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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xx区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x,市委书记x等省市领导对会议给予充分肯定,开出了质量,开出了水平,会议呈现出五大亮点。
会前准备足。
常委班子在会前下足了功夫,先后x次开展了以“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揭短亮丑”、“如何诚心诚意开展谈话交心”、“如何以延安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要内容的三个专题讨论交流,先后召开x次区委常委会和x次区委全委会,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消顾虑、增强信心,强化自觉,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思想准备。
区委常委班子采取个人畅谈、集体恳谈、班子同谈、研究座谈、交叉互谈“五谈”方式,扎实开展了以省市委主要领导重点谈、市委督导组提醒谈、区委书记分头谈、班子成员相互谈、区委常委会集体谈、区级党员领导干部纵横谈为主要内容的“六谈”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谈透、把思想谈深谈通,凝聚了思想共识,增进了班子团结。
查摆问题准。
按照“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采取聚焦“”找、对照中央和省市指出的表现找、敞开大门找、来信来访找、对照先进找、“百姓问政”找、深入基层面对面找、网上问政键对键找、成立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监督小组背靠背找等方式,深入查找到了班子存在x个方面x个问题和个人的x个问题,形成了班子和成员个人“”问题清单,每个问题都有人认领、有人落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
各位常委坚持“六个对照”,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一风一风地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找,反复讨论修改,不断完善提高。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成长经历和不同时期不同岗位的表现,从具体事例中查摆问题,从思想深处剖析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查出来。最终形成“像自己、有深度”的对照检查材料。
开展批评严。
在个人对照检查中,xx名常委逐一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严肃认真,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切中要害,不留情面,真刀真枪,火药味足,辣味重,达到了红脸出汗、鼓劲加油的效果。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聚焦“”,主动揭短亮丑,敢于摆问题、讲短板,事例具体、分析深刻,做到不表功、不回避、不掩饰、不绕弯、不空泛。班子成员普遍感受到了“为官不易”,认识到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认识到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认识了是非界限,拧紧了思想上的螺丝,确定了人生的坐标,找到了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
整改措施实。
区委常委班子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将分别从班子自身建设、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改革创新、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十个方面,逐一确定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整改。同时,坚持开门整改,将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和成果向社会通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力争改一件成一件,确保群众满意。
(一)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提高了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所开展的履职绩效审计、专项审计中,全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建立风险量化评估方法体系。按照“风险引导审计、审计关注风险”理念,开展风险量化评估。同时将风险评估与内控管理紧密结合,密切关注高风险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合理运用风险矩阵图确定风险评估系数,准确评估剩余风险,根据风险控制理论:剩余风险的大小与部门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性呈反向变动原理,确定被审计部门内控机制的有效度。这些审计方法和审计理论的运用,精确地对各业务风险分布,尤其是潜在性风险的分布进行了量化标识,为落实整改提供了更精准、更全面、更具体的依据。(二)风险量化评估体系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审慎全行工作中支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法,运用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相关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支行领导干部的履职效果。从宏观上采用了包括了决策管理、目标管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金融管理和服务及资源管理6大类指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E审计”的思路,在6大类指标分类中分别建立如货币投放率、决策落实率等重要性、关联度高的微观指标,从具体业务开始全面进行绩效审计评价。这些指标几乎涵盖支行所有工作,能够有效、全面、彻底地清查出风险点,量化的指标体系对实施整改时确定朝什么方向整改、整改到什么程度才是整改到位、整改后需维持在什么水平才能既体现经济性又保持风险最小化提供了较为精准的参照标准。(三)问卷调查、约见座谈等转型探索为整改工作开辟了道路在转型探索中,我们高度重视与被审计对象的磋商交流,通过问卷调查、约见谈话等人对人、面对面的方式深入了解被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素质、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从被审计部门的角度分析该部门的风险分布及为何会分布在这些点上,最大化反映实情。我们坚决摒弃过去“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关系,树立“内部医生”的形象,以推心置腹的方式与座谈对象进行交流,让被审计部门认识到我们的审计目的在于推动和帮助,让他们真正认识、承认、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整改开展前,我们集中召开会议,进行细致的磋商交流,共同研讨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这样的磋商交流机制强化了被审计部门对平时不注重的细小问题和隐性风险的重视,有利于树立在整改过程中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大落实整改的执行力。
二、评估整改实效,反思成果转化
内审转型是一条充满希望、挑战同时兼具艰辛的道路,我们竭尽所能、全力以赴地在这条大路上前行着。在收获满满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我们的辛劳成果在部分程度上未能得到彻底、充分的运用,以转型促发展,以转型促进步的心愿还未得以实现。(一)务实效果不明显转型路上我们发现,内审转型工作在内审系统内部开展的风生水起、如火如荼,却没有引起其他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墙内开花,墙外不红”的现状难以将成果转化为实际推动力和生产力。内审成果的转换大部分集中于理论探索和调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疏于强调和重视,甚至存在审计的结果难以整改、无法整改的问题。转型工作存在着“为了转型而转型的”现象,未上升到推进全行治理的高度。(二)配套制度不完善目前,转型相关项目的制度、方案和辅助规定大多集中在项目方案、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缺乏一套完整的、有监督作用的审计后续工作制度规章。目前的整改措施仅仅停留在按照被审计对象发现问题的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却对整改到位与否,整改情况的跟踪疏于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缺乏约束力造成了整改落实实情的不确定性和低执行率,大大削弱了内审转型工作“审计一点,整改带动一片”的初衷。(三)内审人员理念单一内审人员在深化内审转型成果的时候,几乎把全部的重点放在了撰写审计报告和转型调研材料,对于项目发现的问题缺乏深度分析和评估,而在整改报告中对问题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意见也疏于强调和突出。审计人员的转型理念停留在做好转型项目、撰写优质报告、深化理论成果上,没有树立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跟进、评估、监测的意识。理念上缺乏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E审计“思路的务实性认识。
