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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特点1.医院是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渠道。五届毕业生到各级公立或民营医院就业的比例达20%,原因在于:第一,医院亟需医法结合的人才。“通过调查,现今只有22.7%的医院会配备医事法学专业人才,近乎68.2%医院会配备比较擅长沟通的医生,而会配备专业的律师仅仅占11.1%,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医院在人才的配备与需求上出现了严重偏差。”[1]随着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加强,医疗纠纷的投诉、调解和应诉的增加,医务部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人员需求也随着增大。以往仅从临床医生中吸收医务人员的方式已经跟不上形势,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务部招录的首选。一方面由于绝大部分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生都倾向选择临床实践的部门,较少选择医务部等理论性较强的部门工作;另一方面,医务部工作涉及到法律知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仅有医学背景的医生从事医务部工作,知识结构上存在欠缺,不利于医务部的发展,而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院医务部招录人员的首要选择。第二,医院招考条件相比公务员系统要求较低,考试竞争激烈程度远远没有公务员系统高。例如,省级三甲医院在招录时,只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给毕业生许多留在城市的机会。与此同时,相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医事法学毕业生由于具有一定的医学教育背景,在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和面试中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优势。第三,医院行政人员待遇高于基层公务员。2.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单位全部为基层单位。随着国家公务员招录体制的改革,省级、市级甚至省会城市的区级单位招录公务员一是人数减少,二是法学专业学历要求都在硕士以上,大部分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所以法学本科专业适合的岗位绝大部分是县(区)级或乡(镇)级单位。
(二)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招录和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到医院就业存在的问题:(1)公立医院的招录门槛较高,要参加省、市一级的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能够单独设立法律岗的情况要求较高,多为规模大,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投诉管理、医疗纠纷调处明确分工的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而县、乡一级医院规模较小,单独设立法律岗位的不多。(3)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招录医事法律人才的编制体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虽然医院亟需招录医事法律人才,但是长期以来医院的事业编制名额首先满足一线临床医生,而对类似医务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则以签订合同制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如果长时间没有编制,有的医事法学毕业生会考虑换工作。(4)即使在医务部有事业单位编制,但法学毕业生在职称评定时只能走管理岗位系列,不能走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职业发展相对于医学专业毕业生有所限制。(5)私立或民营医院招录较为灵活,但是出于医院规模、业务量和经济利益的因素,专门设立法律岗的需求十分有限,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此类医院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或律师解决。其次,到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存在的问题:(1)每年招录人数有限。(2)在法检系统考试中,与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生相比,医事法学毕业生只有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下才具有一定的优势,而其所具备的医学知识在招录中很难凸显优势。一般来说,进入法院工作的毕业生大部分在民事审判庭,从事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审理。此外,法检系统招录考试的面试环节———模拟控辩———对考生的法律知识、实务技能要求很高,医事法学学生由于法律课程学时和实务训练比普通法学专业学生少,这对面试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3)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本来应该是医事法学学生报考公务员的主要单位,但每年招考人数比法检系统还少,有的要和医学专业、卫生管理学专业毕业生竞争,有的还要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所限制。所以,五届毕业生中只有4%的毕业生能够进入该系统工作。(4)卫生行政管理用人单位希望医事法学毕业生除具备法律知识外,还具备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的能力,能够进行卫生政策分析或立法调研。(5)一些公务员岗位,如税务系统,会将招录的法学专业限制在综合大学或政法院校,医事法学毕业生虽然也取得法学学位,但往往会在审核中不予通过。第三,到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就业存在的问题:(1)人才需求量大,入职程序自主、灵活,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高,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办公自动化、驾驶技能、文体特长等。(2)多种职业技能证书具有优势,如司法考试、计算机考级等。(3)对毕业生的心理素质要求高,包括吃苦耐劳、抗压力、开朗外向等心理品质。