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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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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

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范文第1篇

长期以来,高校哲学教学在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哲学应坚持以实践观点为首要观点深化改革,探索以“三新”模式替代“三旧”模式,即以“哲学原著”、“哲学史”和“专题研究”替代“哲学原理”、“哲学原著”和“哲学史”,并走向对话,将“讲坛哲学”与“论坛哲学”相结合。

关键词:

哲学;教学改革;实践观点;论坛哲学

建国以来,高校哲学教学屡经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明显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高校展开了许多探索,展望未来,改革应当在多方面同时着力:在内容上逐步强调实践观点的首要地位,在形式上更为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同时突出教学中的交流与对话。

一、哲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哲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问题体现在“千书一面”,尤其是本科和专科生用教材,一般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实际授课过程中师生普遍反映内容上较为僵化,研究生用教材编写较为灵活,状况相对较好。教学内容方面,表现为陈旧过时,吸收新成果较少,且“讲坛哲学”多于“论坛哲学”,即讲授多而讨论少。教学方法方面,表现为僵化死板,教学艺术欠缺,重视观点灌输而不重视讲清道理。哲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能说只是哲学研究者和教学工作者的问题,而应当放在整个哲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去认识。上述三方面的问题,其实是当代中国的哲学学科建设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在其他哲学二级学科中也同样存在,甚至也是当代中国所有人文学科共有的问题。但由于哲学的特有地位,尤其是作为各类高校和各级党校的公共课,问题反映的更为集中和明显。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是哲学教育观念的偏颇,即长期将哲学教育混同于知识教育或知识传授,这种现象在所有人文学科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长期以来,我们不注意区分人文学科与其他知识性学科的教学特点,也不注意区分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的教学特点。就哲学而言,即表现为统编教材、统一体系,强调共识的内容而引入新内容少,多采用灌输教学而讨论少,尤其是在考核方法上,本专科生教学中甚至还普遍使用客观考试方法,大量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核,以致于哲学被作为客观知识体系而非哲学。[1]

二、以实践观点为首要观点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者逐渐形成了以实践观点为首要观点、核心范式和建构原则来展开哲学教学改革的新探索。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学者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社会实践,深入解读了马克思哲学原著;二是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和东欧的启发,其对社会存在理论、社会批判理论、实践观点等的研究拓展了哲学的研究视野;三是中国学界关于实践标准的讨论,关于人、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关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不断深化。[2]马克思本人考察所有哲学问题都是以社会历史和人的实践活动作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其具体哲学观如世界观、自然观、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观都在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中得以呈现。实践观点在哲学教学体系中是一种哲学范式,是其逻辑起点和内在线索,也是其理论态度和方法论原则。哲学教学的主要目的,应当是让学生学会以的立场、观点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哲学教学既要回到哲学的本真,也要回到现实世界,不回到哲学的本真,就无法把握哲学的精神实质,不回到现实世界,就无法实现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统一,这两个回归都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相对于解释世界,哲学更重视改变世界,世界自身发展出了“人”这一否定性的存在物,并最终使“人”的尺度高于“物”的尺度,改变世界即实现两个尺度的统一。改变世界的途径是人的实践,这里的“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通过人及其实践,既改造客观世界,也在改造主观世界,从而使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重新实现有机统一。同时,哲学作为“以人为本”的唯物主义哲学,必须在对人所处时代及面对现实问题的反思中前进和发展,不关注现实问题和时代特点,哲学势必失去生机和活力。因此在哲学教学中,必然要回到现实世界,教导学生学会以哲学的基本原理独立思考和解决现实问题,使学生自觉树立而非被迫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实践观点作为哲学教学改革的首要观点,最终的目标是建构一个具有综合性、当代性和开放性的哲学教学体系。“综合性”是指以实践观点为原则,打破原有的哲学原理、哲学史、哲学中国化、西方哲学等课程的壁垒,将从属于不同分支学科的内容围绕当代社会发展的实践主题加以有机糅合,形成整体。“当代性”是指将哲学的基本原理延伸至当代社会现实生活的语境中,融入现代观点,关注现实发展。“开放性”是指以实践观点为建构原则,充分吸收当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将过去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充分涉及或展开的基本原理根据实践需要加以详细阐释。[3]

