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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员:张永能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很荣幸能成为2011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的一员。自驻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我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遵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工作,我发挥自身特长,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集中精力为民办好事、实事,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切实推动了老旭甸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将入村一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严格按照《石屏县第五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勤考核制度,转变角色,尽快适应驻村工作,脚踏实地的配合村“两委”班子,做好各项村务工作。
一、工作情况
做好村情民意调研,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驻村以来,自己坚信“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理念,利用村委会召开各种会议的间隙以及随同村委会人员到各户中收取各种款项的有利时机,深入到各家各户中,通过和当地村民座谈,聊天询问生产生活情况,掌握当地村民想什么?盼什么?他们在生产生活中最难的事是什么?最怨的事是什么?在掌握村情民意的基础上,写好《民情日记》和相关调研文章的撰写。在深入思考地方区位优势和人文特点,结合当地实际,为村民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农民增收途径。
工作中,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成员圆满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农业生产
1、烤烟生产
烤烟是群众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农村经济收入的60%以上。为进一步加强烤烟种植力度,促进群众增产增收。2011年,老旭甸村委会在2010年1950亩的基础上,完成烤烟移植2450亩,地膜覆盖栽培达1900亩,实现烤烟产值735万元。
2、粮食作物
2011年,老旭甸村共完成春耕粮食种植6620亩,小春粮食作物种植1300亩。
3、油辣、小米辣
近年来,老旭甸村委会种植油辣、小米辣的经济收益明显凸现,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2011年,完成小米辣、油辣种植730亩。
(二)水利建设。老旭甸村委会是严重缺水村,在13个自然村中,除二台坡外、老旭甸村饮用自来水外,其余各村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人畜饮水困难,农业生产用水也严重匮乏。为改善人畜饮水及农业用水条件,2010年,老旭甸村委会在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调动群众积极性,先后建立100立方的大水池13口,小水窖700余口,并于2011年5月26日前,验收完100立方大水池13口,20—25立方小水窖674口。这批水池水窖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人畜饮水及农业用水条件。本人帮助大三家村协调整合30吨水泥用于水沟水坝建设。
(三)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及保险收缴工作,使村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为了做好老旭甸村的新农保工作,组织召开组长会议及各组村民会议,宣传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号召动员广大村民级积极参保。经过动员宣传,老旭甸村的参保率达到80%以上,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此外,在完成老旭甸村新农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村组干部协调配合做好新农保收缴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人方面:
经过一年的驻村工作,已经完全融入了农村生活和工作,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积极融入农村生活,与村民相处融洽,对基层工作更加深入了解,思想上进一步成熟,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但自己还有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一是由于自己农村工作经验少,处理农村复杂的实际局面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农村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够透彻,工作灵活程度不够;三是对农村工作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一些问题还把握不准,对农村现代农业知识还要加强学习。
工作方面:
1、部分村民对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导致对相关政策工作贯彻落实意识不强,积极主动性不够高。
2、目前制约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问题是:水、电、路、文化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来源问题,生产发展也需要资金,村镇财力捉襟见肘,向农民筹措,也难以承担。
3、村级集体大家庭意识不够强,村民小组与小组之间时常有各种矛盾纠纷,村民主人翁意识和公共意识有待加强。
4、村民缺乏自治精神,对村庄建设不愿管,不敢管,大小事情都要依靠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但政府和职能部门也不可能全包全管,面面俱到。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杜玉银主持。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杨共和作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强化机制、落实责任,服务大局、统筹推进,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继承发展,提升素质、增强活力,力求在工作合力上有新气象,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执政为民上有新成效,在开拓创新上有新举措,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面貌,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会上,马关、蒙自、元阳、宾川、弥渡、镇康6个县被授予“云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称号,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云南师范大学纪委、云南中医学院纪委、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纪委3个集体和7名个人予以表彰。目前,全省共有31个县荣获“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称号,5所高校荣获“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称号。
会上,罗崇敏与全省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签订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教育厅13名干部赴基层投身新农村建设
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2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欢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视频会。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省委副书记仇和等出席会议,为获表彰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颁奖,并欢送新一批指导员。
2007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滇单位中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重大决策,至2011年,已累计选派5批6.7万人次指导员,组建工作队6 653支、工作总队129支。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将2.38万名指导员派驻到全省129个县市区、128个乡镇、12 626个村委会。
云南省教育厅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今年选派13名干部参加到新农村建设大军中。他们中有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5人,主任科员和科员7人,将分赴临沧市沧源县、保山市腾冲县、文山州广南县为当地的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视频会当日,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陶晴来到欢送会现场,向即将奔赴一线的13人交代工作任务,并与他们合影留念、亲切话别。
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昆省级指导员派出单位相关负责人,2011年度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队长和优秀指导员代表,2012年省级单位下派的在昆全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昆明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相关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在昆举行
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黄云刚) 2月19日,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在出席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时强调,要赋予督导部门更大的权力,教育督导的任务和内容要进一步扩展,要加强和重视教育督导工作的系统性,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应该系统督导。
是日,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国家教育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国家教育督导办副主任周坚、副巡视员程锦慧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2011年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今年的工作。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就“抓住机遇、强化督导,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进程”进行了经验交流,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的代表围绕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深入研讨。云南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会上受表彰。
罗崇敏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在云南召开,为云南的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云南教育督导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我们将用好这次工作研讨会的成果,及时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云南的教育督导工作,使教育督导工作在推进云南现代教育发展,特别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快云南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司法局的主要做法
