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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106-03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这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抉择,也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上的重大创新[1]。目前,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党的十号召,正在开启建设美丽中国的序幕。南京市也正着力建设“美丽南京”,争取2014年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市”的副省级城市。经过3~5a努力,逐步建成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美丽乡村示范区,使五大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成为展示南京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区、示范区[2]。
由于南京市农村区域面积5 798km2(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占南京市市域总面积(6 587km2)近90%,因此可以说,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南京”。为此南京市政府提出积极建设南京“都市美丽乡村”的口号,并且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生态优先,强力推进污染整治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改善农村环境[2]。
然而,长期以来,与全国各大城市相似,南京市农村地区承担着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压力,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使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危及农村饮水和农产品安全。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严重,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南京市“都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南京市环保主管部门于2013年初组织力量对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1 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较为广泛和深入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得不到体制、机制方面的保证 目前农村环保工作主要依靠项目推动,缺乏“顶层设计”,没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保障。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没有像工业项目那样,有“环评”、“三同时”制度,只要农民愿意,可以随意喷施农药和化肥,只要有水面出租,可以任意养殖水产品;农村污水处理费用还无法像城市污水处理那样,从自来水价格中提取,村庄污水处理费用由村集体和地方政府支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治理”的费用承担机制;农村垃圾管理没有像城区那样,建立有效的环卫保障体系。农村污染面广量大,区级以下的政府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存在大片空白,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环保秩序相当混乱。目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管理费用基本上依靠项目经费,管理机构也基本上是由“工程指挥部”代替。
1.2 农村环保投入明显不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 长期以来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廉价农产品、劳动力、土地资源等初级产品,但“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始终没有突破,农村地区缺少污染治理的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投融资、收费体制,环境治理缺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农村镇街的污水设施没有落实收费渠道,镇街污水处理厂“有钱建设、无钱营运”。全市农村除江宁部分镇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外,多数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设置不能正常运行,“晒太阳”污水厂并不鲜见。
据初步测算,全市农村区域仅垃圾和污水处理两项约需10亿的运行费用。而目前市环保主管部门每年支持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经费仅约2 000万,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补贴。南京市对农村环保的财政支持力度与“多予、少取、放活”中央三农政策要求,相差极大。
1.3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观念有待破除,农村环保立法、环境管理规范和环保考核制度滞后 我国初步形成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规制重点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农村成为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体系框架,但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重要的生产环节还缺乏明确的规定,甚至存在一定的空白。例如,在环境污染补偿方面,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补偿措施不到位,无法阻止城市工业污染大规模向农村转移,既损害了农民的合法环境利益,也不能有效激励农村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同时,由于现行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使法律所赋予的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难以在管辖区域内真正得到履行和不打折扣地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环保重视不足,如:市政府组织的全市镇街分类考核办法,将全市镇街分三类进行100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基层镇街主要领导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农村环保仅有一项考核指标,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占2.5分,太低。环保部门本身也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工作重心一直放在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保方面。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技术规范、治理技术等方面严重落后于现实要求。
1.4 农村执法力量薄弱,与管理任务不匹配 区级环保机构人员偏少,许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疲于应付。监理人员严重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环保投诉案件。监测能力十分有限,环保投入太低,急需加强。据本次调查,全市农村地区(原三区两县)区级环保机构共有310个在岗人员,监测人员89人,监理执法人员81个,每个镇街只有1位兼职环保员。而2011年原三区两县共有3 491件环保投诉,且2012年原三区两县环保投诉案件均有上升趋势。区级环保机构强烈要求政府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
2 对策建议
党的“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远景,南京作为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会城市,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进行农村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条件和发展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重点出台以下相关政策:
