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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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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工作汇报

小区物业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序,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局决定从四月至六月在全区启动实施广告监管进社区工程,现就此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广告监管进社区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户

外广告巡查制度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广告监管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社区在广告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力度,通过此项活动,使社区居民更加了解广告法律法规,使工商部门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创建社区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优良的生活环境,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广告监管中的执法权威和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范围和职责

按照《宁波市住宅小区管理条例》规定,确定广告监管进社区工作范围为封闭式和非封闭式小区,主要内容为:

(1)宣传广告法律法规。

这是广告监管进社区的主要内容,通过与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和广大住户的沟通和参与,使广大群众了解广告法律法规,增强抵制违法广告能力,同时通过会议、座谈、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工商人员的形象。

(2)查处违法印刷品广告

主要查处宣传医药、药品、保健品等内容的非法印刷品广告,特别对那些内容带有的印刷品广告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那些扰民家政服务类小广告要积极引导逐步规范。

(3)禁止悬挂横幅广告

根据《宁波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意见》,住宅小区禁止悬挂巨幅布幔、横(直)幅、彩旗广告(除重大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外),对那些违法者要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加以严肃处理。

(4)规范小区灯箱广告。小区灯箱广告的设置,从发展经济和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入手,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意愿,并按照广告法律法规和市工商局《关于海曙、江东、江北住宅小区灯箱广告设置意见》文件精神进行规范。

鉴于上述工作新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明确如下职责分工:

(1)成立由张根苗、范福广、任剑峰、陈强华、方晓东、江波、虞伟强、陈刚、徐国钜、章慈旦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张根苗局长任组长,陈强华副局长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责:组织广告监管进社区活动的决策和部署工作,协调各方的关系,监管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

(2)商广科职责。具体负责广告监管进社区的各项落实工作,做好有关文字材料工作汇报,查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巡查工作,组织考评。

(3)工商所职责。对所管辖社区进行日常巡查,负责对社区广告协管员工作指导和案件处理,各所必须向各社区指派一名工商干部为广告监管员,负责监管工作。

(4)协管员职责。负责对社区内广告情况监控,发现违法广告及时阻止并立即向广告联络员汇报。

三、实施方案与步骤

广告监管进社区是工商职能在社区的延伸,是实现工商职能的有益探索。整个工程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制定广告监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工作部署和工作内容,成立指导小组,选好试点单位。

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各工商所根据本辖区情况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分清工作职责和制定相关制度,确定广告监管协管员,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5月11日至6月21日)。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全局推广,逐步建立工商分局——工商所——社区协管员三级监管网络。要求各工商所辖区内的封闭式全部完成,非封闭式的全区完成50%。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1日)。全面总结广告监管进社区工作经验,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完善有关工作内容和各项制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工商所确定分管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社区广告协管员要严格挑选,保证素质。并按小区大小确定3到5名协管员,具体负责联络工作,确保监管任务的到位。

小区物业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2012年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11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我区充分利用第11个“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xx年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对全区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分管副专员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各地也都以不同形式,同报社、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减贫方面的重大作用,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编制《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委托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规划院编制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对xx年~2030年间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安排,确定了我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湿地保护、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和对已破坏湿地的功能恢复等重点和优先项目,纳入我区“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及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3、组织开展了“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根据我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规划内容,我们组织开展了嫩江源湿地保护与功能恢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可研,开展了北极村、绰纳河、额木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4、积极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工作聘请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的湿地专家来我区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较深入地研究了寒温带森林湿地火干扰后的恢复和岛状林成因等,研究了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通过应用“3s”技术,初步建立了嫩江源湿地空间数据库。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中国林业科学院合作,建立湿地资源“生态定位站”。

5、开展了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配合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全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绿盾行动”,把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作为主要内容,及时制止了一些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6、全面开展了砂金停采和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区的部分区域曾一度大规模进行过砂金开采,不仅造成流域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也严重破坏了湿地资源。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砂金停采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砂金开采,成效显著。同时在各项经济工作中,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都充分考虑保护湿地资源的需要,增加生态保护设施的投入,在不破坏湿地资源的情况下,优先争求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湿地优先保护的原则。通过有效的保护,黑龙江、嫩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7、组织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估工作按照(黑林办发【xx年】56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估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区、林业局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个别走访的形式,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科学地总结了立法以来的工作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如期上报。