(4)医事法学毕业生会出现诸如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知识、经济、管理方面知识的欠缺。(5)毕业生流动性大,两极分化明显。学习能力强、适应性好的毕业生会在公司站稳脚跟,升职较快,收入也可观;而一些毕业生则会因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淘汰率高等原因换单位或追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相对稳定的工作。第四,报考研究生存在的问题:(1)国内专门设有医事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院校数量不多,且多为211重点院校,竞争激烈。(2)报考法学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诉讼法等,招生院校较多,需要与普通法学专业学生竞争。由于医事法学学生的法学核心课程本质上属于通识性、应用性和应试性教育,因此,在传统部门法学,如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学等学科的理论深度和科研创新能力方面会有一定的局限。另外,研究生入学考试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这种情况也增加了医事法学生报考研究生的难度。(3)学生考研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人数较多,近年来就业竞争激烈;二是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医学院校人文社科学术氛围稀薄,对学生把握医事法学前沿问题以及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引导不够。虽然医事法学专业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实务类人才,但如果缺乏学术型研究人才,学科的重大理论、前沿或新兴问题就难以得到发展和解决。现在很多医事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的学历教育要么是医学,要么是法学,同时兼具二者的并不多,而二者兼具又恰恰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基础,所以医事法学学生应当是未来医事法学的教育、研究人员的主要来源;如果高层次的医事法学教育吸引不了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的学生,这将成为医事卫生法学学科发展的遗憾。2.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心理存在的问题。第一,入学后缺乏职业规划,就业时比较盲从。有的学生入学后不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通过四年学习也不能认识自我兴趣所在,不能为职业目标积累竞争优势,就业时什么单位都报名,但往往因准备不足或竞争力弱而被淘汰。第二,对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不够重视,就业时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这是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最突出的问题。“市场亟需专业类法律人才。尤其是近年,医事法律、知识产权类案件频出。仅有单一背景的人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以医疗行业为例,很难想象,一个涉足医疗纠纷的律师,可能对病例、病理一无所知、甚至看不懂病历。专业医事法律的从业人员,在整个上海都不到20人。”[2]医事法学就业“用工荒”和“就业难”现象并存。“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3]具体来讲,学生的医学知识、法律知识是否掌握得扎实全面,两者是否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到医事纠纷的法律性质及关系分析,证据调查能力、法律服务能力等。[4]四年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张,课堂教学也有限,所以学生不仅要利用课堂时间学好基础知识,还要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医务管理、医疗纠纷调处、诉讼以及卫生执法流程等社会实践。根据昆医大医事法学专业就业情况看,其能够进入医事法学专业对口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大多为学习态度认真、专业知识扎实,要么通过司法考试、要么参与过教师科研工作,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思考和自学能力。
二、开展医事法学学生全程化就业指导的措施
当前,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平台、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5]。就医事法学专业而言,贯彻这一教育要求,进行全程化就业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包括:
(一)大学一年级阶段———开展专业认识教育,尽早进行职业规划第一,通过专业介绍、师生交流会、毕业生交流会、走入工作现场等方式使学生熟悉医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培养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了解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要求,掌握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法律基础课、临床医学课、医事法学特色课之间的关系及其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就业方向、就业现状和前景。第二,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和性格测评、职业规划大赛等,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的能力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和性格特征,尽早树立职业理想,有意识地进行职业选择和就业规划。第三,对新生的不同就业期望进行深入、具体、分类、分层次的引导,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学习和实践中能有所侧重。例如,法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要侧重部门法学和关注司法考试;医务管理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医学知识,重视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公务员要突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统计和信息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教师或研究人员要加强法学理论修养,对学科前沿或有争议问题应有思考力、语言表达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提高英语水平以及关注研究生考试和学位教育等;公司企业法务或管理人员要侧重相关部门法学的学习和运用,如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还可以利用全校性选修课、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自学补充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知识。
