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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5年的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系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现有办公场地260平方米(2005年间,由原1套住房175平方米增加到两套房350平方米,2006年2月搬迁至现址),工作人员7人(2005年间,聘用和调入5人,调出2人)。2006年3月10日,采购中心接到财政等部门的考核通知后,单位内部专门布置,立即按考核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同时根据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打分,并形成了自查报告。此外还做好了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
根据考核通知要求,现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期采购中心主要工作业绩
2005年,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业务大、范围广等困难,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全面完成了年度采购工作任务。
开标次数多。2005年,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信息134条次,共组织了招标活动130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34次,谈判采购38次,询价采购58次。组织招标采购的次数比上年增加36次,增长率达38.30%。平均每周组织采购招标近3次。
采购金额有所增加。2005年,采购中心实际执行财政预算金额6727.751608万元,实际采购中标金额5853.793997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与去年同期相比,财政下达采购预算增加3593303.07元,增长5.64%;中标金额增加3017734.30元,增长5.44%;节约金额增加558549.23元;节约率提高了0.14个百分点。此外,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施定点保险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250万元;还协助完成了兴文县及部分市级单位的采购项目约400万元。
采购品目广。一年来,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包括空调、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刻录机、碎纸机、投影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杀毒软件、路由器、防火墙、移动硬盘、除湿机、档案密集柜等办公用品、轿车、印刷品、二代身份证及视频会议专用设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商检专用设备、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交通标志、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防雷系统等专业设备以及房地产评估等。
重点工程项目采购高效完成。针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采购中心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提前准备、主动服务、加班工作,高效优质圆满地完成了长江大道亮化工程建设、市区路灯管道下地改造工程建设、宜宾海关建设、商检工程建设、盐水溪亮化工程、赵一曼纪念馆设施设备、中坝防洪堤滨江公园绿化工程、三江湖电梯等一系列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中心定性指标自查情况
1、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20分)
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自查得分10分)
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入手,通过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组织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规章和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制度要求,并严格组织实施,已基本建立了依法、规范、高效地运作机制。
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一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国库科下达的委托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品种、数量、预算控制价,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难执行的计划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2005年,采购中心执行采购范围有所扩大。
为了继续保持政府采购规模的稳定发展,重点抓好市级项目的采购同时,积极为各部门,各区、县级采购中心所需予以交流指导,接受了一些县级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取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双赢”。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实行了分工负责制。财政采购计划下达后,采购中心当日落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人员、检查计划中的采购清单是否详实(如采购单位技术参数报列不详,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要求补报)、落实人员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待采购单位采购货物相关技术要求完备、无误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时间要求及时发售招标文件;在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中,对于投标商的疑问,当日向采购单位反映,以便采购单位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迅速答复。严格执行开标、评标程序,严格按要求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执行了回避制度。评标结束后,当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结果公告;对于开标后未成交的货物,分析原因,需要财政改变采购方式的,于次日向财政请示,待财政批复后,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尽快组织重新采购。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原则,强化部门设置,并通过上墙、上网、媒体宣传、汇编手册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了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建立并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先后建立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采购中心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制度及印章保管使用制度、建立保密制度、采购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周例会及学习制度、每月总结分析制度、重大采购事项筹备会议和总结分析会议制度等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采购流程,规范了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纪律。制定了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汇总并印制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手册》500册。该《工作手册》包括《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办法制度20个、23万多字的。
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出台了《采购中心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明确了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的各工作组、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工作手册》有关制度规定,初步设计、制作了“宜宾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化办公操作平台,经培训后将于近期启用。该现代化办公工作操作流程平台的启用,将使采购业务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招标采购业务流程间相互制约和保密,并相应减轻一定的工作量。
采购中心的所有制度均公布在“宜宾政府采购网”上,接受上级单位领导及社会的监督;中心简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守则、十不准廉政守则、评委专家职责义务、评标会场纪律规定等主要制度均做到了制度上墙。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自查得分20分)
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自查得分8分)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有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形成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密暂行规定》、《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文书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归档、管理、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保证了档案工作顺畅,也促进了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及时等。(自查得分12分)
招标文件编制基本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严谨细致、合理合法。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标书费全部严格执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同时还完善了2004年以来的相关流水帐、台帐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资金得到有序规范管理,保证了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由市政府办统一管理,2000元及以上报帐均有一套严格的签字审核报帐程序,使用符合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业务经费虽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根本不能保障采购中心最基本的运行需要,每年都要单独报告。尤其是今年以来尤为突出,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规模、采购开标次数、节约金额等已经基本达到2005年上半年的工作量。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数据。月末、季末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各类采购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各类报表,并形成简报,为各级领导、单位及时提供最新最准确的采购数据。
