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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都是政府聚焦和改革的重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普惠金融”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如何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难道是实现普惠金融的关键。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为我国金融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也为解决农村金融难题、促进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路径。研究农村普惠金融,从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入手,提出农村普惠金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分析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为利用互联网金融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农村普惠金融;农村金融
一、引言
当今,中国从工业时代转型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当代金融业的潮流和宠儿。中国的金融对内和对外改革仍在继续,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完成了对外改革这一里程碑的事件后,对内金融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十三五期间政府金融改革的核心就是普惠金融。2005年联合国第一次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后被世界银行积极推出。我国自小额信贷提出后,就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政府第一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目前,发展普惠金融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创新“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是其根本所在。因为普惠金融实质上一个扶持弱势群体的金融体系,公平、正义的普及到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群体和地区。农村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所在,农业应作为其服务的主要产业,农民应成为其服务的主要群体,农村应成为普惠金融的根本。
二、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
发展普惠金融,尤其是农村普惠金融,对我国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业发展需要普惠金融的支持
我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我国人口的大部分,只有农村真正富裕了,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的理念是建立在传统金融反思的基础上的,是为了解决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缺陷,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实现更为公平合理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实现了公平正义
普惠金融的本意是为了让每一个人能享受到低成本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实现了经济上的“人人平等”。因此,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主要是针对那些难以享受到传统金融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在我国,农村相比城市弱势,农业相比工业弱势,农民相比城镇居民弱势。通过普惠金融,可以进一步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改善了贫困人口的教育,生活和医疗条件,提升妇女儿童的权益。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薄弱
农村普惠金融的对象主要为农村居民,由于农村经济的落后性和自然环境的制约,以及政府政策扶持的局限性和风险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很多金融机构踌躇不前,不敢踏入这片土地,进入这块市场。截止2014年底,我国仍有1500多个乡镇未有金融机构出现。即便有,仍是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少数金融机构为主力军。而这些少数金融组织受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自身能力的制约以及数量上和规模上的限制,无法为数亿的农村居民提供高效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导致农村居民融资模式单一,理财模式单一,降低了农户信贷的可获得性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金融的便利性不足使得农户的金融需求难以满足,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二)农村居民金融意识不足,信用环境差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导致农村居民普遍受教育水平不高,经济意识缺乏,金融基础知识知之甚少或者根本不了解,导致农户在接受金融知识普及,操作金融工具方面的难度加大,不利于普惠金融的推行。同时,政府和乡镇部门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对居民的信用意识引导,农村契约意识不足,信用环境较差,居民缺少风险防范意识。近几年,不少居民将自己辛苦得来的血汗钱投入到了无保障的民间借贷中,最终血本无归。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状况不对称是造成信贷供给不足和金融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分散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和居住环境在农村地区仍十分普遍。由于缺乏制度制约和畅通的信息来源,使得金融机构无法走进“千家万户”,无法掌握农村金融的需求状况,资产负债状况和信用状况。同时,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导致成本的增加,一方面金融机构不得不提高借贷的成本和监督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导致金融机构的谨慎性提高,使得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同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违背了普惠金融的本意,阻碍了农村普惠金融的推进。
(四)农村金融市场服务落后,覆盖率低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服务落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方式落后。广大农村地区仍是以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为主,即以营业网点为主,缺少互联网和POSE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和机器设备;二是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落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仍以办理存贷款和支付结算为主,其他产品和服务如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仍存在一定的空白。此外,农民选择的金融产品也大多与农业生产相关,而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相对较少。
四、互联网金融时代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优势分析
(一)实现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多样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升级,很多的金融新产品被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而在城市金融产品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市场还是一片函带开垦的“处女地”,很多产品和服务还不完善,因此农村市场成了他们渴望进军的新市场,他们可以为农民和农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各类新型的产品和服务,惠及到每一位普惠金融的参与者。
(二)改善了农村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金融机构与金融需求者之间的最根本的矛盾就是金融信息不对称。农村客户相关数据信息的分散性和收集的有限性使得传统的金融机构不仅无法对金融参与者的信息进行收集、监控和评估,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了交易的成本。而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可以将分散的的各种信息进行整合管理,不仅提高了数据的使用效率,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将不对称的信息扁平化,并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评判客户信用状况,有效地规避违约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为农村地区的居民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渠道和交易平台,方便了他们的投资理财的需求,鼓励和增加了农民的投资行为,使其脱贫致富,享受到了普惠金融带来的好处。
