裂,以致造成工程倒塌。
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性。一些常见问题经常象病医院经常发生被称为工程质量通病。如,混凝土裂缝,砂浆强度不足,预制构件开裂,房屋卫生间和房顶的渗漏等。还有就是同类型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复发生。
二、施工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1.违背建设程序。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3.未加固处理好地基。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6.施工和管理问题。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7.自然条件影响。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三、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一)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二)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