三、以“三新”模式替代“三老”模式

我国哲学教学主要沿用了哲学原理、哲学史和哲学原著的“三老”模式。其中哲学原理居于核心地位,对于普及哲学的基本理论具有重要历史作用和意义。但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即原理课对于哲学的概括是相对偏狭和贫乏的,从而导致“不原也不全”的情况。因此,有些学者呼吁用“哲学专题研究”来替代“哲学原理”,以保持开放性和批判性。[4]由此,便形成了哲学原著、哲学史、专题研究的“三新”模式,这是哲学教学改革的有益尝试。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种新模式未必适合于从本、专科到研究生教学的所有阶段,对于研究生教学尤其是博士生教学,这种模式较为合适,因为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已经具备了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但本、专科生本身理论基础并不扎实,如果采用哲学专题替代哲学原理,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研究能力都较为有限,未必能够理解专题讲授的精髓,教师自身的学术素养也未必能满足专题教学的需要。所以本、专科阶段是否采用专题讲授模式尚需思考和检验。如果采用“三新”模式,哲学原著课的作用就更为凸显,因为原著能够直接体现哲学的本真涵义,相对于哲学原理更为全面和准确。但同时,在众多的经典原著中,如何取舍也十分重要。哲学原著可分为早期著作、部分读书笔记和札记手稿、论战性著作、成熟而比较完整的论著等四类。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最适合作为原著课基本教材,原因是这两部著作论述全面成熟且难度适中。[5]但考虑到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本专科和硕士阶段,以这两部著作作为原著课教材是合适的,但在博士生阶段,考虑到博士生所应具备的哲学思维和创新能力,则以《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两部著作作为原著教材更为合适,这两部著作具有更大的哲学张力,也是近年来高水平哲学论文频繁引用的重要文献,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更有助于锻炼学生的哲学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四、走向对话,将“讲坛哲学”与“论坛哲学”相结合

在哲学教学方式的改革中,走向对话是必然的趋势,对话既指教师与学生的对话,也指哲学与其他哲学乃至其他学科的对话。哲学不仅是社会批判理论和实践哲学,也是“以人为本”的实践唯物主义,因此教学中主体与客体———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就成为必然的要求。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平等相待是对话的基础,这就势必改变以往灌输教育中教师主动而学生被动的局面,而是双方都主动思考和讨论,从而调动主客体双方的积极性。哲学本身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其发展历程也是与其他哲学思想甚至自然科学频繁交流和论战的过程,哲学的历史地位是因其真理性和价值性而确定的,而真理性和价值性很大程度上就来自于这种交流和论战,因为这使哲学能够批判地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而且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学生们很容易接触到各种思想,如果哲学乃至的各类二级学科不去面对这一现实问题,固步自封,就有丧失传统思想阵地和舆论阵地的危险。因此,哲学既要与传统的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进行对话,也要与当代的新自由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等思潮进行对话,在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批判和借鉴,最终使学生在各种思想的比较中真正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对话中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形式是论坛,也有人将这种交流模式称之为“论坛哲学”,反之将传统的课堂教学称之为“讲坛哲学”。近年来,各类高校和各级党校都很流行论坛,甚至有人提出干脆以“论坛哲学”取代“讲坛哲学”,这是狭隘和急功近利的观点,“论坛哲学”和“讲坛哲学”应当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的关系。“论坛哲学”能够活跃学术氛围,但观点杂乱,并不具备“讲坛哲学”的严整性,过度强调“论坛哲学”只会导致思想的混乱,反而无益于大学生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与哲学教学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的。二者只能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以上只是对哲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的目标、措施进行的粗略分析,未必符合哲学教学完整的规律和实际。这些改革不仅对教师也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如果能够实行将极大提高大学生对哲学本真思想的理解,是值得探索和尝试的。

作者:谢连生 单位:江西理工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基金项目: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才培养专项(编号13YD019)参考文献:

[1]汪信砚.关于我国哲学教学改革的思考[J].哲学动态,2003,(5):3.

