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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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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论文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篇

被告刘文正,男,1938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漳平市解放南路安置房内。

被告陈文坚,男,1954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漳平市桂林金平公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诉称,1993年3月15日,原告与被告刘文正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5000元,期限三年,由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提供担保,因该厂已注销营业执照,故应由其出资人陈文坚承担担保责任,原告依合同约定放款,被告刘文正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故。

被告刘文正辩称:签订借款合同属实,但被告刘文正签订合同时,根据原告要求实施存贷挂钩,存入五千元作抵押担保,实得款项为10000元,存款5000元现在无从查起,造成双方对贷款本金产生分歧,所以被告至今未还,按合同约定,被告只需每月还280元分三年还清计1080元就可以,由此可以说明,该借款本金10000元。具体经办该借款的是被告子女,所以,被告刘文正不清楚整个事情的过程,故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对贷款的本金存在重大误解。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专业实习;实践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这一点业已成为国内外法学教育界的共识。但如何在法学教育中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年来众多国内外法学教育家都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在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司法改革等种种制度变迁带来的挑战,各法学院校系都提出了各自的应对方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学专业实习已出现了形式化和走过场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本文通过国际经验的比较,①分析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结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法学专业实习的改革经验,提出解决法学专业实习当前面临的问题的一些思路,以期引发对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

我国高等法学院校(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曾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专业实习,并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并基本形成了以集中实习(即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在正常的学时中集中安排实习时间)为主的实习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学专业实习的持续推行却遇到了困难。

首先,随着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各法学院校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仅以我院为例,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已由1995年的32人增长到2000年的250人。各法学院系的共建实习基地的容纳能力已远远跟不上法学院系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继续由法学院系负责联系安排专业实习已不现实。同时,与急速扩张的学生规模相比,实习经费更加捉襟见肘,更增加了共建实习基地的困难。

其次,为克服上述问题,目前大多数院校(系)在法学专业实习中以学生自行联系取代了由学校同有关单位(如实习基地)联系的组织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实习形式化趋势严重。我院自允许学生自行联系以来,自行联系实习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49%,这一比例较1998年增加了24%.而2000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则进一步提高到69%.以学生联系为主的实习模式,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都会为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提供制度的温床。

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式和“学历高消费”的热潮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而较优的时间安排是第6学期结束后,通常安排在第7学期。但这一时间安排正好同毕业生就业、考研时间冲突。在实践中,学生倾向于在有未来工作择业意向的地方实习,同时也倾向于自主、优先地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而更多采取自行联系的方式。由于当前存在片面追求高学历和盲目人才高消费观念,再加之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所激发的“考研热”,使自行联系实习的方式往往成为考研同学的“安全港”。

第四,终身教育思想和全面素质教育思想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冲击。终身教育(educationforalloutlife)思想的教育观念,改变了原来的“一次教育,终身受益”的传统教育思想,从而在继续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的协调配合下,大大减轻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压力。从而促使法学教育者反思: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培养出怎样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律人才?专业实习是否不可替代?另外,在全面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在学生的总学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关系?如何科学安排专业实习时间,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专业课程学习时间?

二、影响法学专业实习重要程度的因素

法学专业实习在推行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在法学教育界引发了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基本问题——即法学专业实习必要性的质疑。北大已在本科教学计划中取消了法学专业实习的学时安排,只保留了该门课程的名称。而更多的院校则对实习持一种弱化管理、听之任之的态度。当然,也有少数院校坚持改革以克服法学实习的形式化倾向。

进一步地,通过对国内外法学院校有关法学专业实习安排的考察,我们发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教育的层次、法学职业教育体制等因素对法学专业实习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20世纪30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孙晓楼教授在其所著的《法学教育》一书中指出,“法律教育之宗旨及计划是:要以严格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创造精神及善于适应时代需要之法律人才。”几十年后,在人类即将从工业经济时代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转型期,上述要求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具体而言,法学教育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一是要改革现行法学教育体系不甚合理的地方,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需要的法学教育体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为立法、司法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如法律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还要为各行各业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和经济部门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在我国,我们的社会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法学大师。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大师不靠教育创制,而是凭天赋自我造就。培养应用型、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应当成为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而达成这一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核心工作就是着重对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专业实习正是促进本科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采取的有效措施。