(二)大学二、三年级———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展综合素质学生在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课外阅读、学术讲座、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形式,了解医事法学的社会作用和学习、研究的方法,围绕职业目标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检验学习效果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未来求职的优势所在,例如,获得本科生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学生或社会活动获奖等。学生通过典型案例讨论会、社会调查、临床见习、法律咨询、法庭观摩和模拟法庭、假期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形式,获得以下医事法实务能力:其一,从基本案情中判断法律关系,找到适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其二,具有开展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庭审准备、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三,具有规范写作各类法律文书、公文的能力和庭审控辩的语言表达能力;其四,具有综合运用医学和法学知识,查找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处置不当、侵害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了解不同临床科室医疗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其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与法律服务对象进行有效交流,能初步开展法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的能力。
国家的扩招带来大批高中生为了升学而选择音乐专业,如今各大高校招生大部分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进行理论知识考核,面试主要展示专业水准展示技能,两个环节分别占一定的比例,而学生大多不能做到专业和理论两方面都强,但高校依然为了升学率而招生。音乐专业学生大多数从高中阶段就被列为特殊群体,文化课普遍比一般学生差,才选择的学习音乐,又因为专业学习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的能力,音乐本身又要求学生较为活泼,不能静下心来看书,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图书馆的数据采集就可看出,音乐系在图书馆看书的占比一直是排在全校系别的倒数,也就很少有学生能在进入大学后能积极的钻研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自主学习能力弱,也就导致了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而这又和如今的市场需求背道而驰。导致毕业后很难胜任基础音乐教育工作。
二、缓解音乐生就业率分析
(一)专业教育的引导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音乐系学生多是以声乐或者器乐专长而考入学校,这样在学生入学时就已经客观的产生了偏科现象,所以这样不利于培养出合格的教育型人才,多数学生花费大量时间练习单一的专业技能,导致严重的偏科,所以院校在大学生教课方面,准确制定音乐生的培养目标,其次要引导学生在学习方法上和学习习惯上端正学习态度,明确自身的学习目的,通过制定各种激励机制,促使大学生由传统的习惯性学习思维方式,向开放性的学习方式转变,建立准确的学习方式,并促使其向复合型学习转变,比如在声乐生中加强钢琴的培养,而不是让学生觉得钢琴只是一门凑学分的课程,以此来跟上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步伐,真正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综合型人才。
(二)就业培训指导在大学生课程中就业指导以及就业培训是不被重视的一项,我系的就业指导以讲授的形式存在,另外在该方面的教育师资不够完善,学生刚进入大学是以专业为主,但是到了大三大四后,关键任务就是引导学生更好的建立就业观,了解本专业的具体现状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的职业规划需求,通过开展相应课程使学生就业观更加健康趋于实际,让学生把就业观和社会需求的客观实际相结合,调整好自己的固有的过高的不切实际的就业期望值,然后引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己的特长,结合目前社会的需求和职业前景,制定出最适合自己的一套就业方案。其次学校应加强就业心理干预,在大学生就业选择时面对的困难和心理变化,提早进行干预和培训,而不会产生在学生面临就业时的各种心理不成熟。
(三)政府政策同时高等音乐学生大多数选择一线大城市的现况,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政策进行调控和引导,政府可以继续完善和制定定向招生的培养模式,使得毕业生在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和原地区就业,还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补贴,鼓励毕业生毕业选择山区偏远的新疆内蒙和县级市乡村工作。政府搭建良好的简历信息服务平台,在现今互联网高速发展和发达当下形成信息共享,形成毕业生和企业的信息联通。其次政府在当下经济也飞速发展下,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应的地方政府对毕业生创业提供社会资源,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中介服务和技术培训。
三、结语
1.均衡状态模型的建立