[2]袁贵仁,杨耕.哲学教学体系的形成与演变(下)[J].哲学研究,2011,(11):16.

[3]丰子义.哲学教学体系建构的实践观点再析[J].哲学动态,2013,(12):8.

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教育;教育哲学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1-050-02

前言

“这是一个脱节的时代”。当我们跨入新全球化的门槛,工业文明主导的平台随时代变迁而行将摧毁,传统工业资本主义世界和工业社会主义模式日益衰败和消亡。面临着即将来临的后工业社会,初露端倪的知识经济,以及从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包括后结构主义、后实用主义、后资本主义、生态主义、批判的解释学等等)转向的冲击,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表达的哲学,必定在重构专属自己时代的哲学中,在重构专属自己时代新的问题领域时,在新的视野里向世人充分展示和创造自己时代的当代性,以此作为回应。17世纪的认识论哲学至今虽仍深植于现代社会,但随着20世纪末发生的后现代哲学的转向、存在主义的转向等等,哲学研究比以往都更看重人的存在,更关注人的生存、人的全面成长意义以及探究个性潜能全面发挥的原则、途径。这一哲学的转向,也必然会引发教育哲学研究领域的变化。

一、教育哲学及其定位的探讨

海德格尔曾说,我们常年累月地研究大思想家的论文,这样的事实也根本没有保证我们在思,甚至根本没有保证我们已准备去学习思。这种研究哲学的活动最为顽固地给我们造成假象:我们在“弄哲学”就是在思。“弄哲学”使即定的哲学知识取代应有的自为的创造性知识,思被盲从所代替。思的缺位,对前人未思、未闻、未说的东西也就难以作出创造性的发问。因此,他认为哲学应抛弃单纯形而上的追求,更应是一门“实践的哲学”。这里欲表明的是人的活动本身具有目的的前置,目的的规划,目的的修正和目的的实现等因素,体现了人的主体性活动的价值、取向和特征;哲学自身的每一个观点、概念、范畴和原理不仅来自实践,不仅接受实践的检验和丰富,而且还由于实践的作用不断修正自己,充实自己,力求达到与实践的发展相同步或相同向,并且不断追求对于实践进行预设、构建、规划和制约。这方面,教育哲学更应接引这一思想的推力,金生教授在《教育哲学是实践哲学》一文曾说,教育哲学发展之真谛在于不简单借用现成哲学原理一样,不提供规范的原则与理论,而是努力激发人们的教育良知与教育智慧,激发人们对教育智慧的热爱与追寻,激发人们追求教育之真理,捍卫教育之本真,激发人们的教育精神与热情,从而激励并指导人们的教育实践。

然而就我国教育哲学的发展和研究现状而言,当前一些研究还仅仅局限于译介与推广西方教育哲学思想理论,缺乏对这些理论进行有效的反思与批判,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理论的本土化;在挖掘我国古代教育哲学理论遗产上,文化沉醉似乎更胜于实践关注,并未能很好地做到古为今用;其二,在研究方向上,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还存在思维盲点,教育哲学满足于自我欣赏,其批判性、反思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教育现状和问题的思辨和批判不够,忽视了教育哲学对教育的相关性。

按照杜威的定义,“教育哲学是最一般意义上的教育理论”,它并不同于教育哲学知识,它是个未定型的东西,有多少哲学观,就有多少教育哲学的生长点。《教育哲学引论》一书的突破则在于,本书一开始所定下的基调,就是,教育哲学的研究中不是仅仅把哲学当做方法,把教育哲学变成一种方法论的学说,它不仅要对教育问题作出理论的说明,提供教育理论导向,而且又要切实地去参与教育实践,融和在教育实践中。这里的“实践”不仅包括“教育实践”,还融会了“社会实践”和个体的“生活实践”。该书面向实践转换了探讨的视角,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转换是以特别是马克思本人有关教育经典文本解读作为支点的。马克思的历史观(现实人的实践活动是考察现实人及其现实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原点)在读者面前并未显得老套和拘谨,而是作者通过与中西方哲学与中国教育历史和现实流变的对话,马克思哲学精神被赋予了当代价值和时代意义,读者重新认识固有精神的激情和欲望得以激活,同时也为全面认识和理解教育哲学提供了一个更为生动而又丰富的思想文本和交流平台。

