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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企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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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企划方案

车险企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汽车4S店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成本控制不到位

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里认为:“人类一切行为其实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拥有以尽量小的成本换取尽量大的收益要求。”这就是经济学中“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尽显,然这一定律不仅适用于经济学,同样适用于汽车4S店财务管理中。毋庸置疑,汽车4S店主要承担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销售服务、优质的售后保障、充足的零配件供应和及时的产品意见反馈渠道。在此过程中,必将产生与之相适应的诸多成本类型,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成本、汽车采购成本、广告宣传成本等等,在实际成本控制中,经常存在成本控制不到位的情况存在,导致“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经济学原则未能体现,弱化了汽车4S店竞争力。

(二)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

能否构建一整套完整的、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汽车4S店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一套系统化的财务管理制度,理所当然涵盖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评价、反馈等各个基本环节,假使离开了其中某一个环节,汽车4S店所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必然存在制度缺陷,并严重危害财务管理实施的结果,导致不利局面的出现。但在当前我国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只强调在制度制定上“做文章”、即制度制定看似合理,实际上却存在操作性不强的不足,更有甚者,很少有人过问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评价和后果。

(三)财务内控文化有待完善

文化作为一种企业精神的沉淀和传承,是企业运营管理运转过程中的精神要素,对于汽车4S店实施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发挥着前提性的作用。对于汽车4S店而言,虽说其风险系数与运转的业务与一般企业不同,但财务内控文化的构建原则、意义、理念却是相通的。但在笔者对一些汽车4S店的调查中发现,其财务内控文化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在财务内控意识和理念上缺乏创新。

二、汽车4S店财务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实现财务管理机制的系统化

汽车4S店又好又快发展的实现,理应是以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化为前提,然在一些汽车4S店中,至今仍然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局面,只讲制度而不顾执行,在执行时又不对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反馈,致使所制定的财务管理机制效果不明显。对此,必须对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定、实施、评价和反馈等各个流程进行完整的监控,以保证其效能的实现。在制度制定上,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汽车4S店的实际状况为依据,制定一整套包括人力资源成本、汽车采购成本、广告宣传成本、汽车销售成本等内容在内的系统化财务管理政策。在财务管理政策实施上,必须以严格有效地评价机制和反馈机制为基准,通过相应的企业内部审计来完成对所实施的财务管理政策进行评价和反馈,保证将财务管理政策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中都纳入到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中,做到监督中有管理、管理中有监督。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所制定之财务管理政策操作性强、效果明显。

(二)实现财务内部控制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推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率”的原则,实现职责相称、岗位明确,来对汽车4S店的财务内部控制人事管理进行重新定位和设置,是汽车4S店财务内控制度优化的有效保证。对此,要对财务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职能定位,以事权为基本依据,明确岗位的管理范围,分工明晰,避免出现职责混乱、职责重叠的情况,保证财务部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以发挥其最大的效能。要通过合理的人事制度安排,保证部门间、职能间的信息交流无缝隙化,通过建立汽车4S店信息传播平台,实现在信息传导过程中的“扁平化”管理,保证每一位员工能及时了解汽车4S店的动态,进而促进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车险企划方案范文第2篇

财务集中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财务管理制度的统一化,规范约束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日常管理,会计核算制度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集团公司应以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化、规范化为起点,依据《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实际要求,制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具体包括《集团公司会计制度》、《集团公司财务系统管理规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企划工作管理基本方案》等,在集团公司内部形成统一的会计报告、预算编制制度,子公司上报的数据可以直接使用,减少集团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和使用的成本。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应以规范集团公司会计核算,通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有用的会计信息,其中,财务报告是集团公司控制、评价子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应实行财务报告工作质量考核制度。要明确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规定不同会计事项的计量方法,这是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的框架。要根据具体业务形成具体的核算办法,使得会计核算能够覆盖到整个集团公司、明确到所有业务事项,不仅要包括日常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还应规定固定资产处置、会计调整、企业合并等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效指导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要明确公司财务部门的组织构架,规范公司财务部门的名称,确定各个部门的职能权限和任务分工,例如,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分为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财务报告科等,各子公司的科室设置应当统一、规范,子公司、新设置的组织机构和职能责任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组织结构与职能权限、责任分工的统一规范有利于业务信息、会计信息在公司的准确、快速的传递,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进行有效管控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

二、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管理机构设置 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职能集中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设置集团财务中心来负责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中心下面设置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企划发展部等。为了确保公司各项财务规则制度的落实,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力度,有效控制公司财务风险,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制定了针对下属分支结构的考核制度,以确保二级财务部门(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子公司、对其下属单位制定财务考核细则,形成逐级考核制度。财务中心作为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年度财务工作评价工作,从财务报告、财务管理、财务系统、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事部门薪酬发放的重要内容之一。二级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要求,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单证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对下属财务机构或者财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考核评分制,每个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评分标准和指标权重。采用加权汇总的方法计算各部门的最终得分。表1是集团财务中心制定的集团资金管理部考核指标和权重情况的一个示例。

(二)财务委派制与轮岗制 财务委派制是由集团公司总部向子公司、委派财务人员,根据委派人员类型可以分为财务主管委派制、财务人员委派制。财务主管委派制是由集团公司委派财务主管人员,财务人员委派制是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子公司财务人员的聘用和考核,全面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单证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两种方式下财务主管都是整个委派制的核心,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财务主管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子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并对集团公司总部负责。财务主管应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财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本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等工作,做好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组织公司成本支出控制,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集团公司汇报本级公司的财务成果及经营状况。财务轮岗制是在委派的财务主管之间实行定期调动制度,一般以三年为周期,其他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动,以此来规避财务主管的道德风险。

