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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分别占50%和50%。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为班级综合考核分。
3、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50%﹢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50%。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5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15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少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间谈话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30分,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学校抽查和晨谈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一次,每家访或书面联系一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全学期最多加分不超过60分。(以上交的家校联系卡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每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常规检查和班级日志为依据)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每组织一次得1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积极撰写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评比中获奖,县级每篇加3分,市级每篇加5分,省级每篇加8分,国家级每篇加10分。
11、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得7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6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4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3分,县级三等奖(镇级一等奖)得2分,镇级二等奖得1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最多加分不超过20分。(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2、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得2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扣5分。
13、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三、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
1、出勤:学生出勤情况,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以学校抽查和值日教师检查结果为依据)
2、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3、两操及集会:升旗、广播操、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和纪律情况。(以体育组检查和学校抽查结果为依据)
4、纪律:
①上课、课间、课外活动时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②爱护花草、树木、环境,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③爱护电力、消防等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以红领巾监督岗检查和总务处期末检查结果为依据)
④日常行为是否规范,红领巾、校牌是否佩戴并规范等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四项每周考核一次,分年段以分数高低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得10分,二等得8分,三等得6分。)
5、教室布置:教室的环境布置情况,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版权所有
。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5分,三等奖得7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含校运动会),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四、班主任津贴发放:
班主任津贴发放按以下办法进行:
1、班主任津贴由月考核津贴、学期考核津贴二部分组成。
2、班主任考核津贴:月考核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比例占班级数的30%,其余为三等;学期考核津贴分为四个等级,优的比例占班级数的20%,良的比例占班级数的30%,
学期考核分为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
3、班主任月考核津贴一等为25元,二等为22元,三等为18元。学期考核津贴优为60元,良为55元,及格为45元,不及格为0元。
五、班主任的奖罚: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考核500元,报告不及时,考核300元。
培训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1、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严禁上岗,违反者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3、新职工进厂上岗后没有安排带徒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的,考核责任部门100元/人次。
4、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的内容进行培训的,考核培训负责人100元。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没有取得相关技能作业证的,严禁上岗,违反者考核责任人100元,并责令停工学习两天。
隐患检查与整改安全环保检查与 隐患整改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积极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杜绝事故的发生。安全员每天1次检查,部门车间级检查每月至少1次,并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整改。无检查记录的,按未检查处理。
1、部门级检查,部门主管或助理必须参加,所有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复查、有整改台帐。未按照要求检查的,考核200元/次。其他违反规定者考核20元/项次。
2、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环保综合检查,未组织检查(无检查记录视同未检查)考核100元。
3、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明显隐患或问题不能发现的,一般隐患或问题,一项考核50元,重大隐患或问题,一项考核100元。
4、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整改漏项的,每项考核50元;不整改且无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项。
5、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验收。未复查验收,一次考核50元。
6、复查验收情况要作好记录,复查人签字。复查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一项次考核50元;复查人未签字,一项次考核50元。整改后隐患3个月内重复出现的,一次考核100元。
7、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考核100元。