作为一种新的论述方式,该书的突破还表现在,书中既对教育基本问题进行了独到阐述,同时又对中国当下教育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实然性探究,创造性地在实践――教育――社会三维架构中揭示出教育的发展规律,把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堂皇引入到理解教育、反思教育的视野之中,使读者有种发自内心去蔽后的澄明感。该书还对教育中所涉及的人、社会等一切价值和文化形态做了反思性批判和批判性反思,在透析现代社会的变迁基础上重构起教育生活的知识基础和价值观,使人的认识发生了从潜在到显现、从模糊到清晰、从零碎到系统的深刻转变。

上述这些与石中英教授在《教育哲学导论》一书中的见地有相近之处,即教育哲学的研究对象应跳出以往只研究“教育一般问题”的经院哲学巢穴,回归到批判性反思和反思性批判教育中任何一个真实的具体的问题,并以此作为研究的起点;教育哲学的学科性质上,应强调实践性、反思性、批判性和价值性。严格意义上讲,这种突破的实现导致了人们对于教育中各种关系认识的再度调整,也导致了人们对于教育哲学研究价值的重新定位。

二、教育究竟是什么

“解决教育是什么的问题,这是教育的前提与基础。” 借用文学上的一句话:一千位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位教育研究者,就有一千个应然性教育本质。教育的本质,简而言之,是哲学在特定情况下的实践实现。从现有诸多对“教育”概念的表述和诠释中,我们不难发现,教育本质的探讨已陷于“教育应当是什么”的价值判断和各自教育理念追求的抒发。这种循形式逻辑定义规则的方法,使所抽象的“最一般”,无法适应特定的教育环境。“应然”的多与少或增与减,其实并不能带来“实然”的改变。这种教育“应然”化的探讨成为遮蔽教育本质的一块云彩。

“哲学的核心必定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个人。只有以人的个人生活为起点的思想才是有价值的。”]这一异乎鲜明的见地,对于教育哲学的研究探讨同样适合。如果说,真正的哲学是一种关于此在(人)的根本问题的不断探索与发问,那么,教育哲学则是对教育中未思、未闻、未说的根本问题的创造性的探索和发问。舒教授在书中指出,认识教育本质,须以人的实践、人的需要为前提,教育必须反映人的本质,人的社会,存在的目的,即解放人的本质力量。理解教育本质,中心在于认识、注解人本身。基于超越以往教育本体论研究的狭隘思维,舒教授把存在的“人”作为他本书研究的出发点,探讨培养人之所以为人之所感、所思、所想、所做、所为、所说、所行过程中蕴涵并且体现出来的大道。他不止一次地讲到:“教育是人的教育,教育要以人的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人的需要又是多方面、多层次,是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的综合,最终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因此教育活动是培养人解释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进而推动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这种认识教育本质的方式的意义在于,使读者与作者深度相遇于文章的字里行间,个体性地亲证“教育是人的教育,教育是解放人的潜能,促进人自由本质的实现”,最终转化为一种纯粹的个体经验。

马克思就人的本质曾做过这样精辟的阐述,“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人的本质这样经典性的表述至少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其一,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其二,人的本质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社会关系的一方面。其三,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即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抽象的固定不变的。舒教授以人作为构造其理论的价值参照,但又不孤立地谈人。关于“人”的认识,舒教授即避免了唯理性,同时又没有过分夸大非理性的作用,而是把受教育者、教育者看成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把人的存在看成是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的统一。他说,“以现实的人为前提来认识教育,发展教育,从而就把教育看做是人的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现实的,又是历史的;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是关注人的现实的需要,又是实现了人类发展的需要;是民族的区域的,又是开放的无限制的。”

