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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发动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与6月7日和7月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统筹安排,认真研究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局亲自主持会议,传达了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利生产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加强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结合我县水利现状,7月15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县水利系统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自查。
(二)检查情况
我局于6月及及7月分别派出了10个检查组,由局副科级以上领导任检查组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技术人员组成,深入到各乡镇对在建水利工程、农村水电站、河道采砂等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检查组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迅速行动,每到一个责任单位,通过听汇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加大了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所属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应急预案,并采取日常专人监控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单位)253个,其中:自查单位253个、自查工程项目253个。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75个、落实整改152个、整改到位率86.9%,其中:自查发现问题隐患52个、落实整改46个、整改到位率88.5%;县水利局抽查发现问题隐患123个、落实整改106个、整改到位率86.2%。
二、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水利建设任务加重,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任务重。
2、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多,运行管理风险大。我县有相当一批工程因建设时间久、标准低、质量不高,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严重,运行安全隐患多。众多病险水库、山塘、堤防仍在加固整治中,部分带病运行,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根除。特别是病险山塘、农村小水电站数量众多,分布在偏僻的山区或半山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3、一些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状况令人担忧。农村小水电站从业人员素质低,一些电站业主为节省支出,雇用没有培训的农民上岗,他们不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隐患。
(二)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委在印发的《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文件中,明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联系督导区县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电力科对电力公司进行督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与各相关业务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全面开展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整体部署动员。7月3日,在全委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精神和要求,并对我市工业系统大检查工作做了整体部署。
(二)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对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按时完成排查;根据国、省安委会督查反馈情况,我委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工业行业涉及的电力、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对照检查表,对区县和我委督查检查提出了要求。
(三)专题会议研究。7月13日,我委召开第1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要求逐个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优化现有应急预案,使其更具操作性;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内信息通畅。8月7日上午,我委又召开党组扩大会,再次听取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工作重点,特别是危化品、粉尘防爆行业,以及山体滑坡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开展检查。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经信系统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20余场,派出检查组40余支,排查企业530余户,共排查核实150余处安全隐患点,下达整改通知书80余份,并建立了隐患台账。要求企业及时排查,限期整改,涉及地质灾害等隐患移交当地国土部门处理。
(五)国省督查整改。一是下达了《关于对国务院安办、省安监局督查反馈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和督查的通知》(遂经信函〔2017〕168号)和《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二是分别抽查了大英县、蓬溪县等区县的突出隐患整治情况,并对已完成的隐患进行了核验;三是9月27日在我市经信系统召开的安全维稳工作会上,对国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业领域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三、突出重点,开展工业系统专项安全整治
根据我委工作实际,制发了《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遂经信〔2017〕163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遂经信〔2017〕122号)、《遂宁市经信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遂经信函〔2017〕70号)、《遂宁市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遂经信〔2017〕153号)等文件,突出抓好了电力系统、地质灾害、防汛、危化品、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对开展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三岗四类”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好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台账、培训档案。同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上半年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举办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员100余名;8月22日,组织召开遂宁市经信系统消防与安全生产培训会,邀请了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和四川省工程机械安全协会的领导对全市300余名企业家、经信系统分管安全领导和科股长进行了消防和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值班情况。
(三)各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二、重点检查领域
(一)交通运输安全:加大对事故多发地段和节日期间车流集中路段的检查力度,狠抓客运企业安全超限超载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等违章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载客的农用车及其他非法客运车辆;加强对金水集镇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严格控制中小学放学学生严重超载现象。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品安全及“四防”安全:要组织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油库、气站、网吧和其他易燃材料装修、窗户堵塞密闭的公共聚集和娱乐场所,要果断关闭整顿。严厉查处、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有毒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煤矿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害措施的情况,以及煤矿是否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开采作业,所有合法煤矿必须落实“八个必须”和“七个一律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三不准、一打击”措施,严厉非法煤矿死灰复燃。严格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要对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石场要实行台阶式采石。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严厉查处已关闭取缔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严防死灰延复燃,遏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84#、85#、86#管理和使用,库房必须有人值班。
(四)学校学生安全:检查学校校舍是否安全,是否属于危房,一经确认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学校用电防火、食品卫生、厨房卫生设施情况、锅炉以及学生用车情况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关闭。
(五)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各经销点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检查餐馆、学校等卫生设施及卫生情况;检查市场流通畜牧食品是否检疫,是否存在瘟、病畜禽食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
建筑、电力、文化、卫生、水利、食品、森林防火等部门和行业,要遵照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从9月底到党的十七大闭幕之日,全镇煤矿、非煤矿的企业以及其他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隐患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检查时间从9月15日开始至9月25日上午结束。各村、各单位要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抽调人员组成复查对重点检查领域进行复查,并写出复查报告(复查组人员签字)。自查报告及整改通知书存根复印件在9月25日下午前交镇政府办公室。
四、检查组组成人员及检查项目
