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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雷击风险评估的要义
雷击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建筑物所在地雷电活动规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区域内发生的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等方面的进行综合风险预测,从而为建筑项目的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整体布局及制订防雷具体措施、雷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等方面综合分析,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对整个建筑项目提出指导性意见的一种科学评价方式。通过雷击风险评估可以为建筑项目提供专业雷电防护整体分析,保证项目建筑中防雷工程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经济性等。雷击风险评估是开展综合防雷、防御自然灾害的一种的必经程序,它较好地体现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科学设计理念,对整个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非常好的保障作用。它不同于防雷设计,防雷设计只是按照国家相关的管理规范来操作执行,对雷电防控方面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只是从整体上进行安排,不具体,也不全面,在设计上存有许多的不足,防雷安全系数达不到预期目的,缺乏一定的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1.2雷击风险评估在建筑物控制火灾方面的作用
科学合理地雷击风险评估对项目建筑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1.2.1高度的科学性
雷击风险评估运用国家规定的、专业性非常强的知识对建设项目相关区域进行以下方面综合性分析:大气雷电区域环境检测分析评估、当地雷击发生率统计分析评估、当地雷电损害程度风险评估、雷电危害区域损失程度分析评估、对周边环境的危害影响分析评价、风险管理及预防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分析,对建设基地的建筑物、供电系统、规划布局、信息通讯系统、相关人员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雷电防护建议及措施,尽最大限度为建筑项目提供更为科学的防雷设计方案,降低雷击可能对整个建筑项目造成的伤害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经济、高效运行。
1.2.2降低风险
雷电属于自然现象,产生的原因受许多的自然因素影响,它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难以把握性,只是通过现有的科学知识进行分析,将雷击的概率性降到最低化,任何人不可能将方案设计到百分之百的防护效果。通过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雷击对建筑造成的损失降低到现阶段技术水平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从而有效降低了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1.2.3提供保障
科学合理的雷击风险评估对以后的雷电突出事件提供一定的保障,当雷击发生时,可以及时根据雷击科学的风险评估中所制订的应急预防及具体措施,对事故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更好地将雷击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3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及方法建筑雷击风险评估论文
雷击风险评估主要是对项目的综合要素与当地雷电因素进行结合分析,如项目整体规划、建筑物选址、布局、辅助设备配置等方面雷电风险评估等,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3.1建筑项目的预期评估
它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中建筑物选址、布局、分布等与当地的雷电资料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对建筑物本身、重要的设备、通信方式等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为工程建设提供防雷科学依据。
1.3.2项目的方案评估
它是指项目设计方案中各个具体项目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分析,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论证,计算分析并设计出相关项目的雷电防护方案,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1.3.3项目现状评估
它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已有的相关的雷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雷电灾害风险科学的标准,参数是否与相关的标准相符,对存有的问题进行指导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努力将雷击事故降低。
2建筑物火灾危险因子在雷击风险评估中的重要性
建筑物火灾危险因子很多,在雷击风险评估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建筑物的面积因素
研究表明,建筑物的面积不同雷击风险也不相同,它具体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孤立的建筑物,它的雷电截收面积不是它本身的积极,而是用建筑物上沿接触的斜率为1/3的直线,用建筑物在地面上旋转1周后所描的区域面积,要大于孤立建筑物自身的面积。不是孤立建筑物时,它的雷电风险评估面积的接收面积要考虑到相关的附近建筑物的影响,用两建筑物之间的距离的3倍于两建筑物高度和的3倍进行比较,当3倍的距离大于3的高度时,也就是说这两建筑物的面积没有出现重叠部分,可以讲这两个建筑物是相互独立的,按独立建筑物评估,而当两建筑物的3倍的距离小于3的高度时,实际的接收面积要将重合的部分面积进行除去进行计算,根据计算后的面积进行雷电风险分析评估。
2.2建筑物的类型因素
不同的建筑类型在雷电风险评估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类型不同风险评估中的参数的运用也是不一样的。如生活中常见的建筑物中,与人们的人身伤害有关的风险评估中,参数取值也不尽相同,取值高的建筑物有医院、学校、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而在财产损失方面的风险评估时,取值较高的有商业建筑、办公场所、医院、工业建筑、医院、学校等。
2.3位置因素
建筑物在地面的不同位置,对雷电风险评估有一定的影响,建筑物比周边其他物体要高,暴露程度大些的建筑物的雷电风险评估系数要大些。如城市的高层建筑一般要高于农村建筑,风险取值也不同。
