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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聚落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
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经研究决定进行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申报及工作程序
请各地按照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附件3)的要求组织申报。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组织审查的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位置图、现状图、保护规划图(比例尺1/500至1/2000,视保护区面积大小及保护规划深度的具体需要确定)。
(四)在总结前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对原《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进行了修订,请按新修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件2、3)填报。
(五)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六)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规划简介。
5.保护措施简介。
(七)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根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取得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批准证明,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政府应明确各镇、各部门管理职责及范围,有序组织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管理及实施工作。
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遵循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法合规,简便高效;政府主导,村民主体;节约集约,一户一宅;统一风貌,凸显特色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规划及报建要求
第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要以多规合一工作为抓手,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或整治建设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作为农村宅基地规划报建审批依据。农村宅基地建房选址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注重建筑特色风貌管控,兼顾传统村落保护。鼓励推广使用《海南省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图集》《琼北(海口)民居特色建筑图集汇编》等标准图集方案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的建筑设计方案。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选用一种建筑风格造型,开展建筑风貌整治改造,确保一定范围内建房风格基本一致。
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上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含屋檐滴水面积)。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农村宅基地安排按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执行。
第七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一般不得大于70%,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建筑高度控制16米以内。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区等重点管控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要求须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建房屋:
(一)拟建用地已列入征收范围且征收部门明确不予建房的;
(二)所在村庄已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四)占用道路规划控制红线、文物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建房的;
(五)在消防、燃气、电力、泄洪通道、水利设施等规划用地范围内建房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章 建房审批程序
第九条 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开设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受理窗口,免费提供建筑设计图纸,方便村民申请报建。村(居)委会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农村规划协管员,协助建房户办理建房报建手续。鼓励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专门负责村民建房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报建必备材料
(一)建房户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建房审批表》);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准证明(区政府出具);
(四)建房户及施工人员(或单位)提供结构安全方面的承诺书(属加扩建房屋的提供);
(五)宅基地宗地坐标图(区国土分局免费提供);
(六)建筑设计图纸(区政府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 申请。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新宅基地建房、原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和拆旧房异址建新房的,需填写《建房审批表》。建房户携申报材料直接或委托村(居)委会向所在区(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报建受理窗口提出建房申请。受理窗口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办理。
第十二条 审核及发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接到建房申请材料后,应安排规划管理人员10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审查建房户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可选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费提供的设计图纸,也可自行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申报材料及设计图纸获审查通过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建房户,并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或需修改的事项等。
