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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也应该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总体素质不高、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的建材行业,落后工艺的80%集中在中小企业;化工、纺织、造纸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也存在用水浪费及超标排放等现象。
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改进工艺装备、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尽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投入小、产出多、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坚持节能减排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技术进步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完成“十一五”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中小企业能源消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使中小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和主流媒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相关培训,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广大中小企业及职工心中。
2、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的发展。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企业。
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开发节能减排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实现内资源闭环流动。
4、搭建要素服务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咨询诊断功能,积极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整体实施节电企业搞好融资扶持;着力破解人力资源约束矛盾,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5、强化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工业中小企业是我省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节能管理势在必行。中小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引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加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产品质量资格和许可。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动员全体员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领导挂帅,指定处(科),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新晨
(二)要强化保证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按照“淘汰一批、升级一批、发展一批”的目标,研究制订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财税、信贷、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题,成立了韩村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李野镇长任组长,李海峰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城建所、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工商所、综合执法队、环卫队负责人组成,形成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抓、职能部门和各村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集中利用十、十一两个月时间进行镇村环境综合大整治,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职责、定指标、定时限”的五定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宣传动员,明确职责。
召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镇动员和任务部署大会,召集镇直相关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目标任务,按照“五定”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广播、公示栏、宣传版、文化墙等多种载体,以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移风易俗的生活观念和文明健康的行为准则去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通过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造势,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动员、城乡联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
重点整治,以点带面。
重点抓好韩村镇浍河街及淮六路环境整治,以点带面,促进整个镇区建设全面提升。
(一)镇浍河街整治:
1、责任主体:以城建所为主,工商所协助,临街的韩村村、光明村、河涯村配合,城建所周宗华为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协调综合执法队和环卫队人员对浍河街进行整治。
2、整治任务:一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各点垃圾日产日清、集中处理;二是加强经营店面卫生、秩序管理,规范门头广告及店招做到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设点、无乱涂乱画、无乱扔乱倒垃圾,无车辆乱停乱放,确保街道环境整洁有序;三是统一对浍河街面规划设计,划出明亮清晰标志线来区分经营摊位和行人行车通道,保证街道道路畅通;四是把环境整治内容、方法、要求以告居民书的形式发放给两侧居民自觉遵守,如有违反,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新“淮六”路整治:
1、责任主体:淮六路环境整治工作,以所属地段行政村为主,城建所负责指导和督查,镇综合执法队以及派出所协助,保障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淮六路韩村段责任人为城建所孙思中,祁集段责任人城建所高良启,建元段责任人为城建所杨峰。
2、整治任务:道路两侧乱搭乱建、杂物占道、以及环境卫生清洁和美化等。
(三)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经研究决定,把光明新村和马店新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抓好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1、责任主体:此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马店村和光明村具体负责实施,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城建所牵头协调制定工作目标,工作实施步骤,运行程序、机制和办法,负责指导和督查,同时发挥群众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
2、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垃圾乱倒、物料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畜禽乱跑。
3、具体措施:一是对于生活垃圾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由环卫人员收集,统一运到镇垃圾焚烧站焚烧。实行“户集中、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二是清理农户室内卫生,整齐摆放物品,住宅与圈舍分离,畜禽不要散养、乱拴;三是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包括建筑材料)、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四是清理公路边、河塘边、桥涵边以及公共地带范围内堆积物,即无成堆垃圾、无废弃建筑物、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五是清理、疏浚村庄及其周边的污水沟和排水沟;六是清理墙体的乱涂乱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整理残旧的围墙院落。
一、目标任务
(一)小水泥治理:继续开展小水泥专项治理,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土(蛋)窑、普通立窑、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关停20万吨及其以下的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以及20**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企业。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淘汰全部立窑。治理重点是:20万吨规模以下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治理不达标的水泥生产企业;各地新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承诺“等量淘汰”的小水泥。计划关停**市牛石水泥有限公司、**秦江京山水泥有限公司、钟祥恒发水泥厂、**省沙洋总口水泥厂等4家企业(生产线)。(市发改委牵头)
(二)小火电治理:做好**江山电厂3号10万千瓦机组、葛州坝水泥厂1.2万千瓦机组、荆襄集团2.55万千瓦机组报停关闭工作。(市经委牵头)
(三)小炼钢、小炼铁治理:6月30日前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环保整治不达标的违法小炼钢、小炼铁生产企业。11月30日前淘汰容积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计划关停取缔钟祥郢星金属制品厂、钟祥市德恩金属制品厂、掇刀区文厚华小炼铁3家小小炼铁。(市发改委牵头)
(四)城市污水治理: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夏家湾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年完成杨树港(南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做好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钟祥市20**年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入运营。京山县、沙洋县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区所在地20**年底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达到0.8元/吨。(市建委牵头)