(三)有效地降低了农村金融的成本,提高了收益
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为基础开展业务,具有成本低,覆盖广,效率高等特点,而这与普惠金融强调的包容性和广覆盖是高度一致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是“三农”,即低收入的农民群体,农村企业以及小微企业等。他们希望得到公平合理的低成本服务,而这与传统金融企业的三大经营原则之一的盈利性原则是相互矛盾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依赖的是客户群的整体规模,即客户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单个的客户边际成本则非常低廉,这一客户群体中的每一位都能享受到低价格的产品和服务,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随着参与者人数的增多,收益不减反增。传统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业务办理渠道主要为广设营业网点,随着网点的增加,消耗了大量的成本,导致收益与成本不相符。
(四)促进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并未真正的为“三农”提供有效的金融产品,只是一味地强调农村金融的高风险,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投资。这种方法并不能促进农村金融的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所提供的产品,比如P2P,众筹等,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可以满足农村和农民的各种需要,同时能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提高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从根本上促进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五、互联网金融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策略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的信息化,推广互联网金融知识
随着我国城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深化,农村的互联网金融进程依旧缓慢。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较低,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6月的数据统计,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只有30.1%,而我国城镇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64.2%,远远超过了农村地区。二是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和信息渠道来源的狭窄,我国广大农民对金融知识了解较少,对新型的金融模式更是闻所未闻,因此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推广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迫在眉睫,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只有提高农户对金融产品的了解和使用,改变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融入到千家万户,才能真正实现普惠金融。
(二)进一步创新互联网金融技术,环境普惠金融的矛盾
通过互联网金融,利用云平台和大数据可以降低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供需矛盾,缓解普惠金融的“信息不对称”,从客户对资金需求的各个方面入手,降低信贷门槛,让有需求的客户能够“进的容易,贷的安心”。同时,推荐互联网金融,也缓解了农村信贷市场的高成本难题。通过推荐农村移动金融服务,试点建立直销银行,鼓励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快速地实现农村金融的低成本和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实现“两个金融”协调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大量涌现,互联网金融正在影响并不断改变着传统的金融业态和格局。传统的金融监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对于普惠金融而言,主要考虑的是农村的贫困群体和小微企业享有同等金融服务的路径和监管制度的融合。鉴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和挑战,以及在推动普惠金融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首先应利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优势,规范金融产品的业务流程,建立起一个健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其次,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准入机制,提高相应的制度支撑和保障措施。最后,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采取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管理,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培育出一个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实现互联网金融与农村普惠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慧君 胡艳 单位: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注:本文系2015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项目编号:SKSM201502;2015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的农村普惠金融研究”,项目编号:2015KYR11)
参考文献:
[1]焦瑾璞.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性[J].中国金融,2010,(10).
[2]马九杰,吴本健.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农村金融普惠的作用:经验、前景与挑战[J].农村金融研究,2014.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115-02
一、普惠金融概述
(一)普惠金融的含义
普惠金融是一种能够全面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让利于传统金融之外的农民、小微企业等低收入人群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取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对普惠金融做出了详细解释,即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1]。吴国华(2013)指出,农村是普惠金融的主战场[2];林永福(2014)认为,我国农村金融的矛盾是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3];焦瑾璞等(2015)认为,对农户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户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不足,金融服务需要加强[4]。
(二)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
1.有助于为农村提供便利的基本金融服务
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农民办理储蓄、转账、挂失等基本金融服务只能去乡镇或县城,来回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每逢除夕等特殊日子都要排长队,办理支付、转账等基础服务非常不方便。发展普惠金融将扩大农村地区基础金融覆盖面,通过指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办惠农支付点、布放ATM机等终端电子服务机器,为农村提供便利的基本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2.完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资源的稀缺性使得资源配置显得非常重要,而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却非常不均衡,城乡差距巨大,发达地区往往拥有更多的金融资源,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地区的农民、弱势产业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金融资源获取非常困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能够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助于完善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3.提高收入,改善农村地区贫困现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农业发展最根本的基地,但农业的高风险性使得农民的收入不能得到保障,农民收入微薄,加上农民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制约。农村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经济发展面临着严重的金融服务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农业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出于对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考虑,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农民提供资金。农村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低收入农民家庭以及弱势产业,发展普惠金融可以帮助农村低收入人群提高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村改善贫困现状。
