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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历程及所获荣誉
中心于2011年、2013年连续两届获得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获得北京市“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项资金支持。
2012年9月获得“科技服务业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中心与中关村石景山园技术转移中心、京西创投基金·创业公社、北京中关科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京西技术转移服务基地。
2013年12月被评为“中关村科技服务诚信机构”。
2014年2月,在北京市科技部门指导下,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资源指定对外对接机构。
2014年2月,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业务范围
1、开展部级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科技查新等工作。
2、开展技术成果专家评议、专家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
3、召开新闻会、技术交流研讨会、项目汇报会等。
4、组织领导、专家去企业实地考察、调研等工作。
5、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为企业开展技术难题攻关工作。
6、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各种检测、实验等服务。
7、帮助项目方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申报材料。
8、向京西创投基金、中科招商集团等创投机构推荐优秀项目。
9、与地方政府进行技术难题对接,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促进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族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普法工作的成败,肯定了社会的稳定,而当前突出显现的社会上青少年犯罪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生活工作安定和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由此,我们和平社区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的规划中,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区力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止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我们和平社区在区政府、天山街道办事处的关怀指导下,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社区党支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全社区各族居民齐抓共管,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支部和居委会目标任务,制定职责,明确责任,支部还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向社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社区成立辅导站,形成家庭、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网络,组织社区青少年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注重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开展多样的教育活动,形成了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以宣传为依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社区小家平安,社会大家方能平安,大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册进行宣传,组织社区青少年参加“拒绝、崇尚科学”的图片资料展出活动,及时掌握青少年的心理动态变化,开展禁毒教育,提高禁毒的能力。
三、坚持教育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注重施教。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聘请离退休和在职的法院,检查院等单位的同志担任咨询员,讲授法制课,如何对“×××”的危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给社区青少年创造一个学习的环境。
2、举办“我的家园”读书作文比赛,少儿手工制作,社区青少年参观列史陈列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社区青少年即受到教育,又充分开拓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3、组织开展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讲座,社区长年注重开展工作,把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推向,科学的文化占领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根据省政府《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政发〔**〕39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有效承接国际、国内新一轮资本产业转移,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均为绿色通道服务的承办和联络单位,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投资者从项目洽谈直至投产验收提供全程服务,创造顺畅、宽松、便利的投资服务环境。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一律下放,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取消、简化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简化,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合并的审批事项一律整合,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二)主要目标。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以及我市产业导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和节能环保标准,所有项目均无障碍进入和无障碍实施。
二、降低投资项目准入门槛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准入政策。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吸引省内外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应向内资开放。无论内资外资,无论国有民营,均可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对涉及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统一规划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者。凡在我市境内开发投资的项目,各地各部门都必须为投资者提供无差异化的全程服务。
(四)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工商部门都要予以登记、注册。大力推进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和网上名称核准。各级工商部门在办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受理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核的,办结时间为2个工作日;领照时间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对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又不涉及安全、环保、节能审批,且登记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生产经营筹建登记制,核发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的营业执照,为重大建设项目办理非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提供支持。放宽重点投资项目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3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为至少3家(可以是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重大建设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科技型企业、现代物流企业、文化企业、旅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5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1000万元。对已领营业执照后又需要扩大经营或转业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及时予以变更、核准、登记。
(五)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通过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种市场,放开一切能开放的领域、地域和行业。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
三、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全程服务机制
(六)公开办事指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对审批项目和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数量、办结时限、收费项目的标准及依据、申请书示范文本、投诉、监督方式,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实行“阳光运作,政务公开”。
