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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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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论文

大学法学论文范文第1篇

即使以最为实用的功利目的而论,攻读于大学,乃为求知,在于养成具有思想性的人才。知识之获得,不可能凭空而来,必须借助于某种媒介,通过一种介质的训练、培养,进而获得知识,提升思维能力。源渊流长、充实丰富、瑰丽多彩的中国文学、世界文学,历经时间的淘汰,积淀为人类思想文化的精品,我们阅读、研究,正可以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比尔•盖茨是许多人所羡慕的,是众多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偶像,但我们往往关注、羡慕的是盖茨所积累的财富和那种超常的积累财富之能力,很少有人想到正是对电脑的着迷、对未来科学的不懈追求,那种永不放弃的对未知世界的执着探索,使盖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巨额财富只不过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与不懈的创造力的必然结果。这种对学术的痴迷,纯粹出于兴趣的探索精神,很有一些中国古人所说的“谋道不谋身”的意思,对形上而的“道”的追求,自然会获得“谋身”的结果。而原创性的科学发明和理论创造,所依赖的正是这种“谋道”的精神。

而阅读理论性的书籍,其精密的逻辑思维、推理论证、辨疑析难的能力,显然对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大学语文的教学多少可达到这一目的。而大学语文课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于传承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在悠长的历史中,在一种制度下形成的、渗透到民族的血脉中的集体记忆,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那种以学术为生命的不懈追求,正是对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华夏民族的凝聚力所在。专业乃谋生技能,而文化则是立身之根本。知识和文化的脱节,只会使一个大学生在未来发展中走向狭窄,无创新性,甚至于生活中缺少灵性,缺乏为人的情趣。从政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看,大学语文课的开设应放在一年级。刚入校的大学生,对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新鲜感,而对于课程的选择无功利性。虽说是语文,但它的内容安排和讲授方法丝毫不同于中学,因为没有高考的压力,学生们才能在老师引领下,慢慢读,慢慢看,在重读经典中体会语言之美,体会文章中所表达的情感、态度,体验不同的人生况味,潜移默化地积累生活阅历和经验。从以前授课的经验看,许多学生认为,大学四年中,真正有内容、不枯燥的课反而是大学语文。当然,在今天的大学语文课的内容上,可以相对增加一些法律文选,让学生在对传统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中,体悟前人是如何贯彻、实践法律精神,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

相对而言,现在的学生写作能力比较弱,笔者所在学校曾对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中有一条就是写作能力的不扎实。其实,写作和文学息息相关,写作首先需要学生有认读能力。认读能力是阅读中应该首先培养的基本能力。缺乏这种基本能力,阅读就无法进行,因为阅读是借助对文字符号的感知而进行的。其次是理解能力。所谓理解能力就是培养阅读的悟意明理能力,是由认字识词的感性阶段到理解内容的理性阶段的深化,它是构成阅读能力的核心部分。阅读中的理解消化能力,要求在了解一字一词表面意思的基础上,进而理解语言文字之间的内在意义及内部联系,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篇章结构、写作方法。理解是阅读的深化,是阅读的关键,是阅读的诸能力中至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再就是评论能力。评论能力是指对文章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入品评的一种能力。评论能力,不仅是写作中十分重要、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阅读的各种能力中较高的一种能力。好的阅读是常识性的接受,能够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共同生活或参与公共生活的情意与能力,再往深就是传承文化。一个学生上了大学,心理上最轻松的莫过于家长,但是一个孩子在学校干什么?想什么?很多家长不会知道,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学生想什么?心理上有了困惑,有了坎,与同学之间有了摩擦如何化解,很多学生其实是找不到解决方法的。今天的高校里,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恰恰说明了他们心理上的问题,而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也是素质教育的不足导致的。

大学法学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实行合并办学,有些原来单纯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的高等师范院校与其他专业院校合并组成了新的综合性大学。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合并型综合性大学在教师教育发展问题上,应进行以下战略选择:从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教师教育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师范性和学术性的关系,加强学科融合,实现优势互补;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状况,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发扬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师德教育的特色,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实行合并办学,以学科群为主体建立新的院校,有些原来单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高等师范院校与其他专业院校合并组成了新的综合性大学。原师范专业学生按照新的校院体制格局,归并入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院中,使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在同一机制下运行。这给教师教育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教师教育可以依托综合性大学中多学科、高层次的学术和师资优势,使教师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为培养高水平的教师提供了知识、学术、信息等各方面的基础和条件。同时,又给教师教育带来一些问题和矛盾,即教师教育如何在综合性大学的背景下保持自己的专业特色,营造教师教育的独特环境和文化,使教师教育得到巩固和发展。本文拟从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出发,结合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工作实践,探讨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战略的几个问题。

一、合并型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面临的形势

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外部环境方面:其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都给合并后的大学举办高师教育带来了诸多机遇。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把“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作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提出了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新思路。