2.4建筑物内财物设施因素
建筑物内部的设施不同,发生火灾时造成的程度有很大差别,一些易燃的物品,设备的复杂电路等在发生火灾时,很难在短时间内处理好,极易造成严重的损失。如在一些卡啦OK等娱乐场所、宾馆等,装饰时用到大量易燃物品,在雷电风险评估中与一般的普通建筑有很大程度上的差别。
2.5建筑物内人员因素
不同素质的人在防火方面也有着不同性,对于防火专业知识不同的人员,在遇到特殊危险时,人员的紧急驱散程度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也不一样,在雷电风险评估时结果也不会完全相同的。
3结语
当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几乎全部都能够在网络上进行,这样不仅提高了效率和效果,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运营成本和投资成本。其中网络的开放性是现代网络最大的特点,无论是谁,在什么地方都能快速、便捷的参与到网络活动中去,任何团体或者个人都能在网络上快速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在这过程中,网络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很多人在利用网络促进社会发展和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有小部分的人利用网络开放性的特点非法窃取商业机密和信息,有的甚至还会对商业信息进行篡改,从而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网络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而且它还关系到社会和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近几年来,黑客攻击事件频繁发生,再加上人们对于网络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安全漏洞的防护措施,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
网络安全的定义需要针对对象而异,对象不同,其定义也有所不同。例如对象是一些个体,网络安全就代表着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以及在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等,防止和避免某些不法分子冒用信息以及破坏访问权限等;如果对象是一些安全及管理部门,网络安全就意味尽最大可能防止某些比较重要的信息泄露和漏洞的产生,尽量降低其带来的损失和伤害,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站在社会的意识形态角度考虑,网络安全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这些信息和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其实网络安全意味着信息安全,必须要保障信息的可靠性。虽然网络具有很大的开放性,但是对于某些重要信息的保密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在一系列信息产生到结束的过程中,都应该充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未经许可泄露给他人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网络上的内容和信息必须是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一旦发生失误,应该可以立即进行控制和处理。当网络安全面临着调整或威胁的时候,相关的工作人员或部门应该快速地做出处理,从而尽量降低损失。在网络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由于人为失误而带来的损失和风向,同时还需要加强人们的安全保护意识,积极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和防控机制,保证当外部出现恶意的损害和入侵的时候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除此之外,还应该对网络的安全漏洞进行定期的检查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潜在的威胁和风险、有价值的信息以及脆弱性进行判断,对安全措施进行测试,待符合要求后,方可采取。同时还需要建立完整的风险预测机制以及等级评定规范,从而有利于对风险的大小以及带来的损害做出正确的评价。网络安全风险不仅存在于信息中,而且还有可能存在于网络设备中。因此,对于自己的网络资产首先应该进行准确的评估,对其产生的价值大小和可能受到的威胁进行正确的预测和评估,而对于本身所具有的脆弱性做出合理的风险评估,这样不仅有效的避免了资源的浪费,而且还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性。
3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关键技术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达,网络安全技术也随之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近年来有很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对网络系统采取了相应的、有效的防护体系。例如,防火墙的功能主要是对外部和内部的信息进行仔细的检查和监测,并对内部的网络系统进行随时的检测和防护。利用防火墙对网络的安全进行防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风险的产生,但是防火墙本身具有局限性,因此不能对因为自己产生的漏洞而带来的攻击进行防护和攻击,同时又由于防火墙的维护系统是由内而外的,因此不能为网络系统的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条件。针对于此,应该在防火墙的基础上与网络安全的风险评估系统有效地进行结合,对网络的内部安全隐患进行调整和处理。
从目前来看,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系统中,网络扫描技术是人们或团体经常采用的技术手段之一。网络扫描技术不仅能够将相关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而且还能对网络动态进行实时的监控,从而有助于人们随时随地地掌握到有用的信息。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在各个行业中的广泛运用,使得扫描技术更加被人们进行频繁的使用。对于原来的防护机制而言,网络扫描技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网络的安全系数,从而将网络的安全系数降到最低。由于网络扫描技术是对网络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的出击手段具有主动性,因此能够对网络安全的隐患进行主动的检测和判断,并且在第一时间能够进行正确的调整和处理,而对那些恶意的攻击,例如黑客的入侵等,都会起到一个预先防护的作用。
