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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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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措施;问题;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显得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1.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

近年来,隆德县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按照统筹城乡、标本兼治的整体要求,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美化净化为重点,使整治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配套基本完善,居住条件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在“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大事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3)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乡镇、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协作。充分发挥区、市、县直部门(单位)结对帮扶行政村的帮扶作用,要与农村道路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公路绿化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相结合。

(4)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各乡镇要一手抓整治工程的实施,一手抓制度建设。重点要以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的建立为突破口,严格实行领导挂钩、干部包干责任制,督促指导环境卫生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采取聘请固定的清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定期收集、集中处理,并建立村民卫生公约,成立村民卫生理事等办法。

(5)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年底,从监察、建环、财政、审计等专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整治规模、质量和效果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责任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行政问责。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2)市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3)“五乱”治理有待深化。

(4)场镇、村庄容貌有待改善。

4.深化治理,巩固提高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在继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规范化”为目标,深入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4.1突出整治重点。

(1)突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区及场镇街道、场镇边河道的整治,提升整体形象;加快城区及乡镇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工作,逐步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场镇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能力。

(2)突出提高居民素质。加强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心环境,治理环境,爱护环境。

(3)突出加强卫生整治。认真搞好市容卫生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突出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完成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4)突出强化乡镇容貌整治。以实现“乡镇容貌优美”为目标,加快乡镇容貌综合整治,特别是加快乡镇驻地一条街容貌整治,实现村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展示小城镇形象。

4.2着力推进“四结合”。

(1)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建设规划相结合。一要科学规划。二要依法行政。三要严格监督。

(2)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一要突出重点。二要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投入为保障。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对接,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尽早尽快纳入项目计划。要进一步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抓好审批。审批环节要体现精简效能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力度,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程序,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审批的“绿色通道”。

(3)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一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县、镇(乡)、社区(村)三级的管理职责,明确城管、建设、工商、卫生、环保、交通、公安等管理职能,强化属地化管理,强化镇(乡)、社区(村)两级的事权,有效化解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责权不统一的问题。二要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全面放开市政、园林、环卫相关作业市场,推行道路、绿化养护与环卫保洁综合承包。三要推行公司化管理模式。要探索新举措,建立常态管理机制,确保财力供给,大力推行专业队伍公司化管理体制;要切实保证财政对专业队伍的基本供给,足额纳入预算;要认真研究有关专业队伍财力供给保障等方面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激发专业队伍活力。

(4)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城乡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环境综合整治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改变“重经济轻环境、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的观念,牢固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让生态文明建设变成各级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与建设生态文明,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由主要靠物质(资金、资源、环境)投入向主要靠知识、智力开发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转变;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按照不同生态功能区确定发展方向和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把资源、环境、民主等纳入核算考核内容,使各级干部由过去主要关心经济增长指标向全面关心经济、资源、环境、民生的协调持续发展转变。

4.3构建巩固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着力体制机制建设,构建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1)构建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作为惠民行动、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长期工作之一。坚持突击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和责任人分段、分块包干责任制,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部门联动责任。将综合治理责任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构建城乡保洁的长效机制。坚持从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充实、配齐配强市政和环卫专业队伍,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着力加强综合治理有关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污水乱排等到现象,不断提高全社全环卫意识,提高保洁水平。建立考核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评估、考核。

(3)构建城乡环境统筹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跳出就环境抓环境的狭隘观念,牢固树立统筹意识,着力做好优化环境与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大文章。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和标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城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结合,与污染治理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的工作要求,对全县各乡镇、村以及县城主次干道和巷道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容貌,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0日—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县城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

1.实施县领导包路段,单位包保洁长效机制,每周五全县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居民群众到各自的责任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主街道卫生责任区主要指非机动道、人行道、绿化带,确保责任区清扫干净,不留死角;人行道、绿化带和树木处无零散垃圾、无杂物;垃圾要及时、彻底清运到附近的垃圾箱或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倾倒。

3.严格执行卫生责任区“四包责任制”管理体制,即:包卫生、包美化、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六乱”现象,即:无乱堆乱放、无乱吊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凡有“六乱”现象存在,责任单位要彻底整治;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草、无黄土。

4.工商局、食药监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对沿街商业经营户划分门前卫生责任区,督促各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四包”职责,实施行业组长“门前四包”互相监督机制,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同时不定期进行行业卫生评比和曝光,奖勤罚懒,促使各商业经营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达到100%。