舒教授以自己特有的诗思,往返于历史与现实的教育现象之间,引领读者从表象出发,在现实图景中,深入分析教育生活中知识基础观念形成的历史过程和历史过程背后的现实力量,并把这种思想的考察深入到对社会实践的考察,以此来评价和判断前者的社会和思想条件在社会生活中的适应性。借助于他多年对教育哲学研究的成果,尤其是哲学中“人”的概念,厘清教育领域的一些基本关系和省思教育领域的一些基本现象,揭示出这些最简单、最普遍、最基本的知性概念理性抽象后互相作用的流程,形成了读者对清楚理解和恰当表述问题的机理和判断标准,使读者在此教育研究的思维领域得以敞明。由此,这样一种新的研究思维,也就突破了传统教育哲学研究的保守瓶颈和科学理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三、《教育哲学引论》的重要主题――人

教育、社会与人的发展是《教育哲学引论》一书的重要主题,该书讲到,人是现实社会中的人;人是教育目的,是人自身发展的目的,人发展目的的实现不能离开社会环境;在教育――人――社会的视野中,即关怀社会,也关怀人的发展――人的个性发展;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归根到底也就是社会中人的发展。显然,作者是偏向于人的发展的。那么,人的发展成为教育以及社会追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又是何以可能呢?在作者看来,“教育的人是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而人的社会本质只能在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中生成。基于此,教育成了社会的教育,把教育的个人需求提升为社会需求,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现实性的教育需求上升为教育对社会与人类的发展的需要,从而使教育的崇高性得到彰显。”

近代以降,教育学兴起之时,关于教育中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之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个人本位论分为以卢梭为代表的的个人本位论、以爱伦・凯为代表的自由教育类型和新人文主义性质的个人本位论三种类型。这一系统之间尽管有论述上的差异,但却表现出大致相近的价值倾向。它们基本上都主张尊重个体生命的价值及人格的尊严;强调个性的存在价值及个性自由自主、充分发展的重要性。与个人本位论拆开社会本身单独对待人的发展不同,以西方“社会学派”为代表和以凯新斯泰纳为代表的极端国家主义或国家本位倾向的社会本位论的宗旨是,一定程度上都强调社会要求个人或是个人顺从社会的单向运动,社会成为了首要因素。应该说,人的发展与社会内在联系的一致性并未在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那里保持适度的张力,相反,人从存在的整体中抽象、分离出来作为发展的主体,或是孤立地将他人与人、社会与人的发展割裂开来,这也就必定造成本已存在的人和社会的异化更趋异化。

马克思早已对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各自的偏执作出过批判,“社会与个人,不是强调要以谁为本位,而是着眼于人的生存活动的需要,在解决人的主体性的过程中,统一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成为个人活动的基础与载体,也只有人的活动,才能成为社会。如此,社会又成为个人本质力量释放与实现的空间。” 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人,这是因为社会的存在是以人为起点和标志的。其次,人是社会结构成分中的主体要素。第三,社会的变化发展虽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这其中的许多客观规律须通过人的意识活动才能实现。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社会是人的社会。个体自我只有置身于一个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保持与外界不断的信息交流与碰撞,从外部世界充分吸取营养,才能造就生动而独特的个性。

教育是一定社会中的教育,有关教育是什么的理想和争论很难有脱离社会教育作为社会生存和延续的活动,其必然反映社会主流思想观点和价值观,而这些思想观点又主导着其对教育的态度和由此态度引发的教育活动。教育追求的是具体的、个体的人的发展,那么,真正架构起教育、社会和人的发展三者立体交会的契合点又在哪里?是继承文化?是健全人格?是自我实现?还是改造社会?舒教授主张,应在他们之间保持一种平衡,而不是走极端,以避免对真理认知的偏差。他提出把培养人的自我认同作为坚持以“人”为核心并统整教育、社会与人发展的着力点。这一主张建基于个体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存在者,其需要得到尊重与满足;使自己与他人、自然及自身建立良好的关系;个体能够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及他人;在与世界的交往中是自己的主体能力得到有效表现,并最终完成自我解放。

总之,舒志定教授的《教育哲学引论》一书创生了教育哲学的新质,它所提供的这种新的研究范式必将成为一股推动中国教育思想发展的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舒志定.教育哲学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金生.教育哲学是实践哲学[J].教育研究,1995,(1).

