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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财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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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财政总结

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第1篇

一是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目标、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二是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三是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构造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同志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保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四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保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严格履行会计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构造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按时间性,全年的工作如下:

一季度,完成年财务决算收尾工作,办好相关事宜,办理事业年检。认真总结去年的财务工作,并为年订下了财务工作设想。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对财务专用软件进行了清理、杀毒和备份。完成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年检工作;

二季度,按照财务制度及预算收支科目建立年新账,处理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按工资报表要求建立工资统计账目,以便于分项目统计,准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月报季报;充分发挥了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及时向相关单位、站领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以便正确决策。主动与局计财科及时保持联系,提出用款申请计划,以达到资金的正常周转。在对外付款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财经制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时报送“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金额”、等自查清理情况表,报送上半年医保软盘、按医保规定缴纳上半年保费、

三季度,根据要求,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年以来的账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某省省会计治理条例》进行对照自查,完善了财务手续,写出了自查情况、经验领悟、内部控制度建造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行为。办理职工增资事项。

四季度,为审核认定免交残疾金报送了劳资表、残废证、工资领取单。申报缴纳合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半年医保,住房公积。按规定录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办理人事工资审核等。

三、勤勤恳恳做好后勤服务

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公务员薪酬制度是社会薪酬制度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却又相对特殊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已稳定运行10余年,在推行公务员制度和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在运行和管理中也逐步暴露与外部环境不相适应的结构性障碍因此,考察公务员整体薪酬现实状况,并揭示其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薪酬,作为评价个人价值的经济尺度,是组织用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主要手段。而公务员薪酬制度是社会薪酬制度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却又相对特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直接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到社会公平的价值目标,更是政府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公务员队伍和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而,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在1993年实施的薪酬制度改革中,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相脱离,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体系。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体系已稳定运行10余年,在推行公务员制度和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公务员薪酬制度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结构性障碍和问题。因此,考察公务员整体薪酬现实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公务员薪酬制度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务员整体薪酬的现实状况分析

1993年,在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实施了第三次薪酬制度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经过10余年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在稳定公务员队伍和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公务员整体薪酬状况主要表现为:

1.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工资水平是用来衡量员工个人价值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经济尺度。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公务员工资水平也不断稳步增长。一方面,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动力。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要求公务员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的增长,同时,也为公务员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另一方面,自1993年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国家分别在1997年、1999年、2001年1月、2001年10月和2003年连续5次给公务员加薪,折射出对提高公务员队伍薪酬待遇的重视程度。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看,国家机关的平均工资水平一直在稳步提升。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及社会团体的平均工资水平在国民经济巧大行业中的排名也从1995年的第12名逐步上升到2002年的第7名。

2.工资结构趋于合理。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公务员薪酬与社会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1993年的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我国在总结40多年来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和以职务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基础上确立了符合机关特点的职级工资制度,迄今已稳定运行十余年。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构成,结构合理,综合体现了影响工资的多个因素和成分,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职级工资的主体。职务工资是根据公务员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职务贡献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级别工资则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资标准,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巧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按照大体维持公务员基本生活费用来确定,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旨在保障公务员的生活质量。工龄工资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

3.地区薪酬模式呈现多样性。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现行的薪酬制度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地方政府开始不断探索更具公平性和激励性的薪酬改革模式。当前,在现行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我国不同省市之间的公务员薪酬模式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中央集中管理和领导下,具有独立财政权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自主、科学而合理地制定相适应的薪酬改革模式。各地区在制定各自的薪酬模式的过程中,充分运用薪酬杠杆的激励效应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的功能,以期达到提高行政效能、吸引和留住政府急需的稀缺人才及反腐倡廉的目的。因此,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公务员工资现状等因素,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型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模式,目前,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还不是很完善,已在部分地区实行的薪酬改革模式有所区别,内容丰富多样。如图表所示。

