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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发展方向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深化基层宣传教育是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保证。根据自己在曹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实践和亲身体验,就当前基层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有偏差。
由于长期以来严峻的人口形势,一些基层领导习惯用行政措施和强迫命令抓计划生育工作,认为宣传教育工作是一种软办法,完不成控制人口的硬任务,从而在工作布局上厚此薄彼;还有一些基层领导嘴上重视这项工作,但一涉及到实际经费投入就打折扣;还有的领导“事前忽视,事后重视”,平时对计生工作关心的不多,在宣传教育方面舍不得投入,直到出现问题才亲自出面,不惜出人、出钱、出车,工作存在滞后性。在这些地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位置下降了,领导过问不多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减少了,保障力度减弱了。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实际上反映了一些领导同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性质、特点及其规律缺乏系统把握,与当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大环境不符,仍然没有走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传统思维定式。
(二)计生干部做宣传教育的基本功不过硬。
一些计生干部认为宣传教育工作是专职宣传干部的事,与已无关,忽视“练内功”;一些专职宣传干部只有“半瓶子醋”,却自我感觉良好。需要出点子的时候,思路呆板;需要说话的时候,“茶壶煮饺子”;需要写的时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常常“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而最基层的村级计生专干的水平更是参差不齐。受年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的影响,大多数计生专干只能做一做广播、板报、入户随访等简单的工作,对于讲课、演讲、组织活动等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三)活动形式缺乏吸引力。
有些地方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注重群众对计生知识的实际需求,不注重所采取的宣传形式要求是否能入脑入耳入心。还有个别地方大搞形式主义,为应付上级的宣传任务,盲目地在农忙季节搞一些所谓的培训和活动,由于内容陈旧,形式呆板,服务含量低,使活动缺乏吸引力,很难吸引家务繁忙的农民的学习兴趣。
(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不到位。
在计划生育系统内部,存在着宣传教育“单枪匹马上前线”的现象,一提宣传教育,就是出板报、挂横幅、扭秧歌、发材料 等,与优质服务、利益导向、计生协会等工作脱节,宣传部门很累,但是宣传效果有限。在社会整体环境中,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计生部门唱“独角戏”,很难收到预期效果。
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在现阶段,国家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在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完善,“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的婚育观念仍然占有一定市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势在必行。
(一)提高基层领导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
基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特别要在基层主要领导干部中深化三个意识:一是宣传教育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意识。只有通过深入细致、循序渐进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促进新型生育文化的发展和普及,加速群众生育行为的规范化进程。二是深化宣传教育是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经营意识。宣传教育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种投入绝不是“扔到水里不响”,思想观念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的效益是无形的,可能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三是深化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意识。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广大计生干部,谋宣传、会宣传、勤宣传。在此基础上,完善乡、村宣传网络,定期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加大宣传精品进村(社区)入户力度,使宣教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壮大宣传干部队伍,把具有过硬的宣传教育基本功作为每个计生干部必备的素质,人人都做宣传员。特别要加强专职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调整下去,充实新人,优化队伍结构。
(二)突出特色,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
由于基层计划生育基础和经济基础不同,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上,决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一个模式,要在确立宣传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这个大主题基础上,引导搞特色活动,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上动脑筋、下功夫。在搞好特色宣传的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宣传内容,将严肃的人口计生政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力求做到“四性”:
一是趣味性。如我县一些基层在春节期间宣传计生法规知识,举办了灯谜竞猜和文艺演出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二是直观性。如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后,一些育龄妇女认为宫内节育器“个头”很大,对身体有一定的伤害,不愿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我们通过计生专干,把宫内节育器的实物展示给她们,当看到官内节育器的实际大小时,她们很快打消了顾虑,自觉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三是实用性。围绕新农村、新家庭、新型生育文化、生殖保健知识、奖励优惠政策等内容,创作并开发有特色、易保存、实用性强的宣传实物进村(社区)入户,增强宣传效果。
四是经常性。要经常入户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群众,才能提高宣传效果。随着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还要不断充实新内容,使宣传教育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常抓常新。
(三)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宣传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是家庭,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单就生育而言,凡有生育能力的人都是我们的工作对象,既包括已婚育龄人群,也包括未婚但已具有生育能力的青年,还包括退出育龄期对育龄人群婚育观念和行为有影响的中、老年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必须紧紧围绕群众性特点,在提高群众对新型生育文化的认识率上下功夫。既要注重依托各级网络、墙报标语、板报画廊、新闻媒体、大型节日和文艺活动等面上宣传,也要注重对不同年龄段人群选取不同内容和形式上宣传,以及对重点对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点上宣传。
(四)唱“联台戏”,形成相关部门参与活动的结合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只有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通力协作,才能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计划生育部门必须树立开放意识,不仅要把宣传教育活动渗透结合到计划生育的其他工作中,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积极捕捉宣传教育活动与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在结合、渗透中延伸活动的触角。不但要善于把自己的“旗帜”插到别人的“旗杆”上,还要善于把别人的“旗帜”插到自己的“旗杆”上。要选择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使部门工作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也能有所促进,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增强相关部门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有条不紊落实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及安排,争取在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过程中探索求新工作方法及工作亮点,努力做出成效,确保“五五普法”验收成功,特细化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机关干部(公务员)学法。年度计划至少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适时组织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精神,重点对条例草案中增加变动的新要求及新城镇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搬迁安置补偿问题进行解读和探讨,力求通过学习思考将未来潜在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党委中心组学法。年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领导干部懂法用法、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计划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并提倡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进行法律知识自学。
三、企业管理学法。结合相关部门要求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年内计划组织重点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法》和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后危机时代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引导。同时,督促企业遵守相关劳动保障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农民学法。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镇区农民普法,尤其关注对返乡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总结上一年经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开展法律知识农村巡讲、以图释法、送书进村入户宣传,重点加强对依法、依法维权、老年人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并以此为契机,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关心和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各村宣传栏及广播公告等形式进行集中解答;同时,进一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八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种种形式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流动人口学法。年度组织一到两次流动人口法制宣传。重点加强《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以及有关禁黄、禁赌和禁止等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由机关各科室、各村配合对流动人口进行普法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对本单位内流动人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农村”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06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