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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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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总结

职业健康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一、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区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保证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区卫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成立市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调查工作小组,在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调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负责调查资料汇总分析、数据录入和调查报告撰写。

各镇、街道、管委会成立相应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由经济发展部门牵头成立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辖区内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当地镇、街道开展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全区。

2.调查对象:辖区内年月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

3.调查内容:辖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填写《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附表1、附表2(附表另发)。

4.调查方法: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实施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1)各镇、街道、管委会调查工作小组将调查表以文本、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并上交调查工作小组。

(2)各镇、街道、管委会调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进行汇总,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汇总表,并连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统一上交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调查工作小组根据调查结果,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

(3)区疾控中心调查工作小组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1.组织部署与培训阶段

(1)各镇、街道、管委会成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做好辖区内调查工作部署,确定辖区内调查对象,并于年月日前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的名单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监督所)。

(2)调查培训:年月日前,完成对各镇、街道、管委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骨干的培训。

2.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各镇、街道、管委会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并于年月日前将辖区内企业调查表和调查汇总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3.调查总结阶段

区疾控中心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复核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形成调查总结报告。

五、措施和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作为贯彻落实《省职业病防治规划》的一项具体行动,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实际举措,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职,抓好落实到位。

2.强化培训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并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

3.加强质量控制,确保调查质量。区疾控中心设立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对调查情况、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做好质控记录,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职业健康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落实职业健康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依法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督促重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率达90%以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率达80%以上。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健康“三检”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和申报,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检测率、申报率达90%以上。

(三)严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工业生产急性职业危害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1.利用会议宣传。以召开职业健康管理专题会议及利用安全工作会进行宣传,促进用人单位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

(1)拟于2月下旬3月初分别召开非煤矿山及其他行业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2)拟于7月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半年工作小结会议,分析上半年职业健康工作存在问题,安全部署下半年工作,有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开展。

(3)结合全县安全工作会议,适时总结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2.加强教育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做到有培训记录,有从业人员签名,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1)在复产复工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2)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拟于5月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聘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培训合格换发培训合格证,提高管理水平。

4.强化各种形式宣传。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教育,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开展街头宣传。监管人员将继续深入用人单位,向从业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办专题墙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结合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的特点,有效地开展外宣工作。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三检”。

1.严把入厂体检关。年初复工复产的用人单位,对新招聘的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岗前体检,无职业禁忌的方能录用。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要依法进行岗中体检,工作三个月以上离岗的从业人员,要依法进行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2.强化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管理人员必须对体检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禁止有职业禁忌从业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继续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作业。严查未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妥善处置职业病患者及疑是职业病患者,预防引发。

(三)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管理基础。

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

2.健全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组织从业人员学习。

3.告知从业人员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劳动待遇,与从业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企业必须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6.健全管理资料,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以备查阅。

(四)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加大投入,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引进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切实改善工人生产作业环境,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

(五)认真抓好评价检测,促进职业病危害防治。

2016年5-8月着重抓好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严格核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跟踪评价、检测过程,确保评价、检测结果真实准确。以评价、检测结论促整改,督促检测超标、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用人单位,按照评价、检测报告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11月前,用人单位结合评价检测报告完成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及备案。

(六)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必须完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及评审资料,按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备案审核,申请验收。

(七)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用人单位提升条件。

县安全监管局要根据用人单位类型、规模、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一是确定职业病危害重点单位,增加监管频次,督促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二是确定发展意识强,安全基础好,规模大的8-1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八)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结合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督促用人单位加大投入,改造工艺,落实工程防尘、防毒和个人防护等措施,依法查处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严重,未按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用人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监管。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按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健康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健康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我辖区内主要以石油化工,制造业等为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的产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辖区大大小小有毒有害场所几十家。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具体情况如下:

1、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在防职工作中,能够建立以法人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明确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做到了一定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部分企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劳动者开展预防职业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在工作面、办公楼等有职业危害场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牌,提高了全员对防职工作的意识,了解了所作业的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能够自觉使用和购买防尘口罩。

3、制度建设方面。制度建设依然欠缺,防治职业卫生的规章管理制度方面需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防治职业病工作才有成效。

4、健康监护

所调研企业能够进行岗中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岗前检查和离岗检查有的没有落实好。