第十三条 公布。建房申请经依法批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通知建房户及其所属的村(居)委会,并在建房现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内容包括: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等主要图纸;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备案。镇人民政府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应将建房报批有关材料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备案或报建。建房户应在开工建设前申请施工备案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施工备案;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房屋基础开挖前,建房户应主动通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区国土分局(或镇国土所)到场核验,验线合格方可施工。
房屋竣工15日内,建房户应主动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验收。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第十七条 房产登记。建房户应持《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房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市、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方筹措资金,给予依法报建的建房户补贴相关费用、免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建房户给予专项补贴。
(一)补贴测量费(含宗地坐标、房屋测量)和建房图纸设计费等,纳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本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给予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建房户1万元/户专项补贴。该费用由区政府统筹先行支付,并纳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报建建房的,建房户所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均视为违法建筑,在土地、房屋征收时对该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由区城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依法限期整改或拆除。
第二十一条 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等单位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取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在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可参照本办法补办或完善相关建房报建手续。
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实行属地管理。
非农业户口个人原有或者合法继承的农村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其房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市主城区内村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主城区、镇区范围内属国有出让土地的个人建房适用《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1、积极推进明珠**大门地区旅游项目建设,基本完成花桥招投标;
2、加快推进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设计等工作;
3、完成了申办**第八届园博会规划编制和申报材料的准备;
4、将**岛国家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5、前卫村等五个景点3a级景区创建初评结束;
6、完成**岛国家地质公园西沙湿地公园沙盘模型制作;
7、启动了西沙湿地二期改造工程规划;
8、完成我县旅游管理体制调研报告和“关于杭州公共自行车租赁运营情况的考察报告”;
9、积极推动“规范设置我县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工作;
10、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景点三维展示、内部办公系统正有序推进之中。
(二)旅游节庆活动
1、策划起草了**年稻香节活动方案、北沿公路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带策划方案、首届**尝鲜节活动方案、**年长三角旅游宣传促销方案、**年****柑桔节方案;
2、形成**年**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讨论稿)。
(三)旅游宣传促销
1、起草了**年**生态岛建设和旅游业宣传促销总体方案;
2、组团参加了5个旅交会,其中包括:南京长三角旅游交易会、南京路五省市旅游交易会,**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大连全国旅游交会、**浙江(**)旅交会,并赴启东、海门、南通等地进行宣传促销;
3、《**旅游指南》再版小样已完成,正在进行小样修改工作;
4、设计制作了旅游促销用环保袋并启用;
5、联系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宣传国际女子自行车赛和**农产品;
6、策划并启动了**年度**社区宣传促销。
(四)旅游行业管理
1、完成了旅行社和导游年审工作;
2、布置了三个小黄金周的旅游安全工作,并在春节前和五一前分别对景点进行了检查;
3、与县文化执法大队联合举办新版《旅行社条例》培训;
4、办理了新开办的东文旅行社以及两家二星级宾馆申报的相关审批手续;
5、新评定了两家“规范达标”社会旅馆;
6、召开了绿色饭店创建协调会;
7、重新聘请了10名旅游行风监督员。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旅游项目建设
1、完成3a级景区创建及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标志牌规范工作。
2、年底前基本完成花桥主体工程、明珠**大门停车场及道路一期工程等。
3、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争取年底之前完成30%。
4、启动地质公园**年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总结及申报**年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等工作。
5、完成西沙湿地二期改造规划,启动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6、旅游信息平台年底前进行部分试运行。
(二)旅游节庆
1、进一步做好**年****森林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的调整、完善、推进等相关工作;
2、配合做好******柑桔节举办的相关工作。
(三)旅游宣传促销
1、全面完成**社区促销、大众媒体、户外广告、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的宣传工作;
2、组团参加第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3、做好《**旅游画册》、《**旅游指南》、《**旅游》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的设计、拍摄、校对、出版等相关工作;
4、做好旅游5号线与隧桥同步开通工作;
5、启动旅游纪念小礼品的设计、制作工作。
(四)旅游行业管理
1、继续抓好农家乐接待户再教育培训、星级饭店管理人员培训及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导游培训工作;
2、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森林旅游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执法大检查;
3、完成102户农家乐接待户星级复查、84名导游年审、11家达标旅馆年审、12家星级饭店的年审工作;
4、继续加强世博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特别要开展好旅游环境整治和每月5日的迎世博主题活动;
