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索赔意向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引言
在一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影响到工程的定时定量完成,这些因素包括:工程的外界气候条件、地质水文影响以及业主未能按约完成相应义务,当业主因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使承包商受到损失时,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补偿的形式不限,可以是费用补偿或是工期延长,这种要求赔偿的行为就是工程索赔,它需要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由业主承担责任内所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建设制度也日益趋于完善,工程索赔已经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承包商谋求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1、工程索赔的内涵
1.1 工程索赔的定义 工程索赔的定义如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行为就叫做工程索赔,索赔是双方向的,一般的,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行为称为施工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以合同做为索赔的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是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正当管理业务,也是双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及合同双方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1.2 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索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按照事件的影响及干扰程度来分,工程索赔可分为物价上涨索赔、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货币贬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界阻碍及条件索赔、支付工程款延迟索赔、工程中止索赔等。②按照合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营合同索赔等。③按照索赔的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④按照索赔的依据来分,可以分为合同索赔、非合同索赔以及道义索赔。⑤按照索赔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及商务索赔。⑥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来分,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及总索赔。
1.3 索赔的依据工程索赔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据,在进行索赔要求之前,必须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的各个细节方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工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在制定合同以及施工方案时能够明确体现,认真研究已签合同,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职责、赔偿条件及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收集充分的索赔依据。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3、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3.1 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3.2 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3 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4、工程索赔的步骤
4.1 填写索赔意向书填写并提交索赔意向书是工程索赔的第一步,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抄送多份,分送相关单位,索赔意向书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项目的种类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4.1.1 因图纸延期而造成的索赔根据有关法规,承包商在中标之后二十八天以内,有权免费得到业主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收到图纸,则可依照合同及相关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日期的起始日就以第二十九天为准,终止日以收到图纸的日期为准,一般对图纸延期的索赔为工期索赔。
4.1.2 因工程变动而导致的索赔工程项目在确定以后,往往会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进行变更,项目数量增加或尺寸变化等等,此时即可提出索赔要求,起始日以接到变更指令为准,终止日以变更完成日为准。
4.1.3 工程外界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单位事先未做好安排,导致工程的一些外界环境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等。这类索赔的起始日可按施工被影响的第一日为准,终止日以环境影响消失日为准。
4.2 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的损失,额外的工程花销及所使用的机械、人员等,每天都要保证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对于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关键词:工程造价 工程索赔 重要性 步骤
0 引言
在一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影响到工程的定时定量完成,这些因素包括:工程的外界气候条件、地质水文影响以及业主未能按约完成相应义务,当业主因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使承包商受到损失时,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补偿的形式不限,可以是费用补偿或是工期延长,这种要求赔偿的行为就是工程索赔,它需要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由业主承担责任内所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建设制度也日益趋于完善,工程索赔已经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承包商谋求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1 工程索赔的内涵
1.1 工程索赔的定义 工程索赔的定义如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行为就叫做工程索赔,索赔是双方向的,一般的,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行为称为施工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以合同做为索赔的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是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正当管理业务,也是双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及合同双方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1.2 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索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按照事件的影响及干扰程度来分,工程索赔可分为物价上涨索赔、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货币贬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界阻碍及条件索赔、支付工程款延迟索赔、工程中止索赔等。②按照合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营合同索赔等。③按照索赔的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④按照索赔的依据来分,可以分为合同索赔、非合同索赔以及道义索赔。⑤按照索赔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及商务索赔。⑥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来分,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及总索赔。
1.3 索赔的依据 工程索赔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据,在进行索赔要求之前,必须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的各个细节方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工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在制定合同以及施工方案时能够明确体现,认真研究已签合同,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职责、赔偿条件及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收集充分的索赔依据。
2 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3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3.1 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3.2 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3 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4 工程索赔的步骤
4.1 填写索赔意向书 填写并提交索赔意向书是工程索赔的第一步,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抄送多份,分送相关单位,索赔意向书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项目的种类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4.1.1 因图纸延期而造成的索赔 根据有关法规,承包商在中标之后二十八天以内,有权免费得到业主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收到图纸,则可依照合同及相关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日期的起始日就以第二十九天为准,终止日以收到图纸的日期为准,一般对图纸延期的索赔为工期索赔。
4.1.2 因工程变动而导致的索赔 工程项目在确定以后,往往会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进行变更,项目数量增加或尺寸变化等等,此时即可提出索赔要求,起始日以接到变更指令为准,终止日以变更完成日为准。
4.1.3 工程外界环境引起的索赔 由于业主单位事先未做好安排,导致工程的一些外界环境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等。这类索赔的起始日可按施工被影响的第一日为准,终止日以环境影响消失日为准。
4.2 索赔同期记录 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的损失,额外的工程花销及所使用的机械、人员等,每天都要保证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对于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4.3 详细情况报告 索赔意向书递交之后,每隔一定时间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最新报告,内容应包含索赔事件当前的损失费用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并将相关索赔资料及证明抄送有关单位。
4.4 最终索赔报告 在索赔事件被合理解决以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交一份最终形式的索赔报告,并包含以下资料:①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②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
5 结语
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管理当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不仅需要相关人员充分的理解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以及合同协议,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索赔理念及能力,要善于依据合同,重视索赔证据,讲究索赔技巧,踏踏实实的做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尽管很多施工企业当前的索赔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误区,但是,随着索赔工作重要性的不断突出,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水平也将不断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摘 要: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文根据“济德高速公路七合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标段”工程索赔运作过程,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程序
一、工程概况
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 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二、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④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⑤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⑥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⑦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①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②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五、索赔存在的误区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关键词:工程索赔项目管理
一、索赔的基础:
1、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合同条款签订和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
2、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
二、索赔原则:
1、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⑴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建筑业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⑵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⑶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⑷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⑸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⑹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⑺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
⑴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⑵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⑴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⑵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②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建筑业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建筑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建筑业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建筑业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④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⑤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建筑业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五、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建筑业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把索赔认真对待。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