均衡状态,是指经济中各种对立的、变动着的力量处于一种力量相当、相对稳定、不再变动的状态。静态均衡分析抽象掉时间因素,变量的调整是瞬间完成的,其调整时间为零。劳动力市场静态均衡的形成决定均衡工资和均衡就业量,是通过劳动力需求双方在竞争中自发形成的,不受外力影响干扰。
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公报有关数据表明,全国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数量从2002年的134万人增长到2007年的448万人,同时期研究生教育毕业生从8.1万人增长到31万人。毕业生数量在5年间增长了三倍多。而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则保持相对平稳或略有增长。毕业生数量增幅明显高于社会需求的增幅,这点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
(1)基本状态描述
由于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市场因素极为复杂,完全揭示它们对供求的影响并不容易,在此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仅设定市场工资率是影响供求的唯一因素,则供给S和需求D都是工资率的函数。
图中,横轴代表就业L,纵轴代表工资率W,D为企业需求毕业生曲线,S为毕业生供给曲线。当工资率为We时,以We作为供给价格的劳动力供给的决策主体能够实现就业,以We作为需求价格的企业能够雇用到所需劳动力,此时,供给的决策主体获得最大效用;需求方满足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等于工资,形成一种相对静止、稳定的状态。此时,E为均衡点,由此形成的We和L为均衡工资率和均衡就业量。
(2)弹性大小的确定
劳动力需求量(供给量)变动对工资率变动的反应灵敏程度称为需求(供给)的工资弹性,简称需求(供给)弹性。劳动力需求量与工资率呈反向关系,因此需求弹性为负。劳动力供给量与工资率呈正向关系,其为正值。由于劳动力需求曲线都是在同一市场上无数企业需求曲线的叠加,有的企业对毕业生需求多,有的需求少,因此叠加后其曲线较为平缓。2.经济学分析
(1)起薪点下降
劳动力需求D与劳动力供给S共同决定均衡工资We,均衡就业量为L。在工资率不变条件下,其他因素的制约变化会引起劳动力供给变动,表现为供给曲线的位移。
现假定当前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基本均衡的。由于受到高校连年扩招的影响,使得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劳动力供给曲线向右发生移动。但由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并无大幅度增加,表现为基本稳定,因此,假定需求不发生变化。此时,均衡工资We已经不再是均衡的了,在We水平下,劳动力供给大于劳动力需求,在需求和供给的作用下,特别是对就业机会的竞争条件下,会导致工资率W从We开始下降,在D和S1相交的E1点供求重新处于均衡,A点沿曲线S1向左下,E点沿需求曲线向右下运动,供求的运动趋向于均衡点E1形成新的均衡。由此,新的工资W1小于We,表现为起薪点的下降。
(2)就业率基本稳定下的就业量增加
在均衡工资率下降过程中,均衡就业量也从L变动到L1,均衡就业量得到了增加。显然,劳动力需求曲线不变,供给曲线右移,均衡工资率下降,均衡就业量增加。虽然面临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和扩招带来毕业生人数大增的双重挑战,“十五”期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仍稳定在70%以上。2005年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72.6%。应该看到,在毕业生数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毕业生就业数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
(3)毕业生就业供给曲线弹性的变化
随着高校的逐年扩招,各类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近几年,各高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毕业生们也在逐步调整心态,重新认识并定位自己,对初次就业的薪酬期望值已经表现出明显下降趋势。另外,随着博士、硕士毕业生数量的增加,近几年也出现了博士生挤压硕士生、硕士生挤压本科生的就业现象。因此,由于毕业生自身内部原因以及外部等原因的综合作用,整个毕业生就业供给曲线必将表现的平缓,如图所示,S移动到S2。
(4)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或多或少存在着对校别、地域、性别、文凭或证书等方面的歧视现象,究其原因是存在利益考虑。比如女性毕业生在婚育期间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工作。而企业在此期间不能降低她们的工资待遇标准,而且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为此不得不进行暂时性的调整。相比之下,招用男性毕业生就会省去时间和资金成本。
(5)政府作用的体现
出于对各自收益成本的考虑,毕业生对预期薪酬的降低速度要迟缓于企业起薪点的降低速度,二者之间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图所示,此时We是毕业生调整后的薪酬期望值,在毕业生就业供给曲线弹性发生变化的同时,由于受到人力资本投资作用的影响,毕业生预期薪酬的期望值基本维持在We不变,此时毕业生供给量为L3,而企业需求不发生变化时,企业需求量为L,两者之间就会造成L—L3的就业缺口,使得毕业生大量出现失业。因此,需要政府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促进经济发展,调整就业调整,使企业扩大需求量,使企业需求曲线从D移动到D1,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研究工作
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应当加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使毕业生正确了解自我,认识自我,做好自我定位。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用人信息需求、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完整的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加大对影响毕业生就业因素的分析研究工作。
2.政府部门应该做好政策的贯彻、修订与完善工作
(1)就业政策的贯彻与完善。在进一步落实完善当前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为毕业生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政府部门以及各级管理部门还应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有关毕业生就业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安全阀。对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以及提供必要的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