网络安全扫描针对的对象主要包括有主机、端口以及潜在的网络漏洞。网络安全扫描技术首先是对主机进行扫描,其效率直接影响到了后面的步骤,对主机进行扫描主要是网络控制信息协议对信息进行判断,由于主机自身的防护体制常常被设置为不可用的状态,因此可以用协议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同时可以利用Ping功能向所需要扫描的目标发送一定量的信息,通过收到的回复对目标是否可以到达或发动的信息被目标屏蔽进行判断。而对于防护体系所保护的目标,不能直接从外部进行扫描,可以利用反响映射探测技术对其及进行检测,当某个目标被探测的时候,可以向未知目标传递数据包,通过目标的反应进行判断。例如没有收到相应的信息报告,可以借此判断IP的地址是否在该区域内,由于受到相关设备的影响,也将会影响到这种方法的成功率。而端口作为潜在的信息通道,通过对端口的扫描收到的有利信息量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内部与外部交互的内容,从而发现潜在的漏洞,进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安全风险的防范等级。利用相应的探测信息包向目标进行发送,从而做出反应并进行分析和整理,就能判断出端口的状态是否处于关闭或打开的状态,并且还能对端口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整合。从目前来看,端口的扫描防止主要包括有半连接、全连接以及FIN扫描,同时也还可以进行第三方扫描,从而判断目标是否被控制了。
除此之外,在网络安全的扫描技术中,人们还比较常用的一种技术是网络漏洞扫描技术,这种技术对于网络安全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般情况下,网络漏洞扫描技术主要分为两种手段,第一种手段是先对网络的端口进行扫描,从而搜集到相应的信息,随后与原本就存在的安全漏洞数据库进行比较,进而可以有效地推测出该网络系统是否存在着网络漏洞;而另外一种手段就是直接对网络系统进行测试,从而获得相关的网络漏洞信息,也就是说,在黑客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的情况下,并且这种攻击是比较有效的,从而得出网络安全的漏洞信息。通过网络漏洞扫描技术的这种手段而获取到的漏洞信息之后,针对这些漏洞信息对网络安全进行及时的、相应的维护和处理,从而保证网络端口一直处于安全状态。
4结语
1.1金融风险的含义
金融风险,一般含义上指的是建立在金融基础之上的风险,其中主要有三个种类,分别是在产品上的风险、在市场中的风险以及金融机构风险。根据一般情况下的金融理论来进行分析,假如一家金融机构遭遇风险,则这种风险在产生之后所带来的破坏程度要比给这家金融机构带来的破坏程度还要高。
1.2金融风险的种类财政与金融方面的风险被夸大、股票在投资过程中因为本身性质而诞生的风险以及结构上存在漏洞导致各个分散风险集中。
2.金融投资的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探究
2.1VaR方法
ValueatRisk的英文缩写便是VaR,其意思是“在线价值”,是指在在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观察金融市场的起伏状况,某一家金融公司借助于金融或者通过组合后的金融所诞生损失的最大值。公式为Prob(P>VaR)=1一a。Prob含义为资产价值带来的损失比可能产生的损失上限中的概率要高;P指的是在既定的有效时间内,某金融方面的资产t中产生的价值损失额度;n指的是在事先预定的置信水平;VaR指的是在确定的置信水平a下的在险价值,即会直接造成损失的上浮。在这个公式中,站在VaR的概念上来进行分析,持有时间以及置信水平中的参数有着非常深远的含义。一般情况下,置信水平与VaR之间的关系为正比例关系,假如执行水平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高时,VaR同时也会得到相应提高,鉴于此,在使用该公式对金融投资风险展开评价时,有必要借助于正确的方式来选择合适的参数。
2.2口系数衡量法
在对整个风险展开评价时,有必要借助于B系数来进行具体的分析,所谓D系数指的是借助于简单措施将某个资产的收益的实际状况以及市场中的关系展开描述,需要通过其反应内容和市场的组合变量的关系变化,从而加大解析的力度。此外,这也是特殊情况下的风险评价方法将该式子进行简化之后,可以得出BI=COV(Ri,RM)/02M=piM(oi/OM),这样的公式,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和运用该公式,可以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更改。
2.3均值一一方差衡量法
在金融投资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方法来对风险的大小以及有关因素在具体数据上进行获取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借助于一定的方式来从损失的有关偏差中,也就是风险的度数中,对风险的大致情况有个整体上的了解与掌握,对风险进行测量的时候,可以借助于变异系数或者标准方差等有关数学公式来展开计算。x属于一个随机变量,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一种金融工具对所投资过程中实际获取到的效益E(x)对变量所带来的期望值进行分析,换一句话说,可以将其数据看做为改组数据中的方差,即:标准差指的是方差中的算术平方根,是对平均数值以及测量数值离散程度在范围和代销方面的反映,假如标准差变大,则各个数据之间原本的关系也会发生较大的离散状况,鉴于此,表示损失的波动幅度状况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损失的总金额以及概率也会上升。假如平均数出现相等的时候,对其它相关的因素进行分析后,可以借助标准差以及其它有关数据来展开直接的对比分析,假如两组数据之间有着较大的变异时,则需要我们对离散程度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借助变异系数以及其它相关数据展开对比性的操作。标准差与期望值之间的比值便是变异系数,通常情况下,偏差与变异系数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正比例的关系,假如变异系数变小,其偏差也会较小,因此,在金融投资过程中,是不会有较大的风险存在。反过来,假如变异系数变大,则偏差也会较大,在金融投资过程中便可能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3金融投资的风险评估技术中的普遍问题
(1)在一系列指标中没有一致性,并且各个没有一定的可比性凭借高低顺序法,就能实现多种投资金融案例的比较,从而分析出对应的风险情况。通过利用方差衡量法与B系数方法,就能发现一个与现实截然不同的结构,而且这种结果经过了多个角度的分析。(2)对风险进行分析时,不能够对风险的精确度进行评述借助于金融投资风险的评估方式,对金融风险展开详细的分析与评估的时候,还不能够对其风险的具体情况展开描述因为结论与实际存在的情况还有一定的距离,并且与风险相关的其它因素也不能在结果中得以反映每一个金融投资成员在获得的风险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消息时,便会存在差距。目前,所利用的投资风险评估方式还无法为多个侧面投资人员在利益上进行保障。(3)事后的风险不能在预先的事前状况下表述借助于均值——方差衡量法、B系数方法展开对金融投资风险的评述时,在具体过程中使用的信息资料均为历史中的信息,所以,所评述的结果,一般是在过去某个阶段中可能存在的一种损失情况。另外,借助于VaR方法战队金融投资风险展开评述的时候,所得出的结论假如应用在实际的金融市场中,一般是没有效果的。
4如何解决金融投资的风险评估技术中的问题