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范文第3篇

一、中国公民社会理论研究兴起的背景

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主权,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 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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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范文第4篇

1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

1.1课程的设置

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成教专科开设的课程有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教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医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寄生虫学、流行病学、临床检验基础、生物化学检验、寄生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等19门课程。限选课程开设有医学史、应用写作、简明哲学原理、社会医疗保险、组织学与胚胎学、实用医患沟通与技巧、社会医学、临床医学概论、医学统计学、实验室管理、康复医学等11门课程。

1.2课程的时间安排

本专业以业余形式实习三年,总学时为1920学时,毕业学分为120学分,分为6个学期进行组织教学和学习,其中毕业实习20周,每隔3周回学校1次,进行实习答疑,病例讨论和毕业考试前的理论复习。

1.3课程设置学时统计

表1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成教专科课程设置分类表

2课程设置的问题

2.1课程体系设置依然存在“普教化”现象,课程时间分配不当

    多数成教院校或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沿袭本单位的普通高等教育课程内容,反映出现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处于一种“普教化”的状况。比如,公共基础课程与他们从前学过的课程内容重复性高,而且这样的课程带来的实践作用并不大,不如把时间分配到更加实践应用价值的课程上。专业基础课程学时占30%,比专业课还要多,虽然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长,但是实习内容的大部分时间安排并不清楚,不够具体。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本专科教育大有不同,普通本专科生在课程学习之前,一般对相应课程的了解几乎是空白的,属于从头学起,应以掌握课程基本内容、重点内容为主要学习目标。但成教学生则不同,他们一般已经在工作岗位工作一定年限,甚至有的已经工作超过十年,具有丰富的临床医学工作实践经验,如果仅对其进行科班式的课程学习,很显然是不适应其自身能力水平,也不能使其学习掌握其最需要学习和提高的技能。

2.2对于论文撰写技能方面的培养不够重视

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成教专科与写作相关的课程只有应用写作一门,虽然安排在第一学期的限选课内,但是学时较少,到学生毕业的时候,需要运用到毕业论文撰写时估计已经忘记得差不多,课程所起的作用并不大。许多成教学生由于需要晋升职称,有论文写作的需求。可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多数成教学生不具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通过论文写作训练,可以锻炼学生的文献查阅、分析统计、前沿知识整理等多烦方面的水平,在此阶段对其进行论文写作培养,不但有利于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还可以增强其科研能力,为完成学术论好准备。

2.3实验课程忽略了培养医学检验技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性

    在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安排中虽然有安排实践课,并且实践约占教学课程的一半学时,但是,实践课程的内容依然是理论课程所对应的实践课,不够新颖,不够贴近临床实践。当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竞争主要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而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特点是具有先进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新颖的实践课教学内容也可以作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种方法。作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这一技术性专业,更加应该注重创新,例如在检测方法上如何更简便快捷,检验试剂的研发,提高检测结果的灵敏度和准确性等。

2.4对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意识不强

    从成人高等教育医学检验技术教程表里可以看出,在通识公共基础课程里只设置了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两门课程,相对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中,缺乏了马克思基本主义等政治理论的学习课程,成为一个盲点。对成人教育培养的虽然成人学员一般年龄偏大,大多数人政治上比较成熟,世界观基本形成,但是他们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比较大,对于高等教育表现出只在乎能否考试及格、能否拿到文凭,而忽略教育的本质,甚至为了考试及格,作弊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课程中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必不可少。

2.5对学生培养目标和综合评价方面不够具体

多数院校均要求医学成人教育的教学内容、考试均需达到普通高等教育同样的标准。但成人教育学生由于其自身的年龄、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与在校本专科生差异很大,完全照搬普通本专科的培养目标是不合适的。目前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评价方式不利于检测学生的综合学习效果和能力,不能达到检验学生应有学习水平的目的。成教专科对学生培养目标较为笼统,对于人才培养特色方面不够突出,并没有设置培养掌握某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才”课程。成绩综合评价比较单一,只有期末考试一种形式,对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不够强,老师对学生的情况缺乏了解,使得教学质量难以提高。

