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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在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布置,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重调解、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法庭已经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开展下半年的工作对**人民法庭上半年的工作予以总结回顾。
XX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共收案*件,其民事*件,刑事自诉7件,执行*件(含旧存的民事*件,刑事自诉*件,执行*件);已审结民事案件**件,刑事自诉案件2件,执结8件;因法定事由裁定中止审理民事案件1件、刑事自诉案件4件,中止执行25件,其余案件均在审理、执行之中。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法庭同志经常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庭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尽管法庭只有两个人,人力不足,但全庭上半年无一案超案限,所结案件大部分在审限的一半以内办结,除了办理**法庭服务区内的案件,**庭还接受县法院调剂,办结了较有影响的力源房产案、水车屋火灾损赔案等。由于能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能严格依法操作,保持公心,办案质稳步提高。与往年同期相比,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人民群众对法庭审判的公正和司法权威的确立普遍认同。
法庭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与审判工作同步,由于法庭仅有两个人在岗,执行工作主要做的是强制执行的前期限准备工作。**人民法庭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继续推行强制执行预告制度,力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法庭在受理案件[本文转载自后及时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诉讼须知,以书面形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明以法律、晓以利害,促使被执行人权衡利弊,自觉履行义务。法庭已对接到通知书而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六人向院长申报办理了拘留、罚款决定书,并在县法院法警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南君超实施了司法拘留。
继办结了**乡人民政府与**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案后,在XX年上半年,应**镇党委、政府的请求,法庭为当地集镇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法律咨询,协助做了大量的拆迁动员工作。此外,**人民法庭还应段家河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邀,为其镇村两级干部讲授普法课,协助培训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成员。法庭的工作受到了服务区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评价。
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局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对法律服务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经常过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调整充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7名。2012年受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12人,初步审查,符合条件4人,将申报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查后再报省司法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发证。全县8个法律服务所,4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全部按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法律服务区域管理制度。按法律服务所注册地,将18个镇划分到8个所,按区域执业,严禁跨区域办案,确需跨区域办案的,须与涉及的法律服务所协商一致,并报县局同意方可办案。二是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细则规定: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采用执业证和聘任证“双证”管理模式,即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得到所在法律服务所受聘,并由县司法局鉴证,双证齐全方可执业。同时对法律服务所的所务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管理要求。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承诺制。法律服务工作者就执业纪律、执业要求、遵纪守法等方面向群众和县司法局书面承诺,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四是出市办案登记销号制。法律服务工作者需出市办案的,须在县司法局主管科室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销号。四是印发了《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书,健全完善了会议、学习、公文处理等制度,建立了限时办结、执法人员违纪失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刑法修正案、《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我局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要求各科室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并与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目标意识,也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工作检查,认真贯彻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并落实法律服务所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跟踪,建立诚信档案,规范投诉接待程序,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协调规范。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的年检审查,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运作和分配激励机制,规范分配比例,达到个人集体双赢。近年来,全局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案件。
(五)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我局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坚持重大工作和专项执法行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把执法过程全方位置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取得成效
(一)收结案情况:
截止6月底西塘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1件(含去年旧存18件),共审结各类案件328件,未结73件。在审结的328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51件,占15.5%,其中上诉2件,均在二审审理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224件,调解率68.3%;撤诉结案41件,撤诉率12.5%,合计调撤率80.8%。裁定驳回起诉6件,移送6件。上半年结案率为83.73%,与去年同期相比,2010年法庭收案数量下降3.28%,结案率下降6.28%,调解率同比增长18.75%,撤诉率下降28.07%,但是总的调撤率同比增长9.81%。
(二)法庭工作特色:
1、人员结构更趋合理
根据办案需要今年3月进行了人员调整,法庭现有审判员5人、书记员(3+1)人,6月份起又增设常驻人民陪审员1人。确保了两个合议庭人员及庭前调解人员一名。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备,为法庭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2、调解工作多方参与
一是调动书记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考虑到书记员的送达、宣判等程序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尤其在送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
二是充分利用了巡回审判站这一平台,尝试着对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当即委托当事人所在乡镇的人民调委会调解,随后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这样既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又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创新审判模式,对于某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款项,为了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我们开始尝试由案外人担保成功调解结案,在提高调解率的同时,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利。
四是法庭设立了常驻人民陪审员,邀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常驻法庭。近1个月来,人民陪审员协助送达、参与民事调解共计53件,有效地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较好地实现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3、法庭博客互动平台
法庭博客从09年3月份创办至今已有1年多的时间了,内容丰富、定期更新,现在已成为宣传法庭、沟通民意的一个窗口,点击率已达近18000次,作为一种尝试,今年分别在省、市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今年以来,法庭把博客的重点内容与创模结合起来,以博客作为创模的一个网络平台,版块设置更趋合理,博客内容更趋完善,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庭的风采。
4、假日法庭连接民心
自09年设立假日法庭以来,西塘法庭在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派遣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驻点办案,负责景区内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矛盾纠纷的接收处理工作。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先行调解,当事人坚持要求向法院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引导立案。截止目前共接受群众来访200余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数50余起,受理景区内诉讼案件20余件,90%以上调解结案,深受群众好评。
5、廉政工作常抓不懈