三、推进转型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
(一)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为摆脱空洞的理论说教,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系列专题讲座。帮助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使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领导带头,推动活动
扎实有序地开展。为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市社科联党组决定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3月2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学习实践活动的动员大会。3月5日下午,市社科联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动员大会,邹副主席作动员,明确了会议传达了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明确了方向。陈先钦同志要求各科室、每个人都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入调研,明晰工作思路对策。第一阶段我们充分重视调查研究,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进一步摸清基层社科工作和扶贫点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3月下旬4月上旬,党组成员以及科室负责人,先后赴地税研究会、阳城镇车路村等地进行走访,就当前市社科工作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如何加强与基层及社科工作重点联系单位的沟通、如何帮助挂扶点的村民脱贫致富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四)开拓创新,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学习、网络在线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纲要》,并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影响我市社科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讨论学习,从而使每个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强化忧患意识,使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提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严格遵循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既完成规定动作,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利用三个社科工作平台,创造了“自选”动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流”的活动,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七个好”活动,促进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推动工作开展。通过《社科探索》杂志、《社科动态》简报、《xx社科》网页、大堂墙报等宣传阵地,交流和展示学习成果。同时,结合开展“争创五个一流”的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七个好”活动。
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学习更加深入,认识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执行能力、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二、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经请示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我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转入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从4月20日开始,到6月10日(约50天),主要工作以开展“一会一析一议一公开”为载体进行分析检查,提出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这一阶段工作,这一阶段是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广泛征求意见是找准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搞好分析检查的前提。在第二阶段我们将继续做好征求意见的工作,增强针对性、开放性和广泛性,采取多种形式征集各方面对我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的梳理,提交给市社科联党组,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
(二)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根据市委部署,在第二阶段,领导班子成员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社科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深刻的个人思想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重点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分析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支部也要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开展民主评议,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切实查找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社科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要坚持做到“四不上会”: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上会、发言材料准备不好的不上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上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上会。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排查,严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拿条件卡”,摸清贫困人口数量、贫困原因、贫困程度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二、督导内容
1、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没有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识别,操作不规范,名单未公示,优亲厚友搞照顾;“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有小汽车户、有商品房或商铺户、个体工商户或经商办企业户)清理不彻底;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条件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善,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到位。
2、扶贫对象退出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一公示一公告”要求,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贫困户住危房被脱贫;贫困户符合退出条件(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省定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而没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
3、帮扶措施不实。驻村帮扶后方单位帮扶力度不够,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措施不精准,方法单一,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
4、资金项目监管不严。有的扶贫项目不实、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闲置等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5、工作落实不力。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完成任务;特别是一些产业项目戴着扶贫帽,用扶贫政策,却没有将贫困户、贫困人口作为参与的主体,扶贫政策、项目没有更多更好地惠及贫困对象,而是被一些能人大户主享或是独占。
三、工作步骤
