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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我市民营医院是从上世纪____年代初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初创时期以“简、便、廉”为特色吸引病人,运行有其独有的特色和优势。一是经营理念先进,适应市场能力强。民营医院所走的是市场化操作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不与公立医院有正面的比拼,市场需要什么,大众需要什么,就供给什么;二是宣传力度较大,注重塑造品牌,舍得花钱,经费投入比公立医院大;三是服务意识强,以患者为中心。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强烈的市场意识使民营医院在服务上明显优于传统的公立医院,这也是民营医院能够赢得患者信赖和满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住院难的就医问题。
1.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全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246家,其中医院7家,门诊部12家,诊所177家,医务室50家。
2.涵盖诊疗科目: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
3.医护人员总数:有医护人员1199人,其中医师678人,占全市医师人数的39.77%,护士521人,占全市护士人数的31.44%。
4.拥有床位数:共有床位300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11.11%。
5.年门诊量和住院情况:年门诊量17.09万人次,年住院量3100人次(不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二)优势特色。目前,我市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有三亚安宁医院、三亚东南眼科医院、三亚口腔医院等。它们在满足患者特殊的医疗需求的同时,自身取得较好的发展,也补充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不足,对活跃医疗市场、方便群众就医、遏制非法行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专科特色较为明显。专科设备相对先进,种类齐全,极大丰富诊疗手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如东南眼科医院。
2.服务彰显人性化特色。民营医疗机构普遍注重人性化的服务,注重服务细节,想病人之所想,能通过优良的服务吸引患者,多数患者或家属认为民营医院的服务比公立医院好。
3.运行机制灵活。人、财、物的决定权在投资者手中,可以有效地配置医院内部资源。在管理体制上,机构简化,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管理成本较小,效率较高。在用人上,普遍实行合同制,优胜劣汰,人员能进能出。由于自负盈亏,使投资者更加注重成本效益,想方设法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民营医疗机构更加关注市场,对社会需求敏感,在经营理念上更加注重营销,注重广告宣传。
民营医疗机构特点是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管理。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规模,但还存在一些先天不足和政策扶持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规模普遍偏小,发展很不平衡。民营医疗机构均没有政府投入,同时绝大部分还承担纳税的义务,一切投入都是投资者自己掏腰包,造成规模小。全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只有华侨医院达到二级医院的条件,其余均为员工十几名、床位不足30张的小型医疗机构,日门诊量多数不足100人,手术年不足300台。
(二)场所面积不足,制约业务发展。目前得到政府审批拥有医疗建设用地的民营医疗机构只有华侨医院,但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绝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场所均为租赁,工作用房面积严重不足。
(三)人才队伍匮乏,人员流动极大。一是人才缺乏。从调查中了解到,民营医院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并不足以吸引大医院的中坚力量,更无法与大医院金字塔状的人才储备状况相抗衡,多采取聘请公立医院离退休的高职称人才作为专家队伍,招聘刚毕业学生作为基础人员,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人才哑铃结构,没有建立合理的“金字塔”型人才队伍。所以,人才缺乏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专技人才培养思路存在问题,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大部分民营医院注重短期效益和成熟人才,不注重自己医生队伍的培养,使得民营医院缺乏后劲。“医学人才越老越值钱”的观念一度被民营医院奉为至宝,然而在医学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退休医生不论是知识结构,还是接受新技术的能力都很难达到与时俱进,靠这样一支“夕阳队伍”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显然难成大气候。有执业资格的年轻人只是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暂时的落脚地,一有机会都往公立医疗机构任职,或大学毕业生为考执业资格在民营医疗机构工作,跳槽成为较为普遍现象。三是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偏低,大部分为专科以下毕业人员。
(四)群众信任度低,发展缺乏规划。一方面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只能提供简单的、低水平的医疗技术服务,以“简、便、廉”为特色吸引患者就医,无市场竞争优势,难以满足患者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因此如果患病或疑难病,群众仍对民营医疗机构不够信任,首选公立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医院发展时间短,品牌、技术能力等还得不到认可。再者少数民营医院自身经营不规范,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等行为也影响了人们对民营医院诚信的判断,给患者带来痛苦也给整个市场带来信任危机。部分民办医院的经营者对医院自身的发展缺乏规划,对关系到医院发展的一些政策和问题,如
进入医保的政策、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医院的区别等问题,还不清楚或存在模糊认识。同时,忽视了自身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形成医疗特色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些医院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不规范或存在一定问题。(五)制度上有歧视,缺乏竞争优势。医疗保险定点就医报销方面还存在制度上的歧视,多数民营医院不享受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医院的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在民营医院机会缺乏,民营医院工作者可支配时间减少,医生难得有时间完成论文和课题研究,往往很少有课题和论文拿来评高级职称,且职称评定中也存在歧视现象。
