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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职称评审存在以下乱象,通过这些乱象的概括和描述,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反思职称评审制度,推行一种公平、公正的评审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职评制度的激励机制,促进教育发展。
乱象一:中教正高级职称成为各级领导的“特供”
职称,不论是中小学还是大学,不仅代表一个教师的地位,还与收入成正比,即职称越高,其收入也就越高。然而,现状是越高级别的职称,越是成为少数领导的特供,很少有教师能够享受到其恩泽。
前几年,中小学中一直在实行一种3%的奖励,能评上3%的教师,工资待遇就要比以前高很多。于是,为了争得这个3%的名额,各路神仙各显神通,一场争夺战空前展开,非常激烈,也制造了不少矛盾。于是,后来干脆取消3%的特别奖励。目前在中小学实行的正高级职称,实质和当年3%的奖励有异曲同工之妙。
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级职称,这无疑对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工资待遇,以及激励更多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正高级职称成为了领导们的特供,这次职称改革必将以失败告终。
乱象二:职称评定中过分强调论资排辈,埋没中青年人才
目前,中小学评职称并不像大学那样,只要能够搞出科研成果,就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晋级。一个研究生或者博士生,进入大学工作后,如果研究成果突出,会在很短的时间就能获得晋级,评定为副教授、教授,甚至还有资格做硕士生导师。但是,这样的情况在中小学并不多见,即使有也仅仅是一种点缀而已,更多的则是按部就班的论资排辈。因此,职称评定一般都是按照年龄来论资排辈,根本轮不到一些所谓“年轻有为”的人评上高级或者更高的职称,要评还得依靠时间慢慢的等和熬。现在,能够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就基本不用上课。所以,这样的评选制度不仅没有激发其应有的激励作用,反而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乱象三:职称评定中外语能力考试等成为部分教师不能承受之重
目前,职称考试内容有外语、计算机(实践和理论),普通话这三项。其中,外语成为了很多人考试职称的一个重大阻力。很多人都在质问职称外语考试到底有没有必要,这是一个必备的门槛,还是一种必备的素质?现实中这却成为一种门槛和一种形式,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职称考试的外语,教师们在日常教学生活中根本就没有用,甚至大学毕业生,只要不是到中小学承担外语教学,其以前学的外语知识基本上没有任何用途。这样只会给教师们增加考试职称的负担,花更多的时间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其二,老教师和不教外语学科的教师苦不堪言。因为,有些老教师根本就没有学过外语,即使学过,也忘记,在这样的情况下,考试只好作弊。于是,出现了老教师们只要交钱,然后去考场走一个过场,就能考过。因此,目前的职称考试,已经成为某些机构趁机收费的一个项目,甚至成为了中小学职称评审的一个毒瘤,不仅没有促进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相反,让教师们徒增烦恼。
乱象四:职称评定中与相关考试成绩直接挂钩评价
职称评定,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显然,这个很不符合当前职称评审的现状。
其一,考试成绩不能成为评职称的一个重要依据,甚至根本就不应该成为其条件。正因为有这个条件的存在,才导致现在各个学校出现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把优生进行集中,少数教师或者领导可以长期教这些优等生,而多数的教师则只能垫底,长期在普通班和差班之间徘徊,不仅在学校的考核奖励、地位上受到影响,就连评职称也要受到影响。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恶性循环,不利于均衡教育、公平教育的发展。
其二,升学科目能够以中高考成绩确定,但非统考学科就不能以成绩确定;同时,现在的考试语数外各占150分,物理化学两科共150分,政治历史体育各50分(重庆中考),于是,分值越重的学科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奖金、评优受到优待,分值不重和根本就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科则要受到限制,就连地位也要比统考学科的教师低很多。因为,学校的一切成绩和荣誉都是升学考试学科教师们挣来的,和弱势学科教师毫无关系,这些教师在学校就没有任何地位。现在,如果连职称评审也要看考试成绩,这样的教师根本就拿不出所谓的优秀成绩,其工作成绩根本无法量化,而高级职称永远都会把这些教师排斥在外。因此,他们在评审中处处受到限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学校各种奖励制度边缘化,游离于学校教育之外。
乱象五:职称评定因名额和资金困扰让基层教师望洋兴叹
几年前,中小学进行了一次职称改革。在那之前,乡镇中学教师基本上没有资格评中学一级,更不要说高级职称了。这些教师有的甚至在评了中学二级职称之后10多年都没有机会评上中学一级。比如,某初中教师,1990年参加工作,现在还是中学一级职称;而笔者2000年毕业,正好遇上前几年的职称改革,中学一级名额扩大,按照年龄排序刚好到评中一的时间就有资格和条件评职晋级。这如果在以前,也许苦苦熬上10多年也没有评审名额和机会。
这次改革后,很多教师都能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评上职称,改变了以前的状态;但是,还是有一定比例限制。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中学一级、中高职称的名额基本上就满员了,换言之,前几年只要达到评选中学一级年限和高级年限,只要职称考试合格,基本上都能评上,但现在却又陷入改革前的状态,只有等到这些教师退休或者调离学校才能留出名额,后来的年轻人才有资格晋级,这就是当前职称评选的基本状况。后来,还搞了一段时间的评聘分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教育投入不足。如果政府能够拿出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教育中来,那么职称评审就不会存在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
乱象六:职称评定中论文写作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
现在,教育界都提倡教师实现专业化成长,要求教师既能够教书育人,又能够写出属于自己的文章,这本是一种提高教师专业化的手段。但现实中,很多教师既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备课、上课和批改作业,甚至还要研究试题命制试题,根本就没有时间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那种既能教书又能写作的教师,少之又少。毕竟,中小学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而不是专门搞学术研究。中小学教师要评职称,但又写不出符合发表要求的文章来,于是便想方设法花钱请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势必会出现论文造假、“学术论文”泛滥成灾,伪科研泛滥的尴尬局面,此时,论文评定一个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功能和作用基本上丧失殆尽。
乱象七: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教师行业
