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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方要积极开展门诊医疗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让老百姓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康复医院门诊部下半年工作计划》,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康复医院门诊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__年度顺利结束,在医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下,门诊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更好的做好下一年度工作,使门诊部更加和谐创新、贴近社会、贴近病人,全面巩固好人提升门诊医疗质量,工作更上一个新水平,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做好门诊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登记,定期召开晨会传达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及时通报本月质量检查考核结果,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师,让其及时纠正。
二、做好门诊工作统计分析,每日在巡视门诊各科室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共同商榷,及时解决。各门诊按时开门,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让病人找医生,每日查岗记录登记清楚,月底上报分管领导及医务科。
三、认真执行实施我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惠民行动,继续推行门诊“一站式”服务,缩短群众就医时间,方便病人看病就医,处处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随着门诊看病人次的增多,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落实预约挂号的具体操作办法与流程,预约形式包括:(1)电话预约(2)院内服务台预约(3)直接向专家预约(4)其他:通过医院网站网上预约及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联系预约。
五、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允许超范围执业和无证上岗。
六、做好挂号服务及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病人做好登记记录,若为传染病人,医患之间同时做好自我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
七、配合医院感染办抓好感染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卫生员的消毒、灭菌工作,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与登记,确保医疗安全,并保持卫生区域环境清洁干净卫生。
八、负责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办公用品及物资供应,做好门诊病历及病假条的审核、盖章工作,定期对门诊医师挂号费统计、分发工作。
九、服从各级领导,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并认真传达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康复医院门诊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__年初本接种门诊在院领导和场疾控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主要工作:
1.预防免疫接种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3.院内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管理;
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5.慢性非传染病登记报告.
一.预防免疫接种工作:
1.指导思想:以《黑龙江省计划免疫程序》及《黑龙江省预防免疫接种工作规范》为指导,做好本场的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工作,继续加强接种门诊的创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建卡、建证: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本门诊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保管。
3.强化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质量:疫苗的采购、运输、贮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疫苗的领购统一到场疾控中心,运输、贮存过程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进行,做到时时监测,及时记录,按规定做好疫苗的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疫苗有效期、破损等情况,以确保质量。
4.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的要求,安排各类疫苗的接种,避免“多种、漏种、错种”的情况发生。
5.做好安全注射及接种场所消毒:接种过程严格遵守“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一销毁”,执行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真正做到安全注射。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并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每次接种前后半小时对接种门诊进行紫外线消毒,以保证接种场所安全。
6.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流动儿童也随之增加,加强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已成为我场计划免疫工作的重要内容。
7.加强资料管理:
①接种卡、证:进一步完善卡、证登记,做到卡证电脑记录吻合,接种卡的填写符合要求且干净整洁。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注销。
②原始记录:进一步规范完善原始记录本的填写,要求各项填写完整、真实。
③报表: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各种报表要符合逻辑,并按时上报,做到不迟报、漏报和错报,及时存档、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8.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无误,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与免疫规划相关的工作。
二.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
