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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是教师职业个性的显现,是教师个人独特的思想观念,独特的思维方式的结晶,是教师职业所特有的需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教育对象千差万别,自然没有一种固定的方法可将每位学生培养成材,只有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本职工作,时时刻刻张扬其独特的精神魅力,方才能完成自我的使命。
教师,本身就是一种职业。能说每一位教师都没有精神吗?只能说太多的教师没有特立独行的精神。什么是特立独行?比较常见的解释是,特:独特;立:立身;独:独自;行:行为。普遍形容人的志行高洁,不同流俗,标新立异,锐意创新。就教师工作而言,设计了一个既适宜又有特色的教学方案,是特立独行;在课堂上,一个巧妙的问题,是特立独行;一道新颖的练习题,是特立独行;一个“狡邪”的微笑,也是特立独行……
不可否认的是,有的教师工作几十年乃至一辈子,从来不知“特立独行”为何物。在他们看来,自己有现成的教案,拿来用就行了,何必再重新设计?有传统的操作方法,可以套用,何必自己劳神费力?有他人的方法可以搬用,何必自己从头再来?他们不知“特立独行”为何物,自然就变得平庸了。
当我们追溯到孔子的思想中去时,会发现孔子恰恰是一个具有特立独行精神的人。他对音乐的热爱可以使他痴迷到“三月不知肉味”的地步。孔子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而今,在人生价值方面,确实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元化、板块化、同质化现象,以至于使教师丧失了对“特立独行”工作精神的护佑。因此,“特立独行”应成为一个教师的追求,因为它能给教师前行以强大的动力。
记得2008年春晚,《千手观音》这个优美的集体舞蹈一出现在春节联欢晚会,就引起了观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轰动效果。
一个不大的舞台上,有一群舞者在跳,在跃,在飞,把他们对舞蹈的理解和对舞蹈艺术的热爱用肢体语言表达出来。这一群人用柔美的肢体,用敏锐的表现力向世人解析出艺术的崇高和典雅。
可你们知道吗?这是怎样的一群舞者啊――他们全都是残疾人。当邰丽华等聋哑女们把《千手观音》再现舞台上时,定格那令人心动的每一个动作,成就了一个导演一个演员特有的精神寄托。
导演要的是永远的独特。
演员要的是独特的永远。
观众要的是渴望看到独特。
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段落的设计,都是不相同的,而且每一个都有其“独特”在内,带给人们视觉上愉悦的同时,更充满了激情的放歌。
这种独特思想中诞生的舞美效果,只要看过一遍,就让人再也忘怀不了。
导演以自己思想的“独特”使灵魂震颤,让舞者重复虔诚的心愿。除了舞蹈再现主题思想的丰富,一切都似乎很简单。然而,音乐节奏中,那简单又简单的一举手一投足其实就是一种“独特”思想历练的结果。
不仅仅要一台舞美设计量的体现,更要舞美设计质的跨越。
“独特”是一种思想,也是一种感觉。
《千手观音》其魅力何在?除了演员们娴熟的表演,现代化的声光技术,其特立独行的编排,特立独行的动作,是其成功的根本。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商场上,产品的更新换代非常迅速,而要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稳固立足,没有一定的独特性是枉然的。
教师所从事的教书育人的工作,没有个性化的思想,个性化的教学,也是与优秀无缘的。
那些在自己事业上的成功者,又有哪一位不是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独特的方法才立足于教坛的呢?他们以全部的心思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并经由这种超越来达到常人难以达到的境界。只有在那种境界中,才有可能发现常人难以发现的事物的本质。
一个缺乏个性,没有独特思想,独特精神境界的教师,只能算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教师,距离“优秀”则还有明显的距离。
有人说,优秀教师或者说名师的类型,主要有三类:奉献型,以教师个人的精力、体力、身心的超常付出为基本特征;专业型,以自己的专业实力和优异效果,并通过对教育行为的描述与解释形成较大的影响;情感型,以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有效转化差生为主要成就。
实际上,就是同一类型,也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常常会显示出其独有的个性。比如同是情感型的教师,上海的于漪与北京的窦桂梅老师,可能就不完全相同。于漪老师,是属于那种温情型的,而窦桂梅老师呢,则属于激情飞扬型的。她们虽然都很优秀,都很杰出,但她们特色鲜明,都是完完全全的自我,而不是他人的复制品。只有特立独行,我们才会在工作中表现卓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