(七)实行首办责任制、主办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不论分工如何,首家受理部门要负责告知办事程序,属本部门办理的,要组织内设相关业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即向投资者发放项目受理通知书;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不能一并申报的,一律先受理,但在下达审查意见、批文、发给证照前必须补齐,以符合法定要求。对不属本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在1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转送相关部门。对于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业务属哪个部门为主,哪个部门就必须负责协调。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投资者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
(八)减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根据事权划分分别由市、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原则上只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上面有要求例外)。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只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九)提高项目核准效率。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内的投资项目,按照核准权限的规定,企业只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核准的投资项目,只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财政、银行等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审查意见的,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先予以核准。交通、水利、电力、林业、地震、卫生、安全、文物等部门可根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核准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依法应当听证、委托评估、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实行备案制。除跨区域、跨流域或投资主体有特殊需要的外,均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的项目,企业不再编制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简化为直接填写《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提出备案申请,并如实提供项目法人的工商登记等书面证明材料。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备案项目主要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备案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海关报关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抬高项目备案门槛,搞变相审批。备案申请实行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投资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不符合条件的,亦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否决意见书,并列出否决意见的依据,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办理。
(十一)加快办理用地审查。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化调整内审程序,简化环节,报件符合条件受理的,及时实行科室并行审查,相关科室审查通过后不再进行会审,在2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并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对特殊项目用地上报要特事特办。按规定应当实施招拍挂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实施成片土地开发的,在报批用地手续时,按批次用地报批,只要附具开发建设方案和控制性规划。
(十二)优先保障用地计划。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要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用地计划向公路、铁路、机场、输变电、油气输送管道、水电站等国家和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急需的社会公益项目、重点外资项目、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和效益好就业多的招商引资项目倾斜。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要争取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省级预留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列入省政府直接协调督办的重大项目,省政府已定在全省建设用地指标中专列计划,不占市、县指标。对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十三)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对符合条件,依法办理规划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办事进程。由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原每项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十四)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对按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不再编制环评大纲,可直接编制报告书,一般项目只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经过批准的、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环评审批一律从简;对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未经过批准的项目,按一般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报批材料齐全、符合报批要求的投资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30、15、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项目环评原则上由审批、核准、备案的同级环保部门审批。需由省环保局和环境保护部审批的重大项目,提前告知项目审批程序,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之内向省环境保护部门申报。
(十五)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规划。投资者在办理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时,如涉及规划调整的,可结合发展建设规划中期评价,根据新情况、新变化,政府授权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布局和行业规划的前提下调整项目发展规划,并允许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十六)落实项目法人招标自。除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外,其他项目是否进行招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生产型企业采购进口设备,除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外,其他进口设备是否招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有关部门要限时办理《项目确认书》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招标机构和进口机构。
(十七)加快项目交付使用。市、县(市)消防部门消防审核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消防审批变总体报审、总体验收为“分段审核,分段验收”。市、县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依法实施的项目实行随到随检,必要时可先行检验检测,后补办手续,对符合条件需要进行审批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审批事项,受理后24小时分别与总局、省局相关部门联系,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只要资料手续完备,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取证。规划、环保、档案、卫生监督及按国家、省规定组织验收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以保证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四、加强绿色通道平台建设
(十八)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市、县开发区享有同级政府审批权,项目审批一般不出园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凡是同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可以完成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监管事项,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独立完成。积极探索开发区运营体制市场化改革,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