4.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传统金融中,大多数金融机构都遵循行业的“二八定律”,关注的都是高价值客户。市场中存在的小微企业、农民等弱势群体长期被严重忽视,难以享受到正常的金融服务,有效金融供给不足。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占比大,大部分农民都被排除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绝大部分人无法获得包括贷款、结算转账等一系列他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只能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进行融资,如通过民间借贷等来获取金融服务。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的金融服务通常都代价昂贵且不可持续。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就是小微企业以及农民这样的弱势群体,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的建设,创新价格合理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低收入人群可持续的金融服务需求,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对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信用环境较差,阻碍普惠金融发展
从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来看,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最高,且有持续上升的趋势。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不高,农民的文化程度和素质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信用意识,农村的躲债、赖债现象常有发生,大大打击了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尚未健全,截至2014年年底,农民信用档案覆盖率仅为44%,缺乏对失信者的惩罚机制[5],这不仅挫伤了金融机构的惠农积极性,也助长了不良风气,阻碍普惠金融的发展。
(二)农民文化程度有限,普惠金融推进存在困难
农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金融知识了解少,接受能力较差,对金融服务产品操作上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此外,农民的识别能力较差,所以在网络普及和电商涉足的同时也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农民很可能会被虚假信息所欺骗。
(三)农村金融体系有待健全
与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多样化和经济发展多样化相比,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服务功能都还远远不够。首先,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农业融资面临风险大。其次,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村镇企业等,由于农民和村镇企业的性质、活动内容以及规模的不同,其金融需求表现出多层次的特征,不同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和要求不同[6]。最后,我国农业保险覆盖不足,风险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尽管我国金融机构已经覆盖了90%的农村地区,但金融服务力量不够,还未形成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加强。
(四)缺乏激励机制,普惠金融推进缺乏动力
一方面,农业生产周期长,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当前农业保险有效覆盖不足,农业效益较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业保险和优惠信贷的主动性不足。此外,农村信用环境较差,一些金融机构甚至产生了惧贷的心理;而国家在农村普惠金融的推动上,将主要重担放在中小金融机构身上,可能会给中心金融机构带来巨额成本,从而影响其商业可持续性发展。
三、促进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对策
(一)加大诚信教育,健全征信系统
农村的信用环境一方面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有关。因此,有必要从两方面来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加大对农民的诚信教育,同时加大对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并将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以此督促政府以及金融机构落实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教育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农村金融机构不够完善的征信系统让一些不诚信的人有机可乘,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若是任其发展,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从而阻碍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推进工作。
(二)推广移动金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移动金融信息获取快、共享效率高、金融成本低,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手机用户达到13.06亿个,手机普及率达到95.5部/百人,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90.1%。中国发展移动金融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借助推广移动金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健全。一是继续推动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和助农取款服务的发展,以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信用卡的发放,加大分期付款金融产品的开发力度,满足农民小额贷款的需要。三是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原则,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活发展动力
农村金融缺乏外部激励机制,发展普惠金融缺乏动力。一方面需要加强财政税收和金融监管的政策协调,加大对农村普惠金融的政策倾斜,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另一方面,需要加大互联网金融的扶持力度,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增加融资方式以及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进而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激发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动力。
(四)完善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
政府部门应当配套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障普惠金融的推动进程,切实为农民等低收入提供有效合理的金融服务。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通过加大监管力度,维持金融市场秩序,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保障金融安全;另一方面,要配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断降低成本。这样,既能让农民等弱势群体享受到金融服务,也能保证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发展,从而保证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印2020年)的通知[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
[2] 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32-45.
[3] 林永福.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认识与思考[J].时代金融,2014,(26):238-240.