【摘要】高校毕业生是富于创造性的群体,是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但现实情况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不得不面对日益竞争残酷的就业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大学生的价值。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当今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经济学分析
参考文献:
[1]杨河清.劳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对保院毕业生抽样调查显示,就业渠道的情况为:校外实训转就业(即学生结束三年级的校外实训后直接在原实训单位转为就业)占32.1%,通过学院联系用人单位获得就业岗位(指校外实训结束后,含深造的12名学生)占10%,通过学生家庭及朋友推荐就业(指校外实训结束后)占43.2%,通过人才市场、媒体广告等中介或学生本人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后获得就业岗位占13.4%,其他1.3%(有7名毕业生自主创业)。从结果可以看出,保险类高职毕业生就业渠道比较全面,且以学院参与为主导,校外实训平台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就业流向以大中城市为主,职业生涯发展愿景良好。不同的就业地区意味着毕业生在就业信息、就业机会、劳动收入、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因而其就业质量是不同的。总体上,在较好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质量相对要高。对保院毕业生抽样调查的就业流向情况的一类城市指深圳、大连、宁波、青岛等国家计划单列城市),其基本特点为:一是毕业生就业高度集中在城市地区,非城区比例不到总样本的5%;二是长沙地区占比较大,由于学院地处长沙,就近择业对毕业生有较大吸引力;三是县城及县级市就业比重呈增加之势,由于近几年大中城市就业压力增大,毕业生倾向于往小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四是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就业比重保持稳定,超过35%,这与近年来保险业在大中城市迅猛发展有关,此外也表明部分学生愿意选择回原籍发展。整体上看,从就业流向来考虑的话,保院的保险类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
保险类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作报酬偏低,工作环境有待改善。这里的工作报酬是指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工资收入,它是毕业生社会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和获得社会公平感、安全感的体现,也是其就业能力、自身价值以及对企业和社会贡献能力的体现,可以说,工作报酬是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核心指标之一。对保院近年毕业生抽样调查,其近年平均月薪情况如表2所示:一是毕业生起薪不高,从11届学生月薪水平可以看出,月薪800元左右的人大有人在;二是工作报酬随工龄增长而往上升,体现出毕业生在社会上的成长空间;三是整体上看薪资水平不高,抛开地域性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来看,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工作环境是与毕业生工作有关的客观环境与工作条件,包括软环境与硬环境,软环境主要用工作单位性质来衡量,硬环境包括:工作时长是否合理;硬件条件是否具有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等。工作环境的不同反映出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高低差异。抽样调查结果如表3与表4所示,结果表明,一是毕业生就业单位的面太窄,高度集中在保险机构特别是保险公司;二是工作时长普遍较长;三是工作条件普遍不太好。从工作环境看,保院的保险类毕业生就业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2.受诸多因素影响,工作稳定性较差。一般来说,工作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与生活质量的高低是正相关的,因此对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而言,工作稳定性是其择业过程中必然要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也是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劳动关系是指就业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里主要考虑是否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是否享受与本单位其他员工和其他单位同类员工同等待遇的福利保障等方面。在被调查的546位(剔除了样本中的深造者)保院毕业生就业对象中,有244位认为自己的工作稳定性较低,占抽样调查对象的44.7%,169位认为工作稳定性一般,占比31%,133位认为工作稳定性较高,占比24.3%;528位调查对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定了劳动合同,另有18位调查对象要么自主创业,要么就职于本家族的家族企业中认为不必或者不好提劳动合同事宜。3.初次就业时专业对口率不高,人岗匹配度不强。这里的专业对口并不是指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完全相同,而是指专业类别相符合。专业对口意味着人力资源投资能更好地实现,它也是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抽样调查结果为:09届143名毕业生中,对口就业为108人(深造学习者视为对口就业,下同),占比75.5%;10届296名毕业生中,对口就业为198人,占比66.9%;11届119名毕业生中,对口就业为54人,占比45.4%。数据表明,毕业生初次就业时的对口就业情况不太理想,事实上,多数在保险公司就业的毕业生都被安排在了营销岗位上,但经过一定时间的锻炼和选择后对口就业率有所提高。人岗匹配性是指就业者的特性、兴趣及爱好与职业、岗位因素的适应性,即就业者所具备的职业性格、职业兴趣、职业价值观和职业能力等方面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程度。