1.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及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病人建档,首次为3张表,包括“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个人基本信息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基本建成覆盖全场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__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
3.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为确保我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康复医院门诊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__年是我院面对新挑战,谋求新发展之年,争创三级等级医院评审,任务艰巨而繁重。今年门诊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医疗服务,努力营造病人至上、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医疗质和安全。按照三级医院评审的各项条款逐步完善管理,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20__年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预约诊疗工作
1、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现场、电话等平台开展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
2、完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比例。
3、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操作规范和流程通畅。
二、完善门诊流程管理
1、优化门诊布局结构,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积极与挂号室、支助部沟通协调,合理制定门诊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有效措施,保障门诊诊疗的秩序和连贯性。
2、在网站、微信平台、门诊大厅显示屏公开出诊信息,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能提前告知患者,实行24小时预约、咨询电话服务。
3、完善医疗资源调配方案,实时监测门诊流量,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4、建立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案,加强医务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
5、制定相关制度与流程支持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
6、完善门诊绩效考评和分配方案,与门诊服务质量密切挂钩,使门诊资源利用率化。
三、做好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1、急诊科布局符合急诊快捷流程特点,满足绿色通道要求。
2、急诊医师、护士配置满足急诊工作需求。定期进行急诊专业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机制。督导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
3、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要求急诊抢救登记完善,病历资料完整,入院、转诊、转科有病情交接。
4、进一步完善急诊创伤、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
5、根据医院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督导急诊科制定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保障绿色通道通畅。
四、狠抓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罚条例》中相关规定,规范医疗行为,做到依法执业,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医疗纠纷发生。
2.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加强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对门诊日志登记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定期检查。加大医疗安全管理的力度,消除一切不利于医疗安全的隐患。
3.加强医护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医护人员主动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4.加强对应急的培训和管理。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尽量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正确处理,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5.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时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和群防突发公共卫生等。
关键词:门诊导医台;多重角色; 探讨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1],以及医院门诊的信息网络建设和"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确立,使门诊就医流程快捷、方便、满意,门诊导医成为患者与医生链接的关键环节,而受到普遍重视[2],门诊导医者在工作中承担着多重角色,现报告探讨如下。
1 门诊导医者的多重角色
1.1门诊分诊导诊角色 门诊患者较多,工作量大,工作繁杂。患者对医院环境陌生,对医院规章制度及就诊流程不熟悉,对接诊医生及各专科专家主任不了解等等,导致盲目就医,以及往返就医,浪费患者时间及医疗资源。此时门诊导医者显得尤为重要,门诊护士可以指导患者如何就医,办理医疗就诊卡、挂号、交费等,什么疾病选择哪一科医生及哪一个比较擅长治疗此疾病的医生,告知患者就诊流程图,以及各科专家坐诊时间及坐诊科室,各项检查项目所在科室及检查规定的相关时间及检查结果发放时间和检查中的注意事项等,急诊、残疾人、老年患者优先挂号等。
1.2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及导诊角色 制定门诊预约工作制度及诊疗服务工作计划、服务管理规范、流程及预约门诊变更、暂停、取消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措施等及专家门诊信息一览表,导医台的护士可以指导患者根据一览表选择合适自己疾病的专家及就诊时间进行预约挂号就诊,就诊者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网络预约等不同方式进行预约,完善预约流程及标识,建立统一运行平台,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不同职称医师看诊患者,护士应进行准确分诊,不得随意取消预约,专家停诊应提前告知,预约已满应考虑转诊其他专家或延时预约,指导患者及时按预约时间就诊。