2.1 在农村地区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个集中” 农民向集中居住点聚集,推进城镇化;土地向大户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工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农村工业园区化。从韩国的“新农村运动”及日本的“并村运动”经验看,农村人口的相对集中和居住乡村的适当合并,有利于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只有这样,农村工业发展的治污设施才能得到有效普及和提升。
2.2 在政府层面上,把镇街环境整治纳入镇街政绩考核范围 要加大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分值的比重,镇街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环境改善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2.3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区、市两级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从城乡一体、环境基础设施均等化的高度,加大生态补偿的总额,将现行按稻田和林地面积大小的生态补偿机制改为按生态功能区(林地和湿地)面积大小进行补偿。并且建议在全市原有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划定不少于国土面积20%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并严格执法保护,守住生态红线。
2.4 组织开展南京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调研工作 目前,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涉及农村环境的内容极少,因此南京市应着手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体制,把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如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农村各级政府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者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研究制定《农业废物综合利用办法》,具体规定农业废物的处置方法、利用途径和管理措施等。制定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度,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定期教育宣传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市场准入、运行管理制度等[3]。
2.5 南京市政府应大力增加农村环保的财力和人力投入 希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能够从政府层面上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出台排污权交易的操作办法,使农村的环保资金在投入机制上得到保证。按中央的“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宏观政策,从环保系统内部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办法,允许地方环保部门从工业排污收费中提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保工作。增加农村地区环保机构工作人员,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人员3~5人)。
2.6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环保主管部门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建全农业污染源监控体系,提高监测能力。选定常年环境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化测定,建立农田氮、磷、农药流失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管理系统。建立种植业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测算示范点,掌握污染特点和规律,为政府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号)“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在南京市农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工作,排查出需要进行功能调整和需要进行污染修复的重点区域,以利于尽快开展土壤功能区调整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工作。
(2)控制和划定畜禽集中养殖区域,落实养殖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郊结合部的畜禽养殖场。禁止湖泊、河流、水库等水体500m以内建设养殖基地。建议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都有明确划定,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已有规模化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重点针对集中养殖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型养殖引导和管理。
(3)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持续强化农村地区“三高两低”企业整治,杜绝工业“三废”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江南地区禁止发展化工项目的政策,强化农村地区“十五小”行业的治理,将各个镇级工业集中区撤并到市区级工业区,解决农村突出的工业污染问题,消除环境污染的“问题村”。
(4)研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技术和适合农村地区采用的污染防治及污水处理技术,为农村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减少农业化学品对环境的损害。
参考文献
[1]张壬午.倡导生态农业 建设美丽乡村[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3(1):5-8.
0 引言
目前,由于我国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以及城市及其工业的污染源不断向农村地区转移,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呈现出点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新旧污染交织的局面,再加上工业化、城镇化及农村现代化的建设正逐步推进,使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环境保护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需要政府、环保部门以及相关组织机构予以重视,加大农村环保力度,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1 农村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1.1 环保是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这必须以丰富的自然资源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依托,农村环境是现代化农村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业生产极大地依赖资源环境,人类不能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必须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来进行农业开发。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目标是科学合理、长久的利用自然资源与环境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业生产率的稳步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1.2 环保是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但目前我国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例如化肥、农药等过量使用;畜禽养殖排泄物的污染;部分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等,这些环境问题对农产品的质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导致农产品减产、降质,制约了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环保理念,科学规划与节约资源,保障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3 环保是建设整洁、有序村容的重要内容