制度在制定与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之间总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制度改革也是与时俱进的。在新的问题出现的时候,当制度阻碍发展的时候,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使其顺应时代的发展。笔者在对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有关材料的分析中,得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存在以下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价值的偏离
教师职称评定的价值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味”了。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职称评定不光与其利益挂钩,更是教师在一所学校地位的体现。现实中,教师高级职称指标比较少,论资排辈熬年限、职称评定限指标、职评考核重材料造成了人们对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质疑。职称评定矛盾过于集中,部分教师一旦职称到手,再无进取心,工作也没有动力了。教师评定职称需要参加各种考试并交付相关的报名费,这个费用对教师来说是不小的开支。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是一体化的,并有严格的评定过程和监督措施,但是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这些现象值得我们去反思:为什么教师职称评定的价值会产生偏离?笔者认为,是教师之间的利益博弈所导致的。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机制的滞后性
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很多教师都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谁来评定?怎么评定?目前这些方面都比较含糊,导致职称评定过程的不公平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应该有个比较正规的权威组织全面评定教师,包括静态的资料评审和动态的实地考察。评审方法要科学,建立教师评审电子档案,审核的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按评审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评审,结果采取公告的形式。“在教师职称评定的时候,我们尽力避免一刀切,变一把尺子为多把尺子。”[1]对参评教师的评议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片面性
我们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应该是全方位的扫描。教师职称评定应该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的综合评定。在正确处理论文和职称评定的关系基础上,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该以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学生管理能力为主,许多音、体、美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往往得不到同等对待,职称评定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如“硬件(学历、教龄、工资、论文)考虑得多,考虑软件(工作表现、教学效果、工作实绩)少”[2]。学校应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晋升职称,完善评定标准,把师德作为评聘教师职称的首要条件。同时,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和实践经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评审中推行全员答辩、讲课说课、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定方式,将面试答辩、讲课说课综合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常常这样形容教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赋予了教师群体崇高的精神符号特征,但却往往无法在社会地位与收入水平上给予教师更好的保障。我们要对这一关系到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以及教育未来发展的职称制度进行更多的思考。
(一)教师地位提高的社会学分析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过去,中学和小学是两个不同系列;现在,中学和小学统一为一个系列,打破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隔阂,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流动。过去,中学教师职称和小学教师职称截然分开的时候,工资待遇也相应较低,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也不高,小学教师评小学职称,晋升到相当于中学一级的小学高级后就基本到顶了,只能永远定格在中级职称;现在,小学教师也能评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了,让很多中小学教师眼前一亮。这些政策的制定,让中小学教师都感觉到自己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教师的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既有工资、待遇、福利、住房、晋级等经济性因素, 也有工作环境、社会声望、威信、荣誉、尊重等非经济因素。国外社会学家休森认为,人们评价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标准主要有三个:社会声望、财富和权威。中小学教师之所以格外关注教师职称评定,是因为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收入将会相应增加,教师在学校的声望也会相应提高,其多年来的付出也将得到精神价值的体现。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贡献大、劳动强度大,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对中小学教师劳动价值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职业满意度。随着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在基础教育发展的道路上,专业权威得到了进一步肯定。因此,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大大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
(二)教师权益保障的社会学分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但在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出现了不公平和不规范现象,损害了一部分教师的利益。
