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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及区域内其他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移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各种场所非法金融广告,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持;整治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售卖不属于本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的“飞单”行为。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__〕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__”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
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八)宁波银监局__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__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__”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既要支持创新、适度发展类金融,激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也要切实防范在排查摸底和打击清理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对各类金融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衡量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损失程度及维稳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分类处置。
一、工作目标
以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常态化推进“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方案,在巩固和深化上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转入“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阶段,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能化解的及时调解消除矛盾,暂时不能化解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对涉军群体,是否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举措和落实情况。对参与各类P2P等投资受损群体底数摸排和稳控情况,对本地涉及从事线上线下非法集资活动摸底排查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是否结合“百日攻坚”活动,推动积案化解。
(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重点路段、重点目标、重点时段巡防情况。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和群租房、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村(社区)是否存在有恶势力、黄赌、制售假以及危害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类的突出治安问题。村(社区)治安监控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点位不合理、设施陈旧、光源不足等问题。辖区寄递物流公司、营业网点、从业人员情况,村(社区)对“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的要求是否向村(居)民宣传到位。
(三)突出重点人群引导和管控。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及性格偏执人群心理疏导情况,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控情况,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涉人员稳控情况。重点走访调研涉军群体、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民代幼教师群体、事改企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等群体。
(四)突出安全生产排查。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两客一危”、城市燃气、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道路、桥梁、危房、燃气等方面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业集中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居民家中和企业内是否存在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
(五)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村(社区)网格化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网格长”制度是否确实到位。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稳定责任是否落实。区镇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情况。村(社区)联防队伍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实际人数、管理考核、车辆器械装备等情况如何。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工作重点列出工作清单
1.我委挂钩镇村,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重点人群引导和管控、安全生产排查、基层基础建设五个工作重点,要主动参与、共同协商,结合实际,配合所在村里存在问题分别列出五份工作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委主要涉及电力行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按照上述五个工作重点,根据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电力行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列出相应工作清单。(责任部门:能源科)
上述工作清单是“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阶段的重要工作基础,要列明列细,动态调整,市委“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办公室将适时依据清单督查实效。
3.按照《市级机关部门走访调研工作指南》,深入挂钩的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督查工作台帐等形式,深入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2。(责任部门:各走访调研小组)
(二)组成调研组开展回访
针对工作清单列出的问题,结合本单位情况,组成重点回访调研组,定期对挂钩联系点开展回访,深入走进去,对重点难点问题可会同属地单位联合走访调研,做好详细的现场书面记录(见附件1),真正做到排查见底,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挖出来。(责任部门:各走访调研小组)
(三)提高问题收集、交办、整改和跟踪效率
1.及时录入l2345平台。走访收集到的矛盾问题经各走访调研小组组长确认,并报委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于2个工作日内录入工作平台。(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走访调研小组)
2.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问题提交12345平台后,市便民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交办相关区镇或单位,受理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对于我委提交的问题,委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问题办理情况,发现超时未办理的,要主动和办理单位沟通协调,办理结果要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走访对象。(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走访调研小组)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参加会商会办会议,对“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
(二)领导率先垂范。各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深入所联系村和企业,深入所分管的行业领域,结合督查市委全会精神贯彻情况,重点督查调研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清单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隐患。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
(一)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交流各单位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相关情况,互通涉及非法集资的线索信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重点工作、难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二)拟订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两级要求,拟订我市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妥善处理辖内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机制保障。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健全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全面提升自律监察能力。规范企业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
(一)提高信息平台使用效率。
健全我市涉众型经济案事件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工作机制,提高平台各成员单位的参与度,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领域。加强对平台成员单位的考核,切实提高平台信息流转、办结效率,积极打造超前预警、及早处置的优质平台。
(二)鼓励公众举报。
以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信等形式,拓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采集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三)加大对大额高频可疑资金信息监测。
研究在信息化条件下警银联动,重点监测银行大额、高频资金流账户,获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线索,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上报线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关注账号进行跟踪,并采取措施对可疑账号进行快速止付。
(四)研究信用中介机构资金监管办法。
高度关注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无照、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隐藏非法集资风险。牵头研究制定对信用中介机构资金监管和信息监管的办法。
三、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根据上级打处非领导小组部署,开展集中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不断深入群众,结合非法集资的案件特征,针对我市经济金融环境,有重点、有针对性、有主题地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
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活动,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理性维权,祛除投资者错误思想沉疴,树立“谨慎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
四、进一步加大案件打击力度
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开展定期摸排,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做好案件资产追缴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组织制度。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健立健全了“一中心五网络”的综治体系队伍,支部书记占万欣任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和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了组织机构更健全,工作更好的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力度。
半年来,居委会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六次,举办法治培训班一期,共有五十多人次,大小会议经常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发放“致全县居民一封信”、“反*警示教育知识问答”等资料1200多份,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40多条,把“居规民约”、“居民自治章程”做到了户手一册,使每一个居民自觉的学法、懂法、守法。
三、加大了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稳定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按照年初制定的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目标,将各种维稳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1、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四月份,四组20多户居民因安饮工程改水后机械出现问题一个多月没有水吃,管水协会又没有能力解决的情况下,准备上访,居委会知道这一情况后马上介入,坚持以人为本,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并出资近3000元,让居民恢复了用水,彻底解决了这一矛盾,无越级上访事件。
2、狠抓优化环境工作,成立了优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列入了居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境内的兴业加气站、二化公司技改工程、110kv变电站异地输电线路工程、县广电局电视转播台道路硬化工程、移动公司建塔和移动线路等工程。引发了不少的矛盾和问题,我们主动和施工单位联系,化解矛盾,为企业提供了最优良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对强行阻工、用工、漫天要价等现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为企业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宁的环境。
3、狠抓殡葬改革工作,09年3月31日,七组居民李宜松老人不幸病故,居委会及时向县民政相关领导及镇联点领导做了汇报,并召开紧急会议,因此事在××是第一类,通过几天做工作,孝子基本同意火化,也达成了协议,但出殡时,当事人无理取闹,殴打工作人员,影响极坏,为了伸张正义,便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予以拘留,此后××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有条不絮,得到了有效整治。
4、抓纠纷调解,社区共发生民事纠纷2起,调解2起,调解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无一起安全事故。积极协助并配合了派出所、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在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居委会进了认真的组织和安排,有效的遏制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社区的稳定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四、狠抓了重口帮教工作。
居委会对重口人员实行了“三帮一”的方法,居委会干部、组长、其家长或亲友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掌握思想动态、解决其在家庭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按照年初制定的居委会干部实行包片、包路段、包车辆的办法一一落实到位,有效的控制了交通事故,使交通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配合了交通主管部门搞好年检、年审工作,参检、审率达100%,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正常秩序。
六、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
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安排和指挥下,居委会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与各农户签定“森林防火责任状”300多份,真正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使森林防火得到了有效保障。
七、禁毒工作和反*工作
社区成立了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加大了两项工作的排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各组信息员随时掌握和汇报信息,确保了××社区无吸毒、贩毒,无*、门徒会等*组织。
八、创安工作井然有序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un-n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也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与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要求,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协同推进合力不够;二是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大,主动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强;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联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新型监管方式未常态化展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交叉、重复检查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治环境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