当下,受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及习惯的影响,污染问题尤为突出,污水及垃圾乱倒、柴草及粪土乱堆等,导致农村的村容出现脏、乱、差等问题。随着环保理念的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始着眼于环境治理,合理规划农村街道,集中处理污水及垃圾,畜禽开始合理地圈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环保是建设整洁、有序村容的重要内容。
2 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农村的环保意识薄弱
农村环境保护动力不足的主要影响因素就是环保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生活上,由于长期受传统农村生活习惯及方式的影响缺乏进行环保行为的观念;二是在维护环境权益上,由于法制观念的薄弱导致依法维权意识不足,对破坏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没有依法维护环境权益;三是在生产上,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只注重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以牺牲环境与资源为代价来获得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
2.2 缺乏有效的农村环保监管
农村环保监管力量不足,主要是缺少必要的农村环保监管机构,规范化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环保工作人员,导致农村环保监管处于失控状态,各项环保方针及政策很难落实到位。
2.3 农村生产科技水平偏低
目前,农村生产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及薄膜等严重污染了农田土壤以及地下水和空气。同时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等理念的缺乏导致农村的生产经营依然沿用低技术含量的粗放形式,破坏和污染了自然环境。
2.4 农村环保投入不足
农村环境问题涉及面较广、类型繁多,治理起来难度较大,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但由于经济重于环境,城市重于农村的不合理格局,导致环保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3.1 深化农村环保意识
首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例如电视、网络等积极开展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保活动中,改革传统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要加强对农民环境权益的维护,提高农村的环保意识。其次,作为农村环保的指导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及科学发展观,确保农村环保有依有据。同时要加强对乡镇企业领导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循环、生态经济理念,向集约型经济方向转变。
3.2 建立全面、系统化的农村环保监管机制
有效的监管机制是确保农村环保高效开展的重要基础,应结合新农村、新环境的建设目标建立综合一体化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职能,并且在乡镇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提高环保管理和建设指导的科学合理性。另外,还要实施全面、定点、定期、系统的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重点环境问题的监管。同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并且制定激励性的支撑政策。另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是一项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公共事业,提高农村环保水平,可以创造巨大的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划拨专项财政资金,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需要加大政策、税收等扶持力度,改革农村环保投资市场,加强与相关企业的交流,引入社会投资农村环保事业,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多元投资体制,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基础。
推动建立农村环保多元投资体制。
3.3 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使用,农村环保也应紧随时代的发展,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加快垃圾集中收集与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建立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炉、生态公厕,配置垃圾箱、垃圾运输车。
一是要建立村收集、镇中转、区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垃圾处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二是农村污水的处理,结合“三改”(改厕、改厨、改圈)并利用沼气处理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性处理。
三是积极倡导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发展理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及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例如采用“畜禽养殖+沼气+作物”的生态农业模式,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增加农村新能源和有机肥源。以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把“三废”变“三料”,即将粪便、秸秆、垃圾转化为饲料、肥料、燃料。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环保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现代化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相关部门应深入分析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并积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努力提高农村环保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化的农业经济奠定坚实的资源与环境基础。
1 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农村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极大地冲击了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一定的混乱。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正在逐步地、以隐蔽或公开的方式瓦解着中国农业的基础条件,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着系统的破坏和颠覆,对越来越多的中国农民进行着无声的迫害和驱赶。
1.1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约农业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根本上侵蚀了农业耕作的基本物质基础,致使农业生产减产,农产品质量下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1.1.1 水污染触目惊心,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2004年,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的412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0.3%和27.9%。27个重点湖库中,Ⅴ类水质湖库占22.2%,劣Ⅴ类水质湖库占37.0%[1]。地下水硝酸盐污染在城郊的集约化蔬菜种植区特别严重。根据中国农科院在北方5省20个县集约化蔬菜种植区的调查,在800多个调查点中,45%的地下水NO[,3][-]-N含量超过11.3mg/L,20%超过20mg/L,个别地点超过70mg/L[2]。
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作用非常突出,它可以导致农业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可以导致农作物有毒物质富集,降低农产品质量,甚至完全丧失使用价值;可以导致渔业受损,如2004年7月,淮河发生重大污水事件,污水所到之处,鱼虾绝迹;可以迫使部分地区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如安徽省宿州市杨庄乡多年来一直以水稻种植为主,但由于灌溉的是奎河的污水,质量差,有怪味,当地农民只好改种小麦,可是,小麦又岂能逃脱污染!