1.3健康教育宣传角色 健康教育知识内容应通俗易懂,制定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教育资料,如上感、肺炎、湿疹、青光眼、结石、骨折等疾病健康教育处方,老年易患疾病如颈椎病、腰椎病,冠心病、高血压、高血脂、肿瘤等疾病的预防,常见妇科病、贫血及传染病和保健知识如合理饮食、戒烟戒酒优生优育及光子嫩肤、中医简介等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介绍等20余种健康教育处方,及时适时地向患者介绍医院各科特色及发展现状,让患者了解和掌握相关疾病知识,通过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展板、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来告知患者疾病相关原理知识及治疗预防,达到防病治病,预防为主的作用。
1.4维持门诊大厅就诊秩序 门急诊高峰患者合理分流角色 门诊大厅上午就诊患者较多,挂号交费排队时间较长,患者等待比较焦急,时有插队患者。门诊导医护士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岗,遵循专科专治的原则,严格按病种分诊导诊患者,维持挂号收费秩序,患者较多排队时间较长时护士可进入队伍中,在挂号窗口进行分诊,既节约患者时间又方便了患者合理适时就医,同时为急危重症患者建立抢救绿色通道,实行"三先三后",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 现住院后办手续等措施。病情危重的患者应由分诊的护士直接送入抢救室先抢救再补挂号手续,外伤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护士直接送达清创室再由家属补办手续,挂号交费拿药都必须 优先安排,确保患者安全。
1.5开展便民服务的角色 门诊大厅应设立便民服务点,对危重、行走不便的患者实行全程导诊,提供轮椅、开水及一次性水杯,各种标记标识应规范醒目,护士应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针线等,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和问题要耐心解答,对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人优先安排检查就诊,为患者提供就诊指南,化验及放射报告尽量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患者发放结果,同时公布收费价目表,增加收费透明度,及药品明示价格,门诊大厅设置一台电子费用查询机,方便患者及时查询费用详细清单,同时开展为糖尿病患者测量血糖的业务。
1.6接受受理投诉纠纷,协调各科工作的角色。门诊大厅设投诉接待处,公布投诉电话,设意见箱和投诉登记本。对于投诉的患者应热情接待,认真及时为患者解决问题,尽量当场解决,同时对处理意见及结果应作好记录。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反馈给主任护士长,由上级领导来协调解决,如果仍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反映给院领导、医务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碰到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发生的问题,当班护士解决不了时可以让患者拨打总值班的投诉电话,协助解决。发生投诉纠纷时,导医护士应尽量倾听患者主诉,亲自将患者带到相关科室了解具体情况后,再给予合理的解释,对于有出入的投诉事项,应做好与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取得患者的配合,同时要协调好各科室 的关系,如果确系工作人员失误,应及时补救,批评当事人,给患者进行口头赔礼道歉,取得患者的谅解,完善各项工作。
1.7传染病预检分诊角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受理投诉分诊管理办法,门诊部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台,根据流行病学特征及病史主诉症状特征等对来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及时测量体温询问病史,以及与疾病相关问题是否到过疫区等,引导传染患者或疑似患者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就诊,设立专门通道。制定各种常见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分诊制度,各种突发传染病如非典、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及小儿手足口病等的应急预案,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及时进行宣教相关内容,同时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配备各种消毒液,作好手、物表、地面的消毒处理工作,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1.8作好门诊满意度调查表及回访调查的角色 每月发放19~20份满意度调查表,包括对医院环境及服务态度及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最后一栏是关于医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门诊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回收后计算满意度,每月护士长对回收的满意度调查表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措施。每日登记来诊患者信息,进行现场回访,对不满情绪及意见建议进行总结,归纳及时与相关科室协调,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简化流程,做到使患者满意。
1.9指导文明志愿者学生工作的角色 在积极配合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护理部每日下派一名护生到门诊进行学雷锋做好事义务活动,每日8点准时到达岗,导医台护士应指导志愿者如何开展工作,佩戴绶带,给患者带路指路,帮助需要帮助的老弱病残患者,及时制止乱丢垃圾及抽烟的患者,熟悉门诊各科分布图,及时正确导诊患者,对于不懂的问题及时询问老师,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应及时解答,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服务,取得患者的满意和好评。
2 探讨
门诊导医台护士在工作期间一人同时承担着多重角色,要想同时扮演好这些角色,必须有扎实的基本功和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耐心细致地工作作风以及谦卑慎独的精神,同时对患者要富有同情心爱心和耐心,要做到"五心四一样",对于患者提出的不懂和不太清楚的问题,应及时认真向老同志和医生学习相关知识,同时咨询相关科室,并做好学习记录,最好坚持每月和各科室主任联系,派一名医生每月给导医台讲课,关于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和特征,及鉴别诊断,避免分诊错误,浪费患者的时间和金钱。其他相关科室如公费医疗办公室、财务科等各科政策性的问题也可以给导医台讲解,利于导医护士更好地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相关方面的知识,让患者在医院得到最好的治疗和最优质的服务,导医台是一个医院向外界展示的平台,也是连接医生和患者的一个纽带,更是医院形象的代表,医院口碑的传播者,和爱心的传达者,同时也是医院窗口科室的一个组成部分,探讨门诊分诊护士及导医护士角色定位的工作内容,采取相应对策,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素质,来更好地适应现代医院标准化管理[3]。
参考文献:
[1]敖燕平. 门诊导医的作用及管理探讨[J]. 基层医学论坛,2012,17:2255-2256.