5.巷道路面平整,无积水坑洼,巷道内无杂物乱堆、无垃圾积存、无杂草,林带内无杂草、无垃圾,无黄土,要适时植树种花。

6.责任区垃圾箱的垃圾不得溢出,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联系县环卫处及时清理垃圾箱。

7.镇牵头,住建局配合做好各小区内卫生,小区内无垃圾积存,无乱搭建,楼道无杂物乱堆,车辆停放有序。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

1.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出台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乡镇、村主干道沿线不得有农村“八乱”现象,即: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放、无污水乱排、无广告乱张贴、无棚圈乱搭建、无牲畜乱跑等现象。

3.镇、村道路平坦,路面要保持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无黄土,道路两侧路肩或护坡无杂草、无垃圾。

4.镇、村主干道两侧林带要及时清除杂草,植树种花,林带内及树头处无零散垃圾。

5.镇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有垃圾任意倾倒,垃圾箱溢出现象。

6.拆除镇、村主干道影响观瞻的残垣断壁、危旧棚圈、修补完善居民庭院围墙。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提高认识,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地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使大家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目标任务等有进一步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督查室、文明办、城建监察大队、爱卫办联合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每周下发书面通报一次,同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一,搞好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适应我市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完成我市发展新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的迫切需要。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自觉提升境界,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认真搞好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大项目建设的具体行动。各级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坐不住、慢不的、等不起”的紧迫感,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做好服务,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打造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重塑城镇新形象,为全市奋起赶超、科学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突出重点整治部位和路段

一是搞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高档次、高标准、高规格的总体要求,抓好城区主次干道、重点片区、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秩序,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努力提升环境档次,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大力推进城管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建成一片、入住一片、管好一片的工作目标,确保2014年底以前全市90%以上的道路、小区、广场达到示范标准。

二是搞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高点定位、化区为城的标准,全力抓好园区建设管理,打造优良发展平台。要根据园区实际,结合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对现场施工、集贸市场、车辆停放、区域环境等方面加强综合整治,做到园区内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各类违法建筑,垃圾收放有序,污水集中统一排放处理,实现园区建成一片、治好一片、管好一片的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镇(街道)驻地卫生保洁和容貌整治。各镇(街道)执法队伍要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规范沿街店铺退店经营,取缔占道经营,拆除主要街道两侧违章建筑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规范镇驻地主要街道两侧停车秩序,集中清理乱贴乱画,户外广告要美观、整齐、大方,逐步引导业户设置高档次广告,清理粉刷临街建筑立面,使“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乱仍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监管,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垃圾死角和干线道路两侧积存的垃圾,使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观。

四是搞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各镇(街道)执法中队要指导村庄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全面清理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土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清理粉刷沿街破旧墙面,清除乱贴乱画,及时清扫街面,努力达到村容整洁、村风文明的目标。

五是整治重点道路沿线。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突出抓好国道、省道和城镇干道沿线整治,按照“绿化、净化、美观、整洁”的要求,配合绿色通道工程的实施,搞好沿路柴堆、石堆、垃圾堆“三堆”清理工作。拆除沿线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清除道边商店乱摆乱放、乱贴乱画、堆物作业和店外经营现象。在重要地段和交叉路口制作部分公益广告,粉刷与环境综合整治有关的文明标语。

(二)突出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对城区要特别突出三项整治:强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同时做好违法建设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城市规划依法有序实施。强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制定市区户外广告中长期规划,引导和鼓励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告,逐步减少主城区沿街户外广告设置,要清理落地广告。城市建筑立面除规划设计预留位置外,一般不得设置墙体广告,鼓励在城市综合楼体建筑立面设置LED大屏幕,提高广告设置档次,并逐步普及。强力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全力整治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建筑渣土撒漏、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对镇驻地、村庄要严格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突出搞好村镇主次干道的清洁、亮化及两侧临街建筑立面的清洗、粉刷、整饰、美化工作,拆除乱搭乱建。对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进行监管,着重建立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向镇延伸,逐步完成区级指挥中心和各镇网关终端建设,确保到2014年在市、区、镇(街道)三级全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平网运行。进一步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资源,完善问题处置工作规程,畅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高效平台。

(三)突出整治大项目周边环境

围绕“大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靠前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大项目建设,拆除到期临建和违章建筑,全力搞好大项目周边环境治理,加大对大项目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做到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以实际行动服务大项目建设。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照职责分工和各自实际,分解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城区、园区、社区、镇驻地、农村集中居住区、村庄环境同步提升,同步跨越。

