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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执法,即明确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促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按照“属地管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承担辖区内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点。(见附件1)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环保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3.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批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2.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使用Ⅳ、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
场检查不少于1次;
2.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市环保局开展现场检查。
1.一般污染源企业检点及要求
①现场检查污染源企业,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态、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②应参照省环保厅汇编的《__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检查指南》进行,每次检查必须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③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__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察监测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应及时将超标排污信息向执法机构反馈。
④对重点减排项目,在现场检查时,在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基层上,着重检查企业总量排放情况。
⑤现场监察要有明确的监察结论,应依法依规提出拟处理意见和要求。
2.自然生态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检查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工矿企业、人类活动情况。
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检查是否依法环评并获得批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减排要求。
③应按照环保部编制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进行,每次必须填写《自然生态类现场检查记录》。
3.新改扩建设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部门、时间及要求),重大变更履行环保手续情况。
②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建设规模与批复规模情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情况;以新带老项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替代任务的项目替代情况。
③项目试生产情况。申请试生产和试生产批复情况,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项目验收情况。申请验收及验收手续情况,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危险废物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查经营许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②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否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③查转移。查看危险废物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核与辐射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环保法规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工作。是否依法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送贮、异地使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和射线装置台账并账物相符。②是否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放射上作人员名册和培训、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制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情况。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个人辐射防护措施及紧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
④环保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每次检查必须编制检查文件,并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对已建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环保部门,必须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顶格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③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末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依法采取停水断电、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⑤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⑥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联动。将执法计划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认真施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协调配合,改进监管服务。搞好计划执法与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建立执法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县环保局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环保部门对央企等重点企业检查存在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向对当地政府或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根据县委长县委办发[20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组作为第一批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小组成员,被派至长治红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为期两个月入企服务,我们小组在仔细了解长治红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订了驻企工作计划,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做好驻企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们小组于9月14日正式入驻长治红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驻企期间工作说明如下:
一、对企业概况进行调查了解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是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件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批准开采3#—15#煤层,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南宋乡长青村,于**年建成投产,前身为长治县红兴联营煤矿,2007公司更名为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现在册员工596人。公司由长治县黎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长治分公司长治县公司和程海庆三股东出资组成,所占股权比例为30%、15%、55%。企业法人代表由原志鹏同志担任。
公司井田面积2.189km2,批复开采3#—15#煤层,现开采3#煤层,资源储量3003万吨,煤种为贫煤,为优质动力煤,服务年限12.5年;矿井为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煤层自然倾向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35m3/h、最大用水量为6435m3/h;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上一年度原煤产量45.1万吨,掘进进尺度748米,销售收入13517万元,实现利润1179万元,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验收为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2016年预计全年生产原煤60万吨,销售收入预计可达10000万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
二、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小组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并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后的方式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后,发现该企业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环评能力不一致,需要我县环保局给予变更环评手续,将证照与环评能力相一致。
(2)、3号煤枯竭,服务年限不足一年,需办理15号煤开采手续。
以上两个问题均涉及90万吨—120万吨产能核增,通过我组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规定和省发改委、省煤炭厅实施细则,三年内不批新增产能事项。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关于从严控制煤矿项目审批的实施细则,省发改委、省煤炭厅,第三条,停止项目前期和核准阶段的审批事项。除已有国家“路条”和列入国家“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外,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受理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和核准阶段的审批事项,故以上两个问题涉及事项不能办理。
(3)、企业资金周转有困难,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予以扶持解决。
我组多次到长治县黎都农商银行信贷股进行贷款咨询并给企业提出合理建议,目前企业已与长治县邮政储蓄银行取得对接,并与银行进一步商讨贷款事项,由于银行贷款利息较高,企业最后放弃贷款,由企业自身解决。
三、做好驻企服务工作的体会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XX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XX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XX]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XX]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XX]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XX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XX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XX—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XX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XX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
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XX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XX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XX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XX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XX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八)对我县矿山总数实行动态管理,控制矿山总数和数量,同时有计划地减少小矿数量,逐步解决矿山布局问题。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位于衡阳市常宁市区(县),园区代码S437011,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冶炼与深加工产业(水口山工业园)和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农产业加工(宜阳工业园),核准范围面积8.7958(其中水口山工业园7.0015,宜阳工业园1.7943)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已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17﹞29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为湖南省重点开发区、湖南省发展战略重点“一点一线”中心地带、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承载地、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全省唯一的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1994年3月经省政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湖南首批28个省级开发区之一 ),2006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公告保留为省级开发区。
2020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47%;工业总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6.07%;完成税收7.5亿元,同比增长24.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5.6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2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3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3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9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3个,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是。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593.47 t/a,氨氮 125.21 t/a,二氧化硫 899.897 t/a,氮氧化物 358.624 t/a,VOCs / t/a,铅及其化合物 4.79 t/a,汞及其化合物 0.01 t/a,颗粒物 163.35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落实
1