4.1使用压力及后验方法对VaR的计算模型进行测试借助于VaR方法对金融投资中的风险因素展开计算与分析的时候,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假设性的条件,因此所评价的过程以及结果上便不可避免的存在某些弊端,但是VaR方法可以对金融风险在事前展开评估与预防,并且在表达方式让也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和运用,除此之外,这种方法还能够对风险在计量方面展开科学、可行的的统一。鉴于此,为了能够让VaR方法在对风险进行评估的时候,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因此可以借助于压力测试和后验测试的方式来对VaR方法中计算方法在有效性方面展开测试。所谓压力测试,指的是通过有关情景模式的方式来对相关情况展开探讨,其中大多数工作是对各种金融市场中的不利因素展开假设,在此基础上,在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方面的前提下,对可能诞生的风险因素进行估计与分析。所谓后验测试,指的是借助于正太方式来对VaR中的模型展开检验。当下采用的检验方式一般为峰度、偏度检验以及KolmogorovSmfrnov等。
4.2把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进行结合使用对金融投资风险展开计算与评估鲋时候,j应该借助于多个类型不一的模型针对风险大小以及程度上展卉定最的分析,鉴于此,可以在实际分析的过程中,借助于管理评分法、风险图评价法以及风险度评价法这些科学可行的方法来将通过定性分析出来的风险进行结合。其中,风险图评价法最具有优势,因为它不仅能够对未来的风险因素在严重程度上进行绘制,还能够在可能性上进行绘制。
5金融投资风险评估的意义与作用
5.1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事实上,金融投资风险评估工作离不开技术的支持,金融风险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属于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风险评估技术的支持,能够让企业风险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控制。在最近的几年中,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让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遭遇到不同程度上风险因素的阻滞。所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在风险面前采取有效的措施。
5.2可把之用于对审计监督内容的管理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不断完善,金融投资工具的多样性也不断显现出来,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其操作方式也会有所不同,进一步对风险进行评估的方式和技术也会存在差别。将金融投资风险评估技术到审计监督内容中,即使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假如掌握了正确的浦受庶审计与监督过程下的有关操作均会被有效的完成。其。食可把蠡用于对投资人员的销售额进行评估爵素嘞虢嗨金融毂资者来说,风险都会发挥着一定的震慑作用,鉴于此,为了保证j彗的效益不会遭受损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应该借助于一切可行的方式来针对舞瞒投资最的工作展开限制,比如对于极有可能发生的过度投机操作行靳瘴辑资工具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展开有效评估,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6结语
1.1对象
下城区疾控中心的32个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
1.2方法
1.2.1评估内容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权威机构的指南,对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特性、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效应关系、致病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流行病学特征,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实验室设施和设备,人员、实验方法、危险材料、实验器材、废弃物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等要素进行风险评估。
1.2.2评估过程
微生物检测人员收集病原微生物背景资料和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对风险评估报进行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1.2.3风险评估方法
从采样到分离、检测、鉴定等整个实验过程和实验活动中每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一一识别,针对存在的风险,逐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经过确认的方法进行检测,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采样检测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检测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背景知识和满足生物安全培训要求,生物安全设备和检测设备的正确使用、检定、校准及维护,菌(毒)株使用、保存、销毁及运输的规范,不同废弃物具体分类处理要求等。
1.2.险评估报告模式
以病原微生物概述、病原微生物检测相关实验活动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人员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其他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控制风险的措施以及评估结论为主线,编写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主要明确所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等级、需要的实验室防护等级以及个体防护等级等,并对整个实验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如人员、设施设备、实验方法、防护措施及自然灾害等方面是否能确保实验活动正常安全地完成进行简要总结。
1.2.5专家评审
组织浙江省熟悉相关病原微生物特征、实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个体防护设备的不同领域专家,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不断修订完善。
2结果