1.1.2 土壤污染加重,作物受到显著影响
目前,全国约1300万~1600万hm[2]耕地受到农药污染,近1/4陆地的表层土壤受到多种有毒污染物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约25%的土壤处于警界状况,污染比较严重的土壤占5%。
土壤污染使作物遭受严重污染。在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中, 江苏调查区蔬菜和稻米中铅超标率分别达60%和46%,江苏高邮调查区稻米中汞超标56.6%;广东调查区蔬菜样品中硫丹硫酸盐、异狄氏剂醛和七氯的检出率分别为94.2%、86.8%和85.1%[3]。由于土壤污染,全国每年粮食减产100亿kg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125亿元[4]。
1.1.3 草地破坏严重,牧业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
我国草地退化严重,生态功能下降,生态承载力减小。2004年,全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且每年以200万hm[2]的速度递增。全国草原鼠虫害总面积为6887万hm[2],其中,鼠害面积为3893万hm[2],虫害面积为3922万hm[2]。2004年全国鼠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1.98亿元。
200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489起,受害草原面积2.51万hm[2]。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西藏5省区遭受雪灾冻灾,受灾群众100多万人,受灾牲畜1500多万头(只),因灾死亡牲畜9.93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1]。
1.1.4 土地沙化迅速、水土流失严重,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
沙化土地发展迅速。截至1999年底,全国沙漠和沙化土地总面积达174.3万km[2],占国土面积的18.2%;沙化发展速度快,20世纪90年代前5年达2460km[2]/α,后5年则达到3436km[2]/α。土地沙化导致了土地生产力的严重衰退,沙区每年损失土壤有机质及氮、磷、钾达5590万t,折合化肥2.7亿t。
水土流失区域差异大,部分地区仍在加剧。根据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2004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7.1%。水土流失遍布各地,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1]。我国水土流失的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按目前治理速度计算,全国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一遍,东部地区需30年,中部地区需50年,西部地区则无法预期[5]。40多年来,全国因水土流失损失耕地260多万hm[2],平均每年损失6万hm[2],每年流失土壤约50亿t以上,带走氮、磷、钾约4000多万t,相当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化肥的全年产量。土壤肥力下降已成为发展粮食生产的严重障碍。
1.2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威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威胁农民的饮用水、食品安全,导致多种疾病发生,减少农民经济收入,加剧农民贫困。
1.2.1 农村饮用水污染严重,导致多种疾病爆发
我国近3亿农村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其中1.9亿人的饮用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据调查,目前全国农村有6300多万人饮用水含氟量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往往给农民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在氟病区,由于氟斑牙、驼背病等屡屡发生,直接影响青少年入学、参军、就业和婚嫁。我国农村引用苦咸水的人口有3800多万,长期引用导致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
1.2.2 农产品农药残留广泛存在,农民食品安全受到威胁
尽管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强制性标准已是食品安全的最低标准,但仍有大量的食品达不到这些标准。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全国大约10%的粮食、24%的农畜产品和48%的蔬菜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动物的各种疫病更是令人担心[6]。与城市食品安全监测相比,农民的自产粮食(包括自产蔬菜等)农药残留几乎无人关注。
1.2.3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重农民经济负担
环境污染对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据郑易生等人估算,1995年全国农业污染损失至少为819.6亿元,相当于当年5196万农民的纯收入[7];郭士勤等人估算,1998年全国农业污染损失达125亿元,相当于当年2294万农民的纯收入[8]。1995年和1998年两个年度,全国农业污染损失分别为当年农业税的2.9倍和1.7倍。在2004年7月淮河污水事件中,仅盱眙县就有半数水产品(价值3亿元)化为乌有,损失非常惨重!
