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基础结课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目前,在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的教学实践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理论的作用在于指导实践,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道德课的基本原则。如何指导学生应用基本原理,正确认识现实问题,是理论课教师的重要任务。但由于招生数量日益扩大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数量相对不足,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疲于应付繁重的课堂内教学任务而无力顾及社会实践,致使许多学生还不能自觉地运用学过的基本理论、观点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对许多社会问题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颇,考核方式也过分体现目标管理。尽管任课教师在考试方式方面做出了种种探索,运用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的方法核算学生的最后成绩,但由于日益增加的学生数量,使得平时成绩考核的难度越来越大。另外,大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动力不足、市场经济短期效应的副作用影响、目前的就业机制对大学生的考核没有与思想道德有关的内容、大学生的入党条件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改思路探讨
(一) 指导思想
适应新时期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应着眼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主渠道和多途径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和学两个积极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着眼于提高教学效果,努力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的改革,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实施方式
1.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
针对目前的社会大环境和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根据学科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解决真学、真懂和真做的问题,真正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在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面前,如何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用发展着的指导新的实践,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改革,即保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有的教学时数的前提下,将每门课的教学分解为课堂教学、读书、社会调查与实践三环节。
课堂教学部分:贯彻“精讲”、“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学生关系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联系学生成长、成才过程的各种困惑与迷惘,使“两课”教学更具吸引力。同时要积极研制、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实现课堂教学的最佳效果。
读书研讨: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读书。每门课程都要制定读书目录,学生要做出读书笔记或写出心得体会,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总成绩。
社会调查与实践部分:根据各门具体课程的特点,提倡实践形式多样化。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观看电视教学片;搞开放式课堂,请劳模、专家、企业家进课堂,给学生开办讲座和专题报告,开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的健康心理与人才成长、心理咨询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训练等课程供学生选修;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调研,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社会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上述三个环节,实现讲(系统讲课)、读(读书)、听(听报告)、谈(讨论交流)、看(看录像)、走(参加社会实践)、写(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多途径的结合。
2.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等教学手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校内网络教学。
(2)课堂内教学与大学生读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3)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相结合。
3.考核与评价方式
以培养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中心,重视教学过程的管理,采取口试、笔试、客观题、主观题、开卷与闭卷相结合以及课程论文等多种考试方式。(各门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择优决定)
4.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
为适应“两课”教师的转变,充分发挥“两课”教师的作用,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拟开出的主要选修课如下:
《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咨询学》、《人际关系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学生心理问题咨询》等。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充分体现意识形态中的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实现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为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志红.浅析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1期
[2]乔春梅.略谈如何提高《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效果[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1期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的课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分析。我主要从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学情、课程实施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课程标准
本课程选用教材是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其地位和作用是:
地位:以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认知水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用:
1.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中属于公共基础课
2.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之一
3.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4.面向大一新生开设
5.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与大学生生活结合最密切的一门课程
二、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的总体目标是:综合运用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有说服力的回答,为人才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基础。具体目标体现在三个方面: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即掌握两方面知识,养成四种能力,提升两种素质。
1.知识目标
通过教育教学使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引导学生理解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理论、原则;帮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
2.能力目标
提高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明是非能力,培养大学生“知行統一”的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3.素质目标
培养提升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三、学情分析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是我校各专业大一学生。大一新生有如下特点。
1.知识方面:有基本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基础,但深度、广度不够,尤其理工专业,多数学生欠缺。
2.能力方面:思维活跃,认知能力较强,但多数大学生“知行分离”,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有待提高。
3.态度方面:思想纯朴,学风良好。但对该课程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本课程大部分内容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都学习过,日常生活中也有接触,缺乏新鲜感,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
四、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个方面。
(一)理论课程实施
1.内容设计
本课程的理论教学36学时,由四部分组成。
成长适应教育:此部分提供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转变的指导及核心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应学时2课时。
思想教育:此部分提供总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定位和时代方向问题。对应学时18课时。
道德教育:此部分是前一部分知识在道德领域的延伸,提供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对应学时6课时。
法治教育:此部分帮助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其法律素养。对应学时6课时。
2.教学重点
一是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过渡,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引扬中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三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遵守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四是教育和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具备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教学难点
知行统一,知情意行。理论体系再完备,如果无法转化为大学生的实际行动,教育就是不成功的。所以本课程的难点是如何帮助大学生从理论知识的习得转化为行为的自觉。重点是“一个树立、三个实现”,即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实现法律意识与守法行为相统一。
4、教学方法与手段
(1)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实施翻转课堂教学,使课堂教学由“要你怎么做”的被动思维模式变成“我应该怎么做”的主动思模式,形成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师生互动型课堂教学模式。
(2)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根据学生实际和课程的内容,精心制作课件,准备案例,使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图文并茂,音像兼备,更形象、直观、信息量更大,提高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加深学生对内容的理解,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3)加强三个结合。一是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演讲、情境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锻炼提高学生活学活用知识和思维、表达的能力;二是课堂授课与个别交流释疑相结合,除了课堂教学,还要通过在线交流、电话、面对面谈心等方式,为学生解惑答疑;三是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在授课之余指导学生的创业设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评价与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通过课内外作业、课堂讨论、提问抢答、考勤等方式实施考核。
(2)期末考试。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上注重命题的科学性和教育性,通过对精选案例材料的分析,将考察重点放在对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考察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形式上采用论述、材料分析、小论文等方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实践课程实施
1.实践课程任务与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理论为指导的思想、道德、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思想、道德、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作为本课程教学的一个方面或一种方式,其教学目的与课程的教学要求在总体上是一致的。
2.
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
实践教学成绩作为对学生考核的一部分,占本课程期末成绩的30%。没有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或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小组共同完成的作业,须写明小组成员的班级、学号、姓名和每个成员承担的任务。
3.
实践项目
关键词:结构式讨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慕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的产物。作为打破传统教育方式在教学环节、教学设计等方面固有思维的课堂革命表现形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产生和应用需要、行为动机理论、关联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等理论形式提供有力支撑。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应用原则