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
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以自己的经历入题,毫不修饰,显得自然亲切。
以猪为观照对象,角度独特;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但在风趣的语言中,流露出作者无尽的酸楚和无奈。
由猪及人,谁都摆脱不了被安排的命运,谁也无法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按照常规思路,略过这一段而直接进入下一段,衔接也很自然,但作者在这里作了一次拓展,既深化了内容,又制造了曲折,为下文主角的出场进一步蓄势,并且与文末形成呼应。
首先在外表上就非同一般,让读者感到新奇。
其次我和“猪兄”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更使读者感到纳闷。
再次,“猪兄”每天的生活内容也非同凡响,确有一种特立独行的派头。
第四,能力超群,在众猪当中也是出类拔萃。
如此郑重其事、场面宏大、如临大敌般的运动竟然只是为了抓捕一头猪,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我和”猪兄的区别。反衬。
猪兄的特立独行靠的不仅仅是派头,更是能力、智慧和对生活的一种姿态。
之所以怀念,是因为少见。简洁收尾,照应开头第二段。
沁芳
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整天生活在“被”字中,被指使、被安排、被生活……一天到晚都找不到自我。如果说作者插队时期的无聊是因为生活内容的匮乏,那么今天社会生活的乏味,恐怕多数来自感官刺激过度而引起的审美疲惫;如果说当年的设置和被设置是权力欲无限膨胀的结果,那么今天人们的“被”安排,更多的是长期缺失自我所形成的习惯。正因为如此,王小波笔下特立独行的“猪兄”,更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做自己想做的事,并尽量把它做好。让自己成为一棵会思想的芦苇,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应该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文章选取最平凡不过的猪作为观照对象,从形象、能力、行动等方面写出了这头猪的特别之处,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浓墨重彩的兜捕行动,更显示了猪兄的冷静和智慧,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一只超凡脱俗的“神猪”赫然纸上。
有人说是做品牌、做终端,有人说是做产品、做服务。
按照如今比较流行的说法:产品是基础,晶牌是保证,分销是关键,决胜在终端。
在我眼里,这样的回答非常正确,但不经典,大路货而已。
我的观点是――
做市场,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做人气,做信心。
做谁的人气?又做谁的信心?
说穿了,一句话,首先是做分销商的人气和信心,其次是和分销商共同去做消费者的人气和信心。
在您眼里,我的回答是否有些特立独行,哗众取宠?
特立独行也好,哗众取宠也罢,一个优秀的营销人一定要“我有我主张”。
两年前,我有幸代表中国企业参加全美营销年会,在与同行老美沟通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像菲利浦・科特勒、唐 舒尔茨之类被我们捧为营销教父的大师们,在他们的父老乡亲眼里,充其量也就是某一流派的代表人物而已。
同行老美登台演讲的时候,如若提到阿勒、阿茨们,一定是先把他们当成“黑板报”,一番拳打脚踢、大批小斗之后,最终抛出自己的“我有我主张”。
我想,美国人的营销,德国、日本人的制造,法国、意大利人的设计之所以领先于我们的最核心最关键的因素,就在于他们视权威如粪土,敢于特立独行、敢于哗众取宠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
读到这里,我的小小的狡黠一定被您看穿了,没错,做市场不是有“比附效应”这一招吗?咱也东施效颦地玩一把特立独行、哗众取宠。
对不起,扯远了。没办法,这是老毛病,就像我唱歌,朋友们戏称我是左树生的嗓子――左嗓子,唱在北京,调却跑到广州了,骂我叫找不着北,夸我叫东边日出西边雨。
所谓“人气”,是指在特定的环境里,外界对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理解、喜爱、尊重和认同,这是一种迷人的气质和个性魅力,一种近乎神奇的事业推进剂和成功催化剂。
老话常说,人气就是财富。谁能够成功地聚拢人气,谁就能赢得市场,赢得财富。
那么,人气到底应该怎么卖?