5、档案管理

基本能够完成档案管理。

6、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所调研3家企业均完善了检测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依然存在履行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落实不够,缺少了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和重视,且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管理经验尚浅,健康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不完善。职业病防治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尚需要经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职业健康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一、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

二、健全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县、镇办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已经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区县局,要根据职责调整后新增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尚未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要借此次职责调整的“东风”,争取独立设置内设机构,充实熟悉业务的人员,以适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要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要依照国家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监管仪器、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等,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三、突出三个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6、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省、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7、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础。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8、突出职业卫生许可和“三同时”监管工作。做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国家总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颁布后,要召开会议加强宣贯培训。在全面实施阶段,要督促指导各区县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以安监部门的监管能力为原则,以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确定实施许可的发证范围,健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请、审查、发放等工作程序,切实把好源头监管关。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积极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交接工作,确保与卫生系统工作的连续性,认真做好受理项目的审查和验收,确保工作平稳延续。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落实,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产生的源头。

四、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9、加强职业健康专项执法工作。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以及落实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体检等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职业健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

10、选树标杆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选树标杆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教育培训、健康监护、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等,召开现场会,采取典型带动,在全市总结推广。各区县局也要在辖区内企业中培养选树职业健康标杆企业,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

11、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分类监管。我市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主要是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制造业、化工行业、建陶和建材行业、冶金行业、轻工行业、纺织业等,其粉尘和有毒有害物品较多,易引发职业病。根据行业分类,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健康监管纳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加强上传培训,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分类监管,为监管和执法提供快速、及时、翔实的数据信息和决策参考。

12、健全完善职业健康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发改、环保、经信、质监、住建、交通、国土、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部门做表态发言;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从组织领导、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等方面,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五、夯实五项基础,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

13、切实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监管、部门抓督查、企业抓整改的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对市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摸清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三级单位状况,进一步强化监控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组织区县交互检查、分片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

14、认真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危害信息指南》等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劳动者提供。

15、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加强专项检查与监管、引导,抓好检测监控制度的落实,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健康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评估

作者简介:杨扬(1981-),男,江苏南京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助教。(上海 200093)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学校德育实践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0-D-064)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4-0112-03

一、充分认识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培训的重要意义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培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中,培训也已成为核心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1.职业化培训可以提高高校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作为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高校辅导员必须全面引导和帮助学生,尤其侧重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培养他们的成长。当前高校辅导员尽管都是党员,学历层次也较高,但是专业背景却包罗万象、五花八门,这导致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参差不齐。因此,加强培训有助于使他们获得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2.职业化培训可以提升高校辅导员服务和管理学生的水平

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中心不断由“日常事务”转向“专业事务”,因此,加强辅导员培训有利于帮助辅导员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法规,快速适应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的发展、思维的转换、方法的更新以及重心的转移,使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不至于陷入知识恐慌,从而不断提高辅导员服务学生和管理学生的水平,[1]使高校辅导员更有效地服务和管理学生。

3.职业化培训可以强化高校辅导员角色的职业自我认同感

培训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福利,更是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的推动器,它能使辅导员对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目标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培训,辅导员可以开拓眼界,提高其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认同和热爱辅导员岗位,增强其职业自信和自我认同感。

4.职业化培训是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管理学中的“庸人沉淀”理论来看,越是优秀的辅导员越是能够得到较快的提拔或转岗,这样使得优秀人才不断脱离辅导员队伍,而留在队伍里的越来越多的是平时表现一般的辅导员。因此,只有通过不断的有效培训,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工作表现,强化他们的业务能力,才能改变“庸人沉淀”这种现象,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二、当前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职业化培训的现状分析

为了充分了解高校辅导员培训的现状,笔者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上海7所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的培训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问卷发放140份,收回有效问卷109份,有效回收率为77.9%。

