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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造型艺术的影响下,我国于20世纪初形成了高等美术教育体系。其教育体系的奠基人徐悲鸿提倡写实主义创作方法,他强调基本功的训练和素描在造型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徐悲鸿提倡法国的古典主义写实技巧的教育培养模式,从根本上扭转了我国传统绘画的观念和教育模式。绘画教学的基础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基础训练,在艺术学科中占据主要地位。高校的绘画教学一直沿用传统的绘画教学体系,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大量写生练习。学生的课堂学习内容和课下的写生练习遵循从易到难和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绘画基本功,而当今社会信息技术在艺术领域应用广泛,例如速写可以用照相机替代,形画可以用喷绘或投影仪替代等,这种喷绘技术和电脑制图等高科技的绘画方式普遍化的现象,使教师和学生对传统速写、素描等写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产生质疑。①高校教师要对我国传统的造型观进行深刻理解,要对绘画遗产进行重新认识,从而使高校的绘画教育模式突破传统、单一性的局限,重新建立多元化的、科学合理的高校绘画教学模式,力争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具有创造力的艺术人才。
二、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对高校绘画授课内容的影响
我国高校绘画教育发展的几十年里,绘画的基础课程一直是以素描和色彩为主,此外,还有课余时间的写生练习,写生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基础知识,是为了将来能够更好地进行创作。教育内容一直沿用写实主义的造型观念,用写实的方式再现客观事物、表现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导致高校学生的绘画语言苍白,缺乏创造力。当代艺术在自身标准缺失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绘画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一般会强调要避弊端及取长补短,即使是这样,每位学生的绘画作业也会因人而异,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教师布置作业是油画静物,有的学生会用印象派的色彩、有的学生进行苏俄式的写实,还有的学生会使用浮世绘的平涂等,教师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绘画作品徘徊在写实与表现之间。另外,由于受教师授课内容和方式的限制,以及学生自身能力的限制,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不可避免地进行模仿,使学生自身的绘画能力得不到充分发展。例如当代艺术家张晓刚的“大家庭系列”的单色平涂、曾梵志的“面具系列”和蔡国强的“烟火系列”等作品都成为高校教师教学内容,而这些艺术家的代表性的作品则成为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三、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对高校绘画判断标准的影响
在高校绘画教学中,通常都以分数的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绘画作品水平的高低标准。虽然不能以分论画、以分论人,但高校一般都会用一个相对标准的要求评价和衡量学生的绘画作品水平。例如教师一般从作品的构图、色彩、线条和表现力等方面大致判断学生绘画的水平以及绘画功底和学生对色彩、线条的认识。高校不排斥不抵触当代艺术,而当代艺术在高校广泛传播的同时,也给高校教师对学生绘画作品的评判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商品社会,依靠媒体宣传和名人策略的方式对艺术进行推崇所发挥出的影响力是众所周知的,这种对艺术作品的特殊运作方式会让大众对艺术的认识产生误导。②现代艺术是一种内在的需要、是一种乐趣的展现,需要观众和学生真正领悟作品中真正的内涵和意义。现代艺术的表现形式由具象艺术和写实艺术向非具象艺术和非写实艺术发展,出现了立体主义和构成主义等新类型的表现手法,这就要求高校教育在对学生的作品进行评价时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欣赏每位学生的个性表现能力。四、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对高校绘画教育理念的影响当代艺术家在突出艺术形式的同时有意识地忽略自身的学院派基础。纵观我国艺术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出,当代艺术由叙述性艺术转向了观念性艺术,呈现出类似表现主义和超现实表现主义等以自我表现为中心的新兴表现形式。当代艺术的发生和发展不是以审美性为首要目的,它是在互反或对立的思路下来进行创作的,是为了充分表现人类精神上的矛盾性。在绘画教学中,教师不能单纯地从传授绘画技巧和方法的角度出发,要有培养学生理论水平提升和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的理念,为将学生培养成为艺术家打好基础、做好引导。社会媒体曾集中讨论过新兴艺术的形式,各个媒体和社会公民对不同的艺术形式评论褒贬不一。当代艺术是经过很长的时间而形成现在的状态,是在社会的综合条件和作用下形成的。现代艺术具有一定的社会背景,高校绘画教师要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要正确引导学生对待和评价当代艺术的发展。
[关键词]WTO;国际直接投资;以市场换技术
通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引入世界先进技术进而提高我国整体技术水平即“以市场换技术”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学术界对“以市场换技术”尚未有规范的界定,从字面意义上看,所谓“以市场换技术”是指通过向外国产品出让国内市场份额以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从而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策略。此处所指外国产品既可以指进口的国外产品,又可以指在国内生产的外国品牌的产品。这样,“以市场换技术”可以分为两种形式: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外国直接投资(FDI)方式。在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下,由于进口商品中固化和隐含着国外先进技术,进口能引起对进口商品的逆向工程和仿制,产品销售能够获得外国企业在售后服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支持,从而使得制造该商品的技术得以在国内生成和发展起来。在国际直接投资方式下,东道国可以从三个方面获得技术: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将先进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的分支机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会将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独立的分包商;外国直接投资还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提高东道国生产相似产品的竞争力乃至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通常所说的“以市场换技术”一般是指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以市场换技术”,本文分析的重点也在于此。