(三)财务集中办公 集团公司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之后,集团公司的主要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部、资金部、企划部等部门完成,因此,实行财务集中办公就成为一种必然。财务集中办公一是财务人员的集中,二是会计业务的集中。网络信息技术的成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完善为集团公司会计集中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撑,集团公司在财务中心设置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账系统,全面负责子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子公司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收集、整理会计凭证,审核单据是否完整、合乎规定,然后将合法、有效的数据录入会计业务数据,通过会计信息系统提交集团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公司会计人员在各子公司账务系统上记账。公司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直接归公司财务中心管理,其业绩考核由公司总部根据会计核算工作情况来进行,与子公司经营状况不挂钩,保持财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

三、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会计集中核算是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逐步改进和完善,调查发现,多数集团公司会计集中核算在初期一般将三、四级业务核算集中到二级子公司、财务部门,即成立省域或者大区财务部,在三、四级单位的财务部门只保留出纳收付款、单据收集等业务,主要会计核算工作由二级机构来完成。随着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增加,由集团公司统筹领导集团公司会计业务核算变得越来越必要,在集团公司设立财务中心(或财务公司)来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成为越来越多的集团公司的选择。集团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凭证集中处理、总账集中核算、费用报销审核集中等。

(一)系统自动制证 在公司普遍采用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化之后,凭证整理、汇总和录入、记账工作成为整个会计日常核算中工作量最大的部分,在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实现自动化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凭证处理自动化成为广大会计人员的诉求。自动制证根据集团公司业务流程来设定凭证的生成规则,由财务系统技术服务部门在开发过程中设计好财务接口。近年来,集团公司自动制作会计凭证水平不断提升,会计凭证自动化功能不断完善,经营业务收入、成本支出会计凭证自动化功能臻于完善,并在固定资产核算、薪酬管理、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等方面形成比较健全的凭证自动生成系统。

(二)总账集中核算 (1)系统自动制证业务。系统自动制证为实施总账集中核算提供了可能,分支机构财务部门成为集团财务中心的具体岗位,能够在业务活动发生的同时,在集团财务中心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例如车险保险费用的缴纳,地区保险业务部门制作电子客户保单,集团公司审核后保险业务所在地区的财务部门收取保费,生成电子记账凭证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留地区财务部门,一份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保留,第一至二联由地区财务部门打印,第三联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打印,由于所有部门共用一个数据库,可以根据系统生成的凭证单号进行记账、对账等,解决了子公司、分支机构向集团公司寄送记账原始凭证的问题。(2)手工制证业务。系统自动制证不能实现的业务仍然需要子公司、分支结构手动录入凭证,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将凭证数据录入系统后,由系统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终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但是,各种原始单据、原始凭证仍然需要集团公司进行审核,为了解决原始纸质单据传递速度慢的问题,可以先扫描各种原始单据,将扫描文件上传至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进行复核审批。对于这类业务活动,集团财务中心与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分工可以用图1进行概况。(3)总账集中的核算内容。一是资产类。资产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入、折旧、调拨、处置的相关账务处理,存货的入库、存量、出库核算,地址易耗品的新增、摊销等,以及税金计提、缴纳、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等,一般可以由系统自动制证。二是负债类。核算应付账款、应付薪酬福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内容。应付账款以及社会统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奖金预提等应付薪酬的内容,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处理,适用于系统自动制证。其他应付款的内容不固定,更适合采用人工制单。三是收入。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活动内容比较固定,可以根据业务情况设计凭证自动生成系统,对于罚款、资产清理净收益或其他情况下的转营业外收入的事项等产生的营业收入,由于内容不确定,更适合采用手工制单的方式。四是支出。集团公司的日常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买等常规性活动均可以自动制证进行处理,而部分赔款、费用分摊、损失分摊等营业外支出项目目前还不适合于采用自动制证。

(三)费用集中审核、核算和支付 费用集中核算是费用集中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整个费用集中管理由费用报销单据集中审核、费用集中核算、费用集中支付三个部分组成。费用报销单据集中审核将下属单位的费用报销凭证通过自动制证、手工制证扫描,由集团财务中心在系统上进行审核,下属单位财务部门不再进行费用审核。费用支出由财务中心根据凭证核算费用支出科目与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将付款信息传达至合作银行统一支付,在规范费用支付操作,控制风险方面效果显著。首先业务部门费用事前申请。子公司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各项费用支出活动需要在费用签报系统(EPO)中预先提出申请,在经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活动。在取得相关活动的发票后,由部门将发票作为附件填写报销单,交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字,由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负责单据的真实性。然后集中审核。子公司及下属机构财务部门不需要审核费用发票、费用报销单的真实性,但需要及时将费用报销单及相关发票扫描上传至财务辅助系统(FAS),财务中心的财务人员根据机构上传的扫描影像文件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完整,报销单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实现费用报销业务的双重复核。然后集中核算。集团财务中心会计人员根据经票据审核通过的报销单,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费用支出预算进行签报,匹配之后运行PORA系统会在AP中生成发票,在签报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核算部门费用支出预算项目是否超支,出现超支时系统会提醒是否继续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得继续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在经公司预算管理部门、财务中心负责人签发批准文件后可以先调整预算支出金额,再进行相关业务处理。AP系统生成的发票同时会自动导入Oracle 系统的AP 模块。最后集中支付。负责资金支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系统AP模块中的支付信息在资金管理系统中按照银行支付格式要求批量制作付款单据,在经财务中心资金支付负责人授权后,资金支付岗位的会计人员将支付信息提交银行,银行完成支付后返回付款信息,会计人员根据付款信息在系统中生产费用凭证和付款凭证,各级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从系统上查询相关凭证并打印,财务中心需要打印费用凭证、付款凭证并与费用报销单一起装订归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