(二)积极调度协调

市执法局负责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协调,并将情况每月一次汇总上报两办。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等,积极协调研究解决,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工作全面进步。各区执法局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执法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巩固省级“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交通秩序,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城乡人居环境优美、城市品位提升、市容街景美观、村容村貌整洁、城乡管理有序、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为成功举办稻米节做好一切环境卫生、生产生活秩序的准备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居民小区保洁。小区垃圾日产日清,解决小区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拆除影响居住环境和存在火灾隐患的棚厦等非法建筑;楼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窗明几净,楼体、墙体已经陈旧破损的要重新粉刷修补;在没有硬化的地带要栽花种草。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

2、彻底清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各村屯的卫生环境。利用化冻后有利时机,集中时间,对全市乡镇、村屯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制度,落实机构、队伍、经费,增配环卫专用车辆,提高垃圾收集率和道路机械清扫率,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清扫、收集运送,定点倾倒,集中处理,日产日清;规范化肥、农药、农膜使用,治理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及秸秆和农田废弃物等造成的污染,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村屯

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加大交警上岗执勤力度,在重点路段、中小学校门口设立交通执勤岗,及时疏导交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步行街和各广场的车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规范车辆停放,解决乱停乱放和无序占道停车问题;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特别要加大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查黑车、手续不全的运输车辆;严罚超载、超高、超速、长声鸣笛的车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城管局、各乡镇

(三)城乡建筑工地整治

做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并在外面喷涂建筑物效果图,主要路段和各景观主干道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各乡镇、各施工企业

(四)城乡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彻底清理公路视线之内的柴草垛、垃圾、杂物,加大道路两侧绿化、美化、香化力度,消灭绿化死角,对临近道路两侧的村屯农户院墙、铁栅栏,以及各类宣传标语要实行统一标准,建成文明示范带,

责任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村屯

(五)城乡经营秩序整治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摆乱放、沿街叫卖、占道摆摊、店外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解决阻碍行人、车辆通行、污染环境、噪音干扰等问题;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治理,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围20米之内的环境卫生负总责。

责任单位:工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卫生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六)户外广告和私建乱建整治

集中清除街路建筑物上的乱贴乱画现象,彻底解决城市“牛皮癣”等顽症;加强城区违章建筑监管,加大力度清理各种违章建筑,严厉打击私建乱建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局

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七)河道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对河道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管护,对堆弃的固体弃渣、弃土、各种垃圾及砂堆,影响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治理,确保河道两岸无垃圾、杂草、杂物等。

责任部门:水务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

(八)集中开展园林绿化工作

1、街区绿化。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管理、节约支出、提高标准”的原则,鼓励有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进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场,做到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养护高效率,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城管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住建局

2、居民小区绿化。严把新建小区绿化规划审批关,严格执行容积率和绿地面积国家标准;老旧小区要见缝插绿,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标准,加强绿化管护。

责任部门:住建局

配合部门:林业局城管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文第5篇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示范区迎验动员大会,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气势、形成氛围,迅速行动、快见成效,以崭新的城乡面貌,迎接今年两次全市科学发展大检查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并确保我县“创模”任务的全面达标。就此,孙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我县围绕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城乡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容貌形象明显改观。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迎接全市科学发展观大检查为契机,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投资近6000万元,新建了锦东新区平石路、济西工业园二期道路,实施了翠屏街西延、中心路北伸工程;安装更换路沿石3.2万米,铺装慢车道、人行道近8万平方米,改造整修破损路面1.5万平方米;清理乱搭乱建400多处,拆迁面积1万多平方米,粉刷沿街建筑物近5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8万平方米,相当于县城原有公共绿地面积的一半多;安装路灯360盏,交通信号灯、警示灯、警示牌12套,新划交通标示线1.6万平方米,12家沿街单位实现了楼体亮化,县城面貌局部实现重大改观,道路通行功能明显改善。各乡镇也按照整治活动的要求,不同程度地完善了基础配套设施,整治了镇容村貌,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在全市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我县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环保工作方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为总抓手,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申报面不断扩大;严查行动不断深入,关停“十五土”和“新六小”企业、地瓜淀粉和三石生产企业200余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0余件,全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运行,县城新饮用水源地正式启用;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新的提高。去年8月份,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政府预验收。

