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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0%。二是强力推动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实现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保证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不低于8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0%。三是认真开展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质量考核,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监督性监测结果,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不低于9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6%。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的作用,为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供保障。科技规划科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申请配套资金,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布工作,督促国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工作。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力度,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检查,协助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站要制定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录入系统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报告,协助做好监督性监测结果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管理培训,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长效运行
各部门要按照培训工作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参加培训人数不低于计划培训人数,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部门要通过培训,提高减排监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管理的认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奠定扎实基础,为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深入开展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全面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列入2014年、2015年、2016年国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均要开展自行监测。国控企业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按照备案批准的自行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自行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建立监测原始记录和自行监测档案,及时督促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情况、企业报告停产情况作为现场检查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强化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于每月初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月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不断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管理
市环境监测站要对照2016年监测监控任务通知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名单和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完成监督性监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报告,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录入信息上报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报告;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要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与现场抽测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报送质控抽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制定市环境监测监控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在收到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市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继续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强化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满足国家考核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要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4号)要求,及时督促新增或现有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及时进行验收;要加强对运行服务单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依据技术规范进行凭证录入,对无效、缺失数据进行修约补充;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健全完善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和实时监控工作;及时报送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核查、监督检查报告,定期企业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市环境监测站要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体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要求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比对监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3号)要求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组织监测、监控相关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每季度审核结束后及时将监督考核结果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省厅要求,7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全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自查报告。
(五)继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加大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正常开展。市环境监测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测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明细,不得挪作他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增配新的监测设备仪器,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监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环境保护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
继2014年“两会”提案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要全面公开”后,万捷今年的提案继续关注环境保护,他希望今年为环境保护提供“一面镜子”和“一把尺子”。
万捷认为,现实是一面镜子,将重点污染信息实时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以便公众全面监督、参与势在必行。他建议环保部应督促尚未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实时公开的地区如实向公众公开实时监测数据;督促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存在差距的地区优化其平台。
作为评判区域开发强度、能源利用程度、控制环境污染的一把尺子,“环境容量”受到万捷的重视。他建议环保部应尽快启动地表水、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城市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并报由环保部进行审查核定,并以此数据制定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对跨省、跨流域、跨区域的测算工作应由环保部直接牵头测算核定工作,防止各省、各流域、各区域之间的相互推脱扯皮,保证测定工作的顺利完成;环保部完成各地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后,应建立统一平台,全面公开环境容量核定数据,以及相关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
相信,“镜子”可以正“衣冠”,“尺子”可以知长短。双管齐下,环境保护才能得到更有效的落实。
不要让正规拍卖机构“躺枪”
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国内拍卖企业已超过6000家,拍卖年成交规模已突破6000亿元。除此之外,网络拍卖风生水起,势头迅猛。在线竞价、网络拍卖平台等五花八门,如雨后春笋。
拍卖的发展速度远超出1997年制定《拍卖法》时人们的思维及视野,时下,该法规显然不能满足对行业的规范所需。“李鬼拍卖”的现象时有发生,展览公司、艺术品投资公司与拍卖公司往往被混淆,因此正规拍卖机构则被诸多乱象拖累,成为“躺枪”者。
针对拍卖乱象,万捷提出了两个措施,即《拍卖法》修订与打击非法行为并举。
首先,要尽快修改《拍卖法》相关规定。
《拍卖法》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已经出现适用范围过窄、对非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监管无据等问题。如果继续放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因此,有必要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尽快修改拍卖法:一是扩大《拍卖法》第二条的适用范围,将该条修改为“本法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营利性拍卖活动”;二是增加关于网络拍卖的条款,使方兴未艾的网络拍卖早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统一市场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拍卖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拍卖这种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独特的资源配置作用。