生态破坏威胁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农民贫困的重要根源之一。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生态破坏而防治斑潜蝇的成本高达4亿元[5]。有害外来物种入侵每年造成1200亿元经济损失。1993年5月,发生在西北地区的特大沙暴,造成4省区72个县(旗)116人死亡或失踪,264人受伤,12万只牲畜受损,505万亩农作物受灾,仅甘肃、新疆两省区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近4亿元。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几乎都分布在水土流失地区,水土流失是贫困地区难以脱贫的重要原因。
1.2.4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扰乱农村稳定
环境污染诱发并加剧社会矛盾。就一国内部而言,某些个体或群体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在生产和消费中过多排放污染物,导致了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侵犯了其他群体的健康和生存发展的权利,从而引起群体间的社会矛盾。如2005年4月, 浙江东阳市画水镇因竹溪工业功能区污染导致严重冲突,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较重,数十辆汽车被砸,学校停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生态破坏迫使部分地区大量移民,影响农村稳定。自20世纪80年代起,作为世界4大流动沙漠之一的腾格里沙漠每年以15m的速度向南、向东推移,先后有数万亩农田被吞噬,近百个村庄被湮没,使当地群众成为“生态难民”。将在未来10年内被迫生态移民20万,山西省将在未来5年内被迫生态移民40万。 大量的生态移民严重扰乱了农村的正常秩序,也给接受移民地区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
所以,从更加贴近现实的角度来看,农村环境问题比那些以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形式施加于农民的“负担”更为沉重,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
2 加剧“三农”矛盾的农村环境问题根源剖析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致因很多,最突出的是人口压力过大、滥垦、滥牧、滥伐、滥采、滥用水资源、粗放式农业生产、畜禽养殖和农村生活污水乱排、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乡村企业污染加剧、农民环境意识低下等因素。
2.1 人口压力过大,诱发并加剧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我国农村地区人口迅速增长和需求急剧膨胀,加剧了对生态环境要素的改变,加重了以水土流失为核心的生态环境问题。2000年,陕北黄土高原地区人口密度为79人/km[2],远远超过了世界上较为公认的干旱地区8人/km[2]、半干旱区20 人/km[2]的承载力标准[9]。为了维持人口增长、收入提高所造成的对资源需求的大幅增长,人们不断提高资源利用强度、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从而导致乱垦、滥伐、过牧等现象,使环境因不断超载而遭到破坏,出现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在人口增加、需求不断上升和当地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出现了“需求上升—土地超载(如过垦、过牧)—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土地生产力下降—资源投入量增加(扩大垦殖、放牧范围等)—需求上升—土地超载……”的恶性循环[10]。
2.2 “五滥”是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因素
所谓“五滥”,是指滥伐、滥牧、滥垦、滥采、滥用水资源。第一是滥伐。滥伐林木使大量最宝贵的荒漠植被遭到破坏。青海柴达木盆地原有固沙植被200万hm[2]以上,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因滥伐造成植被破坏,使1/3以上的土地沙化。第二是滥牧。沙区草场牲畜超载率为50%~120%,有些地方甚至高达300%。超载放牧使草场大面积退化、沙化。内蒙古草原牧草平均高度由20世纪70年代的70cm下降到目前的25cm,昔日“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地方,变成了“老鼠跑过现脊梁”。第三是滥垦。许多地方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无计划、无节制地开垦,导致土地沙化。1958年到1973年,内蒙古曾出现两次开荒热,造成130万hm[2]以上土地沙化。第四是滥采。沙区滥采中药材、搂发菜以及无序采矿工程建设的问题十分突出,使大量植被破坏,直接导致土地沙化。近几年因搂发菜破坏草原面积达1300万hm[2],其中400万hm[2]以上已经沙化。第五是滥用水资源。 部分地区还沿用大水漫灌的落后方式,造成土地盐渍化。据甘、宁、青、新四省区统计,已有1500万hm[2]以上土地盐渍化。由于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有效的管理,大面积农田被迫撂荒,形成土地沙化。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由于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上游不断超量采水,下游270km河道断流,造成35万hm[2]胡杨林枯死,1万hm[2]以上农田被迫弃耕,6万hm[2]以上草场退化。“五滥”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生态灾难。
2.3 粗放式农业生产导致农村面源污染
农田化肥投入逐年增加,化肥是造成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2002年我国化肥用量为4339.5万t,超过世界总用量的1/3,居世界之首;2004 年全国化肥使用量已高达4412万t。据估算,除N[,2]外,化肥氮的损失中对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各种形态的氮素总量约为其施用量的19.1%。2002年,我国农田化肥氮通过损失进入环境的数量达471.8万t。这些氮导致地表水的富营养化、地下水的硝酸盐富集以及温室气体含量的增加[2]。过度使用化肥导致了严重的非点源污染和水体的富营养化,如太湖非点源污染一半以上的氮磷来自化肥使用。
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农药是造成面源污染的另一主要原因。1990年起,我国农药生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近10年来,农药使用量每年基本稳定在23万t左右,各种制剂约120万t, 已注册登记投入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品种约600多种。据1998—2000年统计数据分析,全国平均农药使用水平为12.73kg/hm[2]。目前我国使用的农药中高毒农药品种仍占相当高的比重。据统计,2000年我国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高种用量占整个农药用量的37.4%。长期、大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导致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
2.4 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已成重要污染源
畜禽养殖污染已不容忽视。几乎每个大城市周边都有许多养鸡场和养猪场,排放大量粪便与有机废水。早在1995年,我国牲畜总排污量就已达25亿t,是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总量的3.9倍。只有少量的牲畜排泄物在排入水体前处理过。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污染加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居住由分散趋向集中,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逐渐凸显起来。我国农村每天约产生35万kg的生活垃圾。尤其是近年来的东部沿海地区,来自城市、乡镇和农村的COD 排放物每年约为800万t,高出工业排放总量的35%,且以年增长高于10%的速度递增[6]。