应该指出的是,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活动中,县有关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分工责任制,及时解决整治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建设局和环保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不等不靠,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县文明办、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水务、国土、卫生、经贸、财办、工商等部门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推进各自承担的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特别是县城驻地镇、村围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沿街业户也做出了很大贡献,确保了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道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不仅影响通行,而且常常尘土飞扬;在一些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河道等处,垃圾成堆,污染严重;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出租车乱停乱放和随意调头等现象屡禁不止;城镇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农村“三大堆”问题仍然比较普遍的存在。二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城区停车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设施数量少,规划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公共活动场所偏少,主要建筑物布局拥挤,减少了居民活动的空间。三是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环境意识不够强。宣传教育大多限于某些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人群,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社会生活中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违章闯红灯等不文明的行为还大量存在。四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大局观念,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对所承担的任务没有落实到位,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开展;部分工程动手比较晚,错过了施工的黄金季节,影响了工程质量。五是资金投入渠道还比较单一,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省开展的三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第二年。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集中行动,推动这项工作实现全方位突破,基本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明年集中力量抓好巩固提高,实现城乡面貌大改观。为了打好我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县委、县政府特别加大了今年城建投入力度,并将环境综合整治列为今年建设工作的五大重点之一。同时,今年也是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迎接国家验收、“创模”工作迎接全市考核的决胜之年,这既是对我县近年来环保工作的一次大检验,也是充分展示平阴形象、打造平阴品牌、优化发展环境的一次重要机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两项工作一体两面,相互促进,搞好这两项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关键举措,是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客观需求,是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的必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直接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和迎验考核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按照上级部署和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这次会上印发的有关文件,分别明确了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区迎验和“创模”工作的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围绕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排出详细的工作进度表,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

(一)大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保持去年建设工作的良好势头,继续实施一批城市建设项目,大力抓好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第一,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对青龙路、黄河路、东关街和五岭路、榆山路南段等县城主干道路进行大修改造,改造主路面,铺设人行道,配套建设地下管网,完善灯饰照明和交通信号、标示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全面提高通行能力。在抓好重点道路改造的基础上,平阴镇和县城驻地村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版权所有确定几条背街小巷进行重点改造,确保国庆节前全面完成任务。第二,搞好道路沿线片区改造和配套建设。结合城区道路建设,按规划依法引导组织群众对十里铺、尹庄、于庄、东关等片区进行旧村改造,同时规划建设完善地下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第三,高标准实施城区道路绿化。按照“重要节点改造提升、一般地段充实提高、大部地段调整梳理”的原则,大力开展以“增加绿量、丰富品种、提升景观、完善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城区道路绿化整治,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公共绿地、绿化带的管理,及时搞好苗木的养护、补植、浇水,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和占压绿化带的非法行为,确保苗木成活率。对街道两旁缺植的行道树要立即补植,力争一棵不少;对倾倒的行道树和绿化苗木,要落实责任,及时扶正,确保整齐划一。第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在完善现有灯亮设施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一批光亮工程。对青龙路等路段的路灯进行全部更换;对城区广场、主要街道两侧照明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完善;对城区主要沿街建筑进行灯光装饰,确保全部亮起来,切实提升夜晚街景观瞻效果。楼体亮化工程由产权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城市亮化总体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大力整治市容市貌。一是集中清理占道经营。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取缔青龙路、榆山路、五岭路、翠屏街、府前街、振兴街等县城主要街道以及广场、公园等主要活动场所违章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行为,取缔占道的修车点、洗车点、售煤点、废品回收点等,退路还民,确保街巷道路畅通。二是集中清理乱停乱放。县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坚持重点巡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出现反弹。三是集中清理广告牌匾和乱贴乱画。县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能,认真组织清理各类广告牌匾,清除空中“蜘蛛网”和城市“牛皮癣”,严肃查处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特别要重点打击随处贴画“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城市视觉污染。并依照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本着规范、减量的原则,统一标准,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相关的各类商业设施等实行规划管制,达到整齐划一的标准。四是集中粉刷建筑立面。按照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因地制宜、格调清新、和谐美观的要求,清洗、粉刷、美化县城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和小区楼房立面。五是集中清除卫生死角。县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建设项目工地的现场管理,防止工地建设扬尘、噪音污染;强化垃圾、渣土运输管理,严厉查处违章乱倒和沿途撒漏现象;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搞好市容环境日常卫生保洁,做到主次干道一日三清扫,全日保洁,垃圾日产日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一日两清扫,无卫生死角。各驻地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部位的整治和管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的垃圾和乱堆的杂物。同时,对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清除或改造的破旧建筑和生产、居住场所,要采取围挡等办法予以隔离,尽量减少视野内不良景观。六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充分发动沿街单位和业户参与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建立全民管理、长效管理的良好机制。版权所有

