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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投入,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然而怎样才能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成为了水利工程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笔者主要从西藏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出发,在水利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对经济的影响;最后就如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增加当地经济效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希望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水利工程;西藏;经济效益;分析
在西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当地的基础设施,必然会在某些方面对其他设施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方面来看,首先是可以对生产领域产生巨大的作用,从而为当地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其次是水利工程建设为我国水资源的利用和调配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因此,总的来说,水利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水利工程的特点分析
一般来说,水利工程具有涉及面广、投资金额多、操作技术复杂、建设时间长等特点。从水利工程使用的材料来看,绝大部分以土方、砂、石料、木材以及钢材等为主;从施工的方式上看主要采用了机械开挖、抬、挑、运等人工操作方式;从水利工程的类型上看,不仅有大坝、电站、泵站以及水闸等混凝土和机电安装工程为主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还包含有河道、堤坝、水土保持以及灌溉排水渠道等劳动密集型的工程项目;从水利工程使用的劳动力来看。由于当前工程施工方式与之前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机械化施工或者技术含量高的水利工程主要是以熟练工人为主要施工人群,然而对于人工施工方式的土石方等劳动密集型的工程则主要当地农民为主要施工人群;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位置,可以在农村,也可以在城市,但是西藏地区的绝大部分水利工程都是在农村。正是鉴于这些水利工程的特点决定了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所需要的农村劳动力也存在着差异,当地农民可以从水利工程建设中得到就业和劳务输出的机会。
2.水利工程建设对内蒙古地区经济的影响分析
2.1促进西藏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
西藏地区的资源丰富,但是因为水资源的缺乏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当地建设一定规模的水利工程,可以有效缓解西藏地区的缺水问题,从而为当地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缩小东西发展的差距,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2.2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全国经济发展
西藏地区蕴藏着大量的矿产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矿产、水源基地,绝大部分的矿产资源在全国资源的总量中所占比例较高。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更多,但是矿产、能源以及都是高耗水工业,它们的发展规模跟水资源的供给程度存在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大力提倡水利工程建设后,可以促进这些工业的发展,从而有效的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支撑。
2.3实现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当地粮食产业平衡
由于西藏地区水资源匮乏,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导致农业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当地建设水利工程,可以增加工业的供水量,增加农民种植的灌溉面积,促进当地粮食的增收,从而促进了当地粮食产业平衡的目的。
2.4提高就业率,缓解劳动就业压力
在建设水利工程以后,可以促进当地工业的发展,一些矿山的开发和工厂的新建,将有效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化进程。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通过水利工程带动的其他行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将近几百万个就业机会,然而仅仅对于通过第三产业增加的就业机会的数量就很多。在农村因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增加了农民的灌溉面积,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多赚钱的机会,从而有效的缓解了当地的就业压力。
3.如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3.1对水利工程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布局,降低水利工程的负面效应
从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来看,会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自然环境的面貌,对生态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要针对水利工程做出合理的规划和科学的布局,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后加强后续工作的处理等等,从而降低水利工程的负面效应。
3.2从水利工程建设的优势出发,大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绝大部分的水利工程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大坝,它们更大的作用是带动当地经济的整体发展和进步。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工程,都会带动一系列与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西藏地区的水土资源,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综合经营,促进当地居民增收,是将水利工程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出来的重要途径。详细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可以大力鼓励和提倡水利养殖业,一般一个水库都有稳定的水源,拥有广阔的水域面积,这无疑给当地开展水利养殖提供了基础条件;二是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业。一般大型的水利工程本身就可以当做是一种建筑景观,在加上各个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一般都可以形成壮美的自然景观带。三是可以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周边的闲置地营建经济林木。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增加当地经济收入,还可以实现对自然环境的调节和绿化作用。
3.3建立、健全相应配套设施,从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
