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大学生财产安全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 司法保护
近几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益现象屡见报端,学生状告母校的诉案也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与高校管理理念陈旧,对学生权利保护重视不够,以及整个教育法治化进程落后不无关系。大学生是高校的重要主体.其权利保护是实现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前提。司法机关应当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思维的理性,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程序,切实保障和维护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各种正当权益。
一、大学生权利解析
(一)大学生权利的主要内容。本文探讨的大学生权利,是指取得高等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不作出或作出一定行为的方式实现一定利益的许可和保障。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对大学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的权利。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授予高等学校管理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了大学生的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学生享有的其他一些权利.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国家教委的规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学生有转学、转系、停学和退学的权利,有参加社团、创办校内刊物的权利。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权利等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第五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学生对有切身利益的问题,有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政府反映的权利”等。这些规定,正是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依据。
(二)侵害大学生权利行为的种类。大学生权利受侵害突出表现在高校管理中对学生的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受教育主体公平、公正地普遍享有各种类型和各种形式教育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宪法》第四十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在现实中,全国统一高考,不统一的录取分数线,造成不同地区考生入学的不平等。
二是侵犯学生名誉权。学生名誉权是学生依法享有的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学生名誉关系到其在学校的地位、人格尊严以及老师和同学对他的信赖程度。法律保护学生的名誉权。但是,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这些都可能构成了对学生名誉权的侵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三是侵犯学生财产权。与其他公民一样。学生依法享有财产权,但一些高校以各种借口侵犯学生财产权。如有些学校以学生自己保管财物不安全为由.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代其保管:有些学校甚至为了谋取利益擅自动用学生财产如奖学金、助学金等:还有些学校没有经过权威部门的同意而向学生“乱收费”或提高为学生提供的生活用品的价格。
四是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要求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成绩档案中,在完成相应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二、保护大学生权利的法理基础
根据“有权利必救济”的法律理念,对于受侵害的大学生权利理应受到司法保护,司法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而实施司法救济的前提是必须首先厘清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一)特别权力关系。对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学界大都认为应属于公法人内部的“特别权力关系”。秦惠民教授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为基础,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结构的法律关系,其中既包括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包括平权型法律关系。但隶属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其主要特点。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完全对等。”我国
(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有学者认为,高校代表国家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其对学生的管理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并非为了高校自身的利益,其所行使的管理权具有公法性质。同时,高校与学生法律地位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因此,普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而公法性质的关系是要有法律的监督,须接受司法审查。我国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在客观上有其特殊性。我国的行政法沿袭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创设了“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这一概念,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将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定位为“权力与服从”,使得高校成为法律不能触及的“国中之国”。不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观点便于司法审查高校的管理行为.但是不利于保护高校教育必需的自主性管理权。