(三)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建筑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严重干扰了城市规划,必须严格控制,依法查处。县综合执法部门要担当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主力军,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摸清城区内违章建筑,澄清底子,制定方案,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对无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查处力度。对临时搭建和影响市容环境的破损建筑、残墙断壁,责成有关单位和业户限期拆除;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在补缴规费、严厉处罚的前提下完善手续、确权发证;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要予以,决不姑息迁就。平阴镇、济西办事处和有关村(居)要积极配合,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教育引导居民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拆迁工作中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要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

(四)大力整治镇村容貌。各乡镇、办事处要借助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大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去年对中心镇、重点镇和国道沿线乡镇驻地环境实施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要向所有乡镇驻地和乡镇驻地周围、县乡道路沿线村庄全面推开。各乡镇要超前编制村镇布局规划,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居住环境、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灶、改厕)为重点,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是整治道路街巷。主要清理“三大堆”,改造村内主要街道,逐步实现硬化、亮化。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大力推行卫生厕所和清洁能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三是开展绿化美化。重点整治破损山体,修补破损植被,搞好山体绿化;搞好县城和风景名胜区周围绿化;搞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荒山和疏林地的造林绿化;搞好沿黄沿汇林网建设;搞好村内“四旁”植树和庭院绿化。四是规范集贸市场。主要是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严格治理乱占道路打场晒粮、堆放“三大堆”、焚烧秸秆等行为,改善镇容村容环境。通过多措并举,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人居生活质量。

(五)大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品位和档次,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这也是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落实“创模”任务的基本要求。自2002年我县被批准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以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去年顺利通过省级预验收,今年5月份要迎接国家验收。这项工作已到了决战的关键时刻,能否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关键要看近两个月的努力。为积极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强化以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黄河、汇河、浪溪河、南水北调工程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抓好工业点源控制,建立有效的水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县城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创建成果;结合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强城区大气、机动车尾气、餐饮业、建筑噪声和扬尘的污染防治,全面提高大气质量。二是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循环经济发展,保证新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做好迎验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正完善档案资料,布置准备好验收现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准备工作明细表》中的各项要求和省专家组验收时提出的改善意见,确保做到大环境整洁有序,验收项目达标规范。另外,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2003—2007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书各项任务今年要全面达标。县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落实济南市“2003-2007”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实施方案》,将“创模”任务重点确定为实施蓝天、碧水、安静、固废治理、绿化美化、绿色创建等六项环保工程,具体任务指标已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下一步,要把完成环保目标责任、生态示范区创建与落实济南市“创模”指标这三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同分解、同调度、同考核,加强组织调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与“创模”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实现

无论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还是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创模”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硬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圆满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督促调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具体问题立即在现场解决。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重要职能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加强业务指导,快速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合理搭配人员,安排好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具体业务有人抓。要继续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实行一天一巡查,一周一督导,对工作进度快、工程质量好、效果明显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慢、举措不扎实、延误工期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

(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仅靠几个职能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建设、环保、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国土资源、交通、公路、卫生、水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在这几项工作中责任重大,要明确职责,按照各自职能,实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地支持配合好工作。政法机关要给予鼎力支持,对无理取闹,干扰工程建设和执法人员行使公务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保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条块结合,横到边、竖到底的工作管理体系,认真研究并明确赋予乡镇(办事处)、村(居)两级对所辖区域进行管理的相应责任和权力,并充分发挥和依托乡镇建设办、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单位的主体作用,协助搞好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要强化教育,搞好宣传。要强化对广大群众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的教育。近年来,虽然群众的文明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不文明行为还时有发生。在街道、绿化带和花坛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毁坏花草树木的现象屡禁不止;部分村居不按规划乱划宅基地、乱搭违章建筑,经常出现路修到哪里,违章建筑就建到哪里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着“只管门里,不管门外”的问题,往往是每家每户院内干干净净,街上却柴草乱堆、垃圾乱扔、脏乱不堪。这些问题反映了我县部分群众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德意识亟待提高。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教育引导,以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文明素质为重点,把群众教育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城市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从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抓起,培养文明习惯。要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和监督,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建设美化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先进典型。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搞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损坏公共设施、乱摆摊点、乱扔垃圾、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城市建设管理、有利于城乡环境整治的舆论氛围。文明委及文明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宣传教育、管理监督、评比奖惩”三位一体、利益挂钩的要求,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市民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为文明创建工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