3对策

3.1调整课程体系

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应要求他们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因此课程内容应该更倾向于深入提高学生理论基础和对新知识和新诊疗手段的了解和掌握的能力这些方面的,加深学生对知识深刻而完整的理解,提高对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同时可以设置一些新方向的课程,更新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在检验的检测能力,例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教学中增加了细胞形态学方向等课程。

3.2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实验课是理论教学的主要补充,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壮大和优化队伍,既要有一支专门型的科研队伍,又要有一支业余型的科研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开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课,在实验教学中,一方面增加能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创新性、综合性实验课。一方面为促进学生的科研精神和学习的动力,可以在教学管理中增加创新学分项目,并要求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必须获得几个创新学分。将实验教学与科研培训结合起来。题通过进行模拟课题申报、答辩等形式训练学生查阅论文、进行课题设计、撰写申报书等方面的技能,亲身参与科学研究,训练科研思维,激发创新精神和培养动手能力。

3.3重新合理分配各科学时

明确教育重点,精选教学内容,以理论教学为主,实验教学为辅,更新知识,重点讲授,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根据教学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实际应用情况,重新调整各科学时比例。目前许多科目的培养不能体现出成人教育学生的“成人”性,各科学时分配不合理。一些偏基础的科目如生理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等应该适当减少学时数。对于学生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如生物化学检验、免疫学检验、病原生物学检验等应该增加教学时数。而对于分子生物学检验这样近几年有较快较大发展的学科除了增加教学时数外,还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必要的指示扩展。

3.4树立全面教育质量观

要实现成人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提高成人教育的质量,进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是关键问题。按实际情况,适度的、有重点地选择讲授理论和医学伦理知识。着重引导学员正确处理好文凭和水平的关系、工作与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成人学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方面的知识,集体观念、法制观念,改变部分人对“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和降低“红包”现象发生。还可以结合目前社会上的热点医疗问题,例如不断发生的恶性伤医事件、医生辞职事件等,帮助学生树立适合当前社会的医患关系观。

    3.5教学方式多样化

    教育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当前的教学方式多样化,成人教育的教学方式也应该作出相应改变。除了基本的课堂教学模式外,应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利用网络教育的开放性特点,突破教学的时间空间限制。可以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网络视频教学、微信平台教学等。其中网络教学开展时间较长,许多学校已经建设好网络课程资源库,可以进一步加强资源库建设,尽量多采用网络教学模式,以解决成人教育学生工作和学习时间的矛盾。微信平台教学是基于微信公众号建立的学习模式,还可以结合目前比较流行的微课、微视频等方式进行教学,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学习方式,值得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马克思哲学原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专科层次;小学教育;课程设置

小学教育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奠基阶段,新世纪所需人才的许多素质都是从小开始培养的。小学教育的改革要求对思想观念、教育教学目的、课程的内容选择与编排、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反思与改革。

一、基础教育改革对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提出的挑战

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这就需要改革目前小学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使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谐发展,从而更好地体现师范院校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性质。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注重课程的综合性

目前小学阶段设置了品德与生活、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打破了传统基础教育课程中分科教学过早、容易造成知识割裂的局面,以全新的形式来对学生进行培养,使他们能够对知识,对世界形成整体认识。小学教育课程的这种变化趋势必然要求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随之变化,要求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加强通识教育课程比例和重组专业课程,培养“全科型”师范生。

(二)基础教育课程强调课程的实践性

现今在小学高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类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设置是为了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提供与社会生活贴近的机会。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基础教育的这种变化给小学教育专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目前小学教育专业活动课程设置较少,以专业理论居多,很少有让学生自己动手、主动参与的实践活动课程,教出来的师范生只懂理论,不懂操作,必须加强小学教育专业的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针对基础教育课程实施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新基础教育课程倡导以“主动参与、勇于探究、交流与合作”为特征的新的学习方式。这就要求小学教育专业加大教育类课程的比重,同时对教育类课程进行整合,加强教育类课程与小学教育实践的联系。