一、对加入WT0前“以市场换技术”的简要回顾
为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我国一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许多政策优惠,例如,在部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15%的公司所得税(同期国内企业税率为33%),对于投资高新技术行业,或者出口产品占全部产品70%以上的外资企业,在上述政策到期后的3年里继续享受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另一方面,又在某些方面对外资给予一定限制,而这些限制措施往往又是给予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这些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2000年底修改前就明确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再以汽车产业为例,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明确规定了产品的国产化要求,并将国产化进度作为发展第二车型的条件;严禁以SKD(散件组装)、CKD(整件装配)方式组织生产;为提高国产化率,制定了分级关税优惠税率,外国投资的整车国产化率必须至少达到40%,才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为了保证中方在合资企业和汽车行业中的控制力,《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定,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比不得低于50%,外国(或地区)企业同一类整车产品不得在中国建立两家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对技术转让的强制要求能够直接促进跨国公司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而股权比例、当地成分、外汇平衡、贸易平衡等规定则能够促进跨国公司的技术向国内合作方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转移和扩散。
“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是与东道国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状况密切相关的,国内市场竞争越激烈,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王洛林等,2000)。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注意引导外资企业形成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局面,并收到较好的成效。例如,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汽车行业的外资企业很少,国内少数几家合资汽车厂商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利用比较落后的技术即获得可观利润。90年代中期特别是1997年以来,国外著名汽车公司几乎都进入我国,为了维持和获得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跨国公司加快了在中国技术更新的步伐,纷纷将最先进的车型向我国转移,例如,在引入上海别克、广州本田雅阁后,原一枝独秀的德国大众迅速将先进的奥迪A6引入一汽大众,将帕萨特引入上海大众,技术水平从B2级的桑塔纳一下跃升三个等级。
此外,我国政府对国内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近20年来,我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了115项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与产业技术创新支持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共15项,为企业的研发活动从财政拨款、税收减免、贴息贷款等方面提供支持。由于国内技术水平越高,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因此,这些研发支持措施客观上也起到促进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效果。
二、加入WT0后“以市场换技术”环境的变化
l政策环境发生变化
(1)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发生变化。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东道国在对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定:凡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或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各成员国应禁止使用。这样,加入WTO前在引进外资时附加的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限制措施必须予以取消。按照WTO规则和“入世”承诺,2001年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包括:①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先后修订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等。②2002年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目录》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例如,鼓励类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③出台和完善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外资企业购并内资企业和上市公司扫除了政策障碍。
(2)技术创新支持政策发生变化。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对WTO成员国产业R&D所允许补贴的范围、强度和合法成本类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从性质、目标和数量上是否具有贸易扭曲效应出发,将政府补贴分为被禁止的补贴、可的补贴和不可的补贴三大类,又称为“红灯”、“黄灯”和“绿灯”条款。绿灯范围包括对落后地区和环境问题的资助、基础研究、资助比例小于50%的前竞争开发活动和产业研究(俞文华,2001)。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必须对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补贴的范围、方式、强度做出重大调整以符合绿灯条款要求。这就意味着我国政府要减少对自主研发活动的支持范围,从而可能削弱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以竞争换技术”的效果也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2.跨国公司行为发生变化