这一年来中心公卫办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充分调动公卫人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团队人员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我们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来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的基础上,将各项工作做实做好。现将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是中心的核心,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公卫办结合中心实际做好工作计划,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全年共培训XX次,培训结束后并酌情组织考试;每月组织一次责任团队和公卫专干工作督查,对未完成既定任务或质量未达标的团队或个人进行通报后帮助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办公室扣除绩效考核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建立居民档案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截止到现在应建档案XX人份,实建档案XX人份,完成率XX%(涵盖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建卡XX人、孕产妇保健XX份、高血压XX份、糖尿病XX份、老年人XX份。其中今年新增情况为:新建档案XX人份,儿童保健卡XX份,孕产妇保健XX份,新增高血压XX份,新增糖尿病XX份,新增老年保健建卡XX份。
2.健康教育
本年度我中心全年发放健康教育文图、教育宣传册(页)共计XX余份,设置健康教育专栏XX个,其中一个每个月定期更换,举办XX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XX次健康知识讲座。候诊大厅每天XX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音像资料XX种,其中中医类资料XX种。为辖区居民及就诊患者送去了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
3.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
本中心现管理辖区0-6岁儿童XX人,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建立新生儿保健手册XX份,其中为XX新生儿提供了XX次的新生儿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为XX%;本年辖区产妇XX人,早孕建册XX人,早孕建册率XX%;为XX孕产妇提供XX次及以上的产前和XX次的产后访视,规范管理率XX%;管理高危孕妇XX人、高危产妇XX人。
4.预防接种
本年度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XX册,免费接种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苗接种率均在XX%以上。按要求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在接种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全年未发生差错事故及未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严格按规范管理疫苗。
5.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管理 XX,建档率达XX%,按2017版服务规范执行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和随访服务XX人,规范管理率为XX%,但因中心未配备影像学医生,体检项目中的B超无法开展。
6.慢性病管理
截止11月底中心共新建高血压XX人份、糖尿病XX人份,为慢性病人进行免费检查,现管理高血压XX人,我中心高血压管理率为XX%;糖尿病现管理XX人,我中心糖尿病管理率为XX%;全年高血压患者免费体检XX人,糖尿病患者免费体检XX人,全年提供XX次及以上随访的高血压患者XX人、糖尿病患者XX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XX%以上。
7.重性精神病管理
中心现登记精神病XX人,现已将同意纳入管理的XX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均至少提供XX次以上的随访,对居住在家的XX名患者均进行规范管理。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中心公卫办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年初制定应急预案,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定期对学校和辖区生活区域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和督导,每周定期查阅门诊部和住院部日志,及时准确上报传染病。在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一年来辖区内传染病防控情况良好,未发现禽流感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的聚集和流行,对一例麻疹监测病例处置到位,未发生传播流行,11月针对XX小学的水痘进行1次调查和处置,控制了疫情,避免了大规模的传染流行。这一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艾滋病管理
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管理,同时门诊开展艾滋病初筛工作,管理层定期督导工作执行情况,未发现工作纰漏。
10.卫生监督工作
中心有兼职人员执行对辖区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和生活用水)、诊所非法行医与采供血、美容院、美发等公共场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指导,一年来巡查XX次,发现问题XX次,均进行了整改指导、问题上报和督促整改,一周后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查,经过不断的努力,辖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较以前有了显著的改观。
11.中医药服务
中心通过多途径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具体体现在:在老年人管理方面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XX人;在儿童管理方面为0-3岁儿童提高中医调养指导XX人;在健康教育方面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刊登中医知识XX期、发放中医健康教育资料XX种、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4期;义诊巡诊服务时为居民提供三伏贴、穴位按摩XX次等中医保健治疗等服务。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项目,中心管理层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年度计划,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团队,截止12月底,中心共签约居民XX人,签约率为XX%,其重点人群签约率均在在60%以上,此项工作有待加强。
13.结核病管理
本年度共接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通知的结核病患者XX人,全部按规范进行管理,规范管理率为100%;在我中心结核病专干的督导下,XX人均接受居家药物治疗,全年患者规则服药率为100%。
四、工作亮点
1.我辖区健康档案电子化率100%,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妇保、儿保、预防接种门诊分工协作,儿保门诊人员手把手的示范 0-3岁儿童的中医调养技术,并有影像资料。
3、计生特殊家庭100%签约家庭医生,全部接受履约服务。
4、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按时随访,指导用药,对高危人员增加随访次数,医患关系融洽。
五、 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说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配置不合理,缺B超医师、中医师、公卫医师,影响了公卫工作的开展。
2.检验设备与办公设备落后,无彩超、胎监仪等设备,无法满足居民的检查需求,电脑配置低,速度慢,影响了工作效率。
3.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4.中心建设已有XX年,设施已陈旧,就医环境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
六、建议
1.重新配置人员,增加B超及中医师。
2.下拨部分居民急需的检验设备和办公设备。
3.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
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简单装修,改善就医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1、认真对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逐项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其它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一节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落实专人兼管医院感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护理、临床微生物、临床药学、疾病控制、妇幼等方面的专家。
第六条卫生部成立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二、协助卫生部拟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三、协助卫生部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四、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指导与研究。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省内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护理、临床微生物、临床药学、疾病控制、妇幼等方面的专家。
第八条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省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二、根据国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实施细则。
三、对本地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协助对本地区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本地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课题进行研究。
六、完成省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它相关任务。
第九条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可参照第七条、第八条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咨询组织,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二节医院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设备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四、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院应根据本院的规模、性质设置医院感染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由兼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院长或副院长直接领导。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科,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不少于1人。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为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单位的培训,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证书》,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四、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晋升、聘任等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三、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四、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六、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七、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有条件的省市级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建立实验室或研究室。
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第十三条医务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感染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第十四条护理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
第十五条总务后勤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污水的处理、排放工作,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三、监督医院营养室的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四、对洗衣房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药剂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应用情况。
二、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
三、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第十七条检验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二、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临床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六、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三、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四、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六、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第三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第二十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指定具有培训能力的单位承担本省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培训任务。培训单位的师资和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的专职人员应经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培训。