2.法学本科教育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层次对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自1904年清政府建立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以来。已近百年。〔1〕回顾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虽历经坎坷,却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形成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构成的既有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教育的从中专、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层次结构。〔2〕但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不成熟和不科学的地方性的缺陷也日益凸现。

随着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强,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法学教育的起点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层次结构的重心将向上移。高等法学教育要坚持本科为基础,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研究生教育,形成本科、硕士、博土教育之间合理的层次结构。

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的双重目标。要在尚以“应试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基础上完成的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实践教学仍是重要的教学培养模式。能充分体现学生自主性、社会性、专业性的法学专业实习也必将在现在及将来一段时期存续。另一方面,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必须以对社会的充分认知为基础。正如世界教育联盟总裁、日本著名学者奥田真丈在“日本大学改革的现状与课题”的演讲中所言,“广阔的视野及社会分析综合能力”是大学生首先须培养的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使法学理论研究具有实践意义,才能培养有价值的学术型人才。因此,无论是培养哪一种人才,都要以人为本,按照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包括专业实习在内的专业实践的重要性。

3.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是否具备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学专业实习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性。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法律职业一般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第二类是从事法律教学、科研的教师、专家。第三类是法律辅助人员。与此相适应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一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二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研究发现,法学教育成功的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相配套,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分离。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要培养出能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一般至少需6年~7年,其中包括注重素质教育的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和职业前培训阶段。因此,法学专业实习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必须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以高中毕业为基础的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实习常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教学方法融入法学本科教育中。

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律职业教育长期作为一种上岗后补充学历培训而存在,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任务。尽管我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法学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应当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法律职业对从业者的特殊要求,按法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建立起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相互衔接、一体化的教育培训制度。但在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学职业教育体系前,在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法学本科教育仍将担负重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功能,以在法律机构实践为主的法学专业实习仍将是未来法律人才职业生涯的重要阶段。

三、法学专业实习的实践探索

如前所述,法学专业实习在很长一个时期仍将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遭遇的困境并非是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我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积极研究相关的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只有在制度上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克服当前法学专业实习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尽管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国外法学专业实习在实习的必要性、内容、目标以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和我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但国外法学院在法学专业实习的制度设计上仍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设计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时,学校的特点(如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学校资源的优势、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地区的特点(如法学专业人才需求的地区偏好、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等)都是影响制度安排的重要的因素。

1.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则应更为灵活

比较发现,在是否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以及是否将其定为必修课的问题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在美国,由于其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以及其法学初级学位立足于本科教育基础之上的特点,使美国的多数法学院并不强调学分管理或其必修课属性。耶鲁大学法学院在其J.D教学计划中将实习计划(ClinicProgram)列为选修课;纽约大学法学院则不将实习计划作为独立课程,而只视其为一种教学模式。而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尽管存在法律职业准备阶段的实习,但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仍然强调法学专业实习的重要性,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实习被列为必修课纳入管理。

我们认为由于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环节,是完成从认识——实践——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的关键,因此,不能搞成形式化。在实践中,迫于升学、就业的压力,专业实习形式化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院长期坚持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而强化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

在时间的安排上,除了根据专业理论课开设的情况安排法学专业实习在四年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合理时间外,是否将其纳入正常的教学周期更是有待思考的问题。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实习被分成两个阶段,即入门实习(EinfUhrungs)以及深入实习(Vertiefungspraktikum),由学生在假期里完成,分别为期4周和9周。我院的实践表明,第6学期结束时,主要的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均已学习完毕,是安排法学专业实习的较佳时期。同时,为更充分地利用假期社会实践和在校课程学习时间,我们将专业实习时间调整到第6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到第7学期的第5教学周止(通常为7~9月)。