(1)独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数量和投资额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外资项目中独资项目数量就开始超过合资项目数量;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则从2000年起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独资企业项目数、合同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4年的27.4%、26.5%1-升到2002年的64.9%、69.2%;实际使用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7年的35.8%上升到2002年的60.2%。2002年,独资企业项目数是合资企业项目数的2.5倍,独资企业合同金额是合资企业合同金额的3.1倍,独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是合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的2.1倍。独资企业已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2)增资扩股和并购增加。《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外商购并内资企业亮起绿灯。2001年以后,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转变为独资企业。例如,宝洁公司2000年先后中止与广州浪奇、北京日化二厂的合作,将合资企业转为外商独资企业;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到50%+1股,从而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2年7月,东芝公司收购东芝与无锡华品合资的“无锡华芝”中方股份,并对完成收购后的公司追加4300多万美元投资,由此建立日方独资的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另外,外国直接投资以前以绿地投资为主,近年来通过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有增加的趋势,例如,爱默生电气斥资7.5亿美元购买了华为的电气业务部门安圣电气。
(3)加大研发投资。加入WTO以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1987年外资在我国成立第一家研发机构,1987—1993年平均每年建立不到一家,1994—1997年平均每年建立5家,1998年建立了11家,而2001和2002两年间建立了19家。到2002年8月底,至少有65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82家R&D机构,其中31家公司曾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1998—2002年财富全球500家公司,它们在华建立了55家R&D机构。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接受跨国研发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英特尔、NEC、松下电器、SUN、安捷伦、施乐、德州仪器、富士通、北电网络、朗讯、爱立信、诺基亚、三菱电机、阿尔卡特等著名跨国公司均在中国建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
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化、实施并购与加大研发力度是密切联系的。技术的保密性是跨国公司最关心的问题,其竞争优势特别是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优势都与此相关。跨国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可以转让处于任何生命周期的技术,可以转让高新技术,而向合资企业和非附属企业只转让一般性技术和陈旧技术(王允贵,1998)。随着在华跨国公司对合资企业控制程度的提高,一方面他们对技术的控制更为牢固,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更愿意向中国转让新技术或在中国研发新技术。
3.国际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
(1)全球分工和价值链竞争。一方面,分工越来越细化,企业越来越没有必要也越来越没有可能固守“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生产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将其生产过程分解成具体的生产活动(如,融资、R&D、会计、培训、零部件生产和分销)或分解成生产活动的不同环节,并通过业务重组将资源集中于价值链中最具竞争力的部分。产业结构呈现出“微笑曲线””化,制造环节的重要性下降,而研发、营销成为产品价值增值的主要环节。例如,在目前的汽车工业全球化分工体系中,整车制造公司大都将零部件公司从母体中分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跨越国界,将分离之后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区位进行配置。从总体上看,研发等“脑袋产业”集中于发达国家,而制造等“躯体产业”则集中于发展中国家(李海舰等,2002)。
(2)研发全球化。虽然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但随着海外扩展和国际竞争加剧,以及为了获得低成本的研发资源,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某些具有重要市场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设立地区性的研发中心,从而技术与跨国公司R&D活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研发全球化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在国外的R&D机构数量增加、在国外的R&D投资在其R&D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上升、雇佣越来越多的国外高科技人才以及国外研发成果所占比例的提高(邱立成,2001)。中国国内巨大的市场容量、丰富的工资水平低廉的技术人员,都是吸引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有利因素。
(3)制造和设计模块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模块化成为以盯业为代表的许多产业的发展趋势。模块化之所以倍受关注,是由于今天的产品日趋复杂且速度成为影响企业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而模块化恰恰能帮助我们处理更为复杂的事务、使平行操作成为可能,并有利于对付子系统的不确定性(青木昌彦等,2003)。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模块化仅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供应商几乎或根本没有参与过零部件的设计。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设计过程的模块化显得更为重要,大公司作为系统的总设计师,而将各模块的设计交给其供应商来进行。在模块战略中,模块之间的规则是确定的,而模块内部留有很大的创新空间。这就为参与模块内部设计的供应商提供了接触新技术并进行创新的机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模块制造也跨出国界而呈现出全球性。
