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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县东南部。全乡辖9个行政村,8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008人,耕地面积355公顷。2008年农业总产值6034万元,人均纯收入1831元,牛存栏430头,猪存栏1800头,羊存栏2200只,三融肉鸡55万只,板栗1万亩,苹果4千亩。
二、科普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乡党委、乡政府,乡科技组织,组织全乡开展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及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培训了一批骨干,农民依靠科技意识有所增强,乡成立了科委、种种科技组织,建立了乡土人才档案。三融肉鸡养殖、果树栽植在我乡已经具体一定的规模,特色农作物有所增加。各产业科技含量逐年增高。
三、2014年科普工作计划
根据承县“十一五”规划及乡“十一五”规划,结合我乡实际,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加大科技兴乡工作力度,认真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技指导必须面对本乡实际的市场为导向,发挥本地特色,加强科工作领导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普及,有效促进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实现目标的措施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领导科技组织,每年召开会议2次以上,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2、建章立制,任务到人,科技工作列入乡村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拉技服务组织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制。
4、加强科技反馈力度,积极极捕捉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并传达给农民。
5、增加科技投入力度,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经费,用少量资金发展典型户,技术能力,以点带面下大力发展项目,带动全乡各产业的发展。
镇位于南安市中部的晋江东溪流域,是一个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新兴集镇.全镇面积平方千米,辖个行政村.年总人口万人,工农业总产值万元.
二,扫盲工作计划:
年我镇15—50岁人口中非文盲率%.根据我镇实际,对青壮年非文盲巩固工作仍然要继续.故今年我镇扫盲工作仍以巩固工作为主.
三,多措并举,创新扫盲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突出过程管理.镇拟于年月召开全镇成教工作会,把"两基"攻坚作为全年乃至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确定扫盲工作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扫盲经费继续划拨的基本原则,并把扫盲和巩固提高作为"两基"及教育目标责任制的重点.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过程管理,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镇副科局领导分别挂钩各村扫盲工作制度.同时推行扫盲工作"一票否决"制,实行镇领导分片联系,镇中心小学具体联系,各完小校长主抓辖区扫盲工作的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引导,多种形式开展扫盲和巩固提高.在扫盲工作中,各村将扫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对脱盲人员进行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上来,促进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以化技术学校为载体,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食用菌,龙眼等经济作物的种植,特色养殖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实行"两线承包,三方负责"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扫盲任务具体落实到人.探索出了在新形势下扫盲工作"八个结合","八个到位"的扫盲攻坚路子,"八个结合":一是集中办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二是教师主教与学生帮教相结合;三是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措施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四是参加扫盲与享受扶贫项目相结合;五是扫盲整改示范点与大面推进相结合;六是实用科普技术培训与识字教学相结合;七是鞭策后进与表彰先进相结合;八是改革创新教学方式与传统教学相结合."八个到位"即:一是认识到位;二是指导到位;三是责任到位;四是措施到位;五是宣传发动到位;六是教学到位;七是痕迹管理到位;八是检查督促到位.为增强扫盲效益,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学员的种养技能和学习积极性,编写了地方扫盲乡土教材,内容包括地名,科普知识,文明礼仪,范围涉及国情,县情,乡(镇)情等,形式函盖民谣,快板,散文等;结合地方生产,生活实际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开办巩固提高班和开展劳动人口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培训班.坚持集中办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对文盲学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实行集中办班,对文盲学员居住偏远,分散的地方,实行送教上门.认真办好脱盲后巩固提高班,科技培训班,控制复盲率,巩固扫盲成果.建立月报制度,加强目标管理.
3,多种形式扫盲,注重扫盲质量.一是坚持集中办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二是坚持教师主教与学生帮教相结合.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与措施约束相结合,调动文盲参学积极性.各村组织开展了文盲人员"比学争优"竞赛活动,对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四是坚持识字教学与功能性扫盲相结合,既注重识字教学,更注重功能性扫盲,坚持把功能性扫盲作为提高文盲学员技能水平的有效途径.
4,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到位.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我们对扫盲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同时对村的扫盲加强过程检查.开展"多线督查":一是镇分片督查.二是镇人大,政协适时组织视察.三是政政府派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四是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巡回督查.
5,抓好"控辍保学",堵住新生文盲.为从源头上堵住新文盲的产生,各村校在抓好扫盲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工作力度,严防适龄儿童和少年辍学,最大限度杜绝新文盲产生.