2.1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收集的病原微生物相关资料和实际评估内容,编制了风疹病毒、麻疹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乙型脑炎病毒、汉坦病毒和甲、乙、丙、丁、戊型肝炎病毒、霉菌和酵母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肠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沙门菌、志贺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蜡样芽孢杆菌、军团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致病性嗜水气单胞菌、空肠弯曲菌、铜绿假单胞菌、类志贺邻单胞菌共32个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包括10个病毒、19个细菌、2个螺旋体和1个真菌。
2.2专家评审结果
2013年12月邀请省、市级疾控中心病毒、微生物、毒理、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质量管理领域的7名资深专家对32个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专家们肯定了课题组风险评估方法的先进性、评估内容的完整性、风险评估报告的规范性和评估体系的可行性,并提出4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1)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活动复杂程度取决于实验活动实际的危险特性,并不一定都需要复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根据各种危险源特征和强度适宜地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
(2)风险评估既要识别各种风险源,提出科学的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也应避免过度、盲目的防护;
(3)应注意到同一种病原微生物在不同实验活动时潜在的危险性不同;
(4)危害程度分类相同的不同种病原微生物对工作人员可能产生的危害不同。课题组按照专家意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并邀请专家再次审核修订的评估报告,认为这32个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对目前生物安全实验室,特别是疾控系统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3讨论
生物安全研究的核心就是病原微生物的风险评估。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最新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3版),增加了危险度评估、重组DNA技术的安全利用、感染性物质运输及生物安全保障等新内容。美国疾控中心和国立卫生研究院在《微生物学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中指出,生物风险评估还应包括对实验工作人员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价。瑞典传染病控制所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安全合作中心,2007年前就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而全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体系。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其他发达国家也都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理标准。
一、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关联企业是指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另一方,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的关系企业。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集团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家族型企业等都属于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的成因较为复杂,从其运作模式剖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单个企业的经营范围受到限制,为适应多元化经营追求更多利润而成立关联企业;二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扩大市场份额、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而成立关联企业;三是部分外资企业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规避税收而成立关联企业;四是出于本企业多头开户、融资和担保的目的而成立关联企业;五是为便于企业内部资金调拨、财产转移、规避银行和税务监管,达到逃债、逃税目的甚至实施各种欺诈而成立的关联企业。对手关联企业形成的原因应该有充分的了解,从信贷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上述第四和第五种关联企业,应该予以特别关注。
关联企业之间必然发生关联交易。一般而言,关联交易是指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这种交易既符合市场交易的形式,又具有企业内部交易的性质,是介于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交易之间的交易范畴,由于关联交易往往不是竞争性的,所以具有很微妙的内容。
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可以避免许多信息搜寻、谈判签约等方面的交易费用,同时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内部交易,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经营风险,最终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竞争能力,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只要这类交易不损害其他方的利益,就是一种正常的交易行为。但是,有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其对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不按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或逃避税收,或侵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给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这就是不正当关联交易。
二、不正当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
