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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科学的农业耕作方法是重要的植物保护措施。轮耕轮作、间作套种能够增加农田生物的多样性,合理改善土壤的生态环境,促进土壤拮抗微生物活动,切断病虫的食物来源,避免长期单一植物种植导致的特有的病、虫、草害的问题。轮耕轮作要求耕作者结合土壤和地域的气候环境,利用季节的差异,依据不同作物的生长规律,选择相对于某一作物病虫发生少的季节播种。间作套种要求耕作者全面了解不同植物和害虫的特性,通过将敏感植物和抗性植物相间种植的方式阻止病菌的生长与扩散,减少有机农业植物的病害,将不同植物种植于相间种植能够通过不同的颜色、气味以及破坏小气候等干扰寄生性害虫寻找到寄主植物,从而大大降低了害虫的繁殖率,有效减少有机农业植物的虫害。
2选择优良的品种,科学处理种子
要选取抗逆性强的品种,在此基础上,选则饱满、均匀、无病虫的优良种子进行播种,这是有机农业植物保护的基本措施。优化选种步骤可保证种子早出苗、出壮苗,同时保证幼苗自身的抵抗病虫害的能力,通过自身的免疫能力降低病、虫、杂草的侵害。播种之前耕作者需及时清除不健康的种子和杂草种子。然后要对种子进行处理,通过晒种杀灭种子表面的病菌,同时促进种子草出苗。晒种时,要将种子摊放于干燥的空地上,连续暴晒,使种子充分干燥,注意晚上要及时收储,防止受潮,同时注意不要将种子放在铁器或水泥地上进行晒种,避免高温烫伤种子。另外,也可通过其它方式对种子进行消毒杀菌,如在晒种之后,还可通过浸种进一步杀菌,还可促进种子新陈代谢,起到增产的效果。除此之外,针对某些作物,还可干热消毒法降低病毒的活性,起到杀菌的作用,提高植物抗逆能力。
3采用农业培肥技术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
中华历经了五千年的发展,中华儿女创造了深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了让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人民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展开保护行动。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保护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命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是由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列》中首次提出的,而真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定义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二、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传统文化的宝贵记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因此它值得我们珍惜、呵护。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几千年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促进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是民族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
三、 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并发扬下去呢?
(一)建立健全法制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渠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不断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立法者可以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属性的基本结构特征,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规范。明确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并将它们法律化和规范化,这样才方便对它们的管理和开发。对即将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要严格要求申请程序,并将之规范化、法定化,明确拥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保护。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包括法定许可制度、一般许可制度、特殊许可制度三类,并且对使用者应当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免费使用,不经许可但可通过付费使用,经许可且需付费使用。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期限。对于故意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更严重者要动用刑法制裁。只制定法律法规而不实行是远远不够的,执法者要行动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各尽其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展开保护行动,让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部门的保护圈内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重要的是,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不断增强权利人知识产权意识。权利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权利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有基础上,设计出更加长远的保护和发展方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生产化、经营化和商业化,最大限度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合法权益。其次,权利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学会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最后,权利人要及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进行登记,属于商业机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强技术防范。