其二,我国提出到2020年要普及高中教育,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质量教育的关键是高质量的师资,提高师资素质的关键是搞好教师教育。

其三,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正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非常需要一大批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水平师资。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依托综合性、多科性大学举办高师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内部发展方面,合并办学后,传统高等师范学院的封闭性被打破,在全新的、宽广的教育环境中,教师教育具有了扩大专业规模、提高办学层次、改善学术氛围、拓宽学生视野的客观优势依托。但同时,合并型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一是教师教育办学思路和发展战略要受到大学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制约;二是原来长期形成的教师教育氛围和文化精神要受到合并后的大学校园文化的冲击;三是由于工、管、师等各科人才的培养成本不一样,新生入学时的收费标准不一致而带来的经济收入的差异,都不利于在合并大学内优先发展教师教育,合并后的大学加强并发展教师教育面临着一定的经济困境。

教师教育的现状与未来的需要也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我国高师课程体系存在以下问题:学科独立,造成学生知识结构单一;重理论轻实践,缺乏整体优化;各类课时比例失调,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课程内容重复,难以激发学生兴趣;师范性不突出,职业技能训练不足;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我们尚缺乏教师教育的整体观念,对教师行业的师资培养缺乏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师资培养并没有把从幼儿园到大学,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师资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从而导致教师规格不高,培养和培训一体化程度不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衔接不够,导致教育资源的整合程度不高。教师教育主要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需要专门的行业内培养;与此同时,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缺乏衔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辐射与职业教育师资的养成缺乏衔接,教师的双专业特征没有能够体现,不利于教师资源的整合。

合并后的湖南科技大学保留了原有的师范专业。学校一方面要提升学科水平、提高教师教育毕业生的竞争能力,因而要追求教师教育专业的学术性和综合性,教学内容向综合性大学靠拢;另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教师教育的传统,依托优势的学科资源,使教师教育办出新的特色。这样,如何在新形势下办好教师教育、教师教育如何发展等战略问题就现实地摆在了学校面前。

二、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的战略对策

1.从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教师教育的重要性。尽管合并后的大学内高师教育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种种变化,但是,“师范教育在我国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变,他们为我国基础教育服务的信念不变。”从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看,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实施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的增大,必然引起中小学教育规模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从而导致教师需求量增加。合并办学的综合性大学应把握现阶段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尚需依托教育人才市场的时机,加深认识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在学校发展中的影响与作用,要从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确定教师教育的战略位置。同时,努力提高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并努力适应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中等教育结构的多样化需求,把师范生培养成具有高尚的师德、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创建学校品牌。

湖南科技大学自合并之始就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对于学校发展的战略地位,专门出台了《湖南科技大学加强教师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顾问,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任组长,另一名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师教育工作相关的职能处室和教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教师基本技能、现代教育技术、艺术三个研究小组,分别由教务处处长和人文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和研究小组组长。

注重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在学校教研经费中拔专款积极支持教育类课题的立项与申报工作,使教师教育研究常规化并提高针对性,以课题研究带动和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同时,每年从教学经费拔款中安排专项经费,逐步建设好教师教育所需要的基本技能训练的物质平台。所有这些,为学校教师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正确处理好师范性和学术性的关系,加强学科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我们认为,传统的教师教育在封闭的体系内完成,师范院校的专业设置较单一,往往只有教师教育一类专业。随着师范院校的合并,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开放,师范院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师范性”和“非师范性”的界限,加强学科融合,实现专业设置多元化,拓宽专业门类,同时注重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贴近社会的学科专业体系。这样,教师教育培养途径宽广、基础深厚,除了能不断扩大高师院校的服务范围,增强师范院校的社会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般来说,我国现阶段师范院校的合并一共有三种类型:一是相近规模的非师范院校和师范院校合并为新的综合大学,如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合并为湖南科技大学;二是小型师范院校并入相对较大型综合院校,如宁波师范学院并入宁波大学;三是小型非师范院校并入相对较大型师范院校,保留师范大学的校名,如浙江财政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并入浙江师范大学。其中,前两种类型的合并为师范院校创造了较大的学科融合的空间,在第三种类型中,由于合并进来的院校的学科水平层次较低,很难和师范院校原来的专业进行合作,师范院校合并后的学科融合困难较大。湖南科技大学开展“大学加师范”的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使教师教育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注重教师教育师范性的同时,加强了学科的融合和优化重组,打通专业限制,由相关专业、学科组成18个学院,所有教师教育专业分置于相关学院之中。这样就利于消除传统教师教育中过于封闭的弊端、实现综合性大学背景下的教师资源和学术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教师教育的专业水平。一是在学科门类多、办学规模大、学术层次高的综合性大学中进行教师教育,可以依托综合性大学中占优势的学术资源和师资条件,可以大大地增强教师教育的力量和条件,从而扩大教师教育的内容和范围,促进教师教育专业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教师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二是将原来教师教育中比较单纯的教育性专业融入到现在的学术水平较高、学科空间较大、师资力量较强的学科群之中,师范专业的学生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学习专业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打破了传统教师教育中封闭性的教学体系,提高了教师教育的教学层次。特别是学术性发展目标能够开阔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学术视野,增强他们研究问题和创造性思维的意识,增加他们的学习实验和社会实践机会,有利于提高教师教育的学术水平。三是由于学校具有多学科、高水平、强师资的优势和长处,因而综合性大学中的教师教育,容易实现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之间的学科互补、交叉影响和有机融合,既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综合性知识结构的提高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增强,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较为宽阔的基础和知识条件。四是由于学校比单纯的师范院校办学规模大、学术层次高,能够为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开设许多适应社会要求的课程和专业,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提供许多实践和锻炼的机会,帮助教师教育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调整专业结构和方向,为教师教育专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机会和空间。