1.辅导员培训的频率与机会情况

表1的数据显示,工作2年以下的辅导员有11人,其中有90.9%的辅导员参加过1次培训,有9.1%没有参加过培训。由于按照一般要求,高校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因此90.9%的辅导员参加过的1次培训基本可被认为是岗前培训。工作2~3年的辅导员有27人,其中有11.1%的辅导员仅参加过1次培训,88.9%的辅导员参加过2~3次培训。工作3到5年的辅导员有43人,都参加过不止1次的培训。其中,参加过2~3次培训的有27.9%,参加过4~5次培训的有62.8%,参加过6次及以上培训的有9.3%。工作5年以上的辅导员有28人,其中参加过2~3次培训的有17.9%,参加过4~5次的有75.0%,参加过6次及以上的有25.0%。这反映出高校辅导员整体参加培训的频率普遍较低,平均1年1次左右。从表2和表3的数据来看,辅导员接受培训的频率远不能满足辅导员参加培训的需求。认为学校提供培训机会较少的辅导员有51.4%,认为一般的有37.6%。同时,有56.0%的辅导员认为非常需要参加培训,有24.8%的辅导员认为需要参加培训,仅有19.2%的辅导员表示不需要参加培训或者无所谓。

2.辅导员培训的类型与内容情况

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的类型包括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以及职业化培训。辅导员岗前培训是指对新任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工作基本内容等方面的基础培训;辅导员日常培训是指对在岗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工作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强化培训;辅导员专题培训是指根据工作环境、条件的发展变化对在岗辅导员进行特定方向、特定领域的专门培训;辅导员职业化培训是指根据辅导员的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或者心理健康教育等某一方面的研修深化培训。据表4数据显示,85.3%的辅导员参加过日常培训;56.0%的辅导员参加过专题培训;仅有23.9%的辅导员参加过职业化培训。

辅导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突发事件危机处理以及诸如奖助贷、就业推荐、党建、班级管理等一般性事务管理。据表5数据显示,84.4%的辅导员参加过一般事务性管理的培训;70.6%的辅导员参加过思想政治理论培训;仅有33.9%的辅导员和26.6%的辅导员分别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培训。

3.辅导员培训的师资情况

辅导员培训成效的关键取决于师资力量。从目前的师资构成来看,培训师资主要有优秀辅导员、学工系统负责人、企业高管、职业培训师、政府官员、学者以及境外专家等等。从表6可以看出,在辅导员参加过的培训中,接受过优秀辅导员培训的比例最高,达到84.4%;接受过学工负责人培训的比例其次,达到81.7%;接受过境内相关学者培训的比例为79.8%;接受过政府官员培训的比例为65.1%;接受过职业培训师培训的比例为52.3%;接受过专家型辅导员培训的比例为30.3%;接受过境外相关专家培训的比例为20.2%。表7反映了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对培训的师资需求。辅导员最期望的培训师资人选从高到低依次是专家型辅导员、境外相关专家、职业培训师、优秀辅导员、学工负责人、境内相关学者和政府官员。很明显,培训师资现状与辅导员培训的师资需求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4.辅导员培训的途径与方法情况

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的途径主要包括校内培训、辅导员培训基地培训、专门机构培训、网上课堂以及境外培训等等。表8显示,有70.6%的辅导员参加过校内培训;有29.4%的辅导员参加过专门机构培训;有94.5%的辅导员参加过辅导员基地培训;24.8%的辅导员参加过网上课堂培训;仅有2.8%的辅导员去境外培训过。从表9来看,辅导员最期望的培训途径是境外培训,达到98.2%;辅导员期望参加专门机构培训的比例也较高,达到55.0%,显著高于辅导员参加专门培训机构培训的现状;网上课堂的期望比例也比现实高,达到38.5%;校内培训成为最不受辅导员期望的培训途径,比例仅为19.3%。

此外,表10显示了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方法的现状:接受过课堂讲授方法的辅导员达98.2%;接受过研讨交流方法的为88.1%;接受过案例教学的为44.0%;接受过情景模拟和视听技术的辅导员分别仅为19.5%和12.8%。然而,据表11显示,辅导员期望的培训方法依次是:课堂讲授,比例为92.7%;案例分析,比例为88.9%;研讨交流,比例为76.1%;情景模拟,比例为67.9%;视听技术,比例为23.9%。

5.辅导员培训的评估情况

培训评估可以分为过程评估和事后评估。过程评估是对培训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以期为了培训可以随时进行调整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事后评估是通过对培训结果的总结和分析来评估培训的效果,以便为今后的培训提供决策参考。表12显示了目前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评估的情况:接受过面谈或意见调查等评估形式的辅导员为47.7%;接受过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等评估形式的为67.0%;接受过考试或测试等评估形式的为8.3%;接受过演讲汇报评估形式的为13.8%;接受过辅导员过程评估形式的为19.3%;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评估的占26.7%。