5、组织旅游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2次检查活动;
6、抓好50家旅游企业统计工作;
7、指导宝岛、顺利、锦绣的绿色饭店完成创建工作;
一、申报类型:篮球
二、申报级别:市级
三、申报理由:学校体育教学工作成绩显着,基础设施及其他软硬件条件符合申报标准。能带动全市体育教学工作和体育运动的开展。
四、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报:
(一)学校基本情况
长葛市第二十三初级中学,原创办于1974年,服务范围包括水磨河村及周边石庙扬、大刘庄、白庄等十二个行政村。服务半径3千米,服务人口三万多人。是长葛市文化、艺术、体育教学的先进单位,通过一代又一代师生的不懈奋斗,学校校已经发展成为全省知名的大型学校。校园总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57名,教职工50名,其中专任教师45人;中学高级教师8人,中教一级教师25人,研究生1人,,省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骨干教师3人,市级骨干教师7人,县级骨干教师9人,专职体育教师(教练)4人,其中2名教师正在自学体育本科教育。
学校过去是省市体育局布局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学校在发展中坚持“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和“管理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构建了“以艺术、体育教育为突破口,推动全面改革”的创新模式,形成了“以德立校,以智育人,以体健身,以艺养性”的育人目标,营建了“科学与人文并重,制度与人性互融”为核心内容的校园文化,办学水平逐年提高,社会声誉与日俱增。学校先后在 “晨光”体育活动中,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组织的篮球比赛中荣获殊荣。
长葛市二十三中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发扬艰苦创业的办学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
(二)近年来师生体育比赛取得的主要成绩
长葛市二十三中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发扬艰苦创业的办学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自XX年以来,不管是教职工参加的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篮球赛,还是市政府部门组织的篮球赛及学生参加的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每年向河南省体校、许昌体校、市一高、市二高、市三高、实验中学等高级学府输送多名学生。黄艳强、黄艳青、张红强、李子涛、胡冰、张书峰、杨小田、胡亚会、沈高阳、王晓杏、王浩杰、胡洋浩等同学在市运动会中获得了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20__年以来,我局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布暑,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在“加强市校合作,为特色产业开发开展基础性研究;加强各级各类重点科技计分项目的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以中药材等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化开发,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好全年的工作,促进的科技进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及产业化开发工作
在村建立了占地260亩的中药材科技示范园,建有50余个品种40亩的道地中药材品种展示园、20亩中药材苗木繁育园、50亩桔梗GAP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园、50亩中药材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园、100亩的高产栽培示范园。现正在建设灌溉系统、道路等配套设施。帮助天予药业公司在八台、堰塘、固军、大竹、钟亭等23个乡镇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2.2万亩;协助公司在本市内及城口、镇巴建立中药材收购点58个;帮助公司建立起优质茯苓菌种培养体系,培养菌种10余万袋,在市内15个乡镇栽培茯苓8余万窖;协助公司收购了达州市满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医药连锁店123家;协助公司积极争取省经贸委技改项目,申报的“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技术改造”项目已获省经贸委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二、积极申报国、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通过积极组织申报材料争取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我市申报的“优质马铃薯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及深精加工产业化示范”通过达州市、四川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已上报科技部,位列全省8位,有望获得国家通过审批。向省科技厅申报了“旧院黑鸡新品系选育及开发利用”、“巴山早芽地方茶树优良品种选育”、“桔梗等道地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3个科技攻关项目。向达州市申报了“中药材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巴山早芽地方茶树优良品种选育”、“富硒茶叶开发价值研究及种植发展规划”等3个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三、积极组织科研项目的实施
有效了开展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了“巴山早芽地方优良茶树品种选育”、“旧院黑鸡新品系选育”、“皮桔优良品种选育”、“中药材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省市和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巴山早芽地方优良茶树品种选育”项目实施进展顺利,今年扩繁培育了种苗20万株,制作样品送省茶研所进行品质化验,计划下半年送样开展省级区域试验,有望于20__年进行省级优良品种审定。
四、组织开展特色农业适用技术培训
由科技局牵头组织农业、畜牧等部门的科技人员对全市53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中药材生产专业大户等92人进行了为期1周的中药材、干果、旧院黑鸡等特色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编印发放了《特色农业栽培技术》书刊。向省科技厅争取经费组织市内60余名乡镇党委书记、村委主任前往省科技职工大学开展为期一周的“新农村建设技术培训”。
五、积极开展科技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科技活动周”宣传活动。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太平镇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市20__年科技活动周“携手共建创新”大型主题科技宣传活动,活动中,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展示和宣传了各类科技创新成果、新产品、农业新机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成果,本次活动共展出了科技创新实物300余件,展出科技成果宣传展板120张,分发实用技术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约10万份、开展科技法律咨询和医疗卫生义诊义检近1000人次。二是组织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