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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同年8月1日起施行,共9章93条,它是我国道路安全管理现行的一部"交通法规"。现在,国家正在准备出台《道路交通管理法》,也将更加完善在不久的将来,代替现行的交通法规。
内容包括: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该条例: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该《条例》:驾驶车辆、骑车、行人、乘车人和道路和管理以及交通违章处罚等,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还规定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对违反该《条例》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
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交通法规也是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二、汽车的性能和我们中学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帮。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付以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市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应以及车闸失效进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四、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往返学校都要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4、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五、爱路护路与交通安全
我们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路护路的好少年。
因此,大家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岗亭、岗台、候车棚、交通标志等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应得到保护和护理。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准向公路上抛物,如:果壳、垃圾、砖瓦、石块等,不准在路上打场晒粮或放养牲畜。
4、不准向行驶中的车辆身弹弓,掷危险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砖瓦、石子等杂物。
上述违章行为都将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还要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马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行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不仅影响交通,而且非常危险。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不少悲剧和血的教育。
中小学生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滚铁环、溜冰、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斗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违章行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七、如何过马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这里的学问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
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信视线,停止与车辆碰撞。
第六,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这儿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八、行路常识
同学们会说,行路有什么常识可言,人自从出生蹒跚学步时就会走路。其实不然,行路有很多学问和常识,必须要充分加以认识和运用,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那么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冰雪天气,还要在马路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态。在城市要横过街道确实叫人胆颤心惊,南来北往的各种车辆往往叫人进退两难。这时要觉着不要慌张,做到"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过马路时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确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切忌过马路时犹豫不决,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头或者盲目突然横穿。
学位位于马路(街道)边,放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列队过马路,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
九、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车、物、人、畜以及有关痕迹物证等所在空间场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交警到来之前,用绳索、石块等设置现场保护警界线,以防止现场被破坏。因抢救伤者需移动伤者和车辆,要划好详细标记,以保护现场原貌。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迅速拨打电话"122"、"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告附近交警部门。
在交通民警未到时,当事人绝不允许随便离开现场或私自处理。当事人肇事逃逸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握,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负同等责任。
我们如果遇见交通事故,要立即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帮助打电话报警,记清车辆牌号,寻找伤者,帮助求护。发现事故双方有"私了"情况,要及时劝阻。
如果是我们小学生发生了交通事故除了应该注意以上几点外,不定期要特别留心几点:
1、千万不要"私了",如伤势不重的情况下,及时寻求帮助,叫旁边的叔叔阿姨及时通知自己的父母或者老师,或者打"122"、"110"报警,通知警察赶到现场处置。
1立足课堂,适时引导,让学生在课堂上接受安全法规教育
我校不仅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教育的硬环境,让学生在活动游戏中体验感受安全无处不在,而且还立足课堂,适时的引导,在主课堂中渗透安全教育。学校还在灌警中队的指导下,由教师撰写编印“交通安全校本课程”,学校要求教导处组织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教材的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并结合“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品德与社会”等课程,有机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并通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用详实的事例教育学生,让学生谈谈同学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等。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漫画、征文比赛,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及交通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让安全防患意识走进学生的心田。为了让师生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我校还经常利用国旗下讲话、集队集会,每班每天抽出三至五分钟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2家校合一,齐抓共管,让家长、学校、老师共同担当安全教育责任
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是预防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保证。我校就曾经发生两起因家长骑摩托车带孩子外出,没有戴安全帽而发生伤害事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学生的安全伤害大都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时间内。因此,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我校除了坚持在节、假日前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之外,提醒家长们在假期内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在每学年初我们坚持安全目标责任制,做到校长与中层领导签订责任书,中层各科室与相关教师签订,教师与家长签订,并利用家长会与家长们共同解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每年还坚持由校长亲自为全校家长开安全讲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农民工子女的安全。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家访、电话访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告知学生在校外的一些不安全的行为,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让学生家长担当起校外安全教育的责任。