[4] 焦瑾璞,黄亭亭,汪天都,等.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进程及实证研究[J].上海金融,2015,(4):12-22.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 inclusive financial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field to which all circles pay attentions. On the basis of relevant theories of finance, this study analyses problems that exist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e,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effects of reducing poverty.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Key words:inclusive finance;financial institution;financial development;poverty reduction
在国内,普惠金融体系是焦瑾璞首次提出的,它是能够公平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特别关注目前尚不能为传统金融服务所覆盖的低收入及贫困群体,是小额信贷及微型金融的延伸和发展,同时也是一种金融公平的体现,它具有公平性、多元性以及丰富性等特征。针对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发展普惠金融的现状、影响因素以及如何发展进行了研究。
1 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普惠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虽然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普惠金融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现象。蒋子然[1]、钮键军[2]认为,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是:普惠程度较低、普惠金融的产品创新不足,金融服务创新不足;风险管理与监管方式不得当;金融基础设施较为落后。
对于普惠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许多学者作了相关的研究,夏慧[3]认为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存在金融服务的定位不准确;小额信贷目标客户单一,使得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分散风险;风险防范任务艰巨,防范措施不健全;政府准入较高,监管模糊,使得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出现瓶颈现象。高彦彬[4]认为,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障碍是:用户缺少贷款抵押品,业务成本较高;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较窄以及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落后,法律环境不健全。邹力宏[5]以安乐县为研究对象,认为我国贫困地区实施普惠金融存在着农村信用体系比较滞后,信贷资源严重外流,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和引导不到位,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认识水平较低,以及农村金融的教育培训机制缺失等主要障碍。从普惠金融框架视角,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进行分析,研究表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仍处于基础设施不健全、服务面不够广、服务成本比较高的阶段[6]。
对于阻碍普惠金融发展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许多学者作了相关研究,张炯玮等[7]认为:由于政策、制度的缺乏和信用环境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的普惠意愿不足;弱势产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使得普惠金融的需求者难以有效地分散风险;普惠金融的发展难以受到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张培英[8]以新疆为例,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存在大型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意愿不足、服务理念欠缺、部分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而且政府和社会对普惠金融的认识度和重视不足,社会信用环境欠佳,这就影响了普惠业务的拓展。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着农村金融机构布局偏离农村,服务对象也偏离农户;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零增长制约农村金融“普惠性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和业务扩张能力较弱,存在较高风险的困境,影响了减缓农村贫困的效果[9]。
总之,对于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1)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技术落后;(2)普惠金融体系滞后;(3)农村金融机构的普惠意愿不足、服务理念欠缺。
2 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因素
张世春[10]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在商业性资金运作下是难以实现的,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支持的影响,并从金融供给方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影响因素,认为人口规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规管程度等都是影响金融网点分布的因素。Diniz等[11]通过以巴西为例,研究发现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带动普惠金融的发展,它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徐敏[12]认为,农民的人均收入、农业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的比重、存款资源运用的水平、城市化、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等都是影响农村金融普惠性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翟帅[13]以江苏省为研究对象,认为产业拉动率、网络普及率、城乡收入差距等因素会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公路铁路旅程和教育水平与普惠金融指数不存在相关关系。
国内外学者对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从金融供给方、需求方以及社会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供给方的因素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以及金融网点布局等;需求方的因素主要包括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以及农业产值等;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信用环境以及财政政策等。
3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与减缓贫困关系的研究
3.1 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机制