8、具备整改条件,而未按期完成整改,考核100元。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综合考核评比各街道(乡)、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有功人员。
二、考核内容
在对全面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针对各街道(乡)、开发区自身发展实际,强化对重点工作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分经济与城建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两大类,经济与城建考核采用双百分制。考核目标详见《2008年度经济与城市建设目标责任书》;2008年经济工作加压目标详见附表一。
第一类、经济与城建(200分)
1、结果考核百分制。详见《2008年港闸区绩效百分考评体系》附表二。
2、过程考核百分制。在注重年度结果考核的同时,强化对各街道(乡)、开发区年(季)度工作推进过程和实效及其组织管理等工作的考核(季度考核作为讲评的依据),特设定过程考核百分制。由区相关部门按各自所占权重(其中,财政局8分、发改委30分、外经局20分、商贸局20分、农经局4分、统计局6分、科技局6分、安监局6分)分别制订百分制考核细则。考核细则中只设扣分项,不设加分项,年终各街道(乡)、开发区的实际得分百分率乘以部门的权重分为该部门的最终得分,各部门过程考核最终得分不得突破权重分。
设立“季度考评”流动红旗。以规模工业销售收入、规模工业投入、服务业投入、服务业营销收入、财政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商登记注册外资和注册到帐外资等八项指标的加压目标为内容,以八项指标各占12.5分为权重,进行季度考核,以各街道(乡)、开发区当季完成实绩占其全年加压目标的比例进行排序,最高者得该指标的权重分,其余的按序递减1分,最后以八项指标的实绩累加得分排序,授予第一名的单位“季度考评优胜单位”流动红旗,授予第二、三名的单位“季度考评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各个季度考评中获第一、二、三名的单位,且当季八项指标中有四项达到加压目标序时进度的,每有一次即在年终综合考核得分中分别加3、2、1分,每少一项指标达到加压目标序时进度,则按比例减少加分。
第二类、构建和谐社会(党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按加减分考核计入)。
1、当年受到市级(含省级各部门)表彰,每有一次,加1分;当年受到省级(含国家各部门)表彰,每有一次,加2分;当年受到国家级表彰,每有一次,加3分。(当年获奖时间晚于考核时间,则在下年度计分。同一奖项就高计一次分。)
2、凡当年发生计划外二胎及以上的扣5分,因工作失误造成计划外生育或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分别扣2分。当年列入统计口径的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每有一例扣5分;街道(乡)、开发区党政领导受党纪政纪处分,每有一例扣5分。在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影响全区考核得分的,每有一例扣5分。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不达标的扣1分。
三、考核办法
坚持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考核目标任务保证金和设立特殊贡献奖的办法进行绩效考核:
1、设立绩效考核保证金专户。
各街道(乡)、开发区主要领导每人缴存2万元至区绩效考核专户,作为完成《2008年度经济与城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保证金。责任书中的规模销售收入、工业投入、服务业投入、服务业营销收入、财政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商登记注册外资和注册到帐外资八项指标,有两项以上完不成目标的,每多一项扣除保证金的15%;全部完成八项指标,区政府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
2、设立特殊贡献奖。
(1)对综合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单位,授予四个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对综合得分第二、三名的单位,授予四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对被评为标兵单位的,奖励其领导班子30万元,并给党政主要领导记功;对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奖励其领导班子20万元;对考核得分排名第四至五名且达标的单位,分别奖励领导班子10万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①党建、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人武工作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有2项内容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②规模工业销售收入、规模工业投入、服务业投入、服务业营销收入、财政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商登记注册外资和注册到帐外资八项指标中,有四项未达到加压目标的;③城市建设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④万元GDP能耗突破市下达指标的。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xx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二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 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 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 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 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 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 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三1.目的 为实现部门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职能,通过绩效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估部门各岗位任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员工高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员工素质提升,按照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2.月度绩效考核
2. 1考核内容及权重
员工月度考核的内容由重点工作、事务性工作和制度执行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占40%权重,事务性工作占55%权重,制度执行占5%权重。
2.1.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为除日常事务性工作外,根据当月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职责范围,经讨论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门负责人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下达给任职员工的具体工作任务,从员工完成任务的时效、进度和质量方面来考核,体现岗位工作对部门月底工作计划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着重考核员工全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否符合岗位规范要求,从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独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制
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员工着装规范、公司礼仪、考勤及公司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
2.2. 考核程序
2.2.1 绩效规划