此外,专家库、供应商库、技术参数库等三库建设得到完善;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合法;专家抽取、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方面;开标室、评标室、开标程序、评标程序得到规范。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自查得分18分)
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自查得分8分)
针对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随机性大、采购量小、零星采购项目多、采购次数频繁、工作效率低、资金支付频率高、资金归集难等情况,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在管理上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模式和一个运转顺畅、制约有序、统一高效的工作体系。
为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做到不相互推诿,不有意刁难,不借故拖延,确保办事人员满意。建立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服务承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了中心良好形象。
根据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没有执行合同统一组织签订制度,采购中心仅实行了合同催收制度;
采购验收原则上均由采购单位组织执行,各单位如有需要,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聘请专家参加验收。在宜宾,还未执行采购中心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制度。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自查得分10分)
作为政府采购业务的一个“服务窗口”,采购中心为了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咨询事项进行政策性指导,作规范性的指导解释工作,热情服务。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行规范,文明用语、以礼待人、热情办事、行为规范、雷厉风行。三是对抵制政府采购的个别办事人员,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四是主动做好政府采购程序的宣传工作。五是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政府采购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普遍好评。根据12月初采购中心开展了“宜宾市2005年1——11月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问卷调查表”,从书面反馈的情况统计,其中,“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意见和评价”均为满意,“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总体评价”均为好,“对政府采购的建议和意见”部分单位希望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自查得分10分)
为了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今年采购中心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和宣传、调研力度。一是实行了每月简报制度。从六月份开始,还对每月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向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报送。二是及时向媒体报刊宣传工作动态。今年,《宜宾日报》、《宜宾晚报》、《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务调研通讯》等媒体报刊相继发表、介绍了采购中心的工作动态和理论文章。采购中心对驻外办事处房地产评估进行顺利采购后,《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对此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向全国介绍房地产评估政府采购的宜宾经验。三是完成调研文章《浅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有效途径》和《宜宾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探索》两篇。四是供应商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得到规范。从2005年年底起,采购中心在网上已经公告、同时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均向供应商提供《宜宾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表》,并向其说明登记要求,目前供应商库已初具规模。。五是重新设计开通了“宜宾政府采购网”,及时上载我市政府采购动态信息,每天点击率达几十人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自查得分9分)
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共有7工作人员,大部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政府采购中心以创建宜宾市文明单位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文明办公,使每位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得到了提高。同时,还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每星期定期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培训考试和市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四是先后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经验交流,学习交流政府采购先进经验。通过学习培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
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
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和有序的内部制约机制;其次是公开了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采购结果、采购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制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不准廉政守则》及《责任追究办法》;五是开展了采购单位回访。据年底在市级各单位开展的问卷调查统计,单位对采购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和服务、以及廉政情况均认为比较优秀。
实行三个公开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一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开。二是采购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开。三是采购过程公开。相关资料全部上墙、上采购中心网站。通过抓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建设,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采购中心定量指标自查情况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0%。(自查得分10分)
2、招标公告率100%,中标公告率100%。(自查得分各5分)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率100%,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0%。(自查得分10分)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合同(采购中心)备案率100%。(自查得分10分)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0,从来没有擅自改变一次采购方式。(自查得分10分)
6、质疑答复满意率,采购中心认为是满意的100%。(自查得分10分)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投诉由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采购中心没有统计投诉)。(自查得分仍为10分)
8、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没有出现过超分包预算情况)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均在10%以上。(自查得分各5分)
9、采购资金节约率。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自查得分10分)
10、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100%。(自查得分10分)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力
由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的部门利益格局,冲击了行业垄断,使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既得利益受到影响,所以就有意抵制政府采购工作。在正常工作中,对涉及到本单位采购项目,千方百计想搞自行采购,当自行采购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不与政府采购机构积极配合,在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项目时,有意设置“陷阱”,提出苛刻条件;在政府采购机构依法确定采购结果后,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在协商签订合同时提出有悖于公平原则的无理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与供方友好合作,故意破坏合同履行环境,影响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完工后,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或延期付款,有意侵害供方利益,损坏政府采购形象。
(二)政府采购计划过于分散,采购次数过多
采购货物分散导致难以形成规模,不利于商家竞价,提高节约率;而且不同的政府采购交叉进行,负责人员难以兼顾,不利于招标活动的组织安排。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过高或技术、商务条件、付款条件过于苛刻,限制潜在的供应商进行投标,且预算过低,以至造成流标增多。
(三)专家数量不足,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不再限于办公设备、汽车、空调、印刷品、音响等通用货物与服务,其他各类专业设备、保险等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我市现有专家的数量有限,专家的范围较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政府采购范围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政府采购体制有待完善,机构建设还需加强
一是未成立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也未建立采购办公室,不利于统筹和协调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执行机构的采购中心经常面临多难境地;