对于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村贫困的研究主要通过普惠金融直接影响农村贫困和普惠金融通过经济发展、收入分配等间接影响农村贫困两种途径进行。王修华等[14]从金融宽度的角度分析了农村金融的门槛效应、减困效应和排斥效应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影响机理,又分析了涓滴效应,即通过有效的刺激经济的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影响机理。崔艳娟[15]从宏观和微观上分析了金融发展影响贫困减缓的作用机制:从宏观的角度看,良好的金融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高收入水平;从微观的角度看,金融机构的完善、规模的扩大,不仅改善了融资环境,减少了资金对企业和个人的约束,提高了增加收入的机会。另外,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金融风险以及与之相伴的经济波动、价格波动都对贫困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汪晓文、冯晓锦[16]通过构建数理模型,对农村普惠金融减贫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储蓄存款减缓贫困的效果较小,要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应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拉动能给农民带来效益的产业的发展,从而给农民带来财富,帮助他们脱贫。PatriekHonohan[17]认为,金融深化可以使贫困比例下降,可以提高人们的平均收入,从而可以降低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程度。Adam等[18]通过分析加纳的金融开放对经济增长和贫困的影响,发现金融自由化本身并不会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但是配置给私人部门的信贷额越多,穷人的生活水平将会有所提高。Bihari[19]通过分析印度普惠金融发展现状认为,手机银行已经为大众所接受,能够为贫困人群和非银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蒋桂容[20]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衡量了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对新疆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研究表明,农业贷款对新疆农户收入的影响程度更大,通过分析农民家庭性收入构成,发展第三产业主要是围绕农业展开,则金融应该对农业物流或农业服务方面增加贷款,从而带动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减缓贫困。江春、赵秋蓉[21]结合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要使金融发展能更好地减缓农村贫困及改善收入分配,最好的方法并不是直接给穷人提供大量的贷款,而应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并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建立支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的创业和创新活动的金融体系,放宽金融管制,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的运作,创造更多的机会,并加强政策和制度的支持。
3.2 关于普惠金融减贫的环境设施
普惠金融对农村贫困减缓的影响还受到普惠金融体系、信用门槛、信贷市场完善程度和金融网点布局等方面的影响。Demirguc-kunt和Levine[22]指出,金融发展要真正降低全社会的贫困率,真正帮助穷人,则金融发展不应将目光仅仅集中于穷人,真正应该着力的是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提高所有人享有金融服务的水平。Bianchi[23]指出,金融体系应大力支持企业家打破财富的约束,使贫困但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有可能创办企业,这有利于增加一个社会的收入流动性,解决贫困的“代际世袭”问题。谭文培[24]提出,由于普惠金融自身的特性,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通过政府的力量强制组建以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成长的效率,而农村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缺陷,因此要较好地为农村贫困和低收入者提高金融产品或服务,必须构建市场、政府和农村社区“三位一体”的能相互弥补缺陷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王宁等[25]通过研究普惠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的内在逻辑认为,金融机构较高的信贷门槛、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容易使得未能享受到金融服务的贫困家庭掉入“贫困陷阱”,所以应该降低信贷门槛,为贫困人群提高金融服务。刘建伟[26]以新疆石河子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认为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日益健全、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力度也不断扩大,但仍存在普惠金融供求不匹配、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医院欠缺、金融组织的资金来源受限、业务拓展能力较弱以及弱势产业保险发展滞后等问题,并提出通过放款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完善利益均衡机制、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弱势产业的保险业务等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降低信用门槛,从而提高普惠金融对中小型企业、贫困人群的金融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减少贫困和收入差距。田剑英[27]通过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现状及影响因素认为,应支持民间资本多渠道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提高金融网点的信息服务化水平、扩大网点覆盖面、开展合理化的网点布局,从而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解决农村经济的缺口,有效增强农户和中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信贷需求。
4 发展农村普惠性金融的主要措施
针对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一些学者就我国如何发展普惠金融提出了不同的建议,王安军、王广明[28]认为,应根据我国的发展情况,创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小额信贷组织,创建全面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设计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降低准入门槛。郭兴平[29]认为,在普惠金融发展中大力推进乡村电子化金融发展,拓宽乡村电子化金融发展渠道,坚持乡村电子化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吕家进[30]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应做好小额贷款,解决农户融资难题;坚持经营模式的创新,支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做好社区金融,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金融服务。姜丽明通过借鉴国外的普惠金融发展经验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应该出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完善政府的引领和支持;大力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小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坚持在金融服务、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还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31]。邹力宏[5]以乐安县为例,认为基层人民银行的发展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着力点,所以应加快县域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大金融对扶贫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规范商业化民间互助资金,使之成为普惠金融的有效补充,真正实现资金扶持和金融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普惠金融服务。孙欣华[32]提出了要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就应该彻底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理念,通过土地托管、农房抵押、担保+公正等创新的方式将小微企业、三农信贷工作做好;还要加强县域经济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的引进,增加普惠金融的有效网点;同时推进金融服务创新,除了规范服务的硬条件以外,还要注入情感服务。马富华、史贤良[33]认为,要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既要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创新支农服务方式,还要优化和深化信用创建工程,优化生态金融建设,同时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优惠措举,加大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