(4)战略联盟发展迅速。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或资源互补的公司为达到共同拓展市场、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形式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生产要素互相流动以及利益共享的合作联盟(肖静华,2001)。由于技术变革速度加快、技术和产品周期迅速缩短以及研发投资额日益增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来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分散技术发展不确定性的风险,并且战略联盟还有利于跨国公司共同建立行业标准以及适应研发本地化的需要。战略联盟主要是集中于技术变化快、竞争激烈的半导体、通信、汽车、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R&D联盟。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大多数是在一些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多为强强联合,联盟各方的企业一般都具有某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有可相互利用之处。
三、利用FDI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对策建议
跨国公司在华行为的变化以及国际产业发展所呈现的新趋势,对我国“以市场换技术”战略既有威胁,也是机遇。本文认为,要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不但要求政府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要求国内企业在价值链的某些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第一,突破“以市场换技术”的传统思维。外资对华技术转移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技术转移到子公司和技术转移到东道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追求的是后一层面的效果。但是,技术是跨国公司最核心的垄断优势,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时一般要对先进技术进行控制,技术控制主要体现在一般仅转让处于成熟阶段的技术而不转让处于创新阶段或处于优势的技术,并且往往把最新技术转移给它们的分支机构,而把较陈旧的技术转移给合资公司。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一方面中国政府难以通过一些限制性措施要求外资向中国转移技术,对国内企业的研发支持也有所削弱;另一方面,处于控股乃至独资地位的跨国公司对技术的控制更为严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突破对技术只有转移到中国企业才是转移的传统认识。首先,从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的实际过程来看,技术一般是沿着“跨国公司—寸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其他企业”的方向流动的,即使是在加入WTO之前,我们以市场换来的技术也是先换到合资企业的。其次,只要转移到中国的技术,就会促进中国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技术转移到中国,就可以认为是一定程度上成功的“换”。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仅静态地看,加入WTO后更多的先进技术将被控制在外商独资企业,但是如果动态地看,则这些技术会以种种方式转移和溢出到国内企业,最终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因此,新时期的“以市场换技术”,应当在追求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再追求先进技术向国内企业的转移。
第二,以优惠换技术。给予外资优惠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些优惠措施一般可以分为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型。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外资要享受与内资相当的“政策待遇”,但是并未规定外资享受的优惠政策内资是否能享受。因此,对外资实施超国民待遇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贯彻国民待遇原则的义务是并行不悖的。当然,“超国民待遇”不应给予所有外资企业或所有行业的外资企业,而应把优惠措施给予那些我国急需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外资的研发部门,以此促进现有外资建立研发机构,提高在华企业的技术水平。
第三,以竞争换技术。我国的实践经验表明,提高市场竞争强度是促使跨国公司转移先进技术的有效手段。在外资企业数量少、国内企业竞争力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外资企业即使采用一般的技术仍然可以获得可观利润,因此,没有动力把先进技术向中国转移。反之,有了足够强的竞争环境,外资企业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会引进相对先进的技术,从而形成有利于我国技术发展的博弈局面。因此,在引进外资时,应在每一产业领域都吸引多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形成跨国公司之间相互竞争的格局。同时要促进内资企业快速成长,形成对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为此,一方面应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把他们彻底推向市场参与竞争;另一方面,要给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以技术换技术。发达国家政府出于国家安全和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的目的,会对技术转让进行控制;跨国公司一般也是首先将最先进的技术转让给技术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以加强对技术的垄断。由于中国具有庞大的市场,中国在掌握某种技术后很容易形成规模化生产,跨国公司如果不及时提高在中国的技术水平则可能丧失在中国的市场地位,因此,我国技术水平提高对跨国公司是一种潜在竞争威胁。同时,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会促使发达国家放松对相应技术管制。因此国内企业在尖端技术领域的突破可以增强在引进先进技术时与跨国公司的讨价还价的能力,促使跨国公司将比较先进的技术转移到国内。例如,如果中国掌握了0.18微米的芯片技术,则跨国公司由于出口管制放松和出于竞争的考虑很可能会将0.18微米的技术和生产线向国内转移,甚至会转移0.13微米的技术。为此,应加大对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绿灯条款”的研究开发阶段R&D投入支持,促进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当然,在分工国际化和产业模块化的趋势下,没有必要追求在所有领域做到技术领先,国家可以重点资助某些关键产业和领域的技术发展,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在局部实现技术赶超。