在社会学家布迪厄看来,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场域构成的,社会科学真正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场域。[2]教师职称评定也是行动者进行“投资”、争夺“资本”,以实现其“利益”的竞争场域。在中小学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场域:一方面是很多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后期激励不足,出现了职业倦怠现象,不再钻研业务,而是消极等待退休;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年教师为了晋升高一级职称而参加激烈的教师职称晋升的竞争,因为教师职称的评定不光是教师社会地位的体现,更是与教师的利益挂钩,所以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出现了教师弄虚作假的现象,导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价值取向的偏离。谁来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谁来保障教师的权益?教育主管部门要保证评定的公正与透明度,应依靠中小学一线教师来评定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让评定不与教师实际情况脱轨,突显评价的客观性。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师应通过合法的申诉渠道去解决;对于违法的职称评定行为,应提讼。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的规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重视教师的师德、业绩和贡献,维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它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一、中小学只有设立“教授”才能体现尊师重教吗
过去中小学教师职称到了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就到顶了,这不仅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而且不利于激发那些评上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奋斗的干劲,因此教师容易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但是若在副高级职称之上设置正高级,那些不想继续努力的教师就会必然规避职业倦怠吗?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其实,以往在副高级职称之上,中小学还有非常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特级教师。虽然是一种荣誉称号,但作为师德楷模、教学专家、育人标兵,特级教师是经过层层遴选、严格评定的,理应在中小学职称改革中占有相当权重,甚至应予以合理认定,而不应该出现倒挂。假如特级教师都没评上中小学“教授”,而评上的都是评选特级教师的落选者,那这就分明是对多年以来行之有效、广受尊重的特级教师的否定。相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依托职称等级的不断提升,让教师远离职业倦怠只是一个美好的设想。靠职称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让教师永葆进取的激情,固然是可供选择的路径,但不应当是唯一路径,除此之外,似乎还应探寻更多提升教师幸福指数和专业激情的有效措施。
二、中小学“教授”与岗位聘用挂钩合理吗
从已公布的试点方案来看,此次中小学职称改革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岗位聘用相结合,深究起来,这其实是有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的,推行得不好,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积极性,反而会挫伤其积极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岗位聘用制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过度放权、疏于监控,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出现了一些混乱,严重影响教师的积极性。职称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一种外显、物化的标志,是对其教书育人能力的一种客观衡量。职称改革的本意是打造人尽其才的环境。然而,实际情况是,相当数量的教师对职称评定持怀疑和恐惧心理。只有当职称评定由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完成时,教师才会对其产生信任。如果职称由漏洞百出、甚至逆向淘汰的机制完成,那么教师必将对之产生怀疑。而现在一些中小学的岗位聘用,固化了评审机制,缩小了参与范围,一成不变的几个评委成了围绕领导意志运转的工具和道具,一切都由颐指气使、为所欲为的领导说了算。这样的岗位聘用与职称挂钩,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三、中小学“教授”由谁来评,如何评
未来的中小学“教授”,强调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对于引导教师做好本职工作大有裨益。但这容易忽略另外一种情况,即很多教师能欣赏离自己很远的名师,如魏书生、于漪、窦桂梅等,但就是不能欣赏自己身边的名师,甚至会排斥和贬损,对与自己同处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办公室的名师更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嫉妒。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名师的成长过程遭遇坎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也好,“墙内开花墙外红”也罢,都与现行过多激发小圈子中教师竞争意识的不良机制有关。正是由于这种“名额有限,你上我下”的淘汰式评审太多,恶化乃至毒化了同事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任由小圈子高利害关系者自行评价了断,很可能出现“逆淘汰”,真正学有所长但书生气太足的优秀者会被那些水平有限、人脉无限、会走关系的平庸者一举击败。因此,在中小学“教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客观性、中介性的评审机制势在必行。唯有如此,才可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才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名师扬眉吐气,使他们在教书育人的本职岗位上尽显才华。
四、中小学“教授”如何能与大学教授等值
时下流行一种说法,即中小学教师只需要教好课就行了,根本不需要从事力所能及的教育科研,甚至不需要写文章。不少地方,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中基本上不看甚至少看其发表的论文。笔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教书育人固然是中小学教师的天职,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如果一个字都未曾发表就想做一个有品位、有档次的优秀教师,那无论如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当教师为了博取职称都去拼凑文章的时候,大家口诛笔伐,最后走向极端,使得那些真正基于教学经验、基于教育感悟、有利于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提升的教育写作也受到连累,成为不受人欢迎甚至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中小学教师如果仅仅满足于追求教学技术的进步,而根本不去思考教学的深层内涵与价值,缺乏必要的教学反省,那最终只能是离真正的教育艺术越来越远。这种危险的苗头已经殃及正在试点的中小学“教授”评定。没有任何学术含量、仅仅满足熟练技巧的“教授”,会与原来的“副教授”有区别吗?会与大学教授等值吗?对个人而言,充其量就是提提工资、改改待遇而已。一项原本应具有丰厚内涵、富有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最终很可能沦为单一的经济行为。
1.1一般资料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院的316名护理人员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利用医院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采用资料回顾分析的方法,对医院截止2013年底所有在岗护理人员,从床护比、年龄、职称、学历、科室分布、从事中医技术操作的人员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2讨论