2.学生自主选择与院系在法学专业实习环节扮演的角色转换

与对部分国外法学院的初步调研结果显示,国外各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习采取的是一种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式。专业实习环节不同于理论教学环节,同理论教学环节相比,学生的自主性显得更为重要。首先,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可以克服强行安排的弊端。我院的专业实习经验显示,在院系组织的情形,由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学生的主观意向的差异,会挫伤学生主动投入实践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妨碍了学生个体优势的发挥。其次,招生规模的扩张速度远远超出了实习基地容纳能力的扩张速度,采取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的实习模式也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

在法学专业实习中,学校更多扮演的是机会提供者的角色。例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就设有了eromeN.FrankLegalServicesOrganization(LSO)和Yal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linic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我国国内的著名法学院如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法学院也都有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实习基地以规范化的管理、指导老师丰富的经验等优势仍成为学生的首要选择。此外,由于各地区开放程度的差异也使得实习基地可以为机会不多的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

3.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法学院系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监管不力是引起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形式化的根本动因。国外法学院对学生实习通过加强学生的实习申请和实习效果评定进行。在对学生申请的审核方面,着重于实习单位的选择和实习计划安排。例如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明确要求实习单位须与专业紧密结合,同时要求学生提出计划详尽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而大多数美国大学法学院则鼓励跨学科的(interdisciplinary)实习计划,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半年强化实习(intensivesemesterexperiences),可以跨学院进行,学院着重考察实习计划,对实习单位并没有特别规定。

在实习成绩的考核方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采用的是将实习学分区分为不分等级的学分(ungradedcredit)和等级学分(gradedcredit)两部分以及实习导师和院内教授共同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而在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麦卡瑟分校,对实践技术教学中的实践部分的评测则采用与理论部分相同的分等级计分法(即从不及格到优秀)〔3〕。

我院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各国经验,在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通过加强实习的动态管理实现对专业实习的有效监管。在多年的毕业实习实践中,已初步形成实习前申请审核、实习期间监督以及实习结束考评的动态管理模式。所谓实习申请审核,是指由参加专业实习的同学在开始实习前须拟订详尽的实习计划,并向实习指导小组提出书面的正式申请,在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鉴于我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对实习单位的选择只是提倡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单位,例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工商企业等也并不属禁止的范围。实习申请是否可获同意主要在于实习计划的详尽与否以及是否可以实现专业实习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以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模式大大提高了院系监督的成本,且不能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因此,实习期间的监督和科学的考评方法是确保实习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院采取了强化实习课老师和实习地指导老师的合作的方式,对专业实习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的评测方法。实习地指导老师的意见在对学生在实习地的表现的评价上将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实习成绩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实习论文的成绩评定。考虑到专业实习与校内课程学习在性质、评定老师在学生实习表现的信息不完全、实习单位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我们计划改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改百分制为等级制,以提高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我们相信,认真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界近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的法学专业实习理论和实践,为法学实践教育寻求新的实现途径,对开创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会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A〕。贺卫方主编。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3篇