从西藏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现状来看,其中存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配套设施不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尽可能满足主体工程对配套设施的需求,并要争取实现建设一项水利工程就应该有对应一套辅助设施。并将这些辅助设施纳入规划议程中,才有可能同时投入使用,以期提供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4采用科学性的方法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
实施科学的管理方法不仅要体现在水利工程建造的过程中,还应该在工程投入的使用后加强对其的管理,从而降低因为对水利工程管理不善引发的各种问题。详细说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严把水利工程的招标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除此之外,还应该尽可能保证招标的透明度,从而防止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暗箱操作。其次在进行水利工程实际的时候必须经过严密的论证和精细的设计,要从当地的地形、自然环境以及水文地质等环境设计施工方案。对于跟当地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在充分征得农民的意见进行设计。然后,在水利工程的承包中要避免出现层层转包的行为,这主要是因为每一次的转包都意味着利润的产生和工程成本的增减,甚至是降低工程的质量。最后,要制定监督制度,对于工程的施工,要充分发挥监理人的作用,做到环环相扣,健全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
4.总结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的相互联系的,只有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人民的富裕和国家的安定。但是从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式来看,我们应该站在水利工程的历史角度上,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水利工程在防洪、航运以及发电等方面发挥泽巨大的经济效益,它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虽然说我国目前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相关部门不懈努力,探讨出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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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设工程经济论文范文二:浅析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概念作用和编制方法进行浅析,说明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在工程造价管理乃至整个工程经济领域的重要性。
关键词: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造价管理、编制工作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高速又稳定地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开工建设,出现此番繁荣景象是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积极追求。那么,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是什么呢?按照现阶段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以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环境下,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即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从策划决策到建设实施,再到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各个阶段进行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工作。其中,在各个建设工程阶段造价管理起到提供审核标准、调整目标、控制导向等作用的,就是运用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笔者曾参与过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工作,现就对其作如下几点分析以飨读者:
一、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概念及其作用。
1、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指以单位工程为研究对象,建立在已完工程或者在建工程的经济技术数据的整理、归纳和总结,以建筑面积、体积或成套设备装置的台或组为计量单位而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和造价指标。
2、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贯穿全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投标与施工阶段,为各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其主要作用有:
(1)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可以作为编制投资估算的参考。投资估算的编制人员可以运用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技术特征选择部分类似的典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和对比,并适当地对数据予以修正,结合编制人员的经验,作出可靠度较高的投资估算。
(2)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投资额和主要材料计划的主要依据。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要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投资数额及来源、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量、新增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等的计划工作,编制计划的工作人员可以运用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固定资产的需要量,然后综合计算固定资金的需要量,落实投资恶和主要材料的使用计划。
(3)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比较、设计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根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阶段的费用只占工程全部费用不到1%,但在项目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其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高达75%以上,可见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的关键。设计人员可以运用技术经济指标,能够快速地计算出各个设计方案中相应的工程造价以及材料的消耗量,通过细化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对比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从而选择经济效益较佳的设计方案。
(4)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过程中,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是由招标单位负主要责任,运用技术经济指标,判断清单工程量计算上是否有漏项、错项的情况,以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要承担其中的经济风险,亦可以减少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