二、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在我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使国家公职人员顺利过渡为政府公务员。但公务员制度建立并稳定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人和社会的巨大发展,现有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在运行和管理中逐步凸显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结构性障碍,人员激励不足,难以体现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导致优秀专业人才大量流失的局面。根据人事部对1998至2002年21个部委抽查的结果表明,4年间流失本科以上公务员达1039人,占同等学历公务员总数的8.8%,其中,经济、法律和技术部门人员流失尤其严重。

1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还未被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制化建设,无论是公务员工资水平的确定、增长的原则、调整的依据、薪酬制度的运行和控制等均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如美国早在1962年颁布了《联邦工资法》,1970年和1978年又先后颁布《联邦工资比较法》和《文官改革法》;日本有《国家公务员法》;德国的《联邦工资法》等。而迄今为止,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没有以法律形式系统、完整地表述出来,由于无一套成型的公务员工资法出台,因此在工资的设计、调整、福利增补上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反映我国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进程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近年来,政府连续5次给公务员加薪引起很大争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工资的调整水平、调整程序上均缺乏客观依据和法律规范,导致人们对公务员加薪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生质疑。

2.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

公务员从事复杂的脑力劳动,在其身上也形成了较多的人力资本,因而,公务员工资水平是人力资本形成和运作的内在的必然要求。就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的现状而言,从纵向看,自1993年以来,公务员工资水平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但从横向看,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根据中国统计数据显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平均工资水平在2001年第一次达到社会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在15大行业中排名第7位。而2002年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大城市居民的一项调查显示,仅17.1%的受访者认为现阶段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偏高,48.2%的受访者认为其工资水平适中,另外34.7%的受访者则认为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阶段公务员工资水平仍处于中等偏低的区位。尤其对于公务员系统中处于较高层次的公务员岗位而言,目前的制度工资水平难以反映岗位所承担的职责、工作复杂度和相应的价值贡献,无法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人力资本的价值,工资水平缺乏外部竞争性我国加人WTO之后,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在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将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人才竞争将越发激烈的今天,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的现状将不利于吸收并留住优秀人才,不利于保持公务员系统的稳定性和先进性。

3.公务员内部薪酬分配中平均主义倾向较严重,无法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和激励功能。

公务员薪酬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福利三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薪酬制度中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其中,工资在薪酬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是薪酬结构的核心部分,是按劳付酬原则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的职级工资制中,主要依据职务来计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从横向看,因工作系列的不同使得担任同一职务的公务员在承担责任、工作复杂性和能力以及贡献上有显著不同,相应的在工资分配上也应有所区别。但现行的薪酬制度忽视不同工作系列对知识、能力具有不同要求的客观现实,简单地以职务作为标准来衡量公务员的工作量,客观上导致了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官本位”意识。其次,从纵向看,工资标准的起薪点(指基础工资)过低,职务之间的级差太小,很难体现对生活成本、责任风险、职务贡献的补偿意义。基础工资是用来维持公务员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而目前,经过连续加薪之后,公务员的基础工资标准从1997年的50元上升至2001年的230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提升相比,该标准仍偏低。从职务级差来看,同一档次的不同职务工资差不超过250元,一般在70-80元左右;同一职务工资档次的级差最高差额为120元,最低差额是12元,平均在30-40元之间,职务间的级差非常小,一定程度的平均化现象仍存在。实际运行中,根据2001年广东省统计局等单位对该省市机关公务员工资状况的调查,公务员工资差距正逐步扩大,高级公务员的工资太低,差距没有拉开。以2001年10月公务员工资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公务员中正厅级的基本工资最高才1911元,而一名普通科员的基本工资最高也有895元,仅相差1.1倍,这不能很好地反映出不同职务级别在履行职务上的劳动差别,职责与报酬不对等,加剧了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工资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此外,职级工资结构过于固定,缺乏必要的弹性,无法体规同一岗位公务员之间在能力和绩效水平上的差别,直接导致“干与不干一样”、“干多与干少一样”、“干好与干坏一样”,平均主义倾向严重。公务员薪酬分配制度欠缺内部公平性,这不仅难以发挥出薪酬分配的激励功能,还会引发优秀的专业人才流失等负面效应,必须加以改革。