一、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实践教学

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的新建民办本科院校正在蓬勃发展。近年来中国企业在非洲法语国家投资不断增加,法语人才需求呈现膨胀性增长,因此越来越多的民办高校选择开设法语专业。民办高校的法语专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渐渐地体现出它与传统公办高校法语专业的不同之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之一是人才培养类型的区别。潘懋元先生依据人才培养类型的不同将现在的高校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类是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培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人才;第二类是专业性应用型的多科性或单科性的大学或学院,培养理论基础宽厚的不同层次的专门人才和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如律师、教师、工程师、医师等;第三类是职业性技能型高等院校,培养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从事具体工作的技术人才。”民办高校属于其中第二类高校。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定位的选择等众多因素,民办高校应当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应用型人才与研究型人才、技能型人才是相对应的,应用型人才是具备足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又能够将理论联系实际,将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人才。应用型人才的核心是实践能力。在民办高校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首先,它是国家教育发展的趋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高校应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育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其次,它是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民办高校要面对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学生就业情况不佳会给学校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民办高校的学生多就业于各类企业,而企业更需要学生具备较好的实践能力与职业适应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实践教学课程来实现的,目前许多民办高校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例。以我校为例,我校的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三类: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素质拓展教学,并规定人文社科学科专业的实践教学应当占学分的25%、理工类占30%、艺术类占35%。这意味着在整个教学体系中,有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课程均为实践教学类课程。因此,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的实践课程体系以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是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建设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阶段式的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的种类繁多,有课程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等。有学者认为“如果一种教学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的互动过程,不论这种互动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还是同探究对象之间的,只要是学生的智慧、操作技能以及经验得以提升,都属于实践教学的范畴”。在外语学习过程中,语言知识的习得和技能的训练是无法分割的。担任过法语精读课程的教师都有一个体会,尽管课堂上花了大量时间讲授语法知识与词汇句型,但学生往往还是很难真正掌握该语法或词汇的用法,必须辅以大量的练习或者通过书面与口头的实际运用,学生才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根据上述定义,学生练习与运用的部分就是一种实践教学。在此,我们将法语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与高年级实践教学。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以基础语言知识的实践为主,高年级阶段的实践教学将根据学生就业所需要的实践能力有针对性地设立独立的实践课程。1.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输入”与“输出”的结合在本科四年的法语学习中,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尤为重要。和英语专业不同,民办高校法语专业中几乎所有的学生在读大学前都没有接触过法语,因此必须从“零”开始学习。