2.1护理人员占医院总人力资源比例趋于合理
该院开放床位420张,床位与工作人员比、卫技人员与职工总数比和护理人员占卫技人员比,均符合“2011年创建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及细则”中的要求。我国自实施医疗改革以来,医疗和财政政策向农村倾斜支持,使得郊区二级医院得到快速发展,医疗设备、设施得到改善。各级行政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行业规范逐步落实,“医疗管理年”、“三好一满意”、“医院等级评审”等活动的检查和督导,使二级医院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状况得以改善。
2.2护理人员的年龄偏低
全院护理人员中20~30岁有232人,占全体护理人员的73.42%,这类人员虽然热情有朝气,但是面临恋爱、结婚、生育等诸多问题,精力比较容易分散。这个年龄段独生子女占一定比例,家境良好,承受困难的能力差,护理工作本身又比较繁重,又有倒夜班等因素,所以这类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多。护理管理者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做好必要的业务培训、心理疏导、生活帮助,提高她们的工作胜任能力,协调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培养爱岗敬业精神,使她们成为优秀的护理工作者。
2.3护理人员的职称偏低
该院护理人员中正高职称为零,副高3人,初级职称占76.90%(不含无证护士)。职称偏低,专业知识薄弱,临床经验欠缺,与医生、患者及家属沟通能力有限,容易影响护理质量和护患关系。护理管理者应重视低年资、低职称护士的传、帮、带工作,合理排班,保证高效完成护理工作。护理管理者还应关注护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护理人员不断学习,积极参与临床护理科研,出成果写论文,晋升高级职称,并充分发挥高职称、高年资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的作用。
2.4护理人员的科室分布有待优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逐步多元化,护理的工作内涵得以扩展,医院的科室设置和护理人员的岗位也随之增加。虽然从全院层面看,护理人力资源符合相关标准,但从表4可见,全院护理人员中只有50.63%在病区工作,床护比例为1∶0.38,一些重点科室如ICU床护比例为1∶1.55,低于2011年二甲评审标准。调查中得知,病区工作的160名护理人员87.50%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护理人员中29.79%在门诊、40.43%在行政后勤,一些重点科室ICU、手术室、急诊室也只配置1名主管护师,3名副高职称的护理人员无一人从事临床工作。
2.5建议
2.5.1细化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卫生行政部门应破除单纯从院级层面上要求医护比例、床护比例,在充分了解医院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细化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理清护理工作岗位,依照岗位出台配置标准。理清病区护理工作职责,按照现行的护理工作范围出台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并考虑病假、产假等因素。标准不应停留在量化上,还应从人员结构上给予要求。
2.5.2出台中医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中医护理技术是中医护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调查中得知该院开展73项中医诊疗项目,73项中医诊疗项目大部分有护士参与操作,专职从事中医护理操作的护理人员占护理人员总数的12.75%。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出台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中明确要求,二级中医医院每个病区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并开展中医护理查房和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技术耗时长,人力需求高于现代护理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应出台适合中医医院的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以保证中医医院的护理质量。
2.5.3晋职和培训向二级医院倾斜
魏卓表示,为了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乡村教师评定职称制定了相对倾斜的政策。一是具体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城镇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三是对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四是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鼓励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部,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工作,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良好发展。
魏卓还介绍了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增设了正高级职称。二是完善了评价的标准,设置了新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改变了原来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的倾向,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创新了评价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水平和能力评价。四是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我国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青年报》消息 近日,在二十国集团(G20)劳工部长会议闭幕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的新闻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证书。
尹蔚民说,职业资格制度是人才评价制度的重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以后,在一定时期内对人才的评估、使用、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职业资格证书存在的问题是过多、过细、过乱,本届政府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就是为了降低就业门槛,激发创业和创新的活力。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人社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大力气整顿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先后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量的52%。在此基础上,将再精简合并撤销一批职业资格,取消的数量将达到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量的70%以上。
山东明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