众所周知,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并未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2012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启动“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以期促进信贷资源更多地投向“三农”,让普惠金融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流动式银行由此应运而生。
一、流动式银行简介
简而言之,流动式银行就是能够独立的、流动的服务于不固定地点的银行综合营业网点,目前各金融机构的流动式银行的主要形式是流动银行车。
流动银行车可以理解为银行推出的一款服务类金融产品,是现代科技在金融服务上的创新应用。在实践中,将金融服务终端设备安装在特制的汽车上,再运用先进的无线网络技术,同时配备技能强、素质高、形象好的临柜服务人员,可以实现独立、流动地为客户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流动式金融服务。它可以不定期地进村、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流动金融服务,如同一个“流动银行”。流动银行车在应对突发状况时可以满足存取、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具有便捷、灵活等特点。流动银行车的这一特点,使之天然成为破解农村金融服务盲区的一种直接、有效的金融工具。
随着银行科技技术的发展,一般来说,流动银行车可以办理大部分的银行业务。一是可以独立地、流动地向广大群众提供实时联网的开户、改密、存取款、转账、结算、业务咨询、小额贷款申请等综合金融服务,在网络条件相对完善的地区,还可以提供个人网银、掌上银行和消息服务等电子银行服务。二是可以向大型企业提供预约上门金融服务。大型企业现金流量大,业务需求多样,流动银行车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移动式银行服务,可以提供完善的客户体验,银行推出流动银行车服务,可以有效提升银行竞争力。
二、流动式银行的特点
“流动式银行”突破了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弥补了传统物理网点固化的局域性,满足了自助银行、电子银行无法实现的人工服务,有效延伸了金融服务渠道。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只需较少投资,便可以方便迅速地实现营业网点业务的延伸和扩展;二是可以根据特殊用户的要求,实现真正上门或24小时随叫随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三是具有明显的广告效益,增加银行的信誉度和知名度,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增加行业竞争力;四是能在银行网点遇到突发性通讯网络中断时,作为储蓄所、网点的应急备份手段,保证地区业务的继续;五是可灵活配置银行服务项目,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人员配置,提高服务效率等。
三、流动式银行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首先,流动银行车能在不同环境、不同地域、为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全面的、流动的金融服务,是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一项积极尝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深化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在广大农村偏远地区,金融网点大多设置到乡镇一级,村以下则是金融空白。而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应大力拓宽服务范围、挖掘服务深度。流动银行车的启用,将为农民提供更进一步便民服务,有效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惠民服务真正送到农民家门口,填补金融网点的空白。
中图分类号: F83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8)03-0078-06
一、引言
世界各国至今仍然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贫困问题,减缓贫困的方法成为各国研究的重点。新时期我国贫困问题呈现出了诸多新趋势、新特征,传统的减贫方式渐显乏力。我国贫困人群绝大部分集中于农村,减贫事业的重点也就必然聚焦在农村。普惠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新动力,正逐渐取代传统的以财政为主的扶贫方式,成为当前农村减贫的主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决议,强调能有效、全方位、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欠发达地区、贫困群体提供平等的金融服务,主张增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并注重实现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性。本文将着重探讨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内在逻辑、作用机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一些推进我国农村贫困减缓的政策建议。
二、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内在逻辑
(一)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哲学理念
1.平等金融权利观
关于导致贫困原因的认识,大体经历了由物质资本贫乏到发展权利缺失的逐步反思过程,反贫困理念也由初期的物质给予渐变为赋予平等发展权利。普惠金融的减贫理念可以归结为“金融权利即一种人权”的思想。普惠金融减贫主张要赋予贫困者及弱势群体以平等的金融权利,让其有平等机会参与资源获取和使用,分享应有的经济成果,最终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所谓金融精准扶贫脱贫就要瞄准贫困主体,赋予其平等的金融发展权利和机会,通过利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缓解信息不对称,适当放宽或降低现有金融门槛,拓宽金融服务边界,让穷人和弱势群体也能够获得金融资源,进而促进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实现金融与人的发展的良性循环。只有精准到贫困者,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致贫原因,进而制定扶贫脱贫之策。
2.公平与效率协调观
当前我国贫困问题的显著特征表现为贫富差距较大、相对贫困问题严重,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涉及到公平与效率问题,某种程度上贫困的产生可以归结为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的结果。普惠金融理念认为公平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要在效率提升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公平本质上是权利的平等分配问题,但权利分配公平并不代表平均主义,它承认个人的自然禀赋差异,着重强调个人公平的发展权利和机会,普惠金融理念将金融权利视为公平发展的目标之一。普惠金融重视消除贫困和实现社会公平,但绝不是慈善和公益活动,也不是对“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思想的继承,而是尊重市场规律,倡导商业可持续性原则,通过市场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帮助贫困群体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并最终摆脱贫困陷阱。普惠金融并不否定市场化原则,在支持精准扶贫脱贫过程中,既要满足贫困群体需求,也要让金融服务提供者获取合理收益。
3.包容性发展观