二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法已经执行几年了,而我市的相关制度规定还是采购法出台前的规定,有些制度、办法已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已不适应本市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必须依法并结合实际对这些办法、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废止、修订一些与法不符或与实际脱离的制度规定,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采购中心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基础设施还需改善,专业人员缺乏,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五)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
由于一些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淡漠,有些采购项目不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无法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实施采购;当地供应商受市场、资金、技术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后劲不足,外地有能力的供应商对一般性项目又没有兴趣,造成有些项目根本没有供应商参与的尴尬局面,使得政府采购市场缺乏必要的竞争。
五、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采购中心下步打算:
下一步,采购中心将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四个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为采购单位和投标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初步实现“三个一流”(建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两个基本满意”(采购单位基本满意、供应商基本满意)和“一个放心”(领导放心)。
(一)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力度。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法规和业务素质培训。重点抓好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基础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各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
(四)强化采购廉政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中心的廉政建设,建立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政考核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几点建议:
(一)以整合管理效能为重点,建设严密的组织体系
加强政府采购机构建设。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利于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尽快建立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采购、区县联动。三是应该加强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建设。四是对教育、卫生等集中采购量较大的系统,应建立系统内部采购机构。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加快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应依法并结合实际对原来的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根据需要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尤其要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以规范操作为重点,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硬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约束。为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化。二是程序规范化。三是文书标准化。四是政务公开化。五是激励机制化。
(三)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建立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实行多层次、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一是政府采购中心对单位采购行为进行监督;二是监察部门对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各大型项目的采购过程实行监督;三是财政对采购中心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经常性监督。四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以提高项目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化项目验收的监督责任。推行“售后服务跟踪监督,中标供应商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进行售后服务和采购质量的全面调查。
(五)以提高认识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
通过利用党政机关内部刊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单(册)、宣传资料、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工作会议、培训会、座谈会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法》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意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
(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完善定点采购和探索实行协议供货。二是加快政府采购信化建设,开发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单位间资料内网传递,招标资料外网公开,同时完善“宜宾政府采购网”,为早日实施“网上采购”打好基础。
(七)尽快完善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培训
一方面为了适应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请求财政部门尽快完善专家库,不断增加各种货物与服务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数量;另一方面,请求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让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家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特此报告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采购 考核 自查 报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3月16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项目说明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政府采购规范运行情况(20分)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10分)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10分见自查报告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20)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8分)8分见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等。(12分)12分见自查报告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20分)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10分)8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10分)信息收集、宣传、调研、供应商信息库建立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10分)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以及人员的从业经验和能力,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10分)9分见自查报告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合计 97分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招标/中标公告率(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3、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构、合同备案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质疑答复满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8、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9、采购资金节约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10、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一、工作目标
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方,要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和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规范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提高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效率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杜绝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行为,健全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管机制。
二、重点内容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一)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
(二)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经办机构不按规定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拖欠、拒付医药费用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成立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按照我局要求,做好工作部署与各阶段的督办检查。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时要有专人负责,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自查情况,对以前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梳理,提出处理意见;对排查的新问题,要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后形成自查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8月)
