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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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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乡村振兴政策战略部署,以促进“旅游+”融合发展为抓手,整合旅游资源和产业要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2021年,继续以三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主战场,在平岗街道和平村、尧岭村、孙岗乡石龙河村实施乡村旅游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做好全区旅游企业结对帮扶工作,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环境提升工程实施

1.建设任务:在三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实施乡村旅游环境提升工程。

2.建设内容:选定适合开展乡村旅游环境提升的区域和路段,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提升区域和路段的杂物清理、土地翻松、播撒花籽、种植花木、旅游公厕保洁,对参与贫困户发放劳务补助,使贫困户直接受益。

3.工作时限:请所在乡镇街道文化站4月20日前上报用工申报表(附件1)及计划带动贫困户增收登记表(附件2);9月20日前,上报工程实施成效,提供景观区域、路段效果图片(标明路段名称)、验收资料及旅游环境提升工程资金发放表(附件4)。

(二)切实做好乡村旅游带动脱贫帮扶工作

1.帮扶任务:实施旅游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全区旅游景区(点)、农家乐、星级宾馆、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结对帮扶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参照《市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奖补暂行办法》、《市区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全区旅游企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数不少于5户、实现贫困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或者吸纳贫困户就业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

2.帮扶内容:一是为有意愿、有能力贫困户提供旅游产业技术培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二是定向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商品及优先采购或销售贫困户的原材料及农产品;三是探索建立贫困户以资源、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农家乐、乡村客栈等旅游项目开发和经营,按投入比例分红。

3.工作时限:请所在乡镇街道文化站做好对接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4月20日前上报结对帮扶贫困户计划及花名册(附件3),9月20日前完成验收并上报旅游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资金发放表(附件5)。

三、工作要求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基础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省、市、县精准识别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县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范围。识别规模为21个贫困村(“十二五”期间省市认定的重点村全部纳入),识别范围扩大到全镇所有行政村。

3、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原则,将县分配确定的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各办事处。

第二步:公示公告。镇对贫困村名单在镇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2013年现价3322元。要确保完成县分配到各镇国家和省贫困户的识别任务。

2.规模。各办事处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21个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低于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按低于4.3%贫困发生率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县而言的,要以县为单位控制贫困人口规模,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不同的识别比率。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因灾、因病、因残、因劳动力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入户调查(填写建档卡)、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村级,相关办事处、包村干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办事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并保存影像资料。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及办事处书记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并保存影像资料,然后报镇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镇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镇成立了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并下设业务指导组、督导组。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及办事处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抓点带面,要靠上抓、具体抓,亲自总结试点经验,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特别是要组织包村干部进村入户,负责在每个贫困村组建起3—5人的工作班子,随时调度,随时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二)切实依靠群众。按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严格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总结,10月下旬将

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结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

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

今年以来,**县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服务管理、创业就业等方面,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贫困户***户***人搬迁入住率达100%;项目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建设集中安置点*个。共建设安置住房***套(幢),已全部验收入住;拆旧复垦完成情况:结合实际,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实施。截止目前,共有**户完成拆旧复垦,复垦面积近**万平米,其中大部分可列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后续产业就业扶持,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坚持“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原则,我县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签订就业创业及培训协议,同步规划部署产业项目,精确脱贫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依托扶贫产业园、增设扶贫车间、开发就业岗位、岗前技能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就近就业问题。全县各安置点设有扶贫车间**个,截止目前,搬迁户中有就业人口***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人次。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共落实财政奖补资金***万元,助力搬迁户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搬迁户资产收益。持续实施“老乡家园微田园”项目。

(二)强化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科教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继续完善安置小区管理体系,健全社区行政管理机制。坚持实施跟踪帮扶责任人制度,加强帮扶人与搬迁户的联系,对搬迁安置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成立社区委员会,有相对固定、长期在岗的人员来进行管理;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加强人员及周边环境的管理;三是加强就业培训,力争每户能有一人就业;四是聘请楼长制,每栋楼一名楼长,负责每栋楼安全教育宣传和生活习惯引导;五是落实了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措施,成立了老乡家园社区和党支部,让搬迁群众有归属感并享受当地的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政策,使搬迁户融入当地群众生活。六是统筹安排开展好安置点集中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前已由农业农村局、卫计局、妇联和专责小组一起分别举办了农村技术培训班、搬迁安置户“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卫生健康检查以及安置点“六一”儿童游园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安置点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

(三)加快拆旧复垦工作进度,结合增减挂项目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的原则,简化验收流程,压实责任,细致做好移民思想教育,努力推动旧房拆除工作进程。在制定出台了《**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实施方案》之后,制定《**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苍政办发[2019]63号),力争年底前,2016、2017年度搬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100%;2018年度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50%,目前,市产投集团已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地块进行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项目共分两期推进,第一期实施面积约30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后续产业发展。除重点抓好扶贫产业园建设外,通过整合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渠道资金,,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步确定范围。根据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16个县(市区)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各县(市区)在辖区内的农村全面开展工作。

第二步确定对象标准及规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扶贫对象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村贫困监测数据为依据,即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鉴于我省实际,此次两项制度衔接分两个标准进行,一是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二是年人均纯收入1197元到1500元之间的。

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扶贫对象规模由省扶贫办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贫困发生率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后下达各市。市扶贫办根据省统一测算公式,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贫困发生率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后下达各县(市区)扶贫对象规模,各乡(镇)、村的扶贫对象规模,由县确定。

第三步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现的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第四步宣传发动。利用召开村民大会、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项制度衔接的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五步培训工作人员。由市扶贫办负责对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县负责对乡(镇)村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步户主申请。经过宣传发动,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扶贫对象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委员会。

第七步民主评议。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张榜公示。

第八步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第九步审批。经乡(镇)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县扶贫办和民政局要充分沟通,并分清哪些是扶贫对象,哪些是扶贫与地保交叉对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第十步登记造册。所有的扶贫对象,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

第十一步信息录入。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低收入农户管理系统。

第十二步落实扶持政策。经审批的扶贫对象,要按照“两优先两兼顾”的原则,优先扶持1196元以下的扶贫对象,适当兼顾1197元以上至1500元扶贫对象。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