第二十一条医院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对各级管理和医务、工勤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常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各类人员均必须掌握。专业知识:应根据专业/职业的特点决定。各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理论的进展和本院、本管辖领域医院感染管理的要点及相关管理知识;医务人员应掌握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消毒药械正确使用和标准预防等相关知识;工勤人员应掌握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相关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二条医院必须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其它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第四章医院感染的监测
第一节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第二十四条医院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应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二、医院应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年监测病人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20%。
三、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应逐步开展监测资料的计算机管理,对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在全面综合性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目标性监测。
一、省(市)级以上医院及其它有条件的医院每年应开展1~2项目标性监测。
二、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三、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应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四、每项目标监测开展的期限不应少于1年。
五、应定期对目标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反馈,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措施;年终应有总结报告;监测结束,应有终结报告。
第二十七条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第二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第二十八条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一、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二、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四、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m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m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五、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二十九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见附录三)中4.2规定。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第三十条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第三节环境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一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卫生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4.1规定。
第五章医院感染的控制
第一节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
第三十二条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第三十三条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第二节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
第三十五条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
一、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处(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报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三十六条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基本步骤为:
1、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作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流行或暴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三、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关于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及时做好下述工作:
1、组织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协助医院进行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调查与控制。
2、组织当地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指导医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制定有效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对感染病人的诊治。
五、当其它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地区或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六、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节消毒灭菌与隔离
第三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第三十八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第三十九条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第四十条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第四十一条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第四十二条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洗手设备:
1、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可用液体皂。
3、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4、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二、洗手指征:
1、接触病人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
2、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4、脱手套后。
三、洗手方法: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钟,流动水洗净。
四、手消毒指征:
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五、手消毒方法:
1、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用消毒剂浸泡双手。
六、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第四十三条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剂浓度详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二、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见附录一)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第四节消毒药械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消毒药械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二、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四、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第五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节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应建立健全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三、参与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抗感染药物专家或有抗感染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四、检验科和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的职责,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五、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六、有条件的医院应开展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监测和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及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等)的监测,以控制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第四十八条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第四十九条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建议:
一、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三、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
四、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
五、严格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六、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第六章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一节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条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二、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四、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五、门诊、急诊治疗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三节,观察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二节,ICU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五节,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七节。
六、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七、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第二节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一条普通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三、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十二条传染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第五十一条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应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儿科、新生儿、母婴室、ICU等病房,设单独的出入口。有条件的医院应设单独的传染病区,与普通病房之间应设隔离区,有供传染病人活动、娱乐的场所。
二、病房内污染区、半污染区、相对清洁区应分区明确;应设工作人员值班室、通过间(包括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等卫生设施);应设消毒室或消毒柜(箱)及消毒员浴室;各病室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不同传染病人应分开安置,每间病室不超过4人,床间距应≥1.1米;严格隔离病室入口应设缓冲间,室内设卫生间(含盥洗、浴、厕设施),卫生间应有单独的出入口。
四、严格执行各病种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在诊查不同病种的病人间应严格洗手与手消毒;教育病人食品、物品不混用,不互串病房;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用品等均应先消毒、后清洗,然后根据要求再消毒或灭菌;病人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五、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应常规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六、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固体污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七、严格陪住探视制度。陪住者应穿隔离衣及鞋套;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及用一次性坐垫,根据病种隔离要求及有条件医院的探视者可穿隔离衣。
第三节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三条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五、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六、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七、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八、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第四节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四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2、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现阶段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还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二、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m2.