(5)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以及制定投标策略的依据。投标单位根据投标项目的特征与技术经济指标中的类似工程的对比,进行成本的测算,预测工程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和评估项目的风险,为投标报价提供策略性的基础依据。同时,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技术经济指标中的主要材料指标匡算主要材料的用量,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供实质性数据,以便中标后能够准确地投入施工,从中追求额外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
1、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依据主要有:(1)标准设计图纸和各类工程典型设计。(2)国家颁布的建筑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3)各类工程造价资料。(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现行的预算定额和补充定额。(5)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其他价格资料。
2、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可以按以下步骤编制:
(1)成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编制原则和方法,确定指标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基价所依据的人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2)收集整理编制指标所必需的标准设计、典型设计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设计预算等资料,充分利用有使用价值的已经积累的工程造价资料。(3)编制阶段。(4)最后经过核对审核、平衡分析、水平测算、审查定稿。
3、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编制方法:
(1)编制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基础是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积累。通过收集和积累的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决定着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程度和真实性,关系到技术经济指标编制工作的成败。组成基础资料的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个是包括了建设规模、建设质量等级要求、工程内容、项目结构特征、项目主要施工工艺的工程项目特征资料;第二个是建设工程造价资料,包括招标控制价、施工预算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价等的造价文件以及相关的计价依据和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其他价格资料。其中,竣工结算价最能够反映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造价,应该作为资料收集和积累的重点。
(2)对收集和积累的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基础资料进行适当的处理。由于收集和积累的基础资料都有各自的形成原因,有可能并不完全直接用于编制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为了使技术经济指标更加可靠以及适合使用,编制人员往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调整。①当出现国家、部门以及地方的相关造价规定已经更新,相关税费已经修改,相关清单编制的方式或定额子目的套用方式已经修改,相关计价程序已经修改,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大幅度提升等的情况,编制人员应该根据已经更新或者修改的相关规定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适当的处理。②编制人员还必须检查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开项的正确性、套用定额子目的正确性、措施费计算的正确性。③基础资料的统一性处理。由于收集和积累的基础资料可能建设的时期各有不同,编制人员必须对基础资料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管理费、规费税金进行统一性处理,以确保基础资料的相互可比性。
(3)编制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组成内容及表现形式。
①工程概况的编制是技术经济指标重要而不容忽视的步骤,其编制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技术经济指标的运用。编制人员必须将工程的面积层数、结构、外部装饰、内部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等的情况在工程概况中描述清楚。以某办公楼工程为例,工程概况应该如此描述:建筑面积、层高为28039,地上9层,第一层6m,第二至九层4.8m,总高度42.6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DN500管桩,C30、C35柱,C25、C30、C35梁,C30、C35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200mm,内墙200、120mm。外部装饰:外墙涂料,屋面涂膜防水,SGK防水隔热砖。内部装饰:墙面满刮腻子、乳胶漆两遍、卫生间400400抛光砖。地面楼面门厅电梯厅600600抛光砖,卫生间400400抛光防滑砖,楼梯水泥砂浆面层。天棚满刮腻子,乳胶漆两遍,卫生间、门厅、电梯厅、楼梯间铝合金条板吊顶。
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是用来反映建设工程造价的,所以技术经济指标的组成内容主要是工程造价的组成。其中,造价的组成按照单位工程可以分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暗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按照造价组成可以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按照费用组成可以分为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和其他费用。
③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最终成果是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是每100建筑面积工程量指标和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例如,某建筑面积为28039的办公楼工程,经过对其竣工结算价的分析处理,每100建筑面积工程量指标和单位工程量技术经济指标分别是,桩是34.31m、287元,钢筋是7.07t、6815元,模板是312、60元,楼地面块料是96.8、181元,墙柱面涂料是172.67、38元。
从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的内涵和编制过程来看,其在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在工程决策阶段得到了重要应用。在工程决策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的运用,为投资方提供了工程总体造价的参考,保证了建设工程项目总体造价能够有一个大致的范围作为依据,满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需要,为满足投资方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而言,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在工程决策阶段得到了重要应用。保证了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2)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在工程施工阶段得到了重要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来看,工程造价管理是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重要管理手段,对建设工程而言意义重大。结合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在工程施工阶段中,工程造价指数为施工方法提供了具体的造价依据,便于施工方合理控制总体投资,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同时,有效节约资金,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能够在施工阶段取得积极效果。