2009年完成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44家,东城街道14家,江口街道11家,院桥镇6家,沙埠镇13家。(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
二、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整治排污企业,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
三、废水达标整治技术标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技术标准,分类进行废水达标整治。对于可以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求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三类水排放标准(COD为500mg/L,BOD为300mg/L)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废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一类水排放标准(COD为100mg/L,BOD为20mg/L)后可以排放;砂洗、印染、化工等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按*区砂洗、印染、化工行业规范化整治标准进行整治;对于机械模具行业企业废水应重点突出乳化液处理进行整治;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区环保局审查。
四、工作计划
(一)巩固20*年及20*年企业达标整治成果
进一步规范健全已完成废水达标整治企业的整治档案、信息库和企业环保管理台帐。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二)继续开展企业达标整治
2009年1月—2009年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月—5月完成年度涉治企业的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核工作;2009年6月—10月完成土建、调试工作;2009年10月—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台环整办[20*]43号),规范验收考核工作,确保达标整治效果。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结合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对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核查,查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发放。
(二)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对能纳入区域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限期将污水接入区域集中处理设施;对能自行处理达标的限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不能处理达标的采取关停等手段;对已有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整改;对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限期完成验收。
(三)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增产减污,建设项目实施中要充分考虑截污、污水治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
六、职责分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整治工作的如期实现负总责;区环保局依据行政职能做好督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负责废水达标整治的验收工作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区工商分局要紧密配合整治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及执照年审关,对于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企业依据法律途径予以取缔,对未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予通过执照年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年度目标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企业。区环保局积极组织督查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进度,向社会公开,同时,实施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月报和例会制度,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工作部署。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多方融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行。
为切实解决*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流域环境质量,20*年6月份实现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摘帽”,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和《绍兴市目标责任书(*县20*-20*)》等文件精神,按照《*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验收工作规程》要求,在20*年环境污染整治的基础上对20*年整治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分,特制定20*年*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
一、整治总体目标
到20*年6月,*江流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医化行业污染问题基本解决,重点污染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环境污染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正常运行,CODcr、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性水污染基本消除,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省控指标要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投诉明显减少,*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通过验收。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村口约5公里截污干管,*1265米截污干管;建设污水支管网和截污干管的连接工程,确保第二批纳管企业(*)废水全部进管处理;进一步改造和完善城关片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收集能力达到60%。启动高新园区(梅渚)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绿夏公司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建成*中转站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完成城市粪便处理中心改造,废水经预处理后进管处理,加强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实施卫生填埋,垃圾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制药厂产品结构调整,重污染产品搬迁,合成VE车间停产。新和成按计划实施原料药厂搬迁。国邦化工硼氢化钠项目5月前停产。京新原料药厂车间、国邦化工地克珠利车间、永兴化工恩诺沙星和氟哌酸车间在5月前拆除设备,设备拆除期间妥善处理残留废物,防止二次污染。有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促进节能降耗减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实施园区生态化改造,推进循环经济。
3、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入网水质、水量控制,建设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施,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供保障。继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医化企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医化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努力消除阵发性臭气影响。实施总量控制,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目标,COD排放量削减3.5%,SO2排放量削减3.6%。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医疗废物送往绍兴市医疗废物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的相关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五整治一提高”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主城区禁鸣喇叭,严格规范鞭炮燃放制度,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
4、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开展环境风险排查,督促企业制定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建造相应的废水应急调蓄池。完成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并与省、市级联网。完善环境应急系统,购置应急监测车辆及车载设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各项任务,要把*江流域综合治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针对环境污染整治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并抓好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跟踪督查考核制,定期对污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早日摘掉省级严控区“帽子”。
2、强化督查,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单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检查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监控,公开信息。要加强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建立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污染整治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环境信息。省、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的污染整治进度、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情况由县整治办进行通报或公示。