1、加强特殊人员管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在规范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基础管理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制定出台《*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建立并完善矫正对象大走访、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矫治等各项制度,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增强矫正效果。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除各矫正工作站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和劳动外,今年3月,建立*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深化“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行动”,按1:1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二是扎实开展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归正人员台帐,严把“接茬关”、“安置关”,对归正人员及时造册建档,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走访和进行法制教育。落实一帮一结对、重点归正人员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根据归正人员的就业政策、市场信息来源相对闭塞的实际,主动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2、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队伍整体作风明显转变,服务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开展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集体领导。根据效能建设需要,及时进行联网路径改造,强化效能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落地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方便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援助,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456人次,代书356份。建立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做好“农民工维权”援助网络的延伸工作,使援助网络向各乡镇、社区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延伸,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民工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将长期被拖欠工资、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得不到赔偿、家庭零就业和无法返回生产岗位的四类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及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今年10月份,*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4、深化“*经验”,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深入贯彻省厅“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活动的相关意见,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装备,今年,沙铺乡和大源乡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面实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加强乡镇司法助理员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对全县6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每月一排查和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各司法所均已制定辖区内不安定因素预警方案,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积极主动参与贵溪2.17重大火灾事后调处工作,使该事件得到全面调处。此外,*司法所调处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多万元的重大纠纷,赤石乡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专项调处,其他乡镇司法所均组织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的预防分析。
5、有效整合职能资源,积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发展就是保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方案,组织律师开展企业结对和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消除企业治理方面存在的法律缺陷。组织律师与浙江振鹏工艺品有限公司和浙江和信玩具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开展“法律体检”,分析和梳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其量身定做“法律体检报告”,有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公证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受理与办证分离制度,推行要素式公证书,规范公证工作。主动为长垄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杨柳河二期工程、普光二期房屋位置抽签、县农贸市场摊位经营权招租等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与紧水滩镇乌弄坑村结对,免费提供涉及“三农”的公证法律服务。承办各类公证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切实当好法律参谋。指派公职律师参与县领导重大接待工作,跟随县领导下访解决群众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今年共参与接待13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突发事件3起。为政府重大案件提供诉讼服务,成功金源国际大酒店项目转让纠纷。
四是整合现有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法律指导员为基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58个行政村设立法律顾问。牵头成立了由专业律师和公证员组成的农村法律顾问业务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和解答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
6、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以“法律六进”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作“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获审议通过。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消防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有效促进了专业法的宣传,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新建县信用联社职工法制学校,并在县电力职工法制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法律讲座。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文来自,加强对外来工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不断规范农村法律指导员工作,积极为村委会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举办学法培训班,并对全县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邀请*市律师协会会长胡祥甫律师为全县2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作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题法制讲座。全面推进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组织开展省、市、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复评工作。今年,我县推荐申报的*村、*镇*村等3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对公证处执业情况和公证员的年度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各职能科室对照责任制自查和组织执法人员检查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及备案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执行及备案情况,法律服务业投诉查处及备案情况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形,也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年,全县各调委会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75起,其中调解成功947起,调解成功率97.1%,协议履行率100%;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35件,其中涉外案件158件,涉港澳台案件11件,无一件错证、假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9件,办结1525件,其中民事1515件,刑事1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五年内共接茬归正人员432人(今年接茬归正人员113人),其中当年重新犯罪3人,重新犯罪率为0.7%;共有189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年底在册119人,期满解矫69人,终止矫正1人,再犯新罪1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县现有县级民主法治村125个,县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3个;对全县3800余名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建档培训考试,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一般干部职工参考率98%、合格率100%。
(三)存在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离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我县14个乡镇司法所,除四个直属所外,均为乡镇内设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由乡镇人员兼任,工作难到位;由于乡镇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司法所工作差距较大,职能作用发挥不一。
2、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各项工作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人员、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离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还有一定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