基础阶段的教学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纯粹的“输入”过程,学生需要大量的接受语音、语法、词汇等语言基础知识。但实际上,基础知识的教学(输入)与实践教学(输出)是紧密结合的。美国语言学家Krashen提出的“输入假说”以及后来加拿大语言学家Swain补充提出的“输出假说”是语言习得领域影响较大的两种假说。根据Krashen的观点,“只要提供足够数量和形式的语言输入,其他包括说在内的语言技巧的提高和语法知识的获得就会随之自动产生。”而Swain发现理解性输入虽然对语言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学生所需要的唯一手段,她认为语言输出的重要性也应得到承认。在前两位语言学家的研究基础上,英国语言心理学家Dörnyei认为这两种假说在语言学习方面并非彼此独立的,不接受某种输入便不能指望学生产生输出,而纯粹的理解性输入本身可能并不会导致语言的提高,两者应当相辅相成。正如Dörnyei所说,基础阶段的教学主要任务虽然是基础语言知识的“输入”,但也不能忽视所学知识的实践。这个阶段的实践教学主要由基础语法课程中的课堂练习环节与口语课程所组成。以口语课为例,口语课是基础阶段最主要的实践课程,但很多时候我们没有能够很好地对其利用。刚入学时,许多学生都对口语表达能力抱着很大的期望,他们十分向往毕业时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然而不少学生学习了几年法语却很难说出一句完整而没有语法错误的句子,这令很多教师对教学效果感到失望。原因之一便在于我们在基础阶段的教学当中过于重视基础知识教学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由于民办高校的法语教师教学任务十分繁重,多数精力都集中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上,基础语法课程的教师并不了解口语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反之亦然。我们忽略了一些必要的沟通工作,最终导致教学上“各自为政”,“输入”与“输出”环节没有很好地对接,使学生无所适从。事实上,在基础阶段的口语课教学中,教师无须花时间讲授新内容,而应该直接以基础语法课程教授的词汇、句型为基础开展训练,将“输入”与“输出”结合起来,无须着急让学生自主创造内容。学生可先通过模仿与重复加深语法课所学内容的印象并进行实际运用,等拥有一定积累后再进行拓展。2.高年级的实践教学:着重培养就业能力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对于任何一所高校来说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对于民办高校更是如此。高就业率可以为高校创造良好的口碑,能够吸引更多的生源。民办高校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学生的学费,生源的多少直接影响着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此外,民办高校的学生大多存在外部动机强于内部动机的现象。以法语专业为例,许多学生在选择法语专业前考虑得更多的不是自己的兴趣,而是是否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近年来,中国企业在非洲法语国家寻求发展,投资不断增加,法语人才需求呈现膨胀性增长,良好的就业机会是大多数同学选择法语专业的主要原因。因此民办高校应当加强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形成“就业能力强—就业率高—生源增加或生源质量提高—学校投入资金增加—办学质量提高—就业能力更强”的良性循环。高年级阶段的实践教学与基础阶段不同,基础阶段着重培养的是学生基础的语言运用能力,而高年级的实践课程应当着重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就业能力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是“个体在劳动力市场成功地获得工作、保持工作以及转换工作时所具有的知识、技能、个性特征及各种条件的集合”,其中包含了职业认同、专业知识与技能、个人适应能力、市场状况等内在与外在因素。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信息以及企业招聘人员和历年毕业生的反馈,良好的法语交流能力(包含听力理解能力、口语与书面表达能力)与翻译能力是企业招聘时最为重视的两种能力。如果学生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知识则将会更加受到青睐。为了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需要针对学生的就业需求单独设立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尤其是听力、口语、写作与翻译的实践课程,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增加培养专门用途法语能力的实践课程。以高年级的听力课为例,赫尔德曾在《论语言的起源》中说过“语言的第一个教师是听觉”,听是人类学习语言的第一个步骤,学习外语时亦然。在基础阶段,听力课程的主要内容是语音和日常情景表达。高年级的听力课程内容难度有所加深,语速增快,主题涉及范围更广。在高年级的听力实践课程中,我们应该思考如何针对就业需求培养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我们可以使用两种比较特殊的音频来训练。第一种,拥有真实环境杂音的音频。以往学生习惯在较为安静的环境下集中精力听法语对话,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很难在一个很安静的环境中与对方交谈,尤其是通过电话交谈时,杂音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干扰因素,学生应当学会如何适应。第二种,带有口音的对话音频。非洲是学生的主要就业目的地,与标准法语相比,非洲当地居民说的法语有较重的口音,部分用词也与标准法语不同。不少学生初到非洲时均遇到了交流障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让学生听或者观看一些对话中带有口音的音频或视频,帮助学生适应不同的口音。