严格按照经环评优化的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按园区管委会提出的《水口山工业园区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在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增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型建构筑物;控规范围内现有居民根据后续引进具体项目环评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安置;地方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后续进一步落实园区周边农业规划、农田结构、种植结构等调整工作,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水口山工业园内不设生活居住区,依据周边集镇区统一规划配套生活服务区和拆迁安置用地。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优化的功能区进行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水口山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区域内不设生活居住区;宜阳工业园不建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常宁市华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搬迁。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审核入园企业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是否符合园区各类规划要求,列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招商引资关。入园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使企业排污浓度和总量达到相关要求。
已落实
3
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水口山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分别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对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宜阳工业园产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到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各分园区排水管网、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成接管运营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管理机构应对耗水量大的企业实施新水定额管理,制定有效的调节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
园区严把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企业审核关,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的项目一票否决。目前正在开展园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摸底调查,为后期制定优化的区域排水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水口山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水口山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建成运营。
已落实
4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宜阳工业园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通过合理优化企业布局,避免气污染对企业的相互影响。通过建设安装空气小微站,对水口山园区空气质量进行随时监控,针对空气质量随时开展相应环保管理措施。引进天然气站项目,并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企业监管,应用在线监控,促使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已落实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建成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园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已建成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针对园区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园区固废处置场所监管,确保稳定正常运营。
已落实
6
园区应统筹相关规划、社会关系、拆迁、舆情等协调工作;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建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设施以及涉重三废的风险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园区已统筹相关的协调工作;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预测分析和地方环保局意见,至规划期末(2020年)
已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已落实
表2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环境质量)
环境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或频次
监测因子
落实情况
大气
环境
朱陂村、水口山子弟学校、新华村、千家村
每半年1次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硫酸雾、硫化氢、铅、汞、砷、镉、铬等
已落实
地表水
康家溪、曾家溪、宜水、潭水
每年1-2次
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挥发酚、Cu、Zn、Pb、As、Hg、Cd、Cr6+等
已落实
地下水
金铜厂区内、
朱陂塘组等
每半年1次
氨氮、pH、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镉、砷、汞、六价铬、铁、锰等
已落实
噪声
环境
各企业厂界、
居民点
每半年1次
连续等效A声级
已落实
土壤
新同村、雷公塘、田州村、千家村
每3年1次
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已落实
生态
环境
由专业调查机构视具体情况而定
每3年1次
动植物资源、植被、土地利用、景观环境、水土流失及农业植被有毒有害物质残余等
已落实
表3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污染源)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废气
各类炉窑烟气
SO2、烟尘、粉尘、铅、砷、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锅炉
SO2、烟尘、粉尘、氮氧化物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工艺废气
铅、砷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废水污染源
废水处理站排水
废水量、pH 、COD、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总磷、重金属
废水量和COD、重金属在线监测;其它项目每天一次
已落实
各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废水量、COD、pH 、石油类、氨氮、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各种第一类污染物
废水量在线监测;污染因子每天监测一次或排放前监测
已落实
固定噪声源监测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表4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水口山工业园: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区域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水型涉重污染项目。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 1km 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性建构筑物;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已落实
(1.2)宜阳工业园:不得建设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
水口山工业园区: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通过排污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照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规划区雨水通过自然排放分别进入湘江、曾家溪和康家溪。
宜阳工业园:废水经园区拟建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园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接管运行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雨水就近排入潭水,汇入宜水,在柏坊镇汇入湘江。
已落实
(2.2)废气: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排放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 VOCs 产生量。
已落实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落实
(2.4)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2%。
已落实
环境风险防控
(3.1)水口山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宜阳工业园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演练。
已落实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已落实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现有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已落实
(3.4)农用地风险防控: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 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农药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已落实
(3.5)污染地块风险防控:对于园区已确定的污染地块,在修复前,设置标志标识围栏,根据各地块的环境因地制宜采取建设撇洪导流沟渠、地表覆盖等措施减少雨水冲刷等风险管控措施。
已落实
(3.6)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已落实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水口山工业园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必须控制在 1.0%以下。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园区应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尽快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已落实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开展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20 年,常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2.7%,万元 GDP 用水量应比 2015 年下降 30%。
已落实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园区土地投资强度达到 3000 万元/公顷。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十二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已落实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其中第一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常宁市松柏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6651.4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第二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水口山工业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2283.2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沉砂+调节)+化学沉淀+超滤的组合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283.2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0.38t/a,氨氮3.954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松柏断面,水功能区划 Ⅲ 类,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8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899.89 t/a,氮氧化物 358.62 t/a,VOCs / t/a,其他 / t/a。
目前,园区内已建成3个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分别位于二医院、希望中学、经开区管委会。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O3、CO及基本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根据运营单位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运营月报上的监测数据显示,各点位在此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个,已完成修复 / 个,未开工修复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9个,产生量 1062979.2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87180.89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375799.37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0 个,产生量214945.82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4110.3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60836.52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4件,已完成整改 4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
(八)园区信用评价
表5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实际情况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本园区已建立了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1分)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园区暂时未定期开展演练。(-1分)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园区已引入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启了第三方服务模式。(+1分)
园区最终得分
10分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表6 园区信用等级判定表
序号
信用等级
信用分值
1
环保诚信园区
10-12分
2
环保合格园区
6-9分
3
环保风险园区
5分及以下
本园区为“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衡阳市和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园区各废气排放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工作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环保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园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题活动日等契机,采取多种手段,多措并举,使入园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达标排放。依法对工业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环保人员不足,环保相关工作开展困难。
2、应急演练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3、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持续达标排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议尽早引入环保管家。
2、不断健全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3、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三大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