二、当前我校小学教育课程设置的不足

(一)从课程形式上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必修课多,选修课少

在所开设的课程中,必修课仍然占有绝对的地位,选修课的学分占到总学分的比例过小。可见,课程虽有弹性,但弹性依旧很小。大学教育应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且小学教育专业要培养的是基础宽厚、适应性强的小学教师。所以,提供足够的按条块进行分类的选修课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保障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与爱好修读相应课程,开阔视野,发展个性。

(二)从课程内容性质上看,通识类课程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开设的通识类必修课,虽然所占课程总量的比例不小,但除去英语、计算机、体育外,其余全是马克思哲学原理、思想概论、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政治类课程,而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方面的课程只在公共选修课中有所体现,门类少且不成体系。过于强调政治思想类的课程,对其他通识课程不够重视,这样的设置是与该专业所设培养目标中期望学生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的初衷不一致的。小学教育专科专业应当加强各方面通识课程的建设。

(三)教育类课程欠缺针对性

专科小学教育专业有必要适当压缩一些理论课程,在此基础上结合小学教育的特点,以必修、选修、微型课程等多种形式,开设一些综合性的课程。在教育类课程的设置上,可以开设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班级管理、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语文(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教学技能训练等必修课程,提供了小学生心理辅导、小学生情绪心理专题研究、小学语文教学案例研究等多门选修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深入地了解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增强工作后的适应力与创造力。

(四)实践类课程缺乏

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只有教育见习、实习和毕业论文三种形式。第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教育见实习的时间过短,而且实习时间偏晚。学生一方面很难对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真切的体会与认识,不利于专业思想的建立;另一方面也很难得到充分的锻炼,不利于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小学教育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构想

(一)准确进行专业定位

1.培养目标定向在小学

小学教师有专门的专业范围――小学教育;有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处于儿童期的小学生;必须掌握专门的知识技能――从事小学教育必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技巧以及一定的音体美技能等;有公认的伦理规范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待孩子,以及活泼开朗、机智耐心等专业个性品质。

2.学科专业定格在专科

大专院校小学教育专业属于高等教育体系,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以优秀的初中毕业生为生源,小学教育专业应达到专科教育的一般水平,也就是说,它必须具有高等教育各专业的一般特征,即在学术层次上它必须达到专科教育水平的要求,其学历层次要比原来的中师学历高一层。

中师以初中毕业生为生源,学制三年,其课程设置基本为分科必修课程。其特点是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情感,强调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尤其是“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等教师基本功的训练。

(二)正确处理课程关系

1.通识类课程、学科类课程、教育类课程的关系

三者的功能不同,可以这样认为,通识类课程是课程体系的基础部分,学科类课程是课程体系的实体部分,教育类课程是课程体系的条件部分,任何一方都不能取代另一方。三者在课程体系中的比例结构取决于教师培养的类型。我们认为,小学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加大教育学科课程比例。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比例与受教学生的年龄成反比。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学教育专业比中等教育专业师范性更强。小学教师比中学教师要具有更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艺术。

2.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关系

必修课程体现“综合培养”,加强基础。选修课程体现“有所侧重”,加强深度,发展专长。具体操作时,在低年级主要开设必修课程,高年级后增大选修课程比例。这样由“基础”到“分向”到“专长”,以“基础”为重点。选修课程在总课时中的比例要比师范其他专业要高。

3.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辅相成。首先,两类课程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以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为自己根本任务;其次,两类课程在内容上具有互补性,具体表现为不同内容的知识互补、不同形式的知识互补。最后,两类课程在学习话动方式上具有互促性,具体表现为学科课程中的“接受学习”和活动课程中的“从做中学”互相促进。但在同一课程体系中,二者应为主次关系。学科课程为主,活动课程为辅。按照学科课程为主、活动课程为辅的原则构建的课程体系比较合理,才能发挥较强的整体功能。

参考文献:

[1]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