由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内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以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等。
(四)按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各单位要于5月底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6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截至*年6月,专项治理工作中新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整改、处理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一)
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尽管我们用判断力思考问题,但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意志,而不才智。
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二)
近日,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 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2019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m2,建筑面积4294.45 m2,建设8层。于2019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1073.62 m2,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382.83m2,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396.87m2,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116.82 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m2;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70.01 m2(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 m2),人均使用面积6 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前三次清理工作为基础,以机构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为重点,对其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使各部门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收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方式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尽快运行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二、清理范围
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凡我市现行的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清理范围。具体包括:市直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在管理行政、经济、社会事务中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审核、登记、核准、批准、审查、同意、认证、鉴证、核发(证)照、备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鉴定类收费、培训类收费等)都要进行全面清理。
三、目标任务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凡违法、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增设的审批内容、环节、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2、努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能由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解决的事项,要移交给中介组织和行业;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取消。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充分体现“精简、效能”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同时,要充分体现“公开、监督”原则,将包括审批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并切实承担起审批后的监管责任。
4、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此次清理中,要认真做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登记工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创造条件。对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为依据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便民、鼓励发展、一般控制、严格控制和特殊五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1、进一步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费文件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二是清理和重新审核已经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清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
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是否向财政部门登记收费项目、申报收费收入、提供有关报表、资料、凭证;二是清理是否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是清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清理单位的执收执罚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否存在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3、清理是否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清理收费单位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重点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费主体利用或联合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职权或者垄断地位搞“创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通过发放内部刊物、书籍资料以及公告宣传、办班培训、加入协会等方式变相收费,强制企业、个人接受指定服务“搭车收费”。
四、方法步骤
从年5月10日开始,到年12月31日结束,此次项目清理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5月10日—5月15日)
市政府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清理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省驻有关单位及时召开部门领导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和职能,理清清理的内容和重点,制定部门清理方案,明确清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年5月16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现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按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对行政审批项目要分别注明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同时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部门开展清理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等;二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包括拟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及依据、理由,拟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情况,包括年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总额,“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取消收费项目的依据、理由,拟保留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收费对象、范围;三是其它挂靠收费主体收费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自查报告和有关附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依据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行政审批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收费自查报告及文件依据、相关表格(表格同时报电子文本)于5月30日前,由专人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审查确认阶段(年6月1日—6月30日)
市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对法律依据规定不明确,或难以界定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要编制项目目录,提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及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审定公布阶段(年7月1日—7月31日)
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通过《报》、《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决定取消的审批或收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或收费。
市政府从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清理工作环节中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影响工作进程的行为。
(五)进驻大厅阶段(年8月1日—10月31日)
对经市政府决定保留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扎口式收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的做好市政务大厅运行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健全机制阶段(年11月1日—12月31日)