镇坚持以人为本,依照市、区政府有关农业科技工作的安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科技兴镇”战略。一年来,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市、区科技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镇以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农民、发展新农业为工作目标,培育电子农民,大力推行应用实用技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水平,增强了人民科技的意识,科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推进科技服务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了农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从农业办、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组成,同时建立健全了镇农技“110服务站,全镇13个行政村也相应成立了科技工作小组”形成了两级科技网络。镇委、镇政府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了工作日程,制定了工作计划”年,召开全镇科技工作专题会议4次,及时汇报、小结和布置科技工作,解决了科技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使科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抓好科普培训工作
镇建立健全了镇、村农业科技服务110服务点和电子农务服务站,为了实施“科技兴镇”战略。并有专人管事。成立了瓜菜等协会,组成人员有80多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推行农业实用技术工作。为了科技服务工作抓落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村建立科技工作宣传栏,定期出版宣传科技内容。利用各村广播站有线电视等大力开展科普宣传。二是装置“农信通”收集、科技和市场信息,推进“三农”信息化。三是建立农民技术培训学校,对农民进行知识、法律、科技等教育。九是分专题、分阶段进行科技培训,如蔬菜种植、家禽饲养等技术。还聘请专家和农艺师为农民授课,进行农业实用技术指导,如防虫害、科学施肥、土壤改良、家禽优良品种引进推广等进行专门的现场讲解指导,让各农户在各阶段都能听到和看到适合自己的可操作实用技术。一年来,开展专门种植技术培训班5期(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病虫害防治等培训班)参与的农民达525人,另是以会代培训7次,共培训2090多人次,并印发农业技术资料3500份。九是全镇成立了九个农技协会,培养科技致富能人多人,带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运用科学技术发财致富。九是送书下村,为农民提供文化、法律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精神食粮。九是发挥“农信通”和广播作用,及时收播有关三农政策信息,宣传镇里的好人好事和运用科技发展经济的典型事例。九是为了保证科技信息的疏通,镇充分发挥农村技术员的积极性,组成科技服务联系人13名,深入到村、组为农民服务,使我镇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九是制定一套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工作制度,并鼓励农户遵守制度,使全镇农民学科技、用科技蔚然成风。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和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依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分管环境保护的副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创建全国生态乡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了创建初期定目标,创建过程定思路,关键问题定决策,疑难问题亲自抓,重点工作定时限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乡政府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抓发展的第一责任,做到三保证,即:保证创建力量;保证创建经费;保证依法实施。及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在统一思想、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同各村、各企业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力求责任目标的制定切实可行,坚持责任目标的落实跟踪考核。三是合理规划,全面部署。修订编制了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详细规划,主要突出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美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工业商业、住宅小区、文体活动广场、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布局;道路绿化、人文景点、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全盘考虑,充分体现小康社会、环境生态乡的一流风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增强认识
我乡始终把强化宣传,增强全民创建热情,作为搞好全民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地促进了干部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一是利用阵地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领导会议讲话,并利用乡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环保科普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全民创建生态乡镇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抓优美创建,就是抓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保护子孙。在乡集镇设立环保宣传标语7幅,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举行环保培训。对乡村干部抓环保国策、政策法规培训,增强他们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性、事业性。三是组织专题活动。结合创建绿色学校等工作,在中小学举办环保知识讲座,让学生学习掌握环保理论,参与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环保进学校活动,大力实施“小手拉大手,环保你我行”活动,告别陋习,从我做起——“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主题活动和校园卫生大扫除,促进创建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互动和联动效应,充分发挥学校在创建生态乡镇中的作用。目前,举办讲座6场次,受训师生达到700多人次。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参与创建、保护环境已成为全乡绝大多数干群的自觉意识,主动意识,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1、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小区。为彻底改善人居环境,2012年以来,根据赣州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要求,我乡积极鼓励村民拆旧建新、维修加固,共拆除危旧房、空心房542栋,新建土坯房改造集中建房点5个,共新建农民住宅楼837套,在乡集集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中,我们充分利用乡集镇供电、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降低建房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并充分发挥乡集镇金融、医疗、教育、商贸等公共服务机构作用;集镇照明供电线路采取地埋形式铺设,不出现高架网线;着力构建最佳的居住建筑群体与风景园林式人居环境,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心、省心、舒心的居住环境,为全县乃至全市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2、紧抓政策机遇,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在强化搞好中心村建设的同时逐步推进了部分旧点的改造提升和新点的整体搬迁,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和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村民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人畜分离的小康住宅,按照“四个一步到位”(即:基础设施一步到位、绿化美化一步到位、新型建材新技术应用一步到位、新农村建设示范性作用一步到位”)和“三个统一”(统一放线、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的要求,着力对居民点道路、绿化带、活动场地等进行高标准提升改造,全力打造环境优美新。
3、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积极推广秸秆气化技术,采用秸秆过腹还田、粉碎还田等方式消化多余秸秆,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出现。至2013年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到55.97%以上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太阳能用户达到1100户,沼气用户达到572户。
4、大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以通乡路两侧、乡村主干道综合提升改造为重点,加强道路及滩地绿化,实行路林配套,使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7.6%,对中心村内及周边绿化带进行绿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9㎡∕人,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5、创新思路,实行环境卫生卫生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乡村组联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村民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围绕沿佑、南洲、三个村13公里道路为主干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重点地段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配备垃圾清运设备,按照分类处理、分批处理的原则,对居民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进行定点存放清运工程。形成“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达87.5%。