二法语专业能力实践平台的搭建

除了开设实践课程,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应当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现实践能力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教师与学生都可以对实践教学的效果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与了解。它既是考核与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手段,同时也是一个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工具。1.校内实践平台的建设:法语专业能力综合实践关于校内实践平台的建设,国内早有高校进行了尝试。比如西安交通大学法语系的“法语综合能力培养与训练”,以电影配音或戏剧表演为形式,考核学生的法语语言综合能力。我校法语专业也为学生设立了名为“法语专业能力综合实践”的实践平台。该实践平台贯穿整个本科四年,针对不同阶段的实践教学要求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比如一年级的实践课程形式为朗诵与演讲竞赛,着重训练学生的语音与口语表达能力,强化学生对基础词汇与表达的记忆。而三、四年级的实践课程则围绕就业能力展开,形式可以是应用文写作竞赛和商务现场模拟口译实践等。作为考核与评价的手段,每个实践项目都应该有一个负责人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并由系主任或相关领导审核。由于民办高校学生人数较多,一个年级会出现平行班,每个班则应安排一个指导老师负责记录实践活动准备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方法,了解每一个学生的问题,并将该记录反馈给该班级的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以此为参考进行教学反思,改进基础课程实践环节或实践课程的教学。上文已经阐述过,民办高校的学生普遍存在外源性动机强于内部动机或者学习动机不明确的现象,开展专业能力综合实践活动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美国心理学家JohnKeller提出了一个激发学生动机的ARCS模式,该模型将影响学习动机的因素归为四类:注意力(Attention)、相关性(Relevance)、自信心(Confi-dence)与满意度(Satisfaction)。其中“自信心因素”指的是学习者是否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获得预期的成功,而教师必须关心通过何种方式帮助学习者建立对成功的正面态度以及怎样让学习者认识到成功是建立在他们的努力及能力的基础上的。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检测自己是否达到了自己阶段性的短期学习目标。如果已经达到,则能进一步地增强学习信心。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无论学生表现如何,教师都应该向学生提供“正反馈”,对于表现好的学生应当肯定他们的努力并认可他们的学习方法,对于表现不尽理想的学生也尽量避免批评,要帮助他们将原因归于“努力不足”或“方法不当”。2.校外实践平台的建设:校企合作的开展除了开展校内实践活动,民办高校法语专业还应当积极建设校外实践平台。校外的实践平台既可以检验实践教学的整体效果,也可以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最常见的校外实践平台就是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之后,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定期接收学校推荐的学生到内部实习,使学生能提前了解职场环境,将来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除了能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校外实践还能更好地训练学生的其他就业能力,比如岗位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另外,校外实践平台并不仅仅使学生受益。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学校可以得到企业与学生两方面的反馈。法语专业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要求,了解学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针对企业与学生的反馈调整实践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实践课程,提高教学效果。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邀请曾经参与实习的学生以及企业工作人员为在校生做讲座。实习生们可以向在校生讲述自己的实习经过,分享工作经验,让在校生对就业更有信心,以此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企业工作人员可以让学生对将来的工作环境有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解答学生对就业的各种疑惑。比如部分学生对非洲的法语国家可能有一些错误的固有印象,因此对非洲的就业机会望而却步,企业人员客观的解答可以更有效地消除学生的疑虑。

三结语

我们尝试构建了一个适用于民办高校法语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该教学体系仍然有许多细节有待完善,而且要想让这个体系良好运作,仍需一些额外条件。首先,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必须加紧建设一支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引进拥有行业背景的人才或“双师型”教师,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必要时安排教师到企业见习。其次,民办高校应积极开展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现在市面上法语教材较少,也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可根据企业与学生的需求编写适合自己的实践课程教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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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郭琳.新世纪法语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中国法语专业教学研究,2013(00)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5篇

1.从对课程的理解方面。

教师对课程的理解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它决定了教师对课程意义的传播。不同教师保有不同的课程视界,面对相同的教材内容截取的课程信息和教学需求就不同。经调查,农村九成以上的科学教师是非科学教育专业背景出身,而且只是兼教科学课程,因此,他们习惯于运用主要任教的语文、数学等课程视界来理解和解释科学课程世界,科学课程是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课程为一体的综合性、复杂性的课程,要在教学中体现科学的本质和真谛,运用理解原有学科的程序与方法,必然会限制教师对多元化课程的理解和认识,75.62%的教师表示不能全方位挖掘课程信息,加上科学课程又是副科,教师们大多疲于应付,追求知识数量而忽视质量能力。

2.从教师的教学定位看。

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也是教师在教学中身份定位与规范课程的过程。每门课程都有特定的课程教学规范以及要求教师扮演的课程角色,不同教师的现实自我与课程的教学规范之间存在大小不同的差距。科学探究是科学课程教学的核心,科学活动与实验是科学探究的载体,农村教师生活在相对比较闭塞的地域环境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教学观念不能适应以做中学为中心的课堂形式,其中更为细微的教学原则与要求不能灵活运用,譬如学生的前概念转变(49.86%,百分比代表不能灵活运用的教师百分比,下同)、课堂问题的提炼(40.53%)、知识内容的最佳呈现方式(53.47%)、科学思维方法的指导(64.23%)、探究过程的把握(60.37%)、学生问题如何转化为教学课题(67.18%)等,这些教学知识的较多欠缺使得53.84%的教师们产生自弃心理,教师自我的身份感脱离了科学课程的自身功能定位。