(3)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在工程结算阶段得到了重要应用。在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阶段,其结算依据主要依靠工程前期制定的造价来确定,这不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延伸。在这一过程中,工程造价指数得到了具体应用,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了具体依据,保证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满足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需要。
2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及其造价预测的实证研究
2.1信息采集
本文以住宅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为例进行预测实证分析。为某市2011年一季度~2013年三季度小高层住宅的建筑工程造价指数。拟以2011年一季度~2013年一季度的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为建模数据集,以2013年二季度和2013年三季度的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作为测试数据进行预测实证分析。
2.2模型建立
首先利用2011年一季度~2013年一季度9个季度的造价指数预测2013年二季度的造价指数,则原始序列对Y进行加速平移变换和加权平均处理得序列即2013年二季度造价指数的最终预测值为123.3。接下来将该预测值与前9个季度的实际值作为原始序列,对2013年三季度的造价指数进行预测,得最终预测结果为126.2。
2.3预测结果分析
几种模型预测结果精度对比如表2,模型拟合曲线对比。通过对比5种模型的预测结果和拟合效果可以发现,随机振荡GM(1,1)模型的预测精度和拟合效果要好于传统GM(1,1)模型,蚁群改进BP神经网络模型的预测精度和拟合效果要好于BP神经网络模型,而随机振荡GM(1,1)与蚁群改进BP神经网络组合循环模型的预测精度和拟合效果最好。这主要是因为随机振荡GM(1,1)与蚁群改进BP神经网络组合循环模型在改进传统GM(1,1)模型与BP神经网络模型的基础上,能更好地将灰色系统模型弱化数据随机性和波动性的优点与人工神经网络非线性、自适应能力强的特点相融合,不仅提高了模型的稳定性,拓宽了模型的适用性,也大大提高了模型的预测精度。因此可以将其作为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的预测模型。
3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众所周知,工程监理的工作就是在建设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受相关单位的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相应的监管,工程监理不仅要对建设单位负责,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审查工作的责任。当建设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承担较大的风险的情况下,工程监理就应该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实施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达到标准进行审查,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安全标准,对于不符合的方案,进行及时的纠正和修改。(2)要求整改的责任。在建设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程监理应该全程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安全顺利的进行,对于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工程监理单位有权让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按照要求进行整顿,直到符合安全标准为止。(3)履行法律责任。作为工程监理,对建设工程中不符合标准的施工方案或者施工措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做到一丝不苟,坚决不能得过且过。对于情况严重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该及时停止其施工工作并且上报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起监理责任。
2如何正确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
2.1认识事故的起因
作为安全监理人员,要想做好监理工作,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首先必须明确安全事故的起因。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事故的起因一般分为人为事故和客观事故,简单来说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和物的不安全导致的事故。(1)人为事故。人为事故就是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安全条例中的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导致的事故,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人为事故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在不够宽敞的工作环境中作业;工作人员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实施危险的工作;还有就是工作人员为了求得高速,不顾及安全引发的事故;在工作过程中,不配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事故;在工作中态度不端正,嬉笑打闹造成的事故。(2)客观事故。上文中提到,建筑工程中的事故除了人为事故还有物的不安全造成的事故。物的不安全事故包括:防护措施的缺陷,在工作过程中为了急于求成怀着侥幸心理,没有实施防护措施而酿成的大祸;工作环境自身的不安全,比如通风不良,环境密闭造成的一系列事故的发生。
2.2明确自身的职责
作为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监管整个建设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生产条例》中明确规定,作为监管单位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条例中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管只是起到监管的作用而不能消除隐患,所以作为监理人员要及时的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并且及时解决问题。
2.3建设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业作为一种风险系数较大的行业,施工的进行必须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完成整个过程,随着国家及各个部门对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也是为了缓解当前安全形势严峻的状况,对监理单位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为监理的单位工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监理单位将承担大部分责任,并且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甚至吊销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影响单位的发展前景。在这样严格的制度下,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树立起高度紧张的思想意识,落实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制定完成的安全管理条例应当以书面的形势发放到每个员工的手中,认真落实工作。