(十九)认真落实扩权县(市)相关政策。省政府对扩权县(市)在项目审批、办事程序等方面,赋予其与市本级相同的权限。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同步下放不得截留。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和决策权,促进项目入驻。
五、提升绿色通道服务质量
(二十)整合审批环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预审过程中,如涉及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临时用地复垦、地质灾害、矿产压覆、土地出让金评估等方案审查和备案的,应尽量整合,原则上实行联审联评、分别办理;市、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查、审批时,如涉及区域、行业、规划环评等评审事项的,应尽量实行联审联办;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时,对项目核准涉及交通、水利、电力、林业、城建、地震、文物等行政许可或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知其参加,并限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相关部门对项目报告、资料有关内容如无原则分歧,要实现审查结果信息共享,不再单独组织项目评审。
(二十一)加强审批部门相互配合。省、市级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市、县之间要加强沟通、会商会办、协调一致。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应在当地政府设立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应实行同级审批,避免重复、多头、交叉、无人审批,形成新的“卡壳”。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都必须为项目提供顺畅、便利的服务。对于互为条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审查审批的,各有关审批部门原则上应在同一时间内及时对所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有些审批环节需要较长时间的,主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应提高效率,保证同步审批。
(二十二)积极为投资项目提供服务性审批、核准。对需要转报省、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拟文转报,并提供跟踪服务。权限下放后,对某些项目为有利于争取国家投资和列入国家专项规划,以及金融机构贷款、设备进出口免、退税等,按照项目法人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提供服务性审批、核准。
(二十三)加大重点在建项目协调服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协调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省、市重点在建项目,要逐一明确协调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重点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重点办牵头,市国土资源、环保、电力、通信、广电、交通、林业、城建、金融等部门明确专人参加,对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协调服务责任单位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在24小时内摸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协调解决意见,并抓紧督办落实。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的各类检查、评比、各种名目收费等,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未经市重点办同意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实施检查、收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
(二十四)创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安、工商部门要依法维护项目投资者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生产原材料供应的欺行霸市、强卖行为。任何单位和领导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帮人介绍工程和原材料供应。
(二十五)提供便捷式税务服务。对引进投资项目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宜,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资料不齐全的,可先办证,后补齐资料。在开业初期或试营业期,税务部门主动提供税收辅导,由企业自行申报办理涉税事宜,不进行税务检查。
六、规范投资项目收费行为
(二十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于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于规定收费的项目,要将收费的名目、标准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对于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外来投资者的收费标准按《**市区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黄政发〔2007〕28号)文件执行。电力、电信、广电和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三电”迁改、地面附着物拆迁的,应分别研究制定合理补偿标准,按规定报批。
(二十七)防止变相收费。各级审批部门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实行资质资格管理,要与为项目审批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实质性脱钩。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林业、建设、规划、环保、电力、消防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投资者指定咨询、设计、测量、勘察、监理、评估、招标、施工服务机构和购买指定设备、产品。
七、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离不开强有力的新闻宣传。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创建绿色通道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要定期公布绿色通道进展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台、报纸、电台、政府网站都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宣传和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定期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二十九)强化投资者自我约束责任。投资者必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并依法依规配合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工作。
一、20*年环保局工作总结
(一)狠抓污染减排,努力加强生态建设。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共有1个工业园区、29个项目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率100%,其中:*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宏云二期工程、广能集团蓥峰特种水泥技改工程等4个项目通过省环保局审批;城市花园项目、*高速公路服务站、招勋三煤矿、大川木门二期工程、东风煤业煤炭开采、金达机加、鑫华茂陶瓷等9个项目通过*市环保局审批;本级审批的有*市CNG加气站、*市瑞丰塑料包装、鑫福寿面粉厂等16个项目。广华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待修改完善后报审。宏云建材一期工程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二是扎实推进“惠民行动”。纳入省、*市挂牌整治的10家企业共投入资金1180多万元,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目前正在试运行,即将接受上级组织的验收;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每月巡查和月报、季报监测制度,对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1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清理和整治,取缔不法污染源2个。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制订了*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整治目标进行了分解,同时,配合市纪委对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办,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编制、印发了《*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下达到了相关企业,并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了检查,可望全面完成20*年度污染减排任务。五是按时按质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并通过了省环保局评审,在全省县级市中排名第七位。七是完成了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二恶英类污染物调查、农家乐污染源调查等工作。八是大力开展生态市、生态村、优美乡镇、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生态市建设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有望年底前完成初稿;共有3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个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1个农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农业园区,3所中小学创建*市级绿色学校,申报材料已全部上报*。