3.从发展资源的角度讲。

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外在资源是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手段。75.93%的农村教师认为开展课程活动所需的教学设备与实验用品等非常欠缺,自己动手为学生设计制作实验用品的潜能又有限,科学课程的教学仅限于传统的讲授式;教育部门对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所提供的财政支持也非常有限,50.64%真正从事科学课程教学的教师从没有参加过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大都属于培训“专业户”,还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培训完却没有从事科学课程的教学;从科学课程教学的设计、实施、评价等所依托的外在的信息与现代技术基本限于互联网的相关信息,教师因教学任务繁重而无暇深入研究,只有四分之一的所属的区、县有配备专职的小学科学教研员,但仍需要对基础培训与学科教研活动组织的真正落实下番工夫。总之,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组织以及提供给教师发展的时间和空间需要有效利用和开发才能实质性地影响科学教师的专业发展。

4.从教师专业自主来说。

教学成就感与自我被肯定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决定性动力。成功的教学使教师个体得到学生、校方及其他教职工的认可后,教师服务他人和支配他人的权利和愿望就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和进行专业发展的动机也就不断增大。反之,就会削弱其发展的积极性,产生挫败感和无力感。农村科学教师的专业自主现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据统计,校方领导受科学课程的副科地位及评价体系的影响进而对科学课程的轻视态度成为教师个体能否实现教师专业自主的最大的影响因子,77.24%的科学教师激发不起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能动力,认为在该门学科上下工夫属于“吃力不讨好”,提高支配他人的权利应体现在语文、数学课程上才能真正彰显自己的教学效能感和职业成就感。而从调查中看出其中49.06%的教师长期习惯于传统的教学思想、“享受着”简单、粗糙、低水平重复的教学,只有20.65%的教师因动机来源明显,希望得到教师专业发展的权利欲与愿望很大。

5.教师群体的归属感看。

提高教师的群体归属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之一。科学教师群体的归属感包括教师与所在学校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理解、教师与科学学科团体之间的“融为一体”。教师的归属感越强,教学责任心就越强,教师专业发展动机就越积极。反之,就会削弱其工作情感,实现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难度就会增加。与所在学校之间的关系方面,73.85%的农村教师期待自己的学校应提高自身的办学地位与工作氛围,77.04%的教师认为要提高教师参与学校制订、规划、实施整个科学课程教师专业发展的计划,而不是搞学校“话语霸权”;与科学学科团体方面,93.02%的教师认为学校内部基本没有形成科学学科教学共同体,甚至单枪匹马的不在少数,其余忙于其他主科的教学任务,所谓的教研活动只流于形式。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培训等方面,有54.82%的教师近乎没有。这样,教师个体所能体验到的群体归属感比较微弱,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就会比较低,教育部门及学校所要求的教师专业发展要求就较难以实现。

6.从教师的期望回报讲。

教师能够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是教师愿意从事其专业发展的最现实和最根本的动机。根据投资学理论,教师所得到的期望回报超出其投资成本的话,教师进行专业发展的动力就会很强。反之,就会瓦解教师对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对农村科学教师来说,影响他们进行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职称角度来说,80.03%的教师属于兼职教师,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上将不会给教师带来正职学科教学上的更专业、更精深的教师素养,得不到自我“事业高升”道路上的收益。第二,从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来讲,一节好的科学课,需要充分准备探究实验活动材料(材料包括易耗品或者可累积品),这就需要教师课前、课后付出更多的义务劳动来完成,75.82%教学任务本来就繁重的教师认为投入与回报比例失调。第三,从家长、领导等外部支持方面来讲,以家长、领导为主的外部力量只注重评价体系,与主科明显造成评价等级差距,而忽视科学课程本身的教育功能,79.13%的教师感到不公平进而对科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产生了消极情绪。

二、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研究

通过以上对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动力的调查与讨论,结果不容乐观,总体上呈现出盲从、倦怠的负能量,科学素养是现代社会先进教育下人才必须具备的品质,小学科学教师承担着培养具有此科学意识的未来文明人的艰巨重任,农村科学教育又是我国科学教育的软肋,必须针对性地提出保障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顺利进行的机制,才能保障农村科学教育健康、科学成长。