诸位看官,在你们的营销实践中,一定经常遭遇这样的尴尬――
在渠道,一群训练有素的销售经理按照专业模板去争取一个有实力的分销商,结果大多事与愿违。
在终端,若干训练有素的促销员按照专业模板去说服一名顾客,结果顾客愣是不买账。
为什么?关键一点是:没能聚拢人气,并且以气造势,借气胜天。
一个企业和他的领导者若不能在行销之前营造出旺盛的人气,使众多有实力的分销商争相抢夺你的分销权,使众多的顾客愿意光顾并且购买你的产品,那你的销售经理和促销员再专业、再训练有素也是白搭。正所谓,将帅无“气”,三军徒劳。
那么,怎样提升人气,怎样卖好“人气”,做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
我想从渠道和终端两个方面,给诸位抛砖引玉。
在渠道,分销商是分为一、二、三流的。若每个区域的一流分销商都愿意经销并且主推你的产品,那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要达成这一目标,最主要的因素是让他们感受到企业自身所具有的人气魅力。
如果我们把“人气魅力”做一个量化,就是要在合作之前,让分销商相信你的产品竞争力、品牌竞争力、组织竞争力和企业领导者人格魅力的综合比是行业中最具竞争力的。
请记住,在战争打响之前,让合作伙伴相信你的战斗力,并且心甘情愿地跟着你赴汤蹈火,这才是人气。至于具体办法,各村有各村的高招,这里不想赘述。
在卖场终端,不管你的货柜多么奢华,若顾客寥寥,任你用尽三寸不烂之舌也枉然。若有顾客围观,就会越围越多,促销员不用多费口舌,便能火火卖货。
由此我要说,营造卖场“人气”是踢好临门一脚的核心之核心。
营造卖场“人气”手段多多,行业不同,方法各异,就保暖市场而言,广告的杀伤力、花车的地理位置以及顾客潮期间的限时抢购力度直接影响卖场的人气指数。至于具体办法,依然各村有各村的高招,这里不想赘述。
唠叨半天,其实言之无物。
骂我也好,不屑也罢,最后请您记住以下三句话:
做好市场,不仅要晶牌、分销和终端一个都不能少。
记者:在这样一个观众正襟危坐的音乐厅演出感觉如何?
劳伦特:事实上,这种音乐并不专属于某一特定场地,我认为音乐厅是演出此种音乐的理想场地,如果是在酒吧这样的场所,有些难,在这里人们能好好坐着听音乐,而不是在那忙着跳舞而忽视了音乐。所以在音乐厅表演让我觉得舒服。在法国,我们在很多不同的场所表演,酒吧、爵士酒吧、音乐厅、户外,每年大概会有25场到30场演出。
记者:对于中国观众来说,您的音乐是全新的,完全颠覆了大家对音乐传统的听觉模式,这样的音乐是否已经在法国形成了发展趋势?