(三)民事法律关系。普通高校和学生首先分别作为法人和公民而存在,他们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人身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法律关系.在法理上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属于私法性质。主要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义务。但是在我国普通高校特殊的环境下,民事关系的双方,实际地位并不对等,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明显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校规定的状态,这使得高校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化、权力化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民事法律关系从表面上强调了高校与学生的平等关系,推崇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实际上是以一种理论上的平等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平等,就是将一种行政管理关系说成民事关系。单纯地把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认定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不利于保护学生合法权利。
(四)教育契约关系。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能否用教育契约的观念来认识,尚存争议。有学者提出,应当用教育契约的理论重新构建公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认为高校是从事公共服务事业的法人,高校与学生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是一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教育契约关系中,强调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把高校和学生作为两个平等独立的主体,而不是一方服从另一方权力约束的关系。
综上学术争鸣.笔者概括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将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视为支配与隶属的关系,维护学校管理的权威性,但也有条件地承认法律对学校权力的制约,即当学校的行为对学生的前途产生重大影响时,学生可以就受到侵害了的权利诉诸法律。二是将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视为平等的关系,重视对学生人权的尊重与保护,将学校的管理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充分保障学校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可以说,两者理论各有利弊,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承认学生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
三、大学生权利司法救济的途径
对大学生权利的司法救济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的侵害行为采取相应的救济手段予以救济。救济手段主要有行政救济、民事救济和宪法救济。行政诉讼救济主要针对处于特别权力关系中受到侵害的大学生权利;民事诉讼适用于平权性关系中受到侵害的大学生权利;宪法诉讼救济作为一种特殊的救济形式,是以上两种救济手段的有益补充,主要针对那些通过一般法律和手段无法得到救济的遭到侵害的受教育权利施以特殊的法律援助。以下就具体的救济方式予以一一阐述:
(一)大学生权利的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大学生权利能否通过行政诉讼取决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在诉讼主体适格方面阻碍最大的当属公立高校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受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影响.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特别行政关系不能寻求司法救济.最多只能寻求内部申诉渠道予以解决。但随着特别关系理论的发展以及实行特别关系理论国家司法实践中成功尝试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观点和做法也逐步趋同.公立高等院校作为公务法人的一种已经被公认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特别是2001年3月8日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明确将行政诉讼法被告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使学校等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确定为法定行政诉讼的适当被告。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2)
摘 要:金融素质是人们在自由选择的市场经济中寻求金融福祉“边际改进”的一种人力资本,决定这一资本积累的因素包括人们的先天禀赋和后天习得。青年大学生的金融素质水平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加强我国大学生金融素质水平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因素,为如何提升青年大学生的金融素质水平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金融素质教育;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5.024
*项目基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项目编号:JX201520)
作者简介:肖靖(1978-),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论。
收稿日期:2015-05-16
1 加强大学生金融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在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全球化时代,金融俨然早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理论看似陌生神秘,却深入渗透在公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尤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信息进入广大民众的眼帘,如亚洲金融风暴、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后金融危机时代等不绝于耳触目惊心。公众对于生活中炒股、购汇、贷款、融资、理财产品等也早已司空见惯。金融同公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已成为人们财富保值、升值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必要需求。但我国公民的金融知识普遍匮乏是不争的事实。