第五,企业层面的思考。跨国公司全球分工、联合研发、研发外包等发展趋势为我国企业提供从跨国公司获得技术的难得机遇。但是应该看到,只有当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价值链的某个关键环节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时,跨国公司才有可能转让最先进的技术。从我国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大致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1.1视电阻率正态分布特征一般情况下,同一地层岩性单一,视电阻率值相近,因此视电阻率平面图内顺层视电阻率值的分布应满足正态分布。正态分布由两个参数μ和σ2组成,μ表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变量的均值,σ2表示此随机变量的方差,σ表示标准差,标准差反映了数据的离散程度。在正常地层中,岩石的视电阻率值应与背景电阻率值相近,即非常接近均值,当出现异常时,视电阻率值会偏离正常值,数值相差越大,则表示异常越大。数理统计的异常划分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正态分布常用的范围中,μ-σ~μ+σ包含68.27%数据,反映了普遍特征,可代表常规地层背景电阻率值(图1)。超过这个范围则认为数值偏离正常值较大,可划分为异常区。故一般把数据划分为<μ-σ、μ-σ~μ+σ、>μ+σ三个级别。在有些地层,也可引入13σ以对异常划分进一步细化,在-13σ~13σ包含有30%的数据。
1.2富水性地层的电阻率阈值为了使电法划分的相对富水区与水文地质上的富水区相对应,使物探成果更好的应用于实际。依据不同地层的整体富水性,按视电阻率异常值划分强中弱富水区。在水文地质上,依据钻孔的单位涌水量,将含水层划分为四个等级:弱富水性:q≤0.1L(/s·m);中等富水性:0.1<q≤1L(/s·m);强富水性:1<q≤5L(/s·m);极强富水性:q>5L(/s·m)。(钻孔单位涌水量以孔径91mm,抽水水位降深10m为准)。电法勘探对低阻体反应灵敏的特性,强富水和极强富水在视电阻率平面图上的表现均为明显的低阻异常,故将其归为一类,将富水性划分为3个级别:强富水性、中等富水性、弱富水性。在进行富水性划分时,首先依据其电阻率背景值确定地层的富水性,对于富水性不同的地层以不同的阈值进行富水区域划分。对于整体富水性弱的地层,以视电阻率值>μ-13σ为弱富水区,μ-13σ~μ-σ为中等富水区,<μ-σ为强富水区。对于整体富水性中等的地层,以视电阻率值>μ+σ为弱富水区,μ-σ~μ+σ为中等富水区,<μ-σ为强富水区。对于整体富水性强的地层,以视电阻率值>μ+σ为弱富水区,μ+13σ~μ+σ为中等富水区,<μ+13σ为强富水区。视电阻率平面图富水性划分见表1。
2实例分析
2.1A1矿东部区强裂隙含水层富水性分区A1矿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地势平坦,地面标高+100m。主要地层由上到下为新生界新近系和第四系、白垩系穆棱组和城子河组、元古界麻山群。主要含水层有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白垩系强裂隙含水层和白垩系弱裂隙含水层,强弱裂隙含水层界限为深度160m。第四系孔隙含水层主要岩性为粗砂、细砂和砂质粘土,白垩系强裂隙和弱裂隙含水层主要岩性均为细砂岩和粉砂岩,强裂隙含水层的富水性较下层弱裂隙含水层强。因整体地层的岩性差异并不大,故视电阻率差异不明显,但随着深度的加深,地层的富水性逐渐减弱,视电阻率值相应升高。图2为A1矿东部区强裂隙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左图为不采用数理统计法,只依据经验划分出的相对富水异常区,右图为依据本文提出的数理统计异常划分标准划分的富水区。A1矿东部区强裂隙含水层主要地层为白垩系穆棱组和城子河组,岩性变化不大,均以砂岩为主,视电阻率均值为189Ω·m,标准偏差值为92Ω·m,整体富水性弱。
在无异常划分标准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整体的视电阻率分布特征,凭借经验划分相对富水区,富水区的范围受人为影响较大(图2左图以60Ω·m作为划分阈值)。依据经验划分的相对富水区仅能表示相对富水区范围内的富水性较其他区域的富水性强,无法与水文地质上的强中弱富水区相对应,且划分阈值判断较为困难,准确度低。而采用本文异常划分标准划分富水区,既降低了划分的难度,也提高了划分的准确性,还能与水文地质划分的富水区相对应。依据本文异常划分标准,划分视电阻率值<92Ω·m为强富水区,92Ω·m~158Ω·m为中等富水区,>158Ω·m为弱富水区,分别以蓝、绿、红填充见图2。对比水文孔资料,SY13单位涌水量0.0724L(/s·m),SY14单位涌水量0.0346L(/s·m),SY15单位涌水量2.1669L/(s·m)。图中SY14位于弱富水区,SY15位于强富水区,均与水文孔资料相吻合。而SY13孔单位涌水量值接近于中等和弱富水临界值,富水性分区图中位于中等富水区和弱富水区边界处,这也反映出划分位置较为准确。
2.2B1矿I区穆棱组裂隙含水层富水性分区B1矿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地表在海拔+190m~+300m之间。主要地层由上到下为新生界第四系冲积层、白垩系穆棱组和城子河组、元古界麻山群。第四系冲积层较薄,全区厚约20m,主要岩性为砂砾石。白垩系穆棱组和城子河组主要岩性均为砂岩。主要含水层有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穆棱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城子河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白垩系穆棱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和城子河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主要岩性均为砂岩。因整体地层的岩性差异不大,故视电阻率差异不明显。图3为B1矿I区K1m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上图为不采用数理统计异常划分法,只依据经验划分出的相对富水异常区,下图为依据本文提出的数理统计异常划分标准划分的富水区。在无异常划分标准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整体的视电阻率分布特征,凭借经验划分相对富水区,富水区的范围受人为影响大(图3上图以50Ω·m作为划分阈值)。依据经验划分的相对富水区仅能表示相对富水区范围内的富水性较其他区域的富水性强,无法与水文地质上的强中弱富水区相对应(如图中无法区分出中等富水区和弱富水区,导致划分的富水区和钻孔抽水单位涌水量无法对应),而且较难确定划分阈值,增加了解释难度。B1矿I区穆棱组含水层主要岩性为砂岩,视电阻率均值为78Ω·m,标准偏差值为22Ω·m,整体富水性弱,依据本文异常划分标准,划分视电阻率值<56Ω·m为强富水区,56Ω·m~70Ω·m为中等富水区,>70Ω·m为弱富水区划分富水区见图3。由水文孔资料知,补1孔单位涌水量0.1484L(/s·m),补7单位涌水量0.0616L(/s·m)。图中补1孔位于中等富水区,补7孔位于弱富水区,与水文孔资料相吻合。补1和补7单位涌水量均在中等富水和弱富水划分界限0.1L(/s·m)附近,视电阻率平面图中亦在中等富水区和弱富水区划分界限两侧且相近,表明按本文划分标准划分的弱富水区和中等富水区较为准确。
3数理统计分析