虽然不正当关联交易往往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但企业的经营活动一般都会在财务上有所表现,只要能够发现相应财务指标异常的规律,就可以判断上市公司存在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可能性的大小。以下是与不正当关联交易相关的部分财务表现:(1)大股东股权比例高;(2)关联方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比重大;(3)关联方其他应收(应付)款比率高;(4)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大;(5)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高;(6)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大。
一般来说,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企业现在或未来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而部分关联企业虽然达不到银行授信标准的要求,但为获取银行授信,则往往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关联企业交易来隐瞒问题、粉饰报表,以达到银行的客户准入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虚增资本。关联企业通过相互之间的投资和转投资行为等,可以人为地虚增企业资本金。比如某一企业有多项对外投资,但被投资的子公司注册资金均可被抽走再用于注册新的公司,只要借款人合并报表上的企业总资产未能达到理想的规模,这样的把戏就一直可以继续下去。
(二)虚增利润。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有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在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利用内部关联企业的关系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关系,寻找各种合乎逻辑的借口,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租赁、提供资金、委托投资、托管经营、资产重组、签署各种协议、合约的方式,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向与之相关联的公司转移利润。
(三)转移主要资产或生产能力。通过关联交易,多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以比较随意地在所控制的企业之间转移主要的资产和生产能力。
(四)关联担保。担保措施是银行防范授信企业偿债风险的有效补救措施,对银行而言非常重要。然而,部分关联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将合并报表上“资产”庞大而并无多少实际资产的“空壳”集团公司沦为担保机器;有些集团公司虽然有一定的实际资产,但由于为多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其或有负债已远远大于其实际资产,一旦借款企业无力还债,集团公司也根本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此种形式完备的担保贷款,已实质上异化成一种信用放款。
三、关联企业融资过程中隐含的信贷风险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管理毕竟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当前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还未能及时制订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也未建立科学、规范的关联企业评价体系和标准。因此,在信贷决策中主观判断的成分偏多,无形之中也就造成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具体而言,关联企业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联企业过度融资的风险。从形式上看,一般关联企业各成员的贷款量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从属企业受控制企业的支配,从属企业以自己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它用,控制企业通过从属企业间接获得贷款。如果将关联企业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企业贷款量往往大大超过其应有的授信额度,形成过度融资。一旦其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或资金链条断裂,银行贷款就有产生损失的可能。典型的如德隆系企业,在危机爆发时,德隆系相关公司已超过120家,帐面资产逾1200亿,涉足包括矿业、旅游、零售、汽车、农业、食品在内的数十个行业。通过下属子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借别人的名义间接出资、由下属券商坐庄等方式,德隆至少控制了10多家上市公司及17家金融机构。由于过度融资和实业经营不善,最终导致资金链条断裂,为此,中国数家国有银行估计损失了上百亿元的资金。
(二)担保失控的风险。担保是债权银行转移其贷款风险的安全保障措施之一。但对关联企业贷款来说,担保制度常流于形式。实践中、控制企业要求从属企业为其贷款担保或为其他从属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较突出。从属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实质上,由于从属企业往往没有相应的能独立支配的财产(从属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常常被利用作为追求整体关联企业或控制企业利益的资源和工具。在某些极端的情形下,从属公司的设立往往只是为了增进另一家公司的经营而已),也就无所谓有代为清偿能力。这种保证,对债权人会失去意义,使贷款实质上处于一种无担保或担保能力不足的状态,提高了其风险程度。
(三)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借款人按用途使用贷款是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关联企业中,由于关联方关系复杂,关联交易比较隐秘,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往往难以控制。从属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它用,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势必会增加贷款风险。
(四)遭遇金融诈骗的风险。由于关联企业的各成员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承担股东的有限责任,因此某些关联企业中的控制企业也常常利用这一公司法人制度逃避契约或法律义务,牟取非法利益。如控制公司资本不实而空壳运转,设立数个公司用来转移资金逃避债务;以从属公司的资金(包括信贷资金)收购控制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的无效资产,使其经营发生困难甚至破产等。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往往碍手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真正接受信贷资产的控制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直接追索还款责任,使大量的贷款无法收回而蒙受极大损失。