法庭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除了每月一次的庭务会学习会强调以外,还利用多种载体、形式加以巩固、深化,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监督。特别是今年来,根据院党组的要求,法庭分别于3月底、6月底二季度召开了第一、二季度廉政事项报告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由法庭干警报告了半年个人在工作和业余时间廉洁自律的情况。庭长对此逐一进行了分析点评,要求全庭干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同时5月份的法庭廉政教育月中,组织全庭干警共同观看以我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犯罪为内容的警示片和刑庭的庭审观摩等。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全庭干警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从上半年度的审判工作情况来看,共同共有纠纷的案件呈上升态势,来诉讼的这类当事人大多是家庭成员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纠纷,请求财产分割无非是为了获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到公安部门进行分户,然后分别申请农村宅基地。仔细分析一下,导致这类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科室对于分户作了这样要求的,一方面要求个人名下有财产、另一方面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书。这里提到的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了公证文书、裁判文书。其实对于我们法院来说,处理这类案件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2、审判安全工作:近几年来,法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断地为法院的健康发展敲响警钟。最高院就此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法院加强自身安全建设。结合法庭实际情况,上半年有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相互之间发生争执、甚至打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庭的正常办公,下半年将全面做好安保的落实工作,确保法庭安全。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1、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继续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缩短审限,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
2、举行法庭开放日,推进阳光司法。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用到了“阳光司法”一词来突出强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所要达到的目标。hcp今日渤海法庭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举行法庭开放日,邀请人大代、政协委员、村、社区干部摩评议庭审活动,促进司法公正。
3、下半年,法庭以基层审判工作为依托,扩大司法为民的服务半径,缩小与辖区的地理距离,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主动掌握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逐步建立“法官联系村官”制度,增设陶庄巡回审判站,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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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县综治委:
按照临综治(2005)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地开展了汉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于5月27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专门研究如何落实(2005)14号文件精神,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民政、武装、公安、法庭等单位配合,制订出《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村书记、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治保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这项工作纳入2005年综治工作的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者要扣押2000元的转移支付作为整改押金。坚决做到稳定压倒一切。
二、成立组织,建立队伍
成立了《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领导小组》高贺副书记任组长,抽公安、法庭、民政、武装、司法等部门人员共12人,联合办公,办公地点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郭敏兼任,各村书记、各单位负责人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信息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每次村两委会上,镇党委书记王子贺、镇长孔鸿雁把专项整改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并多次强调纪律。喷宣传壁字27外、宣传标语21外,宣传车一辆逐村宣传,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大胆揭发检举,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农户,谈心走访,做到了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集中排查,摸清底子
经过深入自然村,走访群众,结合派出所治安案件登记底子,及村信息员提供的情况,没有发现治安混乱的地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但我们没有松懈,仍继续坚持摸排,目前,仅发现一起骑摩托车在S328线抢一女同志的项链。
五、注重整治,整防结合
我们设立了吕寨镇治安卡点,工作小组12人分三班轮流在治安卡点值班,镇政府和派出所每天轮流出车,除卡点留守人员外,还安排全镇治安进行巡逻并把巡逻情况及各村值班情况第星期通报一次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警觉起来,共同搞好社会治安,设卡点期间,共拦截可疑车辆6辆,可疑摩托车、机动车21辆。
六、经费保障,保证落实
一、提高认识,领会精神
规范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和法庭量刑程序,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防止量刑失衡导致的司法不公,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并下发了试点通知,省法院确定我院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市中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我们要按照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上来。要结合我县法院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学理论研究的成果,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文件精神,参照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合法有序、努力创新”的原则,争取使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切实做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院党组决定,成立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张正伟任组长,副院长杨建华任副组长,刑庭庭长张灵萍、政工科副科长干福忠、刑庭副庭长李锋为成员。在刑庭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张灵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下情上送和上情下达,以及量刑规范化试点案件资料(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收集汇总和经验总结。领导小组要对试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每半个月督促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统筹兼顾,努力创新
在试点工作中,要把上级法院的精神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用实践检验理论,做到统筹兼顾,力争创新。一要按照最高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量刑程序和量刑指导原则、量刑基本方法、量刑情节的适用、具体罪名的量刑意见开展具体工作。二要通过实证研究,在法定刑幅度内进一步合理确定具体犯罪的量刑基准和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量刑程序,使个罪的基准刑进一步准确,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进一步压缩,量刑程序进一步科学,基本上做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防止同罪同情节异罚。三要建立试点案件数据库,做好数据资料的存储工作,为量刑规范化提供基础性资料。四要对我院近十年来审理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抢劫五类犯罪(因我院无犯罪案件,故对犯罪不进行试点)的处刑情况开展阅卷调查,运用量刑基准理论进行实证分析,以指导试点实践,检验量刑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我院的量刑指导意见。
四、循序渐进,有条不紊
(一)学习准备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7月1日)
1、我们已向县委政法委和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近期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和律师机构沟通协调,按照县委的要求,要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召开审委会和刑事审判人员会议,进一步领会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学习量刑基准的有关理论,用理论武装头脑。
2、制作有关表册,建立健全各项软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7月1日至12月15日)
1、从2009年7月1日起,对我院确定的五种罪名的案件全面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对未确定的罪名案件参照执行。法庭调查、辩论等阶段,确保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
2、量刑活动要坚持公开原则,法庭调查阶段不仅要查明定罪事实,还要查明量刑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在控诉方就量刑事实和刑罚适用问题发表意见后,审判人员要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量刑事实和刑罚适用问题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审判人员要告知被告人就量刑问题进行陈述,做到量刑庭审公开。同时,还要在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事实、量刑理由及法律依据,做到量刑理由公开。
3、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在对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这五类罪名的被告人具体量刑时,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量刑的基本方法,确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宣告刑。
4、量刑情节提示书除向公诉机关送达外,还要在送达书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和案件其他当事人送达,以便控辩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对量刑情节进行有效的举证和抗辩;在对案件具体量刑时,要按规定填写量刑评议表,将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都纳入数据库中存储,为今后总结试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提供切实可靠的基础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