针对生活在较底层的农民工子女,由于疏于管理,为此,我们还自导、自编、自演有关交通安全节目,在区、镇等地进行巡回演出,并结合学校开展的“百名校长进社区,万名教师进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到农民工家庭进行安全知识、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民工家庭上,并发动班主任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通过多年学校举行的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班级家长会,通过校长与老师不断对家长安全方面渗透教育,家长安全意识也有所提高,形成了家校合一,齐抓共管的教育局面,学生的安全意识都有进一步的增强。为了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细、做好,我们还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给学校配备的一名综治副校长的资源,经常邀请综治副校长到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实地察看学校的安全设施,为学校出谋划策排扰解难;为了解决对学生的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辖区灌口中队的交警,派出所综治副校长,不定期的到学校为师生、家长举办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开展实用的应急教育和各种疏散演练,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以及紧急情况下如何逃生、报警等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重于泰山,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这已经在广大的学校中形成了共识。我们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构建具有安全教育特色的平安校园,使每位学生能够在一个拥有安全的环境中得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陈美宗
在公路施工的期间之内,公路路面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之上对改扩建时期之内的行车安全造成影响;而在另一方面,施工的路段在高速公路之上属于瓶颈路段,这个路段会使得通行能力下降,最终成为了整个公路的安全隐患。
2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天气因素
天气方面的因素会对公路行车的安全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而且天气因素还是所有恶性、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异常的天气之下,高速公路有30%~50%的几率发生交通事故。依照气候对交通安全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说,雾霾对高速公路的安全行车是最为不利的,而除了雾天之外,还有连续的阴雨天、晴天、突降暴雨之类的天气因路面显得潮湿、积水,而雪天又会因为路面开始结冰、附着的系数明显降低,这样的天气会轻易的使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在制动的时候产生侧滑或者是滑尾的事件及一连串的交通事故。
3公路施工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
3.1公路施工期的安全管理系统
在公路施工的时期之内安全管理的系统是由多个机构共同构成的,配合默契的管理队伍,譬如施工方、公路养护队伍、交通警察、路政、环卫、救援组织、医疗及消防组织等等。施工之前是以建立相关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领导队伍,其主要的职责则是加强推广宣传的力度,对驾驶人员以及相关的公路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与相应的岗前培训;为应对各种的紧急事件而制定与之相关的预案以及措施,以便及时的排除公路之上突发的交通事故亦或是由于灾害天气的原因所造成的交通堵塞问题,在制定交通事故预防方案时,应该深入到现场、熟悉路况,这样才能够保证这种安全方案的可行性;另外,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组成一个值班小组,并为其配备专用安全的巡逻车对该施工路段进行安全的监督。对高速公路上的施工路段实行封闭式的24h轮流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2对施工区域设置的安全设施
1.1定义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是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建造与安全运营的全部工作的总称。
1.2安全工程的设计范围
安全工程贯穿于各设计研究阶段,这包括: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后续服务阶段。
1.3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设计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这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对于下述安全事故,在设计时就应给予充分考虑,以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1.3.1火灾
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的伤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烧死烧伤;高温灼伤;缺氧窒息;烟气中毒;踩踏;不正确逃生方式造成的摔死、摔伤;引发其他并发症等。
1.3.2撞击
撞击事故,包括:车撞车;车撞物;车撞人。
车撞车:追尾事故或乘客列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当线路不封闭时)。
车撞物:列车与永久性物体相碰,如:在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变形、断裂、松动、脱落时,侵入限界,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与列车碰撞或剐蹭;列车与临时性物体相碰。
车撞人:列车与工作人员、乘客、闯入或穿越行车线路者、平交道口抢行者等相碰。
1.3.3电击
产生电击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体(或绝缘破坏);触及漏电电气设备的外壳(接触电位差超标);电缆金属屏蔽层感应电压超标等。
1.3.4踩踏
在发生突发客流、突发事件、自动扶梯失控等情形下,处理不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踩踏事故。产生突发客流的因素有:节假日(如北京清明节)、大型群众活动、恶劣气象等。
1.3.5人为袭击等
爆炸、纵火、毒气等。
1.3.6建筑物垮塌
运营期间,车站、隧道、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发生垮塌
1.3.7其他灾害
针对地震等地质灾害、透水、洪水、雨雪风雾、沙尘等,设计应考虑防震、防淹、防洪、防雷、防风等。
1.4施工期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安装期间,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如:结构开裂、坍塌以及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出现沉降或坍塌等。施工不当或设计失误会导致这些事故的发生。
1.5设计期间
项目前期决策失误,虽不会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但会给项目带来财产损失或影响项目经济效益。
二、安全工程的设计原则
主要原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应以下述要求为目标,在正常使用时:
必须防止因乘客使用系统而造成对乘客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系统对运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运营设施及车辆遭受损害与损失。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运营设备的选择,必须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满足功能、维修方便、经济合理。乘客使用或操作的设备,必须易于识别,设置在便于触及的地方,并保证不当的操作或使用也不会导致系统发生危险。必须为残疾人、老人、孕妇及带领儿童的人在使用该系统时提供安全舒适的措施。应当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发光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对于起火风险大的设施必须加以围护,减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在对火情及有害燃烧气体与热量控制的基础上,应保障有效疏散措施;铺设在地下车站、隧道及车辆上的电缆应不含卤化物,并避免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一旦发生火灾,通风排烟系统应能进入火灾运行模式,以保障人员疏散或灭火。
三、防火设计的重点提示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各种灾害中,火灾是首位的。所谓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1火源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引起火灾的火源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了解这些火源,将有利于防火设计。
电气火灾:绝缘老化、违反用电规定、电气设备设计或安装不当、过负荷、电气短路等,都可能导致火灾;生活用火引燃:如烟头等引燃可燃物;生产用火引燃:如施工中由电焊、气割、打磨、切割等的火花或其他火种引燃可燃物;人为破坏纵火。
3.2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
在系统投入试运行前,设计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编制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3.3建筑防火的设计要素
疏散通道、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用楼梯及自动扶梯、隧道联络通道的设置;疏散能力;设备及管理用房的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3.4消防给水与灭火装置的设计要素
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配置、自动喷水(或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5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的设计要素