同时,为了突出教师教育的管理和特色,防止教师教育“师范性”的弱化和湮灭,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育学院。作为教师教育工作的重要业务单位,教育学院负责了学校课程教学论硕士点(涵盖了若干教学论方向)和专业教育硕士的管理,并承担教师教育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办学思想、教育目标、学生培养标准和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等方面,学校重视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特点,将师范专业的学生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区别地对待,按照相应的不同标准、水平和方式进行教学、训练和管理,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专业思想的教育,使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特点得到凸显和发扬。

3.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状况,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

首先,拓宽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拓宽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教师的职业特点要求其知识结构比一般专业人员更加宽广,蓬勃发展的基础教育改革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综合性大学有齐全的学科门类,有利于在广阔的学科背景下培养师范生,但必须找到多学科优势与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的结合点,运用这些优势有效地拓宽教师教育专业的专业口径,实现学科渗透、文理交融,努力增强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

其次,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加快课程建设步伐。课程体系改革是加强教师教育建设的关键,必须加快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的步伐。其着力点主要是:第一,进行课程结构改革,更新充实课程内容。第二,加强教学设备的更新与科学管理,尽快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第三,要以评促教,变革教师评价模式。再次,改革培养模式,逐步构建新的培养模式。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培养模式,目前国内有不少学者提出分段培养模式,如“3+l”、“2+2”、“4+1”等,特别是有过合并办学经历的国内各综合性大学,近年来在总结和探索教师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时,纷纷把视点落在分段培养模式上,并认为,从现阶段我国高师本科学制的实际出发,以在四年制的前提下考虑不同的分段组合比较适宜。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形成规律及课程自身的结构特点,借鉴国外综合性大学办教师教育的经验,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合并办学的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是否可选择“3+1”的分段制培养模式。

湖南科技大学注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凸显综合性大学下教师教育的新特点:

第一,创新培养模式,适应不同人才的发展需要。根据教师的双专业性质和学生的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教师教育类专业培养方案的“3+l”模式及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模块化,努力提高教师质量规格和专业化水准。“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各院系进行专业养成,后一年进行专门的教师技能训练,享受师范生的待遇。培养方案模块化即非师范类专业在第四年都安排一个教师培养模块和专业深化模块供学生选择,以发挥非定向型师范的学科优势,并培养各种类型的师资(尤其是职业教育方面的师资)。

第二,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提高课程内容的实用性。教育类课程主要由教育理论课和教育技能课两部分组成。教育理论课开设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哲学、教育经济学和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技能课开设教师教学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学科教材教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中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教师基本技能训练等。通过调整,逐渐使教育类课程达到了总学时的20%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大了师范类专业的师德教育;公共基础课的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进行了合理的取舍和选择,做到有用和够用;选修课程合理规划,有利于满足专业加深、专业转换或职业适应等需要而系统开设,以利于促使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同时,学校协调好了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加强了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推进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发挥CAI课件和网络等媒体资源的作用,实现多种媒体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加强教育实习,增强实践教学实效。教育实习是教师职前教育中强化实践教学的主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实际教学能力的基本途径。为了切实增强实习的实效,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教育实习:一是加强实训基地和附属学校建设,建立了30所比较稳定的实习学校,每年投入一定建设资金,使其成为教师教育的实训基地和改革阵地,创造条件保证低年级学生每年都有一定的时间到中小学见习,增加师范生对未来职业的感性认识和归属感;二是增加试教、模拟实习的机会,充分利用观摩教学录像、“微格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丰富和充实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的真实情景感受;三是延长实习时间,逐渐探索10周乃至一个学期的实习模式,让教育实习真正成为培养高素质教师的重要一环;四是采用“校内教师+校外导师”相结合的模式,聘任校外有丰富基础教育经验的教师担任专业发展导师,充分利用校外导师所具备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开展专业拓展活动。

第四,改善育人环境,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充分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尤其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示范作用。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而且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关心学生的思想状况。二是积极引导师范类学生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学会理性地分析、对待和处理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在生活中养成健康的人格。三是针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教育、了解教育、热爱教育,引导他们在生活和学习的实践中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优良的团队精神和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素养。