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2、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3、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5、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6、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1、病房(室)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第五节ICU的医院感染管理第五十五条ICU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净化工作台;监护区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9.5m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条件的医院应配备空气净化装置。
二、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三、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五、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六、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七、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八、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九、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第六节血液净化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六条血液净化室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
二、布局合理,设普通病人血液净化间(区)、隔离病人血液净化间(区)。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等分开设置。
三、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器、管路应一次性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透析液的监测要求见第四章第二节。
第七节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七条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二、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三、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四、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
五、手术用器具、物品的清洁和消毒灭菌要求见第五章第三节,手术室内设消毒供应间的管理见本章第八节,加强消毒灭菌质量的监测。
六、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七、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八、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九、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十、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
十一、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十二、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十三、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第八节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八条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88)卫医字第6号《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二、周围环境无污染源。
三、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四、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五、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见本文第四章第二节。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见第五章第五节。
七、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第九节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九条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三、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四、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五、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六、器械尽量采用物理灭菌法灭菌,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如使用化学灭菌剂,每日必须进行有效浓度的测定。
七、麻药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八、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应使用中效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九、X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十、用后的敷料等医用垃圾的处理见第七章。
第十节输血科(血库)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条输血科(库)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区设在半清洁区。
二、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各区洁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自体血、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II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II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4、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
5、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份,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6、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7、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节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一条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
二、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内窥镜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窥镜的清洁、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保存、个人防护措施等。
四、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如脑室镜、胸腔镜、腹腔镜、关节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呼吸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五、进行内窥镜诊治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等过筛检查,有条件的医院应进行抗-HCV等过筛检查。
六、HBsAg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窥镜或安排在每日检查的最后。
七、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粘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洗净的内窥镜应沥干水份后再进行消毒。
八、内窥镜的消毒须使用高效消毒剂,如2%戍二醛消毒浸泡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蒸馏水充分冲洗。内窥镜、活检钳的灭菌用环氧乙烷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HBsAg阳性病人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消毒,再常规清洗消毒。
十、肿瘤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常规清洗、消毒,再用毛刷刷洗,酒精消毒。
十一、消毒后的内窥镜,储存前先干燥处理,再悬挂保存于无菌柜内。
十二、操作和清洗内窥镜时应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橡胶手套,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防护镜和面罩,工作人员应接种乙肝疫苗。
十三、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第十二节导管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二条导管室(含介入治疗)的医院感染管理在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按第五章第五节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其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1、导管应编号、记录使用情况。
2、用过的各类导管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
3、检查导管的长度,表面是否光滑、打折,用放大镜检查有无裂痕,管腔有无阻塞。
4、用含酶清洗液浸泡、清洗,蒸馏水高压冲洗,高压气枪干燥。
5、用密封袋密封,环氧乙烷灭菌,监测合格,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6、电极导管要检查测试导电性,并记录结果。
7、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节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三条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六、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七、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第六十四条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检验科的管理要求。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与实验动物的交叉感染;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节营养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五条营养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设专用交通通道和出入口,并设有消毒、更衣、盥洗、通风、冷藏、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操作间、厨房进入口、厕所等处应设洗手装置。
二、营养厨房配置,卫生及管理要求,食品与食具的卫生要求,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十五节洗衣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六条洗衣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分为洗涤区,压烫、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二、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三、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