由于资金、技术有限,人口分散、污染物难以集中处置等多种原因,村镇生活废弃物处理厂的建设及容量都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不少村镇的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入河流,路边和河沿成为堆放垃圾的主要场所,使得农村污染较之城市更加严重。
2.5 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乡村企业污染加剧
城市工业生产的“三废”和市民生活产生的废物,未经妥善处理排入大自然,污水通过河流广泛渗流到农村。同时,许多能耗大、污染重的化工、造纸等企业,在城镇中难以立足,利用农村环境管理力量薄弱和农民致富心切,以联营、设分厂、扶助、技术转让等名义,纷纷下乡进村。因此,乡村企业多为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炼焦、炼磺和制苯等重污染行业。这些企业往往技术落后、装备陈旧。
此外,我国乡村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哄而上,没有配套的技术经济政策引导,具有盲目性和随机性,缺乏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布局不合理,不利于污染集中治理。目前,乡村企业呈现“多、小、散”的格局,工艺陈旧、设备简陋、能源消耗高,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另外,乡村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无力承担污染治理费用。目前,乡村企业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4]。数量如此庞大的污染物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可想而知。
2.6 环境教育严重滞后,农民环境意识普遍低下
我国农村教育水平低,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据研究,超过1/3的农民不知道农药对人体和环境是有害的,有65%的农民不了解虫害天敌或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概念,84%的农民会超过规定标准剂量用药[2]。农民受长期生活习惯的影响,观念上难以改变,很多地区的农民至今还是靠砍伐林木作炊事燃料。农民环境保护法制观念薄弱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因素。
3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
农村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对症下药”,要针对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从农村环境政策体系、城镇化、农业发展模式、农村人口、农民环境意识等多方面寻求农村环境保护的综合对策。
3.1 加强农村环境政策体系创新
现有的环境政策是在工业和城市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于农村和城市环境特点不同、环境问题的致因不同,现行的环境政策在农村的作用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对现有环境政策体系进行创新。一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促使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进行利益补偿。当前,城市产生的污染向农村转移,城市作为一个整体并没有对农村进行生态补偿,这对农村非常不公。应将城乡之间的生态补偿上升到区域整体之间,并介入政府行为,增加可操作性和政府的认同。二是逐步建立引导性环境政策体系。我国农村生产生活单位日益细化,对大量分散的生产行为进行环境监督不切实际。所以,政府管制性环境政策向引导性环境政策转变是农村环境保护的必由之路。要用市场经济等手段引导农民自觉采取有利于环境的行为。现阶段,加强对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宣传,引导市场消费需求,一方面促使农民自觉采取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是引导性环境政策的成功范例。
3.2 城镇化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
城镇化是农村生态环境减压的有效途径。传统农业对以土地为核心的地表自然生态系统施压过重,从而导致环境超载,引发、加重生态环境问题。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的承载力是有限的,需要在地域空间上合理聚集,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因而,需要通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非农产业,引导农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以及空间转移,使当地农村居民把生存或提高生活水平的努力放到非农产业上,从而减轻农业人口对土地资源的依赖性。
城镇化是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最佳选择。城镇化是非农化的必然结果,非农化必须以城镇化作为支撑。出于协作和效益的要求,非农产业的发展趋向于在地域上集聚。城镇作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非农产业理想的集聚地。非农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可以共享基础设施,方便协作,如财政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避免乡村工业发展导致“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的局面。
3.3 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推广现代生态农业可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保证食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现代生态农业以生态学原理为理论基础,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与发展,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是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是多资源利用的生产体系。现代生态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农业集约化经营可以合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所谓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技术措施和劳动力,精耕细作,努力从单位土地面积上产出较多的农产品,进而达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实行集约化经营,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运用先进技术,增强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因地制宜调整生产结构,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从而走出一条速度和效益并重的发展路子。
3.4 多途径有效控制乡村企业污染
必须从多途径推进乡村企业的污染防治。第一,要加强乡村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乡村企业应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以利于污染集中控制。第二,要严肃执法,坚决依法打击乡村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关停“15小”企业。第三,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乡村循环经济。乡村循环经济应在三个层面发展,一是提高企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二是建立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链;三是发展行业之间的循环经济链,尽量减少乡村企业能源和原材料的投入,延长乡村生态系统中的“能源”循环周期,实现物质和能量多层次利用和良性循环。第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充分、附加值高、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产品”。