(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行动。尽管现在国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归属人管理,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保护者。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产生极大的影响力,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全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动中,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种人民世代相承的,是群众生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族土壤中,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因此,它不能脱离生产生活而独立存在,它存在于特定的民族群体生活中,所以,应当以群众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命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保护和维护人类的文明,守候人类的精神家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迫在眉睫,它可以激发民族文化创造力,提升国家的软实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文明的魁宝。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对于发扬中华民族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增进中外文化交流都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作者单位:河南省柘城县文化馆)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h-ttp: //trave.省略 /20051205/n240880319.shtm.l 2010-04-01/2010-08
东阳木雕“活态性保护”的方法与途径
对非遗进行活态性保护,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主要目的的,对非遗传承与发展的核心和文化生态进行保护,即对传承人与文化生态圈以及其物质形态产品进行保护。结合东阳木雕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和最终呈现形式。我们认为,东阳木雕作为传统民间技艺,只有在活态性生产实践中才能真正实现对其的保护与传承。鉴于此,本文涉及的活态性保护的方法与途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对传承人的保护。“在非物质文化保护中,‘传承是核心、是灵魂。’而‘传承’这一生活行为和方式是要靠‘人’来实现和完成的,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的生态延续,其保护与传承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对传承人的保护必须放到保护的第一位,并做到有的放矢。然而,何谓传承人?传承人就是“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我们在“传承人”的定义中不难发现,传承人是把自身所掌握的杰出技术、技艺、技能以某项遗产进行展示与传承。其重点在于“传”与“承”两个方面:
首先,应先做好“传”,保证后继有人。东阳木雕主要也是依靠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承,其在一定程度上极易走到人亡艺绝的境地。因此,我们认为,传承人应改变传统的传承模式,甚至需要摒弃此模式。广招徒弟,把自身的绝活传授给下一代,使其得到传承并发扬光大。而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我们认为,可以先做到一定量的积累,然而在量的基础上挑选有潜质的,并愿意为东阳木雕奉献毕生的学员进行着重地传授与培养。如传统的“拜师学艺式”,如此进行,一是为了尊重传统手工艺的传统,即“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统习俗;二是为了传统的学艺方式得到保存,即师傅单独传授与徒弟的模仿学习。同时,也可以使得师傅所拥有的独到见解、独门技艺等能得到完整的传授。其次,应做好“承”,保证技艺的活态与不断层。我们认为,“承”即继承。东阳木雕来自民间,应扎根于民间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艺术和人文价值。因此,在任何时候,东阳木雕是不能脱离生产、生活而独立存在。所以,其必须需要传承人将历史上的创作内容、创作技法、手段、材质等内容在实际生产一线得到继承与应用的。同时,传承人必须结合自身的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个性等对其技法进行创新与发展。结合当下外部环境,我们认为,其可以通过走市场化道路来实现。但在传承人的技艺与产品展示中,主要是对传统技艺的展示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作品的展示,以此来凸显技艺的本真性、人文性、艺术性及收藏性等价值属性。
文化生态区的保护。文化生态的保护是非遗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当下非遗进行保护的重要方法与途径之一。在实际操作中,需建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在一个特定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区域中,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依存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和谐相处。”结合东阳木雕实际,我们认为,东阳木雕技能的传承形式等内容虽属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但古建筑中的装饰部件、传统家具用品等一切有形物质都是其具体表现形式的有效载体。我们在当下只是单纯的去保护其无形的一面,而不去对其有形载体进行保护,是单方面的不够全面的一种保护形式。其最终的保护结果往往是只能静态地、死板地,甚至会使得保护成果在当下的文化快速变迁中消逝的越快。因此,我们提出对东阳木雕文化生态区的保护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那么,文化生态区该保护些什么,如何保护呢?鉴于此,我们认为,东阳木雕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应从对其有形文化遗产区和无形文化遗产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应对其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形文化遗产在东阳区域内,现今主要是对其传统建筑装饰部件作品的整体保护。如对具有“江南故宫”之美誉的卢宅古建筑群进行整体性保护,从而使得依附在建筑上的木雕装饰部件也得到完整地、有效地保护。
