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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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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科技论文

农业新科技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日本农业科技信息保障体系

我国实行以后,形成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是制约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因素。日本农村也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农生产,但是日本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效率较高。完善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是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条件。研究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的特点,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特点

1.日本政府重视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日本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乡镇级以及地方综合农协在信息通讯设施建设方面发展迅速。日本农村除了有线电视和电话、报纸等媒体很普及外,计算机也很普及。日本农户购买微机可得到一定补助,政府所派的普及改良员除了教农民农业技术以外,还举办各类培训班,承担了面对农民的微机教学工作,促进了农村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日本农民获得信息的媒介渠道主要有以有线电视、计算机、传真机为主3种形式,适应于不同经济实力、人口密度、距离的不同地域。1994年,日本开始实施一项称为“高度信息化农村系统”的计划,直接服务于农民。目前,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在制定一项名为“21世纪农林水产领域信息化战略”的计划,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大力充实农村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以建立发达的通信网络。

2.日本政府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日本政府很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平均每个县至少有一个与网络相关的农业信息中心。跨入21世纪后,日本积极实施农业IT战略,推进农业信息数字化,开发普及了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类基础数据库。90年代初,日本建立了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全国联机网络,即电信电话公司的实时管理系统(DRESS),其大型电子计算机可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的农业技术信息。每个县都设有DRESS分中心,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日本现在已将29个国立农业科研机构、381个地方农业研究机构及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全部联网,其中,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与农协或农户之间可以进行双向的网上咨询。

3.政府从法律、政策、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法律先行,政策配套,资金扶持。日本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如2000年11月正式公布了“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简称“IT基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高度信息化的通讯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实施农业领域的IT战略和加快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提供了法律保障。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如在农村尽快普及因特网,向农村开放提供国立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成果等信息。在资金方面也予以大力扶持,日本各地域的农村信息服务系统由政府投资。

4.重视农民的信息素质教育

日本农民继续教育体系完备,包括民间研修教育机构、农林水产省农业大学校、就农准备校等,这些院校对提高农民信息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日本农业科研机构都承担了对农民进行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等信息素质培训的职能,政府每年在全国各地经常举办面向所有居民的网络与计算机培训班。

二、对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借鉴

1.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的硬件设施。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如日本般在农村普及电脑及因特网尚不现实,但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及地域信息化水平的不同,形成以计算机、有线电视、广播、电话等为主的各种传播形式,是切实可行的。

根据我国国情,在农村普及有线电视是个很有效的途径。很多农业类电视节目,本应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可是由于条件所限,农民仅靠接收天线收看不到此类有线电视才能收到的节目。有线电视能不能通到农村,是农业科技信息能否有效传播到农民手中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农民买电脑,上宽带网络还只能是极少数富裕地区农民能办到的事,绝大多数地区农民尚难以接触,即便能去网吧,又因为缺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知识而不能得到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报纸在农村的订阅率也很低,农民只有极少数是通过报纸来获得农业科技信息的。农民接触最多的传播媒体就是电视和广播,相比较而言,电视的受欢迎率又远胜过广播,因此,通过电视这一最有效最普及的媒体传播方式,把适用农业科技信息及时告知农民,是很有可行价值的。地方市县电视台由于技术及信息的限制,很难制作出较高水平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而有线电视中央七套及各省电视台的农村频道节目制作水平很高,信息来源较广,且有价值的新信息较多,问题在于农民接收不到。因此,解决问题的症结就在能否让有线电视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从而使一些优秀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扩大农民接触农业信息的视野,为农业科技信息的有效传播创造条件。

目前,农村已能安装有线电视接收系统,但门坎较高,且收费不一致。据调查,豫北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150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收台比接有线还要多,机顶盒的价格是2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20元。豫东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298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机顶盒的价格是4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00元。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农村的有力支撑;农民是弱势群体,收入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尽量减免初装费及年使用费,并严格要求各地费用统一,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不使一些地方部门为了牟利,而随意提高费用,影响有线电视的普及率,从而影响农村科技信息的传播效率。

2.加强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资源大多掌握在各级政府主办的科研或普及机构手中,政府应协调这些机构间的数据库资源建设及联网,做好资源集成及共享工作,建立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种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发展很快,专业性农业网站越来越多,要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总方针,加快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系统,特别是县乡(镇)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我国可将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及各地农业推广中心全部联网,取经日本,建立我国的农业科技信息实时管理系统,设置大型计算机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农业科技信息。在各县乡设分中心,农业从业者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