3.5 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以饮水安全为目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取缔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及上游、南水北调工程、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污染治理的重点。
3.6 控制农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农村人口数量的增加,应控制在不同时间跨度的空间适度承载力范围内,通过控制区域人口增长速度,减少总需求量,或降低总需求量的增长率速度,从而减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要切实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提倡文明习俗。
3.7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然而,随着工业污染、环境破坏程度日益加深,以及农药、化肥超标使用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村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如何遏制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持续恶化问题,不仅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
1 当前农村环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广大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呈现出不断加剧的趋势,工业点源、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纵横交错,密若蛛网,特别是个别欠发达地区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给农村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1.1 农业生产方式粗放造成的污染
(1)化肥污染。(2)地膜污染。(3)农药污染。(4)污、废水灌溉。(5)农村不规范建房造成的污染。(6)农作物秸杆污染。(7)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污染。
1.2 工业下乡造成的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但农村普遍缺乏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系统,绝大部分垃圾和污水得不到任何处理,而被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村旁沟壑或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农药瓶、塑料袋随意乱扔、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给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每当洪水过后,河流两边的树枝、电线杆上挂满了塑料袋、粪便纸,实在叫人恶心,不仅使农村环境质量日益恶化,而且对农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威胁也在与日俱增。
1.3 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污染
矿产资源的过度、过滥开采,造成植被破坏、河道堵塞、山体滑坡、地表坍塌、泥石流猖獗等人为的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影响到矿区及周边农村的生态环境,而且威胁到附近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仅以国家发改委命名的“亚洲一号”普光天然气气田为例,原来这里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现在是山也推平了,树也砍光了,河道也填平了,机器的轰鸣声代替了鸟语声,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住的虽然是高楼大厦,却人心思迁、人心思变。
2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构想与建议
2.1 加大农村环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针对当前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的现状,一是应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环保、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联合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农村环境警示教育,让广大农民全方位了解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的严重性,引导农民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只有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了,他们才会义无反顾地参与到农村环保事业中来。二是应以“绿色家园”、“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绿色单位”、“绿色环保示范户”等活动为载体,政府以少量的投资推动,就可以把农村环境保护变成一项声势浩大的全民行动,帮助农民告别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农村污染垃圾的消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三是应通过文艺演出、科普知识下乡和举办农民环保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绿色养殖、绿色旅游,走生产与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建设“绿色环保,健康富裕”的新农村。
2.2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在这方面,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尽快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与法律配套的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已颁布的法律有效实施和农村环保工作有法可依。
2.3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
目前政府的惠农补贴在促进农村环保方面的补贴,除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之外,其他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为此,为了促进农民自觉地加入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中来,我们还应进一步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积极探索对种田全部使用农家肥、防治病虫害使用生物农药、废弃农用塑料膜回收、农村沼气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让农民或有关经营者感到有利可图,促进农民由污染制造者转变为优美环境的创造者和维护者。
2.4 加大环境污染源查处力度