它是一项反映就业主体意愿的尊重性指标,也是衡量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这方面对保院毕业生抽样调查情况如表5所示,结果表明:一是人岗匹配性普遍偏低,二是呈逐年下降趋势。4.个人发展前景预期偏低,初次就业满意度不高。个人发展前景表明毕业生就业后能否在工作中以参与培训等方式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术、具有良好的晋升发展空间。毕竟就业不能仅看当前的现状,更要考虑以后的个人发展前景,因此个人发展前景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就业质量衡量指标。表6显示,多数保院毕业生不认为在就业单位有较好发展前景预期,且预期发展前景较差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工作整体满意度实际上是指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是毕业生对现有工作的心理感受或心理满意度,是反映就业主体内在感受的主体性指标,也是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调查表明,保院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整体不高,满意率三年来下降了16个百分点,而不满意率却逐年上升(当然这也与毕业生就业年限有关),整体满意程度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作为职业院校中的工科专业,电子通信类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中对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更高,面对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以赛促学提升高职电子通信类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实践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1)转变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高职院校中的教师大部分具有高学历并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在教学理念中,都想把所学的技能传授给学生,往往会造成学生对知识“消化不足”。以赛促学是以“实践教学”为核心,实行“做中学,学中做”一体化教学。教学过程应该是以实践教学为主要手段,增加案例教学法和面向项目实践教学方法,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2)积极组织各项电子通信类专业比赛;根据不同年级的学习课程,组织院系专业比赛,激发学生竞争意识,在比赛中发现不足,能主动的分析问题,寻求老师和同学的指导,形成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通信工程系为例,在2014-2015学年,先后组织了电子焊接大赛、LED灯饰设计大赛、电子创意竞赛、嵌入式产品开发技能竞赛、4G网络通信大赛等技能竞赛。竞赛分不同的学习阶段,比如大一第一学期的同学参加电子焊接比赛,大二大三的同学就可以参加电子创意设计等专业知识要求更高的赛事。竞赛主要的思维是创新、实用。
(3)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国家、省、市级电子通信类专业技能竞赛;教学模式的改变,将学生理论学习过程有机融合在专业实践当中,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通信工程系为例,该系成立了“挑战队”,专门从事各项电子通信类比赛的筹备和研究,以点带面,提高学生专业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在各项赛事中获得成绩的同时,减轻教师团队的工作量,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学生在参加电子设计大赛的过程中,通过系统设计、方案论证、电路设计、选用材料以及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4)积极开展各类就业创业竞赛活动;针对高职电子通信类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现状,在以赛促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下,职业核心能力可以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增加优势。大学生就业创业竞赛活动可以帮助学生尽早树立奋斗目标,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规划好大学三年的生活,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积极开展了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创业大赛,还邀请一些有过大赛经验的校友回校开展经验分享活动,对提高电子通信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2提升就业竞争力的成果
职业教育要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工学结合特色,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近3年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通信工程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电子通信类专业竞赛,到目前为止,累计参加省级、国家级乃至国际级大赛26次,参与师生达到968人次。先后参加了广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粤台高职院校“单片机MCU协同创新”职业技能竞赛、单晶片创意暨认证技能国际竞赛等专业技能大赛,获得国际比赛、国家级、省部级比赛奖项一等奖、二等奖38项。
通过以赛促学是教育教学的新模式,将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培养以专业技能大赛的形式融合到教学改革中,专业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相结合,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通信工程系为例,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明显提升。2012到2014年,该系学生就业率分别为98.67%、98.87%和99.21%。,就业率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就业质量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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