4.发扬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师德教育的特色,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

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使教师教育的重要特征。我国的国情要求我们培养的中小学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良好的育人氛围和行之有效的师德培养体系,是我国教师教育的优良传统和特色。开展必要的教师技能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使师范生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职前培养不可缺少的内容。目前,在一些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大学中,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有所放松,师德教育也有所淡化。这一问题应当引起重视。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下进行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当然,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也不应拘泥于传统的内容和方式,应该不断改革,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基础教育改革对高等师范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高师应该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加强对基础教育改革的了解、研究和参与。当前,一些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大学与基础教育的联系有所减弱,师范生与中小学接触的机会有所减少。这种现象不利于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求的教师,不利于教师教育自身的改革。要认真组织力量研究基础教育改革的动向,积极参与改革实践。要根据中小学课程改革的需要,调整教师教育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适应性。要对师范生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加强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强化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实践环节,引导师范生尽早接触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

湖南科技大学的前身湘潭师院有几十年教师培养和培训的历史,它凝集了几代人在教师教育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在社会上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合并形成的湖南科技大学具有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为创办教师教育提供了更加厚实的学科基础。从全省教师教育的综合实力来看,前湘潭师院作为湖南省第二大师范院校,在全校人才培养的实力方面比较具有优势,具有教师教育的良好传统。这是发展教师教育得天独厚的条件。合并以来,湖南科技大学发挥教师教育专业的传统优势,强化师范性。

第一,学校继续坚持教师教育专业思想教育。进一步发扬长期以来实施的“虚心、安心、放心”为核心内容的“三心工程”,将“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定位为学校办学特色。这里蕴含、积淀着一种独特的教师教育文化,使学生在学习中能获得许多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专业思想得以保证和牢固。

第二,适当安排教育科学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的比重,加强了教育类课程自身内容结构的改造,突出课程内容的理论性、时代性以及对实践的指导性,尤其增加了教育实践课程内容。尝试适当提前教育见习时间,让学生提前接触中小学教育实际,及早地做好适应性调整,树立角色意识,以便有较为充裕的教师素质自我塑造时间;适当延长教育实习时间,让学生比较充分地在实习教师岗位上得到锻炼,为初步积累教育经验奠定工作基础。

大学法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语言 文化 法语教学 文化教学

近年来随着跨文化交际研究的普及与深入,外语教学已不仅仅是语言教学,而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教学。法语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法语并使用其进行交际,而这个目标的最终实现除了依靠良好的语言知识结构外,还要依靠相关的文化知识。一个科学的语言教学体系必须把语言教学与文化教学结合起来。

1.语言教学与文化的关系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中对文化的界定是“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体”。现代语言学家认为,无论语言理解还是语言使用,都必须依赖其使用者的社会文化知识,而其使用者也在不断地将自身经历、文化背景和文化知识体现到语言活动中。正如美国语言学家Edward Sapir指出,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语言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应从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语言与文化的紧密关联显然对语言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习任何一种语言首先要了解使用该语言民族的社会文化,如果忽视语言教学和社会文化背景知识教学的统一,不仅影响对语言的理解和掌握,而且在交际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对语言的误用。语言教育学家拉多在《语言教学:科学的方法》中指出:“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不懂得文化的模式和准则,就不可能真正地学好语言。”因此“语言教师必须理解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大学法语教学而言,在传授法语语言知识的同时,不应忽视法语与法语文化的相互作用,这就要求教师将语言教学和文化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正确地理解和使用法语。

2.文化教学在大学法语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法语的学习是为了消除与法国人民之间的语言交流障碍,从而促进中法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而语言作为交流的一个重要手段必有其使用规则,即语言系统之外,包括社会文化因素在内的使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规则。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有不同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所以人们在语言交际、非语言交际和交际礼仪习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比如法国人在亲密的朋友间会使用贴面礼,而这种问候方式在中国并不多见。而在和亲密的法国朋友之间使用贴面礼时又需要注意,男性之间通常不会使用,女性朋友间经常使用,异性朋友之间只有女性一方主动才可以使用,同时关系越亲密贴面的次数越多。语言只有在一定社会文化的语境之内才能被完全理解。如果学生在学习法语过程中不了解法国文化,则无法理解其真实含义。例如coqde village,字面解释为镇上的公鸡,实际意义为最受女人赞赏的男人,因为法兰西民族的象征之一是高卢雄鸡,所以这里的coq公鸡有褒义,可见文化因素在语言学习与理解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学习法语的兴趣,提高学生法语运用法语交际的能力。法国历史文化悠久,法国文化对法国人乃至全人类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法语教师有责任引导学生了解法国历史文化、社会风俗,让学生在掌握这门法语语言的同时,了解法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表达习惯,从而更自如地运用法语与法国人交流,寻找共同话题,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但目前大学法语教学中,我们往往意识到母语对法语学习的干扰,却忽视社会文化因素的干扰,往往更侧重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文化知识的教学和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教与学成为完全脱离社会文化语境的单纯的语言技能训练。在学习法语时,按部就班,由音标到单词到句子结构分析,循规蹈矩,这样的教学模式一方面容易使学生丧失法语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即使学生很好地掌握了单词和语法知识,也缺乏恰当运用语言的能力,造成语言学习和应用的分离。学生往往掌握整套的语法系统,有成千上万词汇储存,有标准的发音,却听不懂、说不出,读得慢,写出错。造成这种现象是由于在教学中没有对社会文化意识、文化差异足够重视,导致学生所说、所写方式不够得体。因此在法语教学中,语言和文化的教学应该相辅相成,语言教学是文化教学的基础,文化教学是语言教学的深化和归宿。