3.重视政府在政策、完善法律、加强资金投入方面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分散经营,他们需要政府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给予政策、法律、资金方面的支撑。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政策,如信息标准化;农业科技信息免费提供;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农业科技信息人才的培养、待遇、培训政策;提高农民信息素质等一系列政策。同时,抓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相关法制、法规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实际情况,从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采集到、传播以及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出台一套完整的法律,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保证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改善我国农业通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

4.重视我国农民信息教育,提高农民信息素质

农民是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终端,农民信息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成效。我国农民素质普遍较低,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大力发展农民继续教育是提高农民信息素质的有效途径。以各级成人教育中心、农校、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定期举办政府出资,农民免费的短期信息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信息接收、咨询、计算机运用、网络查询等信息素质培训,提高农民利用信息的意识及查询信息、使用信息和反馈信息的能力。同时,加强农业信息化宣传,鼓励农民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等向农业信息部门和专家进行各种信息咨询,或注意收看农业类有线电视节目,从中获取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尽快提高农民自觉利用信息、依靠信息、查询信息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效率。

农业新科技论文范文第2篇

1.1科研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贮备增强新疆农业科学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贮备较“十一五”明显增多。一是新疆农业科学院承担国家部委、自治区重大项目明显增多。“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国家、自治区级重大项目(课题)37项,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度增加。截至2013年年底,争取科研项目财政经费累计3.22亿元,3年已达到“十一五”累计财政经费总额的118.4%。二是科技成果水平质量显著提高。“十二五”以来,取得科技成果27项,获得各类奖励44项;审(认)定农作物新品种39个,4个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65项;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编制完成109项农业行业及地方标准;686篇,其中,SCI收录22篇;出版专著36部。三是基础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十二五”以来,国家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分别获批36项和50项,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创院历史新高。“十二五”以来,在全区累计示范推广各类农作物新品种(系)187个,新品种及栽培技术示范累计推广面积约208万hm2;累计示范推广农产品无害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高效实用节水、果树优质高产栽培、果粮(棉)间作等实用技术98项,建立各类科技示范点161个,累计技术服务面积47万多hm2;累计推广残膜回收机、热风炉、卷帘机、滴灌设备等新机具及新产品5400多台(套)。这些成果和技术为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的农业科技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1.2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十二五”以来,围绕自治区现代农业全局性、方向性、关键性重大技术问题,新疆农业科学院对现有学科进行战略性重组,形成了10个重点学科、25个重点专业的学科建设战略框架,为院学科发展确定了目标、任务和方向。另外,形成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研究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优势学科体系。一些如西甜瓜、棉花(长绒棉)、加工番茄、红花、油菜、甜菜等特色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和先进水平。同时,积极开展了新兴学科专业建设,探索了与国民经济发展、产业兴起密切相关的潜在学科和专业,拓宽了科学研究与发展领域。

1.3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十二五”以来,启动实施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了人才强院战略,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机制,出台了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遴选等意见办法。同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聘请14名院士、国家级专家担任特聘专家和客座研究员;在职培养博士19名,其中,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15名,取得博士学位3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博士7名;遴选院“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一、二、三级”人选18名,并进行重点资助。

1.4科研设施和条件建设不断增强建院以来,新疆农业科学院共有国家、省部级科技平台76个。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条件平台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2011年成功获批农业部30个重点学科群中2个区域重点实验室和7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并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顺利举行揭牌仪式。二是新疆农业科学院申报的“特色林果产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命名,组织申报的5个自治区级工程中心项目获得批准。

2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不仅包含硬技术创新和软技术创新,还包括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多次应用[2]。新疆农业科学院现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与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难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自治区现代农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作用。具体表现在:农业科技力量布局不合理,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缺乏学科间的大联合、大协作机制;科研与推广的投入比例存在不合理之处,“重科研,轻推广”现象长期存在,导致推广工作停滞不前,阻碍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自身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以体现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为重点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实现。

2.2产学研创新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在自治区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尚未在体制机制上解决。一是目标不趋同。科研机构以新产品、新技术为目标,高等院校以项目、论文为导向,而企业是以研发适销产品为需求。二是信息不对称。科研、高校和企业研发人员缺乏信息互通,3种类型人员缺乏整体思考。三是成果难共享。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和统筹安排,科研、高校、企业的研发成果难以共享,就算是合作,也往往是为了争取项目临时组合,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

