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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从7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黑加油站治理、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力争7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8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6%以下,9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守土有责”,支书、各牵头部门要亲自挂帅,定期召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整治任务亲自部署协调,对重点问题做到亲自督导解决。建立镇村领导包联制度,分领域、分区域对大会战重点工作全面包联,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实行旬报制度,各村每月1日、10日、20日前上报上一旬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到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2月份,我县完成规上工业产值12.8亿元,同比增速为-36%。
3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1.8亿元,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速为-30.8%。
4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7.4亿元,同比增速29.3%,当月增幅全市第二。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42亿元,同比增速为-7.2%。除去新钢因素,我县规上工业产值四月份已经实现正增长,增速为增速3.72%。
5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8.4亿元,当月产值增速30.2%。累计完成规上产值60.4亿元,产值累计增速-21.46%,剔除新钢因素产值累计增速10.48%。1-5月份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为-0.7%,全市第五位。
二、多措并举,全力扶持企业发展
(一)加快培育创新主体
1、强化企业运营数据监测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联合统计局走访所有规上企业的乡镇、园区,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确保规上数据应统尽统。二是加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统计报表的单位是“千元”,不能按财务报表“万元”误统。营业收入与产值概念不同,同比增速的参考数据是去年同期数等。三是强化乡镇经济主管和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上报经济指数为负增长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并作出分析,精准帮扶。不能因为规上企业任务重就不入统,规下企业是抽样就有侥幸心理。责任意识就是强化属地一把主要责任,业务分管直接责任。
2、精准服务实体企业
(1)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工作,并组织企业申报工业设计项目3个;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申报国家空白产品2个。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组织15家企业申报省千项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专精特新”政策指导。专精特新省级入库6家,申报市级专精特新项目8个。
3、立足研发,突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帮助中德汽车座椅制造有限公司、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通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申报了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通过市专家评审,推荐到省厅待批。
4、服务转型,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全县企业分布情况,实行一企一策、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办法,深入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已推荐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094家,组织完成复审29家,总数居全省全列,全市第一。
5、全力帮扶,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深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调研筛选,一是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科技活动周以及县政协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多次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以悬挂条幅、发放彩页、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宣传与教育活动,现场发放《省科技管理业务一本通》2500余册。同时,利用下乡入企机会,随时随地宣讲、辅导科技创新相关知识和政策,使得企业专利意识、创新意识和参与创新积极性普遍提升,激发企业申报积极性。邀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人员10次,帮助30余家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企业组织材料编写、专项审计和创新券申请等工作,全力做好高企申报服务,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增长。截至目前,已推荐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14家,开展申报培训28家。
(二)大力激发协同创新
我县积极落实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今年以来,兑现科技创新各种奖励资金46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自主创新热情,促使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机制逐步完善,与大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更为密切,一些企业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注重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荐盛安线缆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双花热处理厂与天津工业大学技术合作;京华塑业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劲华锅炉有限公司对接西安交大、北华航天大学;顺兴机械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开展校企;厚丰有机硅制品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并就新材料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截至目前,我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0余项,合同成交额6.7亿元,已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5%,技术合同交易发展趋势良好。
(三)积极搭建创新平台
加强众创空间指导和评价工作,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业投资+特色服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新的服务功能和盈利模式。重点支持县荔枝众创空间、县金丝雀众创空间创建省级众创空间。
(四)切实优化创新环境
全面落实新普惠性政策,健全科研人员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确保2020年省考核达到B类。同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柔型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按特设岗位聘用,为科技创新聚智凝才。
(五)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积极与相关领域专家对接,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争取获得更大支持,省市级军民协同创新专项、省级创新能力提升、省级引导资金和省级研发平台等4个项目已推荐至省科技厅,待批复。同时组织和田生物有限公司、三田电器公司两家企业申报省人民政府燕赵友谊奖。目前两家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已上报到市科技局。
三、“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散乱污”企业治理方面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已召开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调度会,按照会议安排,县科技工信局制定了《“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印发,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县供电公司提供的工业用电户清单全面进行排查,并分别填报《县“散乱污”企业排查表》、《县未涉企业排查表》及《县合规企业统计表》。经全面排查、梳理,累计排查工业用电户23614户。其中:未涉污19301户、“散乱污”企业313户、合规企业3017户、未在本辖区内983户。
(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县有关淘汰落后产能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2020年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多次下发了有关“地条钢”排查的通知,经过多次排查,我县不存在“地条钢”违规生产企业。
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县环保等部门,完成了对物料堆治理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完成了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市工信局消费品科,完成了对我县盐业公司监管工作。
四、其它工作方面
(一)积极推进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工作
上半年为加快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进程,积极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对上报的《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整体资产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出资有偿收购的请示》及《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清算安置推进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占地进行测量,争取早日提交县土委会议定进行土地收储手续,妥善安置职工。
(二)全力服务职工
年初按县人社局要求对全局2019年度机关、事业一般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31人,确定优秀等次5人;每月为单位职工缴纳缴医疗、养老、工商保险;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保险清算;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变动、进档、岗位津贴调整、正常晋升工作;上报审批5名退休职工;办理了2名死亡职工的丧葬手续,为其遗属办理了享受遗属补助审批手续;目前为原下岗职工办理托管(转移)手续,累计达15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推动我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半年将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方案,帮扶示范引领项目申报省市级技改项目,努力争取上级技改扶持资金200万元以上;努力完成新增5家以上规上企业列统任务,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家对外交流活动,组织4次外出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3家以上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技术信息服务,融资和技术服务。
借助人造板产业协会的成立服务产业集群的发展,做好强链延链补链,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对集群企业进行咨询诊断入企帮扶,加快推进集群企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雄安新区对接力度
将积极工作,超前谋划,积极同雄安新区科技工信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加强两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对雄安新区的相关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为把我县绿色建材产品和企业向雄安新区进行推荐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继续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网格化”监管重视“散乱污”反弹。每名包乡镇的副处级干部都是“散乱污”责任人,乡镇长、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责任到村,网格到户。做到每一户企业帽子底下都能找到人。二是继续加大“地条钢”排查工作力度及时督导检查,确保我县无此类企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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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天河区双拥办立足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推动为驻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加强走访驻区部队,梳理部队反映情况并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大观街驻区某部队周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双拥办梳理的情况反映,陈加猛书记、谭明鹤区长与部队首长座谈,听取情况介绍并作出具体部署。刘庆进副区长亲自带队,区双拥办具体牵头,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期限和推进进度,持续跟踪研判部队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根据《休宁县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二、整治标准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三、整治任务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20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 “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5、清理无功能住房和无功能圈舍。坚决拆除农村危房,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生态环境局】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