其次,相对于无形文化而言,对其的保护相对较难些。如对东阳木雕传统手工艺的拜师学艺仪式、师徒传艺过程、口诀、禁忌风俗等有关内容的保护相对较难。对于该部分内容的保护不但需要相对较高、较大的物理空间,而且也需要一定的时空空间来承载。因此,我们认为,东阳木雕通过宏观的、协调的、有效地对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其发展与延续所需的根基得到了有效的、完整的保护,我们又何愁其技艺的流逝呢?通过生产性保护。东阳木雕是一门来自民间,并应用在民间实际生产一线的传统手工艺。因此,其具有生产性与实用性等属性。鉴于此,我们提出对东阳木雕这样的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是符合其基本属性的。近几年,在东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决策与支持下,东阳木雕走上了产业化发展道路,并在人才培养、人才基数、产品类型、产业及其群体的发展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现今注册的东阳木雕•红木家具公司共有2700多家,“木雕产业总产值已达200多亿元,税收近5亿元,出口额超14亿元。木雕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已近25%。”#p#分页标题#e#
东阳现建有东阳中国木雕城、吴宁东路木雕特色街、南马红木家具城等5家专业市场。通过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使得东阳木雕这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被人们重新认识,并重新包装,从而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效果。“东阳木雕”的区域品牌,“东阳中国木雕城”等专业市场品牌不仅在空间广度上,而且在内涵的深度都得到了有效的传播和保护。结合东阳木雕手工艺属性以及当下的产业化发展实际,选择利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与手段对其进行保护。生产性保护,顾名思义是通过生产的方式对东阳木雕的相关技艺、作品内容、作品呈现形式等,以实际的物品形式进行呈现。因此,我们认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通过工艺美术大师对其进行生产性保护。该途径主要是利用工艺美术大师的创作才能、纯熟的技艺与技巧、个人品牌等,综合利用并发挥大师们的聪明才智在东阳木雕技艺上的施展。而利用该途径在对东阳木雕进行保护时,大师们应完全做到纯手工设计创作、雕刻、装配等,主要是为了凸显其纯手工性、艺术性、收藏性等价值属性。从而也完整的保存了东阳木雕技艺的本真性,可谓一举两得,同时,通过该种方式与途径实施,也可以回哺于大师们的创作热情,以及对东阳木雕保护的真情;其次,通过器械化、标准化、批量化的生产性保护。
该途径主要是利用现代的机器如精雕机在木雕产业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精雕机的精准化、标准化、批量化等优点,减少传统木雕纯手工性生产的不足,符合现代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要求。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认为,我们需要冷静地、理性地、辩证地看待精雕在传统东阳木雕做的应用问题。但是,我们同时也呼吁,通过利用精雕机的产业化对传统东阳木雕进行保护时,我们必须,也只能允许其在利用传统图案凸显的现代家具、现代家居装饰图案的雕刻上,以及一些不是核心技艺雕刻上。而在东阳木雕的核心技艺、传统作品上的雕刻上,我们必须保证纯手工性,从而保证东阳木雕核心技艺的流逝,以此也保护了如东阳木雕这类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为脆弱部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我们用通过合理的规划、科学的认证后才能实施,我们看到生产性保护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起的积极性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晰地看到生产性保护不当的一面,如开发过度。对东阳木雕进行生产性保护,我们人为,可以使得其在新的世纪获得了新的更大的生机和发展动力,及保护机制与保护成果。
小结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活态展示
中图分类号:G26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1
博物馆如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和传承,专家学者从多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笔者尝试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所参观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从其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思考博物馆对于古老文化记忆的留存与传承,以及这种展示方式与观众内心之间产生的互动,进而探讨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的认知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它有自身的特点和性质,正确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博物馆的概念内涵和特点,是博物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和基础。
实物性是博物馆的主要特征,博物馆作为一种事物的运动形式,可以说自始至终是围绕着“物”进行的。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不受物质载体的限制,并不依附于一定的物质形态,也不以物质载体为主。其存在于人们口头传说和表述中,存在于不同的艺术表演之中,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之中,存在于传统工艺技能操作实践之中。它展示的是人或人群甚至一个民族对生产生活在认识上产生的情感或动机,是以人为主体的一种表达,并逐渐被人们共同体接受,形成固定模式,被后人继承且不断的创新发展,成为他们普遍接受的固定的表达内心情感或动机的最佳方式。②博物馆内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看成博物馆基本职能的一个扩展,它改变了单纯以物为主的陈列,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与其载体的实物性相结合,通过对其详细介绍,达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