为了验证数理统计方法的有效性,收集了7个矿11个物探区内27个水文孔共34个层位抽水资料,根据不同层位不同电阻率阈值划分富水区,共有32个层位与水文划分的富水区相吻合,吻合度94.1%。分析2个不吻合孔,B1矿III区补水3孔位置人文干扰较为严重,数据质量差,致使出现异常。去除补水3孔,按照本文异常划分划分的富水区与水文划分的富水区吻合度可达到97%,一致性较高。可见,采用数理统计的异常划分原则划分的物探富水区与水文孔资料的富水性吻合度高,表明在没有已知水文资料的情况下,按照本文的异常划分标准划分的富水区基本准确。在有已知水文地质资料的情况下,适当的调整标准差系数,可提高富水性划分的准确性。合的俯冲带铅范围内,并且呈良好的线性关系;B区有三个点靠近于地幔源铅,C区有一个点靠近于上地壳源铅,且从图中可以发现,铅同位素以B区-索拉吉尔矿区-C区的顺序,从地幔源铅向上地壳源铅进行演化。将铅同位素图解和铅同位素分类图解结果对比可发现,二者得到的结果一致,卡尔却卡矿石铅来源具有壳幔混合的特点,与造山运动有关。通过对A区的流体包裹体激光拉曼分析结果表明,流体包裹体气相成分和富K、Na高盐度流体来源应以岩浆来源为主。索拉吉尔铜钼矿床辉钼矿Re含量为(73791~98454)×10-9,与壳幔混合源岩浆矿床的辉钼矿Re含量相近,也具有壳幔混合源的特征。
4结论
(一)民间艺术缺失生存环境历经社会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变化,民间艺术生存面貌的不断调整,在现代生活快节奏、网络交流便利、高科技语境下,生存空间大大缩小,许多民间艺术品类失去了原有依赖的文化生态环境,濒临消失。此外,目前的保护体系尚未健全,专业人才匾乏,尚未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也导致一些民间艺术品类在传承上出现了断层和消失现象。民间艺术生存环境的缺失,是民间艺术走向消亡的核心因素,也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因为文化生态背景的变迁而道路弥艰。
(二)民间艺术开发缺乏整合力度民间艺术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分布零散。民间艺术产业开发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众多的资源品类尚未形成集约发展,散点式的开发造成了资金分散、各自为战、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等混乱局面,文化产业的依附性、渗透性、复合性和广泛性难以发挥。有些区域文化资源观念淡漠,认识不到文化资源的重要性,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有些区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仅仅从当地的利益出发,相互之间争夺资源,资源的完整性受到损害;还有的区域急功近利,对文化资源掠夺性、破坏性开发,使资源的生态性受到损害。
(三)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缺乏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的瓶颈表现为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和民间艺术创意与经营人才的短缺。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要依靠掌握技艺的专业人员才能生存和发展。高层次创意人才要具有对民间艺术的包装与创新能力,依托民间艺术资源,创新研发出更具广泛受众和文化内涵的新产品。民间艺术创新或经营人才的缺乏。民间艺术的创新或经营人才,应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同时又是民间艺术的行家里手。经营人才则要把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使民间艺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二、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开发机遇
国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政策,相对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助推力,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国家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提升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党和国家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正在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前进。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上也明显提速。
(二)宽松的产业环境当前各地都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文化产业人才规划,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层,优先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内容产业、新兴产业、民俗产业。以优势产业积聚文化人才,以优惠政策吸引文化人才,以良好机制激励文化遗产。建立灵活多样的文化投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这些都为民间艺术产业开发提供了积极的产业政策环境。大力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产业的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努力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
三、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发展措施
(一)准确定位市场产品是市场营销组合首要和基本的要素,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载体,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当代社会高科技发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企业的成败越来越与企业能否生产出能够切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相联系,产品营销已成为企业营销的基础。相对于高科技产品而言,消费者对民间工艺美术品的更新速度需求要缓和些,因为民间工艺美术品在大多消费者眼里是一种怀旧的回归乡土的象征。然而求新求异是人的心理需求本能,许多民间工艺美术品在八十年代中期的消失,就说明了刚改革开放后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现在一些传统手工艺品又重在市面上出现,
(二)扩大广告和市场营销促销,是指提品和劳务的企业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向消费者、中间商以及其他公众传播信息,树立形象,赢得好感,以影响和促进人们的购买行为和消费的活动。促销的实质是一种沟通活动,是信息提供者发出作为刺激物的信息,并把信息传递致电一个或更多的目标对象,以影响其态度和行为。
一、现代期货交易制度将取缔传统期货交易制度和形式