2.3科研经费支持量不足据自治区农业科研院所普遍反映,随着近几年国家、自治区在农业科研方面投入的不断增加,科研院所“找打仗钱”的压力大为减轻,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科研院所持续稳定发展的瓶颈。就新疆农业科学院而言,虽然科研经费近几年大幅度增长,但人均科研经费只有2.5万元。由于新疆地广人稀,各县市之间路途遥远,往返实验基地的差旅就用去大半,加上现在新疆劳动力紧缺,用工费用急剧上涨,实际真正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寥寥无几。

2.4优秀领军人才匮乏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3]。近几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新疆农业科学院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全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科技创新人员总量较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4-5]。在隶属新疆农业科学院的16个农业科研院所中,正高级职称人员88人,占科技创新人员的10.85%,平均每个研究专业1人;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员33人,与我国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上农业科学研究周期长、风险高、产业弱势、知识产权保护难、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投资相对较少、工作环境艰苦、服务对象群体较弱的特点[6],使农业科研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困难。

3关于新疆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创新的思考与建议

3.1协调自治区科技管理力量,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围绕自治区六大产业,针对生产一线重要技术需求,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根据科研机构在全疆各地的示范基地、试验场站,在全疆选取有代表性的重点示范县(市)进行“院县共建”,共同组建科技队伍,创建科技团队式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采取面对面、手把手、心贴心的科技成果推广方式,使农民与科技人员建立起稳定的技术供需关系和良好信誉关系;依托重点示范县(市)建设,集成新品种、先进实用技术集中展示,使广大农民能“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同时,使科技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在生产实践中不断调整科研方向,获得科技创新灵感,促进科技成果研发。通过解决科研、推广与生产实际脱节的问题,引导农业原始技术创新向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方向转变[7],使科学技术更加贴近农业生产实际、贴近农民需求。

3.2促进新疆现代农业生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联合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利益共享、协同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机制[8],针对自治区农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强调多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协同推进机制,重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等不同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9],实现科技创新的上游延伸到广阔的基础研究领域,中游覆盖产品生产和产业化的全过程,下游延伸到广告策划、品牌营销、售后服务、商业方法等诸多环节,体现产学研合作的多元化目标。各涉农机构提出合理的分配机制,共同参与、互有分工、利益分配、互利双赢,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发挥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3整合农业科技资源,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靠其自身很难提高科技创新的科技储备能力[10]。按照农业科技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建立以政府为农业科技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设立自治区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实现以项目为纽带、以任务带团队,形成相对稳定、持续支持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建立科学的自主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交给自治区评价好的相关法人机构自主支配,以激励和保障科研人员根据农业生产实际自由地、创造性地开展研究活动。另外,支持学科建设、新兴学科培育、人才培养引进和条件平台建设。一是加大主要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护、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升级改造、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二是加大主要用于支持创新体系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开展重大应用基础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大主要用于科研机构的基本支出和运行保障经费的投入力度。通过稳定投入,让科研人员有一个稳定的科研投资预期,搭建良好的科技平台,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减少科研人员为项目立项、评估等环节分散的精力,使他们能够集中力量搞好科技攻关与示范推广,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生产实际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农业新科技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出现偏离的主要原因在于,处于农业科技信息供给方的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与作为需求方的中小型农业企业和农户而言,地位存在巨大差距。目前,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在我国表现为重资本轻劳动,而农民主要靠劳动收入,很少有资本收益,农业行业协会和农产品协会缺少政府支持往往难以持续,农民缺乏参与动力。因此,需要从农民参与机制、培训经费筹措机制、产业化机制、市场机制、问责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农村人力资源进行开发。

(1)农民参与机制

发挥农民自主性,对农业科技信息的需求与对接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监督问责制度、参与立法制度,参与解决农业科技信息供需对接领域事务并且坚持民意主导,对些关系到众多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增加农民参与决策的深度,尝试利用新的网络媒介参与,健全参与机制,确保参与全面性,保障公民监督权。