二、如何与观众形成互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任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都必须考虑到“人”这一要素,具体到博物馆而言,就是要考虑观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所发生的互动关系――观众看到了什么?观众有什么收获?博物馆陈列展览只有和观众形成隐性及显性互动,使观众对中国传统文化技艺产生一种文化认同感,并启发观众的文化自觉性,才能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从而达到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一)何谓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生动的,是不断发展的,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必须考虑到其独特性,应区别于传统博物馆以物为主的陈列方式,发展出一套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展示方式,使其有一个生存传承的空间,在这方面我国的专家学者已经有很多论述和探讨;其二,非遗类博物馆和观众之间的情感交流使其具有鲜活性,观众在参观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见解,产生文化自觉性,这也是本文主要探讨的。
(二)文化冲击力、感染力的营造
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对传统文化技艺的展示,应启发观众的思考,给观众内心带来冲击力,营造出一种文化冲击力和感染力。
以位于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例进行详细介绍,作为一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博物馆,其主要包括序厅、人类非遗名录厅、国家级非遗名录厅及后记厅4个展馆。实际上在这座博物馆中并未展示很多的珍贵文物,整座馆以一种简洁、生动、有趣的方式营造出一种强大的文化感染力:进入馆内的孩童面对新鲜有趣的文化游戏乐此不疲,同样也唤起成年人对于逐渐趋于消失的中国文化的深沉思索,整个场景展示富于思考性、趣味性、震撼性。综合来看,其给观众带来的文化冲击力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时光隧道带来的深沉思索
进入馆中,首先展示在观众眼前的是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拼成的世界地图,上书“世界的和声”,在这个地图上用图片、视频等合成了地球,蔚为大观。随后进入一个深长幽邃的时光隧道,简单的文字如“千童信子节活动的传承越来越困难”、“2008年汶川大地震,羌历农历新年陷入困境”、“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正濒临灭绝”……通过最简洁的文字告诉着观众一个最大的事实。在参观过程中让人感受到强大的心里冲击,或惋惜、或哀叹、或感伤,所有陈列的目的不过在于激起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愿望,在展览的开始就营造了对文化遗产的思索,可以说是为整个展陈做了一个铺垫。
2.视听等高科技的运用
该馆运用了大量的视听技术,高科技的运用拉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观众的距离,营造出传统文化的氛围,观众在动手参与的同时,用心和传统文化进行交流。在陈列民间传说如“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等时,将展板和听筒相结合,通过听筒传音的方式,分别用申请方方言、普通户、英语三种语言来讲述,拿起小小听筒选择你想听的语言,一段故事就会在你耳边娓娓道来,民间故事、山歌、戏剧、民族器乐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展示,生动而不死板,同时加大了观众的参与度。又如对川剧变脸艺术的展示,观众站在展示区,自动化感应技术就会对应观众的脸孔模拟川剧变脸,让观众体会到了川剧的魅力与乐趣。
这种化无行为有形的展示手法,生动有趣,提高了观众的参与性,在观众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加之陈列开头的强大感染力,让人们在无形之中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真正实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展示,达到了对其的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传统陈列和现场展演的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文化盛宴
区别于上述博物馆,成都蜀锦织绣博物馆用清代花楼木质机现场手工制作蜀锦;集中陈列、展示古今蜀锦、蜀绣精品,并销售产品;除此之外,仍保留蜀锦半手工半机械传统生产和现代工艺织造。进入展厅,锦绣炫目、色彩纷呈,奇美精妙,让人叹为观止。该博物馆对于蜀锦、蜀绣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制作加工工艺结合到了一起,通过对手工技艺的现场参观,传承千年的民族技艺带给观众的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欣赏,还有对民族智慧的自豪之情。这种“活态”的技艺传承,无疑是观众在传统博物馆中所不能见到的,也是非遗类博物馆的不同之处。
三、小结
2013年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的主题是“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这一主题的实现还很漫长。博物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者,不仅要考虑对其本身的保护,更应该考虑到“人”的传承和创新,思考如何使观众和展览发生互动,从而推动这一主题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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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