3.大学法语教学中文化教学的方法

3.1教师完善自身的法语文化知识

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语言输入和输出主要依靠法语教材,依靠法语课堂,依靠法语教师的传授。大学法语教师作为法语语言知识与文化知识的传授者,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法语水平,不仅仅停留在法语的听、说、读、写、译层面,更要上升到对法兰西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了解与热衷,法语的文化背景知识是极其宽泛的,如果教师对它较熟悉,那么在教学中就能正确判断哪些内容应该放在教学中,做到心中有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如果对词语的文化背景进行必要的解释,并用汉语比较,就能使学生较好地了解中法两种文化的异同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发现学生的兴趣点,既培养学生用法语思维,又培养学生用法语模式思维,使学生逐步形成跨文化意识,这样才能将语言教学与文化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实现寓文化于语言教学,教师自身应对法语文化有深入的了解,从而在教学中成竹在胸,学生也将乐趣无穷并受益匪浅。目前,迫切需要的是培养教师的跨文化意识,因为只有教师具备较强的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和较高的法语文化的修养,才能在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融入法语文化教学,充分发挥手头一切教学资料、教学手段的作用。有效的方式之一是给教师进行短期的集中培训,开设“跨文化交际学”系列讲座,最好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出国进修的机会,帮助教师在教学中结合自己的体会介绍西方的风俗习惯、讲话规则、社交礼仪等,这比转述教科书要生动、有效得多。

3.2从不同方面对比文化差异,提高学生的自我感悟力。

比较中西方文化是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方法。中西方文化差异比比皆是,历史文化对一个民族的语言习惯、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例如面对他人的夸奖,中国人通常持有谦虚的态度,而法国人通常会欣然接受并表示对他人欣赏的感谢“Merci”。培养学生对中西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是法语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教师将中西方文化在称呼、招呼语、感谢、谦虚、表示关心、谈话题材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渗透到法语教学中,使学生了解法语国家的实际,让学生明白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有意识地排除本国文化干扰,在头脑中形成一种潜在的反应能力,学会在不同的场合运用恰当的法语交流。在比较两种文化时,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本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相互关系,一方面对外国文化抱有客观宽容的态度,另一方面避免盲目追随外国文化的态度,坚持本国的优良文化传统,加深对中国文化的理解。

3.3选择合适的教材。

好的教材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编排的,是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的,对日常教学内容有一定的导向和限制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语教学越来越多地引进法国原版教材,如《Reflets》、《Taxi!》等。此类教材完全由法国专家编写,更原汁原味地展现了法国社会生活的原貌。教材通常配有视听材料,将语言教学内容形象化,将法国的历史文化社会风情等展现在学生面前,更富有新奇性和趣味性,有助于学生了解法语在实际生活中不同场合的具体运用。因此,在实际教学实践中,应将中外教材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对比结合的教学方法,才可以在法语教学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3.4挖掘教材中的文化背景知识,有针对性地介绍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文化知识。

法语教材中的语言材料通常涉及法国历史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各方面,教师可以结合教材内容与自身经历先介绍一些文化背景,充分利用图片、幻灯片、电影、电视等直观教具,也可以展示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法国物品,如信件、邮票和车票等,使学生直观地感受法国的风土人情、言语行为,体会中法文化差异,增强文化能力,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课文内容。

同时可以设置与课文内容相似的具体语境,组织学生就某个文化话题进行课堂讨论,让学生自主解答特定的文化课题,加深对法语文化的理解。教师还可选择有文化差异的典型现实生活情景,让学生在课堂上模拟这些情景,扮演各种不同角色,进行求职面试、电话预约、送生日礼物、租房、存钱等活动,有意识地把语言形式与社会文化环境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模仿不仅学到言谈规约,而且掌握使用语言的文化规约,在本国文化的氛围中体会到法国文化的不同之处,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并加深对法国文化的理解,从而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另外,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截取一些常见的语用失误及生活片断,或制作某些交际的片段播放给学生观察并进行比较,使学生通过比较某种语言功能在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表达方式、说话者的语气语调神态及肢体语言等,发现自己的语言应用中的错误,并意识到:应该根据交际双方的关系,讨论的话题与背景,交际的场合选择相应的语言方式。