1.期货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早期传统的期货交易方式是有纸化交易、公开叫价制度。这种方式现场的“市场人气”较旺,很容易表现出市场真实状况,有些交易所至今仍然采用这一形式。第二个阶段。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无纸化证券和期货等代替了有纸化运作,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撮合交易制度代替了公开叫价制度。特别是一些新兴的交易所发挥后发效应,一开始就采取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网上交易和撮合成交的形式,无纸运作代替有纸运作成为主要形式。第三个阶段。网上交易服务,网上在线交易和其他交易方式并存。网上交易仅仅限于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交易,散户与交易所之间的交易主要通过经纪公司的网络“间接”完成。当前以网上交易服务为主,如提供交易行情、交易咨询、交易结算与过户等等。
与传统交易方式同时并存的有电话、电报乃至书信等委托申报交易形式,但主要是电话或刷卡委托形式。
第四个阶段。网上交易服务,网上在线交易为主要形式。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投资者不仅需要接受网上提供的增值交易服务,而且需要直接在网上与交易所联机下单,进行实时网上交易。
当前,全球网上期货交易正处于由第3个阶段向第4阶段转变的时期。即公开叫价制度仍然在一些传统交易所保留,同时电话委托、电报委托、书信委托等仍然存在,特别是电话委托仍然是主要形式。网上交易服务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网上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并将逐渐成为重要形式。
2.传统期货交易与现代期货交易的区别。
(1)我国传统期货交易方式至少有4大要素:经纪人、交易池、公开叫价、有纸交易。即通过经纪人传递买卖信息,进行有纸化交易,“红黄马甲”在交易厅(池)活动,用叫喊与手势公开叫价。
(2)现代期货交易方式有5个要素:有纸交易被无纸交易所替代——虚拟交易对象出现;交易厅(池)被无交易厅(池)所替代——虚拟的交易厅(池)空间的出现;电子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成为主要硬件设施,固定网络与无线移动网络相结合形成虚拟空间;虚拟经纪人从事交易、结算、过户等逐日结算制度(MarkedtoMarket);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约定原则进行计算机撮合交易等。
3.网络期货交易方式具有6个方面的特点:提高了交易速度;突破了时空界限,可以24小时交易,并且跨交易所进行套利活动;减少了市场交易者的交易成本,如降低佣金费用,网上佣金一般在2‰左右;提供了一种更公平的交易系统,无论市场参与者是否聚居在同一城市,只要通过许可就可以在参与同一市场的交易;具有更高的市场透明度和较低的差错率;电子交易逐渐取代交易厅和减少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数量。
全球电子交易所联盟的成员使用巴黎交易所开发的NSC交易平台,联盟的每一个交易所都通过一个公用的应用程序界面(API)-HubAPI联接到中央交易系统。根据全球电子交易所联盟的条款,联盟的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单一的链接技术进行这一市场上所有的特别交易待遇——允许使用交叉保证金,同时联盟成员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协调机制以确保电子交易的规则和秩序。
二、网上期货交易的两种形式
网上期货交易指投资者利用互联网络资源,获取商品的即时报价,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委托下单,实现实时期货交易。从理论上说,所有的基础证券与衍生品都能进行网上交易,但由于多种原因,网上交易的品种仍然较少,网上交易的期货等衍生品更少。
网上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
(1)信息增值服务为主要形式。投资者经由交易所交易厅执行委托的网上交易,网站提供信息服务,经纪公司提供许多增值服务,如经纪公司的系统可以在一台计算机屏幕显示全国最佳的买价、卖价,使委托能实时在相关的交易所电子自动交易系统上执行。
(2)网上“直接”交易形式。不需经由交易媒介执行委托的网上交易。如由芝加哥期货某交易商(KottkeAssociatesLLC)推出的第一个网上交易系统,它致力于以电子方式执行交易及清算期货契约,即不必经由其他交易媒介执行委托。
经由此种方式,无论在何时何地,交易商均可于数秒之内获取其账户信息,执行并清算期货契约,执行委托并查看其仓位。但是其速度较慢,不能够满足需要。
三、用网络技术促进期货市场创新
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交易所之间、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联网经营成为可能,网络技术促进了期货市场创新,其主要有两类模式:
1.合并与联盟——把单个交易所相似的功能如管理和清算等整合在一起以获得规模效率,能够提供更多的交易品种,建立比以前单个交易所更大的客户群体。如:(1)美国的联盟。2003年5月纽约商业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决定采用美国科技公司OnExchange的结算软件,这一计划使得两家交易所同时拥有一种结算系统。(2)欧洲的合并。1998年德国期货交易所和瑞士期权和金融期货交易所合并,创建了欧洲期货交易所。(3)国际间的合并。198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建立了交易所间的交易联网,通过建立相互对冲双方交易所的持仓,包括货币、利率、股票指数期货等;等等。
2.改制与创新——期货交易所一般采取会员制、公司制两种形式。传统的会员制存在着许多弊端,如交易所有所有者、决策者、交易所的利用者均为交易所的会员,会员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对交易所的事务进行表决。但每个会员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同会员在交易所内利益是不均衡的。为此,许多交易所选择了股份制模式,1993年斯德格尔摩交易所实行股份制;1998年11月14日,澳大利亚交易所的股票在自己的市场上市交易,成为世界上第一家上市交易所;2001年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也上市成功,等等。交易所和经纪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又为网上交易和服务奠定了制度保证。
四、国内外网上期货证券交易
1.国外的网上交易是从网上证券开始的。网上证券的发展为网上期货交易的发展积累了经验。1995年,以DiscoverBrokerageDire.公司为首的几家经纪商率先引进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客户通过因特网发出交易指令,开辟了网上证券交易的先河。目前,美国网上证券的规模正以每季度30%——50%的速度增长,截至到2001年,美国网上账户已经达2100万户,资产总额达到9410亿美元,网上交易占交易总额的比例已经达到20%左右。预计2002年全世界实行互联网经纪的机构可高达3000家,拥有8000万户投资者,互联网账户资金将高达2万亿美元的规模,到2010年几乎所有的证券投资者都将通过网上交易进行投资。
2.我国网上证券的探索是从1997年开始的,一些网站先后推出网上期货证券交易平台。2000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并于2001年2月首次公布了第一批具有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22家证券公司,截至到2003年2月,我国网上证券委托资格的券商达到86家。2003年3——4月,网上交易创下两项历史新高:一是网上委托交易量占深、沪证券交易所3——4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15943.38亿元(双边计算)的比重达到14.38%.