三、结论与相关建议

1.结论

第一,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意愿强烈,但机会较少。超过80%的被调查辅导员认为自己需要参加培训,超过50%的被调查辅导员认为自己非常需要参加培训。然而,有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辅导员认为学校提供的培训机会较少。从辅导员参加培训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辅导员平均1年仅为1次,频率较低,并且,随着工作资历的增加,只有极少数辅导员的培训机会有所增加。

第二,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日常培训较多,职业化培训较少。在当前的高校辅导员聘用体制下,绝大多数辅导员是欠缺工作经验的应届生,并且专业背景千差万别,甚至不少辅导员的专业背景与学生工作极不相关,因此,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只有通过职业化培训的途径来完成。然而,通过调查,目前辅导员培训多以日常培训为主,职业化培训较少,仅有23.9%的辅导员参加过,这对辅导员职业化道路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第三,培训师资多元化,专家型辅导员最受青睐。当前高校辅导员培训师资呈现多元化状态,优秀辅导员、学工负责人、境内相关学者以及政府官员是辅导员接受次数较多的培训师资。然而,从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需求来看,他们更倾向于接受专家型辅导员、境外相关专家以及职业培训师的培训。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辅导员比较期望通过专门化的培训达成职业化道路。

第四,培训途径与方法较为单一,与需求存在差距。通过调查,辅导员有开拓眼界、国际比较、学习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的强烈需求。此外,高职高专辅导员培训的方法也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讲授和研讨的形式,对辅导员期望较高的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的培训方式重视不够,有待加强。

第五,培训评估的意识较为淡薄,容易流于形式。培训评估是改进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的重要保证。但是,从调查来看,辅导员培训“重培训、轻评估”,培训评估意识不强的现象十分明显,有超过1/4的辅导员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培训评估;仅有不足20%的辅导员接受过过程评估;事后评估中也以培训总结为主要形式,缺乏实质性客观评价内容,容易流于形式。

2.建议

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强化职业化培训理念。当前不少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培训机会欠缺、培训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培训经费的不足。然而,正如松下幸之助所言:“培训很贵,不培训更贵”。尽管增加辅导员培训的机会确实需要提高辅导员培训经费,但是通过加大培训的力度不仅可以解决辅导员“庸人沉淀”、浪费人力资本的问题,更可以建立起一支高效率、高素质、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去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为学校服务。当然,在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的同时,要强化职业化培训的理念,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式的培训,从而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

加强培训需求分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调查发现,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的培训现状,不管是从培训师资,还是从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来看,都与辅导员的培训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这种差距必然会影响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道路,比如,有志于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有所建树的辅导员鲜有此方面的研修培训机会,却常获得事务性管理培训机会。因此,为使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开展更有成效,可通过建立培训需求模型(主要有三种:一是培训需求差距分析模型;二是胜任特征模型;三是前瞻性培训需求分析模型),[2]从三个层次做好辅导员培训需求分析,即学校需求、工作任务需求和辅导员自身需求。

建立科学的培训评估制度,确保再次培训的效果。辅导员培训评估是一个完整的培训流程的最后环节,既是对整个辅导员培训活动实施成效的评价与总结,同时评估结果又为以后辅导员培训活动的培训需求提供了重要信息。[3]教育部《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也提出,要“制订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质量评估制度”,[4]这足以说明辅导员培训评估的重要性。科学的辅导员培训评估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分析培训需求、确立评估目标、收集评估数据、选择评估工具、建立评估模型、反馈评估结果。其中,最常用的培训评估模型是柯式模型,它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反应层次、学习层次、行为层次以及结果层次。[5]

综上所述,辅导员培训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成败。只有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职业化培训理念、加强培训需求分析、建立培训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的措施,才能保证和提高辅导员培训的质量,从而促进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程军.高校政治辅导员队伍现状与建设对策[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17-119.

[2]王丽梅,张宗坪.有效的员工培训:效率+效果――基于成本收益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0,(15):120-124.

[3]陈雁枫.培训效果评估及其在企业的运用[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2007,(S1):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