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奋力崛起,建设富而美的新**”的发展定位,按照“136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生态县建设”这一总体目标,突出“环保准入、企业监管、污染减排”三个重点,强化六项工作(①完成so2、cod减排任务,实现总量控制目标;②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③加强水源地保护及水流域污染防治,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④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搞好农村污染防治;⑤清理取缔“十五土小”,遏制污染反弹,巩固整治成果;⑥抓好秸秆禁烧,保证实现禁烧目标),在环境执法、农村环保、环境宣教及提高部门和环保队伍干部形象上实现四项突破,团结拼搏,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而美的新**、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按照“1364”的工作思路,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力度,抓好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监管,确保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采取统计、监测、考核三个办法,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热电厂等相关企业减排项目的监管,促进减排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运用增加监测监察频次、典型案件曝光、挂牌督办三大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健全排污企业减排档案,按时完成**年城考和**年环境统计工作的各项数据的填报、汇总、审核以及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等各项技术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
(二)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1、开展企业排查,摸清企业排污底子。重点对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摸清排污企业生产工艺、规模、污染物特性、排污量、污染治理等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2、组建监察大队,加强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工作。落实省局“四个办法”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2-3次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加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热电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3、强化排污费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严格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征收排污费,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进一步细化排污申报、核定、复核和排污费催缴等环节,对于拒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4、做好环境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联动工作,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投诉。
5、努力提高环境事故处置能力,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监测设备的现场操作,学习掌握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处置环境事故的能力。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环保110、污控科及专项行动相关科室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抓好环评、审批、准入关
一是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加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工作力度。二是按照环保部“七项承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环评“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现场督察,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监理工作。四是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制,全面加强“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无偿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技术方面的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管理科
(四)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沟杨水源地和太平水源地的日常监察、巡查,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彻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水质达标率98%以上。加强对徒骇河流域水质的监管力度,做好徒骇河夏口断面在线监测站点24小时在线监测及管理工作,对14条排入徒骇河的干支流河道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在徒骇河干支流和沿岸新建水污染项目,严查徒骇河干支流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徒骇河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管理科
(五)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搞好农村污染防治
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县四城联创及城乡环境结合综合整治活动,抓好2-3个重点镇和10个重点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镇、村垃圾及污水处理要求,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处置模式,抓好试点。突出解决镇驻地环境问题及重点村污染问题,使农村面貌实现较大改观。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土壤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探索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建设,并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扩散。三是完成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积极建设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做好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验收迎查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科
(六)继续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土小”专项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制,加强镇(办)责任落实。根据“十五土小”企业分布特点以及《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建立镇(办)辖区责任制,各镇(办)再与管区、所在村及警区签订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调动各镇(办)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第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并完善联席会、联络员、案件移交和相互告知备案制度,形成“定期协商、内部通报,专项研究”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力。第二,各部门根据“十五土小”取缔工作部门任务分解,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第三,组织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各部门到现场联合执法,握成执法重拳,大大增强执法震慑力。三是确保行动实效,强化监督调处职能。发挥我局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能,及时对各镇(办)取缔工作进通报。年底,将按照科学发展观部门任务目标分解表对各镇(办)的“十五土小”取缔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政府督办,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环保110
(七)抓好秸秆禁烧,保证实现禁烧目标
总结**年禁烧工作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加强秸秆禁烧现场环境监察,逐步建立起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
责任单位:禁烧办、环保110及专项行动小组
(八)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环境政策提供科学、有效数据
按照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黄河北房断面等地表水以及沟阳水厂等地下水的环境监测任务。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环境监测工作领域,要全面、及时、科学、准确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和水平。同时,监测站积极配合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做好采样、检查、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可靠、有效数据。
责任单位:监测站
(九)抓好环境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组织好“六五”宣传、泉城环保世纪行、环保下乡等各项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责任单位:宣教科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注重制度的保障、规范作用,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效能机关建设;二是加强外部监督,积极构建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机制。聘任特约环保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建立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奖罚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根据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对工作实、效果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奖勤罚懒,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三、工作措施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上下功夫。根据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适时调整学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运用到工作中去,使学到的知识成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完善创新后勤保障制度、工作协调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工作分工,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变松散管理为紧张管理,激发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