四、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五、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六、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第七章医院污物的管理
第六十七条医院污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6号文件为纲领,以《湖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把我县建成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二、主要目标
把我县中医院建成国家标准的中医院(100张床位标准);县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达到国家标准;县中医院建成3个重点专科,县医院建成1个中医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形成专病专药特色;乡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使用中医中药实用技术;培养一支广受群众信任的中医中药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县中医院
1、房屋建筑面积达到9000平方米,开放病床120张,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室、院内生活服务区综合配套,标准化建设。
2、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梯队结构。通过读经典、拜名师、做临床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名医,引进一批中医中药人才,返聘一批知名老中医做临床、带徒弟。
3、在消化内科和慢病治疗上形成特色,建成专科。
4、运用中医中药特色文化,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二)建好中医科和中药房
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上要做到房屋、设施、人才三配套。
(三)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工作
组织专人开展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家学术思想、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四)加快培养中医药临床骨干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5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县每年要引进3—5名中医中药大学本科毕业生;全县每年要选送10人以上到上级中医院接受培训;每年对村医开展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五)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
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县科协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把中医药科普纳入全县科普规划之中,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六)积极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创造条件在1—2个乡镇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创建中医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研究1次创建工作,解决1—2个突出问题。
(二)加大投入
坚持中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中医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补助政策。支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给予项目支撑的同时,适当给予资金配套,并减免有关建设规费。设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政府专项基金,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奖励名中医。
(三)完善政策
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合理确定费用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患者使用中医药。
五、具体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1月至6月
1、纳入规划:县、乡两级政府把中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成立组织: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
3、调查摸底:按照全县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对辖区内中医药机构、人员现状全面系统的进行调查,乡镇卫生院在调查中,要摸清当地中药材种植情况底子。
4、制定方案:县、乡两级政府,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印发辖区创建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5、宣传发动:县、乡两级分别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措施,解决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同时分别召开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领会创建工作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创建工作指标,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
6、制定相关工作计划:①根据中医药资源现状,制订“中医药资源配置计划”,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②按照标准要求,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参加省、市举办的高等函授教育和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办好县中医院开办的中医药普及班,采取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对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计划培养提高。③根据医学会的职能和特点,制定“中医药学术活动计划”,发掘和整理名老中医经验和民间土单验方。以中医院为中心每年召开中医药学术活动两次,编辑出版县中医药期刊。④根据中医特色,制定专科专病建设计划,创建周期内全县要建成4个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具有1—2个专病专药特色。
(二)实施阶段:年6月至年6月
全县上下按照《方案》、《标准》、中医院建设等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长远计划与短期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对各级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县、乡两级政府
①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好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及时召开年度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落实有关中医创建专项经费。
②立足本地中草药资源优势,将适宜种植、适销对路的中草药种植和药源开发利用列入扶贫开发项目。建立比较稳定的药材种植基地,同时给各卫生院、所及村卫生室划拨0.5—1亩固定的药材种植地,采取自种自采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费用成本,受益于广大农民。
③向人大汇报中医先进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④反馈人大提出的有关中医药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2、县卫生局
①当好县政府参谋,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②将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工作考核,并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③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及学术活动。
④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及时进行检查督导。
⑤每年安排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1—2项。
⑥及时填报有关创建工作表册。
3、有关部门
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发改部门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科技部门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农业部门要负责中药材种植规划制定和生产技术推广,抓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板块基地建设;林业部门要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税务、宣传、人事、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都要在支持中医药发展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4、县中医院
①制定年度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及学术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②每年牵头开展1—2项中医药科研项目。
③年1—2个重点专科达标,年2—3个重点专科通过市级验收达标。并带动5个以上乡镇卫生院具有专科专病特色。
④建设周期内引进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2项以上,并收到良好的效益。
⑤设立中医基层指导科,每年下基层指导中医药业务工作不少于6次,组织基层培训不少于10人次。及时指导中药材种植,为当地中草药种植提、供、销服务。
⑥周期内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总值达每床位6000元以上,建设中医药制剂室并投入使用。
⑦巩固充实二级优秀中医院内涵,按中医先进县建设标准评分达280分以上。
5、乡镇卫生院
①当好当地政府参谋,及时向政府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②抓中医科室、中医药人员配套建设。年各院中医科室落实到位,2010年中医药人员到位,人数达医药人员总数的10%以上。
③按计划落实中医药人员进修、培训,积极参与中医药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
④制定辖区中医药技术指导、培训计划,对卫生所、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⑤按计划组织辖区内应训对象,及时参加县以上培训。
⑥因地制宜开展中医专科专病特色建设。
⑦充分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建好药材基地,采取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成本,惠及于民。
⑧周期内评分达165分以上。
6、村卫生室
①按时参加县、乡两级组织的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
②接受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③种好药材基地,充分利用中医药大力开展预防保健活动。
④面向村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专栏不少于4期。
⑤周期内按标准评分不少于130分。
(三)自查阶段:年6月至12月
各级按照标准查漏补缺,规范整理相关资料编印成册,各单位写出自查报告。未达标的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