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点源污染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愈演愈烈之势,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污染制造者的处罚力度过轻,甚至充当保护神的角色。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往往又是暴利企业。由于污染治理费用一般远远高于处罚额度,这就使其宁愿不置或闲置治污设备,舍弃高成本的污染治理而愿承担较低成本的被处罚的风险。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加大对环境污染源的查处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罚,使处罚对污染制造者真正起到威慑作用,使其“不敢、不愿、不能”,唤起污染制造者的责任感、道德感和自律意识。
2.5 切实解决城市垃圾下乡问题
日渐增多的城市垃圾不能堆放在城市,农村便成为城市垃圾的唯一出口。这些被转移到农村的城市垃圾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不能把城市的靓丽建立在污染农村环境的基础之上。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对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处理经验,即通过再生利用,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等途径变废为宝,把城市垃圾转化为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动力。同时还应改变长期以来城市垃圾处理由政府包揽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促使垃圾处理企业成为处理主体,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和产业化,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下乡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1.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农村和农业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农村地区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根基。环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满足了农民群众的现实要求,农民才能以充足的热情、饱满的信心进行生产生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当前,环境恶化已经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众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威胁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村环境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才能真正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
2.我国农村环境现状
尽管国家开始对农村环境保护极度重视,全国各地也进行了有力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的特殊性,农村环境问题仍是相当严峻。
2.1农村生活污物随意排放导致污染严重
我国农村生活用水基础设施落后,人们用完生活用水后就直接排到沟里、河里,影响水质,导致水质的富营养化。由于垃圾无公害处理设备的缺乏,生活垃圾随便丢弃,甚至堆砌到河道里,影响农村环境,造成河流污染。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生活垃圾约1.2亿吨,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农民生活。
2.2畜牧业养殖导致污染严重
农村的畜牧业养殖虽然规模较小,占用土地较少,且多为圈养,但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缺失和设施的缺乏,动物粪便污染物随意堆放,严重影响农村空气状况,并且苍蝇等有害飞虫增多,带来很大的安全引患。
2.3农村面源污染严重
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现在的人工耕作日益减少,人们使用化肥、农药、地膜进行耕种,并且国家对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没有严格的限制,农民就大量超标使用这些化学物质,达到他们期望的效果,从而导致土壤严重污染,久之产量减产,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食品质量不安全,严重影响人们身体状况和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3.农村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
3.1早期国家发展重城市、轻农村
国家早期大力发展城市,对城市的财政投入远大于农村,城市得以快速发展,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乏,基础设施薄弱,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城市对企业生产的废气、废水,有着严格的排放标准,而农村的要求比较低,于是很多企业把污染严重的工厂选到了农村地区,导致农村河水严重污染,庄稼产量减少,农民生活质量下降。
3.2政府部门的错误执政观念
由于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侧重于经济是否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是否顺利进行等因素,导致了政府部门只注重发展,不注重持续发展,只注重经济发展,而不注重环境质量,从而使得政府部门不注重当地环境,更不要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3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的缺乏
农民对环境保护意识缺乏,觉着事不关己,随意丢弃垃圾、任意使用化肥、农药,对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甚至不理解。随着农村工厂、企业的增多,畜牧业养殖的扩大等,农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农民没有意识到环境质量下降的严重不良影响。即使有的农民的庄稼因工厂受到污染,企业只是给予一定的赔偿费便可敷衍了事。大多数农民对农村环境污染敢怒而不敢言,不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从而导致工厂、企业更加猖狂地随意污染环境。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
4.1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工作
要大力修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对于生活垃圾,要修建垃圾处理点,集中存放、定时清运,进行无公害处理和处置。对于厕所,也要进行集中整改和合理指导,使农村真正变为花香鸟语,绿树成荫的新型农村。
4.2加强畜牧业养殖规范机制
合理确定畜牧业养殖规模,制定统一的标准,科学指导养殖场的布局和规划。对畜牧业养殖户进行免费培训,使他们了解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措施。并对现有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改造,直至符合标准。
4.3全面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要多角度、宽思路、全方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工作,建设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的超标使用,杜绝农村面源污染。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使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加大农作物的循环再利用,如可以进行粉碎,再播放到农田里,增加农田土壤肥力,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养殖场,作为牲畜的畜饲料,改变以往的焚烧现象,改善农村空气环境。
4.4加强农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