这些方式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有助于学生在掌握语言的同时,对法国文化有切身体会。

3.5拓宽文化导入渠道,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习和掌握法语仅靠课堂时间是不够的,教师还要引导和鼓励学生在课外进行自主学习,有选择性地观看原版电影电视,收听法语广播,阅读原著与报刊,浏览与法语文化相关的网站。定期举办有关法语文化知识的讲座,组织法语角,向学生全面介绍法语国家的民族文化、历史、地理、风俗习惯等内容,使学生对这些国家的情况有总体的了解,自由地交际、大胆进行实践、克服文化障碍,排除母语的干扰,使学生切实感受法语文化气息、有效培养法语交际能力。也可以利用重要的节假日及其特殊的情景,组织相关文化活动,让学生真实直观地感受外国文化,既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让学生印象深刻,学以致用。比如:圣诞节,是法国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就像春节是中国人心中的重要性一样,而且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如:圣诞大餐和除夕团圆饭等。给学生介绍圣诞节的来历和特殊地位,然后引导学生将之与中国的春节对比,在师生的热烈交流中,学生兴致勃勃地学会相应的一些单词、词组如Arbre de Noёl, Père Noёl, la Fête du Printemps等,从而让学生在课堂之外多途径多渠道地学习法语,走进法国,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和感染。

4.结语

学习一门语言的过程,是了解和掌握一个国家文化知识的过程;而掌握文化知识的程度影响到学生语言知识的使用能力,是能否得体地运用语言的前提。社会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要求法语教育不仅是培养学生的多种语言能力,而且要进一步培养学生多元文化的敏感性。语言传递的文化信息是大学法语教学内容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语教师只有把法语教学与文化教学有机结合,才能使学生认识真实的法国,了解法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语言表达习惯,掌握地道的法语,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法语综合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惠德,曹德明.中国法语专业教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高菊敏.文化背景知识与法语教学[J].载烟台师范学院学,2001(9).

大学法学论文范文第4篇

1.学生对语法知识的需求分析

通过对大学生英语语法习得现状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大部分学生通过高中的教育习得了基本的语法规则,但是在语法的应用方面常出现错误,语法教学的规则性讲解不能满足学生语法运用实践的需求,语法知识的学多是对高中阶段语法知识的简单重复。同时,学生在语法知识的结构把握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语法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词法的学习、句法的学习和篇章语法的学习。在关于语法学习重点的调查中,12.3%的学生认为学习的重点是词法的学习,尤其是动词和名词的使用,学生提出在英语表达中自己掌握的词汇用法大多局限于初中时候的一些简单词汇,严重限制了自己英语表达的深度;58.7%的学生认为学习的重点是句法的学习,认为只有句子的语法掌握了才能保证英语表达的准确性,而准确性是英语表达最基本的要求,同时认为句子语法的掌握能够有效的进行句子结构的分析,这对于英语语篇的理解也是助益的;29%的学生认为学习的重点应该放在语篇的理解上,认为通过高中教育学生已经掌握了英语表达所需要的基本词汇以及普通英语中所涉及的句法结构,目前英语学习的重点是关于英语文章的语篇理解,学习语篇语法。从这里可以看出,学生的英语知识结构存在着不平衡性,大学英语针对所用学生展开的一致性教育不能够有效的满足学生的需求,严重影响了大学生英语学习的兴趣。在对大学开设语法课必要性的调查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应该开展语法课程,认为在汉语化背景下的英语学习语法学习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69.7%的学生认为应该以必修课程的方式开展,20.3%的学生认为应该以选修的方式展开。可以看出,大学生认同大学英语语法教学开展的必要性,但是对大学语法教学的开展方式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2.语法课堂教学的现状分析

大学语法教学大多数是在大一开设,其目的是为高年级专业英语的学习奠定基础,但是大学英语教学的开展大多采用的是讲解式的教学方法,其主要方式是翻译和对比。这与大学生的需求相矛盾,大学生的英语大多处于习得句法规则而在应用中常出现错误,与此相应的课程应该是学生练习为主,教师讲解为辅。但是教师大多数认为以练习为主的课堂,时间分配不够,不能够讲授系统的语法知识。而以教师讲解为中心的课堂也导致学生的语法学习兴趣不高,教师翻译的讲解并没有给学生流出充分的思考时间,学生在被动的接受着教师的翻译语言以及句子结构的分析,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不能够有效的调动学生的思维和学生应用英语的兴趣,从而出现大学英语课堂聊天睡觉的学生远远多于听讲的学生。再次,教师教学的面面俱到观念,使得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的课程大多数与高中英语的语法课程相违背,学生关于语法的知识已经背的很熟,其缺乏的应用语法实践又得不到重视,学生不能够充分的感受英语语法学习带给自己英语表达的进步,而简单停留在理论上语法知识学习,有用的外部动力不能够激发学生学习英语和运用语法的兴趣。