当代中国大学生肩负着承前启后的历史重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因此在鼓励青年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更应重视其金融素质的养成,这也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正面临重大机遇与严峻挑战并存的局面所迫切要求的。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35年的高速增长,为开展金融教育提供了大量的实例和正能量;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既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又要解决内部由于长期高速发展所集聚的经济问题的爆发。这些经济问题必然会引起青年大学生对社会发展的困惑与质疑,甚至带给青年大学生极其负面的心理影响,这都亟需通过教育和指导释疑解惑,使大学生懂得中国的崛起和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与全球经济的走向是紧密相关的。
2 影响大学生金融素质水平的主要因素
2.1 价值观分析
当代青年价值观趋向多元化,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青年个体心理特征、文化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家庭因素以及群体因素等。随着国家对当代大学生教育投入的日益增大,青年大学生除了来自家庭的财力支持之外,可获得的资金资助渠道得到广泛拓展,相应可支配的资金日益增多。由于金融素养匮乏,又面对商品经济、互联网大潮和时尚风气的冲击,许多大学生跟风崇尚名牌、追求时尚,导致非理性的时髦消费、攀比消费、信用卡透支消费等现象也随之滋生并且愈演愈烈。这种现象一方面是造成国家教育投入的浪费,另一方面会引发部分青年大学生消费价值观的扭曲从而产生心理疾病。金融教育的主旨就是通过对理财意识的培养帮助青年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储蓄和消费行为,并非中国社会传统意识中所批判的“金钱至上”和“见利忘义”等拜金主义思想。对青年加强金融教育的价值不仅仅是造就“齐家治国平天下”所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更是铸就青年大学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生存能力。
2.2 环境因素分析
首先从家庭环境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父母是世上最操心的父母,也因为愿意为子女倾尽一切,呕心沥血的传统做法被称为“中国式父母”。相较于美国家庭的父母对子女教育采取“授之以渔”的方式而言,中国式父母更倾向于对子女“授之以鱼”,愿将其最好的都无偿给予子女。这种教育方式无疑会助长子女虚荣自私的价值观形成,不利于培养信用、回报和奉献的意识。另一方面,我国的现代家庭教育过分注重功利,绝大部分大学生都是伴随着繁重的课业和多如牛毛的特长培训课程成长起来的,在经历了中高考之后进入大学。大学生可以说是一个刚刚独立却又尚未完全走向社会的特殊群体,由于成长的教育经历中缺少注重“做人”的教育,导致青年大学生价值观残缺,尤其缺乏正确的理财观。据了解,钱不够花在当今大学校园是一种普遍问题,并非特殊现象。因为花钱不善而感到困惑进而产生心理问题的同学不在少数,大一新生中尤为突出。其次从大学环境来看,大学生身在大学也难以有机会接触到以投资、创业、消费、理财为核心的系统理财教育课程,即使有也是空洞的说教多实际的操作少。
3 提升大学生金融素质水平的措施
基于全球金融教育晴雨表的数据呈现,有关青年金融教育层面,全球受访群体中有超过1/4的家长从来不跟子女讨论理财的问题,即使是对成年的子女也对此问题讳莫如深,中国家长与子女讨论理财问题的比例列倒数第五。对于提升青年大学生金融素质亟需利用我国的教育系统创造金融环境,秉承“人造环境,环境造人”的哲学思想,建议从下述几方面进行。
3.1 树立大学生的金融理念
大学时期是人生转折的关键期。就金融素质而言,目前大学生理财现状令人堪忧,真正懂得理财之道的大学生相对较少。因此才会出现当大学生拥有较多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时会深感困惑,不知如何管理和运用。这种对金融意识缺乏的现象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所提供的金融环境缺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家长把金融教育称为“从3岁开始实现的幸福人生计划”,美国孩子从小具备强烈的经济意识。英国家庭在孩子幼年时就灌输“能省的钱不省很愚蠢”的观念,使他们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的头脑。日本家庭则对子女强调“自力更生,勤俭持家”,教育孩子从小就得认识钱,会用钱。可见,国外对青年的金融素质培养可谓是“从娃娃抓起”,同时也为发达国家金融业发展培育高层次的金融人才做好了长远且充分的人才储备。我国在提升青年大学生金融素养方面首先应从建立金融理念入手,正确的金融理念将会提升大学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多变信息的敏感度,从而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而对于金融理念的培养也必须从少年时代开始,一手抓家庭金融教育环境建设,另一手抓学校金融教育环境建设,为青少年营造学习金融的良好氛围。
3.2 推广“金融企业+学校”的合作教育模式
金融教育是一项十分重视实际操作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教育系统很难实现金融教育的最佳效果,应当广泛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协助有条件的学校建立金融教育试验点。Visa作为一家全球性支付技术公司一直致力于青年金融教育的普及与推广工作。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全球最具价值的金融企业率先启动“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在部分学校设立宣教点,如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体验区、人民币防伪知识普及区、大学生财产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区等。这种金融机构走进校园参与金融教育的方式引起大学生热烈反响。国家应当大力推广这种“金融企业+学校”的合作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如发放免费手册、报告、宣传单或光盘,开展专题演讲,举办学生、教师培训班,举办金融知识及论文竞赛,参观货币博物馆或国家金库等。
3.3 铸就大学生的金融道德品质
苏格拉底说过:“美德即知识。”公众金融素质是他们理性的参与金融活动和提高自己道德行为能力的基础。铸就大学生的金融道德品质旨在实现两个目的:一是使大学生在利用金融资源时能够明白自己在理财决策中将不可避免的涉及道德伦理和价值观问题;二是能够对理财活动中所反映的社会、道德、审美、文化、环境、经济等问题进行反思和建设性的批判思考。其主要内容包括“做出个人的生活抉择”和“关于钱的广泛意义”两个方面。大学教育的重点之一是培养大学生建立平等、信用、回报、奉献的公民意识。理财能培养青年持之以恒的秉性和良好心态,有助于青年形成正确的金钱价值观和责任感。美国洛克菲勒家族十分重视对子女的理财教育,所以成功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预言,创造了石油财富帝国的神话。
4 结语