4、以职级工资为主的薪酬主系统与以奖金、津贴为主的薪酬辅系统倒挂,弱化薪酬制度的宏观调控管理的职能。

工资、津贴和福利三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薪酬结构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工资居主导地位,构成薪酬制度的主体,是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体现;津贴是对工资的重要补充,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弥补各地区物价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基本生活成本的差异;二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津贴可满足公务员保持与当地企业相当层次人员的相近生活素质而产生的诉求;三是对于在特殊环境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所付出的额外劳动的补偿,福利是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必要补充,它解决的是公务员的生活负担、共同物质文化需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从实际运行看,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差距,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人差距正在扩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我国机关的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省与最低省在2001年的平均差距达到近3倍;而即使在同一省不同县市、不同部门之间的薪酬也极不均衡,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2001年广东省统计局的调查,同一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执行不同的工资政策。以广州市为例,从职务看,广州市机关公务员正厅级至副科级平均比广东省直厅局单位公务员相应职务要高出1000元左右;在市直机关和省直机关各单位中,部门之间的工资差别也很大,税务部门单位正处级月平均工资比档案部门单位正处级要高出1000元左右;即使同在广东省,工资政策也各不相同,并相差悬殊。梅州市公务员的工资只相当于深圳的几分之一。根据薪酬结构进行分析可知,薪酬不均衡集中表现在以职级工资为主的薪酬主系统与以奖金、津贴为主的薪酬辅系统倒挂,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放的制度外工资收人在公务员总薪酬收人中所占比重过高,从而导致地区间、行业间和部门间的薪酬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机关的基本工资基本能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正常运行,但基本工资之外的津贴、补贴名目繁多,标准和渠道也各不相同,据调查,经济发达地区的总薪酬收人一般要比其基本工资高出几倍。这使得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制度性的工资收人对公务员尤其是发达地区和权力部门的薪酬总收人影响很小,大大弱化了国家薪酬制度的宏观调控力度。

5、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欠缺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对于其他行业,公务员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们既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掌控者和管理者,又是社会公正和公平的维护者。公务员的工资支出属于国家财政支出的一部分,而这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财政税收。因此,公务员的薪酬水平的确定涉及到财政再分配的公共问题,应经过科学测算。目前,以美国、日本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务员薪酬水平的确定上建立了完善平衡比较机制:由薪酬调查部门定期跟踪企业中相同或类似的岗位的工资水平,以此为依据,对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可见,在市场经济体系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公务员的薪酬水平的决定已经市场化。我国原则上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运行应遵循正常增资原则、平衡比较原则和物价补偿原则,即公务员工资标准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和物价指数作出相应的调整。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未完全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评估机制来及时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当前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调整水平、调整程序和调整时间缺乏法制化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务员工资标准也应随之调整。但在1993年至1997年间,公务员的工资没有调整过;而在1 999年至2003年间,则连续4次调整公务员工资,以“小步慢跑”的形式弥补公务员工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但无论是调整标准的确定,还是调整程序和调整时间都没有通过科学、公开的方式进行分析和论证,法律依据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公务员系统建立的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大体持平的工资决定机制已经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其局限性逐渐暴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人,我国国民经济中所有制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使得该规定已存在诸多不科学的因素,表现在:第一,目前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国有经济的比重正逐步降低,其对社会工资水平的代表性显然不足;第二,按照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集体、外资、私营等经济形式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仅将公务员工资与国有企业相比已经缺乏实施比较的客观的现实依据;第三,从工资比较内容看,仅就平均工资进行比较,过于笼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因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对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运行机制加以改革,逐步建立起法制化管理机制、竞争激励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和调控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科学、合理和公正的公务员薪酬制度运行体系。