二、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的新出路———实践教学

英语交际教学和英语语法教学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认为地将交际教学和英语语法教学相对立是不科学的。脱离英语语法的交际教学虽然可能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英语表达能力取得较大的进步,但是学生在达到英语表达的初级层次后的进一步发展则会出现困难,因为英语交际是复杂的,对语言的准确性、情境性和可理解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没有语言基础的积极只能局限在浅层次的交流。同时,英语语法学习也不能够独立的存在,独立存在的语法学生是没有生命的,学生的机械记忆和机械运用也限制了英语语法学习的突破。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大学英语语法教学要实行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的开展要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许多高校都纷纷将大学英语的目标定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英语教学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需要顺应时代的趋势由传统的讲授制课程向运用型课堂转变,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材料,将本节课的语法重点和语法知识化为一个个问题,难度要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中。然后首先由学生作答,不同层次的学生在问题的回答上肯定存在差异,教师不要急着给予指导,而要利用激发的学生的认知冲突,引导学生展开自主学习,组织教学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讨论法、展示法等,这样的学习学生大部分能够解决80%以上的语法问题,教师只在学生出现分析疑难和误区的时候给予指导。然后引导学生运用学习到的学习知识纠正自己问题回答中出现的错误。这样的教学将语法应用与语法知识的学习相互结合,增加了语法知识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问题的设置要与情景相结合,引导学生在情景问题的解答中将语法知识内化自己的一种自觉,例如可以用视频短片、PPT、动态画面将语法知识形象化,以一定的情景问题推动学习。

2.英语语法实践教学要与学生的学科教学内容相结合

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学会语言的使用规律,其目的是英语所习得的语言规律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进行专业知识的深化。也就是说,英语是一门工具,是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重要工具。这就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渗透学科知识,促进学科学习与英语学习的融合,引导学生展开关于专业知识外语文本的深度阅读、翻译和写作,利用所学习到的语法规则分析文本中的的关键难点,并引导学生使用较为复杂的句法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促进学生思维与英语文本多用从句等复杂结构的表达习惯相契合,以引导学生使用英语表达的逻辑理解学科专业知识。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展开以专业话题为主的英语表达的辩论会、演讲比赛,促进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英语去学习学科知识,也在一定程度上肺腑了语法教学的内容,为语法教学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3.英语语法实践教学要与学生的需求相契合

大学法学论文范文第5篇

目前,大学生校外打工、勤工俭学的现象在各高校均很普遍.与此同时,大学生勤工俭学过程中与用人单位、雇佣方之间的纠纷也日渐增多.与其他劳动合同纠纷有所不同的是:大学生作为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始终受到质疑,甚至出现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企业公然否认大学生劳动者身份,对其合法权益不予理睬等事件.其他现象如大学生被用人单位任意扣减报酬;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强行索取各种不合理费用;乃至各种中介的欺骗行为也屡见报端论文.

究其原因,一般认为有以下四个方面:(1)相关立法不够完善.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95《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特别法,《意见》专门否认了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使得大学生勤工俭学不能适用劳动法,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没做明确规定.(2)大学生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不强.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很少有意识要签订合同,就算签订合同,基本对合同内容也无法提出保护己方权利的有力条款.调查显示:一旦出现纠纷,权益受到侵害后采取司法救济的只占18%?.另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一项调查,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旧1.(3)公权部门缺位导致保护缺失.与劳动维权相关的公权部门主要包括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劳动部门的职能局限在保护、调整正式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身上,缺乏足够的精力对大学生勤工俭学权益加以保护;而工商部门的职权则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工商部门自身的法定职能并不涉及对大学生劳动纠纷的解决.工商部门对劳动用工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的办理、违法经营内容的查处上,与大学生的权益维护没有太大的相关性.(4)高校相关就业指导部门缺乏适当的指导与帮助.目前,各高校一般都设有就业指导部门和学生权益维护部门.前者基本上是为毕业生服务的机构,而后者则为学生校内自治组织,很难在学生与用人单位的纠纷中起到实质性作用.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行为分类及适用劳动法之法律依据

为了在法律上厘清大学生勤工俭学行为到底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必要首先搞清常见的大学生勤工俭学行为有哪些类别.由于大学生勤工俭学主要为课外兼职,时问有限及经验缺乏使其常常局限为几种:家教、产品促销、餐饮服务、散发广告宣传单等.以上行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基本可以分为两类:(1)介于大学生与雇主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家教,大学生受雇于自然人雇主,以提供一定的智力劳动为内容而与雇主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一般认为不属于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合同法调整的雇佣合同关系.(2)介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前文所述之散发广告宣传单、产品促销等.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一方为大学生,另一方为单位而非自然人.一般认为其合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相关表述,因而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关系.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适用劳动法之法律依据问题,我们认为:

(一)《劳动合同法》并未排除适用大学生勤工俭学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条可以被理解为关于订立劳动关系的主体的规定.结合第二款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大学生的劳动关系主体身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中也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论文.