总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层次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无论从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还是办院规模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同时,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节省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所以,我市应大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医改进程,鼓励和支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精神,第一,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尤其在专科特色、服务群体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引导,促进各种社会资金有序进入医疗卫生市场。第二,政府要发挥规划布局上的主导作用,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如开设高质量的牙科、中医诊所等,满足不同群体对医疗和健康服务需求。第三,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政策,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第四,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第五,在人才方面,政府要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政策,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一是民营医院可实行股权分散化。民营医院属个人或企业投资,要想吸引和留住人才,就必须进行股权的分散化。股权的分散化可以提供民营医院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也能够提升民营医院的管理效能。二是民营医院要为员工提供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项目。三是在职称评定、晋升时,政府要给予、支持民营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样的待遇。四是民营医院要建立婚假、产假及病假制度。五是民营医院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孩子入学问题,这同样需要政府的支持。六是对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民营医院要尽力提供宽松的生活环境。
(二)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塑造民营医院品牌。民营医疗机构也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医方向和宗旨,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依法诚信服务观念。同时,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提升救死扶伤、高效便民的医德、医术、医风水准,维护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且群众需求量大、公立医疗机构尚无暇顾及的项目,采取“错位竞争”方式,树立自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医疗机构品牌是医疗机构的整体识别系统和医疗特色、服务满足方式和医疗机构人文环境、医疗机构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患者对该医疗机构的印象、认同度和价值观的综合评价,这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尤为重要。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可以建立具有自身优势学科的专科医疗机构,如整形美容、康复科、眼科等,还可以从社区卫生服务人手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上下功夫,通过一流的服务与技术,低廉的收费来吸引病员。另一方面,作为民营医疗机构更应自觉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自觉执行财务、税收、物价等政策规定,用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民营医疗机构必须走出单纯依靠退休人员的发展模式,要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建立长远的发展战略。通过完善各项奖励机制,从福利制度、员工关怀等方面着手,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做到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提高竞争力。
一、当前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或事企不分
许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一些行政因素、行政行为在干扰和妨碍市场行为,致使中介机构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服务,失去了公正性。具体表现在:①部分行业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同行政部门脱挂;有的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在履行本属中介机构的业务,而一些比较特殊的垄断性行业,只有较少的一、二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借助行政部门的影响承揽业务,不许他人插手。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在中介机构兼职的情况;业务人员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又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以配偶子女的名义在中介机构入股,参与中介机构的分红;有的以办公场地折合股份,有的以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名义直接用现金入股,还有的则以家属子女的名义进行参股。④行政部门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有的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给机关部门发放奖金、福利。⑤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高消费活动,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机构承担。由于上述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中介机构同行政部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主要表现在:①黑市中介;不注册登记,不交纳税金,无经营执照,无资金场所,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仅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②私下交易;不按行业规则办事,唯金钱是从,有人肯出钱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做。③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明明是经核准从事职业介绍的,但房屋出租、二手房销售等等都做。
(三)盲目收费或只收费无相关的服务
表现在: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存在盲目性。②一些服务项目虽经物价部门核定,但弹性较大。③一些独家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或只收费但无相关的服务。
(四)无执业资格或业务水平低
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清楚,对相关的行业规定也不熟悉;二是未经上岗培训,也未参加过相关部门及上级组织的学习考试;三是服务效率低,业务不熟练。四是持有效上岗证件、具执业资格者较少。服务不是以质量取胜,而是靠拉关系、找熟人、走后门。
(五)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
有的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随意承诺,承诺了不兑现;有的业务承揽后半途而废,收取的费用又不退还;有的出具的文书不真实,搞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对被服务的项目、被鉴定的物体本身就不清楚不了解,不进行现场的调查勘测或测定,而是凭借服务对象的授与。