包容性发展强调经济社会成果要惠及全部人群,普惠金融从字面来讲也可称为包容性金融,包容性是普惠金融的本质属性。一是普惠金融的服务目标的包容性,以被传统正规金融所排斥的小微企业、农户、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等为服务对象,支持这些被排斥群体摆脱贫困陷阱。二是普惠金融供给主体的包容性。普惠金融体系是一个容纳性很大的系统,满足监管要求、合法合规、风险可控、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供给者,都可以被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当中,而且各供给主体之间没有主次之分,都应该享受平等的市场地位和政策扶持。三是普惠金服务方式的包容性。普惠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虽然贫困群体的金融需求首先是获得信贷支持,但也离不开支付、理财、保险等方面的基本金融服务,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是金融精准扶贫脱贫的应有之意。
(二)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作用机制
农村普惠金融通过向贫困群体提供小额信贷、微型金融等普惠服务,增强其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提高直接参与金融活动的机会;能够为贫苦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贫困者收入增加,具有较好地减贫作用。总体来讲,农村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两个途径实现贫困减缓。
1.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直接作用机制
农村普惠金融强调利用数字技术,以此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交易成本,将更多弱势群体纳入金融服务范围,直接为贫困群体提供储蓄、信贷、理财、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针对农户或贫穷者设计并提供恰当的金融产品,通过平滑消费、促进投资、积累资产、降低交易费用等方式,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及自我发展能力,进而促使贫困减缓。储蓄和信贷两类普惠金融服务最为关键,储蓄可以保障贫困者的财产,增强其抵抗未来不确定性的能力,也可以使贫困者获得利息收入,提高其资产积累能力;提供普惠信贷服务,可以有效缓解贫困者面临的信贷排斥,提升获取信贷资源的机会,利用贷款资金可以购置新的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增收能力。
2.?r村普惠金融减贫的间接作用机制
农村普惠金融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增强农户自身发展能力,间接作用于贫困减缓。一方面,普惠金融通过技术、制度创新,支持农村经济增长,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本要素,改善农村企业资金短缺的窘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而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遇,提高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就业率,增加贫困农户的可持续性收入,最终实现贫困减缓。另一方面,普惠金融主张提升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加大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教育、技能培训等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增强贫困群体的身体素质、文化素养、金融意识、信用观念,提高贫困者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提高获取高薪岗位的机会,从而促进贫困减缓。
三、农村普惠金融减贫存在问题
金融具有较强的商业属性,金融扶贫本身就是在践行普惠价值理念。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在普惠性原则指导下,不再是传统扶贫模式的“大水漫灌”,而是强调扶贫对象的“瞄准滴灌”。农村普惠金融减贫以尊重市场化运行为前提,兼顾社会公平与商业可持续性,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扶贫过程中获取适当利益,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产生。然而,在农村普惠金融减贫取得良好成效之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
(一)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工具欠丰富
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农业多以种养殖业为主,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除了存取款、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外,各金融机构主要以提供小额贷款为主,贫困农户的信贷额度一般在5万元以内,期限多在1年,金融扶贫产品单一,扶贫项目同质化,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存在较高的隐性金融风险。随着农村减贫事业的不断发展,贫困农户出现了新特征,与农村经济新阶段、农业产业规模化相适应,资金需求呈现个性化、差异性趋势,原有的扶贫信贷额度、期限已不能适应新需求。金融扶贫机构偏好硬性资产抵押,但贫困农户恰恰缺乏财产抵押、担保品,而其软性信息又不易收集,造成农村金融扶贫的低收益、高风险,金融机构扶贫贷款投入动力不足、额度不高。另外,当前农村金融扶贫主要以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为主,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缺乏。
(二)农村金融扶贫制度性安排不完善
当前金融扶贫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参与,金融机构扶贫责任不明确,缺乏金融扶贫主体的制度性设计。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并不是市场自发行为,而是迫于政治压力考虑,表面上所有金融机构均参与了农村扶贫,但真正深入乡村基层、贫困农户的并不多见,长期可持续的良性市场扶贫机制尚未形成。普惠金融扶贫尊重农村金融机构的获利性需求,重视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但当前农村普遍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风险补偿和农业保险机制,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范围有限,对贫困农户因疾病、残疾和死亡等导致的无法还贷情况,不给予放贷银行相应的损失补偿,影响了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各金融机构在扶贫项目和对象选择上存在较强趋同性,都不愿支持效益较低的农林牧渔项目,多倾向于支持政府增信的建档立卡户,对其他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贫困地区的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在政府强制的硬性扶贫任务要求下,短期内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农村扶贫,但在缺乏长期性的激励机制设计和绩效考核下,金融机构对信贷扶贫仍然保持谨慎态度,金融扶贫效果恐将难以持续。
(三)金融支持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
我国城乡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水平,也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上,这两面农村普遍落后于城市。“要想富,先修路”,交通、供水、供电、电信、垃圾处理等农村基础设施,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影响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户脱贫致富。农村地区居民分布广、居住散,基础设施建设线长、面广、投入多、收益少,投融资难度较大,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的困境,特别是边远地区的道路交通、居民住房、人畜饮水、网络通讯等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矛盾更为突出,这些不仅是农村扶贫的重点,也是贫困地区农户脱贫致富的紧迫要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典型的公益性、非竞争性项目,在农村普惠金融系统中,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参与积极性不高,要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提供资金支持,但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分支机构较少,无法直接下沉到基层,扶贫公益性项目必须当地县级财政提供担保和利息补贴,但县域财政资金有限,无法有效撬动规模化信贷资源。
(四)金融扶贫的配套保障措施尚未完善