6、积极推行无公害蔬菜。在推广生态栽培的基础上,做到尽可能不使用化学农药,对无法避免使用的,尽可能使用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对农产品的污染和环境的破坏,打响乡农产品的生态品牌,迎合市场对无污染绿色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1、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建立了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完善了乡镇、行政村的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调、联合推进”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创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监督监测制度、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环保设施区域共享的管理模式,探索有效的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2、推广实用技术。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推广了一批适合我乡实际情况,费用投入省、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辐射带动范围广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在实际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断综合和完善,从而为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技术积累工作。
第二条 专项资金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公开,专款专用,实现“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
第三条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搞好调查研究,精心安排,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的安排。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来源:省财政安排给我县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管理工作经费。
第五条 使用范围:购买各级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到乡镇、村进行文艺演出;购买各级电影公司组织放映队到农村放映电影;乡(镇)政府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以及展览、比赛等文体活动。
第六条 使用比例:购买文艺演出、购买电影和乡镇组织的文化、体育、科技等农村文化活动的资金使用,原则上按40:40: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只能用于购买文化产品,不得挪用于管理、差旅、会议等开支。对不按规定使用的,县文化主管部门不予报帐。
第八条 每个乡镇每年必须购买四场以上县级(含县级)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的优秀节目,在乡镇所在地或有条件的乡(镇)、村为农民演出。对文艺演出实行最高限价,文艺演出一般每场不得高于3000元,大型文艺演出(演职员在60人以上),其演出费用可适当增加。
下乡演出的文艺演出团体必须事先报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演出市场。
第九条 乡镇政府每年为每个行政村购买六场以上电影为农民放映,购买的电影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正版渠道发行的拷贝。电影放映归口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每场放映故事片1个、科教片2个,且每场收费不得高于300元。
第十条 乡镇政府每年要组织2—3次由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包括歌咏、棋类、武术、书法、美术、摄影、龙舟、农村科普知识竞赛或其它有地方特色的文体活动)。开展各项活动的方案必须事先经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报帐程序
(一)报帐票据:各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凭乡(镇)政府演出证明,到各乡(镇)财政所开具费用单据后,凭费用单据到当地地税所开脸税务发票;电影放映公司凭放映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放映证明和乡(镇)财政所开具的费用单据,到当地地税所开具税务民标;各乡(镇)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必须对照文化活动方案,由财政所审核并开具费用报销票据。
(二)到县文化广播局报帐:专业文艺演出团体、放映公司携带税务发票并附上演出、放映许可证复印件,演出证明和地税所开具的税务发票,到文化广播电视局报帐;由文化广播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拨付到乡镇财政所。 第三章 乡(镇)政府职责
第十二条 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设备及维修等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文化站机构,并配备好人员。各乡(镇)要提供演出、放映场所,并负责维持演出、放映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乡(镇)政府在安排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时,应优先考虑老少边穷地区,以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年终抽象将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乡(镇)政府是进行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其它文体活动的主办单位,开展活动前,事先要负责向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要制定年度开展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的方案,有选择地确定全年的节目和影片的投放,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十六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乡镇年度文化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使用专项资金,超支补,结余转下年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七条 乡(镇)政府要成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工作,确保演出、放映和文体活动顺利开展,并制定本乡镇年度活动方案和签订有关演出、放映协议。 第四章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第十八条 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县财政部门做好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在每月7号前将上月文化活动费用支出报表送县财政局,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展各类活动,做好业务上的培训和指导,以及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建议。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开展文化活动的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通盘考虑,择优劣汰的基础上,向各乡(镇)推荐演出团体、放映单位,并审定相关内容,供乡(镇)政府选择。
第二十一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建设活动的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并认真总结经验。
第二十二条 切实加强农村文艺演出队伍和电影放映的建设,确保全年演出和放映场次任务圆满完成,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戏和看电影难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乡(镇)购买低级庸俗的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和走私、盗版等低劣影片放映或弄虚作假、虚报演出场次,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停拨、取消补助资金的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财政部门职责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部门负责参与编制全县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审核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和使用计划,安排调度好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乡(镇)财政所负责参与编制乡(镇)年度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核乡工(镇)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费用报帐等,确保乡(镇)做到专款专用。 第六章 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为切实加强农村文化活动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有序进行,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文化、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上饶县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县文化行政、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精心组织,通力协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墙报、标语、幻灯等新闻媒体和工具,大力宣传省政府设立“江西省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和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使之深入农村,家喻户晓。切实加强农村文化活动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十八条 领导小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培训文化骨干,组建文化队伍,鼓励文艺演出团体,电影公司抓住机遇,多出新品、精品,提高竞争力,积极开展农村文化活动。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演出、放映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
第三十条 公布县文化行政部门(8442910)和县财政部门(8444231)的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奖励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立奖惩制度,每年评比一次,对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全面发展,获得农民群众好评的乡(镇),演出团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乡镇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停发、取消补助资金的处罚。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