二、原因分析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职能部门监督不力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除工商行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外,其他一些政府部门大多没有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任其发展的状况。事实证明,行业主管部门管与不管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县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劳动部门无偿专门提供集中经营的场地,17家中介机构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营,统一信息,执业人员的资质由劳动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并由省厅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17家中介机构成立了行业自治组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等,所以相对来说我县的中介机构劳动力职业介绍这块就比较规范一些,问题就相对少一些。
(二)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未完全脱钩,同行业管理部门还存在利益上的关系
虽然近几年来对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有的企业改制后仍然与行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人员上有的虽然从行政机关中“走”了出去,但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同中介机构中的执业人员都是一些老同事,有事无事还经常聚在一起。二是一些部门利用本部门空闲房屋出租给所管理的中介机构作营业房。三是少数行政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包括有用亲友、家属子女名义投资入股的。四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一些行政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一些行政部门,无论是人员还是经费都还没有同行政机关完全脱离关系,事业单位虽然有自己的法人,但经营并不独立,只是摇身一变干起了社会中介的行当,所以其行为表现为行业垄断,受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更谈不上公平、公正。
(三)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相关的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
目前,关于中介机构的设立、运作、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中介机构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少,即使有的也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再加上许多新型中介服务业的出现,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监管领域出现了真空,导致许多中介单位认为自己是“无人管”的,或是主管单位管不到的,进而在开展业务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四)行业协会未普遍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不够
行业自律是规范中介组织的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应当参加行业协会,或成立中介行业协会。但现实中,各中介组织都是“自顾自”,普遍未建立行业协会,更不要说制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奖惩规则、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约束执业行为了。
三、应采取的措施
中介机构依据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和部门比较多,就我县的情况看,共涉及财政、司法、科技、建设、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税务、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审计等十多个部门。面对这么多的行业分类,这么多的形形式式的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使其行为在市场运行机制的法则下,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确实是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对中介机构组织的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是项政府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才能使社会中介机构得到健康发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行业分类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就我县中介机构目前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当前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申报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未取得执业资格和专职执业人员少于3人的,都不得同意或批准从事中介活动。《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此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条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的中介活动。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前中介机构组织的执业人员业务水平还比较低,与被服务的客户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难于令人满意,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使之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要督促和帮助建立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督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业行规,不断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四是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奖励先进,宏扬正气;同时对一些不遵守行业行规,无序竞争,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适当的场合与形式,予以公布和曝光。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一些措施,限制其在今后的中介服务方面的一些行为,使其不能或不敢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不自觉地诚实守信。
(二)部门与部门之间必须紧密配合
依据中介机构的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部门比较多,而且行业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在职能上还有一些重叠和交叉的。如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是由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的,但审计机构的财会业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却应该是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密切配合,唯有这样才能使一些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中介机构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对条件不具备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予以登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县财政、司法、科技、教育、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真正把所担负的管理同监督工作担当起来。加强协调联系,适时沟通反馈信息,防止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