8、积极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在大兴安岭期间的调研工作任务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于7月27日到达我区,对我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听取了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参观了大兴安岭资源馆和湿地监测项目,深入到南瓮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北极村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调研组对我区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我区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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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林业厅局长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己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结合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2月2日的“世界湿地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多重效益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从而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利用大兴安岭资源馆这一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保护湿地的生态意识,让全社会重视与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实施《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步伐,科学有效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我区25年湿地保护和恢复的中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要求,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尽快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今年争取完成大青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图强十八湾湿地(县)级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加大我区自然保护面积。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4、积极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贮备申报工作。按照全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规划内容,筛选1~3个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项目,做好项目贮备,编制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为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嫩江源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5、积极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嫩江源湿地、呼玛河流域湿地已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为进一步强化对大兴安岭流域湿地的保护,今年将认真组织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应该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专项法规,使湿地保护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鉴于大兴安岭林区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巨大作用和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建立完善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受益的省、区应该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方式给我们以补偿。

3、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调整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报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尽快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并协调落实已经批准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确保国家湿地工程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4、加快湿地认证工作,依法确立湿地的属性和保护地位,明确湿地保护主题,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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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物价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增实力、惠民生、促和谐、上水平”工作目标,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深化打造“价格服务进万家”特色服务品牌,努力打好“六张牌”,营造了全区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促进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打好“行风建设牌”

针对我局行风评议情况,继续抓好行风建设。一是深入查摆问题,敢于正视不足。结合全区行风评议结果,通过三个月时间的“学习提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全局上下对行风评议活动更加重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对待、彻底解决。对于群众提到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给予正确对待。一方面,对行风评议中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向全体干部职工做了反馈;另一方面,召开全局工作汇报会,听取局6个科、所(队)对本科室工作的总结和计划。会上,全局6个科、所(队)负责人做了工作汇报,认真总结了本科室的工作情况,查摆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发挥职能、搞好服务提出工作设想,各位局长给予了点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不足,明确了新的一年物价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提出了价格服务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权力来源于官向权力归属于民转变,从执法单位权为本位向群众利益本位转变,从无情执法向有情服务转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规范转变”。通过总结、查找不足,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认清我们的工作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宣传物价工作职能,在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工作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是召开了物价局行风建设座谈会。局领导向行风建设监督员汇报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物价局新的一年在此项工作上的设想,听取了各位监督员对物价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进一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指导作用。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更好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把《检查回执制度》、《监督制度》、《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列入政风行风建设制度中,日常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在集中审验收费许可证时,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简化办公程序,办理1个收费许可证由原来几天缩短到2个小时即可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为办证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制定《物价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施细则》,从六个方面把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行为、办公秩序、内部监督和考核问责进行细化,有效进行规范;同时实行告知服务制、预约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等标准化服务。四是下大力抓好落实,搞好监督。要求机关所有人员,认认真真、不打折扣地遵守各项制度。遵守情况与年终考核、评选先进挂钩。接受价格服务对象监督,目前共收到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监督函36份,反馈满意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物价局无一件政风行风举报。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二、打好“重点牌”

一是为全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服务,认真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例如今年4月份,我们接受泗村店、大良镇政府委托,为武清龙凤新城、大良开发区二期占用土地地上物进行评估。共涉及企业3家、大型机器设备200多台(套)、各类树木1万多棵,村民200户。在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的情况下,物价鉴定人员发扬“5+2”、“白加黑”的精神,出动100多人次,二十天时间,深入车间、厂房、田间、地头,对评估标的物逐一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准确地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共计400多万元。同时,还帮助当地政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既保证了重点工作的进度,也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二是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积极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工作。今年3月20日至4月30日我们对全区296个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共涉及收费项目30项,收费金额为14808.78万元。通过审验,注销《收费许可证》12个,为企业和群众每年减负554万元,有效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从根本上制止乱收费。