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的设置、防烟、排烟系统与事故通风的功能、防烟分区的划分、设备的排烟能力、排烟设备的耐热能力、送风量的要求
3.6防灾用电、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设计要素
消防用电的要求、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急照明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四、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工作,需要给与重点关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设计的重要性,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更加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实现这个目的,只研究设计导则还不够,还应该建立一套安全工程的设计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雷全胜,唐祯敏.城市公交平衡流研究的几个关键问题.综述[J].系统工程学报,2003,18(10):62-70.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在交通工程施工控制的过程中,不仅要对交通工程危险的各种因素做好充分的认识和打算,同时还要针对重大的交通工程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危险关键因素,进行重点的控制。因此为了将交通工程的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小限度,运用科学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迫在眉睫。
1、交通工程企业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建设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而有些交通工程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甚至还有的管理者认为“交通工程施工死人不可避免”,片面强调妨碍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客观原因,忽视或开脱自己的主管原因和责任。
1.2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主要体现在:与有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了很多同类事故在同一个地区屡次发生,发生后又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 部分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还未能落实在行动上。如有多起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却没有按照交通工程市场的规定办理交通工程施工手续,照样施工,对此建设主管部门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管理体制不顺,存在监管盲区。
1.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部分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做出应有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1.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从目前交通工程业的总体情况来看,操作工人主要是来自农村的多余劳动力,其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普遍缺乏。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的职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2、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指施工管理者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舆论、决策等手段,对人、物、环境等管理对象施加影响和控制,排除不安全因素,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的活动。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2.1优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在开始所有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前,首先应组建项目部门,同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小组的其他组织机构构成情况为:任命总工程师、书记以及副经理为管理小组副组长,并由各部门质量管理精英组成质量管理成员。由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共同编写、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由各部门的精英成员负责管理以及监督自已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2全员培训,遵守环境保护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施工开始前,应按国家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使施工人员了解,由于施工可能为自然环境带来几种污染情况:1、水污染;2、大气污染;3、噪声污染;4、固体废物污染;5、油料、化学品的污染等。通过培训,使施工人员掌握文明施工,减少环境污染的若干种措施。同时,做好施工的环保实施计划,对几种重要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保证做到小于或者等于高于国家限定标准。
2.3做好文明施工
由多名具有丰富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组建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施工地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培训工作。按国家规定的《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制作标示牌,并悬挂于施工区域的安全出口及入口处。将工程相关的各单位以及工程简介列示其中。施工单位对标志牌应定期清理并实行每月检查,如发现变形、破损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及及时修整或更换。
对于原材料的存放场地,应有规划的安排。在进料前,对存放场地进行清理、平整等地面处理,保证场地的平整度以及清洁度,确保原材料的存放安全。进料后,应对原材料的摆放进行合理安排,对于不同类,不同种的材料分别堆放,材料与材料之间用留位、搭建棚架或者砌砖墙等分工分隔开来。按照出库的频率程度,将进出货频繁的原材料摆放于仓库的出入口处,以利于施工作业。做好进出库的记录,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减少原材料因存放不当,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施工区域实行严格管理,除施工人员持工作证上岗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阶梯管理,由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工作按部门做到细致划分,纵向实现层层管理,层层把关,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多种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工作的培训,通过考试以及安全演习等形式,交叉测评施工人员的理论以及实践当中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并与工资、绩效挂钩,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学习兴趣,从而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于各部门、各岗位设立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各专业人员上岗前应做好培训工作,对于特殊岗位要保证人员经国家认可的正规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上岗证书,方可进入施工场地。对于其他施工人员,要对三级安全、工种变更安全和转场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进行普及教育。对于全体人员,均要进行《国家安全操作规范》等条例的学习,使全员了解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内容。同时,确保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将安全问题与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于工程期间安全预防工作做的好的,以及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做安全认识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2.5做好预防事故发生的工作
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在人的危险行为与设备、设施的不安全操作或摆放状态的同时出现,或单一的出现而造成的。防范事故的发生有以下几种途径:一,减少或者控制人的危险行为。二,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三,采取隔离防护,减少不安全的人与危险的设备等不安全状态同时出现的机率。同时,应按工种、岗位采购并统一发放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保证施工场地人员的施工安全。对场内的安全隐患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并增加夜间照明设备,起到安全提示的作用。
3、结语
施工安全管理问题事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交通工程企业的信誉,我们一定要充分的认识到其重要性,这样才能让我们的交通工程不断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