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匮乏是我国正面临的一大难题,广泛开展青年大学生金融素质教育是未来中国高素质金融人才的需要。本文极力提倡对大学生进行理财教育,旨在让大学生在“钱能生钱”的道理中学会储蓄,在“挣钱不易”的教化中学会节俭,在“大手花钱”的反思中学会理性消费。当代青年大学生都渴望成功,如能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自身金融素质培养,定能有益于成为一个经济独立、财务自由、创造财富、勇于直面未来的成功者。
参考文献
1 俞达,刘墨海.金融素质教育的国际经验[J].中国金融,2014(10)
2 许致维. 构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长效机制的路径探讨——基于大国金融发展视角下的公民金融素质培育[J]. 金融经济,2011(12)
3 金融启蒙与教育的巨大挑战——首次中国公民金融素质调查的统计与分析[J]. 中国金融,2013(22)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安全防卫事故防范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防卫工作是各行各业、各部门工作的首要任务。高校图书馆是保存人类文化知识的重要场所,是高校广大师生进行学习、从事科研的文化信息中心,因此安全防卫工作是高校图书馆的首要课题,也应是图书馆界同仁值得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当前高校图书馆的安防现状与安全防卫工作做如下初浅的研讨。
1加强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的必要性与意义
高校图书馆藏有丰富的文献资料,如笔者所在的图书馆共有纸质文献400余万册;宋代以来的各类古籍20余万册。引进电子图书150余万册;中外文文献数据库40余种;自建“博硕士论文数据库”、“湖湘文化数据库”、“文化素养视频资源数据库”、“学科导航数据库”①等。这些文献信息资源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是国家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由此可见,加强安全防卫是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传承人类文明与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
作为高校三大支柱之一的图书馆,承载着高校教学与科研的史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正呈现出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每天有无数的师生涌入图书馆查阅科研和学习资料,进出频繁。因此,做好安全防卫工作,是来馆读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图书馆正常工作次序的需要。
2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总体而言,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就是保卫图书馆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来馆读者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维护馆内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馆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来说,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防止火灾的发生
图书馆大部分纸质文献信息资料都属于易燃物品,因此防火是馆内安全防卫工作的首要任务。图书馆的火灾隐患主要有电路老化,造成短路引起火灾;馆内吸烟,乱丢烟蒂引起火灾;馆内使用取暖器,手机充电,空调等电器,这些电器如不正确使用,使其长时间工作而不及时关停就会酿成火灾,危害安全。
2.2 防止盗窃行为的发生
图书馆馆藏资料均为珍贵文献信息资料,特别是古籍文献资料价值连城,是我们重点保护的对象。一旦发生偷盗,其损失将无法弥补。另外,保护读者的财物安全,也是图书馆应尽的责任。但是,当前高校图书馆读者的手机、书包被偷的现象时有发生,读者遭受了经济损
失,也严重影响了图书馆的形象。
2.3 防止水患的危害
常言道,”水火无情”对图书馆而言,水灾隐患主要是古旧建筑墙体渗水;天花板漏水;供水水管老化破裂;排水管;排水沟堵塞引起室内进水,危及图书馆文献资料的安全。文献资料一旦被水
浸泡就会腐烂,霉变.其损失无可估量,无法弥补。
2.4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高校图书馆已经成为读者众多的公共场所,难免产生矛盾而诱发事故,如同学之间的积怨会引起矛盾,男女恋爱会引起矛盾,读者抢占坐位会引起矛盾,矛盾冲突,就会引发事故,轻则吵架,扰乱阅览次序,重则打架斗殴,引发危及生命的刑事案件。怎样软化矛盾,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矛盾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是安全防卫工作的重要内容。
3当前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存在的隐患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大招生,大学生在校人数逐年增多,学生的求知欲望与学习热情持续高涨,使得高校图书馆读者人数显著增加。阅览室、自习室天天座无虚席。图书馆显然成为了一个人流量较大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工作和学习的公共场所。读者人数多管理难度大,这给图书馆的安全防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就目前高校图书馆的具体情况而言,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存在着以下几方面安全隐患。
1)对安全防卫工作重视不够,安防设备设施投入太少,无法适应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的要求。如部分高校图书馆防盗监控设备年久老化,图象模糊不清,监控方位受到限制,真正遇到盗窃案件,防盗监控系统只是摆设,对破案起不到任何帮助作用。
2)对图书馆读者进行安全防卫教育的力度不够,一年一度的新生入馆教育,只偏重于图书馆馆藏的布局;文献查询与检索知识;借还书流程及基本方法。很少对新生读者进行过安全防卫知识教育。
3)图书馆安全防卫制度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够,执行制度不严格,日常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比如,仍有不自觉读者在图书馆走廊或厕所内吸烟的现象,阅览室内读者不按规定使用充电器;职工不按规定使用电烤炉,空调长时间运行不关机等,这些现象是引发火灾的根源。图书馆应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4)读者安全意思薄弱,对自己随身所带财物不能妥善保管。使小偷有可乘之机。于是经常有读者丢失书包、钱包、证件、手机等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着读者的学习情绪和学习热情,严重影响着图书馆的工作与声誉。给图书馆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5)读者抢占座位现象严重,许多高校图书馆都发生过考研学生为抢占座位而挤破玻璃,挤烂大门的现象,一旦大门倒下会压伤学生;玻璃掉下会刺伤学生;有的学生为枪占座位而发生争吵,引发纠纷,这些现象如不及时制止与调解,将危及读者的人生安全。