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第3篇

一、强化学习、抓实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则是贯彻和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镇在强化机关公务员进行学习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对原文的仔细研读上,吃透法律政策,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对我镇全体公务员,尤其是新入职公务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中层干部必须率先学习、普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印发原文读本等途径抓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公务员的录用和登记。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且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考录公务员的申请,并对岗位安排、年龄限制、专业类别等报考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对县人事局统一招考、拟录用的公务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严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镇共组织专门力量对5名新进公务员进行了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登记,仔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严格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对我镇符合退休条件的龚方荣等几位同志,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3.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每年年底我镇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对象个人进行总结、主要领导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程序进行考核;2015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创新实施《镇亮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提拔推荐的依据。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符合奖励情形的机关公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法向上级推荐,申请予以奖励。镇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务员用人机制执行情况

1.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我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以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综合型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过对拟提拔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配合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任,确定机关内公务员晋升中层干部人选。

2.公务员回避。在执行公务和公务员岗位设置上,从严贯彻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害关系及其亲属的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1.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我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根据上级下发的执行标准,于每年年初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解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另外在机关内为家住较远的职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设了职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2.公务员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战略决策,我镇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对新进公务员和从事部分重要业务的公务员,积极与市、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荐其参加业务培训,收到明显成效,仅2014年我镇共推荐7名公务员就有到日报、县档案局等部门学习培训。

(四)公务员履行义务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职业能力提升,全镇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均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镇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内容丰富,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经费投入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公务员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轮岗范围不够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镇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业务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公务员公休、补休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未全部休完。

整改建议

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第4篇

中国古代官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文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产生是王权强化的必然结果,同时,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体制又使其最终走向衰亡,在当前我国初步建立公务员任期经济审计制度的新形势下,重新审视这一制度的发展历程,观其嬗变,评其利弊,对于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历史的启示。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国家机器的运转离不开公务员的操作,公务员的行为直接影响着行政机体的运行及其效率。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曾说过:“安危在出令,存之在所任”,建立一支廉洁奉公高效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对于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古代官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官员审计制度”)曾经推动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腐朽性的逐步加深,这一制度最终与文官制度一同走向了衰落。用历史的、辩证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一制度,观其嬗变,评其利弊,这对于今天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着历史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萌芽

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起源于夏商西周时期。在公元前!#世纪,随着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的建立,国家有了初步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因而便有了对各级官府及官员进行审计监督的必要,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史记》中有关“会稽”的记载就是这种最原始的官员审计制度的反映。1到了西周时期,随着复杂的官僚机构的建立和各项开支的日益庞大,一套比较完整、严密、系统的审计监督体系已经被建立起来了。据《周礼》中记载,当时的审计监督职能已经与财物出纳,簿书登记等职能相分离,分工明确,各自设置独立的机构。这初步体现了审计监督的原则及其制约作用。这种审计监督体系被后世历代王朝奉为圭阜。

二、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形成——上计制

上计制是春秋战国秦汉至魏晋时期,国家对地方各级官员进行稽察考核的一种制度,其中就包括审计的内容。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中国古代的官员审计制度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上计制在战国时期即已制度化,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在当时,中央重要官员和地方长官每年要把所属地区的户口、垦田和租税收入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到了年终,官吏必须进京,到国王那里如实申报这一年来的财政收支情况。国王则根据木券亲自考核。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官吏的升降、任免和赏罚。到了秦汉时期,随着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上计制全面系统化。汉代的《上计律》把上计作为一项专门的法律制度固定下来。同时,审计的三种基本方法———查帐法、查询法和比较分析法在上计制中也初步具备。