(2)培训经费筹措机制

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中的需求方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较低是发生对接偏离的重要原因,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途径。依靠政府投入往往经费不足,经费随着某个培训项目的开展而投入,不能形成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公益性质,盈利部门不愿意大量介入,但有特定领域的企业或者社会部门进入该领域。保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多方经费筹措机制,优化投资主体、投资配置、经费实施等子系统。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国民教育、医疗保健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体现国家的职能;其次,鼓励农民自我投资。家庭投资主要表现在对下一代的投资,包括生育投资、幼儿抚养投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知识学习方面,个体投资大多在技能学习方面;第三,企业及社会投资主要表现为企业对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投入,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捐助和赞助属于社会投资。从上述三种方式看,个人、集体和政府应共同承担人力资源开发资金,政府、集体为主承担社会保险,个人予适当付费。政府负责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农民自己负担商业保险,政府可以给予一定补贴。政府要加大投资,扩大投资主体,在制定财税方面,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信贷为辅助,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经费筹措体系。

(3)问责机制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特定要素及运作庞大而复杂,必须针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环节、内容和目标展开绩效评估考核,其量化的评估考核指标使政府掌握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行科学决策。第三部门评估作为实施者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和作为受益者的农民,通过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通过制度设计规范问责操作程序,以绩效目标引导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扩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民意沟通渠道。

(4)市场机制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可以构建市场机制来实现、调整和优化,通过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制度来保障正常运转;建立制度来保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合理流动实现优化配置,通过市场寻求劳动力产权投资行为,使劳动者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建立农村所有制身份制度、人口失业制度、户籍制度、档案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来保证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制度体系,适当引导外出农民工回家创业,以此实现农业科技信息供给与需求的对接。

(5)产业化机制

政府要应引导农民进行区域化养殖种植和特色养殖种植,据此组建农业合作社,开展产业化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各类集体农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土地流转使用,实施符合其特征的人力资源开发措施,按照农业特色对农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如特色动物养殖、经济作物种植、农业技术、农业生产材料、机械化农具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资源集聚效应,形成人力资源配置优化组合效应,增强市场参与能力和竞争能力。

2我国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的金融政策扶持

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需要合理的金融市场支撑,除个人储蓄、票据结算、发放贷款等项目外,还要办理各种中间业务,增加贷款种类,注重发展农村保险、租赁、证券、信托、投资咨询等机构,允许民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发展新型的自助合作金融组织,使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充分满足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的金融需求。

(1)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内涵丰富的农村市场体系和高度专业化的农业分工可以积累金融资源的规模,金融资源开发门类也就越多,金融资源开发结构也就逐渐优化,就可以有效防范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农村的冲击和影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就是要发展商品市场、要素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经济发展受制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相互作用,微观市场供求是由无数个层次的供求总和。市场经济规模的逐步扩大,社会总资本存量扩大,储蓄水平相应提高,金融资源的数量增多,金融资源开发的发展空间增大。市场规模的扩张带动农村金融资源开发逐步由小变大,产生更多的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农村金融资源开发由弱变强,效率不断提高。良好的市场秩序、健全的金融法规、规范的金融监管是农村金融资源开发的外部要素,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受到约束,避免有害的市场投机行为,以合法手段谋取经营利润,减少金融经营过程中的外部负效用,及时控制金融风险,倡导有序的市场竞争,减少金融波动,金融机构也能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创造优良的金融环境。

(2)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

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的金融支持功能,依赖于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弹性的价格机制、金融机构的进入与退出机制。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是由许许多多的买者和卖者组成,构成各个市场主体的地位、作用、相互关系的结构。金融市场中垄断行为的危害性大,风险过于集中的资本垄断一旦陷入困境,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都受到影响,支持农业科技信息供需系统对接的农村金融资源必须保持市场竞争性。弹性的价格机制促使从事生产的最基本激励因素,价格机制的调节功能是在市场中实现的,利率是资本的价格,健全的价格机制是利率机制的基石,应当放松对农村商业性贷款利率的限制。金融机构的进退机制是指采取必要的市场进入退出限制。制度性壁垒是政府制定的限制性规定,如注册许可、特别许可等,作为高风险行业适当限制金融机构的进入是必要的,经济壁垒和技术壁垒迫使金融业进行创新,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本积累和盈利能力。市场准入机制就是以经济壁垒和技术壁垒为主,使制度壁垒透明化、公开化。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利用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金融企业进行分拆、收购,但市场强制退出是主要方式,政府强制退出是次要方式。