(一)交通运输安全:由余敏牵头,具体由柯垅交警队负责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品安全及“四防安全”:组长:派出所负责人,成员: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
(三)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由熊仁河牵头,柯享河具体负责。
(四)学校学生安全:余敏牵头,组长:汪和金,成员:金水中学1人,中学1人,供电所1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由余敏牵头,组长:工商所负责人,卫生院、防疫站各1个。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要抓细抓实,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
一、工作目标
(一)查清底数。通过全面检查,摸清各地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通过专家评估和全面检查,查清尾矿库的安全状况。
(三)取缔非法。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的尾矿库要依法全部予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依法实施关闭。
(四)及时整治。对危库、险库、病库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进行有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召开尾矿库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尾矿库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11项内容(见附件2)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落实治理措施和资金,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市安委办。各级政府要对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8项内容(见附件2),认真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三)培训阶段(10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尾矿库的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资格证。
(四)全面评估阶段(11月上旬)。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全市五等尾矿库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并逐库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明确每个尾矿库的安全度(病库、险库、危库和正常库),对病库、险库、危库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辖区内五等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治理方案。
(五)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底)。各级政府和尾矿库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各县区政府对非法尾矿库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实施关闭。
(六)督促检查阶段(11月初至12月上旬)。各县区、乡镇政府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运行、停运、废弃和闭库尾矿库开展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并对排查出的尾矿库安全隐患和各级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报市安委办。市政府组织对县区、乡镇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比例为100%,对病、险、危库的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督查组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七)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18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本地区尾矿库基本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数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县区和市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和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不折不扣的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遗漏、不留死角。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对确定为病库、险库、危库的(包括安全距离),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用整顿,严格按标准进行治理,治理结束后由各县区政府组织验收,市政府组织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运行。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学校、厂矿企业、集市区和重要建构筑物达或不到设计安全距离的,各县区政府要督促企业按专家评估意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并按要求进行搬迁。新建尾矿库坝下游安全距离内有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的,要立即停止建设,重新选址,或将下游村庄等重要建筑物搬迁后再建设。
一、指导思想
200*年全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长期抓安全的思想,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中心,促进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配合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政府和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局决定,成立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公司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责任领导,也为地区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朱剑飞(兼)
三、明确任务,开展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安生生产法》,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大法,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等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是当前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深入学习。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解、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引向深入。深刻领会立法的重要意义和宗旨,熟悉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使所有中小企业职工都了解基本精神。三是搞好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使干部职工了解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熟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法律责任,增加学法、守法并依法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人,依法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二)突出抓好“双基”工作,为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防范,改变责任不清、纪律松懈、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通过有效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三是加大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要帮助和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集中力量建设和完善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改善生产作业条件,规范规划、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综合预防能力,从源头上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制度,每年春秋开展一次全省性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深入事故隐患重点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从企业管理、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设备维修、安全投入、重点危险部位等方面认真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要继续在非煤矿山、小化工和烟花爆竹等行业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整治措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和突破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问题的整改。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中小企业系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总结推广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以典型案例教育人,在全省中小企业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四、重点防患,及时反馈
(一)各县区、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公司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要依据本《方案》配合县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认真搞好自查,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要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安全生产的重点是矿山采掘业和木材加工企业,矿山采掘企业的安全检查要以人员安全为主,木材加工企业则应将防火安全列为检查和防范的重点。
(三)各县区、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公司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每年要至少下到企业两次进行安全检查,也可不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并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备查,安全检查报告要有企业负责人签字。
(四)地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配合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每年下到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调研时还要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全年检查不少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