2.2.1.1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分解当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点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工作评估反馈;并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形式下达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月度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本期阶段结果
责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2 拟定岗位绩效合约:岗位任职员工收到部门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当日,拟定本岗位的《月度绩效合约》,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2.1.3 沟通确认:部门负责人在2日内安排与下属就拟定的岗位《月度绩效合约》进行沟通,重点沟通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阶段结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确、清晰,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2. 跟踪与辅导
部门负责人应观察任务执行的过程,跟踪各岗位的工作进度,对各岗位工作表现予以记录,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和纠正。
2.2.3工作评估
2.2.3.1 各岗位任职员工于每月30日(双休日顺延,下同)对本月工作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月度绩效合约》(见附件1)的具体完成情况栏目,结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部门负责人;
2.2.3.2部门负责人收到评估表后2日内对各岗位员工当月业绩表现进行评价,并对各项内容作出相应的点评(指明工作的亮点、指出改善之处)。
2.2.4反馈
2.2.4.1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规划会中综合分析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点评各下属上月工作业绩,对比员工自我评估与部门评估间的差距;
2.2.4.2在会后与员工进行沟通、反馈,重点在于肯定员工的成绩、指出须改善之处,共同探讨改善的方法,并就预期的结果达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绩效计划。
2.3考核结果的计算与运用
2.3.1考核结果的产生
以部门评估得分为员工当月各项工作考核得分,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事务性工作得分+制度执行得分
2.3.2 考核结果的运用
2.3.2.1 月度奖惩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减发1-3%月浮动工资;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减发10%月浮动工资;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减发15%月浮动工资;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减发20%月浮动工资;
E、70分月度考核总得分75分,减发30%月浮动工资;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减发50%月浮动工资;
G、低于65分(含),减发1-12个月浮动工资。
2.3.2.2 月度工作改进:对员工当月表现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将员工月度工作不足之处与员工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2.3.2.3 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 年终综合绩效评价 员工年终综合绩效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工作业绩评价、绩效行为评价,其权重分别为60%、40%。
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业绩评价60% + 绩效行为评价40%
3.1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 = (月度工作业绩评价)/12
3.2绩效行为的评价
绩效行为评价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以《绩效行为评估表》(见附件2)的形式,通过被考核人、同事、上级的评价,最终得出被考核人的该项评估得分。其中各评价人的权重分别为:部门负责人0.5,其他有业务关联的同事0.4,自评0.1。
3.3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
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薪酬调整、员工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
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公区过道、电梯内、电梯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做到每天拖四遍,每周用肥皂水拖一遍;
三、负责会议室、贵宾厅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四、负责打扫各独立办公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
五、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六、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七、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八、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九、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十、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保洁员岗位考核细则二
一、工作中要时刻牢记我们是行业准则,客户的满意将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到客户家要出示个人身份证、公司派工单,出发前要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
三、保洁标准
(1)玻璃:边框、推拉轨道不得有污渍、水印、灰尘;玻璃要光洁透明,不能有模糊或有水印。
(2)电源盒、灯具:开关、外盖、盖内、顶灯都要清洁干净。
(3)厨房、卫生间:瓷砖不能有油渍、水印、灰尘,必须光洁、明亮。
(4)门:门框、门头必须擦拭,凹凸处须用吸尘器或毛刷彻底清洁干净,无灰尘、水印。
(5)墙:墙角、地角必须清洁,墙壁清洁后不得有水印、灰尘。
(6)地面:清洁后的地板要干净、无尘土、无印痕,光洁、明亮。客户验收后,要再用干净的地拖把脚印擦去。
四、保洁完毕后要请客户检查,如客户有不满意之处要尽快处理,不能消极怠工、敷衍了事,更不能与客户发生争吵,如有纠纷
应与公司联系协商解决。
五、保洁工具要完整带回公司,除正常使用的磨损外,如有丢失、损坏,将照价赔偿。
坚决不能将客户所提供的保洁材料、工具私自带走。更不能有盗窃行为。
六、外出工作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能诋毁公司及客户形象,不能将客户的隐私(家庭、工作住址;
手机、电话号码)泄漏给他人。
保洁员岗位考核细则三
保洁员工作考核细则
1.包厢厕所清理不及时扣1分。
2.包厢厕所清理不合格扣1分。
3.未按规定关闭灯具、排风扇各扣1分。
4.垃圾桶不及时清倒扣1分。
5.卫生区域留有死角扣1分。
6.着装不整扣1分。
7.物品补充、储备不到位扣1分。
8.水杯清洗不干净(有水渍、油渍、污渍)扣2分。
9.冲洗洁具浪费水资源扣2分。
10.区域工程报修不及时扣1分。
11.工作执行情况不达标扣2分。
12.交接不清扣2分。
13.无故在操作间休息、闲聊扣2分。
14.无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扣2分。
15.营运现场对客人没有礼貌扣1分。
16.未按时巡查(30分钟内)造成卫生不合格扣1分。
17.凡违反现场营运奖惩条例任何一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