三是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市场监测职能。重点对全区小麦、玉米、蔬菜、生猪、鸡蛋、奶牛等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定点(设立27个调查点)调查,形成《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农户购买农资调查》、《农户存粮情况调查》等6个分析报告。日常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及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反馈。如配合市物价局深入到我区小麦主要产区进行调研,对农调户小麦的生长情况、生产中农资投入及土地成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由于今年气温反常,小麦生长情况并不乐观,因此今年小麦的收益由于产量的下降相对去年同期肯定会有所下降。加强市场监测,如针对市场上绿豆等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深入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加强市场巡查,及时上报价格变化情况,为上级部门出台价格调控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截至目前,深入全区农产品调查点和城镇主要市场调研40次,及时了解和反馈农民种植收益情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等相关信息200多条。

三、打好“八有牌”

为实现价格工作的“八有”目标,即“有板有眼、有声有色、有棱有角、有为有位”,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39人次,检查427户,查出价格违法案件8件,处理8件,查处违法金额5.0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5.04万元。一是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了惠农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全区村镇建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畜牧水产站、农机局、农业局、民政局等101个单位,主要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村自来水收费、农用机动车检验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检查,还重点抽查了256个村级组织的相关收费,查处违规金额2.86万元,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在“春节”、“两会”和“五一”期间,深入到家乐超市(三个店)、北运河粮油购销公司、名都商厦、友谊商厦以及泉州路农贸市场等单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进行了市场巡查,为维护我区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延伸触角,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发挥全区近千人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安排重点检查化肥、籽种、农药、农膜价格等工作,发放各种价格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5处,接受价格咨询200余人次,化解价格矛盾33件,有效地沟通了监督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和谐关系。

四、打好“服务牌”

树立“服务为先、服务为本、服务为责、服务为荣”的观念,提供六项服务:一是维权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投诉权。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接听,及时处理群众价格投诉和举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接到群众价格咨询31件,价格举报11件,经查6件存在高收费问题,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6万元。

二是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对全区22个挂牌诚信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到单位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指导。同时,积极开展全区第三批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三是政策服务,大力宣传多予少取、增收减负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市、区为企业服务的措施,及时召开涉企收费单位会议,并深入建委、房管、土地等7个单位进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开展各项检查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宣传,让服务单位更好地了解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

四是信息服务,提升企业决策水平。每月“逢5”将“主要涉农商品和服务价格”25个品种登在武清区物价局网站,每月下发《中国市场与价格信息》刊物200份,帮助企业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规避风险,增加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五是协调服务,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用耐心、细致,公平、公正的工作方法,对价格争议案进行了有效调解,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避免了房屋、汽车民事纠纷等4起上访案件。六是综合服务,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深入市场搞调研,撰写《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呈报区政府;深入天津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京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向区政府呈报《关于天津新奥燃气天然气销售价格》和《收取污水处理费》的请示;与区水务局、交通局共同完成我区地下水资源费的调查工作,制定新的客运票价标准备案工作。

五、打好“和谐牌”

努力争创和谐机关,大力实施“和谐物价”、“快乐物价”。首先营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在局党组的积极争取和区领导的关心下,物价局迁入新址,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目前办公环境是一个规范、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职工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舒心、生活开心。其次注重外部环境建设。让物价工作得到上级的重视、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一是处理好物价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主动、自觉地接受市物价局的业务领导,积极、热诚地为市局服务。

二是处理好与区委区政府的关系,服务、服从于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发挥好职能作用,竭力维护我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

三是处理好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四是处理好与被检查单位的关系,在执法时,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不以执法者自居,口大气粗,继续坚持“24+4”方针,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实现“说理式价格执法单位”。第三,创造和谐的机关环境。重要的是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一是抓学习,以先进文化教育干部职工。为使机关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改进学习方式,实行机关干部“轮流授课”,人人当“先生”:每次学习确定一名主讲人,几名重点发言人,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发言讨论,切实锻炼机关干部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努力使全体机关干部提高张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善思、平衡协调、依法办事、调研反馈“六种能力”。同时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