本次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利用3个月的时间,做到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有效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
(一)第一阶段基础再夯实(8月24日—9月30日)。
分片区召开座谈会。5名县级领导分片区召开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扶贫办主任座谈会,剖析存在问题,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拉出时间表、路线图。
集中走访调研。县级领导干部分别带队,到所选定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逐户进行调研,摸清实质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对摸出的“五通十有”、贫困户帮扶措施等情况拉出问题清单,形成调研报告。
拉网式排查。抽调充实扶贫一线的36名后备干部、扶贫办工作人员10名、22个乡镇分管乡镇长、扶贫办主任、从事扶贫的主任科员、业务骨干88人,23个督导组成员69人,组成22个排查小组,利用15天时间,对所有未脱贫贫困户进行拉网式排查,被排查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全程陪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排查小组成员对贫困户调查情况负责,片区联系人、乡镇(街区)联系人对排查汇总情况负责,各排查小组组长对排查负总责。
部门集中比对。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和“四类人员”坚决清出系统,组织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房产局、农机局、各银行抽调人员,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办公,进行人员比对,并汇总出应清洗人员名单。
排查资金项目落实。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项目情况进行核查,抽调县审计、财政、农业、畜牧、发改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集中一周时间,对2014年以来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检查摸排,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
第三方评估。在排查工作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区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对出现问题的不予追究。9月中下旬,委托省第三方机构进行暗访评估,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问责。
(二)第二阶段措施再精准(10月1日—10月31日)。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由乡镇党委书记带领本乡镇科级干部,对扶贫车间、扶贫大棚等扶贫项目带动作用及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措施和脱贫成效进行“回头看”,确保脱贫措施再精准。一是再次查找扶贫对象不准、致贫原因不清等问题,切实加强整改,挤出水分,查漏补缺,找准对象,准确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二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了解贫困户脱贫需求,算准收入账,因地制宜、因人因村施策。三是深入查找人员选派不好、工作任务不明、驻村时间不够、帮扶责任流于形式等问题,提高帮扶成效,确保监督保障精准。四是再次查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五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按单项工作分别开展明察暗访督导,确保贫困户帮扶措施进一步精准。
(三)第三阶段成效再提升(11月1日—11月30日)。
一是由分管扶贫的四名县级领导干部分片区召开现场推进会,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狠抓整改落实,分别明确谁去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好。二是完善督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扶贫项目和贫困群众,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剑指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脱贫攻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把贫困群众能否受益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
一、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基本内涵和现实意义
(一)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基本内涵
说起审计项目后评估,可以追溯到审计署6号令第92条规定,“审计机关设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负责评估和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陕西省审计厅课题组和审计署科研所叶君鳌也对审计项目后评估定义作了研讨。《准则》第196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评估”。综合审计署规章和前人研讨成果,审计项目后评估是通过对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操作规范、质量效率和作用影响等事项系统的分析与评价,为规范审计行为和提升审计质量提出建议的活动。
解析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基本内涵,主要有三:一是评估对象是审计项目,不仅评价审计实施质量,而且评估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实施效率的高低和成果转化情况。二是对审计项目的后评估,是事后实施的,是对前几阶段审计工作的后续评估。三是对审计项目的持续评估,是对审计项目实施全程的持续性评估,不仅是对审计项目完成后最终的一次性评估。
(二)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准则》的基本要求。《准则》能否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遇到困难和问题?还需要哪些修订完善?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即是《准则》条文的规定,也是对《准则》执行力和符合性检验的最佳途径和方法。
二是控制审计质量的具体措施。《准则》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审计业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及其效果如何?审计实施有哪些经验和不足?发生质量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是总结审计质量控制经验、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厘清审计质量过错责任的最佳手段和方法。
三是打造精品项目的必由之路。打造精品审计项目需要选择合适审计项目,科学配备审计人力资源,周密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审计实施,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切实做好成果转化等。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全程的持续评估,可以不断明确项目评优要求,及时校正不规范做法,使项目实施始终在创优轨道上运作。
四切合全面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PDCA(计划、执行、检查和纠正)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程序。审计项目后评估视同PDCA循环的检查程序,是对审计项目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可将评估结果运用到后续阶段和今后审计实施及其质量控制活动中,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持续地螺旋式改进和提升。
二、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实施主体和主要环节
(一)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实施主体
1.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和业务部门。审计项目实施效果如何?开展哪些探索创新?哪些方面没有查深查透?作为审计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计组和业务部门,是最有发言权的。审计组和业务部门一般对自行实施的审计项目实施后评估。
2.审计机关审理等后勤服务部门。为总结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及其成果、加强和改进审计综合管理,审计机关审理等后勤服务部门一般通过年度工作完成效果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评估。