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上计制的实行是王权强化的必然结果。当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经济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封建统治者为了独揽大权,约束各级官吏,往往亲自主持上计,进而形成了一种延续近千年的考核制度。这不仅可以督促官吏廉洁自守,而且也有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控制,对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和发展发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上计制是通过对官吏的定期稽察考核,来兼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也包含财政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集三者于一体,这说明官员审计制度还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同时,上计制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弄虚作假,受贿渎职者不乏其人;二是经常流于形式,走过场。西汉时,丞相身为上计的主持者,辅国政,领计簿,有的却糊涂到连关于国家存亡的钱谷一年出入多少都不知道;2三是官吏进京上计,讲究排场,铺张浪费。到晋朝末期,封建割据更趋严重,朝廷衰微,绝大部分地方官员已不上计,史籍中有关上计的记载亦十分少见。后来,随着官吏考课制度的变化以及三省六部制的形成,上计制也逐渐衰亡。

三、审计职能的分离———专职审计制度的雏形

专职审计制度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演变期。随着秦汉三公九聊制向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转变,官员审计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首先,出现了比部,掌管法制、律令、勾检等事项,开我国外部专职审计制度之先河;

其次,出现了负责文官选拔考核的吏部,兼职进行官员审计;

再次,御史监察制也逐渐走向成熟。这一时期,作为兼司审计的机构,御史台已成为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机构。

最后,作为审计依据的法律制度也有较大发展。从形式上讲,有关官员审计制度的法律条文解决了秦汉以来律令混杂、互相矛盾的问题,将律和令分开,3使有关官员审计制度的法律规定更多地体现在相对固定的法律之中。从内容上讲,法律加强了对负有审计职责的官员违法犯罪的处罚。如《晋律》中规定,如果监临官向别人索取钱物,那就要当作盗窃犯惩办。4《北史。张兖传》中亦记载:“诸监临官取所监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与者以从坐论。”这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思想。

但是,从总体上说,比部作为专职审计机构地位低,权力小。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属门阀制度确立的鼎盛时期,门阀土族为保住自己的特权,经常对监察官的监督加以非难、报复和迫害。例如《晋书。刘毅传》中记载:“(刘毅)将弹河南尹,司隶不许,曰:‘攫兽之犬,鼷鼠蹈其背。’毅曰:‘既能攫兽,又能杀鼠,何损于犬!’”这说明监察官员好比朝廷攫兽之犬,却可能遇到背后鼷鼠的暗算。所以,即使是地位相对较高的御史,其审计职能和实施也受到限制。

四、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走向成熟

在隋唐五代宋时期,中国古代的官员审计制度发展到最为成熟的阶段。在这一时期,除了独立的外部专职审计机构———比部外,还出现了内部的专职审计机构,如北宋时期三司属下的三部勾院、都磨勘司。在南宋时期还出现了第一个以“审计”命名的审计机构———审计司。

这一时期的封建立法总结了秦汉以来历朝法律的得失,在官员审计制度方面制订了简明扼要,系统周密的法律条文,规定有初审、再审、终审;除了有事后审计,对重大建筑工程支出还实行事前审计。在审计的三种基本方法中,查帐法已充分注意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比较分析法开始应用十分率和定额的办法来对官吏的经济政绩进行比较准确的考核评估。在唐宋时期,与审计关系密切的立法则特别发达,如“勾帐式”、“磨勘法”和“三司帐法”等,而且,御史台已是独立完整的监督机构,它与专职审计机构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在弹劾经济上违法乱纪的官员,查核经济大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这一时期的官员审计制度同样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是审计权过分集中于中央,使得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大得难以承受。5二是从五代、宋开始,吏治开始渐趋腐败,这种风气也侵蚀到审计工作之中。6这使得官员审计制度非但不能成为反贪的有力措施,反而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

五、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衰落

在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空前加强,专职审计机构被取消,由科道官兼职负责财政财务审计,会同吏部考核官吏,审计权被并入科道监察系统,这使得唐宋时期外部、内部相结合的专职审计体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而夭折,导致官员审计制度具有越来越浓厚的集权色彩,并逐渐走向反面。明中叶以后,皇帝昏庸,宦官专权,监察制度越来越不被重视,监察机构也名存实亡。在这样一个行政与监察相结合的审计监督体系中,因为缺乏权力制约机制。弊端丛生,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行贿网,人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如《章氏遗书》卷!‘中记载:“州县有千金之通融,胥役得乘而牟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