二是截至4月底,我国网上委托交易的客户数累计达517.50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65.50万户)的14.93%.
3.我国网上期货交易方兴未艾。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同,我国对于衍生品网上交易都采取了谨慎的政策。由于期货交易风险较大,当前我国网站主要是信息增值服务,而较少有客户“直接”进行期货证券交易的网站。我国三个期货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电子交易、电子结算和过户的方式,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均提供了一些网上信息增值服务,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采取网上交易形式,而客户均通过经纪公司进行委托交易。2003年SARS以来郑商所、大商所、上商所推广资金管理电子化、开通交易所与会员单位的远程交易,推进了网上期货交易。
到2002年,深圳11家期货公司共有6家开通了网上交易,部分期货公司的网上交易量高达30%.
五、我国网上期货交易模式及其规制和管理
1.“券商+期货”——可借鉴的网上期货交易模式之一。在网上期货交易没有国家政策的情况下,许多证券公司采取了“券商+期货”的网上交易模式。这种证期紧密合作的模式也是一些新型期货经纪公司区别传统期货经纪公司的独特之处。投资者在这种模式下享受到真正的“一站式服务”,通过DDN专线,投资者可以在证券营业部任一台电脑的股票自助系统可以随时切换到期货界面,进行期货行情接收和交易。泰阳期货是湖南省首家实现银期转账,正式与省工行、建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的期货公司,投资者可以非常方便地将自己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在期市与股市中自由划转。
首创期货是北京第一家推出方便期货投资者的“银证实时转账”服务的期货公司,在首创期货开户的期货投资者,只需要拥有工行北京分行的活期储蓄存折,再到首创期货签署相应的协议并办理银期转账开通业务,就可以通过首创期货提供的网上、电话、现场自助三种方式使用该种业务。至今有些期货经纪公司的网上交易比例已占其总交易量的75%.
2.网上期货交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几年来,网上期货交易已经在一些交易所和经纪公司试点并取得显著的成效,中期协于2002年12月30日公布了《期货经纪公司电子化交易指引》,但与期货网上交易迅速发展相比,网上期货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还存在欠缺。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并没有将网上期货交易作为规制和管理对象,虽说我国获准网上证券委托资格的券商达到86家,但没有一家网上期货经纪公司,至今没有网上期货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许多网上期货交易探索具有某些试点性质。网上期货交易是期货交易的发展方向,将逐渐取代许多传统期货交易,这是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但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及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规范试点。作为国家管理机构应该给网上期货交易以合法的规定,并对符合条件的期货经纪公司授予名正言顺的“网上期货委托交易”权利,并将网上期货交易纳入中国证监会网上交易统计系统。
六、迎接期货市场革命的到来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交易所通过兼并资源重组奠定了基础,可以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整合我国期货证券资源,促进我国期货证券业升级和发展。如:
1.香港交易所率先垂范,将香港期货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与中央结算公司合并组成统一联网运作的香港交易所,而且2000年6月27日香港交易所股票上市成功。今年4月29日,香港交易所推出网上订购和发送数据服务:网上订购数据产品;灵活有效的送货渠道,网址下载、电邮、邮寄光盘;信用卡网上付款、支票付款;产品资料和样品;提供“我的户口”:显示订户资料和过去订阅产品的详情。
2.上海证券交易所如果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整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发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如180指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可以充分发挥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优势,同时,股票指数标的物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分开,也有利于避免过度投机。
3.上海证券交易所如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整合。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可以将上海、深圳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和几乎完全相似的交易系统整合起来,以方便投资者投资,减少上市公司两边上市的交易成本,也可以避免两个市场相互竞争的竞争成本。合并后的交易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统一管理和经营,深圳交易所则重点建设风险投资基金的创业板市场(GEM),形成上海主板和深圳创业板的联动发展。两市的结算与登记系统的并轨以及中央结算与登记总公司的建立与运作,已经探索了一条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