(3)维护农村金融市场活动

农业新科技论文范文第4篇

作为农业科技集成、推广与示范的农业组织,农业科技园区具有十分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其管理也较相对单纯的企业或政府、事业部门更为复杂,因而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与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以适应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展的战略需求。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创新大致涵盖了如下内容:

(一)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农业科技园区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它必须以农业技术为核心开展运营,其发展的战略与路径选择也必须以此为依托。农业科技园区从理论上看,其性质介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其内部组织既包括事业性单位、也包括企业单位,特殊情形下也可能包括个人群体,其资金组成结构既包括国有资本,也包括私人资本等。因此,对于这样的组织综合体,其战略定位可以概括为:以科技集成、推广、示范为核心任务,促进园区成员效益最大化与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大化,实现园区综合体长期可持续发展。实践中,该战略的实施需要在不同路径中进行最优化选择,可供选择的路径可设计为三类:一是以农业技术集成、推广、示范能力发展的路径;二是以园区参与者效益提升能力发展的路径;三是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影响度与管理成熟度发展的路径。由于不同农业科技园区所处区位,以及面对的发展基础与外部环境存在差异,其路径选择的最优化决策也必然有所不同。

(二)管理定位与布局优化。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定位,其本质在于规划、吸收、选择、整合不同经济主体参与到农业科技的集成、推广和示范过程中来,针对园区内不同的参与对象,提供共同与集群发展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显然,管理定位一是需要明确参与对象,并界定这些对象在理论上的逻辑关系,从而规划各类主体的数量与资质;二是需要明确园区将为参与者提供何种公共设施和服务,并同时兼顾这些供给品的效率与公平;三是从相对宏观的视角对参与者进行空间布局的优化设计,这些设计一方面需要考虑到各参与者的现实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到参与者的功能相关性,以及园区提供整体产品与服务的运营成本。因此,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定位与空间布局可以理解为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三)招商策略与结构优化。理论上,农业科技园区的入驻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农业科技的集成、推广与示范过程中,因此,园区管理者应当制定灵活、有效的策略吸引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入驻。这些策略往往与园区的经营战略与理念直接相关,包括园区的基础设施投资,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的政策优惠,以及企业间的合作与集群效益等等。在吸引企业事业单位入驻的前提下,园区运营管理者也需要对申请单位进行资质评估,以及结构平衡。在资质评估方面,需要考虑入驻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农业科技集成、推广与示范的意愿与能力;在结构平衡方面,需要考虑不同类别单位在农业科技集成、推广与示范各环节的数量搭配比例,以及单位性质、类别与农业科技功能的适配性问题。实践中,招商策略的实施过程与结构优化过程具有高度相关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者应当力图在招商过程中尽可能实现结构优化。

(四)政府支持与运营优化。由于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明确的公益性质,它对带动地区农业与其它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政府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支持主要应当体现于财政支持与政策支持两方面。财政支持主要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供适当且必要的财政投资支持,以形成园区公共产品,同时对科技园区的运营以及入驻园区的公益单位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以提高科技园区与入驻单位参与农业科技集成、推广与示范的积极性;政府政策支持除体现在各种财政补贴规制外,也包括种资质审批的便利。农业科技园区的运营优化主要体现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发展成本、整合发展优势、塑造品牌等等。本质上看,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主要依赖于自身的健康运营,但考虑园区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它兼顾了地区公益与地区产业整合,以及带动社会经济的功能,其发展动力与可持续性可能受到市场冲击而有所折损,因而强化政府的支持十分必要。

二、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创新实践

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13年9月申报成立,2014年3月,园区管委会成立。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综合事务管理局、规划建设与农业发展局、科技环保与产业发展局、投资促进与国际合作局、财政局。按照国家“121工程”的要求,当前正在抓紧筹建园区投融资管理公司,并申办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

(一)理念、目标与定位。为促进科技发展带动高效型现代农业产业的形成,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理念为:建设“绿色生态、节能环保、低碳高效”的生态园区的同时,要建设“清明、清正、清廉”的廉政园区。相应地,园区发展目标涵盖经济效益、科技效益与社会效益三个方面:经济效益目标方面,至2016年核心区生产总值达到70亿,2020年核心区生产总值达到320亿,到2016年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2,500元,到2020年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0元;科技效益目标方面,至2017年,新增或引入国家、省、市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0个,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30项,孵化企业40家,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至2020年,新增或引入国家、省、市级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40个,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40项,孵化企业80家,培训职业农民15,000人次;社会效益目标方面,解决当地就业10,000人以上,辐射带动农民50万人以上;通过3~5年建设,最终建成创新型、智慧型、绿色生态“宜宾、宜人、宜智、宜业、宜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上述目标引领下,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定位为:发挥国家战略桥头堡的区位优势,结合长江区域经济带的发展优势,占据国家南向经济的重要节点优势,利用乌蒙山扶贫示范新区的政策优势,将宜宾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农业创新成果的转化高地、农业发展转型的示范基地、农村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基地、科技与农业结合发展的转型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城乡统筹产业模式的创新基地。