3.上级审计机关相应的对口职能部门。为考核和指导下级机关审计工作、作出客观的考核评优结论,上级审计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一般对授权的和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进行后评估,或者通过质量检查、项目评优、综合考核形式进行评估。
(二)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主要环节
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既要保证审计评估效果,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尽可能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指导作用。根据《准则》第196条规定,结合审计质量控制、检查和评优工作,审计项目后评估一般包括以下九个环节。
1.审计工作底稿审核和审计组会议讨论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两个初始环节。根据《准则》第109条和第131条规定,审计组组长应当审核审计工作底稿,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这都是对审计项目实施阶段的小结,应该成为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初始环节。而根据PDCA循环理论,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属于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无需开展评估。
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和业务部门二级复核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两个中间环节。根据《准则》第137、138条规定,审计组将草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被审计(调查)单位和人员意见,也可以理解为提请被审计(调查)单位和人员对审计(调查)报告的后评估,对于出具稳健审计报告、规避审计行政风险,具有重要的把关作用。根据《准则》第141条规定,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结果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这也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被审计(调查)单位和人员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的评估,为夯实审计证据基础、出具稳妥审计结果文书提供了扎实依据。
3.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处罚听证会议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两个关键环节。根据《准则》第143条规定,审计机关审理机构对审计实施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审理,是对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报告结果以及复核情况进行的后续评估。当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加重对被审计(调查)单位处罚以及作出符合听证条件的罚款时,仍然需要召开听证会议,通过听取将被处罚单位和人员的陈述与申辩,认真评估审计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4.审计整改检查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第七环节。根据《准则》第五章第五节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对象及相关单位采取整改措施的检查或了解,实际是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后评估,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解决“屡审屡犯”顽结,具有督查和促进的作用。审计整改检查一般实行“谁审计、谁督促、谁检查”的方式,也有的地方由专门职能部门实施审计整改检查。
5.审计质量检查和综合考评是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两个最终环节。根据《准则》第19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和下级机关的业务质量检查,是对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执行准则和质量控制制度情况的后评估。根据《准则》第194、19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其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开展的项目评选和综合考核是对所有审计项目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的全面评估,一般由审计机关数个部门或上下级审计机关人员联合组织实施。
三、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其侧重点
(一)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性评估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性评估包括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结论及其标准是否适当等6大事项。作为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初始环节,对审计工作底稿审核性评估的内容是比较全面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需要审计组组长全面深入实施。要与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相比对,评估审计分工是否落实、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等,并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以实现审计目标、夯实审计证据。
(二)审计组会议的讨论性评估
审计组会议的讨论性评估包括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是否完成、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是否合法合理等7大事项。审计组会议评估,建立在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审核性评估的基础上,故对前3大事项一般性评估,注意吸收审计组其他成员意见,而对后4大事项重点性评估,为搭建审计报告框架、形成主导审计意见发挥集体智慧。与此同时,还应评估项目确立的科学性、审计分工的合理性、聘请人员的适应性、审计思路的周密性、审计方法的有效性,为改进今后审计工作提供铺垫。
(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问询性评估
在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调查)单位和人员意见环节,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一是评估被审计(调查)单位和个人对草拟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对双方存在异议的审计意见,如果是审计取证不够充分造成的,应当评估取证不到位的原因,是被审计(调查)单位没有提供,还是审计思路和方法不够周全得当。二是评估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合理采纳情况,有无牵就被审计(调查)单位不合理要求或未就反馈意见深入查证的问题。
(四)审计业务部门审核性评估和审计项目审理性评估
一方面,审计业务部门审核和审理机构审理的评估内容基本一致,均应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披露、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反馈意见是否合理采纳等事项。另一方面,两项评估内容也应有所侧重。审计业务部门应着重评估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是否完成等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理机构应着重评估审计事实和评价意见是否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审计处理意见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审计项目法规符合性、操作规范化情况。
(五)审计处罚的听证性评估
作出审计处罚前的听证性评估应当充分听取被处罚单位和个人的陈述和申辩,评估审计取证的准确性和法律法规适用的恰当性、处罚裁量的合理性,为最终作出合法合理适当的处罚决定提供决策参考,并不因被处罚单位和人员申辩和质证而加重处罚。
(六)审计整改的督查性评估
在审计整改检查环节,应当评估被审计(调查)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等情况,着重评估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移送经济案件办理和促进建章立制等审计成果转化情况,为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奠定基础;深入评估被审计(调查)单位没有或未完全整改的原因和建议,为今后实施审计和提交建议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