在进驻市政务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开展的同时,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理顺政务大厅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使市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
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4个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工商局、地税局、气象局、质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法制办各抽一名副局长(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审查确认和审定公布等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对瞒报、漏报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视为取消。凡瞒报、漏报而又继续审批、收费项目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对照相关依据。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注意与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对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设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可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建议,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
(三)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各单位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按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酒店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根据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晋城市城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单位认真对单位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及整改。现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成立了安全委会,按规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4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组建了义务消防队。
5各种制度与方案上墙。
二、培训与持证上岗
1.企业负责人、安全部主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定期培训员工安全自救知识及安全逃生知识;持证上岗人员数量要与岗位相对应。
三、特种设备(锅炉、电梯)
1.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承担,产品有合格证书、安检报告。
2.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限位器、报警装置以及门的安全装置完整,且灵敏可靠。
3.曳引绳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定期检查保养。
4.锅炉、压力管道、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安全使用期符合要求。并有专人持证上岗
四、高压配电房
1)配电房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
2)铺设了高压绝缘脚垫,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五、动力(照明)配电箱
1)箱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2)箱体的PE线连接可靠。
3)箱内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4)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5)防雷、防静电的接地电阻,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测量一次,其接地电阻的大小应符合要求。
6)室内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米,室外灯具不低于3米,照明系统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超负荷,电流不超过15A。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回路选用漏电动作电流等于或小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8)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六、消防设备
1.安全通道
1)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内、楼顶顶面无搭建违章建筑。
2)无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根据疏散人数,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19)的规定经计算确定;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达到1米。
4)疏散通道安装了指示标志。
2.安全出口
1)80平方米以上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具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19)的规定经计算确定。
2)安全出口门无上锁、堵塞现象。
3.消防器材配备
1)室内消防栓长期保证供水,在每个楼层配置了干粉灭火器,宿舍、食堂、仓库、会议室等重点场所,配备了两具4公斤手提式灭火器,由专人每月检查登记。
2)消防喷淋管网内长期保证供水,压力保持在4公斤。
3)消防车道净宽、净高、承压能力符合要求,未被占用。
4)消防登高面未设置影响消防员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5)安全疏散楼梯及出口数量、宽度,通道疏散距离符合要求。
6)露天水箱及水池水位指示正常。
7)消防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启动正常,能自动切换;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8)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良好,标志清晰,能正常开启。
9)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
10)消防备用发电机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换正常启动,燃料储备充足。消防主电源正常。
11)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的数量、位置和照度符合防火要求。
12)通讯设备无损坏,能保证正常使用。
13)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显示各类信号,且操作正常;屏蔽点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有声光报警。
14)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15)手动启动排烟风机正常。
16)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并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值班记录真实完整。
七、其它
1)食堂燃气使用无泄漏、煤气瓶的储存符合相关标准。
2)食堂配备消毒器具、通风设备,炊具、餐具清洁消毒。
3)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不准使用其它电器;仓库设置有醒目的防火、防毒、禁止吸烟和禁止动用明火等标志。
4)每个房配备疏散指示图等。
5)制定安全疏散预案,并能成功进行演练。保安人员能迅速到位,明确自身职责,并携带必要装备开展灭火及救援行动。
6)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安全管理。
7)制定了施工管理办法,在施工期间强化安全管理。
酒店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值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根据市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节庆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经营,本酒店特从用电安全,用火安全,旅客安全,食物安全几个方面对酒店进行彻底自查及整改,具体如下
1、工程部负责对酒店整体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做安全检查,确保线路无隐患,设备无故障。
2、安保部负责对酒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安全维护,按要求添置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做好每日消防安检巡查工作。
3、安保部负责对进入酒店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监控,驱逐,,确保住宿就餐宾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4、餐饮部负责食品安全,确保原材料合格符合进货标准,加工及服务场所卫生符合标准,对所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对中大型宴会做好食品留样,确保食品安全。
5、所有的用电设施设备,责任到人,专人管理。
6、对燃气罐做到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加强管理。
7、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安检意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紧急疏散演练。
8、加强员工星级酒店礼仪培训,按规定要求着装,提升综合服务质量。
酒店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三)根据深圳市旅游局下发的紧急通知(深旅行管【20xx】25号文件),以及公司总经室的工作指示,为落实"五一"及奥运会火炬传递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切实消除火险安全隐患。我司于5月7日组织物业服务部、工程部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消防维保单位人员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区域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硬件设施:
1、检查消防监控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作情况良好。
2、检查各区域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配置、使用情况良好。
3、检查各区域消火栓、自动喷淋探头,水压正常、配件齐全,清洁保养、签到检查情况良好。
4、检查各部门配置的ABC干粉灭火器,清洁保养、签到检查情况良好,无失效、过期情况。
5、检查消防广播、音像切换系统情况正常。
6、检查各区域消防楼梯、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无堵塞、围占现象,防火门、闭门器使用情况正常。
二、安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