发端于学习管理、资源、学习管理系统、开放网络资源融合体的慕课,在具体应用过程中,要求设计者使用较具有吸引力的设计方式,如立题明确、内容具体凝练、契合学生心态、使用多元化授课模式等。
(一)贴近学生心理需求,增加课程内容吸引力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过程中,掌握学生心态的要求,使得教师必须使用问卷调查或访谈法,认真搜集不同学识水平、民族、年级学生的需求,总结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典型案例,并借助互联网的辅助,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吸引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以增加学习者思想政治素质和端正性,提升自我修养,塑造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道德情操为基础,因此需要教师搜集符合学生兴趣并实用的话题,才能辅助学生更好的内化知识。授课教师课堂知识的充实程度应该以学生的心理需求和课程吸引力程度为衡量依据。作为课堂设计者和表演者,教师课程内容的吸引力不仅包含课程讲解内容,还包含教师本身的魅力,即教师如何以自身“灵动”的表演,来满足学生各类“苛刻”的要求。如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需要教师以游刃有余的表达技巧、娴熟精炼的语言技巧、风格的授课技巧、独具魅力的肢体语言等,展现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神形俱佳的优势,以最大化激发学生潜能,并对学生因势利导等。
(二)完成线上下课内外知识覆盖,拓展课堂讨论空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并非是单纯的获取知识,而是需要以启发学生的探究和思考意识,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将知识内化成符合当前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信念和伦理道德。因此需要将网络平台和实体课堂融合起来,进行有效融合及优势互补。具体如良好的转化“师本位”和“生本位”两者之间的相互观念,使教师成为教学的调控者、组织者、设计者,以教师为主导,让学生成为教学的新思想和新知识的创造者、探究者、发现者以及教学的互动参与者。国外慕课的操作方式要求慕课设计需要完成网下和网上、课程内外的全面覆盖,还需要课程设计将固有课堂模式向全天候模式转换,以增加课程慕课设计的有效性。正如慕课所要求的,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使用“提问-讨论-讲解-质疑”的方式进行双方的思想升华,因此在集中面授和小组讨论环节中,自由、宽松的学习空间需要为学生提供。
二、慕课原则实施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结构式讨论模式
(一)反思结构式讨论弊端,确定两者融合基调
机构化讨论方式一般常用的包含六顶帽子法、头脑风暴法、鱼骨刺图法、团体列名法、金鱼缸法等。主要是为克服学生和教师的综合性思维,将思维按照不同阶段的发展动态进行划分,并在尊重成员客体平等的基础上,使用建设性的规则强制性的要求各个小组成员加入到讨论中来,以保持讨论的正向性。所谓的综合性思维即使用提升、概括、综合等方法进行问题的分析,比如使用现象分析、问题说明的方式,以帮助学生快速认识到问题的关键点所在,但是此种方法在慕课中的应用时,往往会因为对以往方式的应用,而使得新问题受到原有工具的影响,导致重新思考的机会被忽视,一旦问题和原因两者出现混淆,则导致对问题真实性的认识有可能被误导。基于此,结构式讨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中的应用就必须重视此项问题,并尝试加以规避。
(二)设置专题模式,分组头脑风暴
正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应用以培养学生端正的政治思想素质及高尚的道德情操等为基本目标,在内化学生所学到的知识的过程中,可设置专题的模式来激发学生参与热望。比如按照生活实践情况及学生感兴趣、关心的内容选择一个关键词作为慕课设计的核心,围绕核心关键词邀请学生分组扩充成一个或者几个自己感兴趣的、连续的主题,以形成一个个问题探讨和追踪的思维链条,从而逐步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望和学习兴趣。比如教师引入“大学生创业”作为关键词,请学生按照自己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关键词的拓展,教师的引导则为“未来的你是应该是怎样的?”———“一年之内如何落实此目标?”———“五年内如何完成?”———“十年内如何完成?”———“进入职场之后,机遇和收入你更看重哪个?”———“你如何看待杜拉拉?”虽然此类话题与小学阶段的“未来畅想”有相似性,但是正因为此成长阶段的学生,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划性和期待性,因此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自己的想法有可能得到补充和拓展后,学生会潜移默化的得到启发。再比如,在课程中播放各类学生身边令人感动的榜样事迹可见,引发学生对正确价值观、人生观自我构建的思考。各届“感动中国”人物事迹的播放,则可作为引发学生对“如何生活”、“人生怎样才更有意义”等的思考和追寻依据。但是正如人类的大脑并非任意、随时可填满的容器,无论是自由思考还是智力激励,课上小组和课下小组、案例分析和课堂辩论等形式,也仅仅是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内容的丰富性而服务的。小组讨论并非仅限于教师课上关键词的设计,也可以在课下围绕学生成长而展开。比如以宿舍成员为小组,并推选某个代表作为讨论结果总结人,如此,小组在课下所讨论的结果就可以直接在课上反映出来,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通过学生按照小组的模式在课下的探讨和交流,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也会随之提升。同时,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组织能力等也会同步提高。事实上,诸如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关的“人生应该肩负何种责任”、“道德和法律究竟哪个应该更具有效率”、“法不容情还是情有可原”、“大学生婚恋利弊”等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都可以纳入慕课中,尤其是课堂辩论环节,教师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环境,比如为学生提供国外此类问题的讨论平台、深入实际调查社会现象等的机会等。
(三)以思想启迪为导向,增加实践演练机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以学生的“问题意识”为引导目标,可尝试引入不同的教学平台和模块,此类平台和模块的应用仅以辅助教师和学生发散思维,进一步探究知识、思想、各项领域等。无论是六顶帽子法、头脑风暴法、鱼骨刺图法、团体列名法、金鱼缸法还是学生在思考中寻找成功的快乐的方式,均为学生和教师进修慕课设计的某种应用渠道或者目标,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事实上在慕课原则的辅助下,除学习模块的灵活引入外,学生在课前点开专题就可以随时进入相关阅读视频及资料的设计方式,更具有趣味性,更能帮助学生拓展视角和思维。此类视频可以是与专题相关的调查访谈、教师课件、教师收集到的各类资料、相关的影视剧,也可以是课程上需要使用的知识点。为鼓励学生课后学习,并监督学习进程,按照结构式讨论的要求,教师一方面可要求学生将讨论结果整理成文上传到评阅平台中,教师作为指导者、品鉴者、其他小组成员作为参评者,教师和学生同样可在线随时讨论,而另一方面学生还可以分小组的按照课程内容、专题内容进行短剧编排,亲自体验自己论点的正确与否,此编排过程及结果同样可作为视频和课题作业提交到网络交流平台,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点评和互动交流。演练机会的增加并不限与大学课程中,实际上在中学和小学的此类相关课程中同样可以融入,比如课前5分钟知识、心得体会、讨论成果的共享课程,参与共享者需要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为其他学生提供可以引发思维共鸣的内容,并共同总结经验教训。虽然准备过程是分享讲述者自我反省的过程,但是其本身同样也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反思并引发其他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整个活动长期坚持下来,学生在相互经历、思想、思维等的分享过程中,还能进一步体味到有爱、合作、成长的艰难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向善情感及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和意识。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结构式讨论模式的反思