(二)模式、结构与投融资机制。根据宜宾市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园区管委会选择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模式为:突出地方特色,以科技创新促进宜宾市农业、林业的转型升级,形成“茶、竹、粮”三条相对完整的核心种植业加工生产链条,兼顾其它绿色产品加工生产,构建“产、学、研”集群式产业链条体系,以科技应用技术的研发、企业应用转化和向一次产业初端产品的普及覆盖,带动农业园区一、二、三产业的高效联动发展,带动新农村建设和新农业业态的发展,培养一批新职业农民,建设国际化的创新型、智慧型、绿色生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新业态示范园区、科技创新孵化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基地。针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特点,管委会确立了“三足鼎力”、“四维互动”的主体结构打造引领川滇黔、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其中,“三足鼎力”是指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国际集群同时并存;“四维互动”是指科研院所、企业、国际合作以及市区通过内部关系协同,形成联动机制,使得园区在四大驱动力催动之下健康、快速地步入发展轨道。在投融资机制方面,园区管委会大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开发建设新机制,成立政府控股的混合投资开发公司作为平台,通过PPP/BT等项目融资以及股权投资等以股份分红、项目投资参股回报等,做大做强资本积累,发挥投资建设、土地经营、技术咨询、资产管理和资源整合的优势,创新拓展市场化运作解决政策资金的新途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该机制的结构关系与运行过程见图1。

(三)招商、服务与成效。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通过“一个网站、一部宣传片、一本宣传资料”推介园区,突出“科技”、“生态”、“环境”、“产业”、“综合”的特色,“抓龙头,重感受,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同时,管委会注重发挥政府委托管理的职能作用,从规划开始,注重搭建平台,注重引导科技成果的产生和对产业的扶持。对标杆式的科研院所和企业引导其发挥龙头的引领示范作用,对园区入驻人才注重人文关怀,在环境设施打造上营造以人为本、舒适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在技术引进上突出产业衔接和集群效应,并根据自身特点打造完整的发展布局。为确保园区内入园企业的健康发展,园区管委会对重点项目分别建立了“实施协调领导小组”,保障项目落地和原料供给。同时,管委会还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体系,拟建信息化的“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建立以茶叶交易为先期重点的产品实时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当前项目处于规划编制阶段;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园区将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建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国际贸易交易中心;进行企业服务中心以及网络网点建设。通过招商努力与服务创新,科技园区初步对接了中科院植物所、生态所及中国农科院,拟订合作条件达成协议后,将共同组建“宜宾市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中心”和合作打造中国西部茶叶科研和外贸出口示范基地。同时,结合四川省情,与四川农科院、江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同济大学等,打造特色农产品科研平台以及专业专科的科学研究平台。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园区与四喜农业的桑葚干红加工项目投资1.6亿元,占地190亩,年产值14亿元,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和延伸桑葚产业链,助农增收,亩产上万元;与高原农业达成的魔芋精深加工项目投资2亿元,占地500亩,年产值20亿元,魔芋精粉、魔芋胶、魔芋饮料等系列产品的生产可进一步拓展魔芋精深加工产业链;与四季大通集团达成微冻保鲜液生产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10亩,利用国内领先的微冻保鲜专利技术建设西部基地,促进园区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升级;与德国巴伐利亚州化工产业集群签署《中德农业科技生态园共建项目正式协议》,共建生态低碳国际农业科技示范园;与马来西亚隆基马中集团公司签署了投资120亿元的“东盟国际产业园”项目投资事宜,并以此为切入点打通宜宾与东盟十国的合作通道。

三、宜宾经验总结与政策启示

农业新科技论文范文第5篇

英文名称:Rain Fed Crops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办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3-4803

国内刊号:21-1437/S

邮发代号:8-155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1

期刊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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