(五)小造纸、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治理:经初步清查,我市相关企业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已被取缔关闭,现没有列入淘汰类范畴的小造纸、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生产企业。(市环保局、市经委牵头)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按照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分门别类完成本行政区域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专项治理企业名单,并对拟关闭企业名单逐一进行复核、确认,制订20**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和市专项治理各牵头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经市专项治理各牵头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媒体上公示20**年专项治理名单及期限。6月至12月,各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对重点地区开展现场监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8月,市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组织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通报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按照不同阶段,分别组织监督检查,并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对各地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环保局负责具体日常的工作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制订本地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切实做好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部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九小”企业环境违法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各牵头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工商、税务、质监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九小”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票证、生产许可证;对无照无证经营的“九小”企业依法取缔。对限期淘汰的落后企业,金融机构要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并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的贷款。物价部门在淘汰期限内,实行差别电价、水价。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拥护环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实施医疗惠民工程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干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赶超,为建设幸福栾城做出贡献。
主要举措
(一)优化就医环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巩固洁、齐、美成果。深入开展“医疗窗口亮起来”活动,医务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整洁,佩戴胸牌(卡)上岗。按照“最近距离、最短时间、最便捷服务”的理念,积极开展“一站式”门诊建设,提供全过程导诊、咨询和诊治等服务。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探索推行志愿者服务,为患者提供全过程、无缝隙优质服务。严格落实“四合理”制度,加大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力度,抓好临床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缩短平均住院日,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深入开展“患者安全目标”行动,严格医疗质量管理,加强院内感染控制,举办医务人员岗位技能比武,确保患者就医安全。严格落实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活动,把5月份确定为“优质服务提升月”,开展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工作巡查,利用简报进行通报。
(二)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原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流程进行再造,缩短办理时间。对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坚决杜绝“只挂号、不看病”的“体外循环”现象。审批事项(案卷)做到随到随批,事不过三日。制定各岗位“提质、提速、提效”工作标准,建立清晰的责任制度,编制明确的工作流程图。上半年,集中开展“提效能、强服务、创一流、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广泛征求意见。自觉遵守市委“八不准”和卫生系统“二十不准”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请销假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庸懒散”现象实行“零容忍”、“零放纵”,并严格问责。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倒排工期,挂图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不折不扣地完成。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如何做一名合格机关干部”和“我为卫生事业发展献一策”大讨论活动。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把每个单月确定为“调研月”,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少于10天。严格执行逢单月为“无会月”制度,建立重大工作督办制度,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工程和医疗设备招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优化执法环境。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正当、执法手续完备、执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准确。严格执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凡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公开处罚依据、标准和程序,未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未给予整改时间的,不得对企业实施处罚。完善《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和标准》,落实“首次发现违法行为不处罚”制,开展“说理式执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批评教育为主。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野蛮执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行为。
(四)优化稳定环境。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快速、有序、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摸清精神病患者底数,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全力做好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严防疫情暴发和流行。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处置机制建设,有效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隐患事故。对重大危险源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和防范,确保万无一失。高度重视防范恐怖破坏活动,强化对重要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本着“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原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摸清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访户以及可能发生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畅通渠道,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对安全生产和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及时发现隐患苗头,落实包案领导,明确解决时限,及时予以化解,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修医德、强医能、铸医患”活动和以刘琼芳精神为主体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教育相结合,抓好制定本单位优化发展环境方案。特别是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有关科室要做好安排部署和协调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和长江水安全为目标,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跻身全国百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在建、生产);
(二)整治重点:
在建企业:重点整治项目开工建设前环评审批情况、未批先建情况;重点整治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施工建设期间废水、建筑垃圾排放情况;
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重点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生产期间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境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控情况;重点整治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行为;重点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落实情况。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
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排查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计划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5日)
全面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强力量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下达整改文书,及时准确记录整治台账,经常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开展“回头看”行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接受县政府督查并提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阮洋,副县长黄祖缘任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监局、市容执法局、海事部门、供电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龚勇鹏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环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总调度、总指挥。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明确整治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强化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内容;发改委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委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废水乱排、乱倒行为;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供电部门要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司法局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作用。环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信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专项行动的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四)加强整治措施,确保处理到位。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停产整治,依法给予最高限额罚款;未按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限期改正,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不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环境执法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