(一)辨识学生特性,师生共同成长
现阶段各类慕课形式的存在,的确可以辅助激活课堂互动性,但是在教研过程中,对于慕课的应用,已经有学者发现“90”后学生对传统授课形式表现厌倦的同时,对慕课本身的兴趣也会随着慕课趣味性和应用性的降低而逐步降低。正处于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代的学生,其对人生、学习、社会逐渐形成具有自身主观意识的判断和认知。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确以学生为本位,以“问题意识”引导为主体,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本身具有思政性和法律性并未消减。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专业性并不如单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专业。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上所需要了解的知识和技能,有可能远比教师所提供的,或者通过讨论得到的更多。鉴于“90后”,比“70后”和“80后”更具有自主性、独立性和个性,思政教师的慕课设计需要从学生思想和个性特点出发,将传统的管理和传教方式改变为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形式,并虚心接受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教学双方的主观能动性,在头脑风暴、六顶帽子法等结构式讨论模式中,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的知识架构、思维能力,在引导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过程中,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二)明确模块应用个性需求,完善设计及时更新
在当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中,诸如试卷测评、网络测评、课堂表现等综合测评体系多被用来分析学生成绩及学习状态、水平等,以辅助学生使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知识运用程度和理解程度的展现。对学生所设定的综合性测评,尽管属于对学生全方位的综合考量,但是基于网络平台系统的稳定运行是此项考量良好运行的保障,因此此网络平台需要提供随时跟踪学生学习情况、课堂发言得分、按时学生作业完成、视频短剧得分、论文完成、批改状况、作业互评情况等以及教师及时管理、可以为学生提供弹性鼓励的功能模块。以此在模块引入和功能设计时,需要按照不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的需要而对应性设计,不能一概而论,或统而用之。
参考文献:
[1]冯爱红,苏醒.专题课堂讨论及实践在思政课教学中的运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例[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09).
[2]胡晓红,郭凤志.参与式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的实践探索[J].思想教育研究,2011,(5).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对经济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重单一型轻复合型等方面。近几年来,各高校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对经济类专业人才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将经济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成为其课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一)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计划的安排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三)教学方法欠灵活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一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就可以马马虎虎,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途径。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农林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不能间隔时间太长。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8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40学时左右课时;对于函授和干部培训班的学生应在授课时数和内容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力求做到课时少,内容精,通俗易懂。
(三)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工商管理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四)课堂教学要注重案例教学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同时,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争辩及理沦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此外,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五)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CAI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CAI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六)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评定平时成绩。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学期末的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保同。植物生产类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高等农业教育,2003,(2):53-55。
[2] 曾峰。案例教学法在消费心理学课程中的运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2,(11):74-76。
一、目前《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地位不突出,教学目标设定不明确
本课程是德育课程中的的一门,是考查科目,学生普遍不够重视。该课程课时少,有些班级由于专业实训课多,还会压缩基础课课时,导致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常识也来不及讲完,而书上教学内容却庞杂繁多,涉及各个门类多个法律部门的知识,因此,教者,只能赶进度,学生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这样的教学目的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
(2)知识更新慢,教材明显滞后
我国的法制进程很快,但教材的更新却是比较缓慢。现在所用的教材,往往是若干年前撰写的,实际上很多法律规定已经修改,学生们对社会发展中新兴领域的法律知识不能通过教材学习到,而这些法律知识往往又是非常重要的。
(3)注重理论教学,忽视应用教学
