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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迎接国家、省、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我普法办制发了《__“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机关单位,进一步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分工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大了“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并于5月9日至13日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了普法督导检查工作,先后在乡镇、集市开展了多场次的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政府门口、集市等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共计3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5人次,刷帖普法宣传标语600余条。
(二)结合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局在全县创建 “零犯罪学校”活动极积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制青少年的法律读本、以案说法等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到各乡镇、学校,督促乡镇各普法办公室加大力度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下一步普法办将进一步联合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局、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在学校开展以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图书、展示法律展牌、举行法律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促零犯罪进校园建设。
(三)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提案,普法办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的落实方案》和《关于开展“法律春风进万家”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并结合“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开展了对各乡镇、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下一步普法办将结合“法律春风进万家”专题普法活动,发挥协调组织职能,秉承“大普法”理念,组织协调多家部门开展进集市、进乡村、进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多家执法单位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开展与老百姓面对面的普法交流,让老百姓真正感触到法律就在身边。
四、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关于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活动,县普法办根据方案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以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为专题普法活动,制定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要求各乡镇司法所要紧紧围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为专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法律宣讲团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活动,利用集市等群众聚集的时间段,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问,宣传关于打击、制止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政策及案例,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营造严打专项工作的氛围,增强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信心与决心,促进社会安全稳定。7月至9月份,县普法办多次组织公、检、法、公商、国税、地税等单位在__乡、旧州镇、兴济镇等大集开展了“深入推进缉枪治暴、打黑除恶,深化‘平安__’建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抓住农闲时机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市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家庭”为主体的“法律六进”活动。二是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工作,加大对各乡镇普法办、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工作的督导力度,查漏补缺,为明年的“七五”普法打好基础。三是紧紧抓住全国“12、4”普法宣传日、元旦等节日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作好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促进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法制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深入开展“六五”
普法规划,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认真谋划“七五”普法的开展,为推进法治__、政德__,建设沿海经济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
环境。(一)为迎接国家、省、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我普法办制发了《__“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机关单位,进一步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分工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大了“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并于5月9日至13日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了普法督导检查工作,先后在乡镇、集市开展了多场次的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政府门口、集市等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共计3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5人次,刷帖普法宣传标语600余条。
(二)结合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局在全县创建 “零犯罪学校”活动极积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制青少年的法律读本、以案说法等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到各乡镇、学校,督促乡镇各普法办公室加大力度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下一步普法办将进一步联合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局、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在学校开展以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图书、展示法律展牌、举行法律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促零犯罪进校园建设。
(三)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提案,普法办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的落实方案》和《关于开展“法律春风进万家”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并结合“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开展了对各乡镇、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下一步普法办将结合“法律春风进万家”专题普法活动,发挥协调组织职能,秉承“大普法”理念,组织协调多家部门开展进集市、进乡村、进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多家执法单位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开展与老百姓面对面的普法交流,让老百姓真正感触到法律就在身边。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保证商务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委研究,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商务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商务系统普法规划,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制定了年度规划,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根据省、市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对商务系统普法工作分步推进。
(三)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普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把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定期对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学法用法考核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阵地建设,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探索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对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提供专项工作经费,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
一是以学习《》为重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在商务系统开展“学习、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排定了学习时间表,召开了学习动员会。局机关每一位在职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在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工作作风、纪律自觉性、廉洁自律等方面,对照检查是否存在思想滑坡、观念落后、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服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学习和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是以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今年来,我局采取集中辅导与干部自学、领导讲学与专家导学、观看电教片与知识竞赛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了《保密法》、《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教育,组织观看了专题电教片。
三是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展板报文字介绍、照片图表展示、挂宣传标语、发放办事明白卡、宣传资料单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有意出国打工青年讲解如何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如何申报进出口经营权从事外贸业务,每次共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余种500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梳理出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授权局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责的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行政责任、监督管理、政风行风考评四大机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建设,促进了商务示范窗口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商务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将商务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结果、管理制度、廉洁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情况分别在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及公示栏公示,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起到了一定监督作用。
四、下步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为确保普法工作稳步、顺利开展,我局对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把普法工作列入了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遇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局下属各单位也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集体共同抓,重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式。同时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做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为我局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意识提高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景区活动,落实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首先是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中主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2、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充分利用每周一全会组织学习相关读本;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刑法》等法律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通过进一步学习罕宪法和行政法规,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着提高,民主法制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得到了加强;三是深入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紧密联系我县旅游市场发展形势,学习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规政策和重要文件,系统学习和研究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四是及时传达普法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党员干部对《宪法》等基本法律尤其是有关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确立了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律意识,感到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一是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县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执法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参与率为100%。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水平。二是组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理论基础。三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10余人参加了成都市旅游执法大队组织的执法培训及省建设厅组织《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参培人员认真学习了《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联接工作实际,对新法实施后在执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取得了良好的学习功效。
(三)创新形式,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制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金堂公众信息网》、《成都政务公开网》的平台,对涉及的内容进行介绍。二是不断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景区”活动。
三、制度建设完善,职责明确严格。
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局将制度的建设列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工作。一是健全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各项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规范执行。二是从制度和政策上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四、抓好工作落实,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一)加大旅游行业监管力度。
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加大对我县涉旅企业,包括星级饭店、社会旅馆、星级农家乐、景区(点)、3A级旅游景区的指导及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
五、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
一是将法制宣传月与“法律进景区”相结合,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景区宣传、法律法规咨询等多种形式,构筑起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游客的沟通平台。二是为进一步推进景区法制建设,深化对游客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发放有关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并解答了相关法律咨询。三是认真制订了“12.4”法制宣传日的实施方案。肯定了今年宣传的活动主题、指引思想、活动安排等,为“12.4”法制宣传的顺利、深入开展供给了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截止11月20日,我局向群众散发《宪法》、《风景区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细则》等法律宣传材料35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3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对旅游管理工作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旅游行政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更多的支持,为旅游行政管理、执法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明电[20__]50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局迅速成立了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在局政策法规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人社系统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在今年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上,成斌局长代表局党委对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重点强调,列入了今年全局工作要点之一,纳入了对各区县、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为了抓好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川人社明电[20__]50号文件的要求,市、区县均成立了由人社部门牵头,宣传、司法、新闻媒体等部门参加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划、部署和实施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
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途径,完善了各项组织保障措施。我市宣传周活动围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主题,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和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切实把社保法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群众,帮助群众悉知自身的社保权益,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群体自觉履行社保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宣传:一是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立法原则、基本框架、覆盖范围、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等,以及我市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宣传五大险种相关政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三是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四是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市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五是宣传社会保险系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先进服务经验。
三、丰富形式,增强实效
我市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宣传实际效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市、区县人员参加部、厅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职工集中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分管社会保险工作局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报告。今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在市委党校南一楼会议室举行了全市《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在家的局领导全部出席,成斌局长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局机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业务科长,区县(园区)人社局部分班子成员、具体从事社保经办、监察执法、仲裁的同志,市属部分企业劳资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区县、园区也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企事业人员、工会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社会保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市县两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
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请记住我站域名/]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公安局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机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市安全监管局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