6)图书馆周边环境,校园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有关媒体报导: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在读医学研究生王洋中毒身亡;4月17日,南昌航空大学一研究生男生宿舍发现一具男性尸体;4月17日江苏沙洲职业工学院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脖子中了两刀;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宿舍楼内,住同一宿舍的同学为点小事起争执,一方冲动之下,持刀相向,最终使同学伤重身亡;⑧5月6日,武汉高校男生,在图书馆开水房内向两名女生水杯内投放催眠药物,使一男一女两名同学昏厥,该男生交代,下药就是为偷窃女生财务。⑨根据以上案情,图书馆应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缺乏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有效应急预案,图书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某种刑事案件,怎样处置这些突发事件,怎样引导众多的读者疏散和逃生,我们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措施,也缺乏这方面的应急演练。
4搞好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对策与措施
4.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话说“未雨绸缪”,“一切防患于未然”。就是说我们应该把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完全消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居安思危,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玄。将事故防范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4.2 健全安全防卫工作的各项制度
熟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高校图书馆的安全防卫工作依靠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切工作都应按照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使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制度化。同时,督促全馆职工和读者严格遵守制度。如门卫制度、用火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用水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应禁止空岗离岗现象,严格按照持证入馆规定,避免闲杂人员进入图书馆。图书馆各办公室应严格禁止用火,必须用火的办公室应严格审批,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各部室阅览室严禁使用容易引发火灾的手机充电器、电动车充电器等,制订空调、电脑开关管理制度,上下班检查制度。开水房安全管理制度,厕所、洗手间用水制度,做到人离关水,倡导节约用水。
4.3 改进安装先进的安防设备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先进的安防设备为安全防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高校图书馆有的安防设备已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必须及时检修或更换。如防盗监控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墙式消防栓,移动灭火器等都应定期维护或更换。我们应加大安防设备的投入,安装先进的安防设备,使人防技防有效配合,使我们的安防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4.4 加强读者安全知识教育
高校图书馆读者多数为高校学生,其特点是年轻、活泼、好动、社会经历少、自主能力不强、对自己的人身财物安全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对读者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读者安全保卫意识,是高校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改进以往新生入馆教育内容,增加人生安全,财务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笔者认为,在对新生进行入馆教育时,应邀请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专家对新生进行安全防卫知识教育,给新生传授安全防卫常识和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有益于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的工作,也是能使学生受益终身的必修之课。
4.5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
保安是高校图书馆安全防卫工作的主要力量,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现代保安工作的需求,保安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主人翁精神,组织纪律性强,善于吃苦耐劳,坚守守卫的岗位,酷暑严寒无所畏惧,努力学习新知识与新技术,不断提高安防技能。为全校师生读者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4.6 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是我们很难预料的,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也是我们难以预料的。因此,预先制定某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处置措施很有必要。如火灾,地震,盗窃案件,刑事案件乃至命案。此类事件一旦发生,我们要在这些方面下功夫:怎样作出快速应急反应,怎样引导读者逃生,使读者迅速脱险,怎样进行快速救援。只要我们早有防备,就会指挥有方,临危不乱,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参考文献
/sitecomm/ShowArticle.asp?ArticleID=26
石文生.信息时代图书馆安全工作的现转状和思考.法制度社会.2011.11
尹存喜.浅谈国家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创新.现代服务.2011.12
刘忠祥.孙玉宁.津图学刊.2002.4
哈森. 浅论公共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0.5
程显静.高校图书馆安全工作浅议.科技创新导报.2009.25
党焕珍.对高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的思考.行政管理.2010.11
/20130419/n3732288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