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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务科在中心领导带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紧紧围绕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年度考核备案。组织完成单位事业48人,参公7人考核备案工作。
2.财务报告。今年新增报告较多,要求与决算软件和固定资产年报统一,增加部分难度。
3.内部控制报告,与往年相比要求要有附件支撑,单位内部控制会议记录与领导小组未建利,要求建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两次以上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会议。
4.退休人员信息核对,由于有的退休时间长,档案查找困难,到人社局查找部分档案后报送社保。
5.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业务科室提报,根据单位实际更改后上报。
6.职称评选,2020年考核结束,报送拟聘备案表,及时调整工资数据。
7.固定资产信息迁移,原系统整合到财政一体化平台,数据整体迁移到省一级。
8.完成财政供养人员核查工作。
9.机构改革后及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更换法人、举办单位等信息。
10.每月完成无债务申报和固定资产月报。
11.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对预算类资金及时争取财政下拨,足额拨付各类惠农资金。不断完善兽医站报账制度,在每月报账时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要求及时告知并加以规范。
12.牵头业务科室完善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配置、网上运行整改工作;互联网+监管行为采集录入。
下一步根据单位安排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1. 全区完成完成2020年工资晋级晋档、薪级工资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和2021年社保基数调整。
2.组织参加区级职业竞赛。制定竞赛方案、操作规程制定,下发通知并组织实施。
一、全院职工以科室为单位,按照医德考核方案,全年开展1次医德考评,开展个人自评打分,科室初评,年终考评,由单位考评小组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互评结果及平时检查,患者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为主要依据,对每个职工进行考核,作出医德考评结论。
二、考评要求按照: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护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三、考评等次
医德考评严格坚持标准。2018年全院职工的考评结果分值均在88分以上,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评为:
年终考评 5名为优秀,29名为良好,无一般及较差。其中XX、XX休产假不参加考核。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
中图分类号:G2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1
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是人事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档案,对合理地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必要性
职称改革工作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围绕着这一项工作,为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晋级作好坚实的后盾,客观地提供考绩材料,确保职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知识分子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是非常有必要。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内容
科技档案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是其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客观反映,真实记录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教学、学术、技术活动中的全过程。记录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培训、进修、继续教育情况,专业资格取得状况以及从事科研活动取得的成果及奖励等,它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经历和工作实绩的一类专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科技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履历表,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变动)、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进修、培训的成绩单或结业证书的复印件;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实验室考核登记表等,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资历和业务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聘材料:主要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历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以及聘任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技术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材料:主要是每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有: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工作奖惩情况;部门领导评定意见、考核小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及被考核人意见等。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材料:这类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社会各种学术团体及其他兼职的证明材料,社会兼职的聘书以及荣誉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收集
为了使科技档案能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近期学习、工作状况的活材料,我们应采取平时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将应归档的材料归档,避免该归档的材料散失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历史面貌。开展档案社会宣传,解决档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身说教,以案说法,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的能动作用,让专业技术人员主动配合,积极投入。走出户外,深入到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活动中去,掌握一手资料,及时、准确地收集材料,进行鉴定、整理、归档、保管。配备档案兼职员,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平时收集,集中归档。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管理
1.提高认识,爱岗敬业。知识经济正以信息化为先导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信息处理技术和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载体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前景,光、电、磁这些新型载体档案具有纸质档案无可比拟的优势,信息存储量大,检索方便快捷。这些新型档案的形成,无疑对我们基层档案工作者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与挑战。但从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来审视档案,我们应有新的认识,档案工作是一项知识管理工作,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不能只重视人事档案,而忽视职称档案。我们要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成果,把职称档案纳入目标管理范畴,严谨求实,尊重科学,加强纵向管理,甘于奉献,甘于寂寞,默默无闻地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智力水平的现代化。
2.加强学习,丰富自我。世纪之交,科学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科学化档案管理模式的深入,我们对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的了解、学习如饥似渴。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档案法》,依法建档,依法治档。另一方面,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掌握现代技术,熟悉档案自动化知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搞好档案服务。再者,要坚定职业理想,注重思想品德的修养,乐于吃苦,甘于清贫。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局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本局全面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市国税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管好自己的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章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设置
第四条县局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县局正、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人教科长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各级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指示,制定本局廉政工作计划,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二、组织进行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及时监督、检查税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度情况;
四、组织县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
五、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违反廉政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县局成立服务质量监察小组,人员由主管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特邀监察员和内部兼职监察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县局做好廉政建设、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税务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和廉政情况,征询企业对税务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负责监督检查县局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情况;
四、实施组织纳税业户进行行风评议活动。
第三章廉政教育
第六条县局每月结合政治学习,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教育。
第七条廉政教育的内容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进行。
第八条廉政教育要注重实效,保证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参课人数到95以上,参考人员达到100以上,优秀率达到80以上,县局每半年对各部门廉政教育笔记检查一次。
第四章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九条廉政会议制度。主要包括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监察小组会、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座谈汇报会、民主生活会等。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小组会议。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由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人员参加。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审议县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办法;检查各部门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对县局各部门廉政建设工作和行风进行评议;研究解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座谈、汇报会议。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汇报、座谈分局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税收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局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议。各科室每季度,县局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合理化建议;自查自纠遵章守纪情况;评议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第十条廉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两次,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收集、总结县局半年或全年廉政工作情况。县局各部门在每年六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五日前将本部门廉政工作情况局面报监察专职干部。监察室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县局廉政工作总结上报市国税局监察室。
第十一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县局局长与副局长,局长、副局长与其主管科科长、主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科室领导与本部门干部、职工签订《廉政保证书》。
第十二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县局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廉政档案,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按季度将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违法违纪、职业道德和好人好事情况详细填写记载。
第十三条举报走访制度。县局专设举报电话1部;举报意见箱1个;每月向企业发入《意见征询单》、《纳税人评议卡》一次;每半年走访纳税户1次;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
第十四条“廉政日”制度。每月的25日为县局“廉政日”,其内容:一是由县局局长和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投拆、来访、举报等;二是各部门进行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教育、个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廉政方面的的好人好事,填写《干部廉政档案》等。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在控管企业和体税务干部中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监察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法法规、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投票评议。将政策制度公开,办税过程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公开,把监督权直接交给纳税人,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并按规定及时考核、奖励、通报。
第十六内部审计制度。县局每半年对有关科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对税款入库、发票销售、企业逾期申报、违章处罚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的结果必须在有关会议上反馈并向全体干部公开。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