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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确保可持续发展,共筑和谐社会,我处认真贯彻省局黑环发[20__]13号《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黑环办[20__]50号《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联合法规处与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总结了方正、依兰县创建发展的“国有民营、国有民建”等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新建3处自然保护区,延寿新城水库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环保局。
(二)生态功能区的建设管理
《哈尔滨市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下发,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定了96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拉林河、阿什河等14个江河源头区制定了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会同市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对民主坝外、双城韩甸-万隆、对青等沙化地进行了调查研究,起草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治理意见和措施,已上报市政府。在道外区民主坝外草原实施了围栏封育、植树造林3000亩;双城市韩甸—万隆沙化地治理面积达1500亩;对青盐碱地恢复工作全面完成。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起草了《哈尔滨市外来物种管理办法》,开展了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
(四)全面完成生态功能圈建设。
我市从20__年开展此项工作,按照市环城生态功能圈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经过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共投入资金1449.6万元,其中市环保局投入资金266万元,实施了太阳岛及市政府周边、202国道两侧、江南中环路、运粮河中段及五一水库段、太平湖、天恒山、民主坝外草原等多项生态工程;完成植树造林、退耕还林15446亩,植树(苗)490.534万株。完成草原改良建设15.7万亩,退耕还草5.6万亩。进一步改善了哈尔滨市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增加了郊区绿量。
二、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一)全面启动生态示范区建设,指导阿城市、松北区国家及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论证。指导五常市、依兰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预验收,宾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延寿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复检工作。指导4个县级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其它县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指导各县(市)制定2-3年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进行逐年分解。
(二)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导各区、县(市)新建生态文明村37个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垃圾废水治理以及畜禽养殖、农药化肥等污染防治工作。(此项工作正在等待省局下发标准)
(三)继续创建省或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有6个乡镇被命名为全省首批环境优美乡镇,31个乡镇通过市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含20__、20__年)。
三、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强化农牧产品基地生态环境监控工作。全面开展了我市六大生态系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此项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通过对六大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掌握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为哈尔滨市生态环境规划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主要内容是开展六大生态系统情况调查,包括我市各区、县(市)农田、草地、湿地、森林、河流、矿区生态系统的面积、分布等基本情况,同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在统计监测数据、搜集相关生态环境方面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六大生态系统环境评价技术报告。《哈尔滨市生态环境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毕。
(二)继续推进有机产品基地建设,全市确定了阿城大蒜、方正大米等20个有机食品开发重点,其中11家已经通过认证或有机转换认证,6家基地正在开展咨询认证工作。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开展畜禽养殖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全面启动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对规模化养殖场采取排污申报和发放排污许可证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农村散户养殖污染,依托制肥企业,通过集中处理的办法来解决,进一步推动了治理工作的开展。碧奥特生物工程公司在双城市朝阳乡6个村、道里区新农镇5个村利用农村畜禽散养粪便生产有机肥,现已处理粪便2500立方米,基本改变了以前
粪便随处可见的情况,减少了农村点源污染,改变了农村生活环境。(四)对《哈尔滨市循环经济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建立农业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在农业科技园区、养殖、粮食加工等行业培育了各类循环经济示范项目30个,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以玉丰、海顺、联众等公司为龙头,公司加农户的循环经济模式已初具雏形,通过生态工艺设计和生态产业的培育,加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实现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广泛关注。
四、综合整治工作
(一)指导各县(市)开展松花江及14条一级支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有关县(市)按照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开展垃圾清理、水土流失治理、农药化肥使用、植被恢复等工作。
(二)为进一步提高各县(市)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县(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7月19日—20日在方正县组织召开了以上半年目标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县域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县(市)上半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及目标落实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环境监测站通报第一、二季度环境质量现状。市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布置。
五、开展规范化处室建设工作
加强与相关委办局联系,逐步建立沟通、协调、互动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使管理规范化,搜集各种信息、音像资料,制作成专题片或多媒体,建立规范化生态建设档案。同时,为更好地反映我市生态建设情况,与宣教中心、市电视合开展了哈尔滨市生态纪行活动,在电视台播放。
六、突破性工作
(一)建设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1处。与国家局沟通联系,将南岗区玉峰菌业有限公司有机食品基地申报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在我省是第一家。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双城市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在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与能源办研究落实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在道里区太平镇建设沼气示范工程1处;将碧奥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落户道里区新农镇,处理5个村散养牲畜粪便,收到较好效果。
(三)《哈尔滨市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下发,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定了96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对我市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有机食品、循环经济等方面都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走在全省的前面,深受省局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