劳动法理论上一般认为,适格劳动者应当符合四个标准,即年龄标准、体力标准、智力标准、行为自由标准‘“.大学生劳动者无论提供家教服务还是促销服务均符合这里的四项标准,理应具备劳动法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第三节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之规定,解决了大学生勤工俭学适用劳动法之类别对接上的困境.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上述两条规定来看,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性质是非全日制用工,实践中大学生双重法律关系的建立也有了法律依据.大学生可以与多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并且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拿上述几种勤工俭学的典型行为即家教、产品促销、餐饮服务、散发广告宣传单等来分析,均可能存在多重劳动关系并存在随时终止用工之现象,其与法律之规定恰好对接. (二)劳动部95(意见》并未否认大学生劳动者身份劳动部95(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问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论文.

首先,其出台有特定之背景.1995年前后,国家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态度是保护学生的就业权.当时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情况开始出现.该条文重点在强调“不视为就业”.因为当时的大学生仍由国家包分配,如果把这种打工视为就业的话,学校就无需为学生分配工作了,实际上就会造成对勤工俭学者就业权利的不公.劳动部的这个意见有明确的立法取向,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大学生的这种规定不是要限制和损害大’≯生的合法权益,而是旨在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选择性条款,可以不签,也可以签.如果大学生不是劳动主体,怎么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呢?因此,有学者指出该条款不仅不能证明大学生是没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而且恰恰证明了大学生是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法律授权产生的,不能因为人的选择而改变.资格要么有,要么就没有.

最后,同是该部法律,95{意见》明确规定了几种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第一种是国家公务员;第二种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即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种是农村劳动者;第四种是现役军人;第五种是家庭保姆.这五类人员根据95《意见》第4条之规定,被严格限定为不受《劳动法》规范,而在校大学生并未被包含在内.随后在2003年的时候,劳动部又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部的此项规定,也只是提到“劳动者”,而并没有进行区分,没有将大学生兼职排除在外,就是说凡是在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5小时累计的,都属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之适用范围.既然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下位法未作排除性规定即应视为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肯定.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适用劳动法符合劳动法立法之宗旨《劳动合同法》开宗明义,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一言蔽之,其立法宗旨乃在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行为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恰恰有违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中,学生一方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符合一般法理关于保护弱者的基本原则.

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赋予兼职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法律责任具体化,并规定双方的救济途径和程序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第一,事前减少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侵权的可能性.一旦兼职大学生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相应地大学生就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会给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给用人单位一种威慑力,从而有利于减少侵犯大学生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第二,可为大学生提供更为便捷的救济途径.和司法救济相比,劳动仲裁在解决劳动纠纷方面具有快速、经济等特点.一旦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等侵权行为,大学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至于被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大学生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加以拒绝.第三,有利于相关部门对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重视.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于大学生的劳动侵权纠纷成为其工作范围以内的事情,其自身必会更加重视.这有利于最终解决各类侵权事件.与此同时,还应加快职业中介组织立法的进程,加强对中介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如此,才能净化职业中介机构的服务环境,提升其服务水平,才能从制度上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三、雇佣关系中的勤工俭学对劳动法的适用及例外论文

实务及理论上均有人质疑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对此,笔者认为:雇佣关系在性质上与劳动关系的相似度高于与合同关系的相似度,因而,在劳动法中规范雇佣关系似乎更合乎法理及逻辑.毋庸置疑,雇佣关系中包含人身性质与财产性质的内容;同时其平等性与隶属性兼具,劳动力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特征,均与劳动关系相似.而合同关系中一般并不存在主体间的隶属,人身性质的内容也很少见.鉴于民事诉讼法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采用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目的,将雇佣关系中的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管辖范围更有利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实现劳动法保护弱者的立法宗旨.

关于例外,华东政法大学的董保华教授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不能适用劳动法的最低工资规定.理由有二:其一,大学生不是劳动者,因为大学生的主要职责在学习而非劳动;其二,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根据赡养系数计算的赡养花费‘“.对此,笔者不能苟同.首先,如前所述,大学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当担负自我供养的责任,其父母已无法律上的抚养之责.同理,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也理当担负赡养之责.现行教育法上关于学分制的规定,关于休学创业的规定等保证了大学生行使劳动权的可行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合法性.

诚然,由于大学生兼职劳动身份的特殊性,其在适用劳动法上肯定存在例外.比如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办理各项法定社会保险事项,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及女职工生育保险等.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具有事先可预见的短期性及不确定性,加之各高校均按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学生购买了相关医疗保险.因此,笔者认为,除办理必要的工伤保险外,其余险种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似不宜强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