2.4加强员工培训
要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生产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让员工通过对条例的学习,领会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实质精神,提高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员工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实施监理工作的业务水平。
2.5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监理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工作的完成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进行,虽然说监理单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但是要将安全工作和其他的监理工作联系到一起,监理单位又不能做到完全的独立,这就增加了队伍建设的难度,作为监理单位除了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之外,还应该加强员工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作为监理工程师,更是需要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并且应聘高度专业的人才,壮大监理队伍,充分发挥在施工过程中的预控作用。
2.6做好预防措施
(1)监理单位在施工进行之前应该针对施工环境以及施工的外在条件指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这样就起到了事先防控的作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2)在施工备料的环节中,监理单位应该对采购部所采集的所有材料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材料的安全以及符合建设安全质量的标准;(3)提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和安全教育,在施工前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筛选出那些没有安全意识的员工,进行教育或者严格的批评,树立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再进行施工;(4)检查施工周边环境,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周边的防火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且注意安全标志的张贴,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安全标示是否被掩盖,保持施工环境的清洁与卫生;(5)对危险系数极高的施工地点派专人监控,对于那些存在安全风险较高的施工地点,监理单位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指派专人进行监控记录,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7做好监理记录和整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参与到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长期工作,相关人员应该每天对自己的工作做好详细的记录并由专人整理,做到实时监控,一方面为了工作的方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作为证明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3结语
1.索赔期间不同于除斥期间首先,除斥期间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在性质上并不是法律事实,而是一种单纯的时间限制。③而索赔期间是指在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间内,未向约定主体递交索赔通知,从而使得发包人免责或承包人丧失索赔权利。可见,该索赔期间包含了一种事件经过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法律事实。因此,索赔期间在性质上不是除斥期间。其次,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④如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等。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索赔是指发包人或承包人基于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某一事由所享有的补救请求权,所以索赔期间是对于补救请求权的一种期间限制,不是除斥期间。
2.索赔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①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支配权、形成权等。索赔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当然适用于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间是否是一种约定的时效呢?本文认为,索赔期间在性质上并非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第一,建设工程具有履行周期长、容易受各种内外因素影响的特点。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发、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发生变化,索赔即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平衡双方风险分担程度的一项基本机制。然而,在每一个事件发生后,并非一定会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由此,承包人的补救请求权也并非必然得到支持。由于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的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未对索赔事件的具体类型作详尽规定,所以我们可以考察其参考的蓝本《1999版FIDIC合同条件》。以《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为例,可以发现其有关索赔事件对是否会导致竣工时间延长或增加费用通常具有不确定性。比如,第1.9款、2.1款以但书规定了索赔成立的例外;第4.7款规定承包人有作出合理努力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进行核实的义务,因此,工程师应当审查放线错误能否被合理发现,如果承包人应当合理发现该错误,则承包人不能索赔;第4.12款是关于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第4.24款是关于化石,第13.7款规定因法律改变的调整,第17.4款规定业主的风险,19.4款规定不可抗力的影响。上述各款所规定的事件影响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第7.4款、第9.2款涉及可归责于工程师或业主的对试验的变更或延误,其未一定会导致费用的增加,第10.3款也是如此;第8.9款规定工程师暂时停工的后果,同时该款又明确规定,为弥补承包人有缺陷的设计、工艺或材料,或因承包人未能按照第8.8款的规定保护、保管或保证安全而带来的后果,承包人无权得到由其带来的延长期或招致费用的支付。同时,就第7.4款、8.4款、8.9款、9.2款、10.3款、16.1款所涉及的工期索赔来看,由于事件不一定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其对竣工时间的影响也是不确定的。