农村普惠金融扶贫关键是要保障金融扶贫机构的商业可持续性,防范金融违约风险发生,对其提供的基础性金融服务能够从其他渠道获得补偿收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普遍较差,农村征信系统应用推广缓慢,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不完善,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金融扶贫债权维护难度大,骗贷、逃贷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信心。农村产权制度不完善,“两权”抵押交易流转体系建设滞后,缺少规范化的价值评估、登记和变更制度,造成抵押物处置困难,难以有效发挥担保清偿作用。农村信用中介体系不健全,涉农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政府财政的担保能力有限,商业性担保机构严重缺失。金融扶贫离不开财政支持,但农村财政扶?资金政出多门,尚未完全整合,导致财政对金融资金的撬动作用不强。金融精准扶贫的税收优惠体系尚未建立,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较少,许多金融支持的产业项目得不到政策保障,“营改增”后的地方主体税种缺少,贫困地区财政收支不均衡,导致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不能有效增加,影响了金融扶贫持续推进。
(五)扶贫小额贷款功能发挥存在限制
扶贫小额贷款主要是帮助贫困户提升自身发展能力,但农村普遍缺少有效的脱贫产业,当地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少,导致有脱贫意愿的农户无项目可做,想合作、入股而又“投资无门”。农村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贫困户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甚至根本不知晓。多数贫苦农户思想观念保守,倾向于不负债,缺少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即使获得贷款,也不知道如何把扶贫贷款与自身条件有效结合,将其转化为创业脱贫资金。部分贫困农户对扶贫小额贷款认识不足,将普惠信贷资金视同救济资金,没有认识到扶贫小额贷款的核心目标既是惠农更是助农脱贫,需要到期还本付息。
四、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政策建议
(一) 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扶贫方式和产品
一是实现普惠金融与产业扶贫精准对接。农村普惠金融与农业产业是互惠互利的共生体,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绝不是单纯的资金支持,而是把金融与农业产业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增强农户增收能力,这样才能使金融减贫的效果具有可持续性。因此,要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作用,把贫困农户与获取金融支持结合起来,根据各地实际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信贷”、“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信贷”等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二是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农户贫困原因具有多维性,要根据精准扶贫要求,瞄准贫困农户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扶贫信贷产品,对有劳动能力、创业意愿,但无抵押、无担保的农户发放“信贷+财政”模式的财政担保和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对带动农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范围,并提高其信贷额度。三是研发扶贫保险产品。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发展针对贫困农村的特色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研发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农户投保给予保费补贴。四是创新金融扶贫直接融资工具,发展支持金融扶贫的债券、票据、期货等业务。五是积极推行“金融+农村电商”扶贫。农村普惠金融扶贫机构要加强与当地电商企业的联系合作,推出扶贫电商信贷,优化农村电商支付结算服务,加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以打通农产品进城渠道。
(二) 完善普惠金融扶贫主体与风险保障机制
金融精准扶贫不仅要瞄准扶贫对象,也要明确专门的金融扶贫主体,当前我国着力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但并未明确农村普惠金融扶贫主体机构。从现有金融机构与农村紧密程度来看,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在农村的网点较多,国家可明确将其作为农村普惠金融扶贫的主要商业银行,并给予更多地监管扶持、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和税收减免。对异地搬迁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则由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建立国家层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以应对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和提供农户保证保险,同时指定几家国有保险公司履行农村扶贫保险责任,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可在财政部设立扶贫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机构,由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履行相关职能,并与各级扶贫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信息对接事宜,金融监管部门也要提高扶贫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三) 积极引导正规与非正规金融联结合作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具有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并存的现象,多年的扶贫经验证明,单靠正规金融不可能完全实现农村脱贫,应把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有效联结起来,共同推进农村贫困减缓。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鼓励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微型金融机构,促进农村非正规金融规范化、阳光化,为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化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鼓励能够促进正规与非正规金融联结的NGO金融中介发展,建立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资金批发机制,积极探索“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农户”的金融联结模式。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在贫困农村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打破原有的“打、压、堵”管制误区,采取“疏、引、鼓”的管理态度,为农户参与非正规金融组织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农户合法金融权益。
(四)加强贫困农村教育信贷支持力度
对贫困农户来说,提升其受教育水平和增强劳动技能培训,是减缓贫困的有效途径。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提升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是减缓农户贫困程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可行性方案。由于致贫原因具有多维性,农户教育水平可以作为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的瞄准工具,应专门为农村贫困家庭提供财政贴息的教育信贷,减轻其教育费用压力,保证贫困农户的适龄子女不会因贫辍学。另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农村贫困发生的常见现象,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专项扶贫保险,提升农村医疗条件和环境,增强贫困农户身体素质,也是稳定农村扶贫脱贫效果的重要手段。
(五)健全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