1.教师自我对科学学科认同感的提升。

教师对科学教育理念、科学专业知识、科学教学知识等方面的认同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它可以促使教师认清其专业发展的方向。培养教师自我对学科的认同感,需要从激发教师的学科认同意识、认同情感、认同行为三方面入手:

(1)在学科认同意识方面,农村科学教师对科学学科的自我认知意识比较单薄,意识决定行为,教师应对自己的学科角色、学科使命、学科行为等方面进行批判反思、理性分析、创新与超越后才能自明教师个体在教学中的身份,不断调整、改进、建构自己的教学行为。

(2)在学科认同情感方面,农村科学教师存有信心低迷体验、强化积极情绪有限等心理反应。教师日常的教学行为(譬如教学目标的达成、科学课程的设计、教学方法与策略的选择与实施等方面)都需要纳入积极的情绪情感来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批判,才能保障学科认同的形成过程有效、顺利。

(3)在学科认同行为方面,教师对科学学科的认同感最终会映射到教学实践活动中,农村教师的教学现状表现出消极、应付的行为,教师与教学活动之间是双向的实践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对学科的认同会影响教师是否会主动地、深层次地开展符合科学课程要求的教学实践活动,相应的,教师的学科认同感也会在实践问题中不断重构、内化,从而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深化与成长。以上教师的认同意识、情感和行为的科学培养需要营造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氛围才能真正的落实与提升。

2.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氛围的营造。

要使教师能合格地投入科学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从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除了自身不断的努力学习发展外,必须综合考虑问题,通过学校、教育部门、社会、主管部门等为专业发展营造一个适宜的环境,努力借助外部因素转化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具体表现在:

(1)培训机制的建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利用视频、讲座、办班等多种形式,为提高科学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而努力;

(2)发展制度的保障,需要主管部门下决心利用法规、政策(如考试制度、证书制度、职称制度等)约束使得科学教师专业发展稳定、有序地进行;

(3)管理机构的统一,需要从教师的任职、升职、发展、业务等方面入手,严格要求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构必须有一致的培养和发展标准;

(4)物质待遇的配备,农村大环境总体还比不上城市,需要加大教师们的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特殊关照,农村教师才能无后顾之忧拥有真正的归属感;

(5)社会环境的配合,农村开展科学教育有其劣势也有其优势,通过循环播放科普影片、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向农村人说明科普的重要性,创造农村爱科学的氛围,尤其家长要支持科学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完成教学任务。

3.探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基本模式。

进行科学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必须符合农村地方特色、考虑农村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认证机构(一般由大学研究者和优秀的教研员来承担)来验收教师的发展情况并与教师评职称紧密挂钩,本着农村教师专业自救、外部机构支持的总体原则设计了以下三种发展模式:

(1)教师自主专业发展模式。农村学校分布广、地域形式复杂,最现实的发展模式是激发教师个体的意识,实现教师自我教育。具体途径有:教育管理部门与大学教育机构要录制一套供农村教师个体发展的视频光盘,内容包括典型的学科教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探究实验活动的开展、农村教师开展讲课、说课、评课的现场实况等科学教师教好书必备的知识光盘配套给农村教师学习,学习情况由校长监督、落实。最后,教师要录制一节结合光盘知识所上的科学课与学习感悟供认证机构检验并作为评职称依据。

(2)进入城区小学实习的发展模式。城区小学师资力量较强、实验活动配备较好,是农村教师进一步发展提高的好场所,教育管理部门与农村、城区校长要从工资待遇、教学任务、岗位填补等方面协调并提供条件让教师就近到城区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教学实习,向城区小学科学教师学习他们从讲座、培训、自我反思等方面积累来的教学经验,期间做好说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并有一次参加市级以上科学课程教学比赛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