可见,上述各款所涉及的索赔也具有不确定性,承包人就索赔事件并不一定享有对业主的债权。第二,由于事件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在发生诸如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等事件后,发包人并不一定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也就对该事件是否构成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影响程度如何无法进行准确判断,所以及时告知索赔事件也是对发包人利益的保护。同时,发包人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也有利于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因此,建设工程合同中所约定的承包人就索赔事件的通知也是一种合同义务。比如,《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第16.1款主要规定工程师或业主拖延付款时承包人暂停或放慢工作的权利。但在暂停或放慢工作期间,承包人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合理安排,避免损失扩大。业主和工程师对承包人停工或放慢工作期间的现场安排有知情权,因此,承包人如果认为因业主的延期付款使自己遭受延误和(或)招致增加费用,应尽通知义务。在澳大利亚JenningsConstruction诉Birt(1986)案中,合同规定,在索赔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不迟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否则丧失索赔权利。法院认定,本款的含义是使业主能够调查有关索赔事件并考虑有关情况。法院判决,索赔通知义务是承包人应遵守的一项严格义务,因此索赔不能成立。①而诉讼时效所要求的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是一种权利,而非履行义务。第三,由于因索赔事件引起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不确定,原有合同关系并未发生新的变化。因此,索赔期间的限制旨在维持原有事实状态,这与诉讼时效的维护新事实状态、限定原有事实状态之权利的功能不合。第四,从法律效果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关于“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规定,诉讼时效经过引起抗辩权的发生(也有观点认为债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但债务并未消灭,而是变为自然债务。而索赔期间经过则往往直接导致权利的消灭。可见,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索赔期间既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其属于第三类期间。索赔期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处理方法的事件,如明确约定了具体调整方法的发包人变更,不宜认定为索赔事件。即使在发包人发出变更后28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仍基于合同的明确约定拥有索赔的权利,该索赔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比如,《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第14.8款规定了因业主延期付款承包人享有的收取延误期融资费用的权利。该条款类似于我国合同中常见的违约责任条款,承包人对该项权利的行使不需要任何通知。
二、FIDIC合同文件中索赔期间的价值及其在我国的适用性
在JCT80合同中未明示规定延迟递交的索赔通知将导致索赔权利的丧失,ICE合同第5版和1987年FIDIC合同第4版中,均规定即使承包人未能遵守索赔程序,仍有权索赔额外付款。①但在《1999版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索赔期间内的索赔通知构成当事人索赔的前提条件。本文认为,《1999版FIDIC合同条件》中关于索赔期间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1)有利于工程师及时了解索赔事件的性质,对竣工时间、工程价款以及承包人费用和利润的影响,以最快速度掌握有关原始资料,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实的事实情况,以便在此基础上按照第3.5款的规定,尽力协调业主和承包人就索赔事项达成一致,并在无法达成一致时,能够公平地作出决定。(2)避免因时间久远导致与索赔事件有关的现场和原始记录灭失,从而增加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核实的难度,以有利于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3)有利于督促承包人及时行使合同权利,从而尽快推进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以便及时、完全实现合同目的。但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项目管理机制与国际工程存在差异,《1999版FIDIC合同条件》中关于索赔期间的规定在我国的适用性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度移植存在一定障碍在《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中,处处体现出工程师的地位与作用,是以工程师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工程师作为合同管理人,既是业主的人,又是决定人,在平衡业主和承包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相对应的监理人的权限则要小得多,以监理人为中心的合同管理还缺乏与其相适应的市场和法律环境,监理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也难以适应这一管理模式。而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监理人往往仅起着“二传手”的作用。实践中,监理人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成为了发包人的“代言人”。在这种背景下,对承包人索赔期间的限制有可能会导致对承包人的不公平。
2.配套规定不完善在《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中,对应于第20.1款规定了许多具体的索赔条款,主要包括:(1)因业主或工程师的不当行为引发索赔的条款,包括第1.9款、第2.1款、第4.7款、第7.4款、第9.2款、第10.2款、第10.3款、第16.1款等;(2)因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引发索赔的条款,包括第4.12款和第4.24款;(3)因遵照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及单价调整引发索赔的条款,包括第7.4款、第8.9款、第13.7款等;(4)因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导致承包人延误或损失引发索赔的条款,包括第17.4款和第19.4款;(5)其他原因引发索赔的条款,如第8.4款。上述规定对受索赔期间限制的索赔情形进行了明确,有利于对承包人权利的保护。而我国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均未对适用索赔期间的索赔事件进行详细规定,在实践中易产生争议,也不利于对承包人权利的保护。本文认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对索赔事件进行合理界定,不应当把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能导致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法律事实均认定为索赔事件,建议仅将那些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处理方法、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影响尚不确定的事件认定为索赔事件。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