四、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
关联企业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关联交易的隐蔽性给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尤其是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带来了风险。总结信贷业务实践中的有关经验教训,并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来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重视贷前调查工作。鉴于目前关联企业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及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信用状况,贷前调查工作对手贷款决策、贷后管理以及可能进行的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表明,不少问题贷款的出现以及问题贷款的保全工作之所以被动或者收效甚微,与贷前调查工作的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贷前调查中,要多渠道收集关联企业的信息,认真审查合并会计报表,做好对候选借款企业的财务分析,尤其要认真识别不正当的关联交易。一要着重了解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等)、关联企业之间的组织结构模式、业务运营模式、管理运作模式(尤其是财务管理模式)、企业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二要尽量弄清楚所有关联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控制关系)、关联企业间的财务关系、关联企业之间的紧密程度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情况等。三要认真分析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结论,特别是对合并报表的分析。四要了解借款人真实的资金需求,也就是信贷资金的用途。五要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控制关系对候选借款企业还款能力的影响。
目前银行在积极开拓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民营中小型企业具有市场反应灵敏、机制灵活等优势,但也普遍存在控股公司过度控制、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股东法律观念和信用观念淡薄等问题,因此尤其要注重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并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二)针对关联企业贷款的授信,做到统一授信和个别授信相结合。对关联企业的风险进行防范,首先在于对关联企业集团进行统一授信。统一授信可以使关联企业避免因资本或资产的虚增而导致的信用膨胀,从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况下集团授信总量的高估,同时由手关联交易只是使有关利益在集团内部进行分配,统一考察集团整体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团内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为影响,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
对控股结构型管理模式的集团企业,要对集团统一授信与成员企业单独授信进行双重风险控制。这是由于这种类型的成员企业比较独立,可以自由地对外融资,虽然母公司对于公司拥有财务和经营的决策权,但子公司毕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其目的首先是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首先服从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也要对于公司的信用度进行有效地控制。
(三)对关联企业贷款要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由于关联企业背后常存在一个企业集团,而企业集团内部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同;集团本部即母公司的性质也不同。银行应根据母公司的不同性质,确定借款主体。
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从事核心业务或拥有获利较大的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如果母公司对成员企业的控制能力强,且母公司本身拥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也可采取母公司统一融资方式。在合同安排上,由母公司与贷款行签订总的融资合同,同时要求实际使用借款的子公司或成员公司向贷款行出具承诺,明确同意接受总融资合同的约束,从而使母、子公司成为共同债务承担人。此种方式相对子子公司借款、母公司担保方式而言,其好处是贷款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控制更易于操作,同时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旦发生违约,贷款行可及时追索母公司,避免中间环节。
母公司对成员公司控制力不强,本身没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的,或本身为投资控股公司,其净资产很少,且对外投资大大超过《公司法》规定的50%的,应由符合借款条件的子公司作为借款主体。
(四)担保方式的选择中要注重物的担保,杜绝担保的形式化。在信贷业务实践中,选择对关联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时,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要杜绝或避免为了形式上的完美或追求对制度形式上的遵守而设定担保,使担保的设定失去实际意义。尤其要避免关联企业之间互相提供保证担保。少数商业银行为了落实信贷担保条件,在发放贷款时,往往偏重考察保证人的担保是否合法,而忽略保证人是否具备真实的代偿能力,某些关联企业中的控制企业往往利用商业银行上述经营过程中的偏差,令其从属企业为其或其他关联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从而既能达到获取贷款的目的,又能有效地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债权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