劳伦特: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做的音乐是任何人没有尝试过的,没有可以参照的先例,钢琴和电脑结合的形式,在欧洲不止是法国有一些人在做这方面的尝试,在美国也有一些人在做,但是并不多,很少。在欧洲实验音乐以各种样式向各方面发展,做出来千奇百怪的音乐,有好的,有坏的,非常不同。这部分音乐并不属于流行的范畴,可以称之为“research music”,一些真正热爱电子乐的人会选择听我们的作品,他知道我们想做的是完全原创而与众不同。(我们能称这个为“先锋”吗?)我更希望称之为实验性音乐。最初,我就是个传统的爵士钢琴演奏者,在美国学习了很长时间,这样的音乐有很长的传统,尽管每一个钢琴家都有自己的特色、独一无二,但是掌握存在了几百年的这些音乐的样式、形式、主题还是有踪可循,而我们现在做的,是全新的,无人知道的,所以一切都是在尝试和寻找。有时候我们认为这样可以,但是真正演奏起来发现不行,这样的事情常常发生。
从9月开始,世界各地拉开了2015春夏时装周的序幕。从最具时尚号召力的纽约、巴黎、米兰、伦敦到如今在上海举办的国际时装周,时尚的魅力不可取代。如果说国际四大时装周迎来的是世界时尚名人和世界顶尖设计师的最新设计及时尚潮流的引领者,上海国际时装周更注重本土品牌的拓展,将非主流进行到底。相对而言,各大时装周都有自身的基因和独特的个性,纽约时装周是新生力量代表,伦敦时装周是怪才的聚集地,巴黎时装周是时尚偶像的星光之旅,米兰时装周是底蕴厚重的文化之旅,对于时装设计师们来说,每年总有两次需要交作业的时候,而是成是败、是喜是悲完全取决于一场秀的功夫而已。
时尚圈永远都是一个妖孽丛生的圈子,在每一季的时装周,总能够看到各路怪异奇葩。无论是为搏眼球,还是时尚的另类诠释,各种奇装异服闪瞎了众人的眼。时尚圈永远都是包罗万象的,无论我们再无法理解和接受,各种独特的时尚、荒诞、怪异、奇葩、性别界限的模糊、特立独行的姿态总是应有尽有……
不温不火,不卑不亢已经被时尚圈淘汰,这是一个张扬的、模棱两可的世界。有几分妩媚妖娆,有几分硬朗坚实,有几分神秘莫测,有几分界限模糊,时尚趋势俨然不是一条渐进的道路,也不会是恒久不变的方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秀场上盛行凌乱长草的流浪汉发型、内衣外穿的蜘蛛侠服饰、黑眼圈妆容以及美女的留须妆面。与其说是因为你不懂时尚的节奏,还不如说是在瞬息万变的潮流世界里,设计师们煞费苦心,为了不被埋没,越来越追求特立独行。
“不疯魔,不成活”似乎成了这场时尚狂欢的重要准则,为了表现出更强劲的活力、创意、将魅惑进行到底的决心,各大时装周在不断打破衣装雷人程度的世界记录中愈演愈烈,甚至有设计师将“另类星球的人们”统统请到了地球。经历过这样的时尚盛宴后,或许再也不会有人觉得Lady Gaga的造型是雷人的。
纵观四大国际时装周,以及各地区每年的时尚盛宴,有诸多高大上的经典,同时又不乏好玩的看点。时装周就像返程的春运,大咖和路人同行。这是一个全民化的派对,时装周再也不是“高大尚”的代名词,而越来越亲民的做法也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时尚达人和博主们,也让这个自由职业越来越具有商业特质。时尚博主们精心出位的装扮,不遗余力地出没在各种秀场,不留情面的毒舌评论,让时尚圈越来越张扬着它独特的个性。时尚博主们除了要一如继往地贯彻自己“时尚妖孽”的着装精粹,使出每次亮相必惊艳众生的小心思外,更需要利用各种眼球经济下的争奇斗艳和诡异出位来博取版面。时尚周不可或缺的佐料便是“亮瞎他人的眼睛”,对于看官们也大可放松心情,以更包容的心态看待时尚圈万象丛生的生态,“向左见女神,向右现妖孽”更是一种有趣又不至于乏味的眼球刺激,在这样的时尚派对里面,真的没有什么是不能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