在本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体系选择上,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而没有把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操作技能作为培养的目标。法律概念和理论对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并没有多大的帮助。法学理论、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与法律的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环节,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更重要的是,还要懂得如何应用以维护权益,制止违法行为。现行很多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学得很不够,这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复合性人才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
(4)教学方法传统,评价方式单一,学生学习兴趣不浓
主要表现在教学方法还是比较传统式的讲授教学,缺少案例,缺乏师生互动,评价方式单一、一般以卷面成绩为主,起不到很好的检测作用,出题考试能测出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点,但不能测出他们到底提高了法律素养没有,所以通过这种简单的测验方式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要提高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的兴趣,提高学生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必须在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上进行改革。
二、《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1)更新教育观念,重设教学目标
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目标主要侧重于强调帮助学生增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 而忽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精神的培养教育。诚然,一定法律知识是学生确立法律观念的前提,但作为德育课的一门,单纯法律知识传授的局限性很大。法制教育不能就法讲法,而应更多关注人们活的法律行为。对学生进行法律行为教育,让学生明确各种法律行为,关键是要揭示法律条文和规范背后隐含的法律思想、法律精神和行为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自觉主动调控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行为调控能力,真正达到知行统一、理论与实践结合,真正显现法律基础课的教育功效。
(2)整合教学体系,精选教学内容
在教学体系上,打破原有的章节,采用专题教学和项目教学,增加法律技能项目训练。如将原来的六大章节整合为四大专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实用民商法专题、预防犯罪专题、维权之路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个任务,用职业教育的理念指导,实施任务驱动的方式展开法律知识的教学,并在每个专题下增加了若干个项目训练:如“我心中的法”主题演讲、模拟企业设立程序、草拟劳动合同、“从彭宇案看好事做得做不得”辩论赛,“我来当律师”案例分析、民事诉讼状的撰写等。体系的整合使教学目标更贴近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用法技能。
对于教学内容的选择也有所精选,并将德育教育融合其中,如:介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时,侧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起“宪法至上”以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现代法制观。预防犯罪专题,重点讲犯罪构成,解决学生对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即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的问题,提高学生防止违法犯罪及同犯罪行为斗争观念和意识。民商专题,讲清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诚实信用观念”、“现代所有权观念”、“劳动者维权观念”“依法纳税观念”,运用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等。维权之路专题主要帮助学生明确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树立“依法解决纠纷”观念、“诉讼公正”观念、“诉讼平等”观念、学会一定的诉讼技能,如:书写民事状、明确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有哪些,如何举证等等。
(3)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我们讲了,法制教育应是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为目的的,因此以往的教师在黑板上写、自己满堂讲的模式已经不适应了,那种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的教学过程,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来学习和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法律规范。要提高法律基础课教育效果, 还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如下集中教学方法效果较好:
第一,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这两种教学方式都是在法律教育中比较适用和较为先进的教学方式。这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投入足够精力,精心备课,选择典型性、代表性和层次性案例,最好多选取有“邻近效应”的案例,利用多媒体等手段为学生提供模拟的真实的法律实施场景,引导他们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并能对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使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因势利导,培养学生分辨是非,学法用法能力。
第二,综合应用演讲、辩论、课堂讨论、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辩论的主题围绕热点法律案件焦点问题,反正和正方可以设置为原告、被告或者公诉人、辩护人,演讲可以以一个法律案件的判决为主题,要求学生用学过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件做一个判决并将判决书作为演讲稿予以交流,老师进行总结和点评。
第三,开辟第二课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活动吸引学生,使学生在理论学习、活动结合中产生对法制的浓厚情意、依赖和信仰,并将这种思想观念与党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主张和人生价值目标融为一体,逐步树立符合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现代法制观念。如带学生走出课堂,到法院听庭审,或者与学校社团活动相结合,在校组织模拟法庭,也可以开展法制讲座,邀请公、检、法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律师来学校开展讲座,进行法制影片宣传放映或图片展览等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
(4)改革评价方式,多元化、过程性考核学生法律素养
改变原有的一张试卷定成绩的考核方式,最终成绩由日常表现、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并且更侧重于日常表现。可尝试进行案例分析口试答辩或撰写综合性小论文方式。如采用笔试的,试题内容可采用开放性的有争议焦点的热点案例题或综合性的分析题,而不是对精准的纯知识点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