同时,封建专制主义的强化使封建立法亦遭到破坏。明清又沿袭了宋代的“引例破法”,并广泛应用“比照法”,这使得法律具有更大的随意性,破坏了审计的法律依据。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从明朝开始,中国封建社会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世界上已经大大落后,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建立,最终造成国家政权形式也逐渐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总之,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变迁强化了皇权,高度的中央集权又最终扼杀了它的生命力,使之最终走向衰落。这不是制度本身的悲哀,而是封建政治机体腐败的必然结果。

六、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给我们的启示

纵观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嬗变历史,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古代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历来高度重视治吏。“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7而治吏的主要手段就是加强对官吏的监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才能成为文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但是,我们仍应重视公务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完善。这是因为,公务员的廉洁奉公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得以有效维护、分配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两千多年来,中国古代官员审计制度的嬗变与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历史是相一致的。从中国历史的坐标中我们可以看出,审计机构的置废分合受历朝政权体制的制约,随着秦汉三公九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明清内阁六部制的演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同时,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影响着官员审计制度的发展水平。在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下,各种类型的审计机构所拥有的审计权是自上而下地由帝王授予,而不是自下而上地由人民授予。这样,国家审计机构便成为帝王专权的人,而不是纯粹的第三者。国家审计机构的这种人身份决定了其独立性只能是相对于被审对象而言。因此,中国古代官员审计的独立性是不完全的、不明显的,始终没有达到西方国家的那种超然独立的地位。只有到了近代,在西方民主思想和商品经济的冲击下,中国的官员审计制度才开始了划时代的变革。在现阶段,我们仍要坚持公务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强化审计机构的独立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给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我国古代的官员审计制度基本上都是定期审计,以一年为期。到了唐宋时期,则发展成为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的制度。这是因为,只有实施经常化的审计监督,才可以防患于未然。任职期间内发生的问题,尽量解决在任职期内。因此,现阶段,对公务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从离任时的一次性审计评价逐步转向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也就是由从事后审计转向预防性、控制性和总结性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第5篇

一、深化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新的岗位,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作为适应新岗位的当务之急。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认真学习xx在十七大上作的报告,使我对践行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出的新理论、新观点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对指导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身后的理论基础。二是加强组工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工作政策以及有关工资福利、干部队伍建设、基层教育、离退休政策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知识,适应新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恪尽职守,努力展现一流的工作业绩和精神面貌

新的职责,给我增添了奋发向前的动力。我始终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的工作态度,勤恳努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研究分析了系统班子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四好班子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的目标、意义、方法和步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是近期全市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参与了县级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交流、调整工作。起草了《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科级干部最高任职年龄的规定》,明确了系统内科级干部、工商所长、指导员的最高任职年龄,盘活了基层干部职务晋升的正常机制。二是组织了全市系统工资套改和非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起草了符合我市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系统非公务员定编定岗的人员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经过摸清人员底数、核实身份和省局核实人员名单等工作,于6月7至8日完成了全部人员的选岗定岗工作。经统计,选择机关工勤岗位157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609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6人,事业单位工勤118岗位人。三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市人事局的积极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政策,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名、现场认定、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等各项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市局机关的津贴补贴和通讯补贴。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调整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市级机关公务通讯费用管理改革暂行办法》的规定,自今年1月起为机关干部职工规范调整了各项津贴补贴并发放了公务通讯费,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人员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工作,为全市工商系统财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认真完成了全市系统人员编制和工资情况、未上划机构和未上划人员个协秘书、津贴补贴项目等省局部署的统计任务,全面摸清了全市系统各类人员数目、工资情况、进入方式等基本信息,为在财政体制改革中争取有利的财政政策提供了翔实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