(三)行业协会必须从事与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的行业协会都没有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还没有从事行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有的协会从设立到目前没有开展过活动,有的协会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所从事的是一些与其行业管理毫不相干的事情。还有一些协会,以服务为名,只收费不服务,变相为单位搞创收谋福利。行业协会既无章程,又无自律规范,所以各系统部门要对加强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要科学的定位,使之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针对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协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协会设立的宗旨,帮助建立相关的活动章程。二是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使之成为一个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三是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引导本行业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指导成员单位的发展。四是建立本系统行业的信用等级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无序竞争,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予以公开或曝光。
**镇位于浏阳北区,面积117.4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居), 12539户,人口4.6万。境内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2018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目前,该镇行政在编人员38人,其中党政班子成员10人,占2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3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如在**镇就存在着国土资源所、农电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陆续收归市直管,人权、财权在市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镇行政编制38人,退居二线的就有7人,占18 %。严重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置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镇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乡镇政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级次或组成部分,作为联系“三农”最为密切的基层政府,其职能转变,不仅仅是经济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实施的要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将成为新时期基层政府工作的重点。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置。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随着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农合组织成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避免“一朝进机关,永远铁饭碗”。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乡镇拿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真正把权利交给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
6、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根据初步了解,我所调查的葛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有106人,其中医师,护士,药师分别有25人,63人,18人。因为此机构是乡镇级别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数据较为合理。在跟随当日负责人巡行医院时他告诉我本医院设置了内科室,外科室,儿科室,急诊科室,中医科室,这些符合了一个乡镇医院应有的科室标准。但是在此过程中我发现该卫生机构虽然配有B超机器等但是没有设置专门的影像科室,所以我认为这是医院所要重视的问题之一。说到影像科室的缺少就难免要提及此医疗卫生机构对专业影像医师及影像技师人才的短缺。除此之外,我认为要做到一个全面服务化的机构,当地医院还缺少医学检验技术人员,眼视光医学技术人员等熟悉操作的技术人才。
仍是回到影像科室这一点,影像科室作为医院的辅助科室是必须要有一定的影像器材作为支撑的,而当地机构仅配有B超机是远远不够的,通过与负责人的对话可知该单位目前正缺少核磁共振诊断仪,CT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诊疗设备。同时,在走访不同的部门时,我观察到发热门诊部只有医生才配有防护服,护理人员几乎没有防护装备,在目前疫情防控压力下,即使是在低风险地区,医护人员也要做好相应的措施。因此防护物资的缺少也是要引起重视的。在与负责人交流的过程中,我提出了“该机构目前还存在哪些困难?”的问题,他也如实的回答了我,负责人说:“目前此医疗卫生机构除了专业仪器的部分缺失,医疗物资的缺少这类问题还存在着医生和护士学历普遍低于本科的问题,由于离城市较远大多数的医护人员不愿意来此工作。还有就是医院的各方面体系不够完整尤其是员工福利体系,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招不到新人的一大原因。”当问到机构准备如何解决的时候,他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针对医护人员学历不高的情况,该机构已经加大宣传力度并与当地的高校签署了协定,高校培养的定向生将有部分被分配到该医疗卫生机构为弥补人才短缺。与此同时,葛村医疗卫生机构也正在完善各方面的体系,就从环境来说,他们新修了疗养室,增加了绿植的覆盖率从而给病人更好的治疗环境。
走到普通门诊部时,我看到里面排满了等待被叫号的患者,负责人告诉我说:“我们这里的常见病为高血压,糖尿病和痛风,因为人们的日子变好了所以像糖尿病和痛风这样的富贵病经常可见,再加上本地老年人口占比大所以这些都是不足为奇的。”再说到多发病,冬季是老年人心血管病的高发季节,同时受寒感冒在冬季也十分常见。通过负责人根据这几天问诊的情况他推测出门诊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多发病的患者。据他了解,葛村这还没有显著的地方病。最后在医院门口的告示栏里,我了解到该地医院常规的诊疗方式是以药物治疗为主,物理康复治疗为辅。由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太小所以目前尚不具备手术诊疗的能力,这也是能理解的。负责人说虽然现在医院还不具备有手术治疗的能力,但医院的将来是有前途的,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坚信用不了几年葛村医院也能够给患者做上一些基础的手术,以减少患者浪费在去往城镇就医路上的时间。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