由于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我局被评为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我们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的方法,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在第36个世界环境日之际,围绕“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主题,组织100余名中小学生在城区开展了清理白色垃圾环保公益活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绿色消费为重点,通过(范文来源:范文大全)播放影像资料、举办图片展、设立宣传咨询点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散发资料2000余份;创作了2个文艺节目,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主办的“绿色之恋”电视文艺晚会。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制订了宣传工作计划,积极报送环保工作信息,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68条。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形势教育。在市委党校举办了1期环保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党政干部暨企业骨干120余人。四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市环保局、*日报社、*电视台、新华网*分频道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构建和谐*。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设项目审查、排污费审核、处理、案件审查4个专门工作小组,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人情执法,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和环境监察执法证,基本达到了“熟悉法律条文、熟悉办案程序、会调查取证、会制作法律文书”的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污染源巡查、督查、抽查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巡查和夜查450多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0家次,罚款37万元。四是认真开展了中高考禁噪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五是虚心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市政协开展了环保工作视察,重点对污染治理情况、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
六是把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限期查办,及时、妥善处理了枧子沟水库水污染、双力化工废渣污染、*安琪日用品公司造纸废水污染等群众案件112件。七是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召开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促成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7件建议、3件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八是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按照“依法、足额、及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核定、足额征收,截止目前已征收排污费2*.12万元。九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对造纸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兴达纸厂、晶森造纸厂、强林造纸厂等6家水污染物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再生纸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目前,4家企业仍在停产治理,1家转产浆板纸,1家转产瓦楞纸,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河水质有所改善。十是继续开展城区禁煤行动,23家使用原(型)煤的餐馆改用了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Page]
(四)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监测水平。一是按规范开展了大气、水、噪声例行监测,共获得大气监测数据270个、水质监测数据716个、噪声监测数据200组。二是完成了完成了蓥峰特种水泥扩建、宏云建材二期、大川门业二期、广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鑫华茂陶瓷、金达机厂、瑞丰塑料、长江塑料、东风煤业扩建等13个新、扩建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三是开展了城市和建制乡镇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减排企业污染物核查监测等工作。四是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举办了乡镇普查员培训班,完成了污染源清查任务。五是及时对古桥鱼塘、腾扩发制品公司等5起污染事故进行了应急监测。六是对腾辉水泥、四方电力等11家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季度监测。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我局环境监测站荣获四川省“十五”期间环境监测先进集体,这是该站成立以来首次获得这一殊荣。
(五)以项目为支撑,向上争取再创佳绩。我局紧紧抓住扩权强县这一难得的机遇,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五大跨越”的要求,在扎实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立足于我市未来发展重点,认真思考和探索工业强市、项目依托两篇大文章,积极为投资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一是倾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工业项目环评取得突破性进展,宏云建材二期工程、广能集团蓥峰特种水泥厂技改扩能两个省批项目均已通过评审,并拿到了环评批文,为项目尽快上马和做好、做大、做强、做响我市工业产业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二是组织各方力量,精心论证、筛选、编制、上报了一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在争取省环保局资金支持方面取得大突破,共成功争取项目11个、环保专项资金685万元(今年,全省32条重点小流域中仅有3条小流域纳入了经费补助范围,*河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示范项目名列其中),是全省争取项目和资金最多的县级环保局,超过了*市其他区县争取资金的总和。这些资金已全部到位,将分别用于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河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循环经济试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将为提高我市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发挥明显的作用。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2003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我队制定了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坚持领导干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落实技术员、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现场跟班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重心下移,紧盯现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严禁以经验代规程,不按规程作业的现象发生,严格班组长跟炮机制度,放炮警戒必须由班组长亲自设亲自撤。对工作中不负责任、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严的现象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并与位子、票子、帽子挂起钩。对“三违”人员配合矿安全处在过“六关”的基础上给予停工反思、培训并重的原则,使他们远离“三违”,不再违章。
二、抓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用“干一辈子煤矿,抓一辈子质量标准化”的理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经常性不间断地组织职工对质量标准化标准再学习,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给每个班组长配发了尺子,每个大工配发了尺杆,使工作面每挑一架梁子、每铺一片网子、每打一棵柱子做到上尺上线,克服“手是尺、眼是线”的旧有观念。严格落实质检员、工长、班组长三人“连锁工程质量验收制”和班评估制。每个工长到工作面首先按照高标准的质量要求挑一架梁子、铺一片网子、打一棵柱子,然后手把手的教给现场作业人员。使我队全体员工干有方向、学有目标,在干中学、学中练、练中精,达到了以质量保安全。
三、抓重点工序环节管理,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具体做法是:加强回柱放顶时大工、二工、小工三人相互配合,清理好退路,坚持先支后回、从下向上的操作顺序;加强下机头四对八梁的管理,安全出口的高度、宽度、长度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加强工作面搬家收尾和初采初放的安全管理,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分头把关,各负其责;加强不同季节,不同气候时的